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解时限,溶出度,释放度的区别

崩解时限,溶出度,释放度的区别
崩解时限,溶出度,释放度的区别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

释放度系指口服药物从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在规定溶剂中释放的速度和程度。

溶出度一般是针对普通制剂而言,看药物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否能够释放出来。一般测一个点。

释放度主要针对特殊制剂(包括缓控释制剂),测试时最少测三个点,第一个点看药物有没有突释,第二个点是药物释放一半左右的点,主要考察药物释放的特征,第三个点则是考察药物释放是否完全。

难溶药物检查溶出度,易溶药物检查崩解时限,检查溶出度的药物就不需要再检查崩解时限。

1. 对于确定的药物,如何选择“崩解时限”与“溶出度”

在上篇指导原则中介绍了固体口服制剂是否建立溶出度的判断方法:

①如果制剂设计为修饰释放,则需建立释放度的标准(包括缓释、控释、胃溶和肠溶等)

②如果制剂没有设计为修饰释放,则做如下考察:

考察一次剂量的原料药在37±0.5℃,pH1.2-6.8范围内, 在不多于250ml水中是否完全溶解。如果不溶解,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如果溶解,则继续考察③

以上考察的意义在于原料药的溶解性是综合剂量和胃容量来考虑的, 即验证一次服用量的原料药在胃中(250ml)是否完全溶解。这使一些溶解性能并不好、但剂量小, 在250ml中可以完全溶解的药品可选择做崩解时限而不做溶出度检查。

③该制剂在15分钟内,在pH1.2、4.0、6.8条件下能否达到80%以上的溶出量。如果达不到80%的溶出量,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如果能达到80%的溶出量,则继续考察④

③步考察的意义为在考察原料的溶解性能后, 还要考察在该处方和工艺条件下制成的固体口服制剂是否在胃中达到80%以上的溶出量,否则, 溶解性能好的原料, 由于处方工艺影响了制剂溶出, 依然要做溶出度检查。

④崩解时限与溶出度之间有否相关性。没有的话,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有的话就建立崩解时限检查标准。

在原料和制剂都达到判断程序的正结果后, 还要考虑制剂的崩解时

限和溶出度是否正相关。否则, 还是不能用崩解时限代替溶出度检查。

另外,为防止难溶性固体制剂在其崩解时限和溶出度相关、采用崩解时限测定后, 在贮存期内溶出量下降的情况, 可考虑增加加速试验后的溶出度稳定性考察, 如仍相关, 则可用崩解时限代替溶出度检查。

一般认为下列药物的固体制剂必须测定溶出度:

①难溶或难吸收的药物

②中毒量与治疗量接近的药物

③要求缓释、控释或长效的药物

④用于治疗严重疾病的药物

⑤急救、抢救用的药物

2.“崩解时限”与“溶出度”的实际意义

崩解时限和溶出度可进行新药处方的筛选、辅料的选择、制备工艺的研究、药物生产的质量控制,但它们只是体外检测的方法,是一种近似的方法,只有与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具有相关性时才有真正的意义。

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法

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法 1 简述 1.1 本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A)适用于片剂(包括口服普通片、薄膜衣片、糖衣片、肠溶衣片、结肠定位肠溶片、含片、舌下片、可溶片及泡腾片)、胶囊剂(包括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及肠溶胶囊剂),以及滴丸剂的溶散时限检查。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或融变时限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1.2 片剂口服后,需经崩散、溶解,才能为机体吸收而达到治疗目的;胶囊剂的崩解是药物溶出及被人体吸收的前提,而囊壳常因所用囊材的质量,久贮或与药物接触等原因,影响溶胀或崩解;滴丸剂中不含有崩解剂,故在水中不是崩解而是逐渐溶散,且基质的种类与滴丸剂的溶解性能有密切关系,为控制产品质量,保证疗效,《中国药典》规定本检查项目。 1.3 本检查法中所称“崩解”,系指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全部通过筛网。如有少量不能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或轻质上浮且无硬芯者,可作符合规定论。 2 仪器与用具 2.1 崩解仪(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A的仪器装置)。 2.2 滴丸剂专用吊篮按 2.1项下所述仪器装置,但不锈钢丝筛网的筛孔内径改为0.425mm。 2.3 烧杯1000ml。 2.4 温度计分度值1℃。 3 试药与试液 3.1 人工胃液(供软胶囊剂和以明胶为基质的滴丸剂检查用)取稀盐酸16.4ml,加水约800ml与胃蛋白酶10g,摇匀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临用前制备。 3.2 人工肠液(供肠溶胶囊剂检查用)即磷酸盐缓冲液(含胰酶)(pH6.8)(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V D缓冲液)。临用前制备。 4 操作方法 4.1 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1℃的水(或规定的溶液),调节液面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液面下15mm处。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每管各加1片,立即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 4.2 片剂 4.2.1 口服普通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在15min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2 薄膜衣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并可改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30min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3 糖衣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在1h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4 肠溶衣片按4.1项下方法,先在盐酸溶液(9→1000)中检查2h,每片均不得有裂缝、崩解或软化等现象;继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洗涤后,每管各加档板1块,再按上述方法在磷酸盐缓冲液(pH6.8)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1h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5 含片除另有规定外,按4.1项下方法检查6片,各片均不应在10min内全部崩

