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内固定的ao和bo原则

骨折内固定的AO和BO原则是骨折治疗中的重要原则,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治疗理念和原则。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两个原则,并阐述它们在骨折治疗中的应用。

一、AO原则

AO原则是“Arbeitsgemeinschaft für Osteosynthesefragen”的缩写,意为“骨与关节损伤研究组”。AO原则强调骨折的解剖复位和坚强固定,以恢复骨折部位的正常结构和功能。

解剖复位:AO原则认为,骨折部位的解剖复位是骨折愈合的关键。通过手术或手法复位,使骨折端恢复到正常的位置,为骨折愈合提供良好的环境。

坚强固定:AO原则强调使用坚强的内固定物,如钢板、螺钉等,以保持骨折部位的稳定。坚强固定可以防止骨折端移位,促进骨折愈合。

功能锻炼:在骨折愈合过程中,AO原则鼓励患者进行功能锻炼,以促进关节功能的恢复。功能锻炼可以防止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并发症的发生。

二、BO原则

BO原则是“Bridge the Osseous Gap”的缩写,意为“桥接骨缺损”。BO原则强调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即保护骨折端的血供和软组织,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保护血供:BO原则认为,保护骨折端的血供是骨折愈合的关键。在手术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骨折端血供的破坏,以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保护软组织:BO原则强调保护骨折周围的软组织,如肌肉、肌腱、韧带等。这些软组织对骨折愈合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好这些软组织可以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促进自然愈合:BO原则鼓励患者进行自然愈合,而不是通过坚强的内固定物来维持骨折部位的稳定。自然愈合可以减少对骨折周围软组织的损伤,促进骨折部位的愈合。

在骨折治疗中,AO原则和BO原则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骨折类型,医生可以选择适合的治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AO原则可能更适合于治疗稳定性骨折;而在其他情况下,BO原则可能更适合于治疗不稳定性骨折。因此,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骨折类型进行综合考虑。

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治疗进展

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治疗进展 【关键词】股骨骨折内固定;治疗进展 股骨骨折内固定,目前并发症较多,骨不连,伸膝装置粘连。AO是瑞士接骨术问题研究会Arbeitge meinschaft fur Osteosyn the sefragen原文的简写其英文简称为ASIF。AO治疗原则,切开复位,使骨折碎块获得解剖对位,但因对骨折块血运的 损害,使骨折不愈合增加,坚强内固定达不到目的 [1] 。Miiler按损伤机制,粉碎程度,软组织损伤,骨折移位等提出的AO分类 [1] 。BO(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生物学--合理的接骨术,是保护血供,给骨与软组织的愈合创造最好 条件,也称为微创接骨术MIO(minimally invasive osteosynthesis)。其内容为重点维护骨断端血运,不强求骨折块解剖对位的功能复位,变坚强固定为稳定固定 [1] 。BO的发展包括两方面:一是微创手术技巧和间接复位指术的发展,如 小切口下放置钢板,带锁髓内针的闭合穿针技术,影像增强的广泛应用等,减少手术操作对骨折局部血运的破坏,二是对固定器材包括材料,构型作了革新,减少内 植物本身对骨折血运的破坏,如LISS、LC-DCP、WP(wave plate)等钢板 [1] 。 1.股骨干骨折钢板内固定术 适应症:生长发育中儿童股骨干骨折钢板固定不通过骺线不会影响骨的生长发育。严重开放骨折需要对伤口进行冲洗清创,钢板无过多暴露即可达到骨折固 定 [1] 。合并有同侧股骨干远近端骨干骨折。合并有血管损伤需要修复的骨折,在局部骨折用钢板固定后进行血管的修复,多发骨折合并头颅和胸部损伤病人 [1] 。病人体位难以进行髓内钉固定 [1] 。禁忌症:感染、骨髓炎等 [1] 。优点:解剖复位,恢复理想。加压促进愈合。粉碎性骨折维持肢体长度 [1] 。缺点:偏心固定,不能早期负重,会剥离骨膜,清理血肿会使骨折延迟愈合 [1] 。手术时间较长,出血较多,二次手术取钢板。并发症:股四头肌粘连。内固定物松驰断裂,骨不连 [1] 。取前外侧切口和外侧切口。 2.股骨干骨折外固定器固定术 适应症:广泛污染的严重开放骨折(烧伤)。感染后骨不连 [2] 。合并有

