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市县区实施方案

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财政在原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于2006年8月开始试运行,2007年1月通过总验收。2007年2月,发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财库[2007]3号),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07年4月开展了全省培训工作,2007年7月在全省上半年预算执行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求市县将实施非税系统作为今年工作重点。

2. 业务流程

2.1.总体业务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统一操作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财政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非税管理信息的传输、核对、对帐等工作都在网上进行。其总体业务流程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政务网连接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设置本区划内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重要控制信息,代收银行归集行通过与省财政厅的专线网络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提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信息。执收单位根据财政设置的收入项目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网点缴款,银行网点录入缴款信息,校验确认后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资金进入统一的代解缴科目,缴款信息通过银行内部网络汇集到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各代收银行归集行根据缴款地区、资金性质、分成方式等把缴款资金分解并划入相应的财政专户、金库,缴

款信息以及资金分解信息通过网络上传到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执收单位和各级财政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统计、对帐、帐务处理。

2.2.重点业务环节

2.2.1.财政与银行间的信息交换

基础信息:

包括执收单位基本信息、执收项目信息、账户信息及财政部门专户、金库账户信息等;

其信息传递过程为:执收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由国库部门进行先行审核,再由综合部门对执收单位的执收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入至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执收单位的基本信息与执收项目信息传送至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国库部门在系统中启用该执收单位非税收缴方式。同时财政国库部门还应将本级财政部门的专户、金库账户信息及单位账户信息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每天会定时将上述(包括新增、变更、减少)信息,通过省财政与各代收银行归集行间的专线网络传送至银行的归集系统中,各代收银行同时会将信息转换并导入其前台非税收缴系统中,各代收银行网点只需登录其非税收缴系统即可进行非税的代收业务。

代收信息:

包括各代收银行的代收非税缴款书信息、资金分解划转信息等;

其信息传递过程为:缴款人执非税收缴款通知书至银行缴款,各代收银行网点将缴款书信息录入其非税收缴系统,每天业务终了系统会将该信息传送至非税收入收缴的归集系统中,归集系统将代收资金根据财政部门预先设置好的基础信息将资金分解划转至相应的各级财政账户中,并将分解划转的相关信息会同代收非税缴款信息通过各代收银行归集行与财政间的专线网络传送至财政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各级财政部门及执收单位即可登录系统查询对账。

2.2.2.财政对账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对账模块自动对财政资金入账、代收科目收入、专户、

金库、单位代收账户资金入账情况进行实时校验确认,同时生成应入账、收入信息、实际入账、收入信息,并生成对账结果。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要求各专户开户行及人行,以每天、每周、每旬或每月的形式打印财政相应账户的《账户入账表》及《对账单》,据此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相关报表数据进行再次核对。

2.2.

3.执收单位执收与解缴过程

集中汇缴模式:

执收单位直接收款并开出非税票据给缴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财政票据开票系统生成集中汇缴非税缴款通知书,执收单位持该缴款书到银行缴款,银行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单位根据缴款确认码进行在开票系统缴款确认。

直接解缴模式:

执收单位在财政票据开票系统打印“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该缴款书到银行缴款,银行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人持缴款书回单回执收单位,执收单位根据缴款书上的缴款确认码在开票系统中确认缴款并开非税票据给缴款人。

其他模式:

(1)委托代收银行打印财政票据的方式。即经执收单位和代收银行协商,并经财政部门确认后,可将执收单位的“票管系统”安装在代收银行,委托代收银行在收款的同时代为打印财政票据。

(2)缴款人通过POS机或网络缴款后,执收单位打印财政票据给缴款人,收款金额达到规定额度或时限时,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将单位账户中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2.4.如何确保银行数据的正确

缴款书界面信息校验码:

执收单位打印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会生成一个六位数的界面信息校验码,此码作为银行网点在录入该缴款书信息时作为校验之用,即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输

入缴款书信息与实际内容不相符时就无法通过系统的信息校验与确认。

银行柜台缴款确认码:

当银行执收一笔缴款后,系统会生成一个六位数的缴款确认码,并要求打印在缴款通知书上,缴款人执打印有该确认码的缴款通知书回执收单位在财政票据开票系统中进行确认,开票系统对该确认码与缴款书信息再次进行校验,如有误将无法通过确认并开具相应的非税票据。

财政对账确认:

各级财政可根据需要要求各专户银行每天、每周、每旬、每月打印相关账户资金入账信息及对账单,并盖章确认,财政部门可根据银行确认后的账表与系统中的非税收入相关报表进行核对。

单位对账:

(1)手工对账:执收单位将欲对账日期内的开票及缴款信息由财政票据软件(开票端)中导出成电子表格,再至财政索取对账日期内的单位收入汇总表、非税收入汇总、明细表,以手工形式进行对账,以核对本单位的非税收入资金执收及解缴情况。或可登录福建非税信息网查询缴款信息,可进行缴款确认。

