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初定)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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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初定)1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四章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

第五章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调阅

第六章信贷业务档案的销毁

第七章罚则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合法性,有效落实贷款责任,防范贷款风险,提供清收处置贷款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

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表内外信贷业务,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信贷业务品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在农村信用社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客户。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二是档案管理的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三是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四是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规定收集整理信贷业务档案。

第七条贷款本息结清之前,档案由信贷业务部门管理;贷款本息结清之后,统一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第八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信贷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信用社包括县级联社和辖区办贷网点,其中:县级联社是指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区办贷

网点是指县级联社辖区有权办理和经营信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条农村信用社应筛选熟悉信贷业务、责任心强、严守秘密的专(兼)职人员担任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负责信贷档案的立卷、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一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钻研档案管理业务,提高业务素质;

(二)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信贷业务档案资料;

(三)办理档案借阅登记手续;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按程序对超过保存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十二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大类:权证类档案、要件类档案、管理类档案、保全类资料和综合类档案。

(一)权证类档案是指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质)押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

要件。主要包括:

1、抵(质)押物评估报告和作价依据;

2、抵(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

3、已办理抵(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

4、抵(质)押物清单;

5、权利质押的各种有价单证;

6、抵(质)押物保险单;

7、抵(质)押公证书;

8、其他资料。

(二)要件类档案是指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

1、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及授信资料;

2、信贷业务申请书;

3、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报告;

4、利率测算表;

5、信贷业务审批表;

6、贷审会会议纪要;

7、上级管理机构审批(咨询)意见;

8、贷款意向书;

9、贷款承诺函;

10、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

11、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及回执;

12、贷后跟踪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

13、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14、保证金进帐证明材料;

15、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资料,包括认定表(季度)、风险分类报告等;

16、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三)管理类档案是指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表、企业资质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国(地)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以上资料的最新年检证明;

2、企业法人最近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及简历,法人授权证明书,企业章程复印件,印鉴卡,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3、企业各期财务报表,企业转制、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

资料,客户资料数据采集表,有关审计报告,需要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文件复印件等;

4、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还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初定)1第2页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建设批准文件、项目资本金及项目自筹资金落实到位的证明材料、项目融资意向书、项目竣工及决算报告、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5、借款人和担保人一方或双方为自然人的,包括借款人、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或户口本的索引卡、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财产共有人承诺函等。

(四)保全类档案是指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处置等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贷款诉讼全过程的相关资料;

2、以物抵贷资产清单、权属证明、抵贷协议、法院裁定书;

3、企业兼并、破产的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等;

4、呆坏账核销的相关资料。

(五)综合类档案是指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内部有关信贷业务的各类报表,授权及转授权文件,行业分析资料,信贷分析报告,调查检查报告,审计稽核报告等。

第四章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

第十三条信贷员是信贷档案收集的第一责任人,对信

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并负责完成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十四条信贷档案的建立实行一户一档、一笔(项)一卷,即一个客户除权证类以外的所有档案均要存放于一处,一笔业务(一个项目)的档案设为一卷(一个借款合同项下分次发放的视同一笔)。每个客户档案内再分为立卷区和归档区,在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档案,在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档案。

权证类档案存放区域为权证区,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执行中借据由会计部门保管,执行终了的借据按照要求归档,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综合类档案存放区域为综合区。

第十五条业务发生后,责任信贷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好贷款原始资料,登记信贷管理档案台账,编制信贷员档案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全部资料移交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

其中权证类资料责任信贷员应建立登记簿,在业务发生时移

交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并签收,同时填写收据,一式两份,一份给抵(质)押人,一份存档留底。贷款归还结清后,凭此收据将权证类原件退还客户。

第十六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对责任信贷员移交的信贷业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信贷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一)遵循档案资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资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保管价值,以便保管和利用;

(二)归档的档案资料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要齐全完整;

(三)在归档资料中,应将每份资料的正件与附件、复印件与原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与原件等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同时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处理性决定、判决性文件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的顺序要求进行资料归档;

(四)卷内资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码和卷号,统一在每页正面的右上角填写页码;

(五)卷内资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资料应进行托裱、修补,字迹易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使用标准的档案封皮,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不能装订的案卷,如定期统一报表等,应使用标准的报表封面、封底,用细线装订;

(六)按规定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第五章信贷档案的保管调阅

第十八条信贷业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和柜架保管,库房、柜架要坚固,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功能。库房内不能存放与信贷业务档案无关的物品,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资料安全。

