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

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处罚法》第37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

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因该注意的事宜:

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

姓名。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同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对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实施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进行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处罚对象在接受处罚前,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那么对被处罚人当如何认定,也是询问笔录的重要目的之一。

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

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时,被询问人一般都有避重就轻的心理,甚至有一定的反询问方法和抵触情绪,这都给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询问技巧,并灵活加以运用,就可以在和他们的“交锋”中取得胜利。

询问人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

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安全生产法规功底,亦即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询问人应当怎么做。同时,应在询问一开始就明确告诉当事人,他必须依法如实回答,如果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案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这样的告之,促使其实话实说,让被询问人明白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短暂的"玩笑"、"聊天"、"拉家常"等,这些就没有必要载入笔录。但在重要的、关键的时候,每个字,每个标点都不能有错,方言土语出应尽可能地记得原汁原味。询问人员说的每句话,都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授人以柄。可以采用加重语气、突出重点的方法,说出的话应掷地有声,紧紧抓住实质问题和被询问人已暴露的问题,有条不紊,顺藤摸瓜。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耍泼时,要以静制动,切不可先乱了自家方

寸,火上浇油。气氛十分重要,而且气氛最终要为笔录的字里行间所体现。《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当然,加重语气,突出重点,说出的话掷地有声,具有震摄力,那是另一码事。还要紧紧抓住实质问题,追根究底在很多案件中,事先收集到的证据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时的有力武器。在询问中,掌握好时机向被询问人出示证据,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为使证据扎实,在涉嫌的违法事实基本搞清后,如果被询问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询问人员还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不违法的证据。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也就是说,在询问笔录过程中已经要求当事人提供其没有违法的证据,当事人却拒不提供,即使案件进入行政诉讼序后再重新提供,人民法院也不会采纳。当事人能够提供不违法的证据那当然更好,因为我们主观上并不希望当事人违法。而我们要求了,当事人提供不出或不提供,那后果就由其自负了,这里要紧的是进入行

政诉讼程序后,我们要有证据来证明我们是“要求”了。

5、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

询问与记录是完成一次询问调查的二个方面,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以便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进行记录。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在询问时负起引导、把握的责任,调整好语速。在询问过程中,询问人根据询问的需要和当事人回答的情况,会采用不同的节奏进行询问。在快的时候,记录人员很难记录全部询问内容,这就要求其根据询问的目的,有针对性地予以概括,等询问人员放慢节奏、缓和气氛时,及时补记。对于不明确的地方,也可以在此时作适当的补充性询问。记录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取舍,不能将检查人员的主观推断掺入记录的内容之中,以保持其原意不变。记录的文字用语要肯定、确切,不能用“大概”、“可能”、“较长”、“也许”等不定量词,使用数量词要准确。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

二、制作询问笔录时的询问技巧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

表述如实记录。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1)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2)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3)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罗哩罗嗦,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在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技巧七例: `

1、试探性发问。一般用于初次询问。在被查人处于戒备状态下,不能一开始就问关键重大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询问人对询问是否成功没有把握,所以应先进行试探性发问,如:“你叫什么名字?”“年龄?”“家庭住址?”两、三句话是常规性的,具有查明身份的意图,被查人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可以起到缓和被查人紧张心理的作用。通过试探性发问,看对方能否交待违法事实,了解被查人配合卫生执

法的态度,同时可以观察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和他采取什么方法对付询问。经过试探性交往,询问人对被查人就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态度是坦白或比较坦白的,心理是狡辩或者抗拒的,个性是通情达理或粗暴恶劣的,为继续发问或下一次询问创造条件。

2、简单发问。因被查人的接受能力限制,只能用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发问、论述。为的是使被查人听明对话的内涵和外延,以便定向反馈。防止似是而非,生硬难懂的字眼出现,以免被查人答非所问,或模棱两可,甚至造成误解,增加被查人陈述的心理障碍。根据询问情况和策略需要,采用简单用语。如被查人已进入交待违法与犯罪行为状态时,立即显现出较少顾虑和狡辩的可能性,为了明确肯定某种情节、某件证据,可以简单明确的提问,让被查人作出回答。因为此时,被查人违法事实已基本明朗化,用不着多加修饰的去引导、暗示,只是注意言语不要过于刺激对方,使他感到真诚、正直、可信就够了。这样会更显得询问人是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加深被查人对询问人敬畏心理和依赖的心情,积极配合,如实陈述。

