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项目监理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项目监理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项目监理交底

为使本工程参见各方协调一致,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方法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监理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

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工程前期文件和资料报送

1、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

①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地址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②工程测量定位报告

③提供有审图办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整一套

2、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①报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开工报告。

②报审本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要求技术、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及上岗证要挂墙展示,必须人证一致,并在现场组织工作。并将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同时报送监理部。

③安全保证体系,并报审安全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及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岗位

证书复印件报监理部。

④拟委托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施工机械设备、测量仪器必须有年检证明,要求将合格证随机械设备型号一

同报监理,没有相应审批手续及安检报验合格资料不能使用。

⑥报审自审手续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总材料

计划。其中冬、雨季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以及塔吊拆装、现场临时用电等需要编制专项方案。

三、工程质量控制和具体要求

1、原则

⑴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为依

据,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质量标准。

⑵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⑷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验收

⑴凡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申报由施工、监理、

建设三方共同参加的进场质量验收。

⑵对于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所用水暖、器具、电气构配件电线、电缆

等进场施行报验制。尤其是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备案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方可使用。未取得备案证的建

筑工业产品禁止进场使用。在材料进场后施工方自检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申请材料进场验收.报验表中要注明材料的名称、场地、规格、型号、数量及拟用于的部位,并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经三方验收合格后,监理方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者,建设、监理方将不予验收。如在整理和检查档案时发现没有签字证件一律作废,监理不予认可。

⑶按规定须抽样送检的材料,施工方取样员应在监理方见证下按有关规定抽取

样品送实验室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中。

⑷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将予以退场。对未报验或将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的,将

予以返工处理,工程量不予计算,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3、分部分项工程

⑴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工作制服,需要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将隐蔽记录、自检记录以工程报验形式在隐蔽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报验资料不全的将不予验收。对于资料合格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后经验收各方会签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⑵对于检查和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方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

书面通知施工方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毕24小时内将整改情况填写《监理工程师回复单》(A6表)书面申请复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经建设单位、监理研究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无书面整改报告监理将不予复验。

⑶对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

监理方将向施工方下达《停工令》并勒令整改。阶段工程结算时,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其工程量将予以扣减。

⑷对浇注砼等旁站监理的工序和部位,承包单位至少提前24小时报监理机构,

并配合监理人员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砼试件的见证取样。

⑸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砼搅拌机、振捣器、塔吊、钢筋对焊机等

施工方应提供其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四、工程进度控制

1、总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目标在正式开工之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方和建设方审核合格后实施。

2、月度、每周施工计划

承包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时间为月度施工计划每月25日报下月的施工计划,周施工计划为每周四报下周施工计划,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3、编制及实施要求

施工总进度计划宜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形式,标明关键路线,并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月、周计划的编制宜采用文字说明加图表的形式。主要内容应包括上月(周)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下月(周)计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计划中应详细说明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劳力、材料、工时及施工机械。

承包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当实际进度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调整措施,以周计划保月计划,月计划保证实现总体进度计划。

五、工程投资控制

1、原则

⑴工程投资控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划规则和工

程款支付方法。

⑵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或违约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

2、主要程序、方法

⑴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后10天内将材料总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总预算书

报监理项目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审计各一份)

⑵工程量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⑶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的形象工程量报项目监理部(一式三份,

建设、监理、施工方留存一份)

⑷监理工程师与建设方工程师共同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并签

认,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⑸进度、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根据施工合同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六、报审档案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1、档案编写报审要及时、真实、准确,时间与施工时间相吻合。以确保监理档

案与施工档案、施工部位真实有效。经监理认可才能转入下一工序施工。

2、填写报送资料,内容要填写齐全,字迹工整,以确保档案完整。

七、关于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管理

1、改变图纸施工必须经甲方同意、有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否则,监理部不予

签认。

2、签证工程量在报审的联系单中要有依据有说服力,内容、部位、做法、环境、

工程量要说明清楚。须经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工程完成后48小时内办理工程量签证认可。超出时间一律不予以签证。

八、建立工地例会、周报、月报制度,实施混凝土浇筑令

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项目监理部主持召开。

1、工地例会定于每周五下午2点在工地会议室召开,应参加单位和人员应准时

到会,无故未请假不参加者或迟到按每人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

2、参加单位及人员:

⑴监理部负责人及有关监理工程师

⑵业主项目负责人或驻地代表

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等

3、例会主要议题

⑴检查上次会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

⑵施工单位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并提出需业主和监理协调的问题

⑶监理单位通报本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周工作提出要求

⑷业主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⑸其他事项

4、周报在工地例会召开前报给监理单位(周进度计划按周五至下周四为一周),

月报在每月25报监理单位。

5、混凝土浇筑令在浇筑前六小时报监理单位。在混凝土没得到浇筑令,砼配合

比未提前或同时到现场的情况下,不允许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批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监理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安排好职工生活环境,合理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区域。搞好各区域环境卫生,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明示标牌、道路畅通无尘土、泥浆。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安全规范,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违章施工,违章指挥。充分发挥三保作用,按要求在洞口、通道、临边要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在各不同的部位的明显位置悬挂警示牌。

5、塔吊等起重设备进场时应将设备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等质量保证资料报监理,其质保资料及构配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设备基础及预埋件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塔吊的安装、拆除队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塔吊、人货梯等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签章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相应人员应具有的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塔吊等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报建设行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验。经审验合格手续完备并报监理工程师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不得无证上岗。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十、其他

参建各方信息往来应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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