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

浅议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

摘要: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临时安置用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通过对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估,做好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工作。本文就地震灾后土地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关键词: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

所谓应急管理,国内外著名学者给出的定义是,能够合理有效的处理一些比较大的突发事件,能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应急规划与管理的典型就是美国这个国家的灾害反应网络机制的建立,还有日本的灾害公园也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对于我国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的研究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些滞后的。在比较早的地震灾后应急娿和管理大约开始于汶川地震之后,主要研究了汶川地震在灾后重新建设与规划的方式,但是仍旧缺少系统性的理论梳理。所以,对于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主要特点与内涵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主要包含了地震、应急以及土地等关键因素,主要的性质为灾后应急规划,地震灾害为主要的对象,但是就土地学科来说,主要是由危机管理这个学科跟土地管理这个学科互相交叉引申过来的体系,主要是更好的解决在遇到突发性的公共网危机事件后,特别是具有比较大的破坏性的地震之后,在一个非常危机的状态下,集中力量调配各方资源,从而尽可能的减少地震的损失。通过合理、快递的优化资源配置,回复我国各项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 就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来说,其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主要是将国家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随着国家建设的逐渐推进,科学技术得到不断地的提高,测绘新技术得以出现,它是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促进技术应用水平改善和提高。它的广泛应用,使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得到了科学的改观,促进了操作速度,将传统的人工操作进行了改善,提高了测绘速率,促进了土地规划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标签:测绘新技术;土地规划;技术分析;规划管理;应用 1、测绘新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应用的重要性 城市化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工程作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落实土地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从我国传统测绘方法来看,所运用的测绘理念、测绘工具、测绘方法相对比较落后,且主要通过人工进行,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测量结果存在较大的误差,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相对较低。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通过运用全站仪、水准仪等一起坐标法,借助现代化测绘理念,借助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从中获取具有较高准确性的测绘基准,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渠道的作用下,实现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传递与储存,将该技术手段运用在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中能够提高测绘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与系统性,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有效推动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改革。 2、测绘新技术概述 2.1遥感技术 作为测绘新技术的一种,遥感技术是在遥远的距离使用传感器装置发射信号来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并进行相应的加工处理,其是多种技术的结合,其中不但包括了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传感器技术,还涉及了信息分析测量技术。其在测绘中的应用大大丰富了获取的信息,并且能够进行全天候作业,并具有极高的分辨率水平,从而保障了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因而在气象观测预报、环境动态监测等领域中活动的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应用。随着我国资源形势愈加严峻,我国人口与环境、资源的矛盾也日渐突出,所以,合理的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意义重大,因而需要实现对土地状况的实时掌握。基于此,遥感技术逐渐被用于土地的规划与管理中。 2.2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主要作用在于实现对数据的采集、处理、管理以及分析,还能够进行数据建模以及空间数据进行显示。这些功能的事项主要依赖于GIS的设

做好土地规划管理 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做好土地规划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而采取的管理制度。 如何使我们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科学规范、有效运行,一直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者探讨的重要问题。多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和一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许多成果,制定了许多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在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一些体会。 一、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握编制规划、管理实施和监督控制三个环节。 (一)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有效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前提。《土地管理法》赋予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很高的法律地位。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有效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前提必须是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为规划本身就体现了科学性和前瞻性,规划既要为当前经济建设服务,也要为长远的经济发展服务,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个目标,各级政府一定要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分级按计划严格执行。 (二)要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它包括: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鼓励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促进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率;通过增设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控制农用地流向建设用地,从根本上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限制不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浪费和地力枯竭,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概括起来就是三方面:一是农用地的确界和保护管理,主要是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二是建设用地的转用与使用管理,主要针对城镇建设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转用管理;三是生态用地的确界和保护管理,主要是对划定的林业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落实相关的保护责任,实施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等内容。 (三)做好土地权籍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遏制违法现象发生。一是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依照规定程序把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依法进行登记后,确定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不得随便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二是强化土地监督检查,对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对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做好服务和宣传,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现象的发生。它既是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和检验,又是规划调整优化的信息来源。 二、在土地规划管理中,切实落实好土地用途管制。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城镇地籍测量在国土规划管理的实施