3、委婉发问。在询问中,可根据时间、地点、对象和对案情的掌握程度及策略的需要。在不便、不愿、不宜直说的地方,故意用委婉的话,把本意暗示出来,使其意在言外,让被查人听出弦外之音来。这样就可以避免直接言词的刺激

性,以免被查人产生反感。避免所设想的论据不真实、不完整,让被查人摸到虚实。避免因概念、含义、容量有限,使被查人回答受到限制。避免用语上的不文明,使被查人产生误解等。委婉用语有两种:一种是不说本意,只说与案情有关的事情,达到烘托本意的目的。如为了让违法分子明白违法数额巨大,询问人不直接说被查人违法数额巨大,而从被查人与某件事某个人、某笔生意有关入手展开论述,使被查人知道询问人对被查人情况都很了解,烘托出询问人对被查人违法情况是了解的,促使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另一种方法是用含蓄、闪烁的话,即使本意模糊起来,又使被查人隐隐约约地得到暗示,放弃侥幸心理防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4、迂回发问。是相对于直接发问而言。通常用于违法案情较为复杂,被查人比较狡猾,已经有了应付询问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发问不会有好的效果,采取迂回的方法,使被查人不知不觉地进入询问正题,可防止被查人在正面回答提问时有狡辩的余地,使他内心形成进退两难,不打自招的局面。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对从侧面看起来同违法案件无实质联系的问题发问,使被查人思想麻痹,产生错觉,摸不着询问人意图,同时也可避免直接发问使被查人一下子适应不了,而形成僵局的情况。迂回发问,从与案件无关紧要的问题问起,被查人就不会过于戒备而能随意交谈,往往回答的正是证人不详知的问题。询问时,被查人可能在狡辩中漏出

破绽,询问人要抓住时机根据漏洞再提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被查人就难以回避。这样就可由浅入深、由少到多、由外围到核心,逐步把被查人违法问题问清挤净。

5、直接发问。直接发问有启发式、揭发式、质问式、驳斥式四种。启发式是引导、启迪被查人,重在询问言语的真挚、热情、体贴、关心,给被查人一种积极的思想影响,使其萌发良知,承认违法行为。揭发式是针对被查人狡辩、抵赖的态度,揭露其谎言,抓住要害,一针见血,哪怕一件事,常常也能制被查人于无可辩驳的境地。质问式是当被查人在陈述和辩解中出现矛盾时,运用的询问方法。被查人所说的道理经不起逻辑推理论证或已经不起实践检验时,提出质问,使其不能自圆其说,抓住明显的与事实不符的狡辩,以事实分清是非,使被查人在事实面前,在真理面前无可辩解。驳斥式是被查人说了假话、谎话和毫无事实依据的话以后,询问人用事实直接予以驳斥,揭穿被查人的伪装和谎言。

6、跳跃式发问。是在询问人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材料,被查人不仅不如实陈述违法行为,还早有防备,并对一般询问方法比较了解时采用的方法。这是为了打乱被查人事先准备的防御办法和编好的陈述及辩解腹稿的询问方法,适用于案情比较复杂的税收违法与犯罪案件。有些被查人反稽查能力较强,熟知询问方法,这时询问人适当挑出一件或几件事实情节发问,使被查人措手不及,往往被迫在陈述和辩

解中出现矛盾、破绽,而无法自圆其说。有时根据询问进展也可以采取命题发问,使被查人防不胜防。'

