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2—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

(9)高危儿管理科;

(10)儿童康复科;

(11)儿科;

(12)新生儿科;

(13)中医儿科;

(14)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可增设相关儿童保健科室。

3.妇女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3—

(1)妇女群体保健科;

(2)青春期保健科;

(3)更老年期保健科;

(4)乳腺保健科;

(5)妇科;

(6)中医妇科;

(7)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妇女营养科、妇女心理卫生科、不孕不育科等科室。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

(2)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

(3)计划生育手术科;

(4)男性生殖健康科;

(5)避孕药具管理科(单独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由药具管理机构承担)。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4个业务部门开展的信息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并设立与4个业务部门相配套的急诊、手术、医学影像、药剂、检验和病理等相关部门。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设立妇幼保健科学研究中心、妇幼卫生计划生育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承担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培训推广等工作。

保留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省级计划生育科研院所(中心)—4—

的,可保持现有管理方式。同时,探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完成省级妇幼健康服务职能。

(三)职能任务。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能任务见表1。

表1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能任务部门职能任务

1.孕产保健部1.1孕产

群体保

健科

1.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发

展规划、工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1.1.2负责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

术指导

1.1.3负责制定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估办

法并组织实施

1.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

保健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与督导

1.1.5开展辖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业务指导、督导

1.1.6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

亡评审

1.1.7对辖区从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推广适宜技术

1.1.8负责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

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1.9掌握辖区孕产妇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

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1.2婚前

保健科

1.2.1提供婚前卫生指导

1.2.2提供婚前卫生咨询

1.2.3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包括涉外婚姻的医学检查),提供医学意

见、出具医学证明

1.2.4建立婚检夫妇健康档案和各种工作登记,定期分析,提出对

辖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3孕前

保健科

1.3.1提供孕前指导与咨询

1.3.2提供孕前医学检查与健康评估

1.3.3提供孕前保健特色服务(心理、营养、运动、口腔、乳腺保

健等)

1.3.4建立工作登记,定期分析,提出对孕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建议

—5—

1.4孕期保健科1.4.1提供常规孕期保健服务

1.4.2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与管理、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筛查,接受基层转诊

1.4.3提供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1.4.4提供孕期危重症的识别、急救、治疗与转诊

1.4.5提供产前筛查(血清学检查和超声检查等)

1.4.6提供孕期营养指导与咨询、孕期营养问题评估与干预

1.4.7提供孕期口腔保健指导、孕期口腔疾病的防治

1.4.8提供孕期心理问题咨询与指导

1.4.9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孕期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1.5.1提供孕前、孕期优生与遗传咨询服务

1.5.2对有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患儿妊娠史的高危夫妇进行孕前与孕期指导和监测

1.5.3开展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产前筛查

1.5.4开展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产前诊断(取得产前诊断服务资质的机构)

1.5.5建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转诊网络,接受基层转诊

1.5.6对筛查出的疑似病例进行转诊和病例追踪

1.5.7有条件的机构可开展必要的宫内干预

1.5.8做好法定妇幼卫生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1.6产科1.6.1提供产程监护(产妇、胎儿和产程)

1.6.2提供助产技术服务

1.6.3开展分娩并发症的识别、急救与转诊

1.6.4开展新生儿复苏

1.6.5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

1.6.6开展自然分娩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助产士门诊)1.6.7提供新生儿常规保健服务

1.6.8提供母乳喂养咨询与指导,促进产妇母乳喂养

1.6.9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和预防接种服务

1.6.10开展新生儿听力、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及其他病种筛查1.6.11接治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孕产妇

1.6.12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供危重孕产妇急救及治疗1.6.13做好法定妇幼卫生报告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1.7产后保健科1.7.1提供新生儿常规保健服务

1.7.2提供母乳喂养咨询与指导,促进产妇母乳喂养

1.7.3提供产褥期并发症防治、健康检查和产后康复等保健服务1.7.4提供产妇营养咨询与指导、产妇营养问题的评估与干预

1.7.5提供产后心理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1.7.6提供产后心理问题的筛查、诊治与转诊

1.7.7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指导,避免非意愿妊娠

1.7.8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产后访视的技术指导

1.7.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产后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6—

2.儿童保健部2.1儿童

群体保

健科

2.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工作

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2.1.2负责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

2.1.3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2.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儿

童保健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2.1.5开展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和督导

2.1.6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2.1.7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指导

2.1.8对辖区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技

2.1.9负责儿童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

2.1.10掌握辖区儿童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

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2新生

儿疾病

筛查科

2.2.1建立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定期技术指导与督导,对检

测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负责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及反馈

