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的人员因为疾病而死在现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务队的人员因为疾病而死在现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务队的人员因为疾病而死在现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务队的人员因为疾病而死在现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不是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致残或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或其亲属从国家、社会得到法定的医疗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国家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到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序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5、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者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农民工被鉴定为工伤后应享受的待遇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的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本人的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为本人的20个月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的18个月工资。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对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的农民工,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的16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的14个月工资。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本人的12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本人的10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本人的8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本人

的6个月工资。

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8、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与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9、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致残废、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人或收益人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

10、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1、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被保险人遭受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事故伤害的,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付。

1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在施工场所和场外临时设施由于不安全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身体伤残的;

(2)所在单位指派临时从事与该建设工程相关的工作而受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身体伤残的;

(3)在施工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疾病造成被保险人突然死亡的或者身体伤残的;

(4)乘坐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时因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身体伤残的;

(5)因从事与该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而患有的职业性疾病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身体伤残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13、发生下列情形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殴斗、酗酒或者自杀、自残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动乱、叛乱、暴乱、暴动、罢工或者由于核子辐射;

(4)非施工现场所和非工作时间因疾病死亡的;

(5)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

(6)因酒后、无照或者违章驾驶造成本人死亡或者伤残的;

(7)其他不属于所规定的保险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与法律援助

1、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定以及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劳动保护、保险与福利、培训、奖惩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

2、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受理劳动争议。

3、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

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第三者主持下,依法律和道德规范劝说争议双方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协议而解决争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分为企业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三种方式。

(2)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双方自愿将有争议的问题提交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劳动仲裁有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仲裁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仲裁裁决是在仲裁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仲裁员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3)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4、劳动违法案件举报

劳动者凡遇到下列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国家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3)拖欠职工工资的;

(4)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

(5)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6)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7)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8)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9)订立无效合同、生死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10)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11)扣留劳动者身份证或强行收取风险抵押金的;

(12)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13)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4)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

(15)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

5、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求保护

劳动者在自身的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一般采取以下自我维护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劳动者可以心平气和地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的情况,依法提出自己的要求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在此阶段,劳动者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注意不要激化矛盾,尽量争取问题的解决。必要时,劳动者还可以请工会出面协商。这有助于问题的圆满解决。

(2)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问题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劳动者可以申请进入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并力争使问题解决在这一阶段。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问题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劳动者只有将问题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时,只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劳动者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向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依法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执行生效的判决。

(5)劳动者如果仍然对二审判决不服,也只能在先执行判决的情况下,向二审人民法院或其上级法院进行申诉。但是,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是必经程序,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且申诉期间没有规定,有可能时间拖得很长,却不一定解决问题。

