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0)合同法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

1、无名合同是指(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2、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3、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守约方受到的损失(A.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4、甲洗衣店为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凉着的地毯,依照合同法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是(B.甲洗衣店)

5、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D.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6、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清偿抵充)

7、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权利是(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8、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标准是( C.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9、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C.形成权)

10、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B.授权性规则)

1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其权利和义务(C. 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2、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D.要约邀请)

13、合同解除,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D.不受影响)

14、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其效力( A有效)

15、甲公司西安银行贷款50万元,现在甲公司分立成为加和乙两家公司,该笔债务因如何承担(D.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B.有效合同)

17、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消灭(C.5年

)

18、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B.债务人所地法院)

19、买卖合同成立之后,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卖房无法履行合同,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如何承担(A.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20、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B.20%)

21、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B.同时履行抗辩权

22、保险合同是(D.射幸合同) 不确定答案

23、双方签定的合同没有约定标的,该合同(A、未成立)

24、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D.无效合同)

25、A为观看美国大选,于10月30日与华盛顿一家旅馆签订一租房合同,约定:旅馆提供临街能够观看大选的客房一套,租期为11月3日与4日两天,租金每日260美元。11月3日,大选更换地址。据了解,该客房在平时的日平均租金仅为100美元左右。则(D.发生了情事变更,A可以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

26、甲向某编辑部乙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有关司法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司法考试的资料五本,共12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接受,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从本案来看(B.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

27、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力的是(B.甲承租乙的房屋的合同)

28、2002年4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意向书》。随后,在B公司的一再要求下,A公司派人开始了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包括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接入系统设计、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等工作。与此同时,A公司与B公司对合资合同、章程、协议作了多次洽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正当双方要签字时,B公司通知A公司,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后,A公司查明,B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于是,A公司提出,要求B公司赔偿1000多万元的损

失。按照法律的规定,B公司应承担(B.缔约过失责任)

2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A.诚实信用原则)

30、深夜,急于分娩的孕妇万某在丈夫的搀扶下准备乘出租车去医院,司机要求其支付相当于正常乘车费10倍的车费。万某的丈夫考虑到情况紧急,只好答应。双方达成的合同是(B.可撤销合同,理由是乘人之危)

31、法院撤销的合同,其效力(B.自合同订立时起无效)

32、承诺从何时开始生效,两大法系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在借鉴两大法系规定的基础上,采纳了( B.到达主意)

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

1、合同关系组成要素有(A.主体 D.客体 E.内容)

2、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有(A.体系解释原则B.历史解释原则 C.符合合同目的原则 D.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E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原则)

3、可撤销的合同包括(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4、租赁合同有何特征(A.属于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B. 有偿合同 C.诺诚合同

D.具有临时性

E.继续性合同)

5、赠与合同具有哪些特征(A.诺诚合同 D.单务合同E.无偿合同)

6、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有( )

7、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哪些特征(A.技术合同履行的协作性 B.技术开发合同成果的创造性 D.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物的新颖性)

8、《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有权确认的机关有A.人民法院 C.仲裁机构( )

9、实际履行的构成条件包括(A.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B.必须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D.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E.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10、承揽合同的特征有(A.承揽合同是交付特定工作成果的合同,具有严格的约定性和特定性C.承揽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E.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的有(A.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B.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C.定作物的特定性 D.属于诺诚合同 E.属于有偿合同)

11、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一般有(A.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B.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C.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D.危险通知义务 E.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12、要约拘束力的具体表现有(A.要约人不得随意撤回要约 B.要约人不得随意变更重要越的内容 D.受要约人享有对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权利)

13、要约拘束力的具体表现有( )

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

1、保管合同

又叫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点经过对方同意即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3、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4、情事变更原则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遇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诺继续维持原有效力则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

5、承揽合同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6、违约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7、定金

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

第四大题:简答题

1、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只有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形下才发生;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权代理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关

2、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

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3、简述承诺生效的时间及其意义。

(1)承诺生效的时间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意义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

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故又与司法管辖及适用法律相联系;

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

4、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必须有事情变更的事实;情事变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使得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5、简述合同权利及其效力。

合同权利为债权的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合同权利的效力包括:受领力;保持力;请求力;处分力;保全力。

6、无效合同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

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第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大题:论述题

1、试论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

它具体表现为:①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②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③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④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

2、何谓代位权?请论述其行使的条件。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驶其到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已的名义代位行驶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代位权行驶的条件有:债权人

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乙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驶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何谓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并论述其构成要件。

我国合同法种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自已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末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第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第三,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

第六大题: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定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