药典四部通则崩解时限检查法

药典四部通则崩解时限 检查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0921崩解时限检查法本法系用于检查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的崩解情况。 崩解系指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襄壳外,应全部通过筛网。如有少量不能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或轻质上漂且无硬心者,可作符合规定论。 除另有规定外,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融变时限或分散均匀性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一、片剂 仪器装置采用升降式崩解仪,主要结构为一能升降的金属支架与下端镶有筛网的吊篮,并附有挡板。 升降的金属支架上下移动距离为55mm±2mm,往返频率为每分钟30?32次。 (1)吊篮玻璃管6根,管长77.5mm±2.5mm,内径21.5mm,壁厚2mm;透明塑料板2块,直径90mm,厚6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6mm;不锈钢板1块(放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厚l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2mm;不锈钢丝筛网1张(放在下面一块塑料板下),直径90mm,筛孔内径2.0mm;以及不锈钢轴1根(固定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与不锈钢板上),长80mm。将上述玻璃管6根垂直置于2块塑料板的孔中,并用3只螺丝将不锈钢板、塑料板和不锈钢丝筛网固定,即得(图1)。 (2)挡板为一平整光滑的透明塑料块,相对密度1.18?1.20,直径 20.7mm±0.15mm,厚9.5mm±0.15mm;挡板共有5个孔,孔径2mm,中央1个孔,其余4个孔距中心6rmn,

各孔间距相等;挡板侧边有4个等距离的V形槽,V形槽上端宽9.5mm,深 2.55mm, 底部开口处的宽与深度均为1.6mm(图2)。 检査法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人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C±1".的水,调节水位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15mm处,调节吊篮顶部不可浸没于溶液中。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15分钟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中药浸膏片、半浸膏片和全粉片,按上述装置吊篮的玻璃管中,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全粉片各片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浸膏(半浸膏)片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薄膜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检査,并可改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查,化药薄膜衣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中药薄膜衣片,则每管加挡板1块,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糖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检查,化药糖衣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中药糖衣片则每管加挡板1块,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

实验室溶出度测定法规程

实验室溶出度测定法规程

实验室溶出度测定法规程 目的:建立溶出度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溶出度测定。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 程序: 1.简述 1.1溶出度(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C)是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它是评价药物口服固体制剂质量的一个指标,是一种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崩解和溶出的体外简易试验方法。 1.2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烧杯)中,在37.0±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剂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其溶出的量。 1.3本方法适用于片剂、胶囊剂及颗粒剂的测定。 1.4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转篮法第二法桨法及第三法小杯法。 1.5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2.仪器与用具 2.1溶出度仪 2.1.1仪器的组成溶出度仪主要由电动机、恒温水 浴、篮体、篮轴、搅拌桨、圆底烧杯及杯盖组成,详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C。 2.1.2仪器的装置与使用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及中国药

典的规定进行安装与使用。 2.1.3仪器的校正为使同一药物的溶出度测定得到良好的再现性,应对新安装的溶出度仪采用溶出度校正片进行校正,对已使用过的仪器也应定期(或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校正。 2.1. 3.1溶出度校正片分崩解型和非崩解型两种,崩解型为泼尼松片,非崩解型为水杨酸片。目前国内仅有非崩解型校正片。 2.1. 3.2校正前,应先调式所用仪器。 2.1. 3.3溶剂:磷酸盐缓冲液(PH7.4)。配制方法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V D,要求PH值为7.40±0.05,临用前脱气。 2.1. 3.4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溶出度校正用水杨酸片1片,精密称定,置乳体中,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水杨酸10mg),置100ml量瓶中,加乙醇1ml,摇匀,加溶剂适量,经超声处理30分钟,使水杨酸溶解,加溶剂到刻度,摇匀,经滤纸(不宜使用滤膜)滤过,取续滤液为对照品溶液。(对照应做2份平行试验) 2.1. 3.5校正溶液的制备取溶剂各900ml,分别注入每个操作容器中,温度保持在37±0.5℃,按规定(桨法为50转/分钟;篮法为100转/分钟)调整转速。取溶出度校正用水杨酸片6片,分别精密称定,分置6个容器中,自药片接触溶出介质时,开始计时,并分别在10、15、20、25和30分钟时取样(连续取样不停机),每次抽取2ml(及时补充溶剂2ml),各自经滤纸滤过(六个小漏斗和六张滤纸,连续使用,每次滤过后,漏斗底部应无液体存在),取续滤液为校正溶液。 2.1. 3.6测定法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及校正溶液各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27-胶囊崩解时限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制订胶囊充填过程中(或成品)胶囊剂崩解时限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以进行胶囊充填的质量控制。 适用范围: 胶囊充填中的胶囊剂或成品胶囊剂崩解时限的测定。 责任: 胶囊充填操作工和车间质管员、检验室检验员执行本规程,质管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程序: 1.仪器:ZB-IB崩解仪。 2.方法:按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 2.1 取样:从灌装机出口至少取6粒。 2.2 测定:使用规定的崩解介质,从样品中取6片,分别放入崩解仪的6个管子中, 按下列时间表检查崩解情况。 允许的最大崩解时间在下述规定时间检查胶囊≤2分钟连续观察 3分钟 1,2,3分钟 5分钟 1,3,5分钟 8分钟 4,6,8分钟 10分钟 5,8,10分钟 15分钟 5,10,15分钟 20分钟 10,15,20分钟 25分钟 15,20,25分钟 30分钟 15,25,30分钟 60分钟 30,45,60分钟记录每一组药片的崩解时间。出现不合格结果时,要停机检查原因。 3.结果: 3.1 在控制限度内:如果测得的结果在控制限度内,通知操作工灌装可继续进行,如

