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广东省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广东省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广东省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姓名工作单位

食品销售环节

范志光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王军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名寰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杜凯明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颖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敏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宇筱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丘家军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芸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杜家庆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华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牛再功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辛穗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凌晓鹏深圳市南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赵宏刚深圳市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邱瑾深圳市光明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姚元速深圳市大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卫平深圳市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国辉深圳市福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阳辉桂深圳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符琦霄深圳市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舒琛深圳市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波深圳市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冯茵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进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倩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嘉盛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春良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子瀚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淑佳汕头市濠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静翔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煜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冯莉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俊华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邓子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游耀峰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勇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品销售环节

罗赞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李巧飞佛山市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卫华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广宁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良富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晓波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蔡皓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粤闽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凌峰韶关市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富源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海彬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爽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静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颖瑞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詹广贤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欢平梅州市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勇谋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廖保军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晓文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勇辉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骆立庄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蔡凯辉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沛锋惠州市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谢定锋惠州市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邓舒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佳捷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郭少锋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卓炎华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叶建塔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蒋凯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胜权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方子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梓扬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锦洪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徐小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谭合英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谢建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应文婷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鲍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雷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宇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暨铁竹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侯秋花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销售环节吕文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亦凡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捷兴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邱裕仁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涛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惠庄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锐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彭齐欢江门市新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坚乐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叶玉琴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海明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姜丽容阳江市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志明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孔建阳江市江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强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余斌煌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四喜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国伟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黎相霞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冬妮湛江市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家绍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盘坤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伍波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东茂名市电白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黄荣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贤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霄山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玮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子颖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丽萍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晓侦肇庆市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韡四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胡伟育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姚海龙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伟权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劲彬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邓雄光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丹华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洽伟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越佳潮州市湘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魏智勇潮州市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陈义升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孙荣辉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销售环节孙荣辉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娇敏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汉秋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希平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曾建准云浮市云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民罗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成军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燕燕云浮市云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环节林志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美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林敏薇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伟明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智勇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梓楠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魏洪波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谭娇敏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邓隽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古劲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邱华武深圳市南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廖勇深圳市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何晓浩深圳市大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庆庭深圳市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贾山深圳市福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华鑫深圳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英深圳市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建深圳市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龚岩龙深圳市光明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廖楚雄深圳市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万里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照圆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潘永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程太平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秋明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胡越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春喜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蚁泽平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敬逢汕头市濠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悦鑫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食品药品监管所肖东挺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初兴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

张吉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颖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锦伦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务环节彭汉棠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昶佛山市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漆方兴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国柱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良分局徐焕文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建峰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爱军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飞鹏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胡金菊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晓聪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邓建成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伟华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芾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科河源市源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钟胜远龙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达春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彭权锋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李锋五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建兴梅州市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滔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生龙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景阳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龚广泰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家红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曾三超惠州市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加樟汕尾市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永森汕尾市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丘东跃汕尾市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望镇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旭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黎万维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赖锡凡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宛容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肖胤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潘瑞芳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龙分局梁浩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郑宇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暨铁竹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侯秋花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吕文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亦凡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文婷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务环节鲍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雷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立滨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刚银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古文锋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谭婉瑜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邝敏华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房娜江门市蓬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光志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江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骆应放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璜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永盛阳江市江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明达阳江市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克亮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立环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叶欣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曾凡环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易乐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平湛江市赤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绍江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肖春凤遂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文才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卓振华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敏杰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阮勇鹏茂名市电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华文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国营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林海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海平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梁晓华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卢国光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龙春梅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谢润杰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戴菁菁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邓伟仕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阮杭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伍金棠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燕峰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古彩平清远市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艳媚清远市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银霖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务环节陈丽芳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钰莎潮州市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克瀚潮州市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跃生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孙建科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谢维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俊平榕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之乙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学荣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冯敏婷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志祥郁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教材一、基础知识1、食 品的含义。《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 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2、食用农产品的含义。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依据农产品的概念,食 用农产品的范围可以把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可供人类食用 的产品理解为食用农产品。包括:植物及其果实等产品, 动物及其肉食、衍生品等产品,微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农产品的具体范围可参照如下种类界定(食品经营者免试):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大豆、杂粮、花生果、花生 仁其他籽(仁)。瓜、果、蔬菜。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如枸杞等。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 干货。肉类产品。是指经过宰杀、腿毛、清洗、分割、冷藏、冷冻的动物产品及其附属产品,如猪肉、猪下水等等。动 物产生产品。如:禽蛋、鲜奶等等。水产品。包括农业生 产者捕捞收获后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此外,竹笋、芦笋等 可食用的林产品也属食用农产品。3、预包装食品含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11)中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预

