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专用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专用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百色车务段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车务段对管内专用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管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车务段负责对管内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有关行车、货物装载、消防安全及其作业人员相关安全进行监管。

第三条车务段安全监管工作由技术科、安全科、客货业务科、职教科及各接轨车站负责。

第二章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须遵守铁路运输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接受车务段监管,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五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应积极配合车务段的各类安全检查,对检查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车务段反馈。

第六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两侧建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限界,根据运输安全协议的要求,配备良好的通讯、照明设备和车辆防溜、装卸防护设施。铁路专用线入口门栏上应装设防护信号:昼间为防护牌,夜间为防护灯。

第七条专用铁路技术设备状态不良或需临时施工时,

专用铁路产权企业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接轨车站。

第八条专用铁路产权企业对其所属线路及相关行车设备进行大、中修施工前,须向接轨车站抄报施工方案,明确行车条件,并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铁路专用线施工前,须按《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轨车站要做好监控工作。

第九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每年应与接轨车站签订运输协议和运输安全协议。与车站签订运输协议和运输安全协议时,必须提供线路、信号、供电等技术设备的代维修协议。企业自备机车需在接轨车站运行时,还需提供《机车技术鉴定书》、司机驾驶证、成绩合格单。

第十条新建、改扩建专用铁路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签订运输协议、运输安全协议、机车过轨协议、车辆交接协议(不具备维修资质的,还需提供代维修协议),方可开通使用。

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签订代维修协议、运输协议、运输安全协议、爱车协议,方可开通使用。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与车站签订的运输协议和运输安全协议应明确责任和义务。违约时,根据违约程度收取相应违约金,直至停止取送车作业或停止铁路专用线使用。

第十二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要加强道口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道口的监护和管理由产权企业负责。道口看守(监护)人员必须经铁路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道口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

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应每季组织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开展半年、年度铁路运输安全自评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车务段。

第十四条专用铁路产权企业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车务段报送专用铁路技术资料(主要包括线路纵断面图、作业站或装卸区平面图、信号布置图及自备机车、装卸机械情况)。

第三章车务段相关科室及车站职责

第十五条车务段相关科室及车站负责监督检查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货物运输安全、路外安全、道口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管理等工作。

1.技术科负责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签订运输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在运输生产、行车安全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向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公布事故报告电话;客货业务科负责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签订运输有关协议,明确各自在货物运输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遇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设备及作业方式变更时要及时修订运输协议、运输安全协议。

2.技术科、安全科、客货业务科及车站负责对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实施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指导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落实有关协议情况,纠正其违反有关安全协议的行为。参与铁路局安全监管办组织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工作。

3.职教科负责段对管内范围内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企业运输员进行铁路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等适应性培训。

第四章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检查制度第十六条车务段相关科室每季度检查一次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协议的执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追究违约责任,限时整改。并在《专用线(专用铁路)检查记录簿》作好记录。

第十七条各接轨站严格按《百色车务段安全检查监督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对铁路专用线停留车辆防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兴义、郑屯、百色站在《岗位检查(指导)记录簿》上记录、其它车站在《站长日志》记录。

第十八条有关科室、车站检查发现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违反有关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通报;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抄送铁路局相关处室,并明确整改期限,追踪落实到位。需扣款时,下发《违约责任通知书》通知产权企业,并按规定扣款。

第五章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检查标准第十九条车务段相关科室、各相关车站按以下标准检查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

1.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台帐。

2.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建立设备管理制度、作业办法、作业标准、应急预案。

3.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两侧建筑物、设备是否侵限。

4.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严格落实各种协议。

5.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6.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与相关单位签订代维协议。

7.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否有迟报、瞒报铁路交通事故现象。

8.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安全隐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运输专用线管理通知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规范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 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

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 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应立即编制月、季、年度维修计划,并下达个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做好了日、月、季、年度维修记录,维修点人员曲线要求一月检查一次,在线路一月检查一次每月20号至28号检查完毕,道岔一月检查一次,检查时间每月中旬检查。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养护和维修内容 1、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拨道、改道、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2、清筛不洁道床,清楚线路、路肩、水沟杂草,补充道砟; 3、整修路肩,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1 前言 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 评价依据 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