7、循序渐进发问。是步步为营,逐步揭露被查人违法行为的方法。适用这种方法询问,要视违法案件的成员多少,时间长短,涉及地域范围,作案次数以及案情复杂程度而定。可以按时间顺序,行为顺序,成员顺序,地域顺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询问。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给被查人造成有意无意的东扯西拉,歪曲事实,颠倒是非,以假乱真,混淆黑白的机会和容易遗漏事实情节的机会。这种方法适用于违法时间长,次数多,数额巨大涉及面广的案件。使用这种方法,询问人必须认真阅卷,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将问题按时间顺序或按不同性质列出详细的询问提纲和计划。这种外延大于内涵的提问方法,允许被查人思考、回忆并作详细陈述。询问人要认真做好笔录,一次询问不完可以二次、三次询问,只要被查人不拒绝陈述又不有意东扯西拉拖延时间,就尽量让被查人详细讲。然后将被查人陈述与拟定的询问提纲对照,审查看哪些讲了,哪些没讲,有哪些新情况,哪些仍有疑点矛盾。对被查人承认又与询问人掌握情况相符的应认定,不要复重。对没有讲的,下次再问。对新情况和疑点、矛盾应采用其他方法核实,核实后根据情况确定询问方法和内容。询问时要有重点,提问要有针对性,不要泛泛地问。为使询问按顺利进行,可就一个时期、一个地方、一

种类型、一次或一笔违法情况逐一发问,弄清一个再转入下一个,然后综合起来研究认定,去伪存真,决不能让税收违法与犯罪事实漏网。

在具体办案中,决大多数询问对象会热情、主动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如实交待问题,提供线索。但是,由于利害相关,有的被询问者一开始就不合作,有的在反映或交待中,对一些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躲闪、回避,甚至拒绝回答。这种拒绝询问的心理通常起因于被询问对象对后果的顾虑与担忧,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误解、敌视,以及对被询问事件的戒备等等。因此,有必要研究和解决询问的技巧问题。

1、拒绝询问者的通常表现

在办案中让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碰钉子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1)一般性证人。他们对自己没把握,怕说出来于己不利,常常躲闪回避,有时会给询问者软钉子碰。

2)当时人之一。这些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办案目的有怀疑,会出现恐惧心理和强烈的自我辩解意识,对询问后果表现出明显的忧虑和担心。另外还有一类是明知自己违法情节严重,已触犯刑律,他们会故意给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出难题,甚至专门找岔子,阻挠办案。

2、改变被询问者拒绝态度的可能性

社会心理学把态度的改变过程视为沟通、劝导过程,“是劝导者通过各种方法,作用于目标对象的过程”。“实际上是

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劝导者(改变别人态度者)有意识向目标对象(态度被改变者)传递通过考虑设计的信息,希望能够借此以改变对方的态度”。这里说到了在改变态度过程中,起作用的四个因素:劝导者——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目标对象——拒绝询问者,传递的信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拒绝询问者周围的情境。

1)劝导者。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如果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政治素质等,在询问时,又能以自己的诚恳、刚正赢得拒绝询问者的信任,就有利于其改变态度。

2)目标对象。从案发的情节和性质的严重程度看,情节较轻且性质为一般违章的易于改变拒绝态度;反之则难。

3)传递的信息。执法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内容及表现形式是否适合被询问者的心理特点,讲话的方式是否恰当,找出突破口的时机是否恰到好处等等,决定了说服效果的好坏

4)周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被询问对象对周围情境所持的立场、态度,对其是否改变态度起重要作用。

只有掌握了这些因素,才能与被询问者沟通思想,使其正确对待发生的问题,严格履行提供证据的义务。

3、改变拒绝态度的询问技巧

1)从认知入手。对认为如实反映情况于已不利,担心影响上下、周围关系而拒绝回答的人,关键要解决“认知”

方面的错误。卫生执法人员要耐心宣传国家法律对举报人及证人的保护,强调所发生事实对社会的危害,以正确的劝导改变其认知,达到促使其转变态度的目的。这是一种通过认识的改变而消除拒绝询问的心理的方法。