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 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4、散装食品含义。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180 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散装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5、食品添加剂含义。《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6、什么是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7、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什么?《食品安全法》中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8、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是指什么?《食品安全法》中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9、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是指什么?《食品安全法》中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出现,严重威胁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少漏洞。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不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一、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一些价值较低的假冒伪劣小食品,维权成本高,经济不划算,也是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部门联系松散,联合监管存在真空。目前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实行的是分环节监管,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但是每一个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由于许多具体职能交叉,界线不清,容易滋生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出现真空。比如饭店饮

食安全现在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管理,地沟油、过期变质等许多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被广泛使用,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各职能部门间也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管各的,造成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力,形不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局面,导致“五龙治水”都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三、监管手段有限,执法人员水平不齐。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管水平有限,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在查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难以提供精确有效的检验结果。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和巡查的过程中,仅靠经验和以有效期、保质期、商标包装等方面凭查证、询问、手摸、眼观等方式做出粗略判断,大大降低了食品的安全率。与此同时,一些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还有少数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或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借口人手不足、点多面广、社会风气不好等原因,对生产、销售、贩卖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管不问。还有的部门以罚代管,光顾关心自己的利益,忽略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监管缺失,埋下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和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采集的数据显示,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人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一、食品流通许可方面的知识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 、在流通环节; 2 、有固定场所; 3 、以零售、批发、或批发兼零售的方式经销预包装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二)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1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哪些是应该许可的: (1)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门点。 (2)公路运输系统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另外,加油站里的便利店、报亭、话吧、网吧、娱乐场所(影院、歌厅、迪厅)销售食品的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以外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4)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以外的地点出售其制做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如“不老神鸡”专卖店就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5)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茶叶需要办理流通许可,酒类专卖店要办理流通许可。 2 、哪些不属于流通许可的: (1)铁路系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民航系统暂不发,网购、邮寄食品的暂不发。 (2)“前店后厂”。如馒头、粉条加工销售点是生产环节,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散白酒缓办,添加剂、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4)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产品、海鲜、鱼、水果、活禽类、鸡旦、白条鸡、白条鸭、猪肉、牛肉、羊肉等。说明以下三点: ※以上所说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是指单独经营以上品种的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 不包括经营以上品种食用农产品又经营其他预包装食品的。 ※上述所说食用农产品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要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但应按照有关准入规定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含发证)。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将受理与审查合并为一个环节。 (四)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5 、经法定机构出具的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6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与相关知识

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 一、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产品中添加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生产的需要,对于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保证食品供应,繁荣食品市场,满足人们对食品营养、质量以及色、香、味的追求,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 据行业协会统计,2010年全国食品添加剂产量在710万吨左右,同比增长约11%,产品销售额约720亿元,同比增长12.5%,出口创汇约32亿美元。 二、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 目前,国内外均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法规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管理措施基本一致,有一套完善的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制度。列入我国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均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并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会严格审查,公开向社会及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其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 三、关于食品添加剂监管职责分工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检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工信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行业管理、制定产业政策和指导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主要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按照《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的要求,各部门积极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监管制度。 在安全性评价和标准方面,制定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在生产环节,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在流通环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流通环节食品用香精经营者进行市场检查的紧急通知》。 在餐饮服务环节,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抽查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获得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考核,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人员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任用或者授权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二)企业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 (三)企业内设的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一)负责供货商的管理; (二)负责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的管理,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控制制度; (五)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六)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内部考核上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与其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第八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食品经营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了解食品流通安全信息,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食品经营 第九条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考试题答案【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考试题答案 一、判断题(共35题,每题1.0分,共35.0分) 1、病毒对食品安全的危害性不如细菌那么普遍。 (A) 对。 (B) 错 2、食品只要无毒、无害就符合国家标准了。 (A) 对 (B) 错。 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A) 对。 (B) 错 4、牛奶微生物指标过高对人体会造成危害,但不会破坏牛奶的

营养结构。 (A) 对 (B) 错。 5、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标志是QS标志。 (A) 对。 (B) 错 6、任何疑似被虫鼠侵袭的食品都应做废弃处理。 (A) 对。 (B) 错 7、最受关注的三类食源性致癌物质是苯并芘、黄曲霉毒素和亚硝胺。 (A) 对。

(B) 错 8、食品冷冻的温度一般应在-10℃以下。 (A) 对 (B) 错。 9、组织制订的食品安全方针,应符合与顾客商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A) 对。 (B) 错 10、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代号,也是常见的国际标准的字头。 (A) 对。 (B) 错