城镇地籍测量在国土规划管理的实施 发表时间:2016-09-06T11:13:01.1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36期作者:周效平 [导读] 摘要:土地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物质方面的基础,地籍的管理作为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方面的一个基础,因此提高地籍的管理工作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常平分局 摘要:土地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物质方面的基础,地籍的管理作为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方面的一个基础,因此提高地籍的管理工作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现如今科技迅猛发展的大局势中,作为我们国家国土资源的有关管理部门,就更加要逐步加快地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以便让地籍的管理工作逐步的向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方向来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土地资源方面的开发利用。而另一方面,地籍的测量工作是土地管理基础性的工作,是进一步来实现我们现代化地籍管理的根据。为能够确保耕地的总量有一个动态的平衡,从而制作出合理有效的计划来提供坚实的后盾,本文主要分析了地籍测量在城镇土地管理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地籍测绘;国土管理;土地 地籍测绘指的就是对于土地的权属临界点和它的地址来进行测定的过程,它包括土地的面积,使用情况以及权属关系等要素,在这些城市的地籍测量中往往会将这些要素都写到纸上,以便于更好的去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及应用。城市的土地管理同样需要结合这些地籍测绘方面的技术,才能准确的了解地籍的信息,保证城市的土地利用能有高的效率,与此同时能在管理当中联系地籍的信息档案,增强地籍的信息完整性,从而为政府的土管开发以及管理去提供一些必要的根据。作者从地籍的测绘方面的细节开始阐述,描述了地籍测绘在其城市土地管理的主要应用,而且详尽的总结了地籍测绘在其城市土管中的用途所在。 一.地籍测绘的任务以及内容 (一)税收方面的测绘工作 我国多数的土地都是由城市和乡村结合的形式构成,但是税收的问题就要适当的利用其地籍的测绘技术工作来完成。在我们的税收地籍的测绘中,它主要的测量目标就是土地的面积,一般来说,通过这些简单的工具就能够来测这些土地一系列的数据,来便于税收的统计工作,另外还可以为土地的主人来提供相应的信息。 (二)产权地籍方面的测绘工作 产权的地籍测绘主要是集中于城市方面土地的管理过程当中,它们为了可以躲避房地产商方面不合理的动机,便于去维护这些土地持有人的部分权利,在测量的过程中比较详细的确定了土地的归属以及使用权,这就是现代城市的地籍管理中的主要工作,另外也更是城市地籍测量的重要任务。在城市和乡村的结合部测量过程当中必须要对它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测绘,而且要为这些土地的管理部门来提供测量之后的有关信息。 (三)关于不动产的测绘工作 城市的地籍测绘中关于土地的使用以及归属权和不动产地籍的构建就是这个测绘工作的重要点,它不但关系到地籍的产权方面,更对地籍的更新和检测有影响,在新的时期,为这些地籍的面积量化来提供有效的依据,测绘的模式上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改变。 二.地籍测绘在城市土地管理的主要作用 (一)土地的登记方面 城市地籍的测量一般把一些界址的点线、面积以及地图全部描绘到这个土地的权属书里,这就一定要通过有关的土地管理的部门批准,另外也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以及依据,没有通过土地的管理部门来依法登记的土地,其所有权均不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地籍的测量在我们的土地登记中,用途是十分重要的。地籍的测量中关于土地的登记必须要公正透明,而且经过对信息的整合可以更加详尽的反映每块土地的真实情况,以免私自建设的现象。 (二)建设的用地方面 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建设方面用地很多,土地的管理中必须要联系其地籍的管理系统来进行一些基础的信息整合。首要的就是要规划出我们国有的土地以及集体的土地,要做好其界线的明确区分,在这个规划中能够应用其地籍图将出让以及征收的土地面积来进行精确的测量,进一步来确定其拆迁的明确范围,用这个作为依据来定好建设的用地;再者,要根据其土地的测量成果来确定这些界址的坐标,当然要精确的计算土地的面积,来为其评价这些土地的补偿去提供一些基础的信息;最后,还要很好的应用地籍的信息管理系统方面。 (三)企业的改革方面 城市的发展中部分企业的规模在逐步的壮大,在这个时候企业就应当去改址,来进一步的适应它们的发展以及作为城市发展的一些规划,企业方面在其选址的后续工作中,就需要对其所选的土地面积进行一定的测算,并联系企业的原来的土地资产来进行有效的规划,去帮助这些企业来进一步的完成其改革,来保证企业土地的使用具备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在我们城市的土地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的改革就很好的体现了关于土地管理的级差效益,这不仅仅盘活了部分土地的资产,更进一步提升来企业的竞争实力。 (四)城市的建设方面 伴随着我们现代化城市的逐步发展起来,城市当中国的人口也在逐步的增加,这就使得我们城市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用地在迅速的增加,而城市如果想要更加合理的来配置这些土地的资源就必须要进行更加详尽的谋划,来保证土地的布局具备合理性以及交通具备其便利性。 三.地籍的测绘在其城市的土地开发管理方面的作用 城市的土地开发过程当中还要很好的利用其地籍的测绘来进行进一步的测量分析,这能够增强其土地建设前期决策的熟悉以及其设计更加的规范,另外地籍的测绘方面还能够评价其城市发展在用地方面的需求,进而可以为其旧城镇的改造以及其新建的项目来提供有效的根据,并进一步的提出其可行性的方案来。 (一)为其决策来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城市的土地开发项目必然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建设过程当中的至关重要的一面,它不但是其经济的发展象征,更是这些城市对于土地的资源需求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在这些土地的建设以及资源的使用上就必须要能够坚持其科学严谨的特点,来进一步的减少其对土地的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存在规划管制的单方垄断性、规划管制手段的非市场性、规划自由裁量权的低约束性和规划管制的被动性等问题,已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必须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科学规划原则、法治原则和激励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权力与私权利、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建立弹性规划管理模式,实行规划协商管制制度,建立不同规划区域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及市场与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协作机制等途径,实现规划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标签:规划管理;规划协商;公众参与 一、引言 我国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是国家从长远利益及全局出发,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做出的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可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是中央政府为指导各地方政府开展土地规划工作的方针、原则、依据、战略、方法等方法论的集合,也是国家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所形成或涉及的系列法规、政策、办法等规划或规范的集合,不但体现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反映在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相关政策、通知、技术规范等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将其作为审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更是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已有20余年,核心内容就是保护耕地和限制建设用地,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定和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地是我们生存和生活的重要依托,对其进行规划和管理,能够让其利用率得到提高,能够有效改善我国耕地、居民生活、道路网络布局等方面的问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对各参与者形成了相互约束与激励的作用,制约着不同利益主体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行为。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特别是控制土地使用权,就能从总体上控制各项活动。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改变被动治理的极好方法。对于环境管理来说,它不仅是一种积极的、治本的措施,而且是一项综合性的先进管理制度。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已经被党中央提升到了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高度,对于有效协调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间的紧张局面和保障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地矛盾日趋严峻,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譬如,在个别地区还存在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对土地合理规划利用的情况,导致违法占地合法化、城镇规划“大跃进”、大造新城等现象屡禁不绝,规划滞后和土地滥用问题也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对土地规划管理制度进行反思,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教训,为其改革创新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对策。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修改版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1. 概述 我们针对当前国土行业信息化特点,以全国试点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实施为基础,提供地、市、县级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该方案实现计算机辅助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编制、规划出图打印、规划成果管理和规划实施等。系统基于工作流及Internet环境Web技术的集成和C/S模式下地图处理的办公服务,旨在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的有效管理,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实现办公自动化。 2.体系结构 2.1 技术架构设计 随着WEB技术的成熟,网络带宽的不断增加,采用Browse/Server网络结构建立GIS信息系统完全成为可能。采用这种胖服务器,瘦客户端的运行模式,主要的命令执行、数据计算都在服务器完成,应用程序在服务器安装,客户机不用安装应用程序,所有日常办公操作可通过免费的浏览器来完成。 采用这种B/S结构,大大的减轻了系统管理员的工作量。另外,C/S方式具有良好的交互性,与B/S方式相比对图形数据具有很强的编辑处理能力,对空间数据的存储效率较高。B/S方式和C/S方式各有优缺点,可以互补。因此将规划编工作中各种图形、图象、文档、等案卷的各种信息自动处理;而规划实施管理属性数据编辑、浏览的和空间数据浏览为主的模块采用先进的三层B/S结构,以方便用户用户操作。 所以,本系统采取以Browse/Server为主,Client/Server为辅的技术架构模式。(如果用户需要,也可提供纯粹的单机系统) 2.2系统软件平台架构 系统分为三大个部分功能:规划辅助编制系统、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系统辅助子系统,其中规划辅助编制系统为Client/Server结构,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和系统辅助子系统为Browse/Server结构,地图有关应用采用

