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编制单位:编制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编制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00年版;

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6.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3.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格栅格栅或透光罩透明磨砂、棱镜

荧光灯灯具75% 65% 55% 60%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 60% 60%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18 20 22 30 32 36 40

镇流器能效因素(BEF)电感型 3.154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电子型 4.778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谐波次数n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2

3 30×λ注

5 10

7 7

9 5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3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4.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

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2)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

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5.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

量进行检测。

(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 为+7%、-10%。

(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中规定的允许值。

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准电压(kV)基准短路容量

(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 9.7 18 8.6 16 7.8 8.9 7.1 14 6.5 12

(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6.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7.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8.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9.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一.配电箱安装

1.施工程序

低压电力和照明配电箱安装方法分为明装(悬挂式)和暗装(嵌入式),本工程配

电箱应根据设计由工厂成套生产,其施工程序见下流程图。

2.嵌入式暗装

(1)箱体预埋前箱体与箱盖(门)和盘面解体后要做好标志。

(2)箱体预埋要配合土建主体施工进行,箱体埋入墙内入置要平正、固定牢固,箱体与墙面的定位尺寸应根据制造厂面板安装形式决定。

(3)盘面电器元件安装应按制造厂原组件整体进行恢复安装,接线应美观、整齐、可靠。

明装配电箱

安装盘面与结线

管与箱连接

装盖板

绝缘测量

配合土建预埋箱体弹线定位

(4)配电箱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不能缩进抹灰层内或实出抹灰层。

3.明装

(1)明装配电箱有铁架固定配电箱和金属膨胀螺栓固定配电箱。需铁架固定的配

电箱的铁架的固定形式可采用预埋或用膨胀螺栓固定。

(2)明配钢管和暗配的镀锌钢管与配电箱采用锁紧螺母固定,管端螺纹宜外露2-3扣,管口要加插一个护线套(护口)。

(3)配电箱(盘、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同前面《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

柜安装》。

(4)漏电开关的安装:漏电开关后的N线不准重复接地,不同支路不准共用(否

则误动作),不准作保护线用(否则拒动),应另敷设保护线。

二.桥架、线槽安装

主体结构施工完成,电气竖井形成后,即可进行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施工,电缆桥

架安装前对所经过路径用拉线的方法进行测位,根据测位所拉的定位线,安装支架、吊

架。支、吊架间距不超过 1.5米,但每段之间不少于2个,所有支架、吊架均有可见的

接地,每节桥架同接地主干线有可见的可靠联接。整体要横平竖直,水平偏差不超过5MM,垂直偏差不超过0.15%,拐角内边处做成45度。连接螺丝从里往外穿。

三.电缆敷设

1.施工程序

电缆敷设施工流程表

2.准备工作

(1) 1KV 及以下电缆,用1000V 兆欧表测量线间及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

(2) 3~10KV 电缆应用2.5KV 兆欧表测量电缆线芯或对金属屏蔽层间和各线芯间的绝缘电阻合格。

(3)电缆测试完毕,应将电缆头用橡皮包布密封后再用黑色布包好。

(4)该工程电缆较大,必须采用人工牵引为主放电缆,卷扬机辅助,选择的卷扬

准备工作

直埋电缆敷设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

填砂底回填土

铺砂盖、保护板垂直敷设固定

水平敷设固定挂标志牌

管口防水处理

设置标志标桩

挂标志牌

送电运行写验收

交接试验

机的牵引力和速度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5)放电缆前要根据电缆的敷设线路准备和放置必须直线滚轮和转角滑轮。

(6)放电缆必须建立联络指挥系统、配置指挥1人、起重工数人、充足的劳动力、配置适当的无线电对讲机和手持扩音嗽叭指挥。

(7)电缆现场短距离搬运,采用滚动电缆轴的方法,滚动时应按电缆轴上箭头指

示方向滚动,如无箭头时,可按电缆缠绕方向滚动,切不可反缠绕方向滚动,以免电缆

松驰。

3.支架或桥架敷设

(1)同等级,电压电缆分层敷设,低压在下方,高压在上方。

(2)排列要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3)同级电压电缆沿支架敷设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4)垂直敷设,最好自上而下敷设,但在敷设时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采取