中医传统“小夹板”技术的发展与演变

中医传统“小夹板”技术的发展与演变 小夹板作为治疗骨折的外固定器材在中医骨伤科中占有重要内容, 它具有许多优点, 如: 取材容易, 使用方便, 简单易学, 患者痛苦少, 医疗费用低等,深受老百姓欢迎。小夹板固定是中医骨伤科特色之一, 应值得研究与提高。夹板局部外固定是中国传统医学治疗骨折特色, 有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治疗原则。因地域或取材不同, 有南北派之分, 南派以杉树皮小夹板为代表, 北派以柳木夹板为代表, 两者各具特色。然而19 世纪下半叶和20 世纪上半叶, 中医几乎濒临灭亡,小夹板治疗骨折方法也随之没落。新中国成立后, 传统小夹板治疗骨折法得到挖掘与发展。 一、小夹板固定骨折的新观念和新理念 (一)骨折固定技术的流派 骨折固定是治疗骨折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之一, 也是骨折按期愈合的基本条件。目前, 骨折固定技术主要流派有: AO内固定学派; BO生物学接骨术学派; CO中国接骨术学派; DO 外固定学派。总体归纳为:刚性固定法和弹性固定法。CO 技术源于中国的小夹板技术, 汲取传统医学之精华, 是应用现代结构解剖、功能解剖及生物力学对传统小夹板技术进行整理和提高的结果; 小夹板是实施动静结合, 筋骨并重原则, 保证动态局部外固定的主要工具。 (二)AO、BO 发展转变对CO 启示 近年来, 骨折治疗无论在理论上、原则上、还是方法上, 各学派竞相发展, 疗效显著提高。各种学派之间有其相通性、互补性、观点日趋接近, 现阶段理智的临床医生应融汇各家之长, 多方互补。AO 的理念与操作技术在临床治疗负重的关节内移位骨折具有较大的优势。随后全世界骨伤学者们逐渐扬弃学派对骨折实行“安全休息, 绝对固定”的治疗观点, 积极改进了骨折的内外固定方法, 发展和完善了内固定技术, 穿针外固定技术和局部外固定技术, 在基础上逐渐演变为以生物学为主, 生理的、合理的BO 新理念。这种改变实质上有意无意地受到了中医传统骨伤科这一特色技术的影响。BO 是对AO 理论的完善和进步, 但BO 尚只是一种治疗手段, 其内容并不是新的理论, 也未反映骨折愈合生物学研究的丰硕成果, 同样无法解释应力遮挡, 骨延期愈合机制等重大理论问题。CO 的应用, 以及由AO 到BO 的转变, 都是顺应了人类对健康的更高要求, 就医疗理念与技术内涵而言, 无疑都是受了小夹板固定治疗骨折所蕴藏的“弹性固定”原理的启迪和影响, 即受到“动静结合, 筋骨并重”原则的影响, CO 的理念符合骨折治疗的最新趋势。 (三)小夹板弹性固定骨折与“动静结合”理念的结合 “动静结合”是中国接骨学重要理论基础之一。近年来, 骨折治疗在理论、原则、方法上, 中西学派竞相发展, 观点日趋接近, 与此同时, 中国接骨学“动静结合”理念日益显示其先进性,对骨折治疗的指导作用愈加突出, 对其认识也不断得到深化。动静结合最基本的内涵为固定与功能锻炼相结合, 静即固定, 动即功能锻炼; 静是固定的基本要求, 固定减轻骨折疼痛, 控制断端不利活动, 保持复位后的位置, 为功能活动创造条件; 若固定不稳, 不但不能发挥功能锻炼对骨折愈合、功能康复的促进作用, 还会导致骨折移位、畸形愈合、延迟愈合, 甚至不愈合; 肢体的功能锻炼有效促进骨折愈合, 如小夹板固定后肌肉的收缩能使骨折断端产生纵向压力, 纵向压力使断端保持紧密接触, 消除骨折后断端吸收产生的空隙, 为骨折愈合创造条件; 同时, 断端纵向挤压, 使断端变得相对稳定牢固, 进

骨科创伤总结

一、骨折的愈合过程及愈合标准?(外科学901页) 答:骨具有较强的修复能力,骨折最终能够被新骨完全替代,恢复骨的原有结构和功能,骨折愈合过程分为以下 1、血肿机化期: 骨折后,在骨折断端周围形成血肿。并由于血液循环的破坏,断端的骨质有数毫米的坏死。于伤后六小时血肿即可凝固。血凝块内的血细胞及坏死组织分解破坏后,产生局部的化学刺激,使局部充血及细胞浸润,新生的毛细血管逐渐长入血凝块内,成纤维细胞也开始活跃,形成肉芽组织,经1-2周后两骨折端为纤维组织所连结。 2、骨痂形成期: 骨折后48小时左右,骨膜的成骨细胞即开始分裂增殖,与新生的毛细血管一起长入血肿内,产生骨样组织。这种骨和纤维相混合的组织称为纤维性骨痂。经过不断的钙化和骨化,新骨组织逐渐增多,骨折间隙为骨痂所填充。此期约需2-3周。 3、骨痂朔型期: 在不断的功能锻炼和日常生活中,新生的骨组织,根据生理上的需要,重新进行改造与朔型。承力的部份,由成骨细胞不断加强,对功能不需要的部分,由破骨细胞将其清除,骨髓腔逐渐通畅,骨的结构也完全恢复。此期约需2-4年。 愈合标准 1局部标准;局部无压痛,无纵向叩击痛,局部无异常活动; 2.影像学标准:X线照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性骨痂通过骨折线; 3.功能标准:在解除外固定情况下,上肢能平举1kg重物达1分钟,下肢能在不扶拐的情况在平地连续步行3分钟,并不少于30步,连续观察2周骨折不变形。功能标准的测定需要谨慎,以不损伤骨痂再发生骨折为原则。 二.骨松质的愈合与皮质骨愈合的区别?(实用骨科学462页) 答:骨松质结构不同于骨皮质,骨松质的骨小梁较细,骨小梁间隙较大,血运丰