11、制定食品安全方针是最高管理者的任务。 (A) 对。 (B) 错 12、涉及食品安全人员的能力可以来源于相关工作技能和经验获得。 (A) 对。 (B) 错 13、在开始建立HACCP体系之前,必须建立一个HACCP小组。 (A) 对。 (B) 错 14、一个关键控制点能用于控制一种以上的危害。 (A) 对。 (B) 错 15、对处于食品链不同阶段的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一样的。

(A) 对 (B) 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2009年7月20日起公布并实施。 (A) 对。 (B) 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仍继续有效。 (A) 对 (B) 错。 18、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全市质监系统牢牢抓住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这条主线,着力强化生产监管,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整顿,严厉查处生产加工环节的违规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证了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科认真研究分析,全面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当前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风险,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隐患 主要从我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我们的监管工作、外部环境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1、获证企业数较多的产品 截至2012年5月,我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70家,有效证书数559。其中肉制品、小麦粉、饮料、糕点四类产品的发证数量较多,共计263,占获证总数的47 %。这些都是获证企业多,消费量大,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掌握好此类产品的问题,控制住产品的风险,就可以较大程度地监管好全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根据我们以往开展的专项整治、监督检验工作,以及外地发现的情况,这些产品存在以下安全问题和隐患:

2、监督检验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2011年省监督抽查共抽查我市食品520批次,合格437批次,合格率84.04%,实物合格472批次,合格率90.77%。食品市级监督抽查涉及糕点、饮料、蔬菜制品、原料乳粉和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共抽查125批次, 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95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76.0%,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0.16%。综合分析,合格率较低的前5类产品是:白酒、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醋。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 证明资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酒店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生鲜食品应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

最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及对策分析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及对策分析 下花园区工商局单飞跃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众福祉,如何把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口,已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急需研究和亟待解决的一个新问题。阜阳奶粉事件、龙口粉丝事件、重庆火锅底料等事件告诉我们,对食品安全事件,我们要找准原因,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从而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当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源头污染方面问题较突出 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非法生产、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屡禁不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大部分是小、散、乱式的家庭小作坊,相当一部分原料质量、卫生条件无保障,一般很难保证食品质量的合格;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大量使用劣质原料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不力,而流通环节监管处于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下游,问题食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呈分散状态向各个食品经营户扩散,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执法人员数量有限这便成为了工商部门的监管难题。 (二)销售环节问题突出 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很有可能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一些经营者伪造或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时有发生。而工商部门和被监管者之间存在

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工商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手段落后,跟不上实际工作的需要,由于工商部门没有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快速检测往往数据不准确,只能采取委托检测机构检验或者送检的手段,这就造成了监管手段繁琐、监管成本过高、监管周期较长的现象。 (三)农村食品安全特别突出 由于农村交通不便,人口较多,收入较低,监管薄弱,所以不法分子极易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的集贸市场和小卖店,已成为影响农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隐患。 (四)食品标准不健全 据统计,我国有食品标准共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但是,这些标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而这些标准至今没有具体化。 (五)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制仍有障碍 目前,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在这种监管体制下,一些环节的职责仍难以分清或替代,导致监管部门多、监管内容重复、监管职能交叉,已经成为制约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同时,在我们工商系统内部食品安全工作中许可在食品科,监管及营业执照发放在分局,农产品监管在市场科,食品无照经营查处取

食品流通许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食品流通许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食品安全法》实施至今已有两个多月了,该法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全面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并直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面对食品流通许可监管这一新的监管职能,各级工商部门必须努力学习新 知识、思考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和做好该项工作。 一、食品流通许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知识的问题。工商监管的新职能、新领域的要求与监管责任人专业知识之间的不足。《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事食品流通许可职能,但《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质上还是原《卫生许可证》的一个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恢复建制以来,从来没有对卫生许可方面进行培训、教育、运作,可以说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质量监管工作 的需要,缺乏相关的食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直接涉及到从事食品流通许可核查监管一线的片区监管责任人。目前,基层工商所普遍反映难以掌握标准、事项,许可仅限于形式审查。 (二实践操作的问题。食品流通许可的原则标准与监管责任人现场核查具体掌握之间的距离。《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十一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较为原则、抽象。 如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 程的掌握等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三资格确认的问题。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存在不确定性。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未明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需要事前提供,但是在总局制定的《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业务应用规范》中在归档材料中又明确要有,同样,对培训证明也一样在归档上有要求,这就造成健康证明存在不确定的事实了。而且,无论大型超市、批发部,

