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办法

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办法
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行为,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 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 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并实施。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可以依照本办法提出投

诉:

(一)有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二)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规定计价的;

(三)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

(四)招标控制价中存在有意抬高、压底价格的。

第六条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后,发现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之一的情形,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后五天内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起投诉。

第七条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由;

(四)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投诉人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诋毁其他当事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投诉受理

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投诉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二)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三)投诉书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投诉事项不具体,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不完整的

第四章投诉的处理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决定受理后,应在不迟于次日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告知该工程的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被投诉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暂停被投诉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应将暂停情况书面告知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相关计价规定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补遗和招标控制价计算底稿等相关资料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应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逐一核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听取被投诉人及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质证。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经过对招标控制价的复查后应作出书面结论,并将复查结论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招投标监督机构以及该工程的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决定暂停招标的工程,由项目审批部门书面通知招标人继续进行招标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当事人在配合复查过程中若拒绝、隐匿或伪报有关资料及情况,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则不能以提出新的证据为由对同一事项提出再投诉。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时间为决定受理后的十天内完成,大中型工程项目可适当延长,但应将作出投诉处理结论的时间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

招标人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复查意见,修改招标控制价的,应按《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不足十五天的,招标人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第十七条对招标控制价误差的判定:

(一)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w 1000万元的工程,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其的误差w±5%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w 5000万元的工程,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其的误差w±4%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工程,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其的误差w±3%则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价。

(二)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超出上述规定范围的,招标人应重新按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公布。

第十八条对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不服的,有关当事人在收到复查结论后的3天内,按《四川省工程造价执业质量鉴定办法》的规定向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执业质量鉴定,超过3天的,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投诉处理结论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三)复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四)复查结论;

(五)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

第二十条对责任人的处理:

(一)经复查确认被投诉的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款情形的,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二)经复查确认被投诉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情形的, 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八条进行处罚;

(三)经复查确认被投诉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情形的,按《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第二十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复查与执业质量鉴定费用:

(一)复查与执业质量鉴定费用由投诉人和执业质量鉴定申请人预付。

(二)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在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范围内的,复查费用由投诉人支付;经复查纠正后的招标控制价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在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范围外的,复查费用由被投诉人支付;

(三)若申请执业质量鉴定后的招标控制价维持复查结论,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方支付;若鉴定结论否决了复查结论,鉴定费用由原复查方支付;

(四)复查与执业质量鉴定费用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第二十二条经复查,招标控制价超过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误差范围,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是被其他单位强行修改造成的,由建设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第五章投诉管理

第二十三条负责投诉处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一)近亲属是被投诉人、投诉人,或者是被投诉人、投诉人的主要负责人;

(二)在近三年内本人曾经在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三)与被投诉人、投诉人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事项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做好保存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投诉处理结果记入企业和工程造价执业人员信用档案。

第二十五条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2011)_secret

前言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招标控制价的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1 总则 1.0.1 为适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以及低价诱标或低价中标,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查,提高成果文件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 1.0.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查业务需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成果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查咨询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范本宜选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承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查时,应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应以招标文件和有关工程计价规定为编制依据,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严禁抬高或压低招标控制价。 1.0.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时接受利益相关人的委托,进行同一标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咨询业务。

招标控制价格式

附件三: 招标控制价表格 一、封面招标控制价封-3 二、招标控制价说明:表3-1 二、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3-2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3-3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3-4 五、措施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表:表3-5 (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3-5-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3-5-1-1 (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3-5-2 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3-6 (一)暂列金额明细表:表3-6-1 (二)材料暂估单价表:表3-6-2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3-6-3 (四)计日工表:表3-6-4 (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3-6-5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7 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3-8 九、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表3-9

工程报建号: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企业: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3

招标控制价说明 表3-1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表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页码: 单体工程名称: 注:群体工程应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分开汇总,并填写单体工程名称。表3-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注:表中人工费指规费按人工费计取的应填写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 表3-4

