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审核要点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审核要点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审核要点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审核要点

人身损害的赔偿,涉及医疗费、续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理赔中,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对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中涉及到的各项人伤费用逐项、仔细地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被保险人,耐心细致地解释,寻求客户理解,力求达成共识,尽量避免纠纷发生。

一、医疗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伤赔偿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

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

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核定要点】

1. 要求受害人提供其受伤治疗相应的治疗清单(住院病人)或是处方(门

诊病人)、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记载时间应相符,发票上的姓名应为受害人本人。

2. 相关治疗和用药应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

系,针对既往病的治疗和用药,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参考医疗保险的标准确定,按医疗保险标准不能确定

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4. 使用非社保用药或器材的费用,适当扣减。

5. 无医院证明自购药品、医疗用具的费用不予赔偿。

6. 转院应经原医疗机构同意(需要原医疗机构的转院证)且存在正当理由,

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7. 对于后期治疗方案及治疗费用,如果受害人只能提供医生估算的证明,

不予认可。因为该估算并非必然发生的准确数额,医疗手术存在一定风险,法院如加以认定,客观上使原、被告都面临不确定的风险,赔偿权利人应待实际费用发生之后另行起诉。

8. 后续治疗费不包括心理治疗费用。

9. 对过高的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

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10. 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均不包括任何在美容场所消费的费用。

二、误工费

【法律依据】

人伤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

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

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核定要点】

1. 定残后无需再支付误工费,只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2. 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不予赔偿误工费。

3. 只赔偿受害人本人的误工费,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不予赔偿(对护理人

员只赔偿护理费)

4. 只承担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不是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有些受害者

受伤后,单位并不扣发或者只是部分扣发收入,特别是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应到受害人单位调查取证。在受害人属于工伤、受害人是军人、公务员的情况之下,大多数受害人的工资不会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扣减。

5. 受害人申报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的,不仅要求受害人提供劳动合同及工

资领取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始征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纳税证明,而且要求受害人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

6. 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明显不合理的,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

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确定误工时间,并以此作抗辩。

7. 受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与实际收入相差较大,可申请法院向税

务机关或者社保局调查取证。

8. 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不予赔偿误工费、满16周岁不到18周岁,如果凭自

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可以赔付误工费。

9. 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如果不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明,不予赔偿误工费。

三、护理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

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

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

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

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核定要点】

1. 护理的必要性、护理期限、护理人数都应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

意见,住院期间不能认定为当然的护理期限。医院出具的证明明显与事实、病情不符的,申请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事实上的护理人员,需作前期的了解与证据收集。

2. 护理人员有收入但收入没减少的,不赔;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按规定

赔。

3. 护理人员申报收入减少的,应出具相关劳动收入减少的证明(证明材料

参见误工费核定要点5的规定)。

4. 伤残评定前的护理,根据实际护理时间按标准100%计算护理费。伤残评

定后,按护理级别赔偿护理费,一级护理的护理费按100%计算,二级按90%计算,其他的依此类推。

5. 确定护理级别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情况”一般参照以

下标准确定:

A.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人体重

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B. 1996年10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第3.1.4条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程度分3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C.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5日颁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四、交通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核定要点】

1. 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差旅费标准。

2.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普通硬座火车、轮船三等以下舱位为

主,伤情危急,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软座、卧铺火车,应要求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 车票时间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应相符。

4. 包车费用超过正常金额的部分不予认可。

5. 连号交通费发票不合理的部分不予认可。

6. 对陪护人员交通费的计算以必要和合理为前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1.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

准予以确定。

2.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

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核定要点】

1. 此项目赔偿的对象应是受害人本人,且仅限于住院期间。陪护人员不应

是此项目的赔偿对象,但受害人到外地治疗而又不能住院的情况除外。

2.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一般是指医院无床位,或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

往返医院与住处等情况。

3. 住宿费和伙食费的赔偿均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

和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住宿费的赔偿以有正式发票为前提。

4. 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中央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是指处及以下级别工作人员。“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都不会差别太大,所以对裁判几乎没有影响。

