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

(一)中国古代自然哲学思想及其对早期国家自然资源保护策略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思想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的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经过1000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从秦汉以后直至泖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和发展。当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立法,但已经出现了一些十分珍贵的有关保护自然环境的论述和零散的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法律规范。例如,在1975年由中国考古人员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中,发现了一批秦代竹简,其中在《秦律十八种》之中,有一种原题为《田律》的秦简。《田律》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农业生产的,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对生物资源保护的规定。《田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以时禁发”的原则。显然,先秦萌芽状态的生态学

思想和各种保护生物资源的理论,对这些规定是有着深刻影响的。

总之,从中国早期的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看,早期的环境法律规定在目的上是为了保障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以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这时的自然资源只是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予以保护的。在古代自然哲学相对发达的中国,“持续利用”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可以说是早期中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理念,这与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自然哲学观对统治者思想的影响有关。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立法

20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的社会一直是动荡不安和战争连年。中华民国时期,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沿海一带现代工业也有所发展。由于当时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战乱频起,政局不稳,执政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重视环境保护。当时,在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的现象。然而当时环境立法残缺不全,几乎没有什么专门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仅仅颁布了几部自然保护的立法,主要有《渔业法》(1929年)、《森林法》(1932年)、《狩猎法》(1932年)、《土地法》、(1930年)和《水

利法》(1942年)等,这些颁布的法律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另外,在共产党占领的革命根据地,也制定并实施了一些保护自然的法规,其中如《闽西苏区山法令》(1930年)、《晋察冀边区禁山办法》(1939年)、《晋察冀边区垦荒单行条例》(1938年)、《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1941年)、《晋察冀兴修农田水利条例》(1943年)、

《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1949年)等。上述自然资源立法的意图主要是发展经济,保障资源的持续利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环境立法

1.环境法的产生时期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以前,可以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兴起和环境法的孕育产生时期。关于环境立法,在这一时期较为重视的是对作为农业命脉的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并且以公有制为基础确立了自然资源的全民所有制形式。当时施行的国家《宪法》(1954年)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在自然资源管理立法方面,国家较为重视对水土保持、森林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并制定了若干纲要和条例。例如,1950年颁布了第一部矿产资源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1953年颁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6年颁布了《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195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

在防治环境污染立法方面,卫生部和国家建设委员会在1956年联合颁发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它可以说是预防环境污染的一种非强制性技术规范。除此之外,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还针对某一时期环境污染问题的特点,制定和颁布了一大批“红头文件”

,例如1956年制定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就是中国第一部针对工业污染做出规定

的法规;1959年还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和《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但是从60年代中叶开始,“文化大革命”导致了一场全局性和影响长期的灾难,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许多过去依靠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也受到批评而被否定。理所当然,在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中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也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

从上述立法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时期中国制定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已经涉及到环境保护的主要方面,最多的是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其次是防止环境破坏,也注意到了环境污染,但它还归属于经济行政和卫生行政。因而,从总体上看,当时还没有形

成完整的环境保护概念,环境立法也非常零散。

2.环境法的初步发展时期

自1973年8月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起,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止,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法初步而又艰难的发展时期。1973年,中国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这次会议对中国环境立法的促进作用在于拟定并由国务院公布了作为中国环境保护基本法雏形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其中规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

到1974年,中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它标志着国家一级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从此在中国诞生。

197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防治沿海海域的法规,该法对我国沿海海域的污染防治尤其是对油船和非油船的压舱水、洗舱水、生活废弃物等的排放,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从1973年至1978年,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纲要,并且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或措施,如“三同时”制度。在1978年,中国颁布了经修改的《宪法》。《宪法》第11条专门对环境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样,环境保护首次被列入中国的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国家制定专门的环境法律奠定了宪法基础。

另外,一系列环境标准也在这个时期制定和颁布了,这样使得国家的环境管理有了一个定量的标准。这些环境标准主要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等。

3.环境法的迅速发展时期

从1979年中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到1989年国家对该法进行修改之前的10年间,是中国环境立法的迅速发展时期。

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试行)》在1979年颁布施行,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迈向法治的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环境法体系开始建立。该法总结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了国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对象、任务、方针、政策、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一些基本制度和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等等。与此相应,1982年,国家又对《宪法》做出修改,在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与1978年宪法相比,新的宪法将环境的对象予以了扩大,同时还增加了一些合理开发

利用自然资源的条款。所有这些,为后来中国全方位的环境立法提供了依据。

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方面,1982年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加以修订),1984年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对其加以修订),1987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对其加以修订,2000年再次修订),1989年制定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对其加以修订,成为《噪声污染防治法》)。

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1982年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91年经修订颁布为《水土保持法》),1984年制定了《森林法》(1998年对其加以修订),1985年制定了《草原法》,1986年制定了《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1998年对其加以修订),1988年制定了《水法》,1988年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在环境管理方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1983年)、《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1983年)、《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等。同时为了加强环境的定量管理,20世纪80年代颁布可一批具有规范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基础方法标准。

此外,在国家一些重要的民事、行政和诉讼等基本法律与企业法律中也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内容。例如,在《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就有关于危险作业和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后)中专门设立了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确立了由于污染造成的环境事故或破坏自然资源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此间,由国务院和国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规章更是不胜枚举。至此,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除制定国内环境法外,中国政府此间还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并参加了一些重要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和协定、与周边国家签署了一些环境保护的双边协定。如在危险废物的控制方面,签署了《控制危险废物污染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修正案,在臭氧层保护方面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及后来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在气候变化方面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等等。