2、甲商场准备10月1日开张,于是印制了大量的广告派发。广告将商场的各种商品的品名、价格、图案等详尽列,并在显眼出表明:为了庆祝本店开张,全场商品优惠,具体价格见广告内页,欢迎惠顾。张某发现某著名品牌的化妆品价格才178元,而该种商品在其他商店要卖2000元以上。李某只有13岁,他发现有一款电脑很便宜。10月1日,张某来到该店选了10瓶该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店发现广告上的价格印错了,实际价格不是178元,而是1780元,要求张某按照每瓶1780元付款,遭到张某的拒绝。李某当天也到商场,以12000元购得一台电脑,李某家长知道后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请问:(1)商场的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商场与张某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怎样处理?(3)商场与李某之间的合同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3、A公司对B公司享有50万元的债权,对C和D公司各有40万元的债务,现在A公司决定将其对B 享有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E公司,将对C公司的债务转让给F公司,另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A公司分立出新公司G,A和G就债务的分配达成协议,约定把对D公司的债务分配给G。请问:(1)A公司决定将其对B 享有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E公司,是否需要征得E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2)A公司将对C公司的债务转让给F公司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是否需要征得C的同意?为什么?(3)D 的债权如何主张最有利?为什么?(4)A和G就债务的分配达成协议对D是否有约束力?为什么?

4、甲与乙订立购买钢材的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合同约定甲应于6月30日将货交至乙指定的仓库。乙在与甲订立合同的同时,又与邻市的丙订立钢材买卖合同,将甲的货物转卖给丙,获利润50万元,并约定于7月28日由丙自提。如果届时不能提货,乙需支付30万元违约金,乙将该情况告知了甲。另外,乙与丁仓库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仓储期为6月30日至7月29日(共计30

天),代为收受甲交付的钢材,仓储费为每日3000元,共计9万元。双方还约定该仓储合同乙享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届6月30日,甲由于某些原因未交货,并于7月5日向乙发一传真,称无法交货,希望解除合同并赔偿乙的损失。乙获悉后,于同日通知丁解除仓储合同。此时在别无选择的但由于迟延交货,向丙支付了违约金30万元。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请问:(1)在本案中乙是否可要求甲赔偿50万元的市场利润,为什么?(2)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40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3)对于乙支付给丙的违约金30万元,是否可以赔偿?为什么?(4)如果乙向丁支付了9万元仓储费,乙可否向甲要求赔偿?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读书笔记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关系,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所形成的彼此之间的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它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一时性合同与持续性合同8、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二)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实用范围,《合同法》是适用范围是指《合同法》对哪些合同具有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法》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和维护社会道德原则6、法律保护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合同订立时合同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目的,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能力,又称缔约能力,是指当事人缔约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代理,是指本人不便或者不能亲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通过他人以本人名义代为实施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 (二)合同订立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内容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体现。 合同条款的种类:1、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4、有则条款和免责条款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 (三)合同定订立的程序:1一般程序,是合同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过程中具有实质价值因素加以抽象概括出来的一般过程范式。一般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2、特殊程序,竞争缔约、强制缔约、建议缔约

00230合同法2018年10月真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更真题资料请咨询Q或微信28225803。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甲公司为某知名饮料生产商,为提高公司业绩,向各大超市、商场寄送了其生产的多种饮料的价目表。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盏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双方协议的效力是 A.协议无效 B.协议有效 C.合阏未成立 D.合同已成立未生效 3.下列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是 A.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B.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C.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4.张某欲将自己祖传的青铜牛变卖给李某,价款4万元,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 10目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后由于李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没有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未能成立,其愿返还青铜牛,但不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双方未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返还青铜牛 B.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张某已交付青铜牛,李某也已接受,合同成立,李菜应付款 C.因为买卖青铜牛的合同是法定应采甩书面形式的合同,因此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 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合同法笔记

合同法笔记 法律特点: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非单方; 合同是合法行为,是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并合法的形式达成协议,因而受到国家承认和爱护,能够取得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后果: 对双方当事人约束力; 对当事人以外第三人; 国家强制力对合同的保证; 合同是法律文书,是处于双方纠纷依据。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面按照权益义务一致原则而进行的民事合同,除法律专门规定外,实行............ 原则; 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立法的目的:为爱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爱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订本法。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考 订立合同自愿; 选择相对人自愿; 决定合同内容自愿; 选择合同方式自愿; 变更或解除合同自愿; 解决争议途径自愿。 公平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第六条)

合法原则:(第七条) 重点: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法律特点 合同差不多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资格(主体) 1、权益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力能力(权益资格)法律给予合同当事人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前提) 2)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以自己行为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2、公民的权益能力和行为能力 1)公民的权益能力:给予公民依法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A 公民的定义 B 公民的权益能力的开始和终止:死亡:正常死亡与宣告死亡宣告死 亡:离家出走满四年;事故发生两年;战争终止两年。胎儿有继承权 2)公民的权益能力:a广泛性;b、平等性;c、真实性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事加刑:剥夺政治权益、没收财产、罚款(金) 2、公民的行为能力: 1)年满十八岁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2)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要紧生活来源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3)十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十岁以下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5)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的人。

