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医院进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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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医院进药管理制度

爱福达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理顺药品采购过程中各岗位责任及对应关系,经院长办公室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采购原则

第一条所有采购药品应保证符合药监局质量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主管业务院长、主管采购院长、眼科、儿科、内科、中医科、药房科室负责人。

第三条爱福达医院是教会医院,我们要时时维护教会的良好声誉,并在进药过程中传达修会神贫愿的精神,过程中任何团体或个人有违背该意愿,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院长办公室将通报总会,由总会按修会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进药过程中任何环节严禁吃回扣,严禁向药商索取或暗示性索要钱财、物品(无论价值多少),一经发现一次按违反神贫愿及贪污通报批评,二次取消其职务交总会处理。

第五条药商或厂家给予的优惠应以医院名义在采购单及其它账目上做好记录。

第六条药商或厂家主动给予又无法拒绝的小礼物、食品、购物卡等应主动交给会院院长,作为修女们日常生活补贴之用,严禁私自享用或交与团体以外第三方,一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取消其职务交总会处理。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参加药商或厂家,带有损害医院利益目的性的宴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映。

第八条新药引进过程中,药商或厂家以介绍新药的名义进行的晏请可以参加,如过程中有礼物馈赠,礼物价值百元以上的亦应交会院院长,严禁私自处理。

第九条进药的最终决定权是由各个环节确认的结果,不是一个人的意志表达,任何个人不得向药商或厂家鼓吹自己具有最终决策权,以免药商投其所好贿赂个别人。以上现象一经发现一次以夸大其词,信息不实给予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取消其职务交总会处理。

二、新药特药采购流程

第十条 新药特药采购由科室主任根据科室发展需要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爱福达医院新药特药采购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并将申请表交院长办公室。

第十一条

院长办公室召集药事委员会成员应在一周内召开评审会,并给予申请者回复。 第十二条

主管采购院长应在一周内对药事委员会决定进行审核,并安排采购。 第十三条 采购完成后,随单通知药库做好接药入库记录。 第十四条 入库完成后随单交财务待财务主管院长签字后付款。

第十五条 新药特药按照“谁引入谁负责”的机制,保证药品在医院合理的使用,尽量避免药品浪费、过期等现象。

三、常用药、辅助材料采购流程

第十六条常用药由药房提申请后,药库在系统里生成《采购计划单》,调整签字后交采购院长审核。

第十七条采购院长对《采购计划单》进行审核,并根据药品名录确定厂家、药商及最终采购价格并安排采购。

第十八条辅助材料使用科室提出辅助材料申请计划,签字后交采购院长审核,审核后辅助材料科室自行采购并做好入库或记账。

第十九条采购完成后,常用药随单通知药库做好接药入库记录。

第二十条入库完成后随单交采购院长签字,交财务待财务主管院长签字后付款。

四、附则

第二十一条该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一个月,试行期若无异议则正式执行。该制度解释权归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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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相关人员。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6、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 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管理制度 (试行)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调整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药事会)负责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初步遴选、审核、提出调整建议和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药事会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品遴选专家会议,负责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等管理工作。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当进行目录遴选或新药引进评审时,须抽派代表参加,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调整原则 1、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 2、医院基本供应目录药品原则上从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遴选,优先选择国家和省市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3、目录调整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1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各临床科室每一年度要在医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本科的诊疗科