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铁道部 中国地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19日铁运〔1988〕776号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一节经营式和管理原则 第二节管理的目的和主要制度 第三节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四节运价及专项建设基金的管理 第五节经济效益的考核 第四章联合经营 第一节联营原则及审批 第二节联营组织性质与领导 第三节运价、纳税和资产 第四节盈亏及停止联营 第五章附则

中国地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地铁路系指以地为主筹资建设,由地独自或联合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运输的铁路。 第二条地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网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是铁路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提高地铁路的运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运输效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缓和交通运输紧,特别对开放搞活地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为加强地铁路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其运输能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地铁路的运营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为加强对地铁路事业的领导和行业管理,国铁主管部门委托地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地铁路管理机构,其职责围是: 1.研究和提出地铁路管理与发展的针、政策的建议。 2.组织编制和审定地铁路的管理规程和技术规。 3.协调铁路局与地铁路部门的关系,解决地铁路与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有关问题。

4.汇编地铁路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建议计划。 5.审批铁路局与地铁路部门联营的协议或办法。 6.掌管国铁对地铁路基本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 7.汇总掌握地铁路的计划与统计。 8.审查、安排和协助解决地铁路所需的铁路专用器材。 9.对地铁路的建设与经营实行行业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10.协助地铁路培训主要技术业务干部。 11.协助地铁路开展利用外资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建有地铁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应设置地铁路局(或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路局),领导管理省各地铁路企业。 如只有少量地铁路,且运量不大时,可商请铁路局(或分局)代管。 第六条省地铁路局系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对省地铁路企业行使政府职能。 省地铁路局在技术、业务、行业规划、计划统计归口诸面,受国铁主管部门指导。 第七条地铁路按管理围或运量大小,分别设置的局、处、公司、段或分公司等经营管理基层单位,是独立核算自

铁路专用线申请报告

某化工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57页(收费,还未下载) 资料简介 目录 一、总论1 1.1项目背景1 1.1.1项目名称1 1.1.2项目地点1 1.1.3承办单位概况1 1.1.4报告编制依据1 1.1.5项目提出的过程,理由及意义2 1.2项目概况4 1.2.1线路起止点、经由4 1.2.2货物线的方位、长度及线间距设计4 1.2.3建设规模与目标4 1.2.4主要建设条件5 1.2.5项目建设投资及效益6 1.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 1.3问题与建议6 二、运量预测8 2.1预测依据与范围8 2.1.1预测依据8 2.1.2预测范围8 2.2预测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状况8 2.3货运量预测8 三、线路方案设计10 3.1线路起止点、经由及长度10 3.1.1线路起点10 3.1.2线路终点10 3.1.3线路长度10 3.2有关设计方案与比选10 3.2.1接轨点10 3.2.2预留接轨点11 3.2.3货物线的方位、长度及线间距设计11 3.2.4涵洞12 3.3线路建设区自然条件12

3.3.1地形、地貌及地理位置12 3.3.2地层岩性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13 3.3.3气象及地震资料14 3.4拟建项目与邻线的关系15 3.5拟建项目与公路、铁路等运输的关系16 3.6沿线的社会条件16 3.7行政支持条件16 四、建设规模与标准17 4.1建设规模17 4.1.1设计线路长度17 4.1.2设计线间距17 4.1.3货运输送能力17 4.2技术标准18 4.2.1铁路等级18 4.2.2正线数目18 4.2.3限制坡度18 4.2.4最小曲线半径18 4.2.5牵引种类、机车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18 4.2.6道岔控制19 五、工程和设备方案20 5.1工程方案20 5.1.1线路工程方案20 5.1.2路基及排水20 5.1.3轨道21 5.1.4道床23 5.1.5道岔23 5.1.6通信23 5.1.7信号23 5.1.8桥涵设计24 六、辅助工程设计方案25 6.1辅助工程工艺25 6.1.1工艺流程25 6.1.2自动控制水平25 6.2设备方案26 6.3站场公用工程27 6.3.1给水、排水27 6.3.2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27 6.4消防工程28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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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 广师发〔2009〕129号 关于公布《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了加强集团管内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根据铁道部《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第21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有关工作的意见》(铁运函〔2007〕714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一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