(2)自动对账:购买自动非税对账软件,先运行对账软件通过拨号及政务网等形式从财政非税系统(财政端)中提取单位缴款及到账数据,再导入从财政票据软件(开票端)导出开票及缴款信息的对账文件,系统会自动对比双方数据,并生成对账报表。

2.2.5.银行数据归集分解过程

预算内资金分解过程:

预算内资金在代收银行缴款后,资金即集中于该代收银行的待解缴归集账户中,代收银行的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由系统自动根据该笔资金的分成比例、金额、分成接收单位等财政预设好的信息将该笔资金进行分解划转至各相应区划内的缴库行,再由缴库行填制预算内一般缴款书,将资金划入当地区划的人民银行财政金库账户。

预算外资金分解过程:

预算外资金在代收银行缴款后,资金即集中于该代收银行的待解缴归集账户

中,代收银行的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由系统自动根据该笔资金的分成比例、金额、分成接收单位等财政预设好的信息将该笔资金直接分解划转至各相应区划内的财政专户账户。

2.2.6.跨行转账缴款的流程

缴款人通过转账方式跨行缴款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一种为本级财政并无在缴款人开设账户的银行(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设立专户的。此种情况执收单位需在非税缴款通知书的缴款人一栏打印缴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缴款人在该缴款通知书盖上相应印鉴后并在其开户行直接转账即可,代收行之归集行会自动将该笔资金划入财政指定的跨行接收户中。

另一种为缴款人在未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银行设立账户的:此种情况执收单位需在非税缴款通知书的缴款人一栏打印缴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在收款人账号及开户行一栏上应打印执收该笔资金的代收银行(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归集户账号与开户行名称,缴款人在该缴款通知书盖上相应印鉴后需先在其开户行办理转账手续后,执经其开户行转讫确认后的缴款通知书至代收银行(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办理非税资金解缴,代收银行对资金确认后在其非税收缴系统中录入该缴款书信息并打印缴款确认码。

2.2.7.财政国库部门的记账过程如何进行

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设置好与财政账务软件之间的单位、科目及核算方式等对应关系,由非税系统自动将记账期间内的非税收入数据转换为财务软件中的收入数据,生成相关收入凭证。(目前仅支持华兴及博思公司的财务软件)

3. 系统构成

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涉及的不同环节,系统划分为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四大部分,如下图所示:

3.1.财政端

根据内部分工的要求,财政端分为七个子系统:

(1)中心数据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维护执收单位、收费项目等基础信息和各种控制参数。

(2)财政数据交换平台:主要功能是接收代理银行上传的数据、发送基础信息和控制参数给代理银行,提供执收单位和人行查询对账等接口。

(3)财政数据查询分析系统:主要功能是通过对收入收缴数据的综合分析统计,生成各种报表和图表,并可在此基础上写出分析文本。

(4)总会计核算系统:对非税收入进行账务处理,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和报表。

(5)财政端对账管理系统:实现财政同代理银行以及执收单位的网上对账。

(6)外部接口系统:提供国库统一支付系统、预算系统、票据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外部接口。

(7)拨款管理系统:生成拨款单,按有关要求设置拨款限额,控制单位的拨款额不超限额,以克服以往手工核算应拨金额量大易出错的缺点。对纳入国库

统付的部门和单位有关款项的拨付,通过统付系统进行,但数据可定期转入本系统。

3.2.执收单位端

执收单位端分为两个子系统:

(1)执收单位开票管理系统:自动从财政接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基础信息和控制参数,开具和打印非税收入缴款书,对缴款书进行回单确认,自动生成回单已达和回单未达备查账。

(2)执收单位数据查询及对账系统:查询统计缴款信息,同财政进行网上对账。

3.3.代收银行端

代收银行端分为两个子系统:

(1)银行柜台代收系统:根据缴款书录入缴款信息,对录入的缴款信息进行检验,检验无误后打印出票据,并把缴款信息传送到归集行。本软件可由各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的要求自行开发。

(2)银行数据归集管理系统:从财政接收基础信息和控制参数,归集各网点的缴款信息,根据所属地区、资金性质、分成方式把资金转入各级财政专户和金库,将相关信息传送到财政。

3.4.人民银行端

人行数据查询分析及审核系统:财政通过网络从人民银行下载非税收入收缴中实际已缴入金库的数据,查询、核对非税收入资金入库情况。上传资金应缴入库数据给人民银行,以便人民银行核对各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收缴资金入库情况。

4. 网络结构

应财政非税改革的需要,开发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能够为财政非税收

入工作提供一个良好数据处理平台。鉴于我省目前网络的状况,财政内部网络虽然基本建成,但为分解省财政中心数据库的数据处理压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采用集中式和分布式混合部署的架构。