2.2.2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指导与咨询

2.2.3负责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样本收集和转运

2.2.4开展实验室检测诊断(具有新生儿筛查中心资质的机构)

2.2.5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临床确诊和治疗

2.2.6对筛查阳性患儿建立档案并追踪随访

2.2.7开展新的筛查方法和病种研究,根据当地情况扩大筛查病种

2.3儿童

生长发

育科

2.3.1提供儿童体格生长发育咨询与指导

2.3.2开展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运动功能测量与评价

2.3.3开展体格生长发育偏离儿童的筛查,接受基层转诊的体格生

长发育偏离儿童,提供儿童健康促进保健服务

2.3.4采用生化、染色体、基因等实验室检测方法对体格生长偏离

儿童进行病因诊断

2.3.5提供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干预

2.3.6提供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内分泌治疗

2.3.7建立体格生长发育偏离个体儿童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2.3.8酌情开展儿童体质测试,建立儿童体质健康档案

2.3.9建立工作登记,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生长发育工作意见和

建议

2.4儿童

营养与

喂养科

2.4.1开展儿童营养健康教育,提供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

2.4.2开展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2.4.3开展特殊情况下的母乳喂养

2.4.4开展母乳喂养评估干预

2.4.5开展辅食添加咨询与指导

2.4.6开展儿童营养测评及干预

2.4.7开展儿童饮食行为评估及干预

—7—

2.4.8开展儿童营养性疾病筛查,接受基层转诊营养性疾病儿童2.4.9提供常见儿童营养性疾病诊断和干预

2.4.10对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2.4.11对儿童继发性营养疾病的诊断、治疗与转诊

2.4.12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营养工作意见和建议

2.5儿童心理卫生科2.5.1提供儿童心理咨询与指导

2.5.2提供儿童心理行为发育促进保健服务

2.5.3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筛查、接受基层转诊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2.5.4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的康复指导和基本干预训练

2.5.5提供儿童心理疾病的识别的转诊

2.5.6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心理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2.6儿童眼保健科2.6.1提供眼保健指导与咨询

2.6.2提供新生儿外眼检查及眼部护理指导、眼部感染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6.3开展高危新生儿眼病筛查、诊断与治疗

2.6.4开展婴幼儿视觉功能评估

2.6.5开展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

2.6.6提供视力筛查异常儿童的复查与随访

2.6.7可开展屈光不正的医学验光与矫正

2.6.8提供儿童屈光不正/弱视的诊断及视功能矫治

2.6.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眼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7儿童口腔保健科2.7.1提供口腔保健指导与咨询(口腔不良行为的纠正)

2.7.2提供儿童口腔健康检查

2.7.3开展儿童龋齿预防

2.7.4提供儿童常见口腔问题和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7.5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口腔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2.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2.8.1提供儿童听力保健指导与咨询

2.8.2开展儿童定期听力筛查

2.8.3对初筛异常及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者跟踪随访

2.8.4根据机构资质开展听力异常婴幼儿的听力学诊断

2.8.5可开展儿童验配助听器服务

2.8.6开展听力异常婴幼儿的言语康复(家庭康复和门诊康复)2.8.7开展儿童耳、鼻、喉部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8.8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耳鼻喉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8—

2.9高危儿管理科2.9.1开展高危儿筛查

2.9.2开展高危儿定期监测与干预2.9.3建立高危儿转诊机制

2.10 儿童康复科2.10.1建立高危儿专业门诊提供高危儿系统化健康管理服务

2.10.2接受儿童生长发育科筛查出来的发育异常儿童

2.10.3接受基层儿童定期健康检查中筛查出的发育异常儿童

2.10.4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儿童康复方案,实施康复干预

2.10.5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

2.10.6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康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1 儿科2.11.1提供儿童常见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

2.11.2接受基层转诊的可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提供确诊、转诊和随访

2.11.3接受基层转诊的可疑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患儿,提供确诊、干预、转诊和随访

2.11.4正确识别儿童传染病,及时转诊并上报

2.11.5提供危重儿童急救、治疗与转诊

2.11.6可开展常见儿童外科疾病的防治

2.11.7可开展常见、重大出生缺陷患儿早期诊断和矫治服务

2.11.8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疾病救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2新生儿科2.12.1开展新生儿评估与评分