自考合同法2001-2010真题集

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我国立法将合同定义为() A.契约 B.允诺 C.协议 D.条约 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冋的是()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互易合同 D.租赁合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冋类型的是( ) A.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理论上将其归类于()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 C.法定解除 D.意定解除 5?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正确表述是() A.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冋自始或仅向未来消灭的行为 B. 合同有效成立后,由当事人一方为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C.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D.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 6?根据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缔约过失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7?根据合同法原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属于() A.立约定金 B.证约定金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8?在大陆法国家,被称为债法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的是()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2018年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推荐word版 (4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X年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负有将货物运送给乙公司的合同义务。丙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的行为代表甲公司。丙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即在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正确。当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司机刘某的过失行为由运输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立即又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件,要约作废的意思实际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函件应当同时到达甲公司,即要约已经被撤回。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该函件只要由甲公司接收,则意味着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甲公司,要约即被撤回,至于董事长助理忘了交给董事长,是甲公司内部问题,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效力。所以A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所以D不正确。

合同法总论,笔记

合同法总论,笔记 篇一:XX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的要点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XX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确定合同 与射幸合同的要点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凯程考研为大家分享的是XX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1.概念 (1)确定合同。又称实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已经确定的合同。一般合同均为确定合同。 (2)射幸合同。又称机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尚不确定,其确定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事件的合同。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博彩合同都是射幸合同。 2.分类的意义 ①确定合同一般要求等价有偿,不能显失公平,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显失公平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暴利合

同因违背公序良俗可被认定无效;射幸合同则不要求等价有偿。②射幸合同因双方的给付义务严重不对等,法律从公序良俗出发,对其种类、效力加以限制。如押赌合同在我国被认为是非法的;购买彩票的合同限于特定的种类;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第 1 页共 1 页 篇二:崔建远合同法读书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读书笔记 一、作者简介 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XX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XX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XX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XX 年

2018年4月自考合同法00230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对,下述属于承诺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定标 2.下列合同巾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D.买卖龠同 3.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 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该合同 订立地是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 丁地 4.甲、乙二人订立一水稻购销合同,但对水稻质量来约定,合阿订立后,买方乙要求 重新协商水稻质量,甲未同意,则本合同的效力 A.无效 B. 可撤销 C.未成立,因甲提供的水稻没有质量要求 D.有效,甲、乙二入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水稻质量要求 5.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A.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 C.格式合同条款排除对方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6.甲公司准备为乙公司作中介寻找开发楼盘的合作伙伴。两个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 乙公司交付80万定金作为与甲公司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交付定金后,却委托另 一家公司作中介,同时要求甲公司退还定金。对此要求 A.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合同没有履行 B.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乙公司没有构成根本违约,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C.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合同未生效 D.甲公司不予退还,此定金条款有效 7.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LV包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率价提高l0倍 8.下列关于合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合同义务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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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XX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l.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合同C.无内容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A.适当履行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A.先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A.由于主体不合格 C.由于违法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A.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B.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

A.继续有效C.消灭 B.效力待定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 据是() A.诚实信用原则C.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D.平等原则 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 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A.清偿C.代为清偿 B.清偿抵充D.抵销 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A.请求权C.形成权 B.抗辩权D.变更权 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 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 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 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 12.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 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C.适用定金条款 B.适用违约金条款 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 13.在无权代理的合同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 A.一年C.三个月 B.六个月D.一个月 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A.无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B.有效合同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

2020年法律-合同法串讲笔记参照模板

合同法串讲笔记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单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多选、简答]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合意;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单选、简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2.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 3.两者区分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的不同。 [单选、简答]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1.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3.分类的法律意义:第一,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单务合同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第二,在风险负担上不同;第三,因一方的过错所致的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单选、简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取得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此种合同为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 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区分的法律意义:一是在于可据此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二是在无偿合同中,单纯出让利益的一方原则上只应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三是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同,有偿合同应当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适用,无偿合同则不适用。 [单选、简答]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3.在此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同。 [单选、简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应当或者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并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3.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条件。 [单选、简答]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1.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2.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在特殊的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他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3.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是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二是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三是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第三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节合同关系 [多选]合同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内容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客体是指债务人应为的特定给付行为。

00230合同法电子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00230合同法电子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XX)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XX) (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 一、合同的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 合同的概念 2. 合同的特征 (1) 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4) 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律关系 1. 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1) 合同主体 (2) 合同内容 (3)合同客体 2. 合同的相对性 (三)合同的分类