4.环境法的改革完善时期

从1989年开始,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又发生了一次根本性转变,即由原来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而全面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时期,中国的环境法律也面临着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同时又要修改已不适应新形势环境保护需要的原有环境法律的局面。

最先提上修改议程的法律是《环境保护法(试行)》。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首先在名称上其与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不同,同时改变了1979年法律的结构,将7章33条改为6章47条,虽然少设了一章,但是增加了14条,突出了环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内容,使得环境保护的对象更加明确,条款更加规范,法律责任更加具体,也更加便于实践操作。

在这段时间里,中国还制定修改了许多环境保护专门法律法规。尤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制定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加速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0年)、《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2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节约能源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通过)等。同时,对以往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主要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

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等。

从《哥本哈根协议》到中国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从《哥本哈根协议》到中国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前言:我并不是一个理性的法律人。国际环境法的课堂中,我更多地思考总是停留在批判中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政策上,未能以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把握问题。这次作论文的契机,让我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去探索“中国环境到底怎么了”,浅薄见识,略表一二。 2009年12月7日至1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五次大会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大会达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笔者在当时连续追踪了几十篇的新闻报道,无一例外的,媒体们都在用悲观和愤慨宣泄着情绪。这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地位颇显尴尬的文件,该怎么承担起后《京都议定书》时期的重任,不容乐观。 不去赘述《哥本哈根协议》达成过程中的艰辛与波折,单就该协议所表达的理念来看:《哥本哈根协议》仍旧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虽然在谈判过程中,一度被披露存在发达国家间的“西方密约”,但会议终究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抗议而走回正轨。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博弈,两方之间的矛盾在短时间内难以协调,一边是拥有雄厚经济基础且对环境问题有所实践的发达国家,一边是重视发展国民经济而在利益衡量面前轻视环境问题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是唯一的原因却是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原因,发展中国家对于解决问题起步较晚且无相对经验,更因为需要努力发展国民经济而无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减排,这些国家确实需要“实实在在”的财政援助,这就在面对全球环境问题上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全人类共同的利益是联系两方的纽带,妥协的结果便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哥本哈根协议》在一定意义上是个妥协的产物,使得其在强化了“共同责任”的同时弱化了“区别责任”,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究竟能走多远?中国在保障国民经济平稳有速发展的同时该如何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确实发人深思。 一、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简要分析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的是由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导致全球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区别的责任。

国际环境法概述1

第四编国际环境法基础 一、国际环境法发展史简介 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与世界工业的发展、人类环境意识、资源意识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纵观国际环境法发展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从本世纪2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召开前;从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到1982年内罗毕会议;内罗毕会议后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 1.从本世纪2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国际环境法的萌芽期。这25年中,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登记,签订环境资源的国际公约仅有3件,其中最早出现的是1921年日内瓦签订的关于油漆中使用无铅的公约。 2.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召开前是国际环境法的初步成长期。在这25年里国际环境法得到初步的发展,环境资源的国际公约共56件。 3.从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到1982年内罗毕会议是国际环境法的蓬勃发展期。1972年6月5日到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以前,人们往往把环境问题看成孤立的局部的问题,通过这次会议,树立了全球一体、保护生物圈的整体观念。《人类环境宣言》与《世界环境行动计划》一起,被113个与会国一致通过,并得到1972年联合国大会的确认。会后的十年,签订国际公约共40件。可以说,人类环境会议标志着原则性的全球环境法的诞生,是国际环境法发展史上第一个里程碑。 4.内罗毕会议后到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国际环境法的成熟期,为了纪念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十周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2年5月10日至18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了特别会议,参加者有105个国家和49个国际组织的代表3000多人,会议总结了人类环境会议以来的工作,规划了以后十年的工作,会后发表了内罗毕宣言。这次会议对国际环境法的进展起到了加油站的作用。在这十年中,签订了40多件国际公约、协定,与我们关系比较大的有:《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关于消耗臭氧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1986),《核成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1986),《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89)等等,更重要的是,出现了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高潮。 5.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又名地球首脑会议(The Earth Summit),于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6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1.5万人参加了大会。12日至13日举行了首脑会议,118个国家的领导人参加了大会。这是有史来空前的盛会。大会在国际环境法方面取得的进展,突出的是:(1)通过和签署了5个文件,其中4个文件,即《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另一件是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是一个比较好的文件。(2)《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已经生效,是强行法,具有现行国际法最强的法律约束力。 二、概述 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国际社会关系的有约束力的规范的总称。其渊源主要是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和国际习惯。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也是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通过的一些决议、宣言、宪章、行动计划等,虽然对各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各国合作保护全球环境起着"软法"的作用。 国际环境法由大量的多边、双边和区域性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条约、议定书、协议等组