测定结果恰好在限度内或有接近限度的趋势,则须立即告知操作工调整机器。调整后,另取样品再进行试验。 3.2 超出控制限度:一旦测得的结果超出控制限度,再次取样重复测定以证实结果。 如果第二次测定的结果与上次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工对过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调整后,取一新样品重新测定,如再次测定结果在控制范围内,立即通知操作工必须更换另一容器收集胶囊。调整前最后一次测定结果合格与调整后重新得到合格品之间压出的胶囊,必须与该批合格的胶囊分开放置,并在容器上贴上“待处理”标签,直到作出处理决定为止。如工艺过程调整后,测定结果仍超出规定范围,应立即报告质管员及质管部。

崩解时限检查法

目的:建立崩解时限检查法的标准操作程序,规范崩解时限检查法的操作 范围:适用于崩解时限检查法 职责:检验科主管、检验员 规程: 1 简述 1.1 本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适用于片剂(包括普通片,薄膜衣片,糖衣片,肠溶衣片及泡腾片),胶囊剂(包括硬胶囊剂,软胶囊及肠溶胶囊剂),以及丸剂的溶散时限检查.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或融变时限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1.2 片剂口服后,需经崩散,溶解,才能为机体吸收而达到治疗目的;胶囊剂的崩解是药物溶出及被人体吸收的前提,而囊壳常因所用囊材的质量,久贮或与药物接触等原因,影响溶胀或崩解;尺剂中不含有崩解剂,故在水中不是崩解而是逐渐溶散,且基质的种类与尺剂的溶解性能有密切关系,为控制产品质量,保证质量,保证疗效,药内规定本检查项目。 1.3 本检查法中所称“崩解”,系指固体制剂于规定条件下在检查时限内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通过筛网。 2 仪器与用具 2.1 崩解仪(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的仪器装置)。 2.2 滴丸剂专用吊篮,按2.1项下所述仪器装置,但不锈钢丝筛网的筛孔内径改为0.425mm。 2.3 烧杯1000ml 2.4 温度计,分度值1℃ 3试药与试液 3.1人工胃液(供办胶囊剂和以明胶为基质的滴丸剂检查用),取稀盐酸16.4ml,加水约800ml与胃蛋白酶10g,摇匀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临用前制备。 3.2人工肠液(从肠溶胶囊剂检查用)取磷权二氢钾6.8g,加水500ml使溶解,用0.4%氢氧化钠

溶液调节pH值至6.8;另取胰酶10g,加水适量使溶解,将两液混合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临用前制备。 4 操作方法 4.1 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持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共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1℃的水(或规定的溶液),调节液面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液面下15mm处.除另有规定外,取药片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每管各加1片,立即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 4.2 片剂 4.2.1 普通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15分钟内全部崩解。 4.2.2 薄膜衣片,按4.1项下方法,并可改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崩解不完全,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3 糖衣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在1小时内全部崩解。 4.2.4 肠溶衣片按4.1项下方法,先在盐酸溶液(9→1000)中检查2小时,每片均不得有裂缝,崩解或软化等现象,继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洗涤后,每管各加档板1块,再按上述方法在磷酸盐缓冲溶液(pH6.8)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1小时内全部崩解。 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5 泡腾片,取药片6片,分别置6个250ml伐杯(烧杯内各盛有200ml水,水温为15~25℃中,有许多气泡放出,当药片或碎片周围的氧化停止逸出时,药片应崩解,溶解或分散在水中,无聚集的颗粒剩留.除另有规定外,各片均在5分钟内崩解。 4.3 胶囊剂 4.3.1 硬胶囊剂,除另有规定外,取供度品6粒,分别置吊篮的玻璃管中,每管各加1粒,按4.1项下方法检查(若供试品漂浮在液面,应加档板),各粒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 如有1粒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粒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1项下方法检查 4.3.2 软胶囊剂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粒,分别置吊篮的玻璃管中,每管各加1粒, 4.1项下方法检查(若供试品漂浮在液面,应加档板) ,或改在人工胃液中进行检查,各粒均应在1小时内全部崩解。

