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0)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0)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 17321-1998 hygienic standard of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纯净水。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检验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卫生要求

4.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4.3 理化指标

4.3.1 PH值、电导率、市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4.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指标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4.5 卫生导则

见附录A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 理化指标

5.2.1 PH值、电导率、市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17323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575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1 大肠病菌

按GB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 致病菌

按GB4789.4、GB4789.5、GB4789.10及GB4789.11规定的方法规定。

5.3.3 霉菌、酵母菌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

A1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水的生产,使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口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A2 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A3指导原则

第一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生产单位的设计,布局应符合GB14881。

第二条水处理车间应为封闭间,灌装车间应封闭并设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级,并使用自动化灌装。

第三条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储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于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洗、消毒。

第五条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后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进入灌装间的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配备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用的符合要求的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后方推出厂。

第八条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5749全项检验一次;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7718的规定,除标注商品各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 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工作,保证许可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中规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的涉水产品(以下简称省级涉水产品)的申报、受理、审批、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涉水产品类别和类型分别为: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 地方法规另有规定及使用新材料或新化学物质制备的上述产品除外。 第三条生产省级涉水产品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先按要求完成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和产品检验,然后再向实际生产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手续。 第四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开展省级涉水产品许可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更具体的操作要求,制定相关的表格和行政许可文书。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与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各级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实施饮用水卫生许可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行政机关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流程。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指定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或者部门统一受理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各受理机构应公布供水单位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具体规定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咨询工作。第七条申请人申请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卫生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应于接收申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2014年护理资格知识: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细菌学标解析

1.不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细菌学指标是: ( B ) A.每毫升水中检测到99个细菌 B.每毫升水中检测到1个大肠杆菌 C.经氯化消毒接触30分钟后,游离性余氯为0.4mg/L D.经氯化消毒接触30分钟后,管网末梢水游离性余氯0.1mg/L 2.在护理活动中,应以下列哪一项为中心: ( D ) A.以完成的护理工作内容为中心 B.以医院管理的重点任务为中心 C.以维护医护人员的利益为中心 D.以护理的服务对象为中心 3.临床护理工作中,按其工作内容进行分工的工作模式是: ( B ) A.责任制护理 B.功能制护理 C.个案护理 D.小组护理 4.以下几类对负性情绪的描述,错误的是: ( C ) A.焦虑是一种对即将来临的情况产生的情绪反应 B.恐惧是一种较高强度的负性情绪反应 C.愤怒是人们面对危险情境或对预期将要受到的伤害产生的负性情绪D.抑郁是一种情绪低落状态 5.使用呼吸机时,气道压力的高压报警限应设定在 ( B ) A.气道峰值压之上30cmH2O B.气道峰值压之上10cmH2O C.气道峰值压之上1cmH2O D.气道峰值压之下1cmH2O 6.关于尿糖,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B ) A.尿糖阳性肯定血糖升高 B.尿糖阳性是由于肾小管不能将糖全部重吸收 C.尿糖阳性肯定有糖代谢紊乱 D.根据尿糖阳性即可诊断糖尿病 E.班氏试剂只检查尿中有无葡萄糖 7.下列哪项内容有助于区别肾盂肾炎和膀胱炎 ( D ) A.尿频、尿急 B.尿中有白细胞 C.尿中有红细胞 D.尿中有白细胞管型 E.以上都不是 8.肾移植患者出现下列症状时应警觉有排斥反应,但除外 ( E ) A.寒战、发热 B.疲乏无力 C.移植肾区胀痛 D.尿量减少 E.尿量增加 9.肾病综合征病人出现尿量小于400ml/d,应警惕: ( A )

饮用水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UDC 613.3 GB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於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标准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450 铁(Fe)(mg/L) 0.3

锰(Mn)(mg/L) 0.1 铜(Cu)(mg/L) 1.0 锌(Zn)(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毒理学指标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As)(mg/L) 0.05 硒(Se)(mg/L) 00.01 汞(Hg)(mg/L) 0.001 镉(Cd)(mg/L) 0.01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 2.精滤设备; 3.杀菌设备; 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 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 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 8.灯检设施; 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必须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不得使用以回