2)从情感矛盾入手。除了认知方面的错误外,还有一部分拒绝询问者,明知要回答的情况于已不利,但是社会舆论、社会道德以及所发生事情对社会的危害造成对自己良心的谴责使其常常处于十分矛盾的心理状态之中。这时有效的方法是正确利用其矛盾心理,有目的地进行劝导,促使其接受询问的心理占优势。首先要分析拒绝询问的情感矛盾。比如:先了解询问对象的职务、文化水平、个性特征以及对所发生事情的基本态度等。询问时,通过观察分析,从而判断出对方在这件事上有哪几种想法,有哪些情感矛盾及其起因、性质与程度等。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矛盾转化。一是开导他们,通过申述和答复,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在其心底的问题与痛苦等。二是由远而近,先是比较隐晦地用些例子和榜样去开导,使其思想上有一个缓冲的余地,然后再巧妙地转到关键性问题上来。最后还要注意机警地隐蔽说服动机,尽可能地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去劝导对方。

3)适当的时候,可以利用法律的威慑力。有错误的询问对象在知道办案机关开始查处后,烦恼、懊悔、焦躁等情绪是可想而知的,由此形成的心理压力常常使他们非常痛

苦、压抑,以至于在很长时间里无法解脱。这类人无论其性格如何固执,对所造成的事实承担什么责任,他们在对待自己的行为上都有一种侥幸心理:一曰“拖”、二曰“躲”、三曰“抗”。实在不行,有的人软磨——死活不开口;有的人硬抗——发脾气或干脆当面否认等等,以各种方式建造自卫的“保护壳”。这时执法人员要视具体情况,恰当、正确地利用法律的威慑力使其有一定的恐惧感。这种方法在社会心理学中叫做“恐惧唤醒”法。使用时要适度、恰当地告诉询问对象一些问题的严重性,给以明确的指示和出路,使之解除恐惧,改变抗拒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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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 立案审批表 (3) 2 现场检查方案 (4) 3 现场检查记录 (5) 4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7) 5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8) 6 整改复查意见书 (9) 7 行政强制审批表 (10) 8 查封扣押决定书 (11) 9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2) 10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3) 11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4) 12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5) 13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决定书 (16) 14 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7) 15 询问通知书 (18) 16 询问笔录 (19) 17 勘验笔录 (21) 18 抽样取证凭证 (23) 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4) 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5)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7) 2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8) 23 鉴定委托书 (29) 24 行政处罚告知书 (30) 25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31) 2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3) 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34) 28 听证笔录 (35) 29 听证会报告书 (37)

30 案件处理呈批表 (38) 31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39) 32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40) 33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41) 34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42)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43) . . 36 缴纳罚款催告书 (44) 37 加处罚款决定书 (45) 38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46) 39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47) 40 文书送达回执 (48) 41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49) 42 强制执行申请书 (50) 43 案件移送审批表 (51) 44 案件移送书 (52) 45 案件延期审批表 (53) 46 结案审批表 (54) 47 案卷(首页) (55) 48 卷内目录 (56) . . 立案审批表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 ()安监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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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安监检记〔〕号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号码

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共页 第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安监责改〔〕号 :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 2. 3. 4. 5. 6. (此栏不够,可 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于年月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 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页第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复查〔〕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 的决定[()安监〔〕()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实践与思考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实践与思考丰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邹凤国、杨志远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就是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是依法治安的题中之义,能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助于形成和谐法治社会。结合当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践,从以下几方面谈些思考举措。 一、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牢固树立执法意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各级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灵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就要做到加强执法工作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这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止和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坚持执法必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权威,关键在于依法行政,程序化执行。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守法者切实依法予以维护,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铁腕依法行政。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同时公开行政执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的内部监督制度,完善定期执法分析制度,全面掌握执法动态,评估执法效果,调整执法工作的重点,做出正确的执法决策,减少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年度、季度和月执法工作超前做出决策,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执法工作,不定期自查自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强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合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填写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填写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形式。(不同的文书适用于不同的场合,何时使用何种文书应当准确)。 (二)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执法的对象、执法的内容要有基本了解,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的放矢。 (三)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并持有效的执法证件(如行政执法证、执法资格证)。 (四)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时,应携带安监总局统一样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填写执法文书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对某些不需要在现场制作的文书(如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听证会告知书、通知书、报告书等)也可以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版进行微机打印。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与填写 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共有36种,主要是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开展顺序和需要的程序编制的,视具体情况使用。如有的执法文书因终止有关程序,而不再使用下一程序的执法文书;有的执法内容不需进行抽样、勘验等工作而减少程序,不必使用相关文书,等等。