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

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 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程中,面对越来越尖锐的土地矛盾,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两个规划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就如何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谈谈如何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两个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地方政府以及相当多的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单一强调目标导向,有些目标过高过远。 2、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盲目扩大地盘,致使土地管理失控。而土地利用规划也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太单一,在保护耕地的单一目标和发展经济的综合目标之间,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发展;信息不对称,用地指标一刀切,致使真正需要耕地用来发展的地区因为远远不够只有犯规,发展机会较少的地区因地多而浪费。 3、从根本上说是体制问题。科学性不够、实施不好、规划之间不衔接等,是各种规划共同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体制问题。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不好,反映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土地规划是5级规划,有一个指标控制,所以地方规划首先要反映中央的意图。 但是就城市规划而言,由各个城市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不排除很多地方单位完全按照地方政府的意图去编制规划。 二、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一是编制历史不同。城市规划在我国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土地利用规划20世纪80年代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规划中主要用地指标由上至下分解,对实际发展用地的需求考虑不充分,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二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城市规划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从土地供给出发, | 考试 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切块用于城市建设,重在“控制” 大| ,在 各方面都对城市建设用地给予严格限制,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 三是规划范围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比城市规划的范围大,它要对规划区内包括城市用地)全部土地的利用结构及其空间布局(包括城镇体系的用地布局)做出安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着重对城市建设用地做出安排。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四是规划统计口径不同。人口和用地规模都是两个规划最基本的规划依据和指标。两项最基本指

应用文-对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的几点看法

对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的几点看法 '对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 的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 主义市场 体制的核心,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靠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联盟 ,规划调控和市场调控对资源优化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对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可以看出,社会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同样国土资源开发与利用就越需要统筹规划。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有效宏观调控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十分重视,通过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使市场机制的不足之处得以弥补。 2.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法律规定的规划。对于国土资源的用途必须进行依法管制,对于矿产资源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勘查开发利用。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政,当然这就要求土地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土规划要求办事。法律对国土的合理利用 、农田基本区域的划分、建设用地的批准与开发、农用土地转建设用地的征用和土地执法的监督检察等,它们实施的依据都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务院对《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中强调,对于矿产资源必须进行合理的规划,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对矿产资源进行审批,对于勘查进行必要的监督,合理开展开采活动,一切都要服从规划的要求与规定,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

。 二、明确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 的保障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建立科学完善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充分有效地发挥规划对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管制、调控和协调作用;确立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实现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公开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使国土资源规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科学、系统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 要以国土资源规划为主线,以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确定的国土资源规划权威地位和工作框架,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和运作机制三个方面下手,构筑我国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强化国土资源规划的综合性、战略性、指导性,充分发挥规划的管制和调控作用,为实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服务。 2.加快国土资源规划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的规划体系受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条块分割的痕迹。规划的编制主要由行政管理部门 指导,实施也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因此,规划性质不够明确,层次不清,各规划自成体系,与其他规划缺乏协调,致使内容重复、职能交叉的现象普遍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有两种思路:一种是沿用现在的规划体制,依靠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来理清规划体系,减少规划的内容重复和职能交叉;另一种是重新建立一个独立于行政管理体系之外的规划体系,各规划由非政府机构(如科研院所)来编制,经一定的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各级政府组织