《中国历史地理》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2011-2012年第一学期《中国历史地理》科目作业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第一,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的关系。 古代政区的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依山川形便,将自然环境与行政区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政区与自然区的重合,有利于加强管理。比如说元明清以来的省制和自然环境就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河南省指黄河以南,山西指太行山以西,湖南湖北一洞庭湖为分界线等等,以此作为分界线不仅有利于管理,而且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抵御自然灾害,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二,古代政区演变与政治制度的关系。 政区划分的变化与历代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关系密切相关,主要行政区划的变化与政权交替都有着密切关联。最为行政区划中的第一等级的政区,经常会变化很大,这与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君主权力一直处于不断的加强的趋势,这就要求地方权力的不断的削弱,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这必然导致社会权力的重新划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区演变必然是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皇权强化趋势一致,换句话说,政区演变服从于政治制度。举个例子,周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刚开始时这种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但到了春秋末期,这样的国中之国的政区却失去了他原来的效果,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断的进行攻伐,使得这种分封这种中央统治地方的方式受到了彻底的破坏,直至秦始皇统一全国,这种与加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相违背的政区被废除,代之而起的是郡县

制。 第三,古代政区演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农业经济区的划分与土壤、山河、气候等影响与自然区相吻合,一般来说一级行政区与经济区在元代以前是相吻合的,但元代以后受到政治影响,但县级政区在大多少数地方都与经济区相吻合。地方行政区的最大的职能是解决职能,替中央或上级机构在一定区域内组织经济生产和征收税负的任务。在许多的情况下一级政区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便于中央收缴赋税。聚敛财富,而且,政区的划分大多是以经济指标来划分的。人口是古代社会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划分政区以及行政等级的依据。举个例子宋代时设立的一个监云安监是为了生产盐业而设立的一个行政区域,这样的政区的设立其实是为了生产的需要,为的是进行经济活动。 第四,政区演变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关系。 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往往会考虑不同的文化的影响,往往会把同一种文化的的地方划分在同一个政区里面,换句话说就是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得考虑文化的认同感。从另外一面出发,政区一旦划定了,就会在这个政区里面形成一定的文化,或者是原有的文化认同感得到了加强。民俗是政区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假如在一个政区内存在着不同的几种文化,几种认同感,假使有一两种文化在认同感上是冲突的,那么会造成政区内的不稳定,甚至爆发械斗之类的事件,这不利于政区的统治和统治者的意愿,因此在划分时会尽量的避开不同文化划分在同一政区内的决策。举个例子,中国有七大方言区,因此在政区划分时尽量避开。清代时期,广东设立的十个府里面有潮州府和其他府,是不会把讲潮州话的县置于讲粤语,或是讲客家话所管辖的州府的统治下,这不仅加强了潮州府内的文化认同感,也避免了不同文化在同一政区内的冲

中国政治变迁

中国70年政治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的政治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过程,以1978年底的改革开放为界,前后经历了两个明显不同的阶段。比较这两个阶段的政治生活,可以清楚地看到新中国政治变迁的趋势,即从革命到改革,从斗争到和谐,从专政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从集权到分权,从国家到社会。 一、从革命到改革 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推翻国民党政权和建立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手段,是中国共产党人夺取政权的法宝。中国共产党把自己的胜利归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革命的基本意义就是开展武装斗争,以暴力手段推翻旧的统治秩序,对社会进行彻底的改造。 革命对于中国共产党以及新生的人民政权来说是极其神圣的。革命是新中国前30年最耀眼的政治术语、最高的政治价值和最大的政治权威。一切好的事、好的人、好的政策,都被冠以“革命”的名义;只要是出于“革命”的需要,无论做什么都是合法的。革命不仅是党夺取政权的法宝,也是其巩固新生政权的法宝;不仅是其政权合法性的根本源泉,也是其全部行为的合法性源泉。于是,革命成为新中国评判是非的根本政治标准。 然而,革命的根本作用毕竟在于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当革命者通过武装革命建立新的政治制度后,如果继续不断地进行政治革命,革命对于历史的进步作用就会逐渐减弱,乃至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革命是一种政治行为,它对历史进步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打碎旧制度、解放社会生产力来实现的。但它本身并不是生产力,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绝不能替代经济发展。此外,革命是历史进程的非常态,它不受任何法制的束缚。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目标是建立民主,但民主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革命与民主很难兼容。 与革命不同,改革的主要目标不是打碎现存的秩序和制度,而是对现存制度的完善。革命的主要功能是“破”,即摧毁旧秩序;改革的主要功能则是“立”,即建设新制度。作为改革的先声,邓小平领导了作为思想解放运动标志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并且亲自倡导解放思想。改革是一场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社会变革运动,它为中国社会带来的最重大变化,是创造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世界历史性奇迹。伟大的改革运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命运,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也挽救了中国共产党追求的社会主义事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从表面上看,改革似乎与革命相对立,是对革命的偏离。但是,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终极目标来看,改革恰恰是对革命事业的继续。 二、从斗争到和谐 革命是斗争的一种手段,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产生社会革命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必然要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后,便产生了私有制,产生了分工。在私有制和分工的基础上,进而产生了阶级。因此,文明社会以来的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完全接受了上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并且在新中国建立后将阶级斗争理论推向极端。从理论上说,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的目标最终是为了实现“每个人都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斗争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应当是阶级和阶级差别日益缩小,直到完全消除,社会更加和谐,人性不断得到解放,个人变得更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论国外和国内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论国外和国内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指出,法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页法的历史相当于一卷法理学书籍。只有掌握环境法的发展过程,才能从总体上掌握并深刻理解环境法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国外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渐进的历史过程,是与环境资源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人们对环境资源问题认识的深化和环境保护活动的强化的历史过程相联系的。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人类就无时无刻地与环境资源打交道,环境法就是随着人类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环境资源状况各异,环境法的发展因此也很不平衡——迄今有的国家已经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环境法体系,有的国家的环境法的发展则比较缓慢。 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人类的环境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古代环境法;近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这里主要谈一谈现代环境法。 国外的现代环境法,是从本世纪六十年代起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而迅速崛起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环境法在许多国家已形成一个复杂的环境法体系,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首先,环境保护已成为许多国家宪法的重要内容。例如希腊于1975年、葡萄牙和印度于1976年、加拿大和菲律宾于1987年、波兰于1989年、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于1991年也都修改宪法,增加了保护环境的内容。 其次,许多国家制定和颁布了环境保护基本法,对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综合的法律调整。环境保护基本法是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牵头的法律,它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基本环境政策、原则和制度,其作用是能够对环境保护法律关系进行全面综合的调整。卢森堡在1965年制定了《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日本于1967年通过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72年又通过了《自然环境保全法》,并与1993年颁布了全新的《环境基本法》。目前,其它国家还在陆续制定和颁布这种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其三,各国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的单行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随着各国对环境管理的不断强化,环境立法越来越全面具体,因而便颁布了大量的各方面的单行环境法律、法规。比如日本,在1970年第64届国会上,一次就通过了《废弃物处理和清扫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等六部环境法律,并对《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八部法律进行修改。此后又陆续颁布了《恶臭防止法》、《特殊鸟类转让法》、《关于公害损害健康补偿法》、《公害纠纷处理法》等一系列单行环境法律,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环境法体系。 另外,各国还有大量的地方性环境法规。 环境立法的健全和完善,为各国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促进和保证作用,使这些国家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世界各国围绕持续发展问题都在制定本国的发展战略,与此相适应,各国的环境法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环境立法的系统化和协调化。 二是环境法的法典化。许多法律部门都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立法到集中性的法典化过程。现代环境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在数量上已经达到相当多的程度,在

