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新旧比较

1、下列关于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时所指的边际,包括风险调整和剩余边际,在财务报表中需要分别列示)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界定的企业合并的是(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

3、下列关于建造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房地产购买方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4、下列关于非可行权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不应将其作为授予权益)

5、下列各项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企业持有拟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6、下列哪种情形企业应当将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企业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债务同时进行)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管理层或董事会的决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以一种相当具体的方式传达给受影响的各方,使各方形成了企业将履行其责任的合理预期,该决定构成推定义务)

8、下列固定资产中不应计提折旧的是(改建、扩建中的固定资产)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根据现行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该差异的纳税影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下列关于企业集团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11、下列关于企业收到的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的处理,错误的是(企业因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时,所有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均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12、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流动资产的是(自报告期日起超过12个月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13、下列选项中,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确认和计量的说法错误的是(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按照有关规定,应终止确认该证券,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14、关于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对包含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如果该特征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应参照其他信息进行披露)15、关于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关于政府补助的计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政府补助是非货币资产,而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原账面价值计量)17、关于处置经营相关的商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在处置资产组时,分摊的与处置经营相关的商誉不应包括在该资

产组的账面价值中)18、关于合并财务报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合并抵销时,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长期投资通常应采用交互分配法进行抵销处理)19、关于经营租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免租期内出租人不应当确认租金收入)20、关于交易日会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此类交易所形成资产和负债相关的利息,通常应于所有权转移前开始计提并确认)21、关于金融负债的流动性风险披露,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对于衍生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应包括剩余合同到期期限)22、关于关联方关系的界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仅拥有同一位关键管理人员的两家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23、根据资产减值准则,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除了要考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之外,还应考虑(资产的使用寿命)24、根据准则规定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应收的合同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25、根据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首份中期财务报告期间是(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2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列经济业务应当确认为收入的有(出租包装物收到的租金)27、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在以前期间发生的未弥补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对其处理正确的是(企业不应予以确认)28、在企业合并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但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果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相关情况在购买日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下列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购买方仍不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9、在购买日如果涉及被购买方的保险合同的,如果保险合同相关的业务在购买日尚未开始,购买方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其他因素,根据相关规定,将该保险合同分类为保险合同的时间是(保险合同开始时)30、在企业合并当期,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对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用a表示,与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在购买日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用b表示,应当相互抵销,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a小于b时,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项目,贷记“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31、在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该类合并叫做(反向购买)32、在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方式收到的现金应作为(借款收到的现金)入账。33、税法规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34、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

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35、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不需在购买日重新计量调整)36、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气球、彩喷等特定商品,取得相关商品时应计入(销售费用)37、企业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38、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属于费用性支出的,使用时的会计处理为(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39、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授予客户的奖励积分,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40、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支出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是(发生的日常修理费)4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关注不公允关联交易。4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43、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得的非货币资产,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其入账价值为(名义金额)44、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授予客户的奖励积分,确认为收入的时点是(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45、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其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应披露的信息不包括(该金融资产重分类时,该金融资产的名义利率和企业预期能够收回的现金流量金额)46、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4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48、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会导致投资企业确认资本公积的情形是(被投资企业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9、权益法下,在新增投资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新增投资时的原账面价值与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扣除新增持股比例后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50、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确认收入的时点是(发出商品办妥托收手续时)51、因追加投资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作的会计处理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2、所合并企业构成业务是构成企业合并的(必要非充分条件)53、未提供有关未来现金流量的有用信息,风险调整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不包括(有关现金流量当前估计数和趋势的不确定性越小,风险调整金额越小)

54、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才支付时,对于补偿款项反映时需要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下列关于“恰当的折现率”的说法错误的是(不存在与辞退福利支付期限相匹配国债利率的,应当以长于辞退福利支付期限的国债利率为基础进行调整)55、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的是(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时实际支付的价款)56、某项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对其计量正确的是(A、B两者孰低原则)57、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下列相关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暂不扣除商誉)58、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反映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做的会计处理是(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即少数股东权益可以出现负数)59、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油气资产应按照(产量法)计提折耗。

60、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下列文件属于部门规章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61、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主要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62、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重大风险的协议)63、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建造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如董事会已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该建筑物用于经营租出、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应视为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则其转换日为(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64、制造企业在进行成本计算时常用的成本核算方法不包括(定额比例法)65、甲公司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劳务,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商品和劳务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收入核算方法由企业自主选择)66、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下列各项中,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是(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67、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损益的确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准则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予以确认)。