溶出度

溶出度总结 一、溶出度方法的确立 1、溶出方法的选择 (1)篮法(B)/浆法(P),不提首选浆法或蓝法 非崩解型药物(B) 崩解型药物制剂中含有难以溶解、扩散的成分(P) 主药或辅料为一定胶性物质(P) 悬浮的制剂(B),如辅料易堵塞网孔(P,使用沉降篮) (2)小杯法:≥500ml浓度过低,较灵敏的方法仍难以进行定量测定(不能使用沉降篮,测定不能再稀释测定)。 2、溶出介质的选择 (1)水:不提以水为主(pH 值无法控制,在试验过程中易发生改变,适合非pH 依赖释药)(2)人工胃液(0.01~0.1mol/L盐酸溶液, 必要时可加胃蛋白酶)(3)人工肠液(必要时可加胰蛋白酶) (4)其他缓冲液(pH值一般不超过7.6)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范围pH7.0~9.5,低离子强度(二氟尼柳胶囊) (5)其他: 低浓度表面活性剂; 醇溶液(一般<5%)人体生理pH值在胃内为1~3.5,小肠内约为7,结肠内约为7.5 (6)表面活性剂----尽量避免使用,种类和浓度需通过多个试验来验证。?FDA 溶出度指导原则:对于难溶性药物不提倡使用有机溶剂,推荐SDS,但必须证明表面活性剂的选择和用量的合理性。即应考察表面活性剂对药物的增溶量,以确定最少且最佳的使用浓度。 采用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硫酸钠(Sodium laurylsulfate SLS或SDS) —纯度;pH≦2.5聚山梨酯(吐温)20-80 (Tween20-80 ) —茴三硫片/吉非替尼片/盐酸雷洛昔芬片等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粘度大月桂基二甲基氧化铵—替代SDS 用于胶囊剂(可以与酶配伍) 3、溶出介质体积的选择 使药物符合漏槽条件小规格品种一般不提倡将2粒/片投入1个溶出杯中来满足测定的灵敏度需要。常用:大杯法:500 ~1000ml ,900ml为最普遍小杯

溶出度

溶出度总结 一、溶出度方法得确立 1、溶出方法得选择 (1)篮法(B)/浆法(P),不提首选浆法或蓝法 非崩解型药物(B) 崩解型药物制剂中含有难以溶解、扩散得成分(P) 主药或辅料为一定胶性物质(P) 悬浮得制剂(B),如辅料易堵塞网孔(P,使用沉降篮) (2)小杯法:≥500ml浓度过低,较灵敏得方法仍难以进行定量测定(不能使用沉降篮,测定不能再稀释测定)。 2、溶出介质得选择 (1)水:不提以水为主(pH 值无法控制,在试验过程中易发生改变,适合非pH 依赖释药)(2)人工胃液(0、01~0、1mol/L盐酸溶液, 必要时可加胃蛋白酶)(3)人工肠液(必要时可加胰蛋白酶) (4)其她缓冲液(pH值一般不超过7、6)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范围pH7、0~9、5,低离子强度(二氟尼柳胶囊) (5)其她: 低浓度表面活性剂; 醇溶液(一般<5%)人体生理pH值在胃内为1~3、5,小肠内约为7,结肠内约为7、5 (6)表面活性剂----尽量避免使用,种类与浓度需通过多个试验来验证。?FDA 溶出度指导原则:对于难溶性药物不提倡使用有机溶剂,推荐SDS,但必须证明表面活性剂得选择与用量得合理性。即应考察表面活性剂对药物得增溶量,以确定最少且最佳得使用浓度。 采用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硫酸钠(Sodium laurylsulfate SLS或SDS) —纯度;pH≮2、5聚山梨酯(吐温)20-80 (Tween20-80 ) —茴三硫片/吉非替尼片/盐酸雷洛昔芬片等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粘度大月桂基二甲基氧化铵—替代SDS 用于胶囊剂(可以与酶配伍) 3、溶出介质体积得选择 使药物符合漏槽条件小规格品种一般不提倡将2粒/片投入1个溶出杯中来满足测定得灵敏度需要。常用:大杯法:500 ~1000ml ,900ml为最普遍小杯

溶出度与释放度的区别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释放度系指口服药物从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在规定溶剂中释放的速度和程度。溶出度一般是针对普通制剂而言,看药物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否能够释放出来。一般测一个点。释放度主要针对特殊制剂(包括缓控释制剂),测试时最少测三个点,第一个点看药物有没有突释,第二个点是药物释放一半左右的点,主要考察药物释放的特征,第三个点则是考察药物释放是否完全。难溶药物检查溶出度,易溶药物检查崩解时限,检查溶出度的药物就不需要再检查崩解时限。 1. 对于确定的药物,如何选择“崩解时限”与“溶出度”在上篇指导原则中介绍了固体口服制剂是否建立溶出度的判断方法:

①如果制剂设计为修饰释放,则需建立释放度的标准(包括缓释、控释、胃溶和肠溶等)②如果制剂没有设计为修饰释放,则做如下考察:考察一次剂量的原料药在37±0.5℃,pH1.2-6.8范围内, 在不多于250ml水中是否完全溶解。如果不溶解,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如果溶解,则继续考察③以上考察的意义在于原料药的溶解性是综合剂量和胃容量来考虑的, 即验证一次服用量的原料药在胃中(250ml)是否完全溶解。这使一些溶解性能并不好、但剂量小, 在250ml中可以完全溶解的药品可选择做崩解时限而不做溶出度检查。③该制剂在15分钟内,在pH1.2、4.0、6.8条件下能否达到80%以上的溶出量。如果达不到80%的溶出量,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如果能达到80%的溶出量,则继续考察④③步考察的意义为在考察原料的溶解性能后, 还要考察在该处方和工艺条件下制成的固体口服制剂是否在胃中达到80%以上的溶出量,否则, 溶解性能好的原料, 由于处方工艺影响了制剂溶出, 依然要做溶出度检查。④崩解时限与溶出度之间有否相关性。没有的话,则建立单时间点的溶出度检查标准;有的话就建立崩解时限检查标准。在原料和制剂都达到判断程序的正结果后, 还要考虑制剂的崩解时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

崩解时限

崩解时限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1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崩解时限检查法标准操作程序。 2适用范围 崩解时限检查法。 3职责 QC主任:按本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QC检查员:按本规定对需要崩解时限检查法检测的物料进行检测。 4内容 4.1 原理 本法适用于片剂(包括口服普通片、薄膜衣片、糖衣片、肠溶衣片、结肠定位肠溶片、含片、舌下片、可溶片及泡腾片)、胶囊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及肠溶胶囊剂)以及滴丸剂的溶散时限检查。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或融变时限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片剂口服后,需经崩散、溶解,才能为机体吸收而达到治疗的目的;胶囊剂的崩解是药物溶出及被人体吸收的前提,而囊壳常因所用囊材的质量、久贮或药物接触等原因,影响溶胀或崩解:滴丸剂中不含崩解剂,故在水中不是崩解而是逐渐溶散,且基质的种类与滴丸剂的溶解性能有密切关系,为控制产品质量,保证疗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本检查项目。本检查法中所称“崩解”,系指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全部通过筛网。如有少量不能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或轻质上浮且无硬芯者,可作为符合规定论。 4.2 仪器与用具 4.2.1 崩解仪 4.2.1.1 仪器装置:采用升降式崩解仪,主要结构为一能升降的金属支架与下端有筛网的吊篮,并附有挡板。升降的金属支架上下移动距离为55mm±2mm,往返频率30~32次/min。 4.2.1.2 吊篮:玻璃管6根,管长77.5mm±2.5mm;内经21.5mm,壁厚2mm;透明塑料板2块,直径90mm,厚6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6mm;不锈钢板1块(放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厚1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2mm;不锈钢丝筛网1张(放在下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筛孔内径2.0mm;以及不锈钢轴1根(固定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与不锈钢板上),长80mm。将上述玻璃管6根垂直于2块塑料板的孔中,并用3只螺丝

3-崩解时限检查法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崩解时限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保证操作正确,确保检品质量。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崩解时限的检查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检品的崩解时限检查。职责:QC执行,QC主任、质量部经理监督执行。 内容: 一、仪器与用具 1、升降式崩解仪:主要结构为一能升降的金属支架与下端镶有筛网的吊篮,并附有档板。升降的金属支架上下移动距离为55mm±2mm,往返频率为30-32次/分钟。 2、吊篮:玻璃管6根,管长77.5mm±2.5mm,内径21.5mm,壁厚2mm;透明塑料板2块,直径90mm,厚6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6mm,不锈钢板1块(放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厚1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2mm;以及不锈钢丝筛网一张(放在下面的一块塑料板下),直径90mm,筛孔内径2.0mm;以及不锈钢轴1根(固定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与不锈钢板上),长80mm。将上述玻璃管6根垂直于2块塑料板的孔中,并用3只螺丝将不锈钢板,塑料板和不锈钢丝筛网固定,即得。 3、档板:为一平整光滑的透明塑料块,相对密度1.18-1.20,直径20.7mm±0.15mm,厚9.5mm±0.15mm;挡板共有5个孔,孔径为2mm,中央1个孔,其余4个孔距中心6mm,各孔间距相等;档板侧边有4个等距离的V形槽,V形槽上端宽9.5mm,深2.55mm,底部开口处的宽与深度均为1.6mm。 4、平底烧杯:(1000ml) 5、温度计:分度值1℃。 二、定义: 崩解系指固体制剂在检查时限内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通过筛网,全部崩解所需的最长时间为崩解时限。 三、操作方法 1、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1℃的水。调节水位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25mm处。 2、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加档板,启动崩解仪时进行检查,药材原粉片各片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浸膏(半浸膏)片、糖衣片 第 1 页共 2 页

