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需要哪些资料准备呢?

(一)勘测定界及地价评估。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土地估价单位对拟使用的建设用地进行勘测定界及地价评估。

(二)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附具以下材料:

1、文字材料

(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展改革部门或经贸部门出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城建规划部门出具);

(5)公路、铁路建设项目须附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

(6)建设拟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

(7)征(占)用林地的须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相关文件(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8)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批复等材料(土地预审时已通过相关内容审查的可不再提供);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预审时已通过相关内容审查的可不再提供);

(10)消防部门意见;

(11)拟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签定);

(12)补充耕地协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签定);

(13)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须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签定)及地价评估的有关资料。

(14)已完成补充耕地的,须附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15)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须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2、图件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

(3)补充耕地位置图(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

(4)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可由项目设计单位提供);

(三)审查报批。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及该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四)批准实施。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有偿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土地登记。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规定,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是人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俯着物权属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2、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按规定要求,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定界、测量、成图等。地籍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是查清宗地权属、界址位置、用途等。地籍测量是测量宗地界址点平面位置、宗地形状、面积等。

3、权属审核

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书、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进行确认,并进行公告。

4、注册登记

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公告期满后,申请人和有利益关系的人对申请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即由登记机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对土地注册登记后,向土地权利人颁发证书。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一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一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质量管理体系件等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根 据 《建筑施工组织 设计 规范》(G B /T 5 502 - 2 09 一、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团总工)审批;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施工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批,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5、重点、难点分部(分项) 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批准; 6、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核准备案; 7、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三、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是指: 1、工程量大,在整个工程中占重要地位的分部分项工程; 2、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工程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 4、不熟悉的特殊结构或工人在操作上不够熟练的工序。 四、在我国,大型(规模较大)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一般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

目录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1、申报材料 2、(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 3、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 5、(4) 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 6、(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 7、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

(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10、 3、工作流程 (1) 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材料 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 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 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9、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8、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 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 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汇总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案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封面有编制、审核、批准 人三方签字,技术处盖章。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送总 公司相关处室会签(附件一),同意后总工程师批准。封面及审批表(省资料TJ1.4表)中审核意见栏签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总公司技术处审核人员名字。 3、施工方案编制后,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总工 程师批准。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内容见附件二、附件三),编制内容统一为:(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编制完整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送总公司技术、安全、质量处审核,在审批表(省资料TJ1.4表)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经审核合格的,总工程师签字。附录二方案不需要专家论证;附录三方案需专家论证(常州地区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需由业主送审图中心审核可行后才能编制专项方案)。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承建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家论证会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参加专家论证的人员见附件四。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同时也应有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完整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有修改意见修改补充有修改意见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科) 初审 (工程科) 公司会审 (公司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参加)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监理组) 将批件返回单位 并送业主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一、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 控制工程总体安排和进展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程序使用于管片、板梁、栏板、护筒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控制。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1、施工组织设计 1.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3施工部署 1.4施工准备 1.5 主要施工方法 1.6主要管理措施 1.7施工总平面图 2、施工方案 选用于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 2.1编制依据 2.2施工部位的概况分析 2.3施工准备 2.4 施工安排 2.5 主要施工方法 2.6质量要求 2.7其他要求 五、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严格执行编制与审批程序。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编

制和审批工作。 2、单位内部的编制与审批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审批人员组成 3、修改与补充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其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或主要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进行相关交底。 3.2施工方案 当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原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部分进行修改、补充并作好交底。 六、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核程序 1、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应尽快组织各方人员进行图纸审核、确定施工方案,开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编制好施工组织是后工程科应组织内部初审并完善。 3、公司项目负责人组织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会审。 4、向监理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5、将批件返回单位并同时报送业主。 6、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拟增上项目单位向发改局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是在制订生产、基建、科研计划的前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某个建设或改造工程、某种科学研究、某项商务活动切实可行而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一、审批流程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开工报告——→竣工验收 二、审批条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材料 ①项目业主的立项申请; ②有资格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③主管部门的报告或意见; ④建设用地来源; ⑤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 ⑥按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可研报告审批所需材料 ①项目业主申请批准项目可研报告的报告; ②有资格的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 ③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可研报告的评估意见; ④按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初步设计及概算 ①项目业主关于申请下达项目年度计划的报告(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当年施工计划、建设内容、当年投资额); 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概算的批复;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图; ⑤建设用地国土使用证; ⑥资金证明; ⑦按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批权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审批稿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 序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 目的:对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俺规范标准实施,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工。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选址、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由建设单位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设想和建议,属建议性文件,是建设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再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还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立书经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即工程立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的依据。 (三)工程设计。 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工程即进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初步设计主要解决工程布置、建筑物特征参数、主要结构形式以及工程概算等。初步设计审批后方

可开展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施工图设计主要解决工程细部结构、施工工艺、工程安排以及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应按照先设计、再施工。设计文件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开工准备。 施工图设计经审批后,进入建设准备阶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的建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监理和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应具备基本的条件,落实建设资金,未经有权部门许可,严禁开工建设。 (五)工程实施。 这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关键阶段,是对酝酿决策已久的项目具体付诸实施,使之尽快建成投资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在这个阶段中建设单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管理和控制责任重大。参建各方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确保质量受控、施工安全、管理到位。 (六)验收移交。 公司工程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验收。交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交付给建设单位的行为,竣工验收是工程交工运行一年后,由建设单位交付给国家并投入使用的行为。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建设工程必须先验收再移交。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1、流程图:

2、工程范围: 重点工程: 1)、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其他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含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定义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 3)、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科技类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及“鲁班奖”、“泰山杯”等省级、国家级综合奖项的创奖工程; 5)、含有起重量100吨以上行车的工业建筑; 6)、地市级政府重点工程或公司指定的重点工程。 7)、不含以上条件工程作为一般工程。 3、编制、审批权限: 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会审,通过后,由建设公司总工授权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相关材料一周内上报建设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2)、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提供相关支持(必要时建设公司技术中心组织提供相关支持)和会审,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见附件2)后报建设公司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根据工程实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由建设公司总工审批(审批表见附件3)。 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1、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专业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1)、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由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会审合格后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见附件1)。 2)、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支护与降水、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拆除爆破等专业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专业施工单位技

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1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审 批程序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总体要求 科学制订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认真组织现场调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使施工方案切合现场实际,可操作、能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预审和审查制度 预审。执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10〕161号)规定: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

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下编制,并先行组织自审、完善。 由建设管理项目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包括配合单位)、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并初步划分类别,形成会议纪要。 由建设管理项目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包括配合单位)、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并初步划分类别(按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B、C 三类),形成会议纪要。 安全审查。(上铁运发〔2010〕161号)规定:按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施工方案由路局主管部门(外委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由路局地铁办牵头组织审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配合、监理单位及路

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立项阶段 (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 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 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 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 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 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 (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2 (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3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4 (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 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 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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