全省非税数据全部集中到省厅数据服务器,通过省厅接口服务器向市县数据服务器发送市县非税数据,实现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分布查询。各级财政科室、执收单位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连接到本级财政服务器或者省级财政服务器查询本级和下级非税数据。

各个代收银行通过其内部网络把代收银行网点的数据汇总到省行主机系统经归集后统一发送到省级财政。财政设置的基础数据由省行统一从省财政下载,然后通过其内部网络下发到各个代收银行网点。 市县财政站点银行数据归集服务器

省财政厅外部接口服务器

银行内部网

市县财政局域网

专线网

通用政务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

网络拓扑图

执收单位

通用政务网

5. 实施步骤

5.1.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

5.1.1.硬件及网络环境的准备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配置专用应服务器,该应用服务器要求具备连接财政政务网,财政内部各应用端可通过内部局域网连接该服务器,进行相关的操作与应用。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现有的票据管理系统端也应连接该服务器,方可将执收单位相关信息传递至非税收入收缴系统。

各市县区财政在改革试点初期,由于试点单位数量较少,数据量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暂不需要配置专用服务器,安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财政版客户端,通过财政政务网直接连接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服务器进行相关的操作与应用。后期扩点后,随着试点单位的增多,数据量逐渐增大,执收单位也要求通过与财政相连进行查询对账,此时可配置一台专用服务器(双硬盘或磁盘阵列、内存1G以上、双核intel至强处理器2G以上CPU),并安装WIN 2000 Server以上操作系统及MSSQL2000数据库。该服务器可实现与省财政厅数据服务器的对本地区数据的交换与传递,并能实现在与省财政厅网络不通的情况下,仍可进行本地区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相关应有。

5.1.2.单位纳入非税系统的计划

各市县区财政在非税改革试点初期,建议可视实际情况将如下类型的单位纳入试点范围:

(1)收入资金类型为预算内的执收单位;

(2)收入资金类型为预算外的执收单位;

(3)收入资金类型既有预算内也有预算外的执收单位;

(4)收入资金类型有分成比例(包括定额或比例分成)的执收单位;

(5)资金解缴为集中汇缴模式的执收单位。

5.1.3.业务基础资料的准备

业务资料准备是系统实施的关键阶段,是关系到系统能否实施成功的关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实施小组予以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

基础资料设置关系如下表:

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自行设置部分为:

资金接收账户

资金接收账户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外专户、金库及单位代收账户,各代收银行代收的非税收入,在各代收银行的归集行(一般是省行)按收入项目的资金性质及分成方式分解,分解后直接划转到各级财政专户、金库,若是代收资金,则直接划转到单位的代收账户,代收资金部进入财政专户,单位代收账户可以为单位的基本户或专用账户。

财政专户信息要素主要有: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账户名称、是否跨行接收户、是否归集户。

金库信息要素主要有:开户行名称、账号、账户名称。

单位代收账户信息要素主要有: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

见附表:《财政账户信息表》

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编码采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单位预算编码是预算部门编制的单位预算码。

执收单位信息要素主要有: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主管部门、预算编码、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单位执收项目、单位项目分成等。

执收单位信息引用各市县区综合票据管理部门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的执收单位信息。

见附表:《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执收项目

单位执收项目信息要素主要有: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资金性质、收入类别、项目收费标准、项目分成、项目对应的预算科目、项目对应的执收单位等。

收入项目信息引用各市县区综合票据管理部门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的收入项目信息。

见附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审批表》

单位账户

单位账户是指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包括单位的基本户及所有专用账户,单位账户用于各级财政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收支情况。

单位账户信息要素主要有: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各级财政自行维护本级单位账户信息。

见附表:《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账户情况表》

系统用户及权限

系统用户及权限是指:财政内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应用人员的姓名、所属科股室、应用权限等相关信息。

见附表:《财政用户操作权限表》

5.2.现场实施步骤

5.2.1.软件安装

5.2.1.1.应用软件部署

实施单位将应用软件安装在财政部门相应的服务器及客户端,设置网络连接,并进行模拟数据测试。

5.2.1.2.系统初始化

设置用户权限、用户信息,并参照《财政用户操作权限表》配置用户的功能权限及编码权限。

5.2.1.3.收入项目与收入科目对应设置

导入非税收入科目库,整理单位执收项目与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填制《项目与科目对应关系表》,并在系统中进行对应设置。

5.2.2.基础资料录入

实施方将基础资料录入系统,其中,执收单位信息与资金接收账户的设置依据如下:

5.2.2.1.执收单位信息设置

将执收单位填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基本情况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审批表》、《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账户情况表》中的执收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中。