六、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核定要点】

1. 医疗机构没有出具意见的,营养费不予认可。

2. 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应明确需要增加营养的必要性及期限,营养费的

赔偿标准,由法院酌情裁判,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七、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

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核定要点】

1. 此项目赔偿的不是受害人收入的减少,而是劳动能力的丧失,伤残等级

是衡量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个标准。

2. 如果没有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可选择伤残等级作为计算标准,

计算残疾赔偿金时,需乘以伤残等级比例,一级乘100%,二级乘90%,其他的依此类推。

3. 对于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包括本来就没有劳动收入)

的,残疾赔偿金应适当调低。

4. 伤残评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向法院申请重新评定。申请前可详细寻找受

害人伤残评定时机、程序、评定依据的事实、评定依据的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以争取法庭的支持。

5. 多处伤残者以最重的等级作为赔偿的主要依据,每增加一处伤残,则增

加一定的赔偿比例,增加赔偿的比例之和不超过10%,伤残赔偿指数总和不超过10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

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核定要点】

1. 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

构,可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工作。

2. 如辅助器具配制机构出具的意见不合理,可申请另外的假肢配制机构出

具配制意见书,以此作为反证向法院抗辩。

3. 开庭前应调查取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实际安装有残疾辅助器具型号、价格、

产地、更换周期等,以调查结果为据向法院抗辩。

九、丧葬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核定要点】

按规定计算赔偿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

1.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

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核定要点】

1.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 被抚养人为成年人的,“丧失劳动能力”与“无其他生活来源”两个条件必须

同时具备。

3.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可视为无劳动能力。男性60周岁以

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如主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应有充分的证据。

4.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受到损害时尚未出生的胎儿,如果出生后死亡的,不予认可。凡请求养子女及养父母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均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

5. 赔偿此项费用仅限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和份额:

A. 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B. 受害人作为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C. 受害人作为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D. 受害人作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

女承担抚养义务,必须以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作为条件;

E. 受害人作为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抚

养义务,必须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作为条件;

F. 受害人作为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抚养义务,必须

以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作为条件;

G. 受害人作为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

姐承担抚养义务,必须以受害人由兄、姐抚养长大作为条件。

6. 以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时间作为判断受害人依法是否应承担抚养义务

的时点。

7. 以受害人定残之日(或死亡之日)作为被抚养人年龄的计算起点。

8. 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不予赔偿。

9. 仅应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在受害人伤残的

情况下,不予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因为人伤司法解释已经规定对死亡受害人赔偿的是余命的赔偿,对伤残受害人赔偿的是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那么赔偿了残疾赔偿金,就已经包含了受害人伤残前负担对被抚养人的抚养费了,在受害人伤残的情况下,再予以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就是重复赔偿。

10. 对于在受害人伤残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必须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地

区,如果受害人没有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可选择用伤残等级作为计算标准。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需乘以伤残等级比例,一级伤残乘100%,二级乘90%,其他的依此类推。伤残不等于劳动能力丧失,如面部瘢痕可致残,但一般不影响劳动能力。如果受害人请求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先对受害人劳动力进行评估,必要时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赔付及赔付的比例。

11. 被抚养人有数人且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各自的身份状况分

别适用城镇和农村的标准。

12. 受害人定残后,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如果受害人的死亡与伤害行为具

有因果关系,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再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就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13. 原则上不赔付配偶父母的生活费。如果受害人生前及残前承担了其配偶

父母的主要抚养义务,在提供相应的能证明其尽到主要抚养义务的证据后,可以赔付其配偶父母的生活费。

14. 涉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分摊,特别是成年被抚养人生活费分摊时,虚假

证明较多(现在的派出所证明多数情况下也仅仅是证明目前的家庭情况,不能证明家庭分立的情况,)建议提前调查取证。

15.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核定要点】

赔偿权利人需提供法医的尸检证明(未尸检者除外)、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或是医院出具)、死者户口证明(确定死者属于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确定死者的真实年龄,特别是60岁以上的人员)。如死因不明,需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死因鉴定。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