1、首次执行日,企业原账面核算的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余额,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2、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符合准则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3、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准则规定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予以

抵消,在此基础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按照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投资企业应当分享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5、《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余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或者采用五五摊销法对周转材料的成本进行摊销(×)6、企业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确认为其它业务收入(×)7、企业向其顾客提供广告服务以换取该顾客向其提供广告服务的,只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就能确认收入(×)8、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9、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不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10、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继后期间取得的某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也不得对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11、企业在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时,应当披露相关比较数据而非只披露两年期的比较数据(√)12、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如果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购买日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13、企业如有终止经营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分别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14、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15、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确定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16、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17、收到除由于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沉陷区治理等原因而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外,到的其他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18、行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时,不必依据房地产建造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确认收入应适用的会计准则(×)19、企业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不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20、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可以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

在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过程中,合营方除了取得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外还取得了其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当确认该项交易中与所取得其他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相关的损益(√)22、在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变更,企业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服务(√)23、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4、在2010年的新准则中,股份支付不仅强调了可行权条件,也强调了非可行权条件(√)25、在2010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在分部报告的确定中引入大量的地区分部概念,并作较大调整(×)26、对于一项非流动资产,若企业已经与受让方就该项资产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但该项转让要耗时两年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27、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方在编制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28、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应当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计量(×)29、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30、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3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32、若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那么资产很有可能发生减值(√)33、如果企业某一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当采用直线法确认(√)34、如果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那么该交易或交易的组成部分就一定不属于租赁业务(×)35、如果土地和建筑物无法分离和不能可靠计量且有明显证据表明两部分都为经营租赁,那么整个租赁都应归为经营租赁(√)36、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37、如果根据有关公司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38、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39、外币借款中的借款费用包括相关汇率变化所导致的汇兑损益(√)40、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建设期投资方应根据建造合同相关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 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xx)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目录 第一章长期股权投资1 案例1-01复杂交易中处置日的判断1 案例1-02股权转让时点的判断: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时是否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5 案例1-0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时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9 案例1-04重大影响的判断11 案例1-05以取得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9 案例1-06拆除VIE架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22 案例1-07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25 案例1-08参与影视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28 案例1-09股权交易中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会计处理31 案例1-10无偿占有上市公司出资份额的会计处理33 案例1-11房产土地未过户是否影响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35 案例1-12上市公司自联营企业(并购基金)购买资产的会计处理37 案例1-13合营企业的投资,未实缴出资时对已发生亏损的核算40 案例1-14股权转让中购买方承担的各项税费是否计入投资成本41第二章金融工具43 案例2-01负债与权益的区分43 案例2-02大宗商品远期买卖合同的会计处理48 案例2-03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值问题50 案例2-04以外币标