第十九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将已结清的信贷档案转入该借款人的归档区保管。填写档案皮的归档号,将档案装入归档区对应年度的档案盒中,填制档案盒封面,建立已归档档案保管清册。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应建立档案调阅管理制度。调阅档案时,按照档案保密和调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调阅范围和履行调阅手续,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农村信用社保存的信贷业务档案主要供内部使用,只能现场调阅,一律不得外借。

第二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调阅信贷业务档案应填写调阅单,建立调阅登记簿,登记调阅人姓名、调阅日期、调阅内容等;非信贷专业人员需要调阅信贷业务档案的,需经信贷部门和县级联社(或办贷网点)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安、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案件,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介绍信,经县级联社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场陪同,不准将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需

索取有关证据和资料时,需经有权批准人同意后方可抄录和复制,严禁将原件抽出借走。查阅档案的介绍信要粘贴在原件后

保管,并将查阅日期和有关情况在案卷封底作详细记录,同时登记“借阅信贷业务档案登记簿”,由信贷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

第二十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信贷人员调离时,对经管的档案资料(包括年内临时保管的文件资料),要逐件填写交接清单,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确保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的完整。

第二十四条因业务需要提取出纳业务库中的权证类档案时,信贷员要填制重要抵押、质押档案出库单,经县级联社主任(行长)审批同意,由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到会计部门办理必要的出入库手续。

第二十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要对信贷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章借出信贷业务档案或透露档案内容。要定期检查各类档案的保管情况,检查间隔至少为每季一次,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应按照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未结清的信贷业务档案要永久保管;已结清的信贷业务档案,自结清后次年1月1日起,保管五年。

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及销毁清册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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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制度1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做到妥善归档、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经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念 信贷档案指本公司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范围(见附件1)。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二条管理部门 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由风险管理部指定专(兼)职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管理,并负责本公司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统一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条分类 根据信贷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

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五级分类形态。 第四条保管期限 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分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后二种。各类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 1、正在执行中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及其它信贷项目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进行管理。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年(从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二章操作程序 第五条整理立卷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信贷档案材料向风险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风险部对本公司执行中信贷业务档案集中管理,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材料,风险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移交到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材料多的可组成多个卷。卷内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内目录》(见附件2)。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XX支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一、档案移交及借阅 (一)移交档案: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须在档案发放前入档)银行承兑汇票三个工作日必须将相关信贷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行长同意延缓归档。 档案保管员必须对归档的资料负责审查、验收、编号、分类、装订、入档,并对归档后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负责。对资料不齐,要素不全和刮、挖、补的档案资料,应退回信贷营销人员补充,完善后再行验收入档。 (二)借阅登记:客户经理或外单位因业务检查需要借阅档案,必须由风险科主管行长同意,随借随还,在档案室或档案管理人员在场情况下调阅,可以复印,不得将原件拿出档案室,同时做好借阅登记,任何人员不得将所借档案的资料随意抽换;在借阅档案当日确实无法归还的,须持有行长出具签批书面证明。 档案管理员对借出信贷档案须认真查验,防止资料缺失。 二、信贷台账登记 客户经理在办完信贷业务的当日须登记相对应的信贷台账,对结清或还款情况应凭还款凭条及时登记信贷台账,凭条须及时交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三、贷后管理 (一)信贷营销人员,应按照总行贷后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及担保单位(物)进行跟踪检查,调查客户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并由科长审核签字,对需要汇报至支行的情况提交至风险科,由风险科向行长汇报。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确需办理贷款展期的,信贷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按照新增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二)贷后资料归档: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取得信贷客户的相关变更要件资料及信贷业务催收通知文本,应连同贷后检查报告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归入原信贷业务档案中保管,如有借款主体发生变更的,还须同时做好变更的登记。若借款主体的变更可能影响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及时向审贷会反映,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贷后稽查 由风险科抽调各科室稽核人员针对我行每笔业务进行每季度定期及不定期的贷后检查,对于查处不符合规定办理的相关信贷业务,由风险科提出意见并向行长汇报,同时书面通知经办部门限期整改,营销部门整改后整改报告风险科备案,归档保管。对于限期仍未整改完毕的个人及科长予以经济处罚。处罚标准由行务会商议决定。

上市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企业财务会计核算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25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定稿)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 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 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第九条 要件类档案包括:企业授信情况有关资料、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书、审贷会会议纪要、公司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审查意见、上级部门的贷款批准意见、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函、各类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保险合同、贷款法律审查意见(按相关制度规定应出具的)、准贷(签)证、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及回执、贷后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报告、保证金进账证明资料、自然人的资信评定书,法人客户的信贷登记咨询书,以及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其他业务所必须的要件等等。 第十条 管理类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表》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它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四)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它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 2020年4月19日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3 2020年4月19日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Word 文档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 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 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 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 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 要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 第四条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 (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

