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伊旗补连塔小学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及各学科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使自己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榜样和启迪者,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和自主能力。

五、心理辅导室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辅导内容一律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知心信箱”、“知心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良性发展。

八、通过宣传版报、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九、定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伊旗补连塔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

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保密工作。

伊旗补连塔小学心理健康咨询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加强和改进心理咨询室的管理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学生的接待和登记工作,

3、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学生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4、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学生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5、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填写《学生心理健康跟踪表》,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6、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中有应急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

、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不可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咨询室,个案记录不随便让人查阅。

3、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咨询工作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开始时,应向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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