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

CDG/JW1010-2009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接触网作业车是指机务(供电)系统使用的接触网放线作业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接触网高空作业车、接触网轨道起重车(轨道吊车)、接触网巡检车、接触网专用平板车、放线平车、绝缘子水冲洗车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作业车)。

第2条作业车是供电段对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日常维修、巡视、大修(集中修)、事故抢修和施工的重要机具,为加强作业车管理,根据铁道部《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铁运〔2009〕71号)、《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规则》(铁运〔2009〕39号)、《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接触网运用检修规程》(铁运〔2007〕69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运〔2009〕98号)和《成都铁路局轨道车管理细则》(成铁工〔2009〕362号)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作业车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务(供电)系统作业车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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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4条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机务处负责作业车的全面管理,设专业管理工程师1名;各供电段应成立作业车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段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成员由段职能(综合)科室和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凡作业车(动力车)数量在30台以上的供电段,应在技术科设运用、检修工程师各1人;安全科设行车安全监察1人;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要设专人负责。

第5条机务处作为作业车业务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作业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办法。

2.掌握全局作业车的技术状态、数量及安全管理动态,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作业车的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作业车运用、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相关规章制度、命令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作业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局管内路外作业车的指导和年度检查鉴定及司机年度培训、年审工作,协助办理过轨技术检查工作。

5.负责系统内作业车调配,制订作业车购置申请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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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按规定进行选型、采购,并参与出厂交接验收。

6.根据作业车大修周期及安全技术状态,申请作业车大修计划,抽查大修过程质量,负责组织出厂验收。

7.制定LKJ运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对作业车LKJ 基础数据和控制模式进行更新,监督检查各供电段LKJ的使用情况,积极协调LKJ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作业车车机联控和路外及防溜安全管理。

9.参与作业车一般及以上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6条各供电段负责本单位作业车管、用、修和乘务员的管理工作,承担作业车运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其管理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作业车运用、检修和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

2.建立作业车管理档案,掌握作业车的技术动态、日常检修和安全运用情况,按时统计上报相关报表。

3.负责编制、提报本单位作业车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参与作业车大修出厂的质量检查和交接验收工作。

4.负责作业车的运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作业车管理人员量化指标,添乘检查车辆状况和乘务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主管副段长每月不少于1次,科室专业人员、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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