微创技术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

微创技术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 微创 ?最小的侵袭和最小的生理干扰达到最佳外科疗效的一种新的外科技术 ?具有更小的手术切口、更佳的内环境稳定状态、更轻的全身反应、更少的瘢痕愈合、更短的恢复时间、更好的心理效应的手术 微创与微创外科 ?微创外科不同于传统外科手术,也不等于单纯的“小切口”外科。微创涵盖了外科的理念和技术 ?应以微创理念为指导,微创技术为保证 ?微创作为一种理念,是外科学追求的境界 ?并非所有外科手术都适宜用微创技术,切忌牺牲治疗效果追求微创手术 AO的特征 第一特征 依靠折块间加压和骨折断端之间所恢复的稳定达到坚强固定。 第二特征 骨干骨折在钢板的坚强固定下,往往出现骨折的一期愈合。 AO内固定四大原则 ?骨折的解剖复位 ?绝对可靠的符合生物力学的坚强固定 ?早期活动骨折邻近关节,防止骨折病的发生 ?保护骨折的局部血供 加压作用是AO技术的核心 依据骨折固定的作用,可将固定方法分为 ?骨折块间加压作用 ?夹板作用 ?支撑作用 坚强的内固定≠骨折愈合 ?研究表明:坚强内固定后 ?应力遮挡效应 ?再骨折 ?植入物疲劳断裂 AO缺陷 ?坚强的钢板固定后,钢板下的骨骼会出现骨质疏松,去除钢板后骨骼会发生再骨折BO ? AO学派从原来强调生物力学固定的观点,逐渐演变为以生物学为主的观点,即BO。 BO 的原则 AO学者Gautier、Ganz对这种新概念的接骨手术作了原则性的说明: ?功能复位 ?有效固定 ?减少内固定与骨骼的接触 ?避免植骨 BO的核心概念 不以牺牲局部软组织血供来强求达到坚强固定 BO的微创化

将医源性的创伤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期获得更加理想的疗效。 ?最小的侵袭和最小的生理干扰 最佳的外科疗效 ?更小的手术切口、更佳的内环境状态 更轻的全身反应、更少的瘢痕愈合 更短的恢复时间、更好的心理效应 临床上新型内固定物的设计及应用,手术切口的改良,复位方法的限制,固定技术的调整等,都是BO新概念的具体体现。统称为微创术式。 Palmar(1999)指出: “骨折的治疗必须着重于寻求骨折稳固和软组织完整之间的一种平衡,特别是对于严重粉碎的骨干骨折。过分追求骨折解剖学的重建,其结果往往是既不能获得足以传导载荷的固定,而且使原已损伤的组织的血运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这一论点基本上反映出了BO新概念的核心。 AO =≠BO 生物学固定概念是在总结AO 30年来基础和临床研究后的新观念,弥补了AO技术中的不足之处,并不说明AO技术是错误的,而是AO理念的进一步发展 微创是BO 理念的体现 ?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 ?不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强调恢复邻近关节的解剖关系,较大骨折块应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 ?强调有效的固定,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 ?减小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皮质外及髓内); ?尽可能地减少手术暴露时间。 微创目标 ?进一步提高肢体创伤治疗的临床疗效 ?促进骨折愈合, ?加速关节功能的恢复, ?治疗四肢骨折采用闭合复位、交锁髓内钉和经皮钢板等微创技术,以达到生物学固定的要求, ?不主张直接复位,不强调坚强内固定 微创常用技术 ?闭合复位髓内钉技术 ?经皮钢板接骨术 ?经皮穿针固定技术 ?外固定架技术 ?关节镜技术 ?导航技术 闭合复位髓内钉技术 ?骨干交锁髓内钉技术 ?干骺端交锁髓内钉技术 ?股骨近端髓内钉 ?股骨远端髓内钉 ?肱骨近端髓内钉

骨折AOBO治疗原则

AO(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internal Fixation )就归纳了四项基本的治疗原则,以期提高骨折治疗的总体治疗。 AO四项原则是:①骨折端的解剖复位,特别是关节内骨折;②为满足局部生物力学需要而设计的坚强内固定;③无创外科操作技术的应用,以保护骨折端及软组织的血运;④肌肉及骨折部位邻近关节早期、主动、无痛的活动,以防止骨折病的发生。AO 学说强调尽早复位,使骨折恢复解剖学上的连续性和力学上的完整性,手术要求尽可能达到解剖复位和坚强的内固定,这种观点几十年来被全世界广泛接受,成为骨折治疗的AO 标准学说。 同时,经过几十年来的发展,目前认为这种单纯的机械力学观点存在片面性,因为它没有充分重视骨组织自身的愈合能力。多年来的临床经验和试验室数据表明,坚强内固定也存在它的一些负面影响。例如,钢板对钢板下骨的应力遮挡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的骨质疏松,增加了钢板取除后发现在骨折的可能性。另外,随着微创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大手术对周围软组织造成的创伤影响了骨组织自身的愈合能力,因而越来越为人所诟。这些缺点促成了新的生物学固定观念的发展,这就是所谓的BO(Bio-loigical Osteosynthesis)观点。 骨折固定的BO 观点更加重视维护局部软组织的血液供应能力,由这种新的观点所衍生的生物学固定和微创手术方式是近年来骨折治疗的最新进展。生物学固定的内涵是:必须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及骨的血运,固定坚强而无加压。其原则如下:1、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局部软组织的附着;2.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如必须复位的较大折块,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3、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4、减少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髓内及皮质外);5、尽可能减少手术暴露时间。