5.2.2.2.资金接收账户信息设置

根据《财政账户信息表》设置财政专户及金库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归集户,跨行接收户等。

5.2.3.人员培训

实施单位将组织财政部门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课程采取课堂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使他们对培训内容有深入的了解,从而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系统能正常、安全地运行。

5.2.3.1.培训方式

在本次非税收缴系统实施中,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培训:

(1)、集中培训

由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当地执收单位(当地银行代收网点人员也可以参加)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对于市县财政部门非实施直接相关科室,进行现场集中培训。

(2)、现场操作培训

对于市县财政部门、系统管理人员、实施的直接业务科室(国库科与综合科)进行现场操作培训。

5.2.3.2.培训内容及目标

5.2.4.单位试点

执收单位根据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表,财政国库及综合部门审核后,将信息分别设置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并启用该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执收单位持开票智能卡至票据管理部门重新开卡,设定其执收项目相关信息,并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执收单位仍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但应联系开票系统的技术维护人员把软件升级为非税版本。

5.2.5.财政对账及记账

在现场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的对账主要需验证核对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各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5.2.5.1.财政与商业银行(专户开户行)数据核对

财政对账-专户账户-专户入账明细

上述表项体现专户的入账实际情况,主要根据对账结果分为三种情况(1)正确;(2)未达:原因可能为银行实际未划转或银行当日划转数据缺漏传;(3)未确认:银行专户收支明细数据缺漏传,可联查“专户收支明细”。

财政查询-账户收支-专户收支明细、专户收支汇总、专户余额

上述表项应与银行月终打印之对账单进行核对。

5.2.5.2.财政与人民银行(金库)数据核对

财政对账-金库数据-金库入库明细

本表体现金库的入账实际情况,主要根据对账结果分为三种情况①正确②未达:原因可能为人行实际未划转或银行当日划转数据缺漏传;③未确认:人行金库收支明细数据缺漏传,可联查“金库实际收入明细”。

财政查询-账户收支-金库收支明细、金库收支汇总

本表应与人行月终打印之对账单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符原因为:人行当日数据缺漏传。

5.2.5.3.财政与执收单位数据核对

财政查询-单位监管-单位收入汇总

本表可查询单位收入及项目分成及接收分成情况。

财政查询-收入收缴-非税收入汇总、非税收入明细

上述表可查询单位非税收情况:包括项目、账户、入账情况等。

财政查询-缴款情况-缴款书汇总、缴款书明细

上述表可查询单位非税收入缴款书情况:包括项目、分成、缴款书号、缴款日期、缴款确认码等信息。

5.2.5.4.财政记账数据核对

核对各单位、项目、科目的相关数据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的收入报表数据。

5.2.

6.现场实施验收

5.2.

6.1.收集整理项目过程文档

《项目小组成员名单》

《实施工作计划》

《财政用户操作权限表》

《软硬件环境确认表》

《财政专户金库账户表》

《项目与科目对应表》

《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的执收单位信息表》

《系统培训确认表》

《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需求表》

5.2.

6.2.提交实施总结报告

由实施方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5.2.

6.3.实施方与用户方进行项目验收确认

实施方与用户方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并填制《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

系统验收表》。

上述文档需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一式三份,实施方、用户方、省财政厅各一份。

6. 项目运行维护

作为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开发方与实施方,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州博思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ISO9000系列2000质量认证和服务认证标准进行实施后的运行服务保障。

6.1.服务内容

6.1.1.数据备份

实施单位提供数据备份方案,一方面,在非税收缴系统的设计上采用集中式管理,全省数据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维护;另一方面,对于在当地财政有设立查询服务器的市县区,设置自动备份,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安全。

6.1.2.系统巡检

作为保障系统运行稳定性的措施,安排每年2次巡检,由技术工程师上门巡查,以提前发现故障隐患,工作内容是:

(1)、检查软件配置

(2)、监控缴款汇总数、资金分解总额、代收科目总额的平衡关系。比对应到账金额与资金到账金额及专户收支。

6.1.3.系统维护

(1)、解决因用户使用软件不当(未按软件使用说明书介绍操作软件功能)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

(2)、解决因软件自身原因所造成软件应有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问题;

(3)、协助解决非软件原因所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以下为有可能

发生的具体情况):

A、因网络设置不正确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B、因操作系统(含网络操作系统故障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C、因硬件故障(含打印机、网络设备等外设)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D、因其他软件(如汉字输入系统等)问题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E、因用户机器感染病毒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F、因用户使用软件版本升级不当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G、其他非软件原因造成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6.1.4.意外业务问题分析解决

对意外出现的业务性问题,通过与财政、银行等多方协调分析,及时解决。

6.1.5.培训服务

对于在市县区财政出现的人员变动、岗位变动,项目服务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为软件的全面功能使用。被培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此基础以微软公司的“Windows漫游”为标准。公司也提供计算基础知识的培训,但需收取一定的费用,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由双方协商。