溶出度测定法

1.目的 建立溶出度测定法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溶出度测定法。 3.编制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4.责任 QC主管、QC质检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正文 5.1简述 5.1.1溶出度(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C)是指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中溶出速率和程度。它是评价药物口服固体制剂质量的一个指标,是一种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崩解和溶出的体外简易试验方法。 5.1.2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烧杯)中,在37.0±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剂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其溶出量。 5.1.3中国药典2010年版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转篮法,第二法桨法及第三法小杯法。 5.1.4除另有规定外,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5.2仪器与用具 5.2.1溶出度仪 5.2.1.1仪器原组成溶出度仪主要由电动机、恒温水浴、篮体、篮轴、搅拌桨、圆底烧杯及杯盖组成,详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C。 5.2.1.2仪器的装置与使用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及中国药典的规定进行安装与使用。5.2.1.3仪器的校正为使药物的溶出度测定结果准确、可靠,应对新安装的溶出度仪采用溶出度校正片进行校正,对已使用过的仪器也应定期(或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校正。 5.2.1.4仪器的调试 5.2.1.4.1检查仪器水平及转动轴的垂直度与偏心度(使用水平以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水平状态;转轴的垂直程度应与容器中心线相吻合,用直角三角板检查转动轴与溶出杯平

026-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制药厂操作标准----生产管理 文件名称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标准 操作规程编码SOP-SJ-026-00 页数2-1实施日期 制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制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生产部、生产车间、车间质管员、检验室 目的:制订片剂在压片过程中(或成品)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压片过程中或片剂成品崩解时限的测定。 责任:压片操作工、车间质管员、检验室检验员执行本规程,质管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程序: 1.仪器:ZB-IB崩解仪。 2.方法:按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 2.1取样:从压片机出口或每锅包衣片中至少取6片。 2.2测定:使用药典所指定的崩解介质,从样品中取6片,分别防入崩解仪的6个管 子中,按下列时间表检查崩解情况。 允许的最大崩解时间在下述规定时间检查药片≤2分钟连续观察 3分钟1,2,3分钟 5分钟1,3,5分钟 8分钟4,6,8分钟 10分钟5,8,10分钟 15分钟5,10,15分钟 20分钟10,15,20分钟 25分钟15,20,25分钟 30分钟15,25,30分钟 60分钟30,45,60分钟记录每一组药片的崩解时间。出现不合格结果时,要停机检查原因。 3.结果: 3.1在控制限度内:如果测得的结果在控制限度内,压片可继续进行,但若测定结果 恰好在限度内或有接近限度的趋势,则须立即告知操作工对机器设备进行适当的

****制药厂操作标准----生产管理 文件名称 片剂崩解时限检查标准 操作规程编码SOP-SJ-026-00页数2-2 调整。调整后,另取样品再进行试验。 3.2超出控制限度:一旦测得的结果超出控制限度,则须重新取样测定,以证实结果。 如果第二次测定的结果与上次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工对过程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压片机调整后,取一新样品,再次测定,一旦再次测定结果在控制范围内,则通知操作工必须更换另一收集容器收集药片。在调整前,最后一次测定结果合格与调整后重新得到合格品之间压出的药片必须与该批合格的药片分开放置,并在容器上贴上“待处理”标签,直到作出有关的决定为止。如工艺过程调整后崩解时限仍超过控制限度,则必须立即报告质管员及质管部。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专题考试答案-andy-20180417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专题考试答案 一. 填空(每空2分,共40分) 1 中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包括第一法(篮法)、第二法(桨法)、第三法(小杯法)、第四法(桨碟法)、第五法(转筒法)。 2 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中的溶出度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四部通则〈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中第一法和第二法的仪器装置。 3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标准建立可采用下列两种溶出度控制方法:分别为单点检 测和两点或多点检测。 4 采用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第一法或第二法测定时,进行普通制剂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转篮或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25±2mm。 5采用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第一法或第二法测定时,分别量取溶出介质置各溶出杯内,实际量取的体积与规定体积的偏差应在±1%范围之内。 6实际取样时间与规定时间的差异不得过±2% ,按照品种各论中规定的取样时间取样,自6杯中完成取样的时间应在 1 分钟内。 7 取样位置应在转篮或桨叶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10 mm处;取样后立即用适当的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 秒内完成。 8 需要调节pH值时,一般调节p H 值至规pH值±0.05 之内。 9 f1值越接近0,f2值越接近100 ,则认为两条曲线相似。一 般情况下,f1值小于15或f2值高于50 ,可认为两条曲线具 有相似性,受试(变更后)与参比产品(变更前)具有等效性。 10溶出度仪在安装、移动、维修后,均应对其进行机械验证。通常每 6 个月验证一次,也可根据仪器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名词解释(每空5分,共15分) 1 溶出度(释放度)系指 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普通制剂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在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制剂中也称释放度。 2 崩解系指 崩解系指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全部通过筛网。