(一)《现场检查记录》 1、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有关地点、场所、设备进行实地查看、调查所作的记录。现场检查记录是执法开始的重要程序,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是进行下一步执法工作乃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执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2、填写要求 (1)被检查单位:应填写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全称(与营业执照相一致的名称); (2)地址:应填写详细地址,如街、路、门牌号等; (3)检查场所:详细填写被检查的具体场所,注明该单位的××车间、××仓库等具体处所或者该单位的配电柜、※※设备等具体部位; (4)检查时间:检查的起止时间,从※月※时起到※时止; (5)检查情况: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如《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这是实体要件)、对检查的情况扼要如实记录,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情形,如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违法问题,要具体叙述什么部位(设备)存在什么隐患,在管理上存在哪些违法事实等; (6)对检查过程中提取证据、拍照取证、询问调查等活动也要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年最新版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1版)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邮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电话: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您听清楚了吗? 询问记录: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 共页第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 立案审批表 (3) 2 现场检查案 (4) 3 现场检查记录 (5) 4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8) 5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9) 6 整改复查意见书 (10) 7 行政强制审批表 (11) 8 查封扣押决定书 (12) 9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3) 10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4) 11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5) 12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6) 13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决定书 (17) 14 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8) 15 询问通知书 (19) 16 询问笔录 (20) 17 勘验笔录 (22) 18 抽样取证凭证 (24) 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5) 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6)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8) 2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9) 23 鉴定委托书 (30) 24 行政处罚告知书 (31) 25 当事人述申辩笔录 (32) 2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4) 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36) 28 听证笔录 (37) 29 听证会报告书 (40) 30 案件处理呈批表 (41) 31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42) 32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43) 33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44) 34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45)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46) 36 缴纳罚款催告书 (47)

37 加处罚款决定书 (48) 38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49) 39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50) 40 文书送达回执 (51) 41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52) 42 强制执行申请书 (53) 43 案件移送审批表 (54) 44 案件移送书 (55) 45 案件延期审批表 (56) 46 结案审批表 (57) 47 案卷(首页) (58) 48 卷目录 (59)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最新)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邮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基本知识及实践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 郭虎银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本部分重点讲以下几个问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作用、主要方式,查处案件与执法检查的区别与联系,搞好查处案件和执法检查需要注意的事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 依法设立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活动。 理解此内涵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主体合法,2)法定授权,3)法律有明确规定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作用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 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查办案件) 监督检查(执法检查) 行政强制(有的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有的需要在法定时间内执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办理主体是法院) 本讲主要学习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的知识 四、行政处罚(查处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来源:1)执法检查发现的;2)投诉举报的;3)相关单位移送的;4)上级领导交办的。 行政处罚的核心是必须存在违法行为(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权力的限制和义务的设定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1)处罚法定; 2)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刑事责任; 6)一事不再罚。 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要素的理解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有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公民的区分; 2)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要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款; 3)判定是否故意和过失以法律实施后其行为是否仍然存在(经法定部门政策认定的除外); 4)判定其是否构成危害以未遵守法律形成生产经营现实为依据,不能依事故为依据; 5)四位一体,缺一不可。 六、执法检查(监督检查)

最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文书(式样)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15.鉴定委托书16.行政处罚告知书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18.听证告知书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33.结案审批表34.案件移送审批表35.案件移送书36.案卷首页37.卷内目录

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案由: 案件来源: 案件名称: 当事人: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 案件基本情况: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名): 审核意见: 立案审批表 ()安监管立〔 时间: 电话: 邮编: 证号: 证号: 审批意见: 审核人(签名):审批人(签名):