骨折内固定的ao和bo原则

骨折内固定的AO和BO原则是骨折治疗中的重要原则,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治疗理念和原则。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两个原则,并阐述它们在骨折治疗中的应用。 一、AO原则 AO原则是“Arbeitsgemeinschaft für Osteosynthesefragen”的缩写,意为“骨与关节损伤研究组”。AO原则强调骨折的解剖复位和坚强固定,以恢复骨折部位的正常结构和功能。 解剖复位:AO原则认为,骨折部位的解剖复位是骨折愈合的关键。通过手术或手法复位,使骨折端恢复到正常的位置,为骨折愈合提供良好的环境。 坚强固定:AO原则强调使用坚强的内固定物,如钢板、螺钉等,以保持骨折部位的稳定。坚强固定可以防止骨折端移位,促进骨折愈合。 功能锻炼:在骨折愈合过程中,AO原则鼓励患者进行功能锻炼,以促进关节功能的恢复。功能锻炼可以防止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并发症的发生。 二、BO原则 BO原则是“Bridge the Osseous Gap”的缩写,意为“桥接骨缺损”。BO原则强调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即保护骨折端的血供和软组织,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保护血供:BO原则认为,保护骨折端的血供是骨折愈合的关键。在手术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骨折端血供的破坏,以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保护软组织:BO原则强调保护骨折周围的软组织,如肌肉、肌腱、韧带等。这些软组织对骨折愈合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好这些软组织可以促进骨折的自然愈合。 促进自然愈合:BO原则鼓励患者进行自然愈合,而不是通过坚强的内固定物来维持骨折部位的稳定。自然愈合可以减少对骨折周围软组织的损伤,促进骨折部位的愈合。 在骨折治疗中,AO原则和BO原则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骨折类型,医生可以选择适合的治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AO原则可能更适合于治疗稳定性骨折;而在其他情况下,BO原则可能更适合于治疗不稳定性骨折。因此,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骨折类型进行综合考虑。

AO,BO,CO学派

目前,骨折固定治疗主要有AO、BO、CO等三大学术派别。近年来,随着材料学、生物力学、生物学及计算机科学的进步,尤其是交锁髓内钉、重建钢板、可吸收内固定材料、外固定支架、C—臂机等等的出现,骨折固定治疗的方法有了很大的进步。主要体现“微创”和“坚强”的双重目的。 一、AO的观点 所谓AO,就是德文“Arbeit Fuer Osteosynthese”的缩写,其英文为“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internal fixation”的缩写,就是“内固定研究学会”,1958年在瑞士成立。AO派提出治疗骨折的四大原则:(1)骨折的解剖对位,(2)坚强的内固定。(3)无创操作技术。(4)伤肢早期主动无痛的活动。Dains最早提出骨折的“一期愈和”的概念, Hans及Schenk等在研究中发现,只有使骨折端之间产生一定的压力才能刺激骨折端生长从而达到一期愈合。于是所谓的“骨折—期愈合”曾成为内固定绝对稳定的标志和早期AO技术追求的主要目标。 Muller认为骨折端存在应力时,将形成纤维软骨和骨痂等,而只有在骨折处无应力时,骨折端之间才可直接骨性愈合,成骨细胞可穿过骨折线,既为一期愈合。这些观点虽对骨折内固定技术及器材研究方面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致命的问题,特别是钢板的应力遮挡作用和再骨折现象。使人们对一期愈合理认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这就是下面要讲的BO。 二、BO 的观点 所谓BO,既(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的缩写,从原强调生物力学固定的观点,逐渐演变到以生物学为主的观点,强调生物学的、生理的、合理的接骨术。其核心思想是在骨折内固定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局部的血供,固定坚强而不加压以保证骨折愈合。 在以往认为钢板“应力遮挡”导致钢板下骨萎缩,其实质是由于骨膜和骨皮质血运遭受破坏,造成局部血供障碍才使骨萎缩的。BO原则是远离骨折端进行复位,目前只对关节骨折仍要求坚强内固定,但要重视局部的血供及软组织,而对骨干骨折只要求恢复长度,对线纠正旋转强调微创技术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不再以牺牲骨折局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的解剖复位,使用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或可降解的生物制品;尽量减少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尽可能减少手术暴露范围和时间,提出骨折片不搔扰观点。 三、CO的观点 所谓CO,既chinese osteosynthesis的缩写,又称中西医结合接骨术。它追求的目标是Clay Ray Murray提出的理想骨折疗法;“用仁慈无损伤的办法让骨折对位,将骨局部固定而不要影响关节活动,让患者在骨折愈期间能生活得象正常人一样。”提出了治疗骨折的十六字原则“内外兼顾、筋骨并重、动静结合、医患合作”。现代医学认识到骨折愈合的两个重要因素:固定和供血。 正如William Hallanan提出的骨折愈合三角—活动、血运、骨痂。他形象的说“假如骨头会说话,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会向骨科医生提出申诉和辨解:“你可要手下留情,不要对我赖以生存的血运进行干扰和破坏,我本身不但有愈合能