6.1.6.电话回访

由专业的技术工程师进行电话回访,向用户传达最新的软件功能信息,了解实施方服务情况,同时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6.2.服务方式

6.2.1.现场服务

现场服务是实施方及其服务机构提供的最主要的服务方式。包括:现场培训、网络连接、系统调试、杀毒、清洗电脑、系统巡检、系统维护等等。

项目服务方在全省各地市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可以方便快捷地提供现场服务。

6.2.2.远程服务

由实施方成立非税收缴远程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全省非税系统售后远程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其作用主要是:解答并解决各市县财政及非税收入单位的具体技术及业务问题。具体方式包括:中心内配备10名左右的技术工程师,设立5部技术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服务,同时提供实时的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1)、远程网络服务

对于部分可以通过网络解决的问题,这是最经济、最快捷的、实现维护时间零等待、维护空间零距离的现代化软件维护服务方式。由实施方成立非税收缴远程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全省非税系统售后远程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其作用主要是:解答并解决各市县财政及非税收入单位的具体技术及业务问题。具体方式包括:中心内配备10名左右的技术工程师,设立5部技术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服务,同时提供实时的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2)、电话服务

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得到总部客户中心的技术支持。

各地的客户服务中心也有专门的服务热线,客户可以通过这些电话得到相关服务。

(3)、邮件服务

电子邮件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用户问题需要详细的书面解答时,将问题E-mail给总部客户中心,就可以得到及时解答。如果用户的邮箱已满,或有别的问题,客户中心将以传真件回复。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非税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281 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局下属各学校(含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非税收入包括收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收费收入是指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类学校 。 亮证收费。没有《收费许可证》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三)学校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发放的财政性专用票据,严禁使用市场购买的收款收据和自制白头单等非法票据。各种非法票据不得作为学校财务报销和记帐凭证。严禁收款不出具票据。 第七条教育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票款分离,采取集中缴款方式,即由学校将票据、收入资金逐一清算核对汇总后向代理银行(信用社)缴款,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缴入学校支出结算户。第八条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的拨付,必须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支出,由财政局按照学校每学期的收支计划以及学校的实际收入和用款进度,依据规定的返还比例和用途予以审核后拨付给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再 由该中心拨付到各学校。

(二)对各学校上缴财政专户的捐赠收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还。 (三)教育非税收入的拨付应遵守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用款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保证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实施教育收费,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编报收支计划和决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用好教育资金,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学校要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收支账户核算及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资金的追缴违法资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并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

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六章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2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教材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第一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省直非税收入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实行网络建设,建立银行代收系统,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非税收入包括的范围是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单位其他非税收入。 一、建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代理银行或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即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取消原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对于所属单位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的部门,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财政汇缴专户只用于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收入收缴,不用于单位的支出。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 改变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三、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

省直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以下称《缴款书》 , 《缴款书》由代理银行或执收单位填制,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将非税收入缴入省级国库、省级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款书》纳入票据管理体系,其 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3信息包括,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姓名、收入项目编码、缴款金额等内容。《缴款书》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放、核销、管理。 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是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及《缴款书》、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及所代理预算外资金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省级财政专户属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设立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省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和支出活动的账户。该账户用于收缴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与省级财政汇缴专户清算,以及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拨付。省级财政专户的设立。省财政厅根据非税收入规模和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的缴款情况,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代理银行,并报厅领导审批,向社会公布。省直各执收单位可直接向财政专户缴款。 省级财政专户按执收单位设置收入分类账,并按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预算单位设置支出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执收单位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执收单位操作手册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是自治区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引入POS机刷卡缴款等新的缴款方式,方便执收单位收缴,实现非税收入分成、非税收入缴库、非税收入退付、调整和资金网上申请审批等新业务,于2011年组织开发的新软件系统。该系统涵盖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票据管理、收缴管理、非税收入缴库、资金拨付、非税收入退付、非税收入调整、非税收入分成、账务处理的8个方面的业务功能。 编写目的 本操作手册主要介绍各种业务的流程以及软件各项功能和详细操作方法,帮助执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用户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通过非税系统办理各种非税业务。 阅读对象 非税系统执收单位办理非税收入收缴,非税收入退付和调整、非税收入资金申请录入和审核业务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审核所属单位各种业务申请的工作人员。 手册约定 1、过程约定 ●■表示并列关系。 操作步骤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列出,如:1、2、3、……。 2、文字约定 〖〗中文字表示界面中的说明文字,如:在〖摘要〗中输入简要说明文字。 ??中文字表示界面中的按钮,如:单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中文字表示单据名称,如:《非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 “”中文字表示菜单名称,如:“收缴管理”菜单“缴款书录入”子菜单。 3、流程图约定 完成操作的部门、角色、人员 流程开始操作 操作 流向

