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大区、办事处、店:

随着公司的进展,出差及内部人才流淌更加频繁。出差、专案辅导以及单店运营支持的情况越来越多。为规范差旅费用的报销,公司出台了一系列通知以规范报销标准及程序。通过一年的实际运行,现对相关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汇总规范如下:

一、出差、外派专案辅导、外派驻店的界定:

1、出差:即公司工作人员因公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指派,到该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地区进行短期工作的统称。其期限一般在30天以内。依照佳永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不能视为出差。

1、到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其他省、地、市、直辖市、自治区、县的;

2、当天不能返回;

3、单边路途时刻在3.5小时以上的(以长途交通工具公告时刻为准)。

4、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因公外出的,不作为出差。满足2没有满足3的,如产生车费和住宿费可按等级标准报销。

5、出差人员一次性连续出差累计超过3.5小时的,按出差时刻即早上(8:00-12:00)、中午(12:00—17:00)、晚上(17:00——)划分三个时段,报销早中晚误餐补贴,报销标准按2:4:4的比例比照各职等等级的标准进行(详见本通知外地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二、外派专案辅导:指人事、训练、行销、工程、财务、审计、采购、IT等公司系统人员及督导、厨务专员因专案工作需要,到外派工作同一地点超过30天。专案辅导工作期限应在六个月以内,超过时刻的须将编制转入当地大区或办事处,不再享受相关补助。

三、外派驻店:专指营运系统单店一至七职等人员的外派,不管支持或驻店,外派人员均按规定执行上浮工资。除路途享受出差补助外,外派期间其它时刻不再享受出差或专案补助。

四、各职等人员由公司安排参加公司内部的各类培训或会议,

视同当地工作,薪资及福利不变,可享受通讯漫游补贴。路途中享受伙食补助。

四、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报销的标准

1、本地市内出差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1)公司七职等及以下人员因公到本地市内出差,原则上只报销公交车费,确因紧急事务或到无公交车的地点办事,公司又无法提供其他交通工具,经主管同意,方可报销出租车费。

(2)营运系统督导级人员在本地市内公干,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过200元/月,公司系统八职等人员的交通费报销不超过150元/月,凭发票据实报销。

(3)办事处主管级人员在本地市内公干,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过300元/月,公司系统九职等人员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过200元/月,若因接待工作需要超出报销标准,经COO同意,方可凭发票据实报销。

(4)十职等及以上治理人员在市内公干的交通工具由本人自行解决,并依照有无自购车情况,分不在500元/月(有自购车)和300元/月(无自购车)以内凭票报销交通补贴。

(5)关于兼职治理人员,其交通费用按照最高职等标准在该职务所在单位凭发票据实报销,不得分不在不同单位进行报销。

(6)职员因公乘坐出租车,应在车票背面写明乘车时刻、事由、起止地点等,并在一周内及时报销。否则,所在单位财务不得给予报销。

2、异地出差长途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1)公司九职等(含九职等)以下职员到外地出差原则上只须

乘坐火车(夜间6小时或连续12小时以上可坐硬卧)、汽车和轮船,因专门情况须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机票在 3.5折以下的由部长或大区总经理审批即可报销;机票超过3.5折的必须由公司CEO审批方可报销。

(2)对符合乘坐火车硬卧标准但未买硬卧票的,可按硬坐票的50%发给途中补助。

(3)公司外聘用外地治理人员入职、离职及休年假的往返交通费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规定执行。

3、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费分不在以下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二)、住宿费报销标准

1、外地出差的住宿费分不在以下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九职等及以下出差人员应在公司行政部行文要求的指定酒店安排住宿。

2、经批准参加会议、培训等,住宿费按会议或培训通知的标准报销。

(三)、外地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外地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地,其伙食补助标准分不如下

(四)、专案辅导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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