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整改方案

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精文简会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结合公文办理和会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精简文件,规范公文运转

(一)严格执行“七不发文”

1.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2.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3.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4.对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不再发文。

5.可采用电报、电话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不再发文。

6.按行文规范应由部门发文、部门联合发文或议事协调机构发文的,不再由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

(二)严控文件篇幅

1.除重大决策部署外,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内容不应冗长。

2.县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要做到条理清楚,请示明确,有事说事,有情况汇报情况。报告类文件应不带请示事项或建议事项。

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应只保留1种简报,字数不应过多。

(三)严格归口办理

1.归口收文。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所有收文,由文书股统一接收和分发。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的代拟稿,由承办单位以正式公文报送。除县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事项外,不得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个人。

(2)征求意见稿等由对口联系的秘书股室直接受理。

(3)县直相关部门的请示、代拟稿,涉及其他主要部门的应自行先沟通协调,否则县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

2.归口发文。

(1)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发的公文由文书股统一接收和分发。县政府办公室所有正式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的发文工作由各秘书股室负责,承办单位应提前告之相关秘书股室公文分送范围,不得向与工作无关的单位发送公文。

(2)对于县政府领导批办转由乡镇(街道)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文件,由相应秘书股室分清轻重缓急,紧急件由各对应秘书股通知相关乡镇和部门立即派人取件并办理;非紧急件可转文书股收发室收发,收发室将收集到的各对应秘书股室转办件每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统一领取。

二、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一)严格控制会议召开

1.建立无会月、无会周和无会日制度。

确定每年5月和10月为无会月,每月的第3周为无会周,每周二、三为无会日。无会月、周、日原则上不得召开全县范围大会,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例会、专题协调会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召开全县范围大会的,按程序送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召开。

2.建立会议统筹制度。

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或套开。县政府专题协调会原则上同一个单位的几项具体工作内容打捆研究,同一个单位的专题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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