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管理制度

煤管理制度
煤管理制度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JYM 04.03-2010

煤管理制度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3.1煤价格委员会

3.2技术部

3.3 供应公司

3.4 计量室

3.5 电厂生产部

3.6 财务部

3.7 审计部

3.8物业公司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煤计划管理

4.2煤合同管理

4.3煤入厂管理

4.3.1煤车入厂前管理

4.3.2煤过磅管理

4.3.3随货入厂人员管理

4.4 煤的验收、取样、制样、化验管理

4.4.1入厂煤管理

4.4.1.1验收管理

4.4.1.2取样管理

4.4.1.3制样管理

4.4.1.4化验管理

4.4.2新煤种管理

4.4.3入炉煤管理

4.4.3.1取样程序

4.4.3.2取样标准

4.4.3.3制样、化验管理4.5 煤的储备管理

4.6异常问题处理

4.6.1一般质量问题处理4.6.2重大质量问题处理4.6.3争议处理

4.7煤的入库和出库管理4.7.1入库管理

4.7.2出库管理

4.8煤盘点管理

4.9 煤运费的结算

5 检查与考核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JYM 04.03-2010

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煤的管理,检验燃煤质量,控制煤场损耗,加强原煤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管理流程,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煤的管理。

3 职责

3.1煤价格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燃煤采购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采购计划、价格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煤价格委员会成员:供应公司经理、财务总监、电厂生产部主任、计量室主任。

3.2技术部

3.2.1负责根据电厂运行煤耗及入炉煤指标配比要求,向供应公司提供下月度煤使用数量计划。负责将供应公司反馈的月度煤采购计划提报财务部。

3.2.2负责对公司煤全过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落实相应考核。

3.3 供应公司

3.3.1负责考察煤源、及时掌握煤市场信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参与煤采购价格的制定、修订,根据电厂所提报下月煤使用数量、煤场库存、市场情况等提报下月度煤采购计划。

3.3.2负责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及货款结算,落实好采购计划,做好具体采购工作。

3.3.3负责燃煤的调运工作。负责汽运煤到厂的接煤工作以及火运煤入厂的短途盘运、货物到站和变更等全程管理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3.4负责做好公司规定的送样、封样、留样、信息传达、纠纷处理等客户服务工作,负责与客户进行购煤数量、运输量、运价的核对及与业务单位的基础对帐工作。

3.3.5负责燃煤采购完成情况的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应至煤价格委员

会。

3.4 计量室

3.4.1负责全公司的入厂煤、灰渣等的过磅检查、称重及过磅单的开具、传递工作,负责地磅的定期检定校验,对计量全过程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

3.4.2负责全公司各种入厂煤、入炉煤、炉渣、飞灰的取样、制样工作,并对取样、制样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协调和检查。

3.4.3负责全公司入厂煤、入炉煤、炉渣、飞灰的化验和复测工作,对化验全过程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燃煤化验仪器的操作、使用、标定和维护。

3.5 电厂生产部

3.5.1负责根据电厂运行状况向技术部提报下月度煤使用数量计划。

3.5.2负责入厂煤质的目测验收,入厂煤取样、制样的监督、配合工作。

3.5.3负责铲车、煤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3.5.4负责原煤、标煤的计算,负责煤种配比及上煤工作。

3.6 财务部

3.6.1负责票据的核对、煤款和运费的结算及与业务单位的对帐工作。

3.6.2负责办理到厂燃煤的付款手续。

3.7 审计部

3.7.1负责购煤合同及发票的审查把关工作。

3.7.2负责煤的盘点审计工作。

3.8物业公司负责厂外煤运输车辆的秩序维持工作。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煤计划管理

4.1.1按照电厂年度煤耗量并结合煤场库存等信息由供应公司提出年度煤采购计划报技术部,技术部报送公司计划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4.1.2按照电厂月度运行情况、月度煤耗量、煤场库存以及制肥车间煤场库存、月度煤耗量等信息结合市场行情由供应公司提出月度煤采购计划报技术部,技术部报送公司计划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4.1.3煤月度采购计划由供应公司负责具体落实。

4.2煤合同管理

4.2.1由供应公司煤采员根据公司的煤质量指标和月度采购计划负责燃煤

采购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合同中要明确低位发热量、全水分、挥发份、灰分等质量标准指标要求,并明确奖罚标准、付款方式等。对于弄虚作假或有争议的情况按照异常处理办法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示。

4.2.2签订合同时客户需要提供六证,包括开户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单位公章及合同章,如果签订合同的人非单位法人时,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4.2.3签定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会签制度,具体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定后由供应公司、审计部各留存一份。

4.3煤入厂管理

4.3.1煤车入厂前管理

(1)电厂来煤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顺序在厂前路依次排队等候,由物业公司保卫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保证厂前道路畅通、安全。

(2)水处理厂制肥车间来煤车辆在赖氨酸厂西门卫厂外路等候进厂时,由物业公司保卫人员负责维持秩序,进行调度,保证厂外路安全、顺畅。

4.3.2煤过磅管理:

(1)电厂来煤车辆过磅程序:

①从东门入厂后,先到电厂南地磅称量毛重,司磅员在送煤单位原始过磅单上注明毛重交客户,然后煤车到煤场内煤管员指定的位置卸车。

②卸车完毕,煤管员在原始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后交煤车客户,然后空车再到南地磅称量皮重,煤车客户将原始过磅单交司磅员,司磅员确认原始过磅单经煤管员签字后,开出物资购入过磅单。(物资购入过磅单: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计量室留存;第二联为货款结算联,由电厂煤核算员将其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交财务部材料会计;第三联为运费结算联,由客户持该联经煤管员签字并到南地磅加盖计量专用章后带走。)

③司磅员开具物资购入过磅单后,在第三联上盖“二日有效”章交客户,客户持司磅员开具的物资购入过磅单第三联交电厂煤管员签字确认后,返回地磅交司磅员加盖计量专用章后带走,办理出厂手续。

④物资购入过磅单第二联由计量室加盖“附件”章、“二日有效”章后,交电厂煤核算员。

(2)制肥车间来煤车辆过磅程序:

①从赖氨酸西门入厂后,先到赖氨酸地磅称量毛重,送煤客户将原始过磅

单交司磅员,然后煤车到制肥车间煤场内指定的位置卸车。

②卸车完毕,车间主任或煤管员在原始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后交煤车客户,然后空车再到南地磅称量皮重,煤车客户将原始过磅单交司磅员,司磅员确认原始过磅单经车间主任或煤管员签字后,开出物资购入过磅单。(物资购入过磅单: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计量室留存;第二联为货款结算联,由制肥车间煤核算员将其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交财务部材料会计;第三联为运费结算联,由客户持该联经煤管员签字并到南地磅加盖计量专用章后带走。)

③司磅员开具物资购入过磅单后,在第三联上盖“二日有效”章交客户,客户持司磅员开具的物资购入过磅单第三联交制肥车间主任或煤管员签字确认后,返回地磅,交司磅员加盖计量专用章后带走,办理出厂手续。

④物资购入过磅单第二联由计量室加盖“附件”章、“二日有效”章后,交制肥车间煤核算员。

(3)司磅员在开具物资购入过磅单时,供煤单位要写单位全称。

(4)车辆过磅时,车上严禁有人或其它物品,司磅员在车辆过磅时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5)电厂生产部于每月26日上午将电厂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用煤量统计汇总后报财务部。

(6)制肥车间于每月26日上午将制肥车间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用煤量统计汇总后报财务部。

4.3.3随货入厂人员管理:

(1)每个送煤单位入厂时最多只允许随行人员1人和每辆车司机2人持有效证件与煤车同时入厂,同时出厂。

(2)随车人员在煤车未入厂前不得提前入厂,煤车出厂后,不得滞留厂内,物业公司保卫人员做好监督管理。

4.4 煤的验收、取样、制样、化验管理

4.4.1入厂煤的管理

4.4.1.1验收管理:

(1)电厂运煤车过磅进入煤场后,电厂煤管员、计量室取样员、电厂监督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后,卸煤人员才允许打开煤车档板。(新客户入厂煤,煤采员必须到场。)

(2)打开煤车档板,煤管员和取样员目测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卸车;目测

验收达不到4500大卡的可拒收或待初次化验结果达标后方可卸车。

(3)制肥车间运煤车进入煤场后,由制肥车间煤管员、供应公司煤采员现场进行目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

4.4.1.2取样管理:

(1)电厂煤取样、人员制样组成:取样员两名(计量室人员),监督员两名(电厂生产部人员),电厂煤管员。

(2)制肥车间取样人员组成:制肥车间煤管员,供应公司煤采员,计量室取样员。煤车到达后,由制肥车间通知计量室人员进行取样,计量室取样人员接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在煤管员、煤采员监督下进行取样。(需要铲车配合时,由制肥车间通知电厂生产部,电厂生产部做好配合。)

(2)取样前,取样人员应将取样桶清理干净,不能带有残留煤。

(3)卸车后,取样员按煤质取样标准取样,取样时根据堆形,取样点均匀地分布在顶、腰、底等部位,并深挖0.4米以下。取样员、监督人员根据煤堆情况有权要求铲车司机铲开取样,便于检查和取样,铲车司机必须满足取样员、监督人员的要求(可铲多次或不同地点铲开)。电厂监督人员做好监督。

(4)取样过程中,取样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并注意正确使用和爱护取样工具。

(5)取样时发现来煤中有大量大块矸石、煤泥或其他影响煤质的物质时,必须停止取样,按照异常处理办法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6)单日运煤车辆在24辆以内时,取样实行单车制,对每辆汽车都不能出现漏采、混制情况。单日运煤车辆超过24辆时,可在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2车或多车并样。

(7)取样监督:取样时,必须保证计量室、电厂生产部各有1人在场,以便互相监督。电厂监督人员做好记录。见附表一

(8)取样后,计量室取样员、电厂监督人员负责将煤样送至制样室进行破碎、缩分、制样。

(9)煤场卸车时间为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如果需要加班,供应公司须通知公司计量室和电厂生产部负责人。

4.4.1.3制样管理

(1)制样室内严禁外人进入,制样过程中严禁人为挑拣煤块、石块。制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二分器进行缩分,保证样品均匀且具有代表性。要求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