2.12.2提供新生儿护理

2.12.3开展新生儿复苏

2.12.4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和健康教育

2.12.5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和预防接种

2.12.6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及其他病种筛查

2.12.7提供常见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

2.12.8可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断与治疗

2.12.9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诊三级网络和绿色通道,提供危重新生儿监护、急救、治疗及转诊

2.12.10做好法定妇幼健康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2.12.11开展辖区新生儿救治培训和督导,开展辖区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开展新生儿危重症救治适宜技术研究

2.13中医儿科2.1

3.1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2.1

3.2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疑难复杂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2.1

3.3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

2.1

3.4向其他儿科科室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开展与儿科相关的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

2.1

3.5向其他儿科科室提供中医会诊服务

—9—

3.妇女保健部3.1妇女

群体保

健科

3.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工作

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3.1.2负责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

3.1.3负责制定辖区妇女保健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3.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辖区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3.1.5对辖区从事妇女保健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

宜技术

3.1.6负责妇女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并提

出改进建议

3.1.7掌握辖区妇女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

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3.2青春

期保健

3.2.1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评估与指导

3.2.2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常见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3.2.3提供青少年营养咨询与指导

3.2.4提供青少年营养问题的评估与干预

3.2.5提供青少年心理卫生的咨询与指导

3.2.6提供青少年性、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与指导

3.2.7提供青少年常见生殖健康疾病的防治

3.2.8提供青少年非意愿性妊娠的预防与指导和终止非意愿性妊娠

服务

3.2.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青春期保健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3.3更老

年期保

健科

3.3.1提供常规体检与管理

3.3.2提供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防治

3.3.3提供围绝经期/老年期的保健指导

3.3.4开展围绝经期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3.3.5开展老年期相关疾病的防治和康复

3.3.6提供更年期常见心理问题咨询与指导

3.3.7提供更老年期营养咨询与指导

3.3.8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更老年保健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3.4乳腺

保健科

3.4.1提供乳腺常见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3.4.2开展乳腺癌的筛查,接受基层转诊

3.4.3提供乳腺良性疾病和早期乳腺癌的诊断与治疗

3.4.4可提供中晚期乳腺癌的诊断、治疗和转诊

3.4.5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乳腺保健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

—10—

3.5妇科3.5.1提供妇女常规健康体检与管理

3.5.2开展常见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的筛查、诊断与治疗

3.5.3提供妇女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3.5.4提供妇女不孕症的治疗

3.5.5提供常见妇科内分泌疾病诊断与治疗

3.5.6开展常见妇科肿瘤的筛查与诊治

3.5.7提供妇科恶性肿瘤的中晚期诊断与转诊

3.5.8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6中医妇科3.6.1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3.6.2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妇女疑难复杂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3.6.3运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优生优育

3.6.4运用中医方法对妇女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

3.6.5向其他妇科科室推广中医妇科适宜技术和开展妇科相关的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

3.6.6向其他妇科科室提供中医会诊服务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4.1计划

生育服

务指导

4.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

工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4.1.2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

4.1.3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制定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年

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4.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

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4.1.5对辖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

宜技术

4.1.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

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4.1.7掌握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情况,开展研究,提供有针

对性的干预措施

4.2计划

生育咨

询指导

4.2.1开展避孕节育相关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

4.2.2开展避孕方法相关咨询指导及随访服务

4.2.3开展适宜的孕情环情医学检查

4.2.4开展各类计划生育手术前的咨询与指导

4.2.5开展计划生育手术高危病历识别、管理和转诊

4.2.6建立各种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本机构和对下一级机

构开展避孕节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4.3计划

生育手

术科

4.3.1提供与机构条件相适应的计划生育手术

4.3.2提供术后关爱服务、健康教育和指导随访

4.3.3开展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手术的医学检查

4.3.4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和治疗

4.3.5发现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及时报告

4.3.6建立各种手术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11—

4.4男性生殖健康科4.4.1开展男性孕前精子质量评估

4.4.2开展男性不育诊治,接受转诊服务

4.4.3开展前列腺疾病诊治,接受转诊服务

4.4.4开展男性生殖道感染诊治,接受转诊服务4.4.5开展其它男科疾病的诊治

4.4.6建立登记,定期总结分析

4.5避孕药具管理科4.

