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工程绩效考核细则

物业公司工程绩效考核细则
物业公司工程绩效考核细则

工程系统绩效考核细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临沂市现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智能公司、养护处等岗位执行相关企业标准状况的考核。

2考核内容、处理办法

另建议

1、奖励

⑴季度奖励:每季度中各月度计划安排得当,能按时或提询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每

季度末的月度考核分数加10分或奖励200元(取其一)。

⑵年度奖励:全年的月度计划都能安排得当、按时或提前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每年末的月度考核分数加20分或奖励400元(取其一),第四季度不再单独加分或奖励。

⑶由于表现优异,受到业主、公司或总公司表扬的个人,当月考评分数加5分或奖励100 元(取其一)。

⑷由于表现优异,受到业主、公司或总公司表扬的部室,当月考评分数加10分或奖励200元(取其一)。

2、罚则

⑴以上各表中的扣分分值(每分扣10元)仅供参考,建议扣分和罚款形式两取其一,不累加处理。

⑵扣分数不超过30分,处罚额度不超过总工资额的30%。

⑶如确因客观因素导致正常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不予扣分或罚款,但在报告中必须明确没完成工作的完成时间与措施。

3、建议采取奖罚并举、多奖少罚、控制受奖罚人员比率的绩效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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