1.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

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核定要点】

1. 精神损害赔偿为保险条款的免责内容,同时,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之一

是对加害人进行制裁,因此,应首先向法院主张我公司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 精神损害,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赔偿责任,未造成

严重后果,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 法院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A.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B.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伤残等级越高,精神损害越重;

C. 对于受害人既没有死亡,也没有残疾的,一般不予赔偿。

4.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A.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B.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C.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D.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5.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6.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

轻或

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一般不予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7. 诉讼案件代理人应结合上述各点,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及赔偿数额

作最大程度维护我公司利益的抗辩。

十三、事故处理人员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人伤司法解释第17条第三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核定要点】

除了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外,对于受害人亲属在非死亡案件中支出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不予赔偿。

费用报销的审核关键点汇总分析

2018-03-03 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的真实合理的,如果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还是在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2、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点,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4、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规定

3.2预算费用构成 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拆除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构成。 3.2.1建筑(安装)工程费 3.2.1.1直接费 1.主要材料费 2.建筑(安装)直接费 (1)人工费。 (2)消耗性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3.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转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费。 (8)多次进场增加费。 3.2.1.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1.3利润 3.2.1.4编制基准期价差 3.2.1.5税金 3.2.2拆除工程费 3.2.2.1直接费 1.拆除直接费 (1)人工费。 (2)消耗性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4)临时设施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 3.2.2.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2.3利润 3.2.2.4编制基准期价差 3.2.2.5税金 3.2.3设备购置费 3.2.3.1设备费 3.2.3.2设备运杂费 3.2.4其他费用 3.2. 4.1建设场地租用及清理费 1.场地租用、清理及赔偿费 2.线路施工赔偿费 3.拆除物返库运输费 3.2. 4.2项目管理费 1.前期工作及评审费 2.工程勘测设计费 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4.结算文件编制审查费 5.项目后评价费 6.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3.2. 4.4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费 1.新技术应用研究试验费 2.新技术项目性能测试费 3.2.5基本预备费 3.3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审批流程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审 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根据《资金审批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总监——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总监审核——总裁审核――公司出纳支付 3、分/子公司的报销流程 (一般报销流程)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特殊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复核――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财务中心审批――分公司出纳支付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 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 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并实行扣除当月奖金50%-100%的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 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 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 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 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 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所负责的分公司的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 审批所管理的分公司的费用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费用报销的审核要点

费用报销的审核要点 1.费用额度 对照我行预算,审核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预算范围内可合理安排列支,超出预算的费用是否应按照预算外审批流程得到适当审批和授权后,方可列支。 2.费用审批权限和流程 费用应按照我行费用支出报销审核流程履行审批,审批有效完整,方可列支。 (1)费用发起部门是否为该费用归口管理部门。比如:人力成本的列支,应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办理审批; (2)费用审批人是否得到了授权; (3)费用审批人是否在权限范围内(事项和金额)进行审批; (4)授权是否被不正当使用。比如费用审批人出借账号或让他人代为签字审批; (5)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间是否符合我行规定; (6)一笔费用需由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担的,是否取得各个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的审批。 3.费用标准 按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费用有报销额度的,需审核本次报销或累计报销是否超出规定的报销额度。对报销额度超标的,核减报销金额或拒绝报

销。没有规定报销额度的,审核费用是否有驳常理。 4.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费用应与实际业务实质相符。审核商品和服务提供方的营业范围是否有该业务、费用性质和金额是否合乎常理。比如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应取得商品购销发票,但报销时却提供接受服务的发票,就不应给予报销。 5.发票合规性 (1)发票类别恰当。比如水电费、物业费、外包服务费、印刷费等费用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业务招待、为员工福利发生的发票等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即可; (2)单位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 (3)货物和应税劳务名称是否与实际经济业务一致; (4)涉及专票的,审核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及账号栏是否准确完整;涉及普票的,看校验码是否完整; (5)手撕非机打车票上应有国税监制章;并且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 (6)发票内容的准确性。发票品名、价税合计金额是否准确、数量是否与实际采购数量一致、税率或征收率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特定应税行为发票的备注栏是否正确填写。比如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运输费发票、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