目、用药特点,合理确定本科基本用药的药品品种、剂型,建立科内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品种齐全,比例恰当。同时上报医院药事会统一备案。 5、医院药事会综合分析各科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一年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遴选会议,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当在25人以上,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调整。 6、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药品应当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临床上非经医务科同意不得使用非由药库采购供应的药物。 三、药品增补 1、药品增补是指对本院已有药品(按药品通用名计)增加剂型、规格或其他生产厂家品种。 2、临床科室要增补药品,必须由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 3、药品增补原则: (1)能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已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的产品。涉及同类或同种药品的比较,应综合考虑药品安全质量、生产企2业规模、价格、品牌等因素。 (3)原则上不超过“一品两规”,如有特殊临床需求,有多种剂型和规格时,优先考虑临床常用剂型和规格,兼顾特殊人群用药(老人、孕妇、儿童)安全性; 4、药品增补须经药事会审核讨论,2/3以上与会委员投票同意的申请品种方可进入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获得参加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50%(不含50%)以上专家同意,才可正式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四、新药引进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及标识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什么是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有事什么那?今天我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什么是相似药品,和相似药品管理制度。我们国家最近五十年是飞速发展的五十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也带动了医疗医药领域科学迅猛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地进入老龄化用药人群不断地加大,导致人群用药量也是不断的增加。各种新研制的药品也大量得走进医疗临床,医疗库存种类繁多,药品同音,相似,相似易混淆药品共储一库,入库、储藏、出库、调剂等稍有疏失极易发生药品混淆事件,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 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依据《用药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2、、药库、药房、药品应规划限定区域排位贮备,不同的品种、外观相似、读音相近、等易导致混淆差错的药品,应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设置识别标识、制定易混淆药品系的系列清单,药品管理人员应严格核审复核储存和发出的药品,避免混淆差错的发生。 3、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听似;包装相似药品——看似。 4、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5、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6、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 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7、对于包装相似药品: 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8、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 地以便区分。 9、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10、对于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宜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以予注意。 11、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12、药学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严格记录提示。易混淆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不得凭感观印像随意摆放、领取、调剂、发药等避免混淆差错发生的概率。 13、药学人员必须遵章守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调剂药品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细心缜密、严防纰漏疏失、规避医疗风险。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经我院药事会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股以及药学部。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 附件1: 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

相似药品调配工作规范

相似药品调配工作规范 篇一:相似药品操作规范 相似药品操作规范 根据相似药品的特点我院制定了本操作规范;,对药品调剂人员的职责与分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处方调配应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药品日常管理 ⒈相似药品分柜摆放,并贴有相关标示。 ⒉一月一盘点,盘点表上显示盘点情况。其次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附有记录。 药品调剂 (一)审核处方,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 ⒈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否系说明书适应证外用药。 ⒉询问患者是否有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 能不良的患者的用药是否有紧忌。 ⒊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

试结果或有无药 物物过敏史。 ⒋根据相似药品标识再次确定无误,并经另外药师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放。 (二)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 师应拒绝调 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双港镇卫生院2015年9月7日 篇二: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目的: 为药师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预防措施,减少和预防药品调配差错事故的发生。 责任人: 药学部全体人员 内容: 1. 药品贮存 1.1 各药房的药品存放必须有固定的货位。货位可按药品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的顺序或药理作用系统分类,以利于调配。

1.2 相同药品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应间隔存放。 1.3 包装相似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应间隔存放。 1.4 药品货位和盛药品的容器应有标签注明药品名称和规格。 1.5 只允许受过培训和训练的人员给药补充药品,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参与药品补充药品。 2. 药品调配 2.1 调配好一个处方的药品后再调配下个处方。不可因强调速度而忽视调配的准确性。调配中完成配方的一个步骤前,无特殊情况不可进入下一步骤。 2.2 调配人调剂完毕应核对后交发药人,发药人应仔细检查调配好的药品后再发给患者,不可相互依赖,麻痹大意。 2.3 如果处方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调配人,以示提醒。 3. 药房管理 3.1 药房所有药师都应在工作高峰时参加调剂工作,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室主任、主管)应将管理工作安排在非工作高峰时间。 3.2 调剂室主管应经常提醒工作人员在调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工作要点。 3.2.1 关键:你仔细审核处方了吗?你澄清所有模棱两可的问题了吗?收费正确吗?你正确进行处方确认了吗?你在处方上签字了吗?