骨折治疗的AO及BO原则

骨折AO分类由5位诊断数码组成,前两位表示部位,后三位表示形态特点 部位编码:1肱骨,2尺桡骨,3股骨,4胫腓骨,5脊柱,6骨盆,7手,8 足,91.1髌骨,91.2锁骨,91.3肩胛骨,92下颌骨,93颅面骨 骨干骨折分型:A简单骨折,B楔形骨折,C复杂骨折 骨端骨折分型:A关节外骨折,B部分关节内骨折,C完全关节内骨折 骨折治疗的AO 原则:①解剖复位;②坚强固定;③无创操作;④早期无痛活动。AO 原则追求骨折无骨痂性一期愈合,一直是骨折治疗的经典法则,但是,为了达到坚强固定和解剖复位的目的,常常以严重损伤骨的血供为代价,无创操作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并且随着AO技术的广泛应用,其弊端也愈发突出,常发生术后骨不连、感染、固定段骨质疏松和去固定后再骨折等并发症。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AO学者Gerber[3]、Palmar[4]等提出生物学内固定 (BO,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原则,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的血运固定坚强而无加压,骨折愈合为典型的二期愈合,即骨愈合历经血肿机化、骨痂形成和骨痂塑形等阶段。 BO原则:

1.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 2.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如必需复位的较大的骨折块,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 3.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 4.减少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皮质外及髓内)。 5.尽可能减少手术暴露时间。 目前新的内固定器材有1.有限接触动力加压接骨板( LC- DCP),可减小接骨板和骨的接触面积,2.锁定螺丝钉( LHS)、3点接触固定器( PC Fix) 4.微创固定系统( LISS)等 .

骨折的AO分型讲解

骨折的AO分型 对骨折及伴发软组织损伤的范围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可以为医师对骨折的治疗、研究和交流提供统一的标准,更好地制订治疗方案,追踪治疗结果并做对比分析,同时也为新的治疗模式提供可评价的基础。为了这一目的,就需要一个科学、统一的命名和分类系统,同时为了能够被广泛接受和使用,最好简单实用。从1970年开始,瑞士AO/ASIF(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Internal Fixation)的创始人之一Maurice Muller教授及其同事,就着手建立了一个长骨骨折综合分类系统(Comperhensive Classification of Fractures of the Long Bones),该分类系统通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描述了长骨骨折的部位、形态和严重程度等特征。美国OTA(the Orthopaedic Trauma Association)在Marc Swiontkowski教授领导下的骨折编码和分类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Coding and Classification),采用了Muller 教授的长骨骨折分类系统,并将其分类方法和原则应用到全身其他骨骼,形成了AO/OTA骨折分类系统。这个字母数字编码分类系统虽然不是最理想的,但目前尚没有其他的分类方法,能够像它这样将全身骨骼包括进来,这一分类方法科学实用,被创伤骨科专家广泛接受、应用,并被不断修正。 一、AO/OTA骨折分类的原则和定义 AO/OTA骨折分类的原则,总体上遵循Muller的长骨骨折综合分类系统的原则,将全身的骨骼以阿拉伯数字编码(图

脊柱骨折的ao分型

脊柱骨折的ao分型 篇一: 脊柱骨折的Ao分型是一种用于分类脊柱骨折的类型的方法,也称为Ao型分类法(Ao Classification of脊柱骨折)。该分类法基于骨折的严重程度和位置,将脊柱骨折分为AoI、AoII、AoIII和AoIV型。 AoI型:又称为非粉碎性骨折,即骨折处的骨片没有断裂成粉碎性骨折,而是仅形成一些较小的骨块。AoI型骨折通常不会对脊髓或马尾神经造成严重损伤,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休息和康复。 AoII型:又称为粉碎性骨折,即骨折处的骨片断裂成许多较大的碎片。AoII 型骨折通常会导致脊髓或马尾神经损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包括开放性手术和微创手术。 AoIII型:又称为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骨片断裂成许多较大的碎片,需要通过手术进行修复。开放性骨折通常需要住院治疗,并需要接受较长时间的康复和物理治疗。 AoIV型:又称为豆类骨折,即骨折处骨片断裂成许多较小的碎片,但形状类似于豆类。AoIV型骨折通常不会对脊髓或马尾神经造成严重损伤,但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除了Ao型分类法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分类方法,例如AoV型(又称为脊椎侧弯型)和AoW型(又称为椎体融合型)。这些分类方法主要用于治疗脊柱骨折,可以根据骨折的具体情况和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选择。 在预防脊柱骨折方面,保持正确的姿势和运动习惯,避免剧烈的运动和暴力,以及定期进行体检和影像学检查,都是非常重要的。

篇二: 脊柱骨折的Ao分型是一种描述脊柱骨折类型和位置的分级系统,通常用于 评估骨折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案的选择。Ao分型是基于Ao骏和Odoid等人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分类系统,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一种简单而有效的工具,以便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脊柱骨折。 Ao分型系统中,脊柱骨折被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由一个或多个字母组成。下面是每个等级的简要描述: 1. A级:骨折对脊柱的整体结构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常常导致脊髓或马尾神 经损伤。 2. B级:骨折对脊柱的主要结构(如颈椎或腰椎)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但并未 导致神经损伤。 3. C级:骨折对脊柱的主要结构造成了中等程度的破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或脊髓损伤。 4. D级:骨折对脊柱的主要结构造成了轻微破坏,可能不会导致神经损伤或 其他严重后果。 5. E级:骨折对脊柱的结构没有造成任何破坏,通常不需要特殊的治疗。 在Ao分型系统中,每个等级都有其特定的特征和临床表现。例如,A级骨折 通常会导致明显的脊髓或马尾神经损伤,而B级骨折可能不会导致神经损伤,但 可能会对脊髓或马尾神经造成压迫。 除了Ao分型系统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分类系统和方法,用于评估脊柱骨折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案的选择。这些分类系统通常基于骨折的类型、位置、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价。