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报销审核程序,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合法、合规,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职能部门,任何部门或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三、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原则上必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特殊情况使用白条(含非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四、每一张发票或收据(除车船票、机票之外)的背面,须有“经手”、“部门主管”签字,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将所有报销单据按财务人员的要求认真粘贴附于报销单后,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冯总、宋总、万总)审批签字后,会计人员才予以受理; 对于无发票的经济业务,需单独报总经理批准。对于先付款后开票的经济业务必须在当月将发票取回并即时交予财务人员,月末发生的允许在次月5日前取回发票。对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回发票的经办人将停止对其办理相关经济业务,并从即月起停发工资。 五、对于市内公干或外地出差的费用报销,当事人应在所有发票单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分时间、费用类别填制“费用报销单”,再按报销审批程序报销。 费用报销流程图: 报销人粘贴单据→报销人填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说明: (一)每张报销单据背面均应有经办人签字,除应酬发票单据外,还应注明费用用途,对的士票还应注明出发地和目的地; (二)应酬发票单据的报销,出差相关交通费(长途交通与市内交通)、杂支费(指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保险)、住宿费单据报销,填制“费用报销单”; (三)销售人员应酬单据的报销(包括餐饮、送礼及其他形式),应在发票后附应酬人

的详细准确情况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六、员工因公出差、办事等借款,应填写一式三联借款单,申请人申请签字,经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会计出纳人员依据审核批准后的借款单付款,其第一联作为付款记帐凭据入帐,第二、第三联财务部留存备用。收回借款或报销结算时,会计人员在原借款单的第二联、第三联上做好报销结算记录签字后,将第三联退还原借款人,第二联留下与发票等原始凭证一起作为记帐凭证附件入帐。 七、公司支付供货单位的欠款或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纳人员领取备用金,应填写现金/银行领款单,并办好核签手续。出纳人员领取备用金请款单由出纳人员填写,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支付供货单位的欠款或其他应付款的请款单由经办人员填写,经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八、出纳人员收到货款及其他项目现金或银行存款,必须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人员印章及“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未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不得开出收款收据。出纳应按收款收据号码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收款收据存根不得丢失,年终应将收款收据存根送交会计人员入档保管。 九、出纳付款时必须严格复核付款申请书及其所附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付款后出纳应及时在付款申请书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十、出纳应按照付款申请书先后顺序,序时序号进行登记。每天把当日进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所有业务登帐完毕,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不得出现白条抵库现象。出纳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报告,并连同所有凭证一起送交会计进行核对与帐务处理,保证公司的帐务日清月结。 十一、出纳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笔如实登记每一笔业务进出情况,并每月及时与银行对帐。公司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财务负责人每月应对出纳的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检查表”,并确保核对无误。 十二、特别规定:

综合费率构成

总说明 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对于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带有“()”表示为主要材料,其他为辅助材料。 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或“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或“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七、本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本综合单价的费用构成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确定。组成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综合费。 (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 1.人工单价:不分工种、专业均按每综合工日39元进入综合单价。 2.材料单价:以编制基期安徽省市场平均价计算进入综合单价,实际执行中材料单价依据各市材料信息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机械台班单价:依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机上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后,重新计算确定单价。 (二)综合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具体构成见表1~表3。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和流程