浙江市场瓶装饮用水品牌调查报告

浙江市场瓶装饮用水品牌调查报告

调查样本分析 本次调查采用入户调查的方式。此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00份,回收4827份,问卷回收率为96.54%,其中无效问卷227份,有效问卷4600份,回收问卷有效率为95.3%。 一、调查样本性别构成比例分析 分析:由于瓶装饮用水自身的属性,因此对此并不存在性别倾向。因此本次调查,在样本设置时没有对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上进行刻意的限定。调查结果显示,在4600名被调查消费者中,男性占50.9%,女性占49.1%,调查样本数量上基本持平。由此可见,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结果也比较合理。 二、调查样本年龄结构分析 分析:调查结果显示,瓶装饮用水需求最大的消费者群体的年龄段是21—30岁之间,占总样本总量的37.9%,这个年龄段的消费者都是追求时尚与方便的青年人。其次是31—40岁,占总样本的28.7%。再次是41—50岁的消费群,占16.8%,紧接20岁以下的占总样本的8.5%;最后是51岁以上的,占总样本的8.2%,这个群体主要是一些中老年人,比较喜欢饮用无色无味的饮用水。

三、调查样本的文化程度分析 分析:调查的结果显示,瓶装饮用水的消费群体的文化程度排在首位的是高中或中专,占35%;其次为大专,占27.7%;再次为大学本科,占23%;接着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消费者,占12.5%;最后是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 1.8%。由此可见,瓶装饮用水的消费群体的文化程度以高中和大中专为主,共占62.7%; 四、调查样本的收入状况分析 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本次调查收入绝大多数是在1001-3000元这个层次,占样本总数的57.4%;其次是1000元以下收入的消费者,占24.8%;再次是3001-5000元收入的消费层,占12.5%;最后是5001-8000元的收入层次,占4.4%; 8001元以上的收入层次,占1.0%。由此可见,此次调查的样本具有普遍性,大多数被调查者的收入水平都在1001-3000元的中档收入水平,数据具有可信性。 调查问卷情况分析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实施单位 1、跨区域饮用水供水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 2、其他饮用水供水单位均由辖区卫生局负责实施。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许可证 1、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水源等必 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 水设施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制水过程中 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净水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等,所使用的各类水处理剂、消 毒药械、管材管件和水处理器等涉水产品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 5、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 6、设有完善的水质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及项目能达到国家卫生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现场核实达标85咐上,关键项目合格)。 (二)延续卫生许可证 1、需要延续卫生许可的,应当在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三)变更卫生许可证 已取得卫生许可的单位因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名称、许可项目、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情 形而必须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1、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改变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名称改变的,供水地址变迁的,按新办卫生许可办理; 2、变更许可项目的,如涉及新、改、扩建的,应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 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 手续,获得企业名称核准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 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4、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须有当地派出所证明或有相应的地址变更文件;变更后卫生 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新办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1、申请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 (1)〈〈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水厂净水、消毒等设施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和水源卫生评价、卫生防护设施图及生产过程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1991年5月3日,全国爱卫会、卫生部 一.总则 1.为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安全卫生,逐步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改水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2.本准则适用于广大农村居民点的集中式给水和分散式给水。 3.在新建或改建集中式给水时,对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要符合本准则及有关标准、法令的要求,事先认真审查设计,事后组织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供水单位必须保证水质符合本准则的要求。 4.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水源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工作,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托当地有关单位管理。 二.水质分级评价准则和卫生要求 1.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得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值。(见下页) 2.集中式给水除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水设施外,必须进行消毒,保证正常运转,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3.农村给水的水质应达到二级以上,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水源选择和处理条件受限制的地区,容许按三级水质要求处理。 4.二级、三级水质要求主要是考虑某些地区由于经济、地理等因素所致的水源选择和处理条件受到限制的情况,对某些指标适当放宽了要求。但是,决不准以二、三级水的要求做为借口,放松对“三废”的排放要求,使污染水源、恶化水质的行为合法化。

三.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本准则未做明确规定的其它卫生要求,参照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和《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要求》(GB11730—89)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分级要求 ---------------------------------------项目一级二级三级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15,并不呈现其它异色20 30 浑浊度(度3,特殊情况不超过5 10 20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不得含有不得含有PH 6.5~8.5 6~9 6~9 总硬度(ml/L以碳酸钙计)450 550 700 铁(ml/L)0.3 0.5 1.0 锰(ml/L)0.1 0.3 0.5 氯化物(ml/L)250 300 450 硫酸盐(ml/L)250 300 400 溶解性总固体(ml/L)1000 1500 2000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ml/L) 1.0 1.2 1.3 砷(ml/L)0.05 0.05 0.05 汞(ml/L)0.001 0.001 0.001 镉(ml//L)0.01 0.01 0.01 铬(六价)(ml/L)0.05 0.05 0.05 铅(ml/L)0.05 0.05 0.05 硝酸盐(ml/L以氮计)20 20 20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个/ml)100 200 500 总大肠菌群(个/L) 3 11 27 (接触30分钟后)游离余氯(ml/L)0.3 不低于0.3 不低于0.3 出厂水不低于0.05 不低于0.05 末梢水不低于不低于0.05 ---------------------------------------○1一级:期望值;二级:允许值;三级:缺乏其它可选择水源时的放宽限值。 四.水质检查:应参照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85)中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瓶装饮用水作业指导书