5.1对口服避孕药使用者提供指导和随访

4.5.2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定期报告

4.5.3建立完整、规范、真实的登记,定期分析本地区避孕药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避孕药具的采购与发放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其他相关部门5.1信息

管理科

5.1.1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制定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方案

5.1.2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制定和印发全省统一的基层妇幼信

息登记、统计表、簿、卡

5.1.3召开辖区信息工作年会

5.1.4开展辖区内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以

及质量控制

5.1.5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辖区内妇幼健康信息工作的业

务指导和督导

5.1.6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各级各类从事妇幼健康信息工

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

5.1.7协助开展辖区妇幼健康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5.1.8负责本院内信息系统及其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

5.1.9负责本院内基本运行状况、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技术、诊疗

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以及

质量控制

5.1.10承担对本院内信息系统使用人员技术培训与考核

5.2健康

教育科

5.2.1制定本辖区内妇幼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5.2.2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重点工作健康教育目标和

年度工作计划

5.2.3按健康教育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开展面向社会的健康教育宣

传活动

5.2.4针对辖区健康教育的资料开发、制作和分发

5.2.5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定期督导

检查

5.2.6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

5.2.7制定本机构内的妇幼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5.2.8编写院内健康教育处方

5.2.9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展版、手册等材料

5.2.10组织机构内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5.2.11开展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人口学校、育龄人群

及病人宣教等健康教育活动

—12—

5.3妇幼健康科学研究中心5.3.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和影响因素

5.3.2开展控制出生缺陷技术、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研究,解决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5.3.3开展儿童生长发育促进技术的科学研究

5.4妇幼健康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5.4.1对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4.2接受下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修

5.4.3推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二、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在省级和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之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合理设置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科室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在保证完成职能任务的前提下,科室设置比例应当达到80%以上。可结合职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关业务科室。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3—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

(9)高危儿管理科;

(10)儿童康复科;

(11)儿科;

(12)新生儿科;

—14—

(13)中医儿科;

(14)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可增设相关儿童保健科室。

3.妇女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妇女群体保健科;

(2)青春期保健科;

(3)更老年期保健科;

(4)乳腺保健科;

(5)妇科;

(6)中医妇科;

(7)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妇女营养科、妇女心理卫生科、生殖内分泌科等科室。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

(2)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

(3)计划生育手术科;

(4)男性生殖健康科;

(5)避孕药具管理科(单独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由药具管理机构承担)。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4个业务部门开展的信息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并设立与4个业务部门相配

套的急诊、手术、医学影像、药剂、检验及病理等部门。

—15—

(三)职能任务。

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能任务见表2。

表2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能任务部门职能任务

1. 孕产保健部1.1

孕产

群体

保健

1.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

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1.1.2负责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

技术指导

1.1.3负责制定辖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估

办法并组织实施

1.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辖区婚前保健、孕产

期保健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与督导

1.1.5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业务指导、督导

1.1.6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

死亡评审

1.1.7对辖区从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

训,推广适宜技术

1.1.8负责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

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1.9掌握辖区孕产妇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

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1.2

婚前

保健

1.2.1提供婚前卫生指导

1.2.2提供婚前卫生咨询

1.2.3提供婚前医学检查,提供医学意见、出具医学证明

1.2.4建立婚检夫妇健康档案和各种工作登记,定期分析,提出

对辖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3

孕前

保健

1.3.1提供孕前咨询与指导

1.3.2提供孕前医学检查与健康评估

1.3.3提供孕前保健特色服务(心理、营养、运动、口腔、乳腺

保健等)

1.3.4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分析,提出对孕前保健工作的指

导意见和建议

1.4

孕期

保健

1.4.1提供常规孕期保健服务

1.4.2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与管理、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筛查,

接受基层转诊

1.4.3提供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诊断、治疗与转诊

1.4.4提供孕期危重症的识别、急救、治疗与转诊

—16—

1.4.5提供产前筛查(血清学检查和超声检查等)

1.4.6提供孕期营养指导与咨询、孕期营养问题的评估与干预1.4.7提供孕期口腔保健指导、孕期口腔疾病的防治

1.4.8提供孕期心理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1.4.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孕期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1.5.1提供孕前、孕期优生与遗传咨询服务

1.5.2对有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患儿妊娠史的高危夫妇进行孕前与孕期指导和监测。

1.5.3开展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产前筛查

1.5.4开展先天性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产前诊断(取得产前诊断服务资质的机构)

1.5.5建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转诊网络,接受基层转诊

1.5.6对筛查出的疑似病例进行转诊和病例追踪

1.5.7有条件的机构可开展必要的宫内干预

1.5.8做好法定妇幼卫生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1.6产科1.6.1提供产程监护(产妇、胎儿和产程)

1.6.2提供助产技术服务

1.6.3开展分娩并发症的识别、急救与转诊

1.6.4开展新生儿复苏

1.6.5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

1.6.6开展自然分娩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助产士门诊)1.6.7提供新生儿常规保健护理