防滑措施。

(5)垂直敷设时,每敷设一根,应立即卡固一根。固定在每个支架上或桥架上每

隔2m处。

(6)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

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7)交流单芯电力电缆敷设,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

应每隔1m用绑带扎牢。

4.挂标志牌

直埋电缆进出建筑物,电缆井及两端要挂标志牌沿支架、桥架敷设的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电压等。标志牌规

格要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要牢固。四.电线管暗装敷设

1.施工程序2.电线管暗敷设隐蔽形式

现浇混凝土楼板、墙、柱、梁内配管,随墙砌砖配管,室外地下埋管3.施工要点

(1)暗敷设管路都须与土建主体工程密切配合施工并由土建主体工程施工中应给建筑物标高。

(2)配管要尽量减少转弯,沿最短路径,经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管路敷设部位和走向,确定正确盒箱的正确位置。

(3)根据现场实际敷设施工图,加工好各种管弯和盒箱。(4)管、盒、箱之间的连接与明装管相同(5)测定盒、箱位置

(6)根据施工图要求,确定盒、箱轴线位置,根据土建标出的水平线为基准,连通器找平,标出盒箱的实际安装位置。

(7)固定盒箱管路和钢筋可用铁线捆扎固定,盒、箱表面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5mm ,盒、箱中要加填满塑料泡沫或其它填充物,防止水泥落入。盒、箱要求放置平整牢固,座标正确。

(8)地线连接

预制加工

管路连接

测定盒箱位置

变形缝处理

地线连接和油漆

隐蔽检查验收

隐蔽后复查

(9)暗敷管道安装完毕,隐蔽前要会同业主或监理对其作全面的检查验收,办理好书面隐蔽检查验收记录,方可交付隐蔽。

(10)在土建单位拆模后要对盒、箱位置和管道的通畅进行复查,可在穿引线铁丝过程检查管路的通畅。

五.管内穿线与结线

1.施工程序(见下图的流程)

引线与导线绑扎

准备工作

带护口

穿引线

管内穿线

清扫管

导线连接或焊接

选择导线

恢复绝缘

放线

线路检查绝缘测量2.在管路较长或弯头较多时,可以在敷设管路的同时将引线一并穿好。

3.管道内有泥砂等杂物时,应用布条绑扎在引线上来回拉动,将管内杂物清净。

4.放线

(1)放线前应根据施工图对穿入的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核对,发现规格不符或绝缘层质量不好导线应及时退换。

(2)放线时为使导线不扭结,最好使用放线架。

5.引线与导线绑扎

如导线数量较多和截面较大,要把导线端部剥出线芯,用绑线缠绕绑扎牢固,使绑扎端接头处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然后再穿入管。

6.管口带护口

导线穿入钢管前,应给管口带塑料护线套,以防穿线时损坏导线的绝缘层。

7.管内穿线,穿放入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

8.导线连接的质量要求

(1)割开导线的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2)截面超过2.5 mm2 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电器的端子连接(设备自带插接式的端子除外)。

(3)使用锡焊法连接铜导线时,焊锡应灌得饱满,不应使用酸性焊剂。

9.铜导线的直接连接与分支连接可采用闭压端子连接。

10.线路检查和绝缘测量

(1)照明线路一般选用500V,0~500M兆欧表。

(2)照明绝缘线路在电气器具未安装前进行线路绝缘测量时,应将灯头盒内导线分开,开关盒内导线连道,干线和支线分开测量,在电气器具全部安装完毕,在送电前进行检测时,应先将线路上的开关,刀闸、仪表、设备等用电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其绝缘电阻应大于0.5 M,线管穿线合格。

六.开关、插座、灯具安装

在门窗齐全、墙面天花装修完后即可安装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前核对型号、规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安装。

1.灯具的金属外壳部分应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器具成排安装中心线,允许偏差3mm。

2.成排安装的开关高度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差不大于3mm,成排安装的插座高低差不应大于0.3m,面板垂直度0.3mm以内。