(2020年7月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 通则0921崩解时限检查法.doc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本法系用于检查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的崩解情况。 崩解系指口服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襄壳外,应全部通过筛网。如有少量不能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或轻质上漂且无硬心者,可作符合规定论。 除另有规定外,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融变时限或分散均匀性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一、片剂 仪器装置采用升降式崩解仪,主要结构为一能升降的金属支架与下端镶有筛网的吊篮,并附有挡板。 升降的金属支架上下移动距离为55mm±2mm,往返频率为每分钟30?32次。 (1) 吊篮玻璃管6根,管长77.5mm± 2.5mm,内径21.5mm,壁厚2mm;透明塑料板2块,直径90mm,厚6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6mm;不锈钢板1块(放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 ,厚lmm,板面有6个孔,孔径22mm;不锈钢丝筛网1张(放在下面一块塑料板下),直径90mm,筛孔内径2.0mm;以及不锈钢轴1根(固定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与不锈钢板上),长80mm。将上述玻璃管6根垂直置于2块塑料板的孔中,并用3只螺丝将不锈钢板、塑料板和不锈钢丝筛网固定,即得(图1)。 (2) 挡板为一平整光滑的透明塑料块,相对密度1.18?1.20,直径20.7mm±0.15mm,厚9.5mm±0.15mm;挡板共有5个孔,孔径2mm,中央1个孔,其余4个孔距中心6rmn,各孔间距相等;挡板侧边有4个等距离的V形槽,V形槽上端宽9.5mm,深2.55mm,底部开口处的宽与深度均为1.6mm(图2)。

检査法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人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C ±1".的水,调节水位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15mm处,调节吊篮顶部不可浸没于溶液中。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15分钟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中药浸膏片、半浸膏片和全粉片,按上述装置吊篮的玻璃管中,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全粉片各片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浸膏(半浸膏)片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薄膜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检査,并可改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查,化药薄膜衣片应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中药薄膜衣片,则每管加挡板1块,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糖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检查,化药糖衣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中药糖衣片则每管加挡板1块,各片均应在1个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肠溶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先在盐酸溶液(9— 1000)中检査2小时,每片均不得有裂缝、崩解或软化现象;然后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洗涤后,每管加人挡板1块,再按上述方法在磷酸盐缓冲液(PH6.8)中进行检查,1小时内应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

溶出度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溶出度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 简述 1.1 溶出度(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Ⅹ C)系指测定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它是评价药物口服固体制剂质量的一个指标,是一种摸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崩解和溶出的体外简易试验方法。 1.2 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溶出杯)中,在37.0℃±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出介质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样并测定其溶出量。 1.3 中国药典2005年版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为转篮法,第二法为桨法及第三法为小杯法。 1.4 除另有规定外,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2.1 溶出度仪 2.1.1 仪器的组成溶出度仪由电动机、恒温水浴、篮体、篮轴、搅拌桨、溶出杯及杯盖等组成,详见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ⅩC。 2.1.2 仪器的装置与使用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及中国药典对溶出度的规定进行安装与使用。 2.1.3 仪器的校正为使药物的溶出度测定结果准确、可靠,应

对新安装的溶出度仪按溶出度校正片说明书进行校正,对已使用过的仪器也应定期(或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校正。 2.1.4 仪器的调试 2.1.4.1 检查仪器水平及转动轴的垂直度与偏心度(使用水平仪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水平状态;转轴的垂直程度应与容器中心线相吻合,用直角三角板检查转动轴与溶出杯平面的垂直度;检查转篮旋转时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离均不得大于2mm,检查转篮旋转时摆动幅度不得偏离轴心的±1.0mm;或检查桨杆旋转时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或检查搅拌桨旋转使A、B 两点的摆动幅度不得大于0.5mm。 2.1.4.2 篮轴运转使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均不能产生明显的晃动或振动(包括仪器装置所放置的环境)。 2.1.4.3 转速与允差范围检测仪器的实际转速与其仪器的电子显示的数据是否一致,稳速误差不得超过±4%。 2.2 取样器注射器(5、10、15、20ml等适合的注射器)及取样针头。 2.3 过滤器一般常用滤头及滤膜(不同规格,孔径不得大于0.8μm)。 3 溶出度测定前的准备 3.1 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第一法使转篮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25mm±2mm;第二法使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25mm±2mm;第三法使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15m m±2mm。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63-崩解时限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崩解时限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制订崩解时限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崩解时限检查。 责任:检验室检验人员按本规程操作,检验室主任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程序: 1. 简述 1.1 本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适用于片剂(包括普通片、薄膜衣片、糖衣片、 肠溶衣片及泡腾片)、胶囊剂(包括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及肠溶胶囊剂),以及丸剂的溶散时限检查。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或融变时限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1.2 片剂口服后,需经崩散、溶解,才能为机体吸收而达到治疗目的;胶囊剂的崩解是药物 溶出及被人体吸收的前提,而囊壳常因所用囊材的质量,久贮或与药物接触等原因,影响溶胀或崩解;丸剂中不含有崩解剂,故在水中不是崩解而是逐渐溶散,且基质的种类与丸剂的溶解性能有密切关系,为控制产品质量,保证疗效,药典规定本检查项目。 1.3 本检查法中所称“崩解”,系指固体制剂于规定条件下在检查时限内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 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胶囊壳外,应通过筛网。 2.仪器与用具 2.1 崩解仪(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X A的仪器装置) 2.2 滴丸剂专用吊篮按2.1项下所述仪器装置,但不锈钢丝筛网的筛孔内径改为0.425mm. 2.3 烧杯1000ml 2.4 温度计分度值1℃ 3. 试药与试液