中国变化与发展演讲稿

中国变化与发展演讲稿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中国的变化与发展是几代人的流血汗的结晶,整理了相关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变化与发展演讲稿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大家好,我来自市发展改革委。我演讲的题目是《改革,开启梦的新旅程》。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回顾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历程,从商鞅变法到胡服骑射,从百日维新到五四运动,每一次推动历史进步的重大变革,无不是直面束缚发展的沉疴宿疾,懂得除髀肉以顾大局,舍得弃短利而谋长远。高考改革、公车改革、户籍改革、资源税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鼓振人心的改革举措,如同一把尖刀,剔除了赘肉,舒活了筋骨,抖擞了精神;如同澎湃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涤荡着沙滩,迎接着朝阳;更如同一股持续吹来的劲风,带动中国这艘巨轮扬帆破浪,为中华儿女的梦之旅开辟了新的航线。 改革有痛,但我们坚定不移,因为屹立在东方这片黄土地上的人们懂得,只有不断改革,一个国家才能凝聚源源不断的力量,只有持续推进改革,一个民族才能激发生生不息的活力。曾几何时,济宁这座资源城市,也曾遭遇黑色烟尘的侵袭,也曾面临矿竭城衰的诅咒,也曾无奈于煤炭黄金十

年的终结。但我们没有坐吃山空,没有竭泽而渔,而是未雨绸缪,在资源鼎盛时期主动转型,探索属于济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今天,我们的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正以日新月异的势头加速崛起。信息大腕云集落户,产业升级百舸争流,项目建设突飞猛进,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这些成就的取得,正来自我们推动转型的不懈努力,来自对改革创新的长期坚持。 身为一名发改人,能够为祖国的发展改革大局尽一份力量,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从计划委员会到发展计划委员会,再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名称的每一次变化,都伴随着对市场经济规律的深入认识,伴随着对计划体制的辩证扬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短短十五个字,却意味着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用政府手中的权力,换来市场活力的再一次焕发,充分显示出了兴利除弊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 站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线,我们发改委主动转变职能,率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提高了效率,改进了作风,方便了企业,服务了群众。耳濡目染之中,我也渐渐体会到了改革的深刻内涵。改革不是标语、不是口号、更不是空谈,改革就是要善谋善为、创新创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就是我们积极进取的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就是我们为民服务的宗旨,和踏踏实实的劳动。