3.同一场所的开关切断位且应一致,灯具电器的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

4.插座的接线必须按以下方式接线:面对插座、左零右火上地。

5.开关插座的安装位置正确,盒内清洁,无杂物,开关插座面板清洁无变形,盖

板紧贴建筑物的表面。

七.调试

1.电缆调试

电缆敷设完后,逐条检查绝缘,必须不低于10MΩ、标牌及开关设备编号,全部正确后方可送电。送电后,要在末端和T接箱处逐点检查,三相电压是合正常,是否有异常声响等情况出现,无异常情况后,即可算送电成功,并作好记录,作为资料归档。

2.电力控制设备调试

对电力配电箱、控制箱进行调试时,要先查清所有出线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因为一

经操作,其出线所接用电设备即有可能带电。

配电箱的主开关、分开关要分别操作几次,每次均应正常,三相开关出线要保征全相。出线开关编号同设备编号要相互对应,送电启动后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一看指示是

否正确,二听运转声音是否正常;三检查设备外壳有无漏电。同检查设备是否过热。全

部正常后,调试才完毕,对于结果作好记录。

3.灯具、开关、插座调试

灯具通电控制正确,荧光灯不能有声响,控制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插座接线正确,

面对插座左零右火上地,保护门工作正常,对于装设漏电保护的回路,要对每一漏电开

关进行试验,要求动作正确。

4.电动机调试

(1)设备安装好后,在通电前,先用摇表测量电动机足于和特于的绝缘电阻,低

压电动机要求不小于0.5兆欧,再用电桥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和出厂说明应一致。

(2)检查供电线路,接线方式必须同铭牌一致,电动机的接线端子同导线端子必

须连接紧密,不受外力。接线盒内的裸露的导电端不同相间距和相地间距必须大于20毫米。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

(3)检查电源电压,送电,测电流,应不超过铭牌所列数据。做好记录,整理成

资料。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方案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编制单位:编制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编制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00年版; 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6.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3.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4.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建筑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建筑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方 案

自在城市花园B区地下室、6号楼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一、检测依据 1、<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 );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 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 5、<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GB/T 18204.21- ); 6、<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 ); 7、委托单位提供的该建筑工程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节能备案表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二、检测项目、抽检部位及数量 1、照明系统照度 2、照明系统功率密度

三、协作事项 检测过程中,委托方应提供以下协作: 1、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节能备案表等。 2、提供工作平台及3~4名配合工人(其中包括一名电工)。 3、负责所测试部位的拆装工作。 4、检测中需另委托加工制作的辅助性设施由委托方负责。 5、其它需协作的事项。 四、检测方法 1、照度检测 (1)照度检测采用数字式照度计。室内测量照度采用中心布点法测量。 (2)采用中心布点法测量: ①在照度测量的区域一般将测量区域划分成矩形网格,网格宜为正方形,应在矩形网格中心点测量照度,如图1所示。

---测点。 图1网格中心布点示意图 ②中心布点法的照度按下式计算 N M E E i ?= ∑ 式中:E ----照度,lx; i E ----在第i 个测点上的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N M ,----在纵横方向的网格数。 2、照明功率密度检测 (1)采用电能质量分析仪、功率表检测所测房间照明总功率,用激光测距仪、皮尺测量出被测场所的使用面积。 (2)照明功率密度按下式计算: LPD =S P i ∑ 式中:LPD ——照明功率密度,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 2 );

地铁电气照明节能方案

地铁电气节能施工方案 1、照明配电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使用高效节能灯(灯具功效大于75%)。 (2).配电房、机房照度:100~150LX ,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照度:75LX。 (3).本工程地下车库按10%设置应急灯,配电间及设备用房按100%设置应急灯。 (4).住户配电采用树干放射式相结合,由电表箱分层计量后提供电源。 2、电气节能材料管理及质量控制 (1).电气节能材料的选购必须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及节能要求。(2).电线电缆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计划采购,进场后提供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进行报验,现场进行实物规格及型号检查,同时请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测单位委托复检,待复检额后在使用。 (3).灯具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的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和灯具及附属装置进行采购,进场后提供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进行报验,现场进行外观及功能检查,并就其光参数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每种光源不小于3套,灯具不小于1套。 (4). 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满足上述规定外,安装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镇流器自身功率不大于光源标称功率的15%,谐波含量不大于

