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产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 2.1?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 巡查。 ?3.2?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成、 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 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

规章制度。 ?3.2.2?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 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 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 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 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 题简明扼要。? 3.3.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规章制度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873459498.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二、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现代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档案、文件、信息等内容的综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能为公司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3.2 综合部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综合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建立独立的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1、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教育培训记录及资料,包括送出去和企业自身进行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持证情况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3、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包括企业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4、按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资质证明、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操作使用、点检、维护、修理等资料和记录; 5、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管理档案,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分析、管理、监控的记录和资料; 6、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7、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仓储、发放、使用、管理的记录和资料;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9、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记录、笔录、处理过程、事故报告、结案批复等;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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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及《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托管企业执行本办法,参股企业按投资管理关系实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股份公司的工程档案,并对下属各单位工程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 第四条二层级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所属各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并与工程管理部门、三层级单位有关部门配合,随时对工程资料制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竣工档案预验收作为竣工备案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竣工备案前,二层级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

工档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六条股份公司各单位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工程),均由二层级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向股份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齐全、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七条各单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二层级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抽查工程资料的情况。工程竣工前,二层级单位应组织、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第九条所有工程竣工档案均应在预验收前完成分部验收与资料汇总工作,其中规程中D表5、D表6要全部完成,所有工程档案要按规定整理、组卷;在取得预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备案表六个月内,所有竣工档案要按规定完成移交工作。 第十条工程竣工档案须移交股份公司档案室一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一套。对城建档案馆要求归档的项目需加做一套,并向其移交。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竣工后的实际情况,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齐全,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文件字迹清楚。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档案要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公司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四、归档 、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安全质量部长期保存。1.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档。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部门:人力资源。 (1)入司员工的三级教育资料。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3)换岗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保存部门:质安监察管理中心。(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本公司安全责任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 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内勤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属于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制度、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

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经营管理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保存原件;属于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工程后勤部保存原件。 6、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由经营管理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经营管理部保存原件。 7、归档范围外的资料包括各部门收集的客史档案、客情通报、经营数据分析、部门下发的内部通启、工作联络单、以及经营部门的小票等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1、公司要设立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以便于查找。 3、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4、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技术文档在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管理员职责 2.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2、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三条: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范围 凡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建批文 3.2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或通知单 3.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资料 3.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涉及质量及变更的工程管理函3.5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3.6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内部联系单 3.7各专业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 3.8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政府部门验收批文 第四条: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条规定。 4.1 工程文件接收 4.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4.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员。 4.1.3档案资料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补发。 4.1.4档案资料员对接收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登记帐4.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4.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4.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4.2.1关于工程文件资料发放,由档案资料员根据上级领导审定的资料分发表进行发放,如对外单位,则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份数分发,如施工单位,不足部份由施工单位委托资料员向设计单位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2.2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内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技术材料; 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九、合格分包方台账; 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十二、安全奖罚; 十三、安全检查记录;

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 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管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一、每年一次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 理。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 况进行巡查。 3.2 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 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 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 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 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 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 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 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 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 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 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 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4.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档案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行政、人事、财务、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等一系列档案资料均须由公司统一管理,各部

门不得分散保存。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归档 第四条对在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照片、实物、光盘等均应进行收集归档,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以副本、复印件代替正本、原件归档。 第五条归档的文件资料应齐全、完整、法律手续完备且符合耐长久保管的要求,杜绝热敏纸和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兰墨水、复写纸等不耐久保管字迹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已破埙的文件应给予修整,字迹模糊和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对文件资料的形成、移交、归档有控制作用的人员担任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移交、归档和留存本部门查阅文件资料的保管。 第七条行政、人资类的综合部分的文件资料一般要形成两套,一套移交归档,一套留存形成部门备查;财务会计帐务所包含的报 表、帐册、凭证等档案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自行归 档;市场营销类的市场对外合同、技术协议、项目信息台账等部分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安徽XX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XX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部和安徽省造价协会关于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咨询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其他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比照管理。 第三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出具的报告书等业务资料。 第四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编目保管、利用、鉴定与销毁,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 业务档案由公司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则上应划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三类,并结合实际,制定分类工作底稿的具体目录和索引系