1.6.8提供母乳喂养咨询与指导,促进产妇母乳喂养

1.6.9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和预防接种服务

1.6.10提供新生儿听力筛查、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及其他病种筛查服务

1.6.11接治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孕产妇

1.6.12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供危重孕产妇急救及治疗1.6.13做好法定妇幼卫生报告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1.7产后保健科1.7.1提供新生儿常规保健服务

1.7.2提供母乳喂养咨询与指导,促进产妇母乳喂养

1.7.3提供产褥期并发症防治、健康检查和产后康复等保健服务1.7.4提供产妇营养咨询与指导、产妇营养问题的评估与干预

1.7.5提供产后心理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1.7.6提供产后心理问题的筛查、诊治与转诊

1.7.7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指导,避免非意愿妊娠

1.7.8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产后访视的技术指导

1.7.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产后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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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儿童保健部2.1

儿童

群体

保健

2.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工

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2.1.2负责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

2.1.3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2.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

儿童保健医疗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2.1.5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和督导

2.1.6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2.1.7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指导

2.1.8对辖区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

技术

2.1.9负责儿童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

2.1.10掌握辖区儿童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开

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2

新生

儿疾

病筛

查科

2.2.1建立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定期技术指导与督导,对

检测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负责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及反馈

2.2.2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指导与咨询

2.2.3负责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样本收集和转运

2.2.4开展实验室检测诊断(具有新生儿筛查中心资质的机构)

2.2.5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临床确诊和治疗

2.2.6对筛查阳性患儿建立档案并追踪随访

2.3

儿童

生长

发育

2.3.1提供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指导与咨询

2.3.2开展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

2.3.3开展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筛查,接受基层转诊的体格生长

发育偏离儿童,提供儿童健康促进保健服务

2.3.4采用生化、染色体、基因等实验室检测方法对体格生长偏

离儿童进行病因诊断

2.3.5提供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干预

2.3.6提供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内分泌治疗

2.3.7建立体格生长偏离个体儿童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2.3.8酌情开展儿童体质测试,建立儿童体质健康档案

2.3.9建立工作登记,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生长发育工作意见

和建议

2.4

儿童

营养

与喂

养科

2.4.1开展儿童营养健康教育,提供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

2.4.2开展母乳喂养咨询与指导

2.4.3开展母乳喂养评估干预

2.4.4开展辅食添加与指导

2.4.5开展儿童营养测评及干预

2.4.6开展儿童饮食行为评估及干预

2.4.7开展儿童营养性疾病筛查,接受基层转诊营养性疾病儿童

2.4.8提供常见儿童营养性疾病诊断和干预

—18—

2.4.9对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2.4.10对儿童继发性营养疾病的诊断、治疗与转诊

2.4.11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营养工作意见和建议

2.5儿童心理卫生科2.5.1提供儿童心理咨询与指导

2.5.2提供儿童心理行为发育促进保健服务

2.5.3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筛查、接受基层转诊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2.5.4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的康复指导和基本干预训练2.5.5提供儿童心理疾病的识别与转诊

2.5.6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心理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2.6儿童眼保健科2.6.1提供眼保健指导与咨询

2.6.2提供新生儿外眼检查及眼部护理指导,眼部感染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6.3开展高危新生儿眼病筛查、诊断与治疗

2.6.4开展婴幼儿视觉功能评估

2.6.5开展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

2.6.6提供视力筛查异常儿童的复查与随访

2.6.7可开展屈光不正的医学验光与矫正

2.6.8提供儿童屈光不正/弱视的诊断及视功能矫治

2.6.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眼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7儿童口腔保健科2.7.1提供口腔保健指导与咨询(口腔不良行为的纠正)

2.7.2提供儿童口腔健康检查

2.7.3开展儿童龋齿预防

2.7.4提供儿童常见口腔问题和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7.5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口腔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2.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2.8.1提供儿童听力保健指导与咨询

2.8.2开展儿童定期听力筛查

2.8.3对初筛异常及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者跟踪随访

2.8.4根据机构资质开展听力异常婴幼儿的听力学诊断

2.8.5可开展儿童验配助听器服务

2.8.6开展听力异常婴幼儿的言语康复(家庭康复和门诊康复)2.8.7开展儿童耳、鼻、喉部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2.8.8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耳鼻喉保健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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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高危儿管理科2.9.1开展高危儿筛查