20% ②.气体放电的整体功率因数不得低于0.9 以上检测方法:现场使用数字功率计检测,其检测数量要求同次规格数量超过100套时抽查1%,不足100套时检测数量不少于1套。(5)为避免不必要的线路损耗,工程中使用的电线电缆符合《电缆的导体》GB/T3956中规定的电线电阻值,同时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其电线电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当用电计算负荷≥5KW的配电线路,现场实物抽查20%,其余按5%抽测。 3、照明配电节能施工质量控制 (1).照明方式 A、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及一层商铺采用高效双管荧光灯和双管应急灯 B、走廊、电梯前、楼梯间采用节能灯 C、走廊、电梯前、楼梯间设置应急疏散指示灯 (2)施工过程控制: 灯具的安装应遵循从材料选购、位置确定,到安装、检查、验收的原则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外观质量控制。施工过程按下列过程予以控制: 4、电气节能达标质量要求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1doc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方案 1、电缆敷设 1)、施工准备 (1)、设计图纸已经节能机构审查合格;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进场时,按照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与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根据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核查,并分类整理,逐一编号,并做好合格证汇总表。 (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应进行复验,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实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机具准备:电缆牵引端、电缆滚轮、电动滚轮、卷扬机、滑轮、钢丝绳、大麻绳皮尺皮尺绝缘摇表无线电对讲机钢锯。 2)、作业条件 (1)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2)电缆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埋设牢固。 b.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c.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d.电缆线路敷设前,土建应完成的工作必须完成。 e.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管道已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f.敷设电缆施工机具及施工用料已准备好,支架已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 g.电缆线路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已审批,工程任务单已下达。 h.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与设计资料核对无误。 i.敷设前,应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及绝缘电阻试验,6kV及以上的电

缆应作耐压及泄漏电流试验。试验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j.施工人员组织:敷设电缆既要统一指挥又要明确分工,通常电缆盘的管理为一组,土方的挖掘为一组,卷扬机的牵引为一组,电缆接头为一组,测绘为一组。由于电缆线路较长,敷设时各小组间用对讲机相互联系。 3)、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准备工作→电缆沿桥架敷设→水平敷设或垂直敷设→挂标志牌。 (1)、水平敷设: a.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应将电缆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b.不同等级电压的电缆应分层敷设,高压电缆应敷设在最上层。 c.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桥架敷设时,电缆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d.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2)垂直敷设: a.垂直敷设电缆时,有条件的最好自上而下敷设。土建未拆吊车前,用吊车将电缆吊至楼层顶部;敷设前,选好位置,架好电缆盘,电缆的向下弯曲部位用滑轮支撑电缆,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设制动和防滑措施;敷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低层,再敷设高层。 b.自下而上敷设时,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大麻绳人力牵引敷设。高层大截面电缆宜用机械牵引敷没。 (3)电缆的排列和固定 a.电缆敷设排列整齐,间距均匀,不应有交叉现象。 b.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c.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d.对于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每敷设一根应固定一根,全塑型电缆的固定点为1m,其他电缆固定点为1.5m,控制电缆固定点为1m。 e.敷设在竖井及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位置、作好防火阻隔。 (4)电缆挂标志牌

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有关规定外、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12.2 主控项目 12.2.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 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的规定。 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 的规定。 表12.2.2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 个规格。 12.2.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1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 为+7%、-10%。 2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 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 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 次)谐波含有率为2%。 3 谐波点六不应超过表12.2.3 中规定的允许值。 表12.2.3 谐波电流允许值 4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灯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12.2.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 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至少检查2 处。 12.3 一般项目 12.3.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标准中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12.3.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3.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1一般规定 12.1.1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得施工质量验收。 12.1.2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得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得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得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得有关规定、已批准得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与合同约定内容得要求。 12、2 主控项目 12.2.1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得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得验收记录。各种材料与设备得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与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与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得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光源初始光效; 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3灯具效率; 4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同类型得,按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得同一建设单位得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类型、同生产批次得可合并计算。 12.2.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得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得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2.2.4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得导体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 12.2.5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配电系统电压偏差与功率因数进行检测。其中: 1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为标称系统电压得±7%;单相220V为+7%、-10%。