统以便于整理、利用,其他业务形成的工作底稿的分类,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在完成一项业务后的1个月内,应由主办人员(或由承办部门指定人员)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并按一个委托单位一项业务立一个案卷的要求立卷,不得将多个委托单位同一项业务合立成一个案卷;也不得将一个委托单位多项业务合立成一个案卷。 第七条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归集、整理、立卷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凡编有序号的,按序号排列,没编序号的,按形成报告的内容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为便于对业务档案调阅、鉴定和销毁,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立卷后,在业务资料每页右上角顺序编上页号,每本业务案卷还必须附上业务案卷封面。业务案卷封面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或服务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全称; 2、业务项目:按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标底编审、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案件鉴证、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分别填写。 3、报告书发文时间和编号。 4、一项业务有几本业务案卷时,在每本业务案卷封面上还必须注明此项业务共有几本业务案卷,此卷是第几本案卷。 第九条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时,对不属于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 正文 3.1 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 上级来文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规定

【目的】明确安全档案的建立内容及原则。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档案的管理,安全档案是公司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责】 1.生 【内容】 1.总则。 1.1.安全档案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集中保管”的原则。 1.2.安全档案的任务:建立真实可靠的安全档案,服务于公司统一管理,服务于安全生产管理,便于领导决策。 2.文件材料的形成、归档。 2.1.根据需要,重要文件以“红头”文件形成由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办公室签批、发放、记录,并将原件签发卡片,“红头文件”存入档案。 2.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形成有关记录,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记录表格”和“文件”规定保存归档。 2.3.各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上报材料、文件、表格,应复印保存(或形成电子版本)。 3.档案管理 3.1.对档案分类编号、管理由办公室档案员负责,档案管理应本着整齐、规范、便于查阅的方针。 3.2.存于档案的所有文件、图件应编写目录或清单,以便查阅。 3.3.安全档案主要有安全文件、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状等,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入公司总档案室。 3.4.公司重要安全档案日常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管理,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入档案室。 3.5.档案室提交安全档案时,应办理“安全档案移交手续”,编制安全档案移交清单3.6.档案保存的形式有:文字书面版本、电子版本、照片录像等。 3.7.档案室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并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潮、防有害生

物危害的安全措施。 3.8.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应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3.8.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3.8.2.对企业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 3.8.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档案销毁 4.1.档案销毁必须慎重,销毁前要填写“销毁文件清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 4.2.档案销毁至少要二人进行,必要时保卫人员应进行看护,档案销毁采用碎裂填埋或燃烧法,燃烧时应做好防火工作。 5.档案管理现代化 5.1.档案管理应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逐步实现以计算机为主,实现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办公自动化管理手段。 6.档案借阅 6.1.绝密安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机密档案、一般档案需经副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6.2.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出档案室门,供在室内阅读,必须借出时须办理借阅手续。6.3.借阅人员应保证借阅案卷完整、安全,不得转借、折叠、圈点、涂改、损坏,密件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摘抄和泄密,借还档案时,双方应当面点清,详细检查。 6.4.外单位调阅档案时,须经总经理或分管付总经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6.5.凡属外借档案,借阅人应及时交回,如未按期交回,档案员应进行索要。索要无果或档案损坏应汇报领导,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 7.档案保密 7.1.档案室必须做到人走上锁,所有的柜箱要关闭锁好。 7.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对任何人乱说乱讲。 8.职责(档案员) 8.1.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8.2.做好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回收各单位的档案,并编制清单,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 8.3.保管好档案,使档案资料无霉料、虫蛀现象。 8.4.做好档案的分类管理、借阅管理,不出差错,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无火灾发生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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