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和流程 一、日常费用的报销: 1、日常费用指日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不含货款、加工费、工资),该类费用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2、“费用报销单”后附发票(收据)、入库单、请购单(申请单)、送货单(此单在购材料、办公用品、物料消耗品时提供); 3、附件一律用胶水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并保证正面朝上,不得倒置; 二、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原则上必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特殊情况使用白条(含非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必须书面说明理由报总经理批准。 三、申购办公用品实行各部门“一个月申购一次”的原则,每月25-30号由各部门根据办公需要,统一填制一份请购单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从指定供应商处购回,最后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从仓库领取。 四、每一张发票或收据(除车船票、机票之外)的背面,须有“经手人”、“部 门主管”签字,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或“应酬费支出审核 单”(统一改成原始凭证粘贴单),将所有报销单据按财务人员的要求认真粘贴 附于报销单后,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签字后,出纳人员才予 以报销;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等实物的发票,需另有质量“验收”签字;对于购买 材料发票,需另有质量“验收”和“仓管”人员签字,并附有仓管人员开具的入 库凭证(收料单或入库单),会计人员才能受理核报;对于购买大宗或贵重材料 或办公用品等的发票,还需附有审批手续完整的“请购(或制作)单”及订货合 同。已报销结算过的发票收据等,出纳人员必须即时加盖“现金收(付)讫”、 “银行收(付)讫”章。 五、总经理可按业务性质、金额限额内进行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报 销单据进行审批并与授权人一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总经理因出差或休假等原 因离开公司一周(含一周)以上时,应对财务审批进行书面授权,被授权人在授 权范围内负相应审批权利和职责。 六、对于市内公干或外地出差的费用报销,当事人应在所有发票单据背面签字或 盖章,并分时间、费用类别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再按报销 审批程序报销。如果一次报销多项费用形成多张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或应酬费 支出审核单的,应再填制“费用凭证申报汇总单”办理报批手续。 七、研发部及车间需物料消耗品(含工件和备品等),填采购单由部门主管人员 拿到财务处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部才能办理。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增值税发票填写(教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教学内容】与外单位往来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高等教育出版社《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模块2任务) 【授课学生】16会计2班 【授课课时】1课时(40分钟) 【授课类型】新授 【设计理念】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学生真正体会“理论联系实践”的思想,并且为未来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打下基础,在实践中,可以极大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兴趣,真正让他们学有所用。从基础会计的理论知识走向会计实践课程的过程中,让学生真正“看到、摸到、做到、学到”,更直观和轻松地接受有关增值税发票等外来原始凭证填制的概念。 【教材简析】在这节课是《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模块2任务的内容,从自制原始凭证到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写,从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力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制,更积极促进学习基础会计概念性的内容。 【学情简析】16级会计2班是会计专业的高一学生,她们中女生较多,由于将来职业需要,动手能力要求高,试他们本身有意培养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为将来会计事业服务。所以这节课开头的导入,从生活细节入手,调动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发现在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2.能力目标:能掌握正确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未来作为会计人员严谨、认真的基本职业素养。 【重点难点】重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难点:经济业务的分析以及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 【教学方法及学习方法】1.采用练习法、讲授法、启发式教学法等;2.观察法、实践法、讨论法等学习方法。【教学平台与资源】多媒体、增值税专用发票。 【教学过程】 Ⅰ、课程导入【从普通发票看要点】(约5’) 设计意图:为符合新课标要求,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日常从生活方面的发票引入,让这些本身就在留意身边发票等外来原始凭证的同学有一次发现生活点滴的机会。在完成发现发票工作中慢慢认识到发票应该共同存在的内容。 通过问答式,收集学生从家准备的发票(超市购物发票、商场购物发票、水电费缴费发票等)进行展示,引出发票的特点(发票的名称种类、发票的日期、购买方、销售方、经济业务的内容等)以及概念,然后从概念引向在工业企业的供应、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发票,过渡到本节课学习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Ⅱ、教学过程(约30’) (一)教学新课 任务1.理论学习过程及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论讲解,进行多媒体放映,与学生通过进行分析。通过引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联次以及专用发票各点详细剖析,最后将总结好的“一看、二提、三填、四复核”的填写要求进行讲解,

资金使用及费用审核报销规定

贵州水东方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使用及费用支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贵州水东方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资金的支出及费用的支出管理,包括:日常管理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咨询费用、对外投资及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会计核算、资金集中收付,合理调度资金,管理资产等,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实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向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报送公司资金计划、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经批复后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预算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复后执行。 第二章借支管理 第四条职工因公借支,按下列程序审批。 1、由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借支单据和事由; 2、部门负责人审核; 3、1万元(含)以下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核、总经 理审批; 4、1万元以上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执行董事