全国2016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28)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6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的定义中心增加的环境要素是(B ) A、人文遗迹 B、湿地 C、野生生物 D、乡村 解析:考新法,课本没有。见15年《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复习中要注意新法的内容也会考。近两年的新法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 2、我国历史上,对主管官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土地荒芜以及提防失修,或者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随意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毁坏树木庄稼的行为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条文的文献是( C ) A、《伐崇令》 B、《秦律十八种》 C、《唐律》 D、《全上古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解析:见课本57页。上述四个文件的主要内容都要掌握。其中A和D项也已经考过。 3、根据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共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包括( A ) A、公民个人 B、有关组织 C、法律规定的机关 D、环境保护团体 4、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标是(D ) A、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B、为环境保护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C、为经济发展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D、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解析:见课本103页协调发展原则的内涵。另外,内涵中的第二点系统调发展的实质是2013年10月的单选。 5、2003年,国家发改委规划在怒江干流上建设2库13级的水电站,此举引起了重大争议。一些环保学者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可能给怒江流域沿岸的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把这些重大不利环境影响讨论清楚之前,怒江的开发应当慎之又慎,上述观点体现了环境法的(C ) A、公众参与原则 B、受益者负担原则 C、预防原则 D、可持续发展能源则 解析:本题源于教材的案例题,具体见107页案例3.2,主要体现的是预防原则和协调发展原则。而选项中只有预防原则是符合要求的。 6、下列环境法律制度中,属于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B制度的是()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三同时”制度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 解析:见教材109页第二段。 7、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D ) A、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B、因国际经济形势变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C、因经营不善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D、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解析:见教材133页倒数第五段。 8、为了杜绝地方各级政府在决定严重污染企业治理方面的不作为现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A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 D、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9、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规定的是(B )

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专题一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1.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民间百姓),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与这一论断的精神实质较为接近的是 A.天下兴亡,匹夫有责B.民为根本 C.天下为公D.民贵君轻 2.五四运动时期进步的思想家把李贽当作反孔的先驱,冯元仲称赞他“手辟洪蒙破混茫,浪翻古今是非场。通身是胆通身识,死后名多道益彰。”以下哪一项观点最有可能是他的主张 A.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B.虽孔夫子亦庸众人类也 C.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D.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3.李贽认为,“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固未尝有是非耳”。这表明他 A.坚决反对孔子的主张B反对以孔子的思想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C.不愿与孔子同流合污D极力抨击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 4.商鞅主张“重农抑商”,黄宗羲主张“工商皆本”,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看,两人的主张 A.都反映了自然经济的实质B都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要求 C.都有利于当时经济的发展D都有利于加强封建统治 5.李贽称赞汉朝卓文君“善择佳偶”,自由恋爱,赞扬寡妇再嫁;称武则天是杰出的女政治家;肯定封建社会揭竿起义的农民。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李贽 A.揭露道学家的虚伪面目 B.反对男尊女卑的观念 C.破除对孔子思想的迷信 D.反对封建纲常礼教 6.张岱年在《中国文化概论》中指出:“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这里的“先天不足”是指 A.知识分子群体不够强大B.当时我国资本主义经济不够充分 C.民众的公民意识尚未觉醒D.专制集权体制顽固持久 8.明清之际三位进步思想家的思想实质是儒家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活跃,他们使儒家思想更趋实事求是,与国计民生靠得更近,由此形成什么思想 A.经世致用思想B.批判君主思想.C.自由平等思想D.重农抑商思想 10.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政治改革”。与法家这一思想最为相近的思想家是 A.朱熹B.陆九渊C.李贽D.王夫之 11.黄宗羲说:“天地之生万物,仁也。帝王之养万民,仁也。自三代以后,有以不仁得天下者,则日食、地震应之,再不仁者则自遭陨灭。”其主要的观点是 A.“天人感应”B.“仁”对社会治乱的重大影响 C.君主是天下之大害D.“天行有常” 12.王夫之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批判“去人欲,存天理”,还要求富民大贾成为“国之司命”。这些思想主张 A.反映了农民阶级建立平等社会的愿望B.反映专制主义制度逐渐动摇 C.是早期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反映D.反映工商业发展后市民的一些要求 13.李贽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认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一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一) 汉字的形体,即字体,指汉字的书写体态。汉字从产生到现在,虽没有跳出表意文字的圈子,但文字的形体一直按从鳘到简的规律发展演变。主要出现了八种字体: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行书。再到现在的印刷字体。 一、甲骨文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主要是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它是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最旱的成体系的相当成熟的汉字材料。这种文字是清末光绪年间(公元1889年)在县城西北五里路小屯村以北洹水以南发现的。 1、产生 这个地方曾是殷商王朝都城的遗址,是从盘庚迁到殷地(即小屯)。一直到纣王灭亡的年间的都城。所以,我们知道甲骨文是殷商时代的文字,距今约有3000年的历史。殷商社会,科学文化很不发达,人们对各种自然现象不能解释,认为是鬼神操纵,掌握着自然的变化,而死去的祖宗的灵魂得以预知未来的事情,可以决定人们的命运。因此,殷王朝统治者十分迷信,非常崇拜神,从国家大事到日常生活,如祭祀,征战,畋猎,天气,安危疾病,男女生育等,都要事先占卜,问神以知吉凶,再决定行止。占卜的方法,先将龟甲或兽骨剖开,然后在背面凿出椭圆形的小槽或钻成小孔,再用火烧烤。甲骨片受热后自然在正面裂出各种条纹。史官便按照条纹的不同形状来判断吉凶祸