1.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2. 主合同与从合同 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 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 6.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7.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8. 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 9. 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 10. 预约与本约 11. 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12. 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 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 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合同法学习笔记》word版

第二节合同法学习笔记 其中有些是我在普法过程中讲解合同法时形成的讲义的部分内容,素材主要参考了江平老师的《合同法精解》、中国民商法律网网站《法学教室》栏目上刊出的郑小敏老师的《合同法总则》、周友军老师的《合同法释义》以及其他老师的材料。在此表示感谢,也请大家仅用于个人学习目的。 因为个人水平以及对法律理解力的不同,错误之处无法避免,请大家随时批评指正。 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的概念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的基本规定;掌握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掌据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基本规定。 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的含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益原则效力原则 第一章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这两个问题基本上涵盖了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对这两个问题理解透了,就会把握住整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对大家掌握合同法的规定很有帮助。 第一节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这一定义,我们认为合同应具备如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2、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就和第1款一起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能见到各种各样的合同书、协议书,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牵涉到婚姻家庭、抚养等问题的离婚协议书、收养协议书,还有我们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广义的合同范畴,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则是狭义上的合同,主要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而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书,还有有关监护权的协议,是和婚姻家庭等有关的,由《婚姻法》来调整;收养协议书,由《收养法》来调整;劳动合同书,由《劳动法》来调整;上面的这几类,《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都不适用。因此,我们下面所讲到的“合同”指的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而民事合同中存在的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等关系的合同,则不能适用自由、自愿的原则,而是具有不同的特性,因而不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中,由上面所说的各部门法来调整。 第二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立法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以及各个分则的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的。理解了这些基本原则,也就把握住了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有

2018年10月自考《合同法》真题【自考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合同法》真题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甲公司为某知名饮料生产商,为提高公司业绩,向各大超市、商场寄送了其生产的多种饮料的价目表。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双方协议的效力是 A.协议无效 B.协议有效 C.合同未成立 D.合同已成立未生效 3、下列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是 A.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B.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C.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4、张某欲将自己祖传的青铜牛变卖给李某,价款4万元,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10日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后由于李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没有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未能成立,其愿返还青铜牛,但不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双方未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返还青铜牛 B.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张某已交付靑铜牛,李某也已接受,合同成立,李某应付款 C.因为买卖青铜牛的合同是法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此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李某没有签字,那么该合同不能成立 5、按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分类标准可把合同分为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B.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D.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 6、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A.主要工作 B.辅助工作 C.所有工作 D.大部分工作 7、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 D.买卖合同 8、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8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崔建远合同法读书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读书笔记 一、作者简介 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 10 余部;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 1995 年第 6 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150 余篇学术论文。 二、写作背景 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建设,推动了《合同法》的修改,自2003年以来,我国有关合同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已有新的进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合同法的研究在继续深化,许多著述陆续面世,《合同法》第四版对第三版进行了细微的改变和深入,增加了时代的新的内容,并进一步对个别观点进行完善与深入,例如加强和细化了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的阐述,强化了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分析等。 三、基本框架分析 该书坚持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对合同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阐述,重点适当,深入浅出的表达作者的观点并引发深思。该《合同法》教材分为二十八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合同法的概念,对合同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合同法》所规定的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 00230)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 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 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 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 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全国年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全国2012年0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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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2年0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 ) A、诚实信用原则 B、协作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合法原则4、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一)适当履行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三)经济合理原则。(四)情事变更原则。 2、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后履行顺序已有约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在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履行之前或履行有暇疵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称此为( A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3、相对性是合同的主要特征,下列不属于合同相对性范围的是( B ) A、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B、订约方式的相对性 C、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D、合同规则的相对性 4、甲和乙订立合同,合同规定,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10天内付款。乙交付的货物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被拒收,乙于10日期满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行使( B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当第三人未能履行或履行有暇疵时,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 ) A、合同债务人 B、第三人 C、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 D、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连带承担 6、甲享有对乙的到期债权100万元,同时,甲欠丙80万元,该债务已到期。此时,甲没有其他财产偿还给丙,但为逃避该笔债务,甲一直不积极催讨对乙的到期债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 B、丙的诉讼请求为100万元 C、丙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也可以以甲的名义起诉乙 D、丙可以以乙为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7、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为( B ) A、被告 B、第三人 C、由人民法院确定 D、由债权人确定 一、代位权诉讼主体: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债务人为第三人(如债权人起诉时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可以追加其为第三人)。 8、在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中,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的行为无效始于( C ) A、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B、债权人提起诉讼之日 C、债务人实施该行为日 D、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日期 9、合同承受中被移转的合同属于( B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 D、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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