审批。 第五条借款人应在公事结束后一个月内报账还款。对逾期未冲账还款的借款人,财务资产部有权从该借款人工资中扣款,直至无欠款;凡前欠款未结清者不能办理下次借款。 第六条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方式,驾驶员的备用金核定标准为5000元内;办公室指定人员备用金核定标准为5000元一10000元,以上人员必须按月报账。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报销凭据要求:每笔报销业务均应使用统一的报销单正确填制,做到要素真实、合法。报账人在业务结束后十五日内按规定的程序签字报销,所持原始单据必须为印有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或财政专用收据监制章的有效票据。公司所有支出需符合《贵州水投东方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八条日常经费报销流程审批程序: (一)单笔或单次支出在10000元(含)以上的: 1、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2、证明人签字或验收人出具验收单; 3、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 4、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核; 5、财务副总监审核; 6、分管领导审核; 7、财务总监审核; &总经理审核; 9、执行董事审批。

第四章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四章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一节 铁路工程概预算的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铁路工程概预算的总体组成 “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办法将铁路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批复后到竣工验收时预期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分解为四个部分、十六章、34节。 四个部分即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四部分。四个部分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投资内容。 ——静态投资主要是在设计阶段按概算编制期价格水平计算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与工程建设相连带的其他工作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五种费用; ——动态投资特指概预算编制期至竣工期间,由于价格因素的正常变动,预计需增加的工程投资。动态投资由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和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两部分组成。 ——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是反映在竣工验收后投产运营所需的与基础设施投资相关的必要配套投资。 概预算总体费用组成见图4-1。 二、概预算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34节, 编制概(预)算应按“现行概预算编制办法”中的“综合概(预)算章节表”规定的章节划分。 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第一章 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 路基 第三章 桥涵 第四章 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 轨道 第六章 通信、信号及信息 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 房屋 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人工费 ├ 材料费 ┌ 直接工程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 运杂费 │ └ 填料费 ├ 施工措施费 ┌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 直接费 ┤ ├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 ├ 特殊施工增加费 ┼ 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 │ └ 营业线施工配合费 建筑安装 │ └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 工 程 费 ┤ │ ├ 间接费 │ │ │ └ 税金 ┌ 静 态 ┼ 设备购置费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概│ 投 资 │ ├ 建设项目管理费 预│ │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算│ │ ├ 研究试验费 费│ ├ 其他费 ─────────┼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用┤ │ ├ 配合辅助工程费 项│ │ ├ 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 目│ └ 基本预备费 ├ 生产准备费 组│ └ 其他 成│ 动 态 ┌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 投 资 ┤ │ └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 机车车辆购置费 └ 铺底流动资金

费用报销制度及资金审批流程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根据《资金审批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申请→本部门主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出纳支付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及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签名完整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 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报销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 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总经理:对费用进行最终审批。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如:采购报销应附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申请书,大额采 购应附上采购合同。 2.所有的报销均遵循“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假借他人的名义报销自己费用的行为。 3.严禁报销虚假费用的行为。 4.无预算或预算外的费用报销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支。 5.每办一次业务,应该填写一张报销申请单(差旅费除外)。业务招待费用、物资采购、餐 费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每发生一次填写一张。笼统地在报销单上写上“×月”的费用的,或多次业务单据分不清的,财务部有权不予受理。 6.所有费用开支,应“先申请、后开支、再报销”的流程,财务人员应根据预算来审核和支付。 相关预算外费用在发生费用前,应该先书面请求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发生相关费用,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事先申请以总经理签名的日期为准。总经理外出时,或本人出差在外遇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或邮件通知,得到许可后才可进行。事后应及时补充申请表,作为报销的依据。 7.关于报帐时限,上月28日后至当月28日的期间费用必须在当月报销,差旅费用必须在 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逾期单据,财务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销人