(完整版)劳务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

劳务人员各项管理制度 一、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大家好,,欢迎工人师傅们来到我们工地,支持我们的工作。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韩。是这个项目的安全员,我负责咱们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做一下入场安全教育。 按照规定,每名刚到现场的工人,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正式进场工作。 现在,我就代表整个项目经理部,给大家讲一下安全教育的有关内容,今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行业的特点、法律法规、施工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中常用的术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须知和现场急救常识。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学习,希望大家能够掌握这些知识,争取在工作中不出任何事故。 第一章建筑行业的特点 建筑行业的特点主要包括四点: 一、产品是固定的,作业是流动的。 我们搞施工,盖的房子是固定的,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随着工程所在地点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即便是在一个工地上施工,我们也会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而不断流动。正是由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产生的动态变化,施工周期转化快,所以安全隐患很大。 二、劳动强度大、劳动力密集。 劳动强度大指的是工作时间长,体力负担重,而且要求思想高度集中。这是我们和一般行业不一样的地方。一般行业8小时工作制。我们遇到抢工期,大量人员在工地上,有时候需要加班加点,一不留神就可能出事儿,甚至连命都没了。所以,希望大家要充分认识到高强度作业给我们带来的危险。 三、建筑施工多数都是露天作业,交叉作业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 露天作业,遇到高温、蒸晒,无处躲藏,有的人想在沟底边乘凉,有的人想把安全帽摘下来,凉快凉快,这个时候就容易发生事故。同样,天冷的时候,寒风刺骨,有的人穿的多,但是提醒大家注意,不要穿不灵便的衣服,容易刮蹭、造成伤害。交叉作业指的是多个工种的人同时工作,有些人只了解自己的工种,不了解别人的工作程序,这时候就容易出事。 四、从业人员构成成分复杂,安全意识比较差。 我们有些人意识不到施工的危险性,有些人侥幸心理很强,还有些人甚至不遵守劳动纪律 违章操作。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建筑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讲课人:王平、周建东、陈海鹰 培训时间:2017年3月25日 培训人员:项目全体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1、安全 安全的定义“为没有伤害、损伤或危险,不遭受危害或损害的威胁,或免除了危害、伤害或损失的威胁”。安全与危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他们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综合认识,无论安全、危险都是相对的。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一个组织,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他就要采取措施将不可能接受的风险降低到可容许的程度,使得人们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因而说,避免带来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发生的过程和结果为安全。随着可容许风险标准的提高,安全的程度也在提高。 2、事故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主观上不希望看到的结果,其造成的损失分为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五大类。 通常发生事故的原因离不开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影响。因此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应该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及改善作业环境的影响,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以国家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生产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规定,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均为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工业卫生管理。行政管理主要指以行政手段对企业职工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企业安全决策、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日常的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治理、事故处理等靠行政命令执行的工作。技术管理主要以国家技术标准的安全要求为依据,对设备、设施、装置、机具等是否符合标准状态进行的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工业卫生主要是指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职工的健康检查、职业病的预防、调查、报告等管理。 5、“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这是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生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施工人员入场前安全教育

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类别:进场教育教育课时:4小时 2012年11月5日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4.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一、新工人安全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内容.doc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施工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目前,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据统计分析,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些又都可以通过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来实现。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

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这里谈谈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些看法。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

建筑工地员工入场安全教育

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名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掌握的安全基本知识 ?(一)您的权利义务 ?(二)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三)如何做一个文明工人 (一)您的权利义务 ?1)从业人员有获得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也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有了解施工现场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施工应急措施的权利;也有相互关心、帮助他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的义务。 ?5)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也有尊重、听从他人相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的义务 ?6)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也有接受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真诚批评、善意劝告、合理处分的义务。 ?7)有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也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服从正确管理的义务。

名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也有及时向本单位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的义务。 ?9)发生事故时,有获得及时救治、工作保险的权利;也有反思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的义务。 (二)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新进场工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也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每天施工前接受班组长的班前教育。 4)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知识。 2、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 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下颔带;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安全帽内。 2)在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无法采取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必须系好安全带。 3)作业时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 4)防护用具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或送修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地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信号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SY-AQ-0867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公司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书的复检、换发工作。 2、公司定期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安全技术规范,从而安全科学地组织施工管理与作业。 3、公司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4、项目部负责对新分配大中专和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 5、项目部每年初负责对管理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7、公司利用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一:施工人员需熟知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酒后上岗。 3、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二米高处,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文明施工是窗口,进入施工的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得野蛮施工。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4、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范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5、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各种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6、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7、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8、施工现场的洞、坑、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9、拆下的刚模板、扎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铁钉要及时拔除。 10、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1、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2、夜间施工必须有充分的照明。 三:施工人员要遵守一下操作规程和现场纪律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坚守 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 须带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在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安全帽要系好下颚带。 3、不得私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警告牌和防护措施。 4、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置防护 罩(例如砂轮机要有防护罩,施工人员在打磨时要戴好防护眼 镜)。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一机一闸一漏制。 7、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摆放要 有5米距离,在垂直落火点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摆放在10以上的距离。 8、不要乱丢烟头和引火,以免造成火灾。 9、施工现场吊装材料、设备时,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不得长 期停留在空中。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doc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4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务的用工主体为项目子公司。劳务公司对接项目子公司,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公司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5、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