福,占卜后由占卜人在甲骨上刻下占卜的月日,贞人,占卜的容,结果(即兆头,所示吉凶),以及事后的应验的情况。作为档案保存。 这些记录就是甲骨文字,由于多是占卜的记录,就容说叫“卜辞,贞卜文字”又由于用尖锐的东西刻的,又叫“契文”,又由于是在殷商的故都废墟发现的,又叫“殷墟文字”。2、发现 卜辞的发现,完全是偶然的。1898年与此同时1899年之交,农民犁田时,时常发现刻有图文的甲骨,农民不知道这些甲骨的来历,但以为年代久远,可以治病,就收集起来卖给药商,称“龙骨”。据说,1899年,当时北大校长,金石专家王懿荣因生病吃药,首先发现甲骨上刻的是古代文字,才开始收集。 从发现起,经过80年的不断收集整理,挖掘,到目前为止已发现了十六,七万片。从甲骨记录来看,当时的统治者几乎天天在占卜。根据上面提到的帝王和占卜人的名字,结合所刻的文字容。我们知道了这些甲骨刻载了从盘庚到纣王的12个帝王的273年间的大小事情。据统计,甲骨文单字总数在4500左右,但已认识的还不到1/3。不认识的大多是族名,人名,地名等专用的字。大量的甲骨片的发现,是研究汉字发展与古代汉字文化的珍贵史料。 3、特点 a 瘦弱纤细的风格。由于这种文字受到书写工具的限制,所以笔道都是直的,有时与圆转相同。故而字形瘦长,线条细而硬,瘦且直,呈平直,瘦劲的风格。b形体结构还没有完全定型。一个字刻怎样去写,还没有完全固定下来,并保留着浓重的描画物象的色彩。如字形

鸦片战争看中国的变迁与发展

从鸦片战争看中国的变迁与发展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在鸦片战争后,进入了近代的进程,并且随之 发生了众多的化。两次战争之后,广大人民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侵入的不断深化,几近渗入社会的各个层面,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权利的不断扩大,带给了古老中国无休止的战火。这两次战争究竟在那些主要方面影响了中国?中国的社会进程又发生了怎么样的变化? 关键词: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自然经济、洋务运动、海关 一、两次战争,一种命运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以发生在清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840-1842 年)的鸦片战争为标志,同时这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开端。第一次鸦片战争前的鸦片走私贸易,让接连遭受1825 年和1837 年经济危机的大英帝国尝到了不小的甜头,源源不断地白银流入大英帝国的国库,正如梭伦所说:“财富催生饱腻,饱腻催生暴行” ,大英帝国迫不及待的将侵略的坐标插入了中国的版图之上。与此同时,国库的亏空严重地影响了大清帝国的收入,军备海防废弛,政治腐败,清廷不止一次的下令查禁鸦片,但英殖民主义者任意破坏禁令,利用行贿和走私等手段,继续罪恶的鸦片贸易,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中国人的道义抵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帝国当局、海关官员和所有官吏都被英国人弄得道德堕落。侵蚀到天朝官僚体系之心脏,摧毁了宗法制度之堡垒的腐败作用,就是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被偷偷带进这个帝国。” 1839 年 6 月 3 日至21 日,钦差大臣林则徐在虎门海滩公开销毁英、美等商人呈缴的鸦片。英国殖民主义者再也坐不住了,1840 年2 月英国内阁正式决定发动侵华战争,4 月英国国会正式通过,6 月由英国全权代表懿律统率4000侵略军,乘舰船40余艘到达广东海面并封锁珠江口,鸦片战争正式爆发。此时,清廷的腐朽衰落在此展露无疑,统治阶级中的妥协派占据了主导,林则徐、邓廷桢被革职查办;沙角、大角、虎门炮台相继失守,定海、宁波、镇海相继被攻陷,跋涉重洋的侵略者让战火在古老的东方国度持续燃烧了两年零两个月,最终于1842 年8 月29 日,以中方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而结束。自此中国不再享有完整独立的主权,中国社会开始转化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开始了长达109 年水深火热的日子!当中国国内太平天国起义达到高潮的时候,英法两国在美俄的支持下,对中国发动了新一轮的侵略战争,并以此来扩大鸦片战争中所获得的利益,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 年10 月,广东水师在中国船“亚罗号”上逮捕了12 名海盗,英国侵略者借口此事件进行干涉并伴以武装挑衅;同年,法国借口马神甫事件派葛罗率军来华,暗中与英国侵略者结盟并联合美俄构建了四国联合战线。1857 年12 月,英法侵略者攻陷广州;1858 年5 月,侵略军攻陷大沽、天津,此时侵略军的炮筒直指紫禁城!腐朽的清王朝急忙派遣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去天津向侵略者求和。1858 年 6 月26、27 日,清廷分别于英法订立《天津条约》。11 月8 日,英法又逼迫清政府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如此顺利而不加条件反对的签订条约,。让英法侵略者的贪欲无限的膨胀,1859 年 6 月20 日,英法联合发动大沽战役,