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第21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有关工作的意见》(铁运函〔2007〕714号)和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用线工程建设是指广铁集团公司管内(含合资铁路)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工程的接轨申请、工程设计、项目审批、建设管理、验收交接等。 军事专用线的新建、改扩建接轨及建设工作按《铁路军事专用线修建和维修管理办法》(〔1980〕后联字9号)等规定执行。

铁路运营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营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铁道部、铁路局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网络是实现生产管理、安全质量分析、数据统计分析、办公自动化及成本控制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负责集团公司网络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对涉及网络安全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决定。 3.设备技术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集团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负责集团公司局域网的组建,定期进行网络巡检,监督、检查所有微机及网络使用情况,为安全部和保卫部 — 1 —

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综合管理部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5.安全部具体负责所有与行车安全有关微机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一机双网,是否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确保专机专用和地面分析软件运行可靠。 6.保卫部具体负责所有联入互联网微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微机上网记录和硬盘所保存的内容,确保联入互联网微机的数据安全。 第三章计算机日常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执行实名制,设备技术部负责建立、维护计算机实名台账,员工本人负责计算机的日常操作使用,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负有监管责任。各部门不得擅自对微机及附属设备进行调配,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设备技术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硬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计算机的原始资料(说明书、保修卡、随机自带光盘、软件等)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保管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合理正确使用,各部门人员均不得擅自拆装电脑、外设和更换部件,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损失。 第九条计算机使用者必须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卫生清洁,计算机使用完毕,关闭主机和显示器,切断电源。使用无线路由 — 2 —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运[1995]1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5万t的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制(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384-57 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及铁道部《技术管理规程》和各种《维护规则》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铁路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安全运输畅通无阻。 2、负责集团公司塔山铁路专用线19.29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及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管理工作,监督和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安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及对应的部门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 1、投资方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2、管委会办公室转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办理意见,批转项目科; 3、项目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环保情况、产出效益以及安排社会就业、项目建设计划进度等内容,按照分管领导办理意见,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填写《项目审核意见单》报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 4、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督促投资方与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未通过的项目及时通知投资方。 5、办公室填写《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转投资方、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土管分局和物业科。 6、投资方持入园协议和相关资料分别到发改、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7、规划建设分局根据《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和投资方有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出具用地红线图,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

8、投资方持“一书两证”与土管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管理分局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合同签订与相关的上报手续。 9、投资方持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收费票据办理正式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物业科配套用地红线外的水、电、路等事宜。 11、投资商委托建筑工程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手续齐全,规划建设分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2、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相关科室在工程建设期间继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3、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投资方及时申请规划、消防、环保、安全、建设等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项目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 项目前期需要批准的支持性文件清单 1.环评 (1)项目环评大纲咨询意见; (2)项目环评报告;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件; (4)环评报告书批复。 2.厂址 (1)关于项目的初选地址意见; (2)建设项目选址报告; (3)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doc-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铁运[1995]107号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5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四章作业管理 第五章作业管理 第六章专用线共用(不含专用铁路) 第七章安全管理 附则 附件:一、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二、专用线运用情况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局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吨。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吨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吨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企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5万吨的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的运输、货运部门参与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运(1995)107号 发布日期:1995年09月01日 生效日期:1995年10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做好xxxx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x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缩短非正常行车时间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组织领导 第5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保证营业线改造期间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位副总经理 成员:xxxxx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第6条涉及到xxx、xxxx、xxxx、xxxx管理的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按(2009)138号文委托铁路局代建的,由铁路局自行管理与负责安全。 (二)公司组织建设涉及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按所在铁路局的管理办法,公司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报批与实施。 (三)xxx公司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改造,xx公司履行铁路局行车管理与设备管理的职责。 第7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工程部 1、会同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划分委托代建工程的范围,分劈费用,确定甲供材料种类,并签订合同。