6、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Delegates, staff: Hello! i n the run-up to t he Spri ng Festival, we held one se ssi on of four staff representatives Confere nce 2013-work shop, full back i n 2012, careful a 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 uation, discuss 2013 devel opme nt pla ns. Here, on behalf of my com pany 2013 work re ports to t he Ge neral Assembl y, for consi

施工安全教育制度(新版)

施工安全教育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施工安全教育制度(新版) 1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 2公司及工程项目部领导和施工、技术、安监部门负责人,应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3每两年应由总工程师负责,人事教育部门和安监部门配合,组织一次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取证,持证上岗工作。

4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 5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5.1工程项目部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5.2工地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5.3班组级: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6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长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作及接触易燃、易暴、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培训课程

施工现场经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工程经理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并下发的各种文件和制度,确保质量体系的完善和全面实施,确保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组织精干的工程经理班子,具体实施工程经管,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等施工全工程经管。 3、代表企业履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成本合同,保证各类合同目标的实现。 4、组织审定工程总体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与工程有关的文件并组织实施。 5、合理组织和调度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激励的具体职责,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效益要求。 6、汇集工程工程的有关质量信息,定期向企业上级领导汇报。 7、组织阶段、竣工验收及工程归纳总结,效益清算,协助社会监理和公司各级部门对工程的检查和监督。二、工程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1、经管各种技术文件和资料,对由技术差错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2、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改编。 3、实施技术状态经管,对技术状态更改的设计依据,对执行结

果负责。 4、对设计图纸、市政、土建操作工序、安装过程等进行审核、监督及质量控制。 5、组织设计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并应用统计技术,保证工序控制质量,并对关键公诉进行技术指导。 6、参加并知道QC小组活动,并做好成功质量的收集和汇总。 7、控制有关质量的原始纪录、单价、台帐、凭证等资料。 8、对施工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负责,并即向上级技术经管部门汇报。三、工程质量员工作职责1、制定工程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实施。 2、认真收集各项有关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质量信息,协助本工程部领导分析生成中的质量状况。 3、收集保管好本工程的质量档案,如会议既要、质量整改通知单、不合格品审理单及废品材料通知单等,保证工程质量活动的各种原始纪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对本工程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5、参与QC小组活动,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月活动。 6、做好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预防质量事故的隐患出现不及格品的控制。行使工程质量否决权。四、工程施工员工作职责 1、配合工程经理努力抓好各项生产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3、认真执行各项质

现场劳务工人管理制度

现场劳务工人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现场管理制度 本着长远有序发展、安全文明施工的思路,结合本公司当前在建项目的要求,保护作业工人身体健康及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 1、公司提供住宿,工人应保持宿舍的卫生清洁,每天安排轮流值日;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发现脏乱差,处以10-50元罚款。 2、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电风扇,每月用电按100度包干,超过部分按照3元/度计取费用,每间宿舍人员均摊。 3、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元; 5、严禁私自乱拉电线,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请示公司管理人员同意。 6、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没收处理。 7、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工地作业时间较晚,回宿舍后注意不能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后果自负。