2.9.2开展高危儿定期监测与干预2.9.3建立高危儿转诊机制

2.10儿童康复科2.10.1建立高危儿专业门诊提供高危儿系统化健康管理服务2.10.2接受儿童生长发育科筛查出来的发育异常儿童

2.10.3接受基层儿童定期健康检查中筛查出的发育异常儿童2.10.4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儿童康复方案,实施康复干预

2.10.5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

2.10.6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康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1儿科2.11.1提供儿童常见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

2.11.2接受基层转诊的可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提供确诊、转诊和随访

2.11.3接受基层转诊的可疑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患儿,提供确诊、干预、转诊和随访

2.11.4正确识别儿童传染病,及时转诊并上报

2.11.5提供危重儿童急救、治疗与转诊

2.11.6可开展儿童常见外科疾病的防治

2.11.7可开展常见、重大出生缺陷患儿早期诊断和矫治服务2.11.8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疾病救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2新生儿科2.12.1开展新生儿评估与评分

2.12.2提供新生儿护理

2.12.3提供新生儿复苏

2.12.4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和健康教育

2.12.5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预防接种

2.12.6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及其他病种筛查

2.12.7提供常见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

2.12.8可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断与治疗

2.12.9建立高危新生儿转诊三级网络和绿色通道,提供高危新生儿监护、急救、治疗及转诊

2.12.10做好法定妇幼健康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2.12.11开展辖区新生儿救治培训和督导,开展辖区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开展新生儿危重症救治适宜技术研究

2.13中医儿科2.1

3.1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2.13.2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疑难复杂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2.1

3.3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

2.1

3.4向其他儿科科室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开展与儿科相关的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

2.1

3.5向其他儿科科室提供中医会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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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妇女保健部3.1

妇女

群体

保健

3.1.1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工

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3.1.2负责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

3.1.3负责制定辖区妇女保健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

3.1.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辖区妇女常见病普查

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业务指导、督导和

质量控制

3.1.5对辖区从事妇女保健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

适宜技术

3.1.6负责妇女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并

提出改进建议

3.1.7掌握辖区妇女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

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3.2

青春

期保

健科

3.2.1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评估与指导

3.2.2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常见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3.2.3提供青少年营养咨询与指导

3.2.4提供青少年营养问题的评估与干预

3.2.5提供青少年心理卫生的咨询与指导

3.2.6提供青少年性、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与指导

3.2.7提供青少年常见生殖健康疾病的防治

3.2.8提供青少年非意愿性妊娠的预防与指导和终止非意愿性妊

娠服务

3.2.9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青春期保健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

3.3

更老

年期

保健

3.3.1提供常规体检与管理

3.3.2提供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防治

3.3.3提供围绝经期/老年期的保健指导

3.3.4开展围绝经期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3.3.5开展老年期相关疾病的防治和康复

3.3.6提供更年期常见心理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3.3.7提供更老年期营养咨询与指导

3.3.8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更老年保健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

3.4

乳腺

保健

3.4.1提供乳腺常见问题的咨询与指导

3.4.2开展乳腺癌的筛查,接受基层转诊

3.4.3提供乳腺良性疾病和早期乳腺癌的诊断与治疗

3.4.4根据机构能力可提供中晚期乳腺癌的诊断、治疗和转诊

3.4.5建立各种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乳腺保健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21—

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要点

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要点 一、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深入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抢抓“十三五”建设机遇,用足《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支持性政策,对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启动实施新一轮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测算评估业务用房缺口,填平补齐,争取政府支持,协同发改部门,加快创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0年,实现市、县二级都有1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同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加快建设整合型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探索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模式,加快构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三)加快实现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在完成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基础上,统筹利用卫生优质的专业资源和计生完善的网络体系,实现机构功能融合、效能提升。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四)推动母婴安全保障政策全面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推动各地强化妊娠

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要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保障母婴安全。 (五)增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运行管理机制,2018年底前,要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六)完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缩短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周期,对孕产妇死亡个案实行一例一评审,对可避免死亡个案实行一例一通报。继续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加强相关信息的分析与反馈,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对重点县市区开展针对性指导。 (七)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全面推广和使用国家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以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应用为抓手,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让妇女儿童在系统、规范的妇幼健康服务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全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甘肃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依据《甘肃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包括5个方面: --领导重视好。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目标。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经验推广等做法,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区),全市每年评选5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按照省上安排推荐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结,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结(3篇)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下面是整理的2016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2016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结(3篇) 2016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结1 XX年上半年,我院妇幼保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开拓进取,加大了工作力度;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了我院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拓宽服务领域,使全乡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做好全乡妇幼保健工作。 (一)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今年上半年XX年全乡孕产妇总数为71人,其中早孕建卡68人,建卡率为977%,孕产妇系统管理65人,其中住院分娩71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68人次,访视率为977%,未访视3人;母乳喂养62人,喂养率为832%。筛查出高危产妇27