增值税发票使用易错点总结

增值税发票使用易错点总结 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与普通发票不同,其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也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很好的将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各环节间紧密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性。 增值税发票一般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那增值税发票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地方是比较容易出错的。 一、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 1、一切适用于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2、向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的; 3、一般纳税人所销售货物或是应税劳务符合免税规定的; 4、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5、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商业企业(例如烟酒、食品、化妆品等); 6、用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是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8、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当一般纳税人或是个体户时,发票开具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况: 1、若销售旧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按照有关文件【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规定,对于一切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认证期限的计算 其认证期限为180天,当中包含节假日期,是开完票到认证的期限。 四、合法的“代开发票”是怎样的 代开发票实务操作应注意: 1、代开发票上需有“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字样,或是代开样章;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小规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都应该为3% ; 4、获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5、对未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6、对未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7、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的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一、发票管理大形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侥幸心理可不灵

二、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基本原则:证据链完整度 2、营改增后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开票原则:尽量把发票开给跟我签合同的人。 ○2受票原则:给谁付款就管谁要发票。 ○3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合同流一致,否则可能是虚开。 ○4供应商审核:合同、发票、帐户、章 ○5回避现金: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6加强学习:加强财务部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 3、发票控制要点之开票环节 开票申请→审核申请→发票开具→发票打印→发票盖章→发票传递→后续管理 合规的发票各个部分的规范性要求

发票控制要点之收票环节:勿踩雷区 收票雷区之虚开发票 ○1不真实业务虚开(没有发生过的业务开具发票) ○2变名虚开(餐饮开具会议费、差旅费等发票,食品的发票开办公用品)○3三流不一致虚开 ○4报销类型与发票类型不一致 收票雷区之失控发票 收票陷阱之餐饮发票

收票陷阱之礼品发票 收票陷阱之买一赠一 发票陷阱之购物卡问题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1)业务不该抵。税收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的一些业务活动或经营行为作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2)凭证不合规。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资格不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的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一般纳税人会计记而未办理的。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三、发票内部管理要点 1、如何应对发票管理 2、财务人员营改增后票据问题的自保措施 ?九个统一:发票抵扣、成本扣除及税务稽查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流统一、三价统一、三证统一 ◆三流统一: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据流 ◆三价统一:合同价、发票价、结算价 ◆三证统一:税务凭证、会计凭证、法律凭证 3、财务经理要关注哪些点 ○1内控制度要健全 ○2岗位职责要清晰 ○3采购与销售是重点 ○4风险早处置,雷区不能碰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

一、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1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

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有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2.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一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的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造假造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含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四) (三) 规费企业管理费间接费 其它费用(六)税金(七) 利润(五)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一)(二) 建筑安装工程费

3、机械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 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

费用申请流程及报销标准

财务费用申请流程及报销标准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部门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部门全体人员。 关于费用报销的一些操作规定为了明确公司财务管理班次,提高部门工作效率,落实各组合各组管理责任人的责丶权利关系,先结合部门的实际制定本财务文本。 一丶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和收据,书面证书。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 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报销或借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需提前三天通知财务组以便备款。 二丶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要求书面干净,金额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打印费用明细并将费用原始单据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 (2)报销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 (3)部门经理审批(侧重真实丶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 (4)财务人员复核并履行付款。 上述流程为部门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三丶费用单据要求:为了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部门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丶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具体操作由财务人员负责把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部门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组有权拒绝,各级确认丶审核丶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级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四丶报销金额审批规定: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规定如下:单笔报销金额或单笔票据报销金额在10000以下的,按照正常的流程由部门经理(或委托授权人)审批,财务主管签字即可,金额超过10000以上的必须要由总公司财务总监亲自审批走OA流程。财务人员操作付款时须掌握好审批金额权限,操作部规范的不得付款。 五丶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做账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的时间,原则上个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逾期不再处理。 六丶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公司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特殊情况下可使用,但须征得各级主管同意并签字确认)货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部门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丶摘要明确丶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部门带来财务风险。 七丶预借款的操作要求: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事前预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清借款原因,预计的金额和还款日期,财务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借款单要由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签字后财务人员才能放款。在预定还款日期到期后不能还款或报销的从有关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具体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如下: (一)借款管理规定 (1)公司发生预借款的情况下(如业务费丶招待费丶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