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 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 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 4、会议记录: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 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 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 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 (二)贷款档案资料: 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 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 二是档案管理要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 三是要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 第六条各支行、分理处应将信贷管理档案与贷款业务资料分开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做到妥善归档、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念 信贷档案指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围(见附件1)。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二条管理部门 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由信贷业务部指定专(兼)职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管理,并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10个工作日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条分类 根据信贷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五级分类形态。 第四条保管期限 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分贷款本息结清前、后两种。各类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 1、正在执行中的贷款及其它信贷项目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进行管理(按季调整)。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6年(从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二章操作程序 第五条整理立卷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将信贷档案材料整理完善归档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台账。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卷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目录》(见附件2)。 3、将案卷按照信贷业务发生时间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4、按以下要求逐卷填写卷盒脊背各项目: (1)合同编号。 (2)客户名称。企业类客户填写单位全称,个人类客户填写。 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档案管理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 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对信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负责。发现缺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补齐。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对缺件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第六条移交归档 1、信贷业务档案材料均应在放贷时由信贷业务员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每月整理一次,应于次月5日前,移交

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料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规范进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操作,主要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为公司的贷款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贷款档案是公司在办理各项贷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公司信贷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贷款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三)本文件是系统性文件,适用本公司贷款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供信贷员、风险管理专员、档案管理员、贷后管理人员、内审人员使用。 (四)公司按照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贷款档案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建立贷款档案管理网络,档案管理人员应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贷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二、贷款档案管理的原则 (一)贷款档案分为核心资料和附属资料。 1、核心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贷款业务档案和其他核心资料等; 2、权证类贷款档案是指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等方式贷款中所涉及的重要权利凭证或重要法律文件,重要凭证原件提交财务部门入库保管,贷款业务档案资料留存复印件; 3、管理类贷款档案是指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的与信贷业务相关的贸易合同、项目审批手续等文件,及信贷人员按照信贷操作流程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贷前调査和审查形成的相关资料; 4、要件类贷款档案是指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以及信贷业务操作环节的相关业务凭证。 (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实行"分级建档、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原则;贷款业务挡案资料由客户经理归集,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贷款企业

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单项资料涉及多页情况,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应由客户经理签字确认真实性。 (三)公司全部贷款业务均应建立业务档案。 (四)贷款业务档案以每笔业务合同为单位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卷内可以多册。(五)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归集建档并整理成册;基本资料档案可以在不同业务间共享,但信贷员应确认现有档案资料能够反映客户最新信息。 (六)公司贷款档案由信贷部综合员集中保管,各部门间进行档案交接应进行登记。 (七)贷款档案保管期一般为每笔贷款业务结清后次年的1月1日起5年;重要档案,如各种报表的年度汇总表、业务档案交接表和销毁清单应永久保管。(八)因工作失误致使贷款档案毁损、遗失的,应根据责任人的过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贷款档案管理流程 (一)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信贷业务部信贷员: 1、放款当日将抵押物产权证书、抵押物他项权证、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权利质押的有价单据原件移交财务部门; 2、完成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移交综合员,填写《贷款资料存档目录》; 3、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贷后检査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二)审査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合规性。 综合员: 1、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 2、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合规; 3、专人保管《贷后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按年装订,结清贷款装订成册。(三)黏贴印花税。 档案管理员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借款合同》等贷款业务要件类档案粘贴印花税发票。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