配电与照明节能方案2

12配电与照明 一般规定12.1本章适用于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12.1.1 12.1.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规定进行。12.1.3 必须采用设计要求的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其光参数应在现场进行见证套。套,灯具至少1取样检测,每种照明光源不少于312.2 主控项目 12.2.1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主要检测供电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谐波含量,其中供电电源偏差、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公共电网谐波、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检验方法:在大功率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试运行后,以及所有安装的变频设备、 照明设备、计算机等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功率计测量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谐波含量。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条文说明此项检测主要是对建筑的配电电源质量情况,当建筑内使用了变频器、计算机等用电设备时,如果施工安装不当会造成电源质量下降,谐波含量增加,谐波电流危害较大,当其通过变压器时,会明显增加铁心损耗,使变压器过热;当其通过电机,令电机铁心损耗增加,转子产生振动,影响工作质量;谐波电流还增加线路能耗与压损,尤其增加零线上电流,并对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产生危害。《供电电源偏差》GB12325-90、《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T15543-95GB/T14549-93、《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12326-2000、《公共电网谐波》12.2.2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安装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镇流器自身功耗不大于光源标称功率的15%,谐波含量不大于20%; 2、气体放电灯的整体功率因数不得低于0.9; 检验方法:现场使用数字功率计检测。 检查数量:同批次同规格数量超过100套时抽查1%,不足100套时检查数量不小于1套。 条文说明照明耗电在各个国家的总发电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目前,我国照明耗电大体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0-12%,2001年我国总发电量为14332.5亿千瓦小时(度),年照明耗电达1433.25-1719.9亿度。为此,照明节电,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节能法,其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直接关系到建筑照明系统的节能效果。中包括照明节电。选择高效的照明光源、12.2.3建筑照明的控制方式应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且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1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应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2. 3、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4、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下列方式控制: 1)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2)电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条文说明为了充分利用自然光,加强验收时对照明控制方式的抽查力度,防止施工时不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12.2.4 在通电试运行中,测试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不得大于GB50034-2004中的规定。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交底

GD2301003□□施工单位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保利金沙洲B3736F01地块分项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交底部位主体结构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一、基本规定 1、材料与设备: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对材料和设备规范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2、施工与控制 (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二、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有关规定外、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2、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1 一般规定 12.1.1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12.2 主控项目 12.2.1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光源初始光效; 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3灯具效率; 4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按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类型、同生产批次的可合并计算。 12.2.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2.2.4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导体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 12.2. 5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配电系统电压偏差和功率因数进行检测。其中: 1 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配电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区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 三、GB50411-2007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2.2.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2.2.1-1的规定。 表12.2.1-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12.2.1-2的规定。 表12.2.1-2 镇流器能效定值 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2.2.1-3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2.2.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2.2.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1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2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3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3中规定的允许值。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12.2.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 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一般项目 12.3.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12.3.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3.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重点内容及方法

高三力学综合测试题一、选择题:内,实际上已在太阳系中绕10min1.地球绕太 阳公转的速度是30km/s,我们在课间休息的太阳运动了A 0 B 30km C 300km D 18000km 要使水2.把盛水的水桶拴在长为L的绳子的一端,使这个水桶在竖直平面里做圆周运动,在水 桶转到最高点不从桶里流出来,这时水桶转动的角速度至少应该是gggLgL2、 A C、 B、、 2 D L2L3.质量为m的物块始终固定在倾角为θ的斜面上, 如图所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s,斜面对物块没有做功A、若斜面向右匀速移动距离mgs s,斜面对物块做功B、若斜面向上匀速移动距离mas s,斜面对物块做功、若斜面向左以加速度 a移动距离Cm(g+a)s ,斜面对物块做功移动距离、若斜面向下以加速度asD .一升降机在箱底装有若干个弹簧,设在某次事故中,升降机吊索在空中断裂,忽略摩擦4 力, 则升降机在从弹簧下端触地后直到最低点的一段运动过程中,升降机的加速度不断变大A.升降 机的速度不断减小 B. 先是弹力做的负功小于重力做的正功,然后是弹力做的负功大 于重力做的正功C. 到最低点时,升降机加速度的值一定大于重力加速度的值。D. 自由落下,两物体在空中相BA,同时在某高度有一物体5.从地面竖直上抛物 体,则()遇时的速率都是v 2倍A.物体A的上抛初速度大小是两物体相 遇时速率的 B已下落的高度相同.相遇时物体A已上升的高度和物体B 落地时 间相等A和物体BC.物体落地速度相等和物体BD.物体A 5 s末的速度15 m /s,方向向东,第6.一物体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初速度为),方向向西,则第 几秒开始物体向西运动( s为10 m/4s 2s B.第A.第15s 9s D.第.第C 1 二.论述计算: 7.如图m=2kg,M=3kg,m和M之间,M和地面之间的动摩擦 因数相同,绳子质量和滑轮摩擦忽略不计,作用在由的水平拉力F=18N,m、M保持匀速直线运 动,求绳子张力T和动摩擦因数μ。 m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

