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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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决定实行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制度,具体如下:

一、工作人员是指XXX 含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中途外出的,应填写《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审批同意后外出人员还需在XX 股考勤表中登记后方可外出。如遇审批人未在岗无法审批时,外出人员必须采取短信、微信等方式经得审批人同意后(于下周一前完成审批补签),在《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人秘股考勤表中登记后方可外出。

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采取日常由各股室保管备查、定期上交人秘股汇总的办法进行管理。要求各股室做好日常外出的登记审批和保管备查,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各股室将前一周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交至人秘股汇总装订成册备查。

四、上班期间擅自外出未执行上述登记制度的或各股室逾期未上交登记表汇总XX 股的,根据本局关于印发《XXX 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前2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2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XXX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

附件:

XXX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登记表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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