第1章概述 (5) 第2章软件登录 (6) 2.1软件安装与运行 (6) 2.1.1JRE下载和安装 (7) 2.1.2非税系统下载和运行 (8) 2.2软件登录 (9) 第3章收缴管理 (11) 3.1缴款书录入 (11) 3.2前端票录入 (20) 第4章资金申请 (24) 4.1资金申请录入 (25) 4.2资金申请审核 (32) 第5章非税收入退付 (34) 5.1退付申请录入 (35) 5.2退付申请审核 (39) 第6章非税收入调整 (40) 6.1调整申请录入 (41) 6.2调整申请审核 (44) 第7章票据发放 (46) 7.1票据发放 (46) 7.2票据入库 (49) 第8章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票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缴款书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前端票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资金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退付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6调整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9章统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票据发放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情况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非税收入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继续教育答案

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每小题备选答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非税收入不包括()。 A ?社保收入 B. 公安罚没 C. 行政性收费 D .土地出入收入 @A r B r C厂D Q 2.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一般保存()年。 A. 1年 B. 2年 C. 3年 D . 5年 厂 A |C B G C 1耳 D Q 3?—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 A .国税收入 B. 地税收入 C. 非税收入 D .社保收入 「A C B C「D O

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发布的部门()。

A ?国务院 B.财政部 C ?人大 D ?审计署 吃 B C C Q D Q 5. 非税收入实行()。 A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B. 单位自收自支 C. 单位存入账外账 D .滞留过渡户 @A r B n C r D Q 6. 税务机关可以代征非税收入()。 A ?教育费附加 B. 城市维护建设税 C. 工会经费 D .社保 C 7?行政性收费标准由()制定。 A ?国务院 B. 区级政府 C. 县级政府 D .乡级政府

8.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属于( A ?法律 B .部门规章 C .行政法规 D ?地方法规 9. 非税收入主管部门( )°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C. 人大 D ?审计署 厂 A 嗚 B C C Q D Q 10?《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 A. 2016年3月15日 B. 2017年1月1日 C. 2016年1月1日 D . 2016年6月1日 ■* A 「 B r C 迄 D Q 、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8小题,每小题5分,共 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A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市县区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市县区实施方案 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财政在原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于2006年8月开始试运行,2007年1月通过总验收。2007年2月,发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财库[2007]3号),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07年4月开展了全省培训工作,2007年7月在全省上半年预算执行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求市县将实施非税系统作为今年工作重点。 2. 业务流程 2.1.总体业务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统一操作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财政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非税管理信息的传输、核对、对帐等工作都在网上进行。其总体业务流程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政务网连接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设置本区划内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重要控制信息,代收银行归集行通过与省财政厅的专线网络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提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信息。执收单位根据财政设置的收入项目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网点缴款,银行网点录入缴款信息,校验确认后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资金进入统一的代解缴科目,缴款信息通过银行内部网络汇集到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各代收银行归集行根据缴款地区、资金性质、分成方式等把缴款资金分解并划入相应的财政专户、金库,缴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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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标 签】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公共财政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 号】苏政发﹝2006﹞15号 【发文日期】2006-02-09 【实施时间】2006-02-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财政厅 省监察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审计厅 省国资委 省物价局 省法制办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6年2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以及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对非税收入实行规范化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

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 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 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整体管理范围,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收入的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监控非税收入的使用,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我省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政府财政收支体系。 (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1.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改革“单位开票、单位收费”办法,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或专户)”的征缴方式。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在依法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对一些增收潜力较大的项目加强管理,特别加强部分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工作。 3.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行非税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统筹安排。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统筹安排税收和非税收入,统一政策、统一标准,避免分配不公、贫富不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保证非税收入专款专用的同时,对一些没有特殊规定用途的非税收入结余,适当进行调剂。 4.严格减免审批,建立奖罚机制。分级管理,属于哪一级的收入就由哪一级管理;省以下政府无减免审批权,减免收入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对具体征收部门和单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并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对征收不力未完成征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程序相应追减当年支出预算。 5.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在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结合审计监督、收费许可年审,将非税收入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推进政务公开,每年定期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各级财政定期向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专门汇报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接受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收费票据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一是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法的项目,严格新增项目审批,每年向社会公布项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 理办法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中国网 | 时间: -10-08 | 文章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经过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它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它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经过招标、拍卖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经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它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它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多样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点。(1) 灵活性。表现为形式多样性和时间、标准的灵活。政府非税收入既可以按照受益原则采取收费形式收取,又可以以特定项目筹集资金而采取各种基金形式收取等。政府非税收入是为政府某一特定活动的需要,而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过渡性措施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时期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2) 不稳定性。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对特定的行为和其他特定管理对象征收,一旦该行为或该对象消失或剧减,某项政府非税收入也会随之消失或剧减。(3) 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总是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在一起,有特定的管理对象和收取对象。但不具有普遍性,未发生受管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这一管理和征收范围之外。(4) 多样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有很多种,而且每年都有变化,为征收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管理现状: (一)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不规范。建国初期,我国预算外资金主要是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2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0.6。在体制转轨和财政分权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非税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体系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演