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安监管询〔〕号 年月日时到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 ,请你于接受询问调查,来时 联系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赵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赵明 案例一 某市环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1月25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对环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液碱(氢氧化钠)10吨和15吨柴油]。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该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将储罐拆除,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该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实施处罚的主体错误。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 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2、擅自由5万减到了3000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法定幅度范围。 3、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4、文书使用不当。 5、送达回执中无收件人签名,送达无效。 6、文书填写不规范。 7、取证不充分。 8、缺少执法文书。 9、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场所填写不规范。 10、认定违法事实和作出行政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未准确到条、款、项。 11、卷内目录缺少文件编号。 12、未正确编写页码。 13、罚款收据复制件未经确认。 案例二 某市中宏工贸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5月20日某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中宏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 1、两名电工未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岗作业。 2、配电室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5项问题。 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6月11日前整改完毕。6月13日复查,5项问题整改了3项,有2项逾期未整改。 区安监局于6月23日立案,并在同一天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四)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八十三条第(五)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拟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于6月28日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6月26、27日是星期六和星期日),6月28日报《案件处理呈批表》,将行政处罚改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5000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新版

现场检查方案 ()安监检查〔〕号

现场检查记录 ()安监检记〔〕号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共页第页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安监责改〔〕号 :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 2. 3. 4. 5. 6.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向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页第页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复查〔〕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 的决定[()安监〔〕()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年月日

文书送达回执 ()安监回〔〕号 注:1.一个案件各类文书的送达,统一使用一份送达回执。 2.各类文书送达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3.他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测试试卷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测试试卷 总分:100 分 姓名:职务: 【答题须知】 1.请按照要求在试卷上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及个人职务; 2.所有试题均在试卷上直接作答,要求字迹清晰,应使用蓝色、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作答,铅笔作答无效;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对错,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打“×”。每题 1 分,共 10 分。)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 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应当继续实施审查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被许可人。()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由本部门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应当在15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被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选项填入括号内。每题 1 分,共 10 分。) 1.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范本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许区)安监管责改〔2012 〕156 号 河南鹏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昌乐峪KTV装饰工地):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台帐及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台帐,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无安全员姚亭安全员培训证。电工李辉、何云峰,焊工李志明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擅自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3.未对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空白) 4.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2、3 项问题于2012 年10 月22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魏都区人民政府或者许昌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共页第页

整改复查意见书 ( )安监管复查〔〕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 的决定[( )安监管〔〕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

行政处罚告知书 ( )安监管罚告〔〕号 : 经查,你(单位)有 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拟处罚当事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促进文明、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纪律规定。 第二条本工作纪律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市应急管理局及其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明执法纪律。从事执法活动应当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自觉维护执法人员形象。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并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禁向当事人索要、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者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求其他利益; (二)严禁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酒店宴请、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违反财务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 (四)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财物;

(五)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隐瞒、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 (六)严禁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有案不立以及虚报瞒报执法数据、事故信息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七)严禁通风报信、失密泄密,透露或公开违法行为举报人、事故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泄漏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八)严禁在事故调查期间、行政执法决定前,泄露案情或将分析意见透露给当事人及无关人员; (九)严禁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或者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者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四风”,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工作职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和公车使用纪律。 第六条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凡涉及安全项目审批、竣工验收、事故处理决定以及安全许可证的审检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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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我们是,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 共xx页第xx 页续页 (接上页) 1

检查人员(签名):xxx、xxx i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孙xx xx年xx月xx日 共xx 页第xx页 责令改正指令书 ( 烟)安监管责改字〔2012〕第(2001)号 烟台X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加工车间内半成品堆垛过高; 行间空白处用右斜线划掉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行间空白处用右斜线划掉 3.公司加工车间三名电焊工xxx、xxx、xxx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上岗作业。 以下空白 4.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项问题立即整改;对第2、3 项问题于xx

年xx 月xx 日前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xxx 证号:SD-F000380032(C) xxx 证号:鲁行政执F-01030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孙xx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xx页第xx 页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烟台XXX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XX 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 检查场所:加工车间、档案资料室;现场 检查时间:xx 年xx 月xx日xx 时xx 分至xx 月xx 日xx 时x x分我们是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xxx、xxx,证件号码为SD- ) 、鲁行政执F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司xx职务(安全科长)孙xx的陪同下,对(烟)安监管责改字【2010】第(200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储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储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储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储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托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名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案由: 案件来源:时刻:案件名称: 当事人:: 当事人差不多情形: 当事人地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同意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托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笔录 询问时刻: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形,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益。您听清晰了吗?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行政执法文书(式 样)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行政执法文书 (式样)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强制措施决定书 11.鉴定委托书 12.行政处罚告知书 13.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4.听证告知书 15.听证会通知书 16.听证笔录 17.听证会报告书 18.案件处理呈批表