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0人,免费发放叶酸167人份。 (二)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乡儿童健康水平。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870人,5岁以下儿童634人,3岁以下397人,0-36月儿童保健建档452人,完成档案177人,新生儿访视196人,其中轻度佝偻病0人,低体重9人,确保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乡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为367,系统管理率为944%,无儿童死亡。 (三)开展全乡、村、镇妇女病查治工作。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今年“三八”节期间在区妇联的大力协助下,对我乡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实查1517人,查出各种疾病369人,疾病发生率达到232%,其中阴道炎208人,患病率171%,宫颈炎161人,患病率10.61%,尖锐湿疣、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均为0人,都及时进行了有效治疗和指导。各项计划生育总数为83人,放置宫内节育器33人,取出宫内节育器17人。药物流产23人。 (四)完善“两个系统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六位一体”的功能,不断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对已开展的产后访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加强、完善,确保全乡人民满意。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2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池底卫生院, 妇幼保健例会制度 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会议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池底卫生院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应及时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池底卫生院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二、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信息~熟悉本地资料~掌握本辖区孕产妇数及儿童数~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筛查及管理~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所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信息。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修订版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按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俊院长 副组长:魏武副院长 成员:院内四大部主任、妇幼保健部全体成员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两个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9.5‰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二)积极推进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全年婚检率达98%以上,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率达96%以上,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率达98%以上,重症地贫胎儿干预率95%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3%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16年下降。 三、工作原则 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评估标准,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质量监管,提高妇幼生项目实施质量。

(一)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开发区卫计局对本辖区各级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督查,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持续改进。 (二)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市、县(区)、开发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三级实行逐级督查、逐级实施改进工作。 (三)持续改进工作原则。每年对县区级进行两次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督促与持续改进的质量控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助产机构的质量控制。 配合市卫计委开展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严格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人员技术资质准入;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况调查,加强机构和人员执业监管;加强助产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 (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三网建设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三级保健网。推进城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分级管理和技术指导,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三)继续在全市实施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工作。 以创建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工作为载体,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的投入,促进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内涵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七网”(围孕围产保健网、妇女保健网、儿童保健网、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妇幼重症救治网、妇幼中医服务网、人口信息管理网)建设。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部门具体落实妇、儿保围产协作活动,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爱婴医院及妇幼保健工作长效管理制度 1、贯彻“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医院宗旨,认真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2、对所有新入院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技术的岗前培训。 3、利用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健康知识教育、指导;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及推销代乳品。 4、“孕妇学校”制定详细的孕产妇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定期向孕产妇及家属讲授孕产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坚持做好新生儿出生半小时内的早吸允、早接触工作。 6、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坚持无医学指征禁止给婴儿吃母乳外的任何代乳品。 7、做好母乳喂养的咨询和产后随访工作。 8、定期对妇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反馈,保持妇产科质量的持续改进。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幼 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 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等 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科,选派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 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定,原则上县级1,2人。信息管理科要 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 定处置。 ,三,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 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资料上报至所在县妇幼 健康服务机构。 二、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启用全省统一的妇 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表卡册由各级自行印制。“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信息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孕产妇传染病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按月上报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调查表至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三,配合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三、做好妇幼健康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上报湖南省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湖南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到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数据分析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全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全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甘肃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依据《甘肃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包括5个方面: --领导重视好。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着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目标。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经验推广等做法,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区),全市每年评选5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按照省上安排推荐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附件2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 年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 号)精神,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辖区业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安全、社会评价等多角度对妇幼保健院实施考核;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本标准共6 章66 节,设置304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0 节274 条标准,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六章共6 节30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

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 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 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11 版(刘爱民主编译)。

妇幼健康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篇2

妇幼健康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包括5个方面: --领导重视好。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目标。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经验推广等做法,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区),全市每年评选5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按照省上安排推荐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有效落实区域妇幼健康服务指标。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按照省上制定的统一规范要求,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

