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要点

动物免疫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要点
动物免疫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要点

动物免疫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要点

王会杰/河北省秦皇岛市畜牧工作站

【期刊名称】兽医导刊

【年(卷),期】2018(000)005

【总页数】2

一、动物免疫的相关政策

1.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由农业部和各省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目前河北省实行强制免疫的病种共四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此外,秦皇岛市将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也列入强制性免疫病种。鸡新城疫实施计划免疫;狂犬病、炭疽病等其它动物疫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施常规免疫。

2.免疫主体: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辖区动物防疫机构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其中规模饲养场是在乡镇动物防疫监督站的监督指导下由场方专职兽医人员自行实施程序化免疫;散养户以春秋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针为辅,由动物防疫员和动物防疫协助员实施强制免疫。非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要求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本地疫情的流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动物免疫的总体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五个配套”(预防注射与免疫标识配套、与消毒灭源配套、与疫病普查配套、与防疫信息的录入和传输配套、与建立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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