中国文字的演变发展史

中国文字的演变发展史 中国汉字源远流长,据传汉字最早在黄帝时候就已经出现。传说黄帝时期,有一位叫仓颉的大臣,他可以画出许多的图形符号,各种的图形符号代表了各不相同的意义,后来他创造的符号就逐渐发展为中国最早的文字,中国自古就有仓颉造字的说法,大概就是源于此,而仓颉也被后人尊称为“文字神”。但是,文字的繁大,造字绝不是一时一人就能完成的。其实,早在仓颉以前,各部落应该就已经有了许多表意的符号,只是各不相同罢了,仓颉应该只是加以统一与整理,而后人则说是仓颉造字。这样中国的文字就产生了,这样看来中国文字的产生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但是现在可以看见的最早的文字是商代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之后依序大致是金文、籀文、小篆、隶书、草书、楷书与行书。 甲骨文是刻在动物骨头上的文字,是现在可见的最早的中国文字。它反映了中国古代最原始的文明方式和生产力水平。正是由于生产力的落后,所以人们把文字记录的载体选择为动物的骨头,而这同时也是中国人就地取材的这一个思想方式的反映。这些甲骨文在后世被人们当做龙骨来医治疾病,尽管这种方式被我们现代人看作是迷信,但是这一思维的确延存了数千年。这些“龙骨”在清代被欧洲考古学家发现,当时就引发世界轰动,到今天也是中国最早的文明见证物。 金文是指刻在铜器上的文字,因为中国从夏朝开始就进入青铜器时代,而现在出土的很多青铜器上都刻有一些文字,又因为周朝人把铜叫金,所以现在就叫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叫金文。它的使用持续到秦国末年,随着籀文的出现而渐渐淡出历史舞台。籀文,就是大篆,是战国晚期秦国使用的文字。小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其原有的大篆文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后的全国统一使用的文字。后来因为小篆写起来的一些缺点,带来的不方便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一种较易书写的新字体:隶书,起初隶书在下层和民间流传,后来则逐渐取代了小篆的位置在社会上流行开来。小篆

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发展与变迁

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的发展与变迁 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国度之一,她的发展经历了极其独特的历史变迁。中国先是经历了长期的强盛。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中国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从公元元年以来的两千年中,90%的时间里中国的经济总量居于世界首位。 据麦迪森计算,从公元元年到19世纪初,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一直在20%以上。其中,从公元元年到1500年,中国经济总量远远领先于其他经济体,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大部分时间(1—1000年)在1/4左右,最低的时候(1000—1500年)也在23%左右。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不仅是世界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而且是综合国力最强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艺术都处于高度发达的状态。 1500年以后的300年是世界工业化的起步阶段,由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内在特性,中国失去了与世界工业化同时起步的战略机遇,因此,这一阶段西欧追上中国并超过中国。1500年之前,西欧经济总量从没有达到中国经济总量的一半。从1500年左右起,西欧开始对中国经济迅速追赶。到18世纪初,西欧经济规模第一次赶上中国的水平。19世纪初,日渐衰落的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得到了一次复苏,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于1820年一度达到了33%的最高记录。而后中国经济一落千丈,西欧也在同中国相持100年左右之后最终远远地超过中国。 从1820年到1949年,是世界加速工业化的黄金时期。由于外国的侵略,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破产,而工业经济发展受到遏制。中国再次失去工业化的历史机遇,并沦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经济由此进入了彻底衰落的阶段,中国经济占世界的比重几乎以每40到50年下降一半的速度衰落。1870年,中国经济占世界的比重降为17%,1913年为8.9%,1950年为4.5%。正是在这一个历史阶段,美国经济总量于19世纪最后10年中超过中国。1820年美国经济占世界的比重只有1.8%,到1870年上升到8.9%,1913年上升为19.1%。 1949年,人民的解放、国家的独立使得中国能够启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从而遏制了1820年以来中国在世界历史舞台上经济比重不断跌落的局面,结束了中国经济不断衰落的历史。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初步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经济的起飞准备了条件,把中国经济从历史的最低谷中彻底拯救

第四章 国际环境法的内国法化

第四章国际环境法的内国法化 一、前言 环境保护规范之对象不限于人民,只要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之行为者,无论公权力机关还是私人机构,皆得为规制之对象。因此,环境保护不限于对私人行为的直接控制或间接诱导措施,进一步而言,国家必须透过对环境政策之落实来实践环境保护之作为,这些政策包括中央政府层级及地方政府层面。然而,在台湾宪法体制中上不存在一个广泛而完整之环境宪法的概念。因此,在论及环境基本权之概念时,一方面涉及环境污染者基本权利保障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因环境污染而受侵害者的基本权利保障。 行政院永续会所一定通过之行动计书中要求“配合国际环保公约,推动配套法令制度”也就是国际环境法内国法化的要求。台湾在外交局限的状况下,无法直接参与国际环境相关公约、协定、条约、议定书等的制定,亦无法直接签字、批准、加入这些国际文件,所以在法制层面上唯有借国际环境法内国法化的作为,引进国际社会中主流环境规范。台湾既为一法制地区,且有性质属大陆法系的法律体制(包含行政法的层面),故在进行国际环境法内国法化之过程中,亦必须照顾到本身的法律体制。 本研究系站在国家作为环境保护主体之地位,来观察研析国际环境法内国法化的课题。本章将探讨国内环境法律体系内涵的基本要素、国家在法律上之作为、与国家基于给付行政之作用所为的环境保护义务,并由法制明年与环境政策面提出落实环境保护之法制作为建议。 二、国内环境法律体系内涵的基本要素 国际环境法内国法化之目的其实包含两个层面,一为引进国际社会环境法制之主流思维,以强化国内的环境保护。二为减少国家作为一个环境主体所造成对国际环境的侵害,而使国家不会成为国际社会中的“过街老鼠”。换言之,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国家其实有责任与义务加强国内环境的保护与控制,并减少跨越国家管线范围界限的环境破坏,譬如对跨境之空气污染、水或海洋环境污染及越境有毒、物质之传输的减少与控制。 再者,国内环境法律体所规范之对象不仅是一般自然人或私人企、法人体的环境行为,亦 三、国际环境文件内国法化的途径 台湾由于国际情势之现实,无法参与大多数国际环境组织或会议,相对地,也就减低了台湾参与制定、签署、批准或加入国际环境文件(international instruments on environment)的机会。因此,在国际与国内环境规范的互相关系上,便很少有机会透过诸如国会决议的内国法化程序加以探讨和研析,并凸显国际法与国内法间的相互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体系间的关系有一元论与二元论之分。一元论者对“法律”采单一之认知,并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形成同一法律秩序的两个部分;而二元论这则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且相互独立的法律系统或法律秩序。此外,国际法之一般规则是“一个国家不能以其国内法之规则或不足对以国家法为基础的主张加以抗辩”,反映在1969年5月23日制定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7条则为“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换言之,国际法是认为,国家不能诉诸于其国内法或程序来作为不遵守国际义务之理由。 国家被要求诚信的履行其国际义务,但他们同时可以自由的决定在其国内法律体系下此种义务的行使方式。同理,作为国家的一般责任(a general duty),国家应使其国内法与其再国际法之下的义务相一致。但是,国家法将达成这一结果的方法留给国家的国内管辖权,这些方法即一般用以描述国际法内国法化的各种用语,譬如,纳入(incorporation)、采认(adopotion)转化(transfermation)或吸纳(reception)。国家有自由决定如何最佳的将其国际义务转化

