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根据《关于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公司在安全生产风险可控,杜绝公司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充分落实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同时,更好的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检维修及特种作业

三、术语定义

N/A

四、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安全承诺公告的批准发布。

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公告相关的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设备科科长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相应管理责任。

4.各生产车间主任、装置负责人对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五、内容

1.公告内容

公布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特殊作业数量及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2. 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早上10时更新,至次日10时。

(2)公告地点:公司大门处显著位置设置的LED显示屏。

(3)公告安排:安全部负责省安监局网站平台信息上报及每日进行LED信息更新,并对公司网站公告信息更新负责。

3.公告要求

(1)各职能部门、岗位应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等方面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按照危险程度分级,落实管控责任人和

(2)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严格落实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严格根据隐患治理“五落实”的原则进行隐患治理,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每天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前,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要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在主要高风险装置、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状态正常,安全措施有效,事故隐患动态为零的前提下,上报总经理,总经理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当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领导代为履行安全承诺公告工作。

4.公告信息研判内容

(1)生产装置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真空度)等主要工艺参数运行控制正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合格,设备设施静动密封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可靠运行;各项变更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2)危险化学品罐区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等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严禁超限运行;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严禁离人;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可靠运行。

(3)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各项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按计划审批实施;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动火作业前的清洗、蒸煮、吹扫、置换、分析、隔离、监火、应急等防范措施可靠落实;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做到升级管理等。

5.公告信息内部报告流程

(1)各生产车间主任、装置负责人负责对装置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研判,对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组织进行处置。装置负责人、车间主任在接到异常情况报告以及巡检研判异常情况时,立即安排处置并向部门主管进行汇报,对装置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研判。

在每日9点前,生产部部长、设备科科长将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研判情况进行收集,同时对《安全生产信息每日研判表》(见附件)进行确认,记录研判情况,在9:30之前,将研判表报送给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呈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

(2)公司安全承诺公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向外发布。

(3)各部门涉及到动火等特殊作业的,应提前一天与动火等特殊作业区域部门做好沟通,做好动火等特殊作业计划,按流程申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动火等特殊作业。(4)安全部专业人员负责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安全承诺公告信息按时更新公司LED屏、公司网站信息。

(5)安全部负责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安全生产每日研判表信息上报省安监局网站并负责研判信息建档备查。

(6)每周日及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值班领导通过电话、微信或邮件与各专业负责人确认安全生产信息每日研判内容,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经批准后,由安全部负责向外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六、附件

《安全生产信息每日研判表》

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每日研判表

安全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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