变为占据“半壁江山”,成为与预算内收入、税收收入并驾齐驱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7.7.1993年调整口径后,预算外资金收缩到相当于预算内1/3左右,但增长仍迅速,1996年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为3893亿元,仍相当于财政收入的一半。 非税收入的过度膨胀和无序混乱有其直接的体制背景。主要原因是收费主体多元化、管理政出多门。现行地方收费主体主要有地方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司法、检查、城建、环保、教育等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收费名目,而且一个部门收取多种费,同时管理上职权分散,乱收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尽管经过了多年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减并、撤销,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的有关数据,2000年全国性的收费项目仍有200多项,2002年上升为335项,其中仍不乏不合理和欠规范的收费项目。此外,更严重的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向企业和居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仍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和部门的收费罚款甚至没有基本的标准,由具体执行人员掌握,收多收少、收与不收弹性大,随意性强。再有,尽管有关收费对收入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上的疏松薄弱,许多费用存在收用不符现象。 (二)非税收入无序膨胀、管理混乱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在体制改革以前,我国财政收入有一半左右来源于非税收入,其中绝大部分又

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市级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一、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非税票据(或通过执收单位建立的业务平台向缴款人提供缴费渠道)。 二、缴款人通过银行柜台、收费点POS机刷卡、网上缴费等方式完成缴款。 三、非税代理银行依据非税票据、非税系统记录的开票信息、资金到账情况处理相应业务,日终将资金划入非税专户,非税信息于次日10点前上传非税系统。 四、非税系统对银行上传的数据进行核对清算,完成后将确认无误的数据推送至财政大平台。 此阶段主要完成两项工作,一是依据票据记载的原始信息进行数据清分后生成财政收入数据,在原始票据信息外补充预算科目、资金性质、主管部门、分成收入数据等;二是根据银行上传非税系统的报文(包含收入明细、专户收支、专户余额三个文件)与非税系统的数据进行对账。 常见问题: 1.系统处理收入数据差错,导致部分记账要素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如资金性质错误、预算科目对应错误、主管部门对应错误或缺失、非税项目代码错误、市区收入混淆、分成收入数据未处理等问题;

2.因对账周期较长,导致上传财政大平台的收入数据少于实际确认缴款的数据,不利于准确反映当期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及时入库; 3.因总会计记账采取从财政大平台直接读取非税系统数据的方式,非税系统中预算科目、非税项目、执收单位、分成比例等的预设参数及相关对应关系在志诚总会计软件中无记载,总会计业务人员无法查看相关参数及对应关系设置情况,相关设置变动后会导致前后记账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五、国库处通过数据接口将要素信息完整的非税收入数据从大平台导入四方志诚总会计软件记账。 非税收入记账要素:执收单位代码、名称,非税收入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预算科目代码、名称,执收单位主管部门代码、名称,资金性质代码、名称,代理银行代码、名称,金额,记账日期,收入级次。 六、国库处根据帐套内已记账收入开具“缴款书”缴库,收入缴入国库后即反映为当期财政预算收入,收入数据正式确定,不可单方面更改。如后期需对已入库收入进行调整、更改,需通过调库、退库等方式通过人民银行办理。 七、国库处依据人民银行反馈的金库报表核对收入入库情况。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乡城县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包括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以及县级单位代收的省市级非税收入和收取的按比例(或定额)上缴省市级财政的非税收入。 第三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 第四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收缴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非税收入收缴遵循规范管理、方便操作、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统一收缴管理。统一收缴是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的收缴方式与程序,使用规定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收缴管理方式。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全县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政策制度,下达县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县收

费管理局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日常征缴稽查以及依法履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查处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收缴银行账户管理 第七条非税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和县级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 第八条县级财政汇缴专户由县财政局依据相关办法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各执收单位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 第九条县级财政汇缴专户是财政部门专门用于归集、记录、划解非税收入款项以及反映非税收入的收缴、退付、支付、清算的账户,其账户内的资金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并按规定当日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县级财政汇缴专户按银行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条县级财政汇缴专户设立待解缴财政收入科目。国库单一账户接受由县级财政汇缴专户从待解缴财政收入科目划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和县级财政汇缴专户的职能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撤销上述任何账户。 第十二条代理银行是代理非税收入收缴、汇划业务的收款银行。代理银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县财政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要求,办理非税收入收缴、汇划以及信息反馈等业务。 第三章收入收缴