8、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二、现场管理: 1、服从命令,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服从管理者,初次警告,再犯开除出工地。 2、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外出,有事提前和管理人员请假。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元,无故旷工扣工资1-3天。 3、互敬互爱,说话和气,不打架斗殴。如有违背,根据情况轻重,重罚责任方,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如构成轻微伤,开除工地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未经请假擅自回家或宿舍,工资按正常工资一半结算。 5、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上班时间严禁喝酒,特别中午时间,违者扣除当天工资。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公司。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 8、端正态度,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种本职工作。杜绝出现磨洋工、挑活干的现象,经发现并说服教育后还不改正者,开除处理。 9、材料堆放整齐,有效、节约、合理的使用材料。 10、工地配发的安全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手套等,必须按要求使用。发现一次不按要求佩戴使用,罚款20-50元。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一、建筑行业的特点 1、产品是固定的,作业是流动的 我们搞施工道路桥梁是固定的,但是,我们的施工人员随着工程所在地点的变化而不断的流动。即便是在一个工地上施工,我们也会随着工程的进度而不断的流动。正是由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产生的动态变化施工周期转化快,所以安全隐患很大。 2、劳动强度大,劳动密集 劳动强度大,劳动强度指的是工作时间长,体力负担重,而且要求实现高度集中。这是我们和一般行业不一样的的地方,一般行业8小时工作制,我们遇到抢工期,大量工人在工地上,有时候需要加班加点,一不留神就可能出事,甚至连命都没了。所以希望大家要充分认识到高强度的作业给我们带来的危险性。 3、露天作业,水上作业、交叉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 露天作业遇到高温、蒸晒无处躲藏,有的人想在沟底边乘凉,有的人想把安全帽摘下来凉快、凉快,这个时候就容易发生事故。同样天冷的时候寒风刺骨,有的人穿得多,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不要穿不灵便的衣服,容易刮蹭造成伤害。 水上作业同样遇到高温时,我们很多工人师傅就将救生衣脱在一边,安全带也不背了,这个时候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在一些临边处未及时设置防护栏杆,易发生落水事故。 交叉作业指的是多个工种的人同时工作,有些人只了解自己的工种,不了解别人的工作程序,这时候就容易出事。 4、从业人员构成成分复杂,安全意识比较差 从业人员构成成分复杂,我们有些人意识不到施工的危险性,有些人侥幸心理很强,还有些人甚至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刚才我们给大家介绍了路桥行业的特点,不难看出在这个行业工作,危险性是非常大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些和我们建筑施工人员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二、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建筑工人依法享受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而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 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 80 以上。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一、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二、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四、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 五、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制定项目部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和农民工工资结算管理制度并实施; 2、配合公司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负责项目部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3、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有声像记录)、离场结算、培训教育、竣工工程劳务资料移交等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考核和评定;

4、对拨付的工程款与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进行比对,掌握和协调劳务(专业)分包队伍对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本项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劳务工人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收集、审核工人月度工资计算表,并及时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6、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并留有记录; 7、负责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规范化签订。 第1 页共22 页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施工现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必须做的手续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要点 2016-07-28 建设施工安全 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流程 施工人员到项目后(生活区),由分包单位安全员登记花名册(报项目安全部,并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发放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 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带入安全教育场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分包单位、项目部三级、附律师函)——安全教育考试——收集个人信息资料(是否为第一次进场施工、身份证及复印件、收个人照片、特殊工种上岗证件复印件、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卡签字或按手印)——项目安全员验收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发放、黏贴安全帽编号(花名册编号:,施工人员进场手册统一编号、安全帽编号、胸卡编号、床位卡号要五号统一)——进场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技术员或工长讲话,施工人员签字或按手印)——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由项目部安全员带入施工现场讲解)——给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发放胸卡(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施工人员,须进行再教育和重新考核;对三次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作退场处理)——上岗作业。 说明: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均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2.对于第一次进场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低于48小时,其他施工人员不得低于24小时。3.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客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总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源;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4.安全教育的形式,管理人员主讲授课和观看安全教育影像资料。 5.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件和1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另外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考试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6.所有进场从事2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人员,均必须全部佩戴合格的双肩安全带。 二、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卡 公司级(总包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地方管理条例。(《法律告知函》) 2、企业概况、本行业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的异议: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企业内外立式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XX公司(局)安全生产禁令》) 3、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XX公司(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动火审批流程》等) 4、本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流程、防高坠、防打击、防火、防触电、防垮塌的基本常识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及急救措施:发生事故后的抢救、报告和保护现场规定等。(《XX公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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