编号:AQ-BH-03913 ( 管理资料)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Power distribution and lighting energy saving construction scheme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 说明: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 制订复杂的方案。 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方法 1、电缆敷设 1)、施工准备 (1)、设计图纸已经节能机构审查合格;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进场时,按照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与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根据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核查,并分类整理,逐一编号,并做好合格证汇总表。 (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应进行复验,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实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机具准备:电缆牵引端、电缆滚轮、电动滚轮、卷扬机、

滑轮、钢丝绳、大麻绳皮尺皮尺绝缘摇表无线电对讲机钢锯。 2)、作业条件 (1)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2)电缆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埋设牢固。 b.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c.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d.电缆线路敷设前,土建应完成的工作必须完成。 e.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管道已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f.敷设电缆施工机具及施工用料已准备好,支架已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 g.电缆线路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已审批,工程任务单已下达。 h.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与设计资料核对无误。

建筑电气节能方案

建筑电气节能施工方案; 低压配电与照明节能分布工程; 依据设计图纸及《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1206—2008进行施工。 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安装节能工程; 1.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并应满足;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规定的允许值; 1.2. 1.3.管型荧光灯具镇流器不小于能效限定值的规定;

注;表中?为电路功率因数 2.照明控制节能; 2.1.建筑照明的控制方法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照明的控制方式和功能;当设计无自控要求时,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以其最大限度节能。 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并按要求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在白天自然光较强或深夜人员较少时,可以方便的关闭一部分或大部分照明,有利于节电。分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天然采光充足或不充足的场所分别开、关。 2.2.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这类场所在夜间的人员不多,采用声光控制等的开关方式有利于节电。 2.3.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 (只设置一只光源的除外) 2.4.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下列方式控制; 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有利于利用自然光。 3.低压配电电源导体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的电阻值应符合规定的最大电阻值; 3.1.如电缆、电线导体截面低于设计值,将使线路损耗加大,施加到设备上的电压降低,会使设备动力不足,(如电动机转数减少,光源发光率效率低)。 3.2.为加强对电缆、电线的质量控制,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的<建筑电气工程>DB23/723—2.0~2.2条款规定实施检验。检验为同厂家同种规格的长度之和的10%.且不少于2盘(段)。 3.3.取样送检为同厂家各种规格之和的10%,且不少于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