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范(试行)2007年

附件1: 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健康教育是以传播、教育、干预为手段,以帮助个体和群体改变不健康行为和建立健康行为为目标,以促进健康为目的所进行的活动及其过程。 第二条健康教育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而制定,其目的是促进妇幼健康教育活动经常化,运作流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内部及其辖区内组织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的规范与管理。 第五条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第二章功能与职责 第六条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协助卫生部或受卫生部委托负责制定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范、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对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妇幼重点工作健康教育宣传品的研制和推广;对全国妇幼健康教育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评估等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机构内妇幼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机构内外妇幼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一)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的以妇幼保健网络为依托的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网。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妇幼健康教育管理办法,确立妇幼保健重点工作的健康教育目标。 3.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并对行政区域内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 4.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妇幼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5.负责编写妇幼健康教育材料,为基层提供妇幼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6.负责搜集、储备、制作和发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妇幼健康教育知识信息。 7.与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协作与交流,积极参与本地区内其它健康教育活动。 8.开展妇幼健康教育相关科研。 (二)本机构内妇幼健康教育工作 1.负责制定本机构内的妇幼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工作计划。 2.策划并组织机构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机构内健康教育处方的编写,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展版、手册等材料的制作。 4.负责组织机构内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5.负责机构内健康教育工作,包括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及普及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等活动的组织及管理。 第九条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一)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的以妇幼保健网络为依托的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制定本区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辖区内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 3.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布置的各项妇幼健康教育任务,策划、组织全区(县)范围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接受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编写、制作妇幼健康教育传播资料,为基层提供健康教育材料的核心信息。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

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巩固队伍建设复习课程

关于进一步稳定妇幼健康队伍建设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属医疗保健单位: 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x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x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下,降低农村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结合《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卫妇幼{2016}29)号文件,特通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一)建立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各项要求。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筛查危险因素,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努力减少孕期妊高征、先兆子痫和产时新生儿损伤、窒息等情况。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强化新生儿复苏技术应用,推进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制度。

(二)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加强人民医院危重症孕产妇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健全转诊救治机制,定期开展全县范围的相关培训及模拟演练,着力提升危急重症转诊救治能力。 (三)推进孕妇学校、儿童早起发展师范基地工作进展。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开设孕妇学校,定期针对目标人群进行授课,提高人群医疗文化素养,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大力开展便民优质服务 1、增设专业门诊。增设高龄孕产妇门诊、生育能力评估门诊、再生育咨询门诊等分类指导门诊,特别加强高危育龄妇女待孕生育能力评估、孕前孕期咨询指导等服务,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再生育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推行分级诊疗。积极推进手机APP客户端使用及“互联网+妇幼健康”工程和分级诊疗工程,积极开展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有序就诊。 二、强化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宿州市孕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及评估标准》和《宿州市儿童保健规范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 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 [t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 9%。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 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

县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自评报告

县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 根据《XX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妇幼函(2015)XX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的职能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促进提高我县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水平。并对照《XXXX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评估指标(2015年版)》,自查自评总结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开展保健服务。 1、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一是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和“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二是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力度,门诊、保健科及妇产科每2月出一期卫生宣传墙报,派专人对每对婚检对象进行卫生保健、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等知识宣教,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母乳喂养周”等节假日,组织医疗人员上街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计组织医务人员上街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XX多人次,计发放宣传资料XX 份,义诊咨询XX多人次,向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县婚姻登记处免费提供各种妇幼卫生宣传小册子XX份、墙报挂图XX份。加大妇幼卫生保健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认真贯彻执行《XXXX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出

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书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做到证、章分开保管,《出生医学证明》由产科护士长保管,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每张出生证的发放都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做到每张开出的证明可靠、完整、有效。协助县卫生局对全县各医疗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的购买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协同县卫生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出生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3、贯彻落实《XX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条例》,成立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制定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相关制度,B超室门前安装监控探头,B超室、妇产科、药房安装电脑和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孕14周以上孕妇做B 超及计生手术实行实名制。院领导与妇产科、B超室和药房签定了管理责任书,设立举报电话,每半年组织督查一次,督查情况书面向卫生局汇报。 4、认真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管理质量,举办了XXXX县幼儿园卫生保健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保健人员XX人次,对辖县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协助各园所保健人员做好膳食管理。组织体检队,下到各园所进行幼儿健康体检、生长监测,2014年儿保科对全县XX所托幼机构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卫生保健指导,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率100%,计幼儿健康体检XXX人次,幼教职工健康体检XXX人,合格发证XXX人,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5、依法规范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婚

妇幼健康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篇3

妇幼健康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3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天,全年不少于60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组织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0-5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十、对基层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考核,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挂钩。

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一、实行分级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 二、由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县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四、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 五、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 六、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认真准备。 七、不定期组织本县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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