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铁路合资公司、建设指挥部,中央驻滇及省属相关企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加快推进我省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铁路进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降低物流成本,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指导意见》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意见》宣传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认真梳理专用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凡是与《指导意见》有冲突的,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要求不折不扣地终端落实。要充分宣传《指导意见》对加快专用线建设的重大利好政策,积极引导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潜在的社会投资人投资专用线建设项目,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实现各方合作共赢。 二、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参加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对接协调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涉及铁路专用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共性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跟踪指导,并按《指导意见》要求,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国家相关部委、单位。各州(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主动对接辖区内重点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需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每半年报送落实情况,形成上下合力、部门联动、共同推进专用线加快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支持力度 按照《指导意见》深入对接需求的相关要求,特制定了《云南省铁路专用线近期拟规划建设项目清单表》(详见附件2)。对纳入清单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积极帮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在报送铁路专用线核准申请报告后,在前置要件齐备的情况下,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依法依规保障项目新增建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符合国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可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受理范围。项目选址应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2019年项目选址应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项目业主要积极主动与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统筹考虑2020年、2021年的铁路专用线项目规划选址,确保与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管内专用线接轨管理的责任主体,将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的专用线接轨管理流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地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地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地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地畅通; .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地收费项目和费率; .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地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地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地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地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地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地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地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地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地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地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地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地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地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地需要.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万t地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地运输、货运部门要参与方案地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即企业办理运输地人员),均应经过铁路地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专用线办理地货物运输品类,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地规定.需要

浅议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

浅议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 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运输业,是我国交通运输业的支柱产业,在我国交通运输业中起着骨干作用。努 力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每一位铁路职工的神圣职责。因此。就应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作为铁路运输的永恒主题。 安全生产是铁路运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根本属性,也是企业占有市场,取得效益的基本条件。确立“安全第一”在铁路发展中的地位,确保运输生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车站专用线安全管理与生产的关系 具体到基层车站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作为车站主要经济收入的专用线,对其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基础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要抓得紧,而且要管理得好,对车站自身的安全运输生产有很大好处。同时也对车站运输任务的及时完成,高质量,高标准的组织接发列车,铁路运输工作带来极大的效益。而放松车站运输生产工作造成极大的事故隐患,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给铁路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2我站事故案例分析 近几年来,车站改进了不少科学管理的方法和管理经验。由过去的6502 电气集中操纵系统被计算机联锁系统所代替,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安全生产,也提高了运输生产效率。然而确忽略了站外存在的专用线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在安全管理方面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案例1:比如,2002 年5 月5 日就发生过专用线调车脱轨一般事故。2002 年5 月5 日,调车组计划作业由3 道向煤专线顶送25辆(注:煤运公司专用线最大坡度17.7 %。,有效长为636米,为尽头式线路),经过无人看 守的道口时,无人检查线路状态是否良好,至使车辆脱轨,构成调车脱轨一般事故,导致轨枕损坏155 根,防爬撑,防爬器损坏15对,线路设备影响范围达100余米,直接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中断了车站安全生产天数。给站、段造成极坏的影响。该事故的直接责任归煤专线承担负责。这起事故的发生造成原因其一:当班专用线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盲目互控,严重违反专用线安全协议的条例,未执行专用线道口和看守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做好道口的防护和接车准备工作,随口答知车站送车,责任心不强;其二,由于线路走行距离长,坡度大, 曲线半径小,道口的人员,车辆通过繁多,给调车作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加之作业人员了望不及时,不准确,为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其三,经过调查现场认证,安置与通过钢轨混凝土石板不符合规定尺寸,对轮缘又颠覆的危险。 案例2: 2003年4月5日,T47936次,13 : 25发车,列检发现C1410777镇城底发梅桂营混煤,运行右侧大门 涨195mm 且门销下部插入不到位,严重危机行车安全。侯马站扣整并及时拍发电报,反馈回车站后,站领导在段进行交班,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