生产作业指导书 生产工艺流程 关键过程/工序:反渗透过滤、臭氧杀菌、灯检、空桶检验 特殊过程/工序:反渗透、检验 二、生产作业要求 1、洗瓶间 A:洗瓶间用于安装洗瓶设施进行回收瓶的清洗 B:洗瓶间内应设置空瓶存放架 C:洗瓶间入口处及相邻工作间的输送通道应设置防尘帘 D:水瓶清洗:水瓶清洗前应倒净瓶中残水,去除瓶盖、收缩膜、包装袋等,外表有固体杂物的应在水池中刷除(注意:瓶盖只能一次性使用,严禁回收重复使用),水瓶洗净后应立即转入灌装间,洗瓶人员必须戴橡胶防水手套操作,水瓶洗净后不得再触摸瓶口,洗瓶中应仔细检查水瓶及瓶口的清洁度,洗瓶机所用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浓度保持在500ppm。 E:瓶盖清洗:将瓶盖侵入新制的含臭氧纯水中半小时,取出,装入多孔网篮,沥净水,置于消毒柜中进行消毒,以备待用,为方便取出瓶盖,消毒柜可以放置在个灌装间外的成品仓库。 F:工作前后开启紫外线灯管进行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制水间: A:制水间门窗密封防尘并设有换气设备,如换气扇,直径不小于16 英寸。 B:因主机不可在低温下运行,所以制水间必须设有冬季防冻设施(暖气或空调),否则会使设备严重损坏。

C:制水消毒设备(臭氧发生器)在纯净水,山泉水的制作过程中不可同时运行,必须分别使用。 D:制水间内应设用洗手盆。 E:制完毕,需冲刷地面、擦干设备,做好清洁工作,并开启紫外线灯管进行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消毒间: A:消毒间用于工作人员进入灌装间前的消毒。 B:消毒间内设有紫外线灯管,工作完毕需开启紫外线灯管进行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灌装间: 灌装间是卫生要求最为严格的工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A:灌装间设空瓶输入窗口和成品水输出窗口,窗口设有防尘帘。 B:灌装间设唯一入口,与消毒间相连,工作人员必须在更换工作服入消毒间后方可进入灌装间。 C:灌装前应开启空气净化器,对灌装间进行空气净化,时间不少于1小时。 D:工作人员灌装时应戴橡胶防水手套操作,取瓶时不得触及瓶口。潍 E:罐装成品水400桶以上需全部更换消毒液,洗瓶水。 F:灌装间应设有洗手盆,罐装完毕需冲刷地面,擦干设备,做好清洁工作。 j:工作人员撤离时应开启灌装机内及灌装间的紫外线灯管。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及探讨

W 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 2/2009 技术交流 摘要 分析了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指出了各标准或规范的优缺点,并重点介绍了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以镉、铅和砷为例对现行水质标准的指标项目、限值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分级水质标准的可行性;标准的修订要实现制度化,标准的执行要实现统一化,使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进一步和国际接轨。 关键词 生活饮用水 水质标准 指标限值 1 世界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及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 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及美国环保局(USE 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虽然三者在指定目的、原则和应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具有共同的控制指标21项,多属毒理性较强物质,并都将有机物作为重点控制指标[1]。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共列举有机物指标100项,占64%;EC 的《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中有机物指标占46%;《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中有机物指标多达64项,占64%。这体现了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加强饮用水中有机物的控制。 2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比较 1976年卫生部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 20-76),共有23项指标;1985年修订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1985),35项指标。此外,2001年6月,卫生部颁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 现状及探讨 华 佳 张林生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南京 210096) 表1 几种水质指标的限值(mg/L) 指 标卫生部1985年标准 卫生部2001年规范建设部2005年标准卫生部2007年标准镉(Cd )0.010.0050.0030.005铅(Pb )0.05 0.01 0.01 0.01砷(As ) 0.05 0.05 0.01 0.01 卫生规范》(2001),建设部也于2005年6月颁布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新《标准》)。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②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③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WHO、EC、USEPA、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3 对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探讨 3.1 某些水质指标的限值仍值得研究 相对于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建设部2005年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更完备,限值上也作了适当调整,但有些指标的可操作性仍需商榷,这里以镉、铅和砷为例加以说明,其限值如表1所示。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瓶装饮用水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瓶装饮用水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xxx集团