ao骨折分型名词解释

ao骨折分型名词解释 AO骨折分型是指以国际骨科学会议(Arbeitsgemeinschaft für Osteosynthesefragen,缩写AO)所定义的一种骨折分类系统。该系统是一种基于骨折的类型、轴向和中断程度来对骨折进行分类的方法,被广泛用于临床和研究中。 AO骨折分型系统基于骨折风险因素和治疗方式的不同,将骨 折分为3个主要类型:类型A、类型B和类型C。每种类型又根据其特定特征分为3个不同的亚型。以下是对每个类型和亚型的详细解释: 1. 类型A:类型A是对稳定骨折的描述。骨折线在此类型中 通常不通过关节面,并且骨折部位的骨片仍然有压紧力保持在一起。在类型A中,又分为以下三个亚型: - A1亚型:一会儿的粉碎性骨折,骨折线相对稳定; - A2亚型:简单骨折,骨折线通过骨皮质或近骨端涉及到关 节面; - A3亚型:复杂骨折,骨折线复杂且破坏严重。 2. 类型B:类型B是对部分稳定骨折的描述。在此类型中, 骨折线部分通过关节面,但某些骨片保持相对稳定,而其他骨片则不稳定。类型B骨折分为以下三个亚型: - B1亚型:骨折线在关节的承受区域内经过一个骨内(骨骼 中轴线); - B2亚型:骨折线通过关节面的非重要部位; - B3亚型:骨折线穿过关节面的重要部位。

3. 类型C:类型C是对不稳定骨折的描述。在此类型中,骨 折部位的骨片没有保持相对稳定。类型C分为以下三个亚型: - C1亚型:骨折线通过骨干的周围; - C2亚型:骨折线在骨骼附近但与骨干相连; - C3亚型:骨折线在骨干附近,并且不与骨干相连。 以上就是AO骨折分型系统的主要分类,每个类型和亚型都有着特定的特征和治疗方案。这个系统有助于医生更好地了解特定骨折类型的复杂性和治疗方法,从而做出更准确和有效的治疗决策。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系统只是一种分类工具,医生需要根据具体患者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个性化治疗。

骨折内固定的ao原则及bo原则

骨折内固定的ao原则及bo原则 《骨折内固定的AO原则及BO原则》 骨折是指由于外力作用使骨骼发生破裂,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对于某些严重程度的骨折,常常需要进行手术干预,其中一种常用的方法就是骨折内固定术。在骨折内固定术中,AO原 则和BO原则成为了重要的指导原则,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AO原则是指奥斯特洛姆(AO)组织提出的骨折内固定术的操作原则。根据AO原则,手术应 该根据骨折的类型、位置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在手术中采用合适的手术技术和工具,以恢复骨骼的解剖形态和功能。AO原则着重强调了精确的术前和术中计划,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 安全性。此外,AO原则还提出了骨折内固定术的一系列原则,如牵引原则、稳定原则、保护 软组织原则等,以促进骨折的愈合。 与AO原则相对的是BO原则,它是斯托岑卡普稳定设备(Böhler-Brauninger)提出的骨折内 固定术的操作原则。BO原则强调在手术中应与骨折产生的力相匹配地选择合适的内固定装置,以达到花费最小的精力和时间、获得最好的临床效果。BO原则主张最小创伤手术和功能固定,术中力量的准确定向,注重对软组织的保护,避免进一步的损伤。 无论是AO原则还是BO原则,它们都强调了术前和术中的细致运用,以及对患者骨折情况的 准确评估。它们的出现,为骨折内固定术提供了合理的操作原则和指导,使手术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然而,在实践中,医生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与患者康复。 总的来说,《骨折内固定的AO原则及BO原则》为医生在骨折内固定术中提供了科学、规范 的操作指导,帮助医生在手术中能够更加准确,安全地进行内固定,为患者的康复创造更好的条件。

踝关节ao分类方法

踝关节AO分类方法 引言 踝关节是人体最常见的关节之一,也是容易受伤的部位之一。在骨折治疗和手术干预中,踝关节骨折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不同类型的骨折需要不同的治疗方法。本文将深入探讨踝关节骨折的AO分类方法,介绍其背后的原理,并提供相关观点 和理解。 什么是踝关节AO分类方法? AO分类方法,也称为Arbeitsgemeinschaft für Osteosynthesefragen(骨折固定问题工作组)分类方法,是一种用于骨折分类的系统。该方法最初由瑞士外科医生Müller和Allgöwer于1958年提出,旨在为外科医生提供一种统一的骨折分类方法,以帮助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 AO分类方法将骨折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骨折类型:根据骨折的位置和性质,如骨折是否为开放性,是否伴随软组 织损伤等。 2.骨折稳定性:骨折是否稳定,即是否需要手术干预来稳定骨折。 3.关节受累情况:是否涉及关节面,尤其是在踝关节骨折中,这一点至关重 要。 4.软组织情况:是否伴随着软组织的损伤,如肌腱或韧带的撕裂。 AO分类方法使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来表示不同类型的骨折。字母表示骨折的部位,数字表示骨折的具体类型。对于踝关节骨折,这个分类系统通常采用”44”开头,表示踝骨折。 踝关节AO分类方法的深度探讨 1. 骨折类型 踝关节骨折的首要考虑因素是骨折的类型。AO分类方法将踝骨折分为三大类型:•44A:表示单纯踝部骨折,不伴随韧带或肌腱的损伤。