五)、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方法 1、电缆敷设 1)、施工准备 (1)、设计图纸已经节能机构审查合格;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进场时,按照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与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根据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核查,并分类整理,逐一编号,并做好合格证汇总表。 (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应进行复验,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实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机具准备:电缆牵引端、电缆滚轮、电动滚轮、卷扬机、滑轮、钢丝绳、大麻绳皮尺皮尺绝缘摇表无线电对讲机钢锯。 2)、作业条件 (1)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2)电缆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埋设牢固。 b.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c.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d.电缆线路敷设前,土建应完成的工作必须完成。 e.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管道已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f.敷设电缆施工机具及施工用料已准备好,支架已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 g.电缆线路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已审批,工程任务单已下达。 h.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与设计资料核对无误。 i.敷设前,应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及绝缘电阻试验,6kV及以上的电缆应作耐压及泄漏电流试验。试验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j.施工人员组织:敷设电缆既要统一指挥又要明确分工,通常电缆盘的管理为一组,土方的挖掘为一组,卷扬机的牵引为一组,电缆接头为一组,测绘为一组。由于电缆线路较长,敷设时各小组间用对讲机相互联系。 3)、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准备工作→电缆沿桥架敷设→水平敷设或垂直敷设→挂标志牌。(1)、水平敷设: a.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应将电缆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b.不同等级电压的电缆应分层敷设,高压电缆应敷设在最上层。 c.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桥架敷设时,电缆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d.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2)垂直敷设: a.垂直敷设电缆时,有条件的最好自上而下敷设。土建未拆吊车前,用吊车将电缆吊至楼层顶部;敷设前,选好位置,架好电缆盘,电缆的向下弯曲部位用滑轮支撑电缆,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设制动和防滑措施;敷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低层,再敷设高层。 b.自下而上敷设时,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大麻绳人力牵引敷设。高层大截面电缆宜用机械牵引敷没。 (3)电缆的排列和固定 a.电缆敷设排列整齐,间距均匀,不应有交叉现象。 b.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c.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d.对于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每敷设一根应固定一根,全塑型电缆的固定点为1m,其他电缆固定点为1.5m,控制电缆固定点为1m。 e.敷设在竖井及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位置、作好防火阻隔。 (4)电缆挂标志牌 a.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b.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及起始位置。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2第二章工程概况2第三章施工部署及任务安排3第四章施工准备7第五章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8第六章质量保证措施16 第七章文明施工及消防要求16

配电与照明节能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本工程电气施工图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 5、常见低压配电设备及灯具安装(D702-1~2) 6、电缆敷设(00D101-1~7) 7、室内管线安装(D301-1~2) 8、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1-13)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2007) 10、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规范、规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地下室、1至5栋裙楼及塔楼组成,总建筑面1620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0585M2;地下建筑面积为31480M2;地下二层,地上5栋29层,建筑高度约100米等。 总体简介:

第三章施工部署及任务安排 3.2组织成员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1)遵照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惠州地区有关规定和制度,负责本工程总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济效益、工期承担全面责任。 (3)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目标,确保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4)负责组织和健全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体系和防火体系,确保和支持质安

人员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5)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处理好质安与施工矛盾,领导开展质检评比活动,提倡文明施工,确保环境卫生,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6)服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财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整改事项,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7)负责对本工地业务技术骨干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8)负责经济分配,提倡集体研究,增强透明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对职工分配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并与质量、安全紧密挂钩,关心职工生活和劳动保护,做到不断改进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 (9)负责领导并做好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的工作。 (10)负责领导并做好IS014001/18001系列环境/安全体系贯标的有关工作。 2、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根据本项目部创优指标,负责制订具体单位工程的创优措施和实施计划。 (2)遵照国家和惠州地区颁发的规范、标准、规定,以及设计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和实际条件,负责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贯彻实施。 (3)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期等负有技术责任。 (4)负责组织各要素、工种熟悉图纸,统一归纳问题,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会审纪要的整理签认工作。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贯彻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6)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负责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的技术攻关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操作竞赛活动。(7)负责对工程材料、构件等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方面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8)负责技术复核,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质量内评。负责整理和向资料员提供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总结及竣工图。 (9)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技术会议,以及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处理质量事故,对重大质量事故做到及时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0)协助做好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的有关工作。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GB50411-2007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材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要进行验收,质量 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12.2.1条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 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 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 阻值应符合规范表12.2.2的规定 第12.2.2条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 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 进行检测,并符合规范规定 第12.2.3条 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 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并符合规范规定 第12.2.4条 一般项目 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 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当当采用力矩扳手拧 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第12.3.1条 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 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 磁回路 第12.3.2条 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 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 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 荷平均值的85% 第12.3.3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 名称分部(子分部)工 程名称 建筑节能(电气 动力节能) 分项工程名 称 配电与照明节能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 人 / 检验批部位 施工依据GB50411-2007验收规范验收依据GB50411-2007验收规范 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 定 最小/实际抽样 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主控项目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 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 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 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12.2.1条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 定 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 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第12.2.2条已进行见证取样送检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 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第12.2.3条 已对低压配电电源质 量进行检测 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 度和功率密度值。 第12.2.4条 已测试并记录照明系 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 值 一般项目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 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 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12.3.1条符合有关规定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 (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第12.3.2条符合设计要求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 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 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第12.3.3条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H3.3 GB504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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