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义、分类与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定义、分类与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定义、分类与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定义、分类与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

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目前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分类

特种设备分类 承压类特种设备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一)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对轮胎公司内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的降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轮胎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 2.2本制度适用于轮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3 术语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4 职责 4.1供应部负责采购特种设备时的可行性分析,厂家筛选。 4.2 安全环保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定期报检、日常使用监督;负责联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等工作。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厂内特种设备台账。 5 工作程序 5.1特种设备管理: 5.1.1购置:供应部在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有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产品。 5.1.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5.1.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5.1.4对本辖区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管理。 5.1.5凡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

岗操作,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且有专人现场监护。 5.1.6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每年进行检验。 5.1.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有工具是否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5.1.8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所引发的突发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性处理,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 5.1.9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发现未经检验许可,违法使用,违规操作的,及时向区安监办或质监局举报。 5.2主要内容: 5.2.1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 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5.2.2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 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 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5.2.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5.2.4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 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 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 用自理。 5.2.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 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 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种类简表

特种设备种类简表 代 码 种类项目内容 100 0锅炉 含义 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 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 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 体锅炉。 类别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锅炉部件;锅炉材料。 200 0压力容 器 含义 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 作压力≥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的气体、液 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积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类别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压力容器部件;压力 容器材料。 800 0压力管 道 含义 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 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 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 直径>25mm的管道。 类别 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燃气,热力);工业管道(工艺,动力, 制冷)。 700 0压力管 道元件 类别 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压力管道支撑件;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压力管道材料。 300 0电梯 含义 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 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 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类别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电梯部件。 400 0起重机 械 含义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 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梯,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 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类别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 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900 0客运索 道 含义 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 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类别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客运索道部件。 600 0大型游 乐设施 含义 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 速度≥2m/s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类别 观览车雷;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自 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电池车类;水上游乐设施; 无动力游乐设施;游乐设施部件。 500 0场(厂) 内专用 机动车 辆 含义 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 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类别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特种设备分类(细分)

特种设备的分类 一、锅炉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1)电站锅炉(2)工业锅炉(3)生活锅炉(4)机车锅炉(5)船舶锅炉 2、按容量分类 (1)大型锅炉(额定蒸发量≥100 t/h) (2)中型锅炉(额定蒸发量为20~100 t/h) (3)小型锅炉(额定蒸发量≤20 t/h) 3、按出口介质压力分类 (1)低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45MPa) (2)中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3.83MPa) (3)高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9.81MPa) (4)超高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13.7MPa) (5)亚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16.7MPa) (6)超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2.1 MPa,一般为25.5 MPa) (7)超超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30.0MPa) 4、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分类: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2)热水锅炉,P<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4.2MW。 C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热水锅炉,P<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30 L≤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汽水两用锅炉(注1),P≤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0.5t/h的锅炉; (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95℃; (4)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额定热功率Q≤0.1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额定热功率Q≤0.1MW。 注:其他汽水两用锅炉按照出口蒸汽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分属以上各级锅炉。二、压力容器的分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特种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范车辆段特种机械设备、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建 立段稳定的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特种机械设备是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常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锅炉司炉(水处理工电焊工、天车司机、 电力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明确规定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测、监督检查、以及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奖惩具体 事宜。 第二章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 第四条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应按购置程序,由使用部门填写购置申请,按审批权限报分局、局质量安全监察部门审批,抄送段安全科、设备车间, 购置应与供货厂家签订保证质量合同。供货方必须是国家认定生产特 种机械设备的正规厂家,并持有生产特种设备的资格证。 第五条购置的特种机械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除标有技术参数外、还应 标有安全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有效的试验合格证书。

第六条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改造业务、必须是有安装和维护特种机械设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验证施工方的资格证书,并经路局 审批合格后,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七条特种机械设备的电源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0.5t及以上起重设备应在司机室,机架结构适当位置标明起重机械 的最大负荷能力,吊钩组护板应标明最大起重吨位,起重机械必须设 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 断电开关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位置。 第八条新购置的特种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报路局安全监察室进行检查,并报自治区质量安全技术监督局审批,发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第九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规定定期检验的特种机械设备由安全科、技术科负责提前一个月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请表”,一份报 自治区设备检验所业务科申报检验,一份报路局劳动安全监察室、一 份备案、特种设备检验后,应将检验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条特种机械设备到规定报废年限或经检验部门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确认不能继续使用、且无修理价值,由设备车间填写《固定资产拆除、 报废申请表》并附检验报告一式七份,向设备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申 报。特种设备报废后,不能转卖,不允许转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章起重机械的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车间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安全科负责对起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的分类