价的可转换优先股的会计处理53 案例2-05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57 案例2-06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59 案例2-07与发行股份相关的交易费用61 案例2-08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3 案例2-09以融资为目的的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5 案例2-10现金流量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测试68 案例2-1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72 案例2-12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份额并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的会计处理74 案例2-13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收益权转让的终止确认77 案例2-14公允价值计量83第三章企业合并85 案例3-01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85 案例3-02购买日/合并日的判断93 案例3-0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的后续计量98 案例3-04企业合并中交易费用的处理101 案例3-05业务的判断102 案例3-06或有对价的确认与计量107 案例3-07如何判断或有支付是否属于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120 案例3-08区分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与职工薪酬125 案例3-0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否考虑评估增值部分的递延所得税129 案例3-10同时向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购买股权交易的会计处理131 案例3-1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步购买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判断134 案例3-12同一控制下不同交易对手之间的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136 案例3-13同一控制下股权置换中的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问题140 案例3-14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高溢价收购WFOE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43第四章反向购买146 案例4-01被 购买方不构成业务的权益性交易146 案例4-02购买方为多个主体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重大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重大变化(转自中国会计视野)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技术提示 重要提示:本技术提示旨在向各位在第一时间传递相关信息。虽然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来源于较为可靠的信息渠道,但由于受时间所限以及尚未取得纸质书籍,因此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仍可能不准确及不完整,并且也没有全面列举2010版《讲解》与2008版相比的所有重大变化及其影响。故本技术提示仅可作为目前阶段的初步参考材料使用,请以最终的纸质原书以及技术部根据纸质原书发布的更详细的后续技术提示为准。 据可靠消息,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目前正在印制中,预计纸质的书籍将在不久后面世。考虑到该内容对我们今年年审的关系重大,故我们在本期技术提示中,先就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该版本讲解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等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相比的部分重大变化作一概要性的提示。待取得纸质书籍后,我们将尽快组织力量进行详细的新旧比较,并发布更详细的技术提示,必要时还将对本所的新准则下报告模板中的会计政策表述进行调整。请各位留意技术部将于今后发布的后续通知和技术提示。 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相比,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方面的部分重大变化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前实务上一般也是照此办法操作的,新版只是对此正式予以明确,所以预计该条对实务操作的影响不大。) 2、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此条明确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关直接交易费用的处理,即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也采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所列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同的处理原则,即予以费用化。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以来,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有过多次反复,现在的最终意见与我们在本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培训班”上介绍的观点不一致。待取得纸质原书后,我们将对照原书中的表述修改本所报告模板中的相关会计政策表述。) 3、 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单位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的处理: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前言 2 0 1 7 年 3 月3 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 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全球财经教育领导者,高顿预计,财政部将相继对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进行重大修订。结合目前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 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 6 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出台多时,鉴于收入准则也将对绝大多数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顿研究院基于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权威发布《 2 0 1 7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报告汇总解读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修订意见稿,结合案例研究分析四大类准则变化点及在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注意: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内容,具体应以最终文件为准。 )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读 .............................................................................................. 1 .1 修订背景 (4) 1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4) 1 .3 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6) 1 .3 .1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 1 .3 . 2 金融资产的“三分类” ........................................................................................... 1 .3 .3 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1 .4 金融负债的最新变化...................................................................................................................... 1 1 1 .5 嵌入衍生工具的简化处理............................................................................................................. 1 1 1 .6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 1 2 1 .7 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1 8 1 .8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联系更紧密 ........................................................................ 1 9 1 .9 新准则执行时间............................................................................................................................... 2 1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2 .1 修订背景.............................................................................................................................................. 2 2 2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 2 3 2 . 3 适用范围.............................................................................................................................................. 2 3 2 .4 收入确认“新模型” ....................................................................................................................... 2 4 2 .4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 .4 . 3 确定交易价格....................................................................................................... 2 .4 .4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 2 9 2 .4 .5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 0 2 .5 细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3 1 2 .6 预计实施时间 ................................................................................................................................. 3 1 2 .7 预计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 3 1 第三部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 3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2 3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2 第四部分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3 4 4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4 4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乔元芳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另外,2008年1月,IASB就行权条件及取消等问题修改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笔者认为,这些就是出台本解释上述规定的主要背景。本解释的发布加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的关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考虑的诸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不断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1. 本解释首次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改了“可行权条件”(Vesting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编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案例解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组织编写

目录 第一章特殊关联交易涉及的“资本性投入” (1) 第一节背景情况 (1) 第二节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2)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 三、相关监管规定 (2) 第三节问题分析与讨论 (3) 第四节典型案例 (4) 一、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以显失公允的价格向上市公司购买资产 (4) 二、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或代上市公司对外清偿债务 (5) 三、在控股股东的安排下,上市公司与第三方进行的非公允交易 (6) 第二章长期股权投资 (8)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的分类 (8) 一、背景情况 (8)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9) 四、典型案例 (10) 第二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稀释但仍有重大影晌 (10) 一、背景情况 (10)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11) 四、典型案例 (11) 第三节复杂交易中处置日的判断 (12) 一、背景情况 (12)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12) 四、典型案例 (13) 第三章股份支付 (14)

第一节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计划 (15) 一、背景情况 (15) 二、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15)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16) 四、典型案例 (16) 第二节涉及集团内公司的股份支付计划 (17) 一、背景情况 (17)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7)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18) 四、典型案例 (19) 第三节股份支付计划的取消与作废 (20) 一、背景情况 (20)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20) 四、典型案例 (21) 第四章债务重组 (23) 第一节破产重整的收益确认时点 (23) 一、背景情况 (23) 二、相关规定 (23)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24) 四、典型案例 (24)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债务重组 (25) 一、背景情况 (25)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5)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26) 四、典型案例 (26) 第五章收入与建造合同 (28) 第一节收入应该按照总额还是净额确认 (28) 一、背景情况 (28)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8)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王世定赵治纲编著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有关内容的理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释】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难点精讲及案例解析j