3.1 人工胃液(供软胶囊剂和以明胶为基质的滴丸剂检查用)取稀盐酸16.4ml,加水约800ml 与胃蛋白酶10g,摇匀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临用前制备。 3.2 人工肠液(供肠溶胶囊剂检查用)取磷酸二氢钾6.8g,加水500ml使溶液解,用0.4% 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6.8;另取胰酶10g,加水适量使溶解,将两液混合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临用前制备。 4. 操作方法 4.1 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 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1℃的水(或规定的溶液),调节液面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液面下15mm处。除另有规定外,取药片6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每管各加1片,立即启动崩解仪进行检查。 4.2 片剂 4.2.1 普通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在15分钟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崩解不完全, 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2 薄膜衣片按4.1项下方法,并可改在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 在30分钟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3 糖衣片按4.1项下方法检查,各片均应在1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 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4 肠溶衣片按4.1项下方法,先在盐酸溶液(9→1000)中检查2小时,每片均不得有 裂缝、崩解或软化等现象;继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洗涤后,每管各加档板1块,再按上述方法在磷酸盐缓冲溶液(PH6.8)中进行检查,各片均应在1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1片不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按上述方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2.5 泡腾片取药片6片,分别置6个250ml烧杯(烧杯内各盛有200ml水,水温为15-25℃) 中,有许多气泡放出,当药片或碎片周围的气体停止逸出时,药片应崩解、溶解或分散在水中,无聚集的颗粒剩留。除另有规定外,各片均应在5分钟崩解。 4.3 胶囊剂

中、美、英三国新版药典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比较

中、美、英三国新版药典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比较 许鸣镝胡琴 摘要:目的通过对中国药典、美国药典和英国药典中溶出度、释放度测定方法的比较,使广大药物分析工作者了解其异同,为新药开发及进出口检验服务。方法就其历史沿革,最新版所采用的仪器装置和结果判定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讨论。结果三国药典收载的仪器装置各有异同,结果判定差异较大,应引起注意。结论如何能准确有效地监控药物释放过程,仍是有待深入研究和完善的课题。 关键词溶出度;释放度;中国药典;美国药典;英国药典 中图分类号:R921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1-2494(2000)07-0491-04 溶出度和释放度是指药物从片剂、胶囊剂和其它缓释、控释制剂中,在规定介质内,在一定条件下的溶出速度和溶出程度,是评价药物制剂质量的内在指标,是制剂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药检工作中,经常要查阅中国药典、美国药典和英国药典。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的最高法典,而美国药典和英国药典由于历史悠久,技术先进又具有代表性,在世界各国有较大影响。有些国家没有药典,而以美国药典和英国药典为标准,在世界药品贸易中也常以其标准来要求。综观新版三国药典所收载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在很多方面趋向一致,但又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别。下面仅就其历史沿革,最新版所采用的仪器装置和结果判定要求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讨论。 1 历史沿革 1.1 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在1985年版引入溶出度检查法时,设定篮法、桨法及类似于流室法的装置等3种装置,1990年版仅保留了前2种装置,1995年版中增订了小杯法装置,并引入了释放度检查法,至2000年版又增加了测定透皮贴剂释放度所需的桨碟装置,方法发展很快。 1.2 美国药典 美国药典自1970年版(第18版)率先引入溶出度检查法,最初只设转篮法装置,且无图例。1975年版(第19版)增加了转篮法的图例,但与现在试验的篮法装置也不相同。1980年版(第20版)增设了桨法装置和改造后的崩解仪两种装置,未给出图例,也无统一的仪器配件尺寸规格。1985年版(第21版)起,规定了与现在溶出度试验所用篮法、桨法相同的装置,并引入释放度检查法,对缓释、肠溶制剂的溶出进行监控,装置与溶出度检查装置相同。1990年版(第22版)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测定透皮贴剂的三种装置:桨碟法(paddle over disk),筒法(cylinder)及往复碟法(reciprocating disk)。至美国药典1995年版(第23版),用于溶出度、释放度测定的仪器增至7种,而最新版2000年版(第24版)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在设备上增加和完善,以适应更多剂型的要求。目前美国药典第24版已成为收载溶出度、释放度测定方法最多,规定最为详尽的药典。 1.3 英国药典 英国药典在1973年版中规定了地高辛片的溶出度和释放度检查,在1988年版引入溶出度检查法,设篮法、桨法两种装置,1993年版增加流室法装置,但未规定药物释放度检查法。在1998年版中,有关内容变化较大,按国际协调会(ICH)提出的要求,将试验片(个)数由5改为6,还增加了透皮贴剂的溶出度测定法(dissolution test for transdermal patches),并相应规定了3种装置。 由三国药典溶出度和释放度检查法的历史沿革可见,随着药品品种的增加,各国药典对药品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最新版三国药典各论中收载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品种数量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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