土地规划与管理23

第三讲土地规划管理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和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考试大纲》在土地规划管理这一部分中,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内容及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关系。 考试的要求是“掌握”。 新增的内容,我们放在考纲第12页,增加内容如下: 17、城市总体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2)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和作用 (3)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4)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土地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1)概念。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措施。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合理的组织。 (2)类型。 ①根据时间长短。长期规划,10年以上; 中期规划,5-10年; 短期规划,少于5年。 ②根据范围大小。国家规划、地方规划 ③根据国内行政区域。 全国,战略性、政策性;[QQ群#~1*%51856011首^发] 省级,政策性; 地市级,政策性;是省级向县级规划的过渡; 县(市)级,管理型规划。总量控制的最基本层次;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底层,实施型。 ④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跨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⑤根据规划的性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比例尺多小于1:1万;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的比例尺往往大于1:1万;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图的比例尺往往大于1:1万。 2004年考试中出了一道单选题:

“按照土地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规划等级 【正确答案】C “按照土地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跨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分级管理的原则 【正确答案】D 2.土地规划的作用 第一,控制作用。 第二,协调作用。 第三,组织和监督。 3.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土地利用直接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矿藏、景观和位置等。 (2)经济因素 自然因素决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而不同的经济因素则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如何利用。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投入水平等。 (3)制度因素 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都对土地利用构成较大的影响。其中,土地制度、人口和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尤其明显。 2008年单选题。 影响土地利用的主要因素有()。 A.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 B.社会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 C.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制度因素 D.总体因素、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 【正确答案】C 4.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准则 (1)生产性准则 (2)保护性准则 (3)社会可接受性准则 (4)安全性准则 (5)经济可行性准则 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的最重要特征是其未来导向性。 规划就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的预测,也是对实现这种结果行动的预先安排,并且是针对目标达成的行动过程这种不断趋近目标的所有努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内,根据当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条件和土地的自然条件等,合理调整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实行五级控制体系,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目标。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区别:城市规划主要是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是局部的,土地利用规划是总体规划,是整体的。先有土地利用规划再有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城市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任务:1、土地利用宏观调控;2、土地利用合理组织;3、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 土地利用规划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2、土地供给量分析;3、土地需求量分析;4、土地利用战略;5、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6、土地利用分区(相当于土地用途管制);7、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按等级层次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按区域性质分为行政区、自然区和经济区甚至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按规划深度分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设计、土地利用施工。 在我国一般按照行政区划单位分为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程序:1、准备工作;2、编制规划;3、报批实施。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的内容:1、土地利用数量分析;2、土地利用结构分析;3、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土地利用变化的速率公式:()()/100%a b b k v v v T =-?? 区位熵:是指某一区域某地区某土地利用类型与该区域该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的比例,与该地区总土地面积与该区域土地面积之比。 i i d s Q D S = Q 值高,地区优势明显,反之,则是劣势。 土地垦殖率=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土地利用率=已利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土地农业利用率=农业土地(耕地、园地、林地、目的、养殖水面)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耕地复种指数=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耕地总面积*100%(播种面积往往大于耕地面积) 水面利用率=已利用水面面积/水面总面积*100%(水库、养殖水面属于已利用水面) 林地覆盖率=林地面积(不包括果园面积)/土地面积*100% 林地覆盖率针对所有林地,森林覆盖率指有林地 单位播种面积产量=作物总产量/作物总播种面积(播种面积单产一定小于耕地单产) 粮食耕地年单产=粮食总产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复种指数)

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办法

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更好地促进“多规合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空间规划,是指依法编制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及需要单独编制的交通、环境保护、能源、水利、农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供电、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等)、综合防灾、城市更新、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军事设施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第四条国土空间规划坚持全市域统筹、全类型管理和全过程指导原则,以统筹自然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为目标,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管控,最终形成“一张蓝图”。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土空间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第六条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第七条各类空间规划应当按照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进行衔接。 第八条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市级编制,原则上镇级不单独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第九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共同编制常态化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应当重视规划编制的事前协调,在相应规划编制的工作组织、时间安排、空间范围和技术重点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开展规划共同编制、同步审批、协同管理,从源头上避免各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第三章空间规划制定 第十条制定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市级专项规划,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空间规划,须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除国务院、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属各部门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限少于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第十一条统筹规划编制需求。