切实加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切实加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防范质量风险要有新思维 近年来,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也使部分群众对质监部门在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能力方面提出质疑。今年以来,我们广西南宁市质监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抓质量,特别是如何对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在前的监管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第一,《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造成监管空白。虽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但《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年以来,全国仅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少数地方正式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此外,对于“现做现卖食品”等比较特殊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明确,全国各地做法均不统一,也造成了监管部门间的推诿。 第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不足。质监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力量严重不足,而且目前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的投入也不足。 第三,在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方面存在不足。首先在食品检测机构方面,具备较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检测的能力不足,且大部分检测机构的日常检测均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对一些企业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往往不能及时发现。且就质监系统来说,目前在风险监测方面的工作主要还是在质检总局这一层面开展,地方局在这方面做的工作较少。其次,监管部门在协同和信息共享方面还需加强。 第四,食品生产企业在质量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食品企业还是维持在低水平的价格竞争,食品生产从业者文化素质不高。食品行业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少,“夫妻厂”、“家庭厂”等小规模生产企业较多,这些小企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安全隐患多。 第五,与媒体在质量安全风险报道方面沟通有待加强。与媒体主动沟通不够,使媒体方面对监管部门作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方面的情况报道不够,造成群众对监管部门时有误解。 对策与建议 第一,加快《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食品经营者管理制度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 生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序号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1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是□否□ 2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检验基本制度、企业卫生基本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防火安全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是□否□ 3 应建立制定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日常标准操作规程、原辅料的领取和投料操作规程、配料与加工操作规程、包装容器的洗涤、灭菌和保洁操作规程、产品杀菌操作规程、产品灌装或装填操作规程、包装操作规程等。 是□否□

4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是□否□ 5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是□否□ 6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是□否□ 7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同时抄告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是□否□ 8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标准化是否达标。 是□否□ 9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现状及监管情况

·····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 及质量卫生安全监管情况汇报提纲我局自正式接管食品生产监管职能后,认真贯彻执行市、区两级政府的指示要求,一年多来在时间紧人员少,装备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工作,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制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照“扶持帮助一批、整改提高一批、清理关闭一批”的工作方针,加大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先后进行15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900余人次,检查、巡查企业390家次;在严格“QS”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卫生证换证的同时,开展了有@@@区长参加的“共话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大型座谈和市府 @@@@秘书长参加的“万人进百家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市民巡访活动。有效地推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自觉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提升了区食品生产卫生质量水平和从业人员乃至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控制了我区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的工作方法因此在市局召开的宝山现场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概况 我区目前管辖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计50家,按管理分级,A级3家、B级43家、C级4家;按照行业分类,糕点15家、饮用水7家、茶叶6家、特殊膳食用食品3家、乳制品2家、肉制品3家、豆制品2家、糖果2家,蔬菜2家,其他8家。国家对二十八类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 可“QS”证管理,先后共有17家企业获证,强制性产品获证率达100%。这些获证企业硬件设施较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初步建立,具备了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有能力生产出合格产品。 但是,总体来看,一是生产技术水平整体不高。生产规模小(10人以下23家;20人以下33家;200平方以下生产场地14家),硬件条件差,企业通过GMP、HACCP认证的为数甚少,品牌企业则更少。个别企业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没有真正落实,生产随意性大,造成质量不够稳定。二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大部分生产企业只符合基本食品质量卫生要求,只具有一般甚至较弱的食品质量卫生控制能力。三是质量安全问题仍较突出。集中表现在微生物超标和滥用添加剂等方面。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质量技监部门的主要职责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22-89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 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餐厅、各操作工作室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

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生活,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质监部门作为承担全州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责任重大。在贵州省委开展“十破十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履职尽责,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手段,保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一直思考、重视的问题。现就我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州现有各类食品生产单位共计648家,其中获证企业117家,小作坊531家。近年来,我州各级质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震撼各种违法行为;加大食品监督抽查频次;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水平。目前我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虽然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并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总体上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但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仍然不高,食品安全风险依然

存在,为我们质监的监管工作带了挑战。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运用食品动态监管网,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 为实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基本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网络模式下的动态监管,贵州省质监局建立了食品动态监管网。食品动态监管网的运行,一方面促进了各级质监部门监管工作的规范,提高了监管效能,系统的推广运用也为贵州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另一方面,系统对监管企业基础信息、检验信息和生产信息的填报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企业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产品流向等关键控制点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极大地促进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州各县市质监局要认识到监管工作信息化的重要性,保证企业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通过动态监管网的企业分级和巡查频次管理,开展现场巡查,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倡网格化监管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协助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础档案;在食品生产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