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控部管理制度1

品控部管理制度1
品控部管理制度1

品控部管理制度

一、品控部员工考勤制度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部门管理制度,按公司或本部门相关制度处理,如未

涉条款,由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三、品控部员工当班期间不允许有打瞌睡、睡觉现象,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

元,如发生两次则上报公司处理。

四、工作期间闲聊耽误工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10元。

五、外出办事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以明确去向,便于工作联系,违者每次罚款

20-50元或按旷工处理。

六、工作期间各类文件摆放整齐(按7S要求),工作现场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同时需保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办公完毕后将椅子归位,违者每次罚款5元

七、不允许穿工作服上厕所、进食堂,或离开厂区,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八、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工作服要洁净,违者每次罚款

10元。

九、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进行原因分析、不积极想办法进行解

决,每次罚款10元。如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经济损失的50%。工作中发现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超过30分钟未向上级汇报,每次罚款20元,如因延误上报时间,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由当班人承担其经济损失的5%—50%,或每次罚款100元。

十、不得在厂区内吵架、打架斗殴或酒后工作,违者视其轻重给予罚款50—100

元,或上报公司处理。

十一、公司文件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借阅或翻印,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二、不得破坏工作区卫生,垃圾要按规定时间放到指定地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300元的罚款。

十三、员工应充分维护本公司与本部门形象,不得有损公司及部门形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300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十四、严格服从上级安排不得延误、敷衍工作,违者每次罚款20元;不及时取样检验、误报检验结果,每次罚款10元;检验不及时或误报检验结果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

十五、应保证各项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如经查实,数据出现失误,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十六、不断吸取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严谨的学习态度,本部门组织的基础考试中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成绩并罚款20元;考试取得第一名奖励元,第二名奖励元。

十七、对质量隐患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对质量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确定有效、可行,每次奖励20-200元。

十八、本部门执行费用定额管理,如无特殊情况,超出定额,由各组采取自购补足或按实价赔偿现金。对各组负责人按超额部分的10%处以罚款。

十九、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生产损失2000元以上,每次部门副经理罚款100—500元;经理助理罚款80—400元;组长罚款50—350元;当班人罚款100—500元。

二十、严格按规定校正、保养仪器,违者每次罚款10元;若因延误校准而影响检验结果,加倍处罚。

二十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违者对交接班人各予以相应罚款。

二十二、市场质量投诉部分,组长以上人员承担赔偿部门总额的30%,部门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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