费用报销审批管理制度

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总则 (一)费用报销必须由本人在所有原始凭证上签字方可报销,严禁他人代为报销。 (二)所有费用报销单必须由经办人,上级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费用发生的具体事由需用铅笔在原始单据上写明。 (四)正规单据和非正规单据分别粘贴。 (五)费用报销单及原始单据上不得随意涂改。 (六)费用按照费用类别分类粘贴报销。 (七)收取发票注意事项:(1)单位名称:雅美居(2)发票内容:按下列费用类别开具(定额发票除外)(3)费用类别与发票章一致(比如:发票章为某某餐馆,那么费用类别只能为招待费) (八)费用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二、费用类别及审批报销具体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向客户支付的费用(含实物)。 招待费是指公司内部或公司关联人员在餐饮、住宿(非出差)

等所发生的招待费用。招待费一律现结,任何人不得在饭店签单。 所有业务费、招待费发生前需经上级经理批准,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需提前报总经理批准。 (二)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经销商回访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住宿费)及公司车辆的过路、过桥、车辆停泊等费用。 公司人员出差必须经上级经理批准,原则上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确需住宿的,地市级(含)以下城市住宿费每日不得超过100元,省会城市住宿费每日不得超过150元,超出部分自负。(注:1、总经理室人员除外;2、特殊情况须由上级经理审批。)差旅费报销单应认真填写出发地、目的地及日期。 出差误餐补助原则:(1)以车票日期计算出差天数 (2)上午出差30元/天,下午出差15元/天(三)运输费用 物流费用是指供应商发送货物或其他物品及店面之间调拨商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配送费用指给客户送货发生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计入受益部门。(四)办公费 1、各种单据、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集中采购、报销、管理。

工程费用构成及各部分费用详细解释(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构使用费

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规费: 规费就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说白了就是规定必须要缴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费用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构成主体编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 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为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以下简称“信保事业部”)费用动支管理,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工作作风,按照相关费用“先申请、后报销”的原则,根据集团和产险相关规章制度及规范,结合信保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一、费用包含内容及标准 本流程所称的费用是指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而产生的公共费用、日常费用、会议费/培训费、专项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一)公共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公杂费等为事业部运营而发生的公共性质的费用支出。 其中公杂费包括饮用水费、印章刻制费、职场布置费、其他公杂费四项。 (二)日常费用。包括职场维修费、数据传递费、短信平台、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日常业务招待费、电话费、邮寄费、银行结算费等。 其中,差旅费包括国内(国外)的交通费(机票/火车票)、市内交通费(往返机场、火车站车费)、住宿费、差旅补助(餐费、当地交通费)、其他差旅费用五项;电话费包括电话费、网络专线费两项。 (三)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包括业务培训费、机构会议费、总公司会议费、总公司外部会议费、业务单证印刷费、非业务单证印刷费。 其中,业务培训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租金及服务、外聘讲师课时费、会议资料及文具费、杂费七项;机构会议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租金及服务、外聘讲师课时费、会议资料及文具费、杂费七项。 (四)资本性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待摊类房屋租赁费、房屋装修费、软件、低值易耗品等。 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安全防卫设备、电器设备、电子数据处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类;低值易耗品包括设备、家具、其他三项。 (五)专项费用。包括人力成本、研究开发费、技术支持费、品牌宣传费、品牌广告费、销售推动费用、团队维护费用、专项外联费、咨询费、专项费用等。 其中,人力成本包括管理人力成本、销售人力成本两项。 二、费用审批流程 (一)会议费/培训费、资本性支出、专项费用 会议费/培训费、资本性支出、专项费用发生前应于KOA公文管理系统——公文系统——新建——信保签报,在签报正文中填写各项费用发生的时间、事由、申请金额等事项,经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等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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