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专业资料word .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综合监督制度,具体工作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铁路主管部门共同建立。 《办法》还对铁路残设使用餐料、配送食品安全、食品运输车辆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综合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铁路主管部门共同建立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承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营中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铁路运营食品经营指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运输等活动。 铁路运营中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经铁路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许可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标准、要求、规范对铁路运营中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进行许可和监管,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对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第一章概述 一、研究依据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与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登记编号:2009-10013。 二、研究范围及研究年度 (一)研究范围 新建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研究范围自菏兖铁路嘉祥站(含)起至电厂卸车站。本次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由于专用线接轨引起的嘉祥接轨站改建、接轨点至电厂卸车站及电厂卸车站站场布置。卸车及输煤系统另行研究设计,本次仅预留位置条件。 (二)研究年度 近期2012年,远期2017年。 三、研究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径路 嘉祥县位于鲁西南地区的济宁市。境内交通发达,新(乡)菏(泽)兖(州)日(照)铁路横贯东西,国家级、省级干线公路纵横交错,连接乡县的县级公路密布成网、四通八达。华能嘉祥发电厂座落于嘉祥县城以东约9km,新菏兖日铁路以及老G327公路以北,嘉祥县与济宁市任城区的交界处,属于济宁市嘉祥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拟建专用线通过菏兖日铁路向西接京九铁路,向东衔接京沪铁路。 四、研究工作概述 2005年12月,我院收到原山东里能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总包委托书。随即提出了嘉祥站接轨,铁路专用线线路向东并行菏兖铁

路,于电厂以南的老G327公路和菏兖铁路之间布置电厂卸车站,然后通过输煤栈桥系统跨G327公路后至电厂的方案。并经过征询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承诺意向之后,协助上报济南铁路局审办与嘉祥站接轨事宜。但由于某种原因,本项目没有如期进展。 2009年9月,我院又重新收到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关于铁路专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书。根据电厂当前汽车运力紧张、运输可靠性差、煤质得不到保证,以及电厂二期项目建设迫切等需要,铁路方案研究设计工期要求时间紧、任务重。我院立即安排项目组,在业主积级配合下收集了相关资料;利用1:10000地形图展开了方案研究,并于2009年10月初完成了方案研究文件编制工作。 五、研究的主要内容提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华能嘉祥发电厂目前运转2×330MW机组,年耗煤160万t,依靠汽车运力十分紧张。电厂二期新增2×660MW机组,预计年耗煤需要320万t,累计耗煤总量480万t,煤源主要来自山西、陕西等省。因此,建设铁路专用线工程是该电厂二期必须的配套项目之一,也是解决电厂燃煤运输安全可靠的主要运输方式。 同时,项目地处济宁市嘉祥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为开发区增辟新的物流途径。因此,本项目建设也得到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二)近、远期年运量要求 根据电厂建设规划,二期新增2×660MW机组,预计年耗煤总量480万t,需要通过铁路运进。暂不考虑运出量要求。 (三)建设方案和线路走向方案的推荐意见 本次研究结合当地路网现状及开发区发展规划、电厂周边的地下煤矿开采影响等条件,研究了线路跨G327公路后进厂设卸车站和线路不跨G327公路于既有铁路和公路之间设电厂卸车站方案。 从节省铁路工程占地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等方面,推荐线路走向方案沿既有铁路并行,于电厂厂区南侧的乔营村附近既有铁路和公路之间设电厂卸车站方案。

铁路运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021版)

铁路运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3

铁路运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021版)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运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铁路运营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力落实,本着“加强内控,加大奖惩力度、操作简单易行”的原则,根据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及《违章违纪及红线管理处罚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坚持以人为本、奖罚并举的原则; (三)按照分级管理,层次明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为加强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雷登峰 常务副组长:李首君 副组长:张维、刘全锦、白九库、冯斌、宋宏运 成员:孙林峰冯娜陈伟屈晋宇王博王新文王志坤赵小雷折震宇谢迎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任主任。 三、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管理与使用 (一)奖励基金来源: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帐户,由财务资产部统一管理。 (二)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由财务资产部具体负责奖金的拨付与罚款的收缴管理工作。 2、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安全奖励及安全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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