工程招标控制价要求

阜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和工程造价从 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执业活动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六)***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格备查有关规定: (一)招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将以下资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1.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计价条款); 2.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否符合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2.工程计价是否执行***省及****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办法; 3.工程造价文件是否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4.签章是否完备。 (三)招标控制价编制符合规定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于收到备查申请当日出具备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监督机构、招标人各执一份),

公路招标控制价审核

XX公路K0+000~K3+213.3招标控制价审核说明 一、工程概况 XX公路K0+000~K3+213.3:路线起点位于XX河,止点位于XX,路线全长XX公里,路基宽度为XX米,路基宽度XX米,公路等级四级公路。道路结构为XXcm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等。 二、审核依据 1、《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DB 53/T 2001.2—2014)及《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DB 53/T 2001.1—2014); 2、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B06-03-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 GB06-2007); 3、《云南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云交基建[2013]3号); 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审核办法补充规定“营改增”调整公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679号);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云交基建[2018]75号); 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896号); 7、XX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XX河至XX公路(K0+000~K3+213.3)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8、主要材料价格参考2018年第5期《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

备指导价》、2018年第10期《西双版纳州建设材料价格信息》。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审核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送审金额XX万元,审定金额XX万元,核减XX万元,审减率XX%。主要审核情况说明: 1、送审清单“挖土方”套取定额“人工挖运松土第一个20m”、“人工挖运普通土第一个20m”和“人工挖运硬土第一个20m”不合理,全部套取机械开挖,此部分审减万元; 2、根据本标段实际情况,土方全部就地堆放,不存在运输,定额子目“8t以内自卸汽车运土0.1km”删除,此部分审减万元; 3、不可预见费维持原拦标价标准,按第100章至第700章金额之和3%计取; 4、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工程所在地冬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风沙施工增加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及职工取暖补贴不计列,雨季施工增加费、工地转移费、施工标准化、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财务费用及辅助生产费计列; 5、主副食运费补贴的综合里程按XXkm计列; 6、计划利润:二类工程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5%计算; 7、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计算基数为第100章至第600章金额之和,费率分别为2.5‰、0.5‰。 8、安全生产费的计算基数为第100章至第600章金额之和(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为1.5%。

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XXXXXXXX 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目录 一、审核报告正文 二、附件

根据XXX审计局(习审委[2015]72号)委托书,XXX成立审计组,于2015年2月6日起,开始对XXX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本审核报告为XXX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的结果报告。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性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公司的职责是按照受托要求,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审计结果的合法性的真实性负责。 一、基本情况 XXX工程由XXX号文件立项,XXX工程建设地点位于XXX,总建设规模约2.6万平方米,总计划投资额约5800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分为 XXX号楼建设。本次审计XX号楼工程土建和安装工程费。 工程施工图及预算由XXX公司编制,图纸通过审查并认定为合格,施工图预算价款XXX元。 二、审计依据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细则》、《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现行有效法规关于国有资金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XXX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法定计量和计价依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等工程预算资料。 三、审计结果 XX工程XXX送审预算价款XXX元,审定价款XXX元,审减

价款XXX元。审减详细情况如下: 1#楼送审总造价为XX元,其中土建工程送审总造价为XX元,审定总造价XX元,审减XX元;安装工程送审总造价为XX元,审定总造价XX元,审减为XX元。 2#楼送审总造价为XX元,其中土建工程送审总造价为XX元,审定总造价XX元,审减XX元;安装工程送审总造价为XX元,审定总造价XX元,审减为X元。审减的主要原因如下: 1、XX楼挖沟槽土方多计工程量,对多计工程量进行核减。 2、XXX楼弃土方外运工程量重复计算,对该工程量取消。 XXX公司 2015年02月26日 附件:1、XX移民安置房工程(丰泰锦苑)工程预算审计定案表 2、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编制技巧及注意事项