•44B:表示伴随韧带或肌腱的损伤,但没有关节面的受累。 •44C:表示伴随关节面的受累,这是最严重的类型,通常需要复杂的手术干预。 2. 骨折稳定性 骨折的稳定性是判断是否需要手术的重要因素。AO分类方法在数字部分进一步细分了骨折的稳定性: •44A1、44B1、44C1:表示骨折是稳定的,通常可以通过保守治疗(如石膏固定)来治疗。 •44A2、44B2、44C2:表示骨折是不稳定的,需要手术干预来稳定骨折。 •44A3、44B3、44C3:表示骨折是高度不稳定的,伴随着多个骨折片断或复杂的骨折类型,通常需要复杂的手术干预。 3. 关节受累情况 在踝关节骨折中,是否涉及关节面的受累对治疗选择至关重要。关节受累的情况如下: •44A1、44A2、44A3:表示没有涉及关节面的受累,通常是胫骨和腓骨的骨折。 •44B1、44B2、44B3:表示伴随软组织的受累,但没有涉及关节面。 •44C1、44C2、44C3:表示涉及关节面的受累,这是最复杂的情况,需要高度专业的外科干预。 4. 软组织情况 AO分类方法还考虑了软组织的情况,因为软组织损伤会影响治疗和康复。软组织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a:表示无软组织损伤。 •b:表示有软组织损伤,但不需要特别的手术干预。 •c:表示需要专门的手术干预来修复软组织损伤。

骨科考研复试

骨科考研复试

骨科复试 AO生物学固定:骨科AO技术就是骨折内固定接骨技术,是一种微创技术,目的是减少创伤口、减少病人的痛苦。“借助坚强固定,一期恢复骨干骨折的解剖学连续性和力学完整性”这一生物力学概念。AO 内固定概念与技术的精髓是骨折的解剖复位与骨块间的加压,在坚强的内固定下,达到骨折的愈合。 BO: 生物学内固定(BO,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原则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的血运,固定坚强而无加压。 胸腰椎的三柱理论(Denis)Denis 于1983年在Holdworth 二柱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三柱理论学说,强调韧带对脊柱稳定的作用。三柱结构分别如下:前柱:前纵韧带、椎体前三分之二和椎间盘及纤维环的前二分之一;中柱:椎体后三分之一及椎间盘、纤维环后二分之一,后纵韧带及椎管;后柱:椎板、黄韧带、棘上和棘间韧带,棘突等脊柱附件。当脊柱受到屈曲压缩外力,主要是前柱承受压力,中后柱承受张力。前柱压缩超过1/2时,中柱受损,后柱分离,椎体不稳。牵张伸展外力时,后柱承受压力,出现椎板及棘突骨折,而椎体前部间隙增宽,则表示有前纵韧带损伤,椎体不稳。爆裂骨折多为垂直性外力,如骨折仅累及中柱,则较稳定;同时累及后柱,系不稳定骨折。骨折脱位是三柱同时受损的一种类型,无论何种外力所致,均属于不稳定性骨折。 疲劳骨折:在骨的某些相对纤细部位、或骨结构形态变化大的部位受到较时间的反复、集中的轻微伤力后,首先发生骨小梁骨折,并随即进行修复。但在修复过程中继续受到外力的作用,使修复障碍,骨吸收增加。反复这一过程,终因骨吸收大于骨修复而导致完全骨折。 病理骨折:指在某些疾病基础上出现的骨折。最常见的原因是骨的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其他可能导致病理性骨折的因素还有骨质疏松、内分泌紊乱以及骨与软骨的发育障碍性疾病等。与单纯外伤性骨折不同,病理性骨折的骨骼预先被某些病侵蚀、破坏、蛀空,再遇到轻微的外力,甚至没有外力只因自身的重力作用就可以自发骨折。因此当发生骨折时如果导致骨折的外力十分轻微、骨折前该部位已存在疼痛或在同一部位或其它部位过去曾发生骨折时,则应警惕有病理性骨折的可能; 下肢力线:下肢的生理力线是从髂前上棘至踝关节保持中立位的第1、2趾蹼之间,该线正常应经过髌骨中点。如果该线位于髌骨内侧即为膝内翻畸形,该线位于髌骨外侧即为膝外翻畸形。 高尔夫球肘(Golfer's elbow) 即肱骨内上髁炎,是由于肘部过度活动引起肘部屈肌附着处疼痛. Cobb角 Cobb角是用来测量脊柱弯曲的度数。根据X线片确立中立椎体后从弯曲的上、下两端椎各画一条平行于椎体终板的直线,再各画一条垂直于以上两条直线的第二条直线, 此后两条直线的夹角即为Cobb角的测量值。 DDD(degenerative disc disease) 椎间盘退变性疾病是指由椎间盘退变(intervertebral disc degeneration,IDD)引起的以颈肩腰腿疼痛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症候群,包括颈、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退变引起的椎间盘源性腰痛,退变性颈、腰椎不稳症和退变性颈、腰椎管狭窄症等 手内肌阳性手(intrinsic-plus hand)