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

(完整版)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三条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条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第三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条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中心,各职能中心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为信贷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贷款通则》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银行信贷档案是各级行在管理和经办各类信贷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史料价值和查考利用价值的信贷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是xx 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第三条xx银行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分行负责建立本行所管理和经办的信贷档案,并负责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级行应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信贷档案工作的领导。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和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使信贷档案得到完整的保存、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利用。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业务审查审批部门、放款审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贷后管理部门及资产保全部门等。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四类: (一)管理类:客户(借保双方)基本资料、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信贷业务审批资料和贷后管理资料等。 (二)要件类:合同、借据、入账通知单和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催收通知和回执等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三)权证类:抵、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票据等(原件单独存放,复印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四)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业务资料按照《xx银行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信贷档案内容 第六条信贷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条章,且有经办人签字): (一)基础资料 1.公司类(借、保双方)客户需要的基础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客户公章); (1)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章程;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国企未验资的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7)开户许可证; (8)有权部门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文件(事业法人提供); (9)贷款卡(借保双方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档案管理,根据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和从事信贷管理活动的各分支机构及其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制度建设与检查落实工作。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负责做好信贷档案的收集、立卷、移交、归档、调阅、保管及销毁工作,并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各机构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或具有史料价值及调研价值的各类文件。 第五条信贷管理档案是公司各机构在实现信贷经营管理目标、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管理状况的文件、会议记录、监测台帐、报表等资料。其中,有特别管理意图和管理需要的信贷管理档案称为特别档案。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信贷档案材料原则上应为正本、原稿,不得另行编写与修改。对只能收集复印件的重要档案,收集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加盖客户公章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确认。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二)完整性原则。完整记录信贷业务流程,有利于明确信贷经营责任和信贷管理责任; (三)及时性原则。整个信贷管理流程中形成的档案须按要求及时更新,按时归档; (四)保密性原则。任何人对涉及国家机密、公司和客户商业机密的信贷档案均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负责人、信贷业务前后台负责人、部门主任应对辖内机构或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督导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分别是: (一)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牵头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价以及公司权限内的资产风险分类等信贷档案的管理。 (二)公司授信审批部,负责公司授信业务有关审查、审批资料及相关信贷档案的管理。 (三)公司资产保全部,负责公司权限内法律诉讼、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呆账核销等审查、审批资料及相关信贷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的部门(机构)及职责分别是:(一)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价,负责公司权限内的信贷管理档案的管理。 (二)公司业务部,负责本部门承担授信调查的公司类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 (三)农业及个人业务部,负责本部门承担授信调查的农业及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支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州市商业银行**支行信贷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行信贷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行信贷档案是各业务经办行(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我行与法人、自然人间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原始凭证和文件,包括客户提供和银行内部形成的信贷业务原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保函、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各类信贷档案。具体有公司、个人贷款业务档案、清收档案及信贷综合类档案。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管理机构、原则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机构为支行的客户经理部。 第六条信贷档案的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管理、专人负责、按时交接、定期检查。 一、统一领导 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对支行信贷档案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监督和检查。 二、分级管理 信贷档案根据其文件重要程度分两级机构进行管理,总行风险部负责集中管理一、二级文件资料,本支行负责管理三、四级及综合性文件资料。 三、分段管理 是指将一笔信贷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依据其执行状态,划分为执行中的信贷文件(简称“执行中档案”)和结清后的信贷档案(简称“已结清档案”)两个阶段。 “执行中档案”由本支行设专柜分别保管存放。 “已结清档案”按照五年期、永久和二十年期保管期限的划分与“执行中档案”分区保管。 四、专人负责 本支行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统称信贷档案员)负责本部门信贷档案的日常管理等工作。信贷档案员应相对稳定,且不得由直接经办信贷业务的信贷人员担任。支行要将信贷档案员名单报总行备案,并填写《信贷档案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信贷档案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 五、按时交接 业务经办人员应在单笔信贷业务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归档要求将信贷文件及时交信贷档案员整理立卷,双方履行交接手续,再由信贷档案员7个工作日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 第三章归档方法 ................................................... 第四章基本内容 ................................................... 第五章日常管理 ................................................... 第六章责任追究 ................................................... 第七章档案管理细则 ............................................... 第八章其他规定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信贷管理基本办法》、《贷后管理基本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本公司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等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主要由借款客户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银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二)保密性原则。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三)规范管理原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本公司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按照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由县(区)级银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其它信贷业务档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五、财务档案的分类 财务档案分为内部留存财务资料档案、对外报送财务资料档案与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档案。 (一)内部留存财务资料

内部留存财务资料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客户资料档案以及其它财务档案四类。 1、会计核算档案范围 会计核算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①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金盘点表等。 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③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时间能够分为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它内部报表等。 ④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底稿、审计调整数据底稿、对外开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 案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信贷综合制度和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农业银行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三是方便实用原则;四是保密性原则;五是规范管理原则。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第四条下级行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信贷业务管理行和经营行应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电子档案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的设立及管理员职责。 (一)信贷业务经营行应在信贷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具有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分理处视同经营行。 (二)信贷业务管理行应在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本级行内部运作形成的信贷资料档案(以下统称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包括本级行信贷决策所依据的有关资料、本级行信贷决策产生的有关资料、向上级行的报备报批材料及上级行批复。 承担经营职能的管理行参照经营行模式管理全部信贷业务档案。 (三)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库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管理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有权对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信贷部门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形成后、移交档案库前,信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信贷业务档案。信贷部门要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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