特种设备的分类 、锅炉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1) 电站锅炉(2)工业锅炉(3)生活锅炉(4)机车锅炉(5)船舶锅炉2、按容量分类 (1) 大型锅炉(额定蒸发量≥100/t h) (2) 中型锅炉(额定蒸发量为20~100 t/h) (3) 小型锅炉(额定蒸发量≤20 /t h) 3、按出口介质压力分类 (1) 低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45MPa) (2) 中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3.83MPa) (3) 高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9.81MPa) (4) 超高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13.7MPa) (5) 亚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16.7MPa) (6) 超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2.1 MP,a 一般为25.5 MPa) (7) 超超临界压力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30.0MPa) 4、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分类: A 级锅炉 A 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 ≥3.8MP的a 锅炉,包括: (1) 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 亚临界锅炉,16.7MPa ≤

(3) 超高压锅炉,13.7MPa ≤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4.2MW。 C 级锅炉 (1) 蒸汽锅炉,P≤0.8MPa并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 热水锅炉,P<3.8MPa 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 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D 级锅炉 (1) 蒸汽锅炉,P≤0.8MPa并且30 L 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 汽水两用锅炉(注1),P≤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0.5t/h的锅炉; (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9℃5 ; (4)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额定热功率 Q≤0.1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额定热功率Q≤0.1MW。 注:其他汽水两用锅炉按照出口蒸汽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分属以上各级锅炉。二、压力容器的分类 1、按压力分类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37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集团公司,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规定 第四条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各厂站、项目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安全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 第六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复审,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一、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和分类,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特种设备的安全强度概念及承压设备用材料、焊接安全特点,承压设备承载介质安全特点; 特种设备种类和分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共七类。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属于承压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属于机电类。 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锅炉的安全工作特性: (1)爆炸的危害性。 (2)易于损坏性。 (3)使用的广泛性。 (4)连续运行性。 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特性:和锅炉有相似之处,例如因承受高温高压而有爆炸危险和易损坏性。此外,还可能由于介质易燃、有毒或腐蚀性,当发生泄漏时,可引发火灾、大面积中毒等严重事故。 电梯的安全工作特性:电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有:人员被挤压、剪切、撞击和发生坠落;人员被电击、轿厢超越极限行程

发生撞击;轿厢超速或因断绳造成坠落;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等。起重机械的安全工作特性:起重机械包括轻小型起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三类,其工作特点可概括为以下7点:(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个起升运动、一个或几个水平运动。 (2)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上述诸多危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大型娱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由于载人且运动范围较大,任何电气或机械故障导致的运动状态变化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承压设备用材:钢材,按化学成分可分成碳素钢和合金钢,按金相组织分可分成珠光体钢、贝氏体钢、奥氏体钢、铁素体钢。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管理制度 编制:XXX 审核:XXX 批准:XXX XXX年6月8日发布XXX年6月8日实施 X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 3、编制依据 3.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 3.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 3.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40令) 4、职责 生产安全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设备部负责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定义 5.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5.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6、管理要求 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各单位在岗位人员配置时,应确保具有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6.3特种作业人员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A1 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

序号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46 QJ2 起重 机械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 起重机 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47 QD2 定期检验 48 QJ3 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49 QD3 定期检验 50 QJ4 门座式起重机监督检验 51 QD4 定期检验 52 QJ5 升降机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53 QD5 定期检验 54 QJ6 缆索起重机监督检验 55 QD6 定期检验 56 QJ7 轻小型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含防爆起 重设备应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57 QD7 定期检验 58 QJ8 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 59 QD8 定期检验 60 NJ1 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内机动车辆 监督检验含防爆机 动车辆应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61 ND1 定期检验 62 YJ1 游乐 设施A级游乐设施 监督检验 63 YD1 定期检验 64 YJ2 B、C级游乐设施监督检验 65 YD2 定期检验 66 SJ1 客运各类客运索道监督检验

者“限”予以注明。 A2 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A3 理化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B1 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 B1.1 拥有设备数量 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从事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构),一般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首次申请自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至少应当达到表B-1的规定,并应得到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自行检验责任范围的确认。 表B-1 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 最低数量 备 注 锅炉 500台 申请人法人登记所在地所拥有 的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域内使用登记的设备数量 压力容器 1000台 压力管道 500km 起重机械 1000台 场(厂)内机动车辆 500辆 B1.2 建制 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应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他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定期检验工作。 B1.3 责任 申请人应当提供如下书面保证与承诺: (1)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以及其他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