AO分型详细解说

骨折经常用到AO分型,AO分型是一种临床常用的骨折分型方法,下面介绍一下具体划分方法: 骨折AO分类由5位诊断数码组成,前两位表示部位,后三位表示形态特点 部位编码:1肱骨,2尺桡骨,3股骨,4胫腓骨,5脊柱,6骨盆,7手,8足,髌骨,锁骨,肩胛骨,92下颌骨,93颅面骨 骨干骨折分型:A简单骨折,B楔形骨折,C复杂骨折 骨端骨折分型:A关节外骨折,B部分关节内骨折,C完全关节内骨折前两位数分别表示骨折的部位以及节段 从上至下分为三个节段(骨干骨折分型是指的图中各骨的2的部分)

第三位数表示形态特点:骨干骨折分为3型,A简单骨折,B楔形骨折,C复杂骨折 各型根据严重程度分为3组,成为第四位数,以1、2、3表示

对于C组骨折,根据严重程度又可分为3个亚组,成为第五位数,用1、2、3表示 以上是骨干骨折的分型 下面是干骺端的骨折的分型(同样的前两位数分别表示骨折的部位以及节段):A关节外骨折,B部分关节内骨折,C完全关节内骨折

而干骺端骨折又根据骨折的严重程度,在各型又分为3组,以1、2、3表示 根据损伤的程度,AO分类系统将肱骨近端骨折分为A、B、C三种类型。A型骨折是关节外的一处骨折。肱骨头血循环正常,因此不会发生头缺血坏死。 A1型骨折是肱骨结节骨折。再根据结节移位情况分为三个类型。 A1-1:结节骨折,无移位。 A1-2:结节骨折,伴有移位。 A1-3:结节骨折,伴有盂肱关节脱位。 A2型骨折是干骺端的嵌插骨折(外科颈骨折)。根据有无成角及成角方向也分为三个类型。

A2-1型:冠状面没有成角畸形。侧位前方或后方有嵌插。 A2-2型:冠状面有内翻成角畸。 A2-3型:冠状面有外翻成角畸形。 A3型是干骺端移位骨折,骨端间无嵌插。可分为三个类型。 A3-1型:简单骨折,伴有骨折块间的成角畸形。 A3-2型:简单骨折,伴有远骨折块向内或向外侧的移位,或伴有盂肱关节脱位。 A3-3型:多块骨折,可有楔形骨折块或伴有盂肱关节脱位。 B型骨折是更为严重的关节外骨折。骨折发生在两处,波及到肱骨上端的三个部分。一部分骨折线可延及到关节内。肱骨头的血循环部分受到影响,有一定的头缺血坏死发生率。 B1型骨折是干骺端有嵌插的关节外两处骨折。根据嵌插的方式和结节移位的程度可分为三个类型。 B1-1型:干骺端骨折有嵌插,伴有大结节骨折。 B1-2型:干骺端骨折有嵌插,伴有轻度的内翻畸形和肱骨头向下移位。合并有小结节骨折。

(1)医学考试整理

(1)医学考试整理 1.开放性骨折Gustilo分型 Ⅰ型:伤口﹤1cm,比较干净的穿刺伤,骨尖自皮肤内穿出,软组织损伤轻微,无碾挫伤,骨折较简单,为横断或短斜形,无粉碎。 Ⅱ型:伤口﹥1cm,软组织损伤较广泛,但无撕脱,无形成组织瓣,软组织有轻度或中度碾挫伤,伤口有中度污染,中等程度粉碎性骨折。 Ⅲ:软组织损伤广泛,包括肌肉,皮肤及血管、神经,有严重污染。 ⅢA型:尽管有广泛的撕脱伤及及组织瓣形成,或为高能量损伤,不管伤口大小,骨折处有适当的软组织覆盖。 ⅢB型: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和丢失,伴有骨膜剥脱和骨暴露,伴有严重的污染 ⅢC型:伴有需要修复的动脉损伤。 2. CT,MRI在检查脊柱骨折作用的不同点 ( 1 ) CT 检查:微小的骨折能清晰的显示,能清楚地显示椎管和椎管内的改变,椎体的骨折移位状况、特别是椎体后缘骨折块及椎管内占位的程度,关节突骨折移位、椎板骨折下陷突人椎管的情况。并可在横断位CT 片上测量椎管狭窄的程度。矢状位的CT 重建可观察椎管的形态。因此CT 用于检查脊柱损伤非常重要,能够为手术人路及内固定物选择提供重要的依据。( 2 ) MRI 检查:MRI 能够直接显示出脊髓神经的损伤,并根据其信号的改变判断其损伤的程度,能从纵及横的方向同时清楚显示脊椎及脊髓的改变,及椎间盘、韧带等一些软组织损伤的情况。如椎体、椎板骨折移位压迫脊髓J 情况,并能清晰显示脊髓损伤情况,如脊髓中心出血、受压迫情况、脊髓横断的部位、范围、长度等。并可区别脊髓慢性损伤改变的脊髓软化、创伤后囊肿、脊髓空洞形成及创伤后粘连、血管改变。所以MRI 成像不仅可显示脊椎、脊髓的损伤情况,还可早期诊断脊髓病理改变。根据脊髓损伤病灶的性质和范围,判断其预后及指导临床治疗。3.检查肌肉活力的4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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