XX医院特殊用药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特殊注射用药物的管理。 2 遵从医院制度-药事管理篇。 3 需中心静脉进入的特殊药物: 3.1 TPN(糖浓度>10%) 3.2 腐蚀性化疗药物 3.3 已知对外周静脉有刺激的药物 3.4 高浓度钾 3.5 其它需中心静脉用药 4 只能由医生给药的特殊途径: 4.1 脑室内注药 4.2 胸腔内给药 4.3 腹腔内给药 4.4 膀胱内灌注 5 特殊注意事项: 5.1 静脉补钾仅限于静滴或泵注。静脉输入氯化钾浓度>60mmol/L,应连续监测心电 图,监测血清钾。 5.2 患者少尿或无尿,如输注液体中含钾,需通知医生。 5.3 输注血管活性药的管道必须经常巡查,保持通畅,该管道不能同时静推其他药物。 5.4 更换血管活性药物种类或停用药物,要连同原血管活性药物管道一起更换,并用 针筒抽净前端药物。 5.5 在给普罗帕酮、地尔硫卓、胺碘酮、β受体阻滞药及洋地黄等可影响心率药物前 须检查患者心率,HR<60次/分,需暂停以上药物,并通知医生,同意后使用。 5.6 静推普罗帕酮、维拉帕米、地尔硫卓、胺碘酮等需密切注意血压;硝普钠需溶解 在5%葡萄糖注射液中,溶液配制到使用完不超过4小时,避光输注。 5.7 甘露醇给药速度过快,如给药前患者血压不稳定,需通知医生,确认后方可使用。 6 特殊药物的监测与记录: 6.1 静脉用药:如医嘱有特别速度要求的一律使用输液泵或微量泵,并使用特殊“标签” 以示区别。 6.2 胰岛素:用后30分钟观察并记录有无低血糖反应。 6.3 影响血液动力学类药物:如硝酸酯类等,每15-60分钟监测并记录血压及心率。 6.4 有皮试要求的抗菌药物:首次使用30分钟内观察并记录有无过敏反应。 6.5 各科可根据专科需要增加特殊药物的监测范围。 6.6 根据医嘱进行药物观察和记录。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 副本

新津县花桥镇公立卫生院 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优先使用制度 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由药剂科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确定采购的品种;需要引进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的原则研究同意引进后进行采购。 2、由药剂科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3、各临床科室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合理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医师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同时使用品种数及使用金额必须达到相应标准。 4、为了满足临床首选基本药物的要求,对基本药物品种及规格的调整和临床需求的新增品种,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提出意见,交由院长批准后执。 5、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购销管理 1、对基本药物的购销全部实行合同管理。我院按照《合同法》等规定,与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挂网配送企业签订阳光采购合同。采购人员每月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进行采购,每月三次,禁止网下采购。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本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总则 1、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药房、护理部、主管领导等人员组成。相关临床科室应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或兼职)管理特殊药品,并保持相对稳定。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药房)承担。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和“批号管理”,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各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收支帐目,根据各类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专册登记,逐日或逐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5、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剂科(药房)每3个月一次对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清单一式两份,药剂科保存一份,各部门保存一份。 8、特殊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再上报保卫科、医务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9、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10、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殊药品的分类和本院品种 1、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冋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做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 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

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50 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 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高危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全院。 三、定义 (一) 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亦称“高警讯药物”或“高风险药物”,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作用迅速,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药品等,具体目录见附件1。其中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共三种药品。 (二) 相似药品 相似药品,又称易混药品,是指药品包装相似、药名读音相似、同一药品不同规格的药品,具体目录见附件2。 四、内容 (一)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的存放 1、药库、各调剂部门及病区的高危药品须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的固定位置存放。高危药品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抢救车药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和《抢救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 2、对于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三种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各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允许存放。若病区有相应临床需求,科室负责人填写《高浓度电解质病区储备申请表》(见附件3),根据科室实际需求填写药品品种和基数,明确申请理由,经医务处、护理部批准,由药剂科备案。病区配备数量符合批准数量; 3、申请配备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的科室,设置的固定地点存放,执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固定位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以确保用药安全; 4、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柜的相似药品分类定位存放; 5、需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二)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的标识 1、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设置高危药品警示牌,见附件4; 2、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标签严格按照《药品标签使用与管理办法》统一标识。 3、对医嘱系统、转抄系统、审核系统、住院药房摆药系统、门急诊药房发药系统中的高危药品执行红底黑字标识,相似药品执行蓝底黑字标识,药剂科负责定期维护。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 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 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 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 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 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 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 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

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药剂科药库工作制度 药品的采购操作规程 一、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我院参加内蒙古统一药品招标采购,除毒麻、精神药品及未招标品种外,所用药品为中标品种,招标药品必须按照统一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目录进行采购。 1、常规用药根据HIS统计的月平均值及库存情况购买,特殊 用药根据临床实际药品使用情况购买。 2、根据货源情况及时向药库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组提供信息, 根据需要调配各专业组药品,避免发生断药或药品积压情况。 二、票据管理 1、采购员认真审核发票中各项信息(药品进价、产地、规格 等)是否正确,是否有供货单位的印章。 2、对有问题的票据,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每月月底做好药品结算工作。