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财综发〔2007〕11号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年4月7日鄂财综发〔2007〕11号) 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秩序,深化财政改革,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 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秩序,深化财政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办法》确定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要求,结合全省财政部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办法》,提高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认识。 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于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地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办法》是当前全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改变了现行分散征收、自主使用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确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建立了全方位的非税收入监管机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认真学习和理解《办法》的各项规定,把思想统一到《办法》上来,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动本地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二、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分工与合作,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三段式”管理机制。《办法》中规定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消除内部多头管理和职责不明的现象,根据《办法》确定的原则理顺财政部门内部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合理进行内部分工,形成非税收入管理合力。原则上财政综合和非税收入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政策和征收管理,国库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的资金管理,预算和业务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继续教育答案

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非税收入不包括()。 A.社保收入 B.公安罚没 C.行政性收费 D.土地出入收入 A B C D 2.非税收入票据存根一般保存()年。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A B C D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 A.国税收入 B.地税收入 C.非税收入 D.社保收入 A B C D 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发布的部门()。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人大 D.审计署 A B C D 5.非税收入实行()。 A.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B.单位自收自支 C.单位存入账外账 D.滞留过渡户 A B C D 6.税务机关可以代征非税收入()。A.教育费附加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工会经费 D.社保 A B C D 7.行政性收费标准由()制定。A.国务院 B.区级政府 C.县级政府 D.乡级政府

A B C D 8.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地方法规 A B C D 9.非税收入主管部门()。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人大 D.审计署 A B C D 10.《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A.2016年3月15日 B.2017年1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D.2016年6月1日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原则()。

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调查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8117431285.html,)/总结报告/情况报告 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调查报告 我县按照财政部、省市改革的总体要求,于XX年6月开始启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探索,新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已逐步确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成为了财政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为收费单位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缴费服务,大大提高政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效率,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的挪用,促进了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并通过使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自动分配收费项目,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实行自动匹配,实现自动核销,确保了以票管收,规范了票据管理的自动化。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基本情况: 我县于XX年6月召开了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动员会,启动非税收入改革,7月份先选择文体广播旅游局、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四个部门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同年11月将74个具有政府非税收入的部门全部纳入收入改

革范围,全面启动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框架基本建立,改革稳步推进。XX年,系统已纳入改革执收单位数占应纳入改革执收单位数的比重达100%,已建立收缴平台的单位有23个。通过非税管理系统正常开票XX1张,解缴非税收入1099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有486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有613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039元,占非税收入的比重为94.2%;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6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比重为5.8%。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于XX年6月份成立了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布了《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方案》。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改革期间,县政府领导亲自到财政局调研非税收入工作;县财政局就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财政局分管局长亲自带队到各单位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及时征收、足额解缴。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宣传力度,召开了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动员会,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新闻宣传等方式,大力宣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五)彩票公益金; (六)罚没收入; (七)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 收入; (九)其他应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于应当纳税范围的,依法纳税后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范围。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统一监督管理。 审计、监察、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和标准的设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和调整。 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了征收或者收取部门、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由执收单位征收或者收取;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者收取的,应当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由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直接征收或者收取;尚不具备直接征收或者收取条件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征收或者收取。 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的,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或者收取行为实施监督,并承担该征收或者收取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不得提取费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降低成本、方便缴款人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账户体系,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或者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 执收单位不得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 第八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非税收入收缴协议

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协议书 合同年号 编号:号 甲方: 乙方: 根据省政府《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印发***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银行代收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收方式。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银行代收非税收入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所属支行(营业部)作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归集、记录、结算工作,户名:***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 第二条:乙方自愿为甲方上述帐户内发生收缴业务负责,并承担可能由收缴业务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所属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要指定

业务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承担上门服务的业务,乙方如更换上门服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做好内部衔接工作。 第四条:乙方所有网点均作为市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点,并实行挂牌服务,柜台前统一设置“代理非税收入缴款专柜”标志,为缴款人提供优质服务和缴款方便。乙方负责所有网点代收资金直接进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第五条:乙方负责所属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收缴工作,保证收入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按财政要求将资金划转或缴库,并于当日营业终了前将非税收入信息及时传输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非税收入日报表送达甲方专管人员;于每旬后2日内将非税收入旬报表送达甲方专管人员;每月后3日内将月报和对帐单送达甲方专管人员;日、旬、月报表和对帐单需加盖银行业务章,同时与市财政局电子对帐。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收入报表数据与财政专户对帐单上所反映的资金金额一致,否则由于乙方工作失误引起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负责监督管理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并不定期组织对代收银行的代收行为进行检查,定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必要时进行通报。一旦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将区别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由财政局会同

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1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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