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 1 工作目标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了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旨在使相关工作人员清楚、明确地了解和掌握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确保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 2 工作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描述签订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合同后,到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完全提交给委托方并完成各方沟通的所有相关活动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前期准备、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成果审查及资料归档与总结等。 3 工作组织 3.1组织架构 深高顾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成立相应的项目组,项目组包括以下几个岗位设置: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顾问、项目专家、项目组员若干,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 项目总监 项目专家 项目顾问 项目经理 ???????? 项目组员1项目组员n 项目组员2 图1 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组组织架构

3.2职责分工 (1)项目总监 1)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2)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3)对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质量、审核质量等负责。 (2)项目专家 (3)项目顾问 (4)项目经理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4)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5)项目组员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3岗位要求 (1)项目总监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基础知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业或执业资格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建经政策规定,并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2)项目专家

工程招标控制价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1803.1M2; 2.工程特征: 2.1土建部分: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2.2安装部分:电气部分为,管线为焊接钢管、镀锌钢管、塑料管暗敷,塑铜线;给水部分,给水管道主要为PPR管;排水部分;排水管道为HDPE管; 3.计划工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场地较平整; 5.交通条件:交通便利,有主干道通入施工现场; 6.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噪音、粉尘、污水、垃圾的限制或处理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 3.国家、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量计费依据和规定; 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5.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4〕20号); 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10.《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11.《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12.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3.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15.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文件; 1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17.主要材料、设备、成品价格参照《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16年7月)的指导价,缺项部分参照市场调查价; 1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扬建工〔2016〕14文件执行;一般计税方法调整; 19. 人工费执行《苏建函价[2016]117号》文。 20.其他相关资料。 四、计价说明 1.通用说明: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清单的项目特征、工程量,套用相应专业的计价定额进行计价。 1.2总价措施项目计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相应的费用标准计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四川省建设厅 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川建发[2009]61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为确定合理标价提供依据,防止哄抬或恶意压低标价,促进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现将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下载:《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招标造价处理办法 抄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印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行为,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并实施。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和管理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和管理 发表时间:2018-07-16T10:05:31.2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作者:田庆锋[导读] 摘要:公路工程由于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为了最大化地降低风险和获取利润,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山东金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省 250101 摘要:公路工程由于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为了最大化地降低风险和获取利润,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承包商的目标是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有必要对公路工程造价成本进行合理控制,把握公路工程造价的关键性因素,从而在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招标阶段的造价。本文只主要分析了公路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 决问题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 1公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公路工程系统较为复杂,工程庞大,所需要的资金量大,工期时间长,施工过程中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等多方面的参与。招标阶段是公路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招标都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项原则,确定公路工程的投资预算,选定施工单位,审计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检验施工队伍质量和最高技术含量,从而实现公路工程的目标,保证公路工程的安全。另一方面,公路工程造价能够辅助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等各项参与公路工程的单位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为公路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2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造价控制管理的各阶段存在脱节现象 目前,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主要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每一阶段的造价由勘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分散管理与控制,难免存在脱节与垄断现象。 2.2设计阶段监管力度不足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中,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地位仅次于项目决策阶段。然而在设计阶段监管力度不强,导致设计成果的造价差别很大,不利于造价控制和造价管理。一些设计人员在确定实时造价的主动性不强,强套以前的数据,不注重创造性,只注重套用定额,不能客观反映造价变化的事实;也有一些设计人员在设计中追求高价格资源,使得工程造价居高不下,设计单位的不负责任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质量不高重叠加剧了施工阶段资源的浪费,无法有效的进行造价控制和管理。 2.3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很多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限,对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不能有效编制工程造价,而且,存在相当程度的缺乏责任心,不认真对待工作,不重视造价控制和管理中的问题等现象。 2.4投标价格与控制价编制不合理 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能争取投标成功而过分压价,导致投标价格过低,工程资金运转困难,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政府主管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没有及时批复公路工程所需要的技术、功能、机械与人工成本的预算,等到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时候,技术、功能、机械与人工成本价格已经大幅度上升,导致投标单位为了争取投标成功而不调整价格,在施工过程中过分降低施工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导致公路工程质量严重受损。 3做好公路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和管理工作的措施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加强造价管理与造价控制为了有效的进行造价控制和造价管理,使公路工程建设更加顺利的进行,获取更好的效益,就必须针对以上问题,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1加强主管部门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 为了避免造价控制管理各阶段存在脱节的问题,应加强主管部门与所有相关单位的沟通,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各种问题,降低预算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对于工期时间短,投资规模比较小的公路工程,主管部门应保持与相关单位的紧密联系,争取缩短工程造价相关审核、报备等环节的时间。 3.2选择专业的设计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 在公路工程的招标中,尽量选择专业水准高、信誉度好的设计单位和招标单位,他们的服务水平将会直接影响到后续阶段的造价控制,因此,在选择中介单位时,要多做了解、多做对比,多听取经验,综合各方面信息多做考虑,争取选择性价比高、服务质量好的设计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为后续的造价管理和造价控制做好铺垫。 3.3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造价工程师也必须是具有多层次知识的高级人才,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出一批能提供科学决策造价依据的造价工程师成为了迫切需要。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努力减少工程造价中的差错率,保证工程造价的确切和合理。 3.4全面完善地编制投标控制价 公路工程在招投标的阶段过程中,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都需要上报投标方案,而投标方案中投标控制价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作用不容忽视。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通常是由施工单位参与和完成的,在编制的过程中要注意参考其他相同或者相似公路工程中的标的价格和工程概算,还包括工程造价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等,并对公路工程在验收完工后的整个阶段中的造价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做好公路工程的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施工单位不仅需要充分了解招标公路工程项目的线路长度、施工规模、完工时间和技术指标等内容之后,还应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法律规定、管理制度及材料资源等情况做好详细备案。当然,由于公路工程施工规模大、投入成本高、技术要求高,施工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应该对公路工程有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有充足的准备,具备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对工程价格的合理控制。这样施工单位在投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中,能够更加全面提取投标的有用信息并运用编制环节。 4结语