药库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医院购药应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进 货。 二、首次供货的经营企业应确认其资质,留存供货企业营业执照、 GMP证书、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与销售人员资质、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三、购进药品应有随行发票,做到票、账、货相符。入库单据保存 15年备查。 四、验收药品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规格、剂型、数量、 标签、包装等,做到发票与药品相符。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票据,严格逐批查验药品。 五、药品验收入库原则上当日完成,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对贵重、 毒、麻及有温度贮存要求的药品,必须随到随验,及时入库。六、进口药品验收时,每一批号均要有盖有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 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据的《药检报告书》复

印件。 七、退库药品应查验批号,确认为本库房发出的药品后,根据入库 验收要求验收入库。 八、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外包装污染、盒内有破损、规 格、数量不符等问题时,不得入库,及时与采购联系解决。 药库药品的出库复核制度 一、药品出库须双人复核,出库单与实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药 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等与出库单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出库。 二、抢救用药品、临床急需药品及节假日药品的出库,如为单人发 药则需要再次核对并双签字。 三、药品出库后,领药单位验收并签字,出库单一联交药房,一联 库房留存备查。 药库药品的在库养护管理制度 一、库管人员要求本着药剂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药品进行科学的 养护,以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 1.易混淆药品包括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药品、多剂型药品等。 2.易混淆药品的陈列: 2.1根据剂型不同,注射剂、内服药及外用药品分区摆放,分柜陈列。 2.2药名标签放置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2.3原则上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避免同一排放置。 2.4对于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的易混淆药品应放置不同的“警示标识”,且全院统一。 3、易混淆药品的调剂: 3. 1调剂易混淆药品时,药师应严格遵循“四查十对”原则,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 4、易混淆药品的使用: 4. 1护士在给患者使用易混淆药品时,亦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患者使用。 相似药品不再容易混淆 ——我院药品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安全用药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药品的使用与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近年来我院药剂科根据要求对各类特殊药品加大管理力度,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医院存在不少相似易混淆药品,调配、使用错误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近日,药剂科对相似易混药品加强了管理力度,并根据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了相应措施。第一,制定了“一品多规”、包装相似、读音相似、高危药品目录。第二,制定了全院统一警示标识。将“一品多规”、包装相似及名称相似药品分别按照全院统一标识以“高危”、“多规”(多种规格)、“看似”(包装相似)、“听似”(名称相似)标识标注,提醒药师、护士在调配、使用中要特别注意,避免用药错误。 目前,此项举措已顺利实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并将其深入到各个用药环节,最终达到提高医 疗质量,保证用药安全的目的。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

编号:SM-ZD-85779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 2. 依据 2.1药品管理法律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3特殊药品的相关规定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按规定购进特殊管理药品 3.2质量管理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质量确认、信息上报、运输证明办理。 3.3仓储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收货、储存、养护、出库复核。 3.4销售部负责按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 3.5运输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 4.适用范围

适用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和销毁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及监控。 5.内容 5.1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5.1.1特殊管理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1.2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隐僻的药品。 5.1.3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按其使产生依赖性和危害性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或二类精神药品(使精神要药品和麻醉药品目录) 5.1.4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5.1.5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知己或者其标记药物。 5.2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管理 5.2.1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购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作者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 1.各科室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大输液制剂等),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按“5S”管理原则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 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专人管理,定点、定量放置,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4.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管理。病区设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加 锁保管;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签名,保证基数;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使用,用后保留空安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建立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时间、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及余量处理方式,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等应使用红色醒目标识,单 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公药,检查公药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 (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8.护理部、药剂科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病区药品管理的落实。

护理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或由护士长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病区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3)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贵重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5)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区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配合。 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清点、收回。 4)脏衣、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部人员收洗。 5)病区的被服,私人不得借用。 (3)病区药品管理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临床病种和需要,经专业主任审核,报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批设置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2)药柜内口服药应使用统一药瓶,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签清洁、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 3)及时清退病人未使用完的针剂等余药,贵重药物专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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