瓶装饮用水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目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市场调研 第四章产品规划分析 第五章选址可行性研究 第六章工程设计 第七章工艺先进性 第八章项目环保分析 第九章安全经营规范 第十章建设及运营风险分析 第十一章项目节能 第十二章进度计划 第十三章投资情况说明 第十四章经济效益 第十五章招标方案 第十六章项目综合结论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xxx集团 (二)公司简介 公司一直秉承“坚持原创,追求领先”的经营理念,不断创造令客户惊喜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生产的项目产品系列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可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相关的各个领域,产品受到了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公司设备先进,技术实力雄厚,拥有一批多年从事项目产品研制、开发、制造、管理、销售的人才团队,企业管理人员经验丰富,其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具备配合高端制造研发新品的能力,保障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原料供应链及产品销售渠道方面,已经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及主要目标客户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在工艺设计和生产布局以及设备选型方面采用了系统优化设计,充分考虑了自动化生产、智能化节电、节水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产品远销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并部分出口东南亚、欧洲各国,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较高的员工素质,在职员工约600人,80%以上为技术及管理人员,85%以上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

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大的订单承 接能力、快速高效的资源整合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业 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公司与国内 多家知名厂商的良好关系为公司带来了新的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研发产 品能够与时俱进,为公司持续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推广创新产品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计划依靠自身实力,通过引入资本、技术和 人才等扩大生产规模,以“高效、智能、环保”作为产品发展方向,持续 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实现行业关键技术突破,进一步夯实公司技术实力,全面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优化公司利润来源,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和 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经济效益分析 上一年度,xxx科技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07.52万元,同比增长30.41%(6437.81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瓶装饮用水生产及销售收入为22103.1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0.06%。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967.57万元,较去年同期相 比增长1090.69万元,增长率15.86%;实现净利润5975.68万元,较去年 同期相比增长1167.71万元,增长率24.29%。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 政许可 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烟台市卫生局制 1、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2、本申请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本书内容必须A4纸打印(图纸除外),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 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5、所有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 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6、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送交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结 相关手续后,一份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一份申报单位存档备查。 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受理编号申请单位不填写。 前置条件: 1、供水设施、场地、水处理工艺流程等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要求; 2、水质检验符合卫生要求;

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取得有效的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患者均已调离原工作岗位; 4、有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水质检测制度、索证制度等),有水污染应急预案; 6、集中式供水企业应具备水质检测能力。 7、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Word 是学生和职场人士最常用的一款办公软件之一,99.99%的人知道它,但其实,这个软件背后,还有一大批隐藏技能你不知道。掌握他们,你将开启新世界的大门。 Tab+Enter,在编过号以后,会自动编号段落 Ctrl + D调出字体栏,配合Tab+Enter全键盘操作吧 Ctrl + L 左对齐,Ctrl + R 右对齐,Ctrl + E 居中 Ctrl + F查找,Ctrl + H 替换。然后关于替换,里面又大有学问! 有时候Word文档中有许多多余的空行需要删除,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完全可以用“查找替换”来轻松解决。打开“编辑”菜单中的“替换”对话框,把光标定位在“查找内容”输入框中,单击“高级”按钮,选择“特殊字符”中的“段落标记”两次,在输入框中会显示“^P^P”,然后在“替换为”输入框中用上面的方法插入一个“段落标记”(一个“^P”),再按下“全部替换”按钮。这样多余的空行就会被删除。 Ctrl + Z是撤销,那还原呢?就是Ctrl + Y,撤销上一步撤销! 比如我输入abc, 按一下F4, 就会自动再输入一遍abc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一、历史沿革 我国的城市自来水事业,自1857年洋商格罗姆等人在上海开设供水公司,在杨树浦建成小型自来水厂,和1879年满清政府在旅顺口修建了龙眼泉地下水源供水设施,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得到巨大发展的,还是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这段时期。 我国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与时具进的(见表1-1)。在20世纪初期,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水的外观和预防水致传染病方面的项目;此后开始重视重金属离子的危害;80年代开始侧重于有机污染的防止;90年代以来更加重视工业废水排放及农药使用的有机物污染,以及消毒副产物和某些致病微生物等方面的危害。

注:1992年建设部城建司组织中国城市供水协会编写了《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对2000年的水质目标进行了规划,把自来水公司按供水规模(Qmax万m3/d)分为四类,并提出了不同的质量要求: 一类水司,Qmax>100,同时是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要旅游城市或国家一级企业的水司,水质指标数为89项。 二类水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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