企业会计准则难点精讲及 案例解析j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第五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难点精讲及案例解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衍生工具。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如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通常,企业购买商品形成的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商业银行吸收的客户存款等,应划分为此类。 【案例】 甲银行和乙银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银行。2009年11月,甲银行采用控股合并方式合并了乙银行,甲银行的管理层也因此作了调整。甲银行的新管理层认为,乙银行的某些持有至到期债券时间趋 长,合并完成后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合理。为此,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内,甲银行决定将这部分持有至到期债券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要求:判断甲银行该作法是否合理。 【解析】 第一步:根据准则规定,甲银行在合并日资产负债表内进行这种重分类没有违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 投资所要求的“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第二步:如果甲银行因为要合并乙银行而将其自身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较大部分予以出售,则违背 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所要求的“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时间:2012-10-01 第一节负债与权益的区分 一、背景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不一致。例如:有时投资方投入的资金,法律形式上是一项权益资本,但会计上可能被认定为一项负债。企业接受的资金投入应该作为权益还是作为负债,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通常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负债作出了如下定义,“第五十七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 (一)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对权益工具的定义则是:“第五十八条: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对于负债和权益的区分,规定:“第五条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通常情况下,企业比较容易分辨所发行金融工具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但也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或者 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 义务,该金融工具为负债。例如,企业发行的优先股,虽然形式上是股权投资,但是由于该优先股合同规定无论当年是否盈利,企业要每年向出资方支付固定股利,且企业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以优先拿回所投资的资本。该项优先股实质上是企业发行的一项负债。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 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通常会确认为权益工具。但是,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如发行的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且该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资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新会计准则解读

新会计准则解读(常见问题)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但在日常操作中有许多问题在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就与合并报表相关的一些常见问题做出具体解读。 一、资本公积能否全部转增资本?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股东投资溢价和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股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二、为什么新准则对控制的子公司用成本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的有关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之所以将原准则(制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局限性有关,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结果。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提示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技术提示 重要提示:本技术提示旨在向各位在第一时间传递相关信息。虽然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来源于较为可靠的信息渠道,但由于受时间所限以及尚未取得纸质书籍,因此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仍可能不准确及不完整,并且也没有全面列举2010版《讲解》与2008版相比的所有重大变化及其影响。故本技术提示仅可作为目前阶段的初步参考材料使用,请以最终的纸质原书以及技术部根据纸质原书发布的更详细的后续技术提示为准。 据可靠消息,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目前正在印制中,预计纸质的书籍将在不久后面世。考虑到该内容对我们今年年审的关系重大,故我们在本期技术提示中,先就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该版本讲解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等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相比的部分重大变化作一概要性的提示。待取得纸质书籍后,我们将尽快组织力量进行详细的新旧比较,并发布更详细的技术提示,必要时还将对本所的新准则下报告模板中的会计政策表述进行调整。请各位留意技术部将于今后发布的后续通知和技术提示。 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相比,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方面的部分重大变化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 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前实务上一般也是照此办法操作的,新版只是对此正式予以明确,所以预计该条对实务操作的影响不大。) 2、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此条明确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关直接交易费用的处理,即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也采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所列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同的处理原则,即予以费用化。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以来,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有过多次反复,现在的最终意见与我们在本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培训班”上介绍的观点不一致。待取得纸质原书后,我们将对照原书中的表述修改本所报告模板中的相关会计政策表述。) 3、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单位的联营企业 或合营企业时的处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十一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十一:合并财务报表(一) (2013-12-31 13:16:17) 合并财务报表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时间:2012-10-01 第一节合并范围的确定 一、背景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 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一般情况下,当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享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时,通常表明该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然而,实务中往往也存在控制权不太明确而需要综合考虑的情况。因此,在具体应用控制标准确定合并范围时,应当着重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例如被投资单位的各个投资者的相对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各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利及承担的风险和收益的大小、日常经营管理特点等因素,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对“控制” 的定义是: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与第八条进一步对表决权比例超过半数和未超过半数的情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第七条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在上述准则正文的原则规定基础之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四章第一节则给予了更多的指引: “1.控制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及案例分析4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当将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即相当于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因此,应当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 ●【案例9】2×12年5月,乙公司购买了100套全新的公寓拟以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管理人员。乙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0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8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8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15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12年度中陆续购买了公司出售的住房,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5年。不考虑相关税费。 ●公司出售住房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9400 ●长期待摊费用2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1600 ●公司应当按照直线法在15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生产成本107 ●管理费用40 ●贷:应付职工薪酬?a?a非货币性福利147 ●借:应付职工薪酬?a非货币性福利l47 ●贷:长期待摊费用l47 ● ●【注】非货币性福利一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在附注中应将其归入职工薪酬总额内披露。 ●《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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