本质安全及特种设备具体分类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失误—安全(误操作不会导致事故发生或自动阻止误操作)、故障—安全功能(设备、工艺发生故障时还能暂时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安全状态)。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承压、载人和吊运设备或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八个种类。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5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大型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工作,有效发挥设备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促进公司设备人、机匹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人员集中管控的优势,杜绝项目无序用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防止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纠纷发生。现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招录 1、招录人员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特殊的岗位,必须有较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思想政治合格,热爱祖国,热爱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身体健康能满足特殊作业要求,无不良嗜好者。 2、招录方式 (1)、具体招录程序如下:设备租赁公司根据公司下一年的公司生产任务,设备量的增加,人员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及时报特种作业人员需求计划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设备租赁公司共同根据需求计划负责招录人员。人力资源部、设备租赁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面试和考核,考核合格后,设备租赁公司向公司报申请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2)、鼓励各单位、项目部推荐优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至设备租赁公司,经试用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设备租赁

公司统计后书面报人力资源部并附考核材料,分批择优纳入设备租赁公司,逐渐建立自有设备作业人员队伍,实行统一调配、管理。 (3)、优先招录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和一定机修知识的人员。 二、合同签定形式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特殊情况,在正式办理录用签定合同时要满足公司生产规模、人、机匹配、公司设备量投入增加的需求,要使的人人有岗位,人、机合理配臵、满足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项目施工要求,劳动合同签订按以下形式签订: 1、原则上所有作业人员先与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一份以项目工期(项目使用时间)为期限的临时用工协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及时清退。对短期使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要及时完善劳动用工和合同到期相关手续。 2、在项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试用期考评表现、个人意愿及年龄层次、实际工作情况等首次可签订六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前双方要约定培训费用的服务期限、证件的保留地、违约责任、提前解除合同的要约等,切要保留相关的证件及证据。 三、设备作业人员配备 公司自有大型设备在项目上租赁使用时,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由设备租赁公司配备,尽可能定人定机,实行人机配套。按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 2 页共 4 页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第 3 页共 4 页

特种设备的定义和类型

特种设备的定义和类型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

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目录(代码)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1000锅炉 1100承压蒸汽锅炉 1110电站锅炉 1120工业锅炉 1130生活锅炉 1200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 1300 炉 1310有机热载体气相炉1320有机热载体液相炉B100锅炉部件 B210封头 B110锅筒 B120集箱 B130锅炉过热器 B140锅炉再热器 B150锅炉省煤器 B160锅炉膜式水冷壁C100锅炉材料

C110锅炉用钢板 C120锅炉用钢管 C130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2000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 2100 器 2110超高压容器 2120高压容器 2130第三类中压容器2140第三类低压容器2150第二类中压容器2160第二类低压容器2170第一类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 2200 器 2210铁路罐车 2220汽车罐车 2230长管拖车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2240罐式集装箱 2300气瓶

2310无缝气瓶 2320焊接气瓶 2330液化石油气钢瓶2340溶解乙炔气瓶2350车用气瓶 2360低温绝热气瓶2370缠绕气瓶 2380非重复充装气瓶23T0特种气瓶 2400氧舱 2410医用氧舱 2420高气压舱 2430再压舱 2440高海拔试验舱2450潜水钟 B200压力容器部件 B210封头 C200压力容器材料 C210压力容器用钢板C230气瓶用钢板 C240气瓶用钢管

8000压力管道 长输(油气)管 8100 道 8110输油管道 8120输气管道 8200公用管道 8210燃气管道 8220热力管道 8300工业管道 8310工艺管道 8320动力管道 8330制冷管道 压力管道元 7000 件 7100压力管道管子 7110无缝钢管 7120焊接钢管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7130有色金属管 7140铸铁管 71F0非金属材料管

特种设备分类及安装许可完整版本

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 管理部门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特种设备用语的含义和范围规定 (一)锅炉 1. 含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 2. 范围规定: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含义: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2. 范围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 特种设备细指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生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1.2 公司所有压力容器(含各种气瓶)、行车、电梯、锅炉以及公司内使用的机动车辆等均属特种设备。 1.3 特种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使用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1.4 设备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台帐、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位置、起用时间、试运转及验收记录、设备大修或项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及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1.5 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各种防护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1.6 特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除日常使用进行检查外,要列入计划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完好。 1.7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不得带病运行。1.8 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在明显部位悬挂醒目警示标志。 1.9 对国家和公司要求建立管理制度的特种设备,必须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并严格遵守。 1.10 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报告应存入设备档案。 1.11 检验周期为: (1)行车每二年一次,电梯每年一次。 (2)公司内机动车辆每年一次。 (3)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其他部位检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要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校验,安全法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后铅封,并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手动的排放试验。压力表的校验和维修应符合计量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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