城乡规划实施与土地规划管理关系的探讨 田晓彤

城乡规划实施与土地规划管理关系的探讨田晓彤 发表时间:2019-07-23T17:29:02.8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田晓彤 [导读]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农用地资源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无序扩张。 北京佰信蓝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000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农用地资源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无序扩张。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一方面是因为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的协调性没有考虑到位。下面,笔者就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以及关系提出几点措施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土地资源;城乡规划;协调 引言 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又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有限。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根据城乡发展的现状,正确分析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为人们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1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简析 土地规划管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土地的使用效率对土地做出的一定时期内的总体安排。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优化土地资源的使用,合理配置不同产业的土地资源,科学划分新开发土地资源的使用的范围和空间结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约束用地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要求,尽量减少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建筑规模总量,实行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予以特殊保护。城乡规划是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根据自然环境和地域特点等具体情况,以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合理规划城乡建设的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应从实际出发,为城乡发展服务,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对于土地资源,尽量开发荒地和劣地,减少和避免对农田的占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使用率,从而正确处理城乡建设发展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城乡规划实施当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 2.1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和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 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城乡规划的建设两者之间关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过程可能比较繁琐,对于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有一定的要求。由于部分地区对土地规划、城乡规划还缺乏重视,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整体偏低,甚至不能支撑规划的编制,也对规划的实施造成了局限性,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2.2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尚需健全 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规划管理,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居民都是至关重要的。个别企业或个人为了一己私利,从中谋取好处,从事与周边环境不符甚至危害土地的活动,这种为自己方便或利益,不顾及周边居民的感受,恶意进行环境污染的行为,也必然造成资源不能被合理利用甚至资源的流失。 2.3民众对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而言,诸多规划的编制或实施等很多方面可能会牵扯到居民的利益。比如房屋拆迁,某些项目的落实由于没有与民众进行合理的沟通,或者相关单位没有及时有效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民众对整体的规划意识淡薄或认为其利益没有得到合理的有力保护而产生偏执行为,进而导致后期一系列的隐患问题产生。 3提高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的措施 3.1提高相关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对于任何职业而言,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是尤为重要的。而对于从事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者来说,整体素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人心理素质方面,对待这份工作应该不存私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好每一项工作,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其次就是自己的技能方面,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积极学习先进的专业技能,从各个方面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有更好的解决思路。而相应的单位也应该为这些工作者提供更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3.2加强用地程序管理 由于征地程序不规范,加之在征地过程中,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与征用方为了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引发多方的矛盾,大大增加了征地工作的难度。一方面由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波动,政府的征地补偿与市场价格有偏差,使土地使有者有不满情绪,另一方面管理和违规操作也加剧了双方的矛盾。基于此,应加强用地程序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突出针对性,加大对土地价格的考核力度,根据地价变化及时修正补偿价格,确保征地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遵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用地程序,统筹兼顾,合理征用,做好征用后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安抚工作,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照顾,妥善处理、积极引导其就业,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体现人文关怀。 3.3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我国国土资源十分辽阔,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均土地资源面积较少,这就需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土地时进行更加详细的工作,为后期的规划工作做好准备,保证不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能够发挥土地的实际利用价值,促进社会的稳定进步,保证发展效果,还能够维持现有土地资源分配的平衡状态。 在过去的几十年内,我国一度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为了扩大工业面积不断地砍伐森林,破坏农业用地,这不但导致农业用地面积的急剧缩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农业用地、森林面积的缩减对我国的环境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土地沙漠化、水资源紧缺的情况时有发生。庆幸的是,近几年国家发展思路的调整,将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科学的管理措施能够提高土地规划力度,充分扩大土地的应用性能,提高整体的合理利用效率,降低过多的资源浪费和资源消耗现象,对我国整体的经济结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3.4运用网络优势,发挥土地规划的重要作用 土地规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和发展前景,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储备等战略目标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基础设施不足,影响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等现象发生。因此应从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关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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