浅谈招标控制价

摘要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本文首先对招标控制价的产生背景进行描述,从招标控制价的基本定义着手,阐述其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并和标底价进行对比区分;其次探讨招标控制价的管理问题,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描述,剖析招标控制价的无效处理和争议处理;最后,对目前招标控制价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探讨,并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招投标;造价;计价;招标控制价

浅谈招标控制价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也经历了从“指令性定价、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模式,发展到“市场竞争、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逐步探索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技术方法[1]。2003年,建设部结合广东、天津、吉林等试点省市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经验,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作为强制性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量价合一、政府定价”的传统模式向“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 近年来随着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在计价依据的改革、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实践工作,旨在构建“计价依据”、“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三位一体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基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持续深入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 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该《计价规范》总结了原规范实施五年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合理修订。该《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工作管理的必要改革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现有的规范,以及在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计价行为以及整个造价市场的运转和整个机制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现有的市场经济发展态势下,工程造价的计价工作并不单一的基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和价格水平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平均社会成本,还应该着重强调的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个别消费水准。 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工程造价的计价道路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经济的规则决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及时就是个别成本、市场形成价格[2]。但毕竟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变革和推行还不到十年的时间,与国际工程相比较起步较晚,仍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没能有效解决,与国际惯例靠拢还有距离,计价模式的改革与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等。因此,进一步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发展和应用十分重要。尤其是“招标控制价”作为《计价规范》的新术语,是招投标领域的新生事物,如何理解和把握它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作用等,进而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将来研究的方向。二、招标控制价的定义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造价期望的最高控制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建价﹝2010﹞618号印发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已取得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国家或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计价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浮2%确定的工程最高限价。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 (五)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六)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价格、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信息;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前7日在甘肃省建设厅信息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公布编制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同时应将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报省、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查。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备查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形式,其内容及格式应当一致。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须统一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第八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工程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统一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表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项目(二级及以上)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管理,适用本办法。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工程资料,在招标中对所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我省新建、改建、维护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场站枢纽工程及相关的交通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 各州(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属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交通造价管理机

