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XX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XX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大物流平台建设,建立物资供应网络,保证供应质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中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 归口管理原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行使对供应商的管理职能。

(二) 资格认证原则: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办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手续(以下简称入网),成为供应商网络成员(以下简称网络成员),才具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的基本条件。在招标采购中,国家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 动态考核原则:对网络成员实行动态考核、定期评审制度,对经营业务范围、基本资质、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复查,每年重新确认网络成员资格。

(四) 网络管理原则:对网络成员的资质管理、认证结果、评审及考核等通过网络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 负责审批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二) 对供应商网络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 负责审定、批准供应商网络成员;

(四) 负责审定、批准对供应商网络成员的调整。

第六条物资公司职责

(一)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资格认证方法、评审标准,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供应商网络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 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明确工作分工;

(三) 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评审、入网手续,向认证通过的供应商颁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

(四) 协调网络成员之间、网络成员与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 管理网络成员档案,收集对网络成员的反馈信息;

(六) 组织对网络成员进行动态考核和定期评审,调整网络成员;

(七) 组织供应商管理的有关会议。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 负责贯彻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规定;

(二) 负责审核所属基层企业向集团公司推荐的供应商;

(三) 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配合物资公司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及定期评审工作。

第八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 向物资公司推荐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名单;

(二) 向物资公司反馈网络成员合同履约情况;

(三) 配合物资公司对网络成员进行动态考核和定期评审。

第三章认证方式

第九条供应商入网的候选单位采取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推荐、供应商申请等方式。

第十条物资公司通过检查供应商的设备、设施、人员、技术等条件,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资质、资信证书等文件,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履约能力作出认定和认证。

第十一条申请认证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认证前二年内,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

(三)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 生产单位有规定的生产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先进齐全的检测设备,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六) 经销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有相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文件,进口产品的代理商应有国外相应公司的授权书,国内产品的代理商应有相应生产单位的委托书;

(七) 服务单位有相应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第十二条申请认证的供应商,应向物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见附件1、2、3)。

第十三条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认证流程。对提供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用资料认定和实地考察结合的认证程序。其他产品仅采用资料认定的认证程序。

第十四条对于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的供应商,由物资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考察。考察人员根据认证标准按照考察项目提纲要求出具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存档保存,并作为入网资质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物资公司对供应商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供应商认证报告,给出认证意见。

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物资公司通知供应商,按照标准交纳相应认证费用。第十七条审核合格及交纳认证费用等手续办理完毕,由物资公司颁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供应商正式成为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享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供应商网络成员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将变更内容形成文字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有关变更的依据一起邮寄或传真至物资公司;物资公司经核实无误后,办理网络证书变更、采购网资料更新等手续。

第十九条物资公司通过“中国大唐采购网”对供应商实行网上动态管理。

第四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供应商网络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具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

(二) 具备接受物资公司的采购服务、招投标服务、网络服务及有关咨询服务的基本资格;

(三) 参加集团公司网络竞价、询价、招标、采购等活动;

(四) 向物资公司投诉其他供应商在产品供应中的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

(五) 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网络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 遵守集团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

(三) 为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服务;

(四) 向物资公司交纳入网认证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五) 接受集团公司各级采购及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物资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考核、每年一次定期资格复审制度。第二十三条动态考核主要是考核供应商的履约行为;每年定期资格复审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和评价期间的履约行为两个方面进行。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基本资质评价是根据其提报的相关资料及其具备的各种能力进行评定。主要从供应商类别、注册资金、经营状况、认证情况、生产设备状况、技术能力、人员结构、质保体系、合作基础等方面对其进行基本评价。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履约评价主要是从供应商的投标合格率、价格情况、供货质量、销售业绩、交货情况、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等方面对其履约行为进行评价。主要是考评供应商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一) 投标违约

1. 恶意报过低价格;

2. 报价不符合要求,含品牌不符、生产厂家不符、规格型号不符等;

3. 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搞虚假投标;

4. 不能按要求日期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二) 质量问题

1. 外观加工粗糙;

2. 材质不符;

3. 假冒品牌,假冒厂家;

4. 质量低劣不符合标准(以国标、部标、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为序);

5. 假冒产品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等。

(三) 客户投诉

1. 使用时出现质量等问题,要求到现场协助解决问题时,未能及时到现场;

2. 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要求,质量低劣等;

3. 使用中发现为假冒产品。

第二十六条根据动态考核及资格复审的结果将供应商分为三个级别: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

第二十七条评审情况及结果予以公示,评审优秀的供应商可继续具有网络成员资格,并予以表彰;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继续具有网络成员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网络成员资格。第二十八条网络成员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物资公司可根据情况,给予劝戒、警告、延期年审等处罚。

第二十九条网络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延期年审、取消网络成员资格等处罚,严重的在集团公司系统通报,限定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认证进入集团公

司采购市场。给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的;

(二) 伪造、涂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的;

(三) 提供虚假认证材料的;

(四) 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网络成员的;

(五) 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六)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

(七)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八) 向集团公司各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九) 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十) 拒绝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三十条供应商网络成员对供应商认证、评审、奖惩、采购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以向集团公司投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物资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供应商申请入网认证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一、需要准备的资质文件:

1. 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2. 主要产品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3. 入网承诺书

4. 办理认证授权委托书

5. 经办人身份证

6. 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 税务登记证副本

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

11. 从事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销售、服务的企业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如:CCC认证证书、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等

12. 消防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企业提供消防产品证书

13. 提供专利产品的企业提供专利产品证书

14. 从事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原制造厂商基本材料

15. 从事专卖商品经销的企业提供专卖商品经销许可证

16. 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商业担保材料

17.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8. 环保证书

19.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20. 企业概况、产品样本

21. 业绩表

22. 电力系统用户使用报告、反馈意见(三家以上)

23. 其他行业或单位准入证书

2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质文件要求

1. 第1、2、3、4项要求是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他项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所有资质类文件需是在有效期内,需要定期审查的要通过当期审查。

3. 需要实地考察的供应商,需要额外提交考察报告。

4. 提交资质文件的电子版。其中第1、2、3三项的样本的电子文档可从中国大唐采购网下载,其他资质材料需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图像文件。

5. 纸面文件装订成册,电子文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编号:

注:编号由物资公司填写

附件3:

供应商主要产品登记表

请用电子文档的形式制作并仔细填写本表,本表可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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