浅谈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发展变迁史

浅谈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发展变迁史 摘要: 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广视野、深层次、多角度、高品位的悠久区域文化。中华各族人民几千年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注重色、香、味、意、形的中国菜特点;在与外域的友好交流中不断丰富着自己的饮食文化,并深深影响着东亚地区的饮食文化。 关键字: 饮食文化餐制主食 中国有句俗语: 民以食为天。在人们对吃的孜孜追求的几千年里,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饮食文化,中国也获得了“烹饪王国”的美誉,成为世界三大美食国之 一。"由于笔者对美食有着特别的喜好,所以想结合中国古代历史,谈谈我国饮食文化的演变。 一、先秦时期四大菜系的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南北两地各自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差异渐显,北方形成了中国最早的地方风味菜鲁菜;南方,占有“鱼米之乡”的楚人利用优越的自然资源,再与南夷特色相结合,形成了苏菜的雏形。 而在西部,李冰治水后的“天府之国”吸引了大量移民,与古蜀国的饮食习俗相结合,形成了川菜的雏形。相比之下,粤菜的出现相对较晚,汉高祖被册封为越南王时,利用珠江三角洲气候温和,物产丰富,可供食用的动植物品种繁多,水陆交通四通八达的优势,建立了岭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饮食比较发达,使“飞、潜、动、植”皆为佳肴,并流传至今,形兼收并蓄的饮食风尚,产生了粤菜。 二、秦汉的饮食文化——中华饮食文化形成时期

秦汉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期,整个中华民族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态势,此间我们与外域的交流日益频繁,引进了繁多的食物品种。张骞出使西域后,通过丝绸之路引进了石榴、葡萄、胡桃、西瓜等水果,黄瓜、菠菜、胡萝卜、芹菜、扁豆、大葱等蔬菜,丰富了我们的饮食文化。 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豆腐也在此时被端上饭桌,据史料《本草纲目》的记载是刘姓嫡亲淮南王刘安首创。另外,我现在常用的酱油、豉、醋等都是这个时期产生的,东汉的豆豉应经开始大量产生,人工酿造的食醋也是在汉代产生的,当时称为“酢”。酱油则称之为清酱。 餐饮礼仪也随之建立起来了,比如如果有客人在调和菜汤,主人就要道歉,说是烹调得不好;如果客人喝到酱类的食品,主人也要道歉,说是备办的食物不够。吃饭完毕,客人应起身向前收拾桌上盛行瞻债物的碟子交给旁边伺侯的主人,主人跟着起身,请客人不要劳动,然后客人再坐下。品尝美食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所以很多繁文缛节在当今社会已经不讲究了。 三、饮食文化的高峰——唐宋 作为中国人最引以为豪的一段历史,饮食文化在发达繁荣,兼容并包的唐宋自然也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达到一个高峰。 唐代,麦、稻的地位逐渐上升。唐初期,麦作为一种主粮是比较奢侈的,且被认为是“杂种”。 唐代中期以后,由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饼食的普及,对麦作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唐德宗建中元年实行的“两税法”已明确将麦作为征收的对象,麦取得了与粟并驾齐驱的地位。宋代的主粮跟唐代大同小异,只是稻子变得越发重要,最终取得了现代作为中国主要谷物的地位。 过分讲究饮食的现象也尤唐为甚,菜肴分高、中、低三个档次。高档为宫廷宴用菜,最有名的要数烧尾宴了,烧尾宴是指士人刚做官或做官得到升迁,为应付亲朋同僚祝贺,必须请一顿饭。尚书令左仆射韦巨源在家设“烧尾”宴请唐中宗,肴馔丰美,世所罕见;宴会上的58道菜可以说是唐代市场上高档菜的代表。李公羹是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创制的保健食品,用珍玉、宝珠、雄黄、朱砂、海贝煎汁,每杯羹费钱三万!1相比宫廷菜的极尽奢华,中档的官吏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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