构分工负责。 第六条省级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州(市)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人不得授意其委托的编制单位和人员抬高或者压低招标控制价;未经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招标控制价不得向投标人公布。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科学、合理、准确,不得超过批复的相应概算金额,同时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成本费,编制过程及结果须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交通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同时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招标人应当加强对工程量清单子目和工程数量的审查,确保子目完整数量准确。如有新增子目,须报审,并执行新增子目审批结果通知。 第九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编制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和最低成本价。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模板)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综合整治项目位于............。 ..............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剪力墙结构、平屋顶、地上26层(层高均为),带地下室..........。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年月日下发的《》,项目综合改造总建筑面积m2,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建筑节能综合改造; 给排水、电气、暖通、安防系统更新改造; 更新电梯(6部)。 编制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涉及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设计文件说明和设计回复意见等涵盖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等。 编制依据 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 设计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就施工图中的某些事项所作的设计回复意见; 设计院在设计文件及设计回复意见中提及的标准图集或标准;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6】116号)及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11T638-2009);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及市场询价,其中人工费价格按第4期造价信息人工费价格低限计入; 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特殊事项说明 建筑工程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明确“窗附框”的设置范围及规格,依据设计回复意见,所有外窗均须设置窗附框,规格暂按40×20 ×予以考虑。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下述事项的规格或尺寸按以下要求处理: 公共区域的踢脚线的高度按100考虑; 住户的进户门规格为900X2100; 电梯门的规格为1100X2100; 管井门的规格为700X2000; 卫生间门的规格为800X2100。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明确厨房卫生间立管包封的具体做法,依据设计回复意见,该包封暂按轻钢龙骨水泥压力板考虑,做法参照图集88JZ11--Y1-1,包封面积暂按每间平米考虑,结算时据实调整。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单元房室内的厅或卧室,因门窗更换等原因造成洞口周边损坏后的恢复(含窗台板、窗套、窗帘盒、涂料饰面、暖气罩等),按其洞口周长以延长米为单位进行编制,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因素填报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厨房卫生间因立管更换所造成的墙顶地毁损后的修复,按照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中档整体装修予以考虑,吊顶高度为米。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提供地下室施工图纸,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地下室顶面保温面积暂按首层室内净面积考虑。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外墙涂料的做法为外涂5-1(平涂)。

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行为,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本条明确了我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内容包括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并实施。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本条明确了我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管理权限和分工。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可以依照本办法提出投诉: (一)有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违反了规范正文部分黑体字内容的,如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的。 (二)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规定计价的; 如招标控制价未按清单计价定额和信息价格编制的。 (三)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招标控制价中存在有意抬高、压底价格的。 第六条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后,发现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之一的情形,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后五天内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起投诉。 第七条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由; (四)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投诉人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诋毁其他当事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投诉受理

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 规定》的通知 辽住建发[2012]27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现制定《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发包人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设计文件和常规的施工方法计算的、对建设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第五条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度,发包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前,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同时接受发包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由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师或相应专业一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从业专用印章,并由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还应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六)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一)综合单价 1、人工费:按《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及对应期的人工费指数并考虑10%的风险因素。 2、材料费:按《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对应期的《辽宁工程造价信息》或材料价格指数并考虑5%的风险因素。 3、机械费: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并考虑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的调整及相应的风险因素。 4、企业管理费、利润: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相应工程类别标准计取。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投标控制价编制方案报告

第七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案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工程综合单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则由业主方承担,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被施工单位发现并利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报价将会在竣工结算时给业主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故清单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恰当、完整性的是工程量清单的最基本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经招投标办审查批准的招标书和答疑纪要等补充文件; 6、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表附属物等情况; 7、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业主方成本科目划分的要求; 9、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基本原则

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遵照工程量清单“四统一”的规定,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设置清单项目,计算工程数量。 3、遵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原则保持一致,与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相互照应,较好地反映本工程的特点,体现项目意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1、熟悉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 2、了解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等有关情况; 3、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主体项目); 4、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拟综合的工程内容; 5、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6、编制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7、复核、编写总说明; 8、装订(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标准格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