19.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0.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21.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22.罚款催缴通知书 23.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24.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25.文书送达回执 26.强制执行申请书 27.结案审批表 28.案件移送审批表 29.案件移送书 30.案卷首页 31.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字〔〕第()号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 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邮政编码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字〔〕第()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第次询问 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电话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由18类违法

一、案由 案由是对案件性质的初步定性,可以按照违法行为分类填写。具体如下:(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3)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违法; (7)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9)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 (10)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11)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1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类违法; (1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14)重大危险源管理类违法; (1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类违法; (17)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18)其他类违法,由违法行为提炼填写。 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是经常发现的,一些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整改,而另一些违法行为可能直接面临着行政处罚的问题,这就要求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对案由作出恰当的选择,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结,有力彰显监察执法的教育和惩戒效果。 一、违法案例介绍

某地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在日常安全监察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公司存在4项违法行为: (1)危险化学品储罐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容器的检查记录不够2年; (3)公司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4)危险化学品储罐防雷设施超期未进行检测。 鉴于A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缺陷明显,需进一步查实公司产生违法行为的原因,为此,监察执法小组严格对照法律责任要求,仔细查实4项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违法行为的进一步锁定,有利于相对人在情感上接受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维护法律法规威严的基础上,经过细致讨论、甄别后,决定选择违法行为(3)作为先行调查取证的突破口。这个选择的正确性在后续的办案中也得到了有力的验证,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便利,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能。 二、违法行为分析 为什么要选择未进行“安全评价”的违法行为作为案件办理的突破口呢?也就是说为什么要把“公司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作为案由呢? 笔者认为:面对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杂的公司安全管理问题隐患,如何正确把握法意、突出重点,对违法行为作出正确的取舍,是案件顺利办理的关键所在。事实上,4项违法行为都对应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 1、对于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在该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于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容器的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要求:“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同时在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罚则对应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于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也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其第二十条第一款提出了防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的要求。罚则对应第八十条第一款“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以上相关要求和法律责任的对照,可以说以上4种违法行为都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但是,仔细研读条例可以发现,对于违法行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虽然规定“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比较《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2020)(行政管理)最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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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 立案审批表 (3) 2 现场检查方案 (4) 3 现场检查记录 (5) 4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7) 5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8) 6 整改复查意见书 (9) 7 行政强制审批表 (10) 8 查封扣押决定书 (11) 9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2) 10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3) 11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4) 12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5) 13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决定书 (16) 14 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7) 15 询问通知书 (18) 16 询问笔录 (19)

17 勘验笔录 (21) 18 抽样取证凭证 (23) 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4) 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5)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7) 2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8) 23 鉴定委托书 (29) 24 行政处罚告知书 (30) 25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31) 2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3) 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34) 28 听证笔录 (35) 29 听证会报告书 (37) 30 案件处理呈批表 (38) 31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39) 32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40) 33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41) 34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42)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43) 36 缴纳罚款催告书 (44) 37 加处罚款决定书 (45) 38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46)

安全生产重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之前,由内设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的内部监督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执法决定,包括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查封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条案件承办机构提交法制审核的程序阶段和材料要求: (一)行政处罚案件:案件承办机构在调查取证程序结束之后,将下列材料交法制机构审核: 1.立案审批表; 2.案件处理呈批表; 3.案件调查报告; 4.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材料(原件); 5.其他材料。 (二)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承办机构在实施查封、扣押前将下列材料提交法制机构审核: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其他材料。 第四条法制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但必须在法定结案时限前审核完毕。 第五条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调查清楚;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四)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法制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 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行政处罚案件。 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决定及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2.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批准的建议,或者建议案件承办处室撤销案件; 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 4.对定性不准、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5.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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