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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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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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法人卡)

目录

一、登录界面 (5)

二、税费系统 (5)

1、使用界面介绍 (6)

2、企业管理功能 (6)

2.1、企业信息查看 (6)

2.2、企业信息编辑 (7)

2.3、银行账号信息 (7)

2.4、关区备案信息 (9)

2.5、企业担保信息 (10)

3、操作员管理功能 (11)

3.1、操作员管理 (11)

4、法人卡信息管理功能 (16)

4.1、查看个人信息 (16)

4.2、编辑个人信息 (16)

4.3、修改密码 (17)

5、人性化设置 (17)

5.1、参数定制 (17)

二、增值功能 (18)

1、委托管理 (18)

1.1、我的委托

18

1.2、历史委托

20

2、代理管理 (21)

2.1、我的代理

21

2.2、历史代理

23

一、登录界面

二、税费系统

进出口企业的法人用户可通过本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法人卡信息管理和人性化设置等基础工作,便于企业操作员办理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的业务。

1、使用界面介绍

2、企业管理功能 2.1、企业信息查看

这里显示企业在海关登记的企业及联系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企业管理项下的“企业信息查看”。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该法人卡所属企业在海关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海关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和联系人信息等。

法人

退

欢迎及信

公告栏及

2.2、企业信息编辑

如果企业在海关登记的联系人信息发生改变,可在这里相应进行修改。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企业信息编辑”。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或编辑法人卡所属企业的联系信息。

第三步: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2.3、银行账号信息

显示企业在东方支付平台登记用来进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账号的状态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审批状态和是否启用等。

第一步:点击导航栏中的“银行账号信息”。

第二步:在右侧主操作界面查看企业在支付平台登记的账户信息,其中“审批状态”代表银行处理企业申请的结果,“是否启用”代表企业的法人卡用户是否启用该账号进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

2.3.1、按钮“账号添加”与“账号撤销”

“账号添加”用来新增企业账号,点击后弹出对话框:

对话框中均为必填项。其中:

?“银行名称”为下拉单选框,用户从中选择用于税费电子支付的账号开户行;?“账号添加方式”分为“账号方式”和“受理号方式”两种,其中“受理号方式”目前只有交通银行提供支持。

?“行内编号”中国银行用户必须填写。5位中国银行的内部编号。

用户填完各项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会弹出对话框“账号添加已发送,等待银行审批”,代表该账号的备案申请已经发送开户银行进行审批,此时该账号记录的“审批状态”为“待审批”。如果银行审批通过,“审批状态”变为“已通过”,反之“审批状态”变为“已拒绝”。

2.3.2、按钮“启用”与“禁用”

用户单击“启用”按钮后,被选中的账号记录的“是否启用”状态会变为“是”;而用户单击“禁用”按钮后,被选中的账号记录的“是否启用”状态会变为“否”。只有“是否启用”的状态为“是”的账号才可用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

按钮“启用”和“禁用”支持批量操作,用户可通过多选框选择多个账号记录进行操作。

2.3.3、按钮“账号明细”

用户可点击“账号明细”来查看选定的账号记录的详细信息:

点击按钮“账号明细”时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条账号记录,不支持多选操作。 用户也可通过双击记录打开明细,来代替本按钮功能。

2.4、关区备案信息

显示企业用户在所属海关的备案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的“关区备案信息”。

第二步:用户可在右侧的主操作界面查看关区备案信息,包括“备案关区”、“关区代码”、“审批状态”和“审批时间”。

2.4.1、按钮“关区明细”

用户可点击“关区明细”来查看选定的关区备案记录的详细信息:

点击

功能

点击按钮“关区明细”时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条关区备案记录,不支持多选操作。

用户也可通过双击记录打开明细,来代替本按钮功能。

2.5、企业担保信息

企业用户可通过点击“企业担保信息”查看担保协议信息以及在备案关区的审批状态。

第一步:点击右侧导航栏的“企业担保信息”。

第二步:在右侧主操作界面查看保函各项信息以及审批状态。

2.5.1、按钮“担保协议信息”

用户可点击“担保协议信息”来查看选定的担保协议记录的详细信息:

点击按钮“担保协议信息”时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条担保协议记录,不支持多选操作。

用户也可通过双击记录打开明细,来代替本按钮功能。

3、操作员管理功能

企业法人卡用户可在这里对操作员卡用户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各项权限进行设置。

3.1、操作员管理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操作员管理项下的“操作员管理”。

第二步:法人卡用户可在右侧主操作界面查看或修改各操作员卡用户的系统使用权限:

点击

功能

3.1.1、按钮“授予默认权限”

企业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授予默认权限”对选定的操作员卡用户授予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默认权限,包括所有开通关区、担保协议、付款账号、税单查询以及每个可用担保协议中的最大额度和银行账号的额度。银行账号的额度可以修改。系统默认为100000。

3.1.1、按钮“修改功能权限”

企业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修改功能权限”对选定的操作员卡用户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权限进行设置,将操作员卡用户操作权限前面的选择框打钩即代表赋予该项权限:

企业如果需要分配内部审批权限,可以分为二级审批:

初审:选择勾选企业一般支付,税费单查询和提交审批功能

复审:选择勾选企业一般支付,税费单查询和提交支付功能

3.1.2、按钮“修改可操作关区”

企业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修改可操作关区”可修改选定操作员卡用户可进行税费电子支付的海关关区:

3.1.3、按钮“修改可操作账号”

企业一般可在支付平台上备案多个用于税费电子支付的账号,法人卡用户可通过点击“修改可操作账号”,将这些银行账号的操作权限给予指定的操作员卡用户,并设定最大可操作金额。

法人卡用户需要勾选可使用的账号,然后单击“最大可操作金额”栏内容并对此进行修改:

如果法人卡用户对“最大可操作金额”进行了修改,需点击“确定”以对修改内容进行保存,“复原”代表放弃修改并还原为原来的内容。

3.1.4、按钮“修改可操作担保协议”

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修改可操作担保协议”,可修改指定的操作员卡用户使用银行担保协议进行税费电子支付时的最大可操作金额。

法人卡用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勾选担保协议号,单击“最大可操作金额”栏内容进行修改,然后点击“确定”保存修改内容,或者点击“复原”放弃修改并还原为原来的内容:

4、法人卡信息管理功能

企业法人卡用户可在这里对个人信息和密码进行修改。

4.1、查看个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的法人卡信息管理项下的“查看个人信息”。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查看法人卡对应的个人信息:

4.2、编辑个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的“编辑个人信息”。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编辑法人卡对应的个人信息。

第三步:修改完成需点击“保存”按钮以使修改后的信息生效,或者点击“复原”放弃修改并还原内容:

4.3、修改密码

企业法人卡用户在这里进行密码的修改。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修改密码”。

第二步:输入原始密码、新密码和重复输入一次新密码。

第三步:点击“保存”以使新密码生效,或者点击“复原”放弃修改:

5、人性化设置

为便于更加方便地使用本系统,企业用户可在这里进行使用界面的个性化定制。

5.1、参数定制

企业法人卡用户可修改系统界面的使用风格,目前提供“分页条数”和“主题名称”的设定功能。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人性化设置项下的“参数定制”。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的对话框中修改“分页条数”或“主题名称”的设置内容。“分页条数”代表每页可显示的记录条数;而“主题名称”代表系统界面的颜色风格。

第三步:点击“保存”以使修改生效,或者点击“复原”放弃修改:

二、增值功能

1、委托管理

法人卡用户可通过“委托管理”功能将企业自身的税费电子支付业务委托给其他的企业进行代理。

1.1、 我的委托

法人卡用户可在这里新增委托或者对已有的委托进行修改。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上部“增值功能”中“委托管理”项下的“我的委托”。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现有的委托记录:

1.1.1、 按钮“新增委托协议”

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新增委托协议”生成一份新的委托协议。首先,法人卡用户需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受理单位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搜索:

点击

功能

接着点击“搜索”,弹出具体的委托信息输入框:

其中,如果“委托所有税单”的选择框生效,代表本企业在委托关区生成的所有税单都可被委托单位看到并进行电子支付。如果选择框没有生效,则代表委托单位只能凭输入的税单号查询到该笔税单并进行电子支付(类似“录单支付”)。所有委托信息填完,点击“增加”按钮会弹出对话框“委托单位添加成功,请等待委托单位审批生效”。只要委托单位审批通过,该委托记录的状态变为“有效”,委托关系便已成立。

1.1.2、按钮“终止委托协议”

法人卡用户随时可点击“终止委托协议”,以终止与指定单位的委托关系。

1.1.3、按钮“委托协议明细”

用户可点击“委托协议明细”来查看选定委托协议的详细信息:

点击按钮“委托协议明细”时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条委托协议记录,不支持多选操作。

用户也可通过双击记录打开明细,来代替本按钮功能。

1.2、历史委托

法人卡用户可在这里查看本企业已经结束的委托协议历史记录。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委托管理项下的“历史委托”。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查看委托协议的历史记录:

点击

功能

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业务: 问: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哪些税费? 答: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12种税费: 1、进口关税5、反补贴税9、增值税缓息 2、出口关税6、进口增值税10、监管手续费 3、特别关税7、关税缓息11、保证金 4、进口消费税8、消费税缓息12、滞报金 问: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的申请条件 答:持有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操作员卡(一张或多张),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 问:新平台与网上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不仅可以支付税,还可以支付费; 新平台担保支付有提前还款的功能; 新平台使用委托代理功能,非三类企业也可支付该税单。 问:新平台与EDI电子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可以支付全国范围内申报的税费单; 新平台必须在税单打印前支付; 新平台的联网银行均有担保支付功能。 问:三方协议签署内容中甲乙丙各指什么? 答:甲方:企业用户 乙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丙方: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问:支付成功后,税单怎么拿? 答:上海、天津、拱北、西安、成都、重庆关区:采用第一联直接交给客户的税单流转方式。 其他地区海关暂时采用银行取单流转给客户的方式。 问:新平台可以替其他企业(报关单上无该企业信息)缴税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可以支付。代理和委托的企业必须是新平台的用户,通过开通增值功能,在线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主页相关下载中的《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操作手册》。 问:关区、银行备案已通过,为什么还是查不到税单信息? 答:查看用户在中国电子口岸上签署三方协议时选择税单传输方式是否为批量传输;查看法人卡是否授权了该备案关区; 查看该企业是否在报关单上属于三类企业之一;查看该税单生成日期是否在关区开通日之后;查看该税单是否已超过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打印系统操作指引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打印系统 操作指引 一、什么是《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 《海关专用缴款书》就是日常大家所称的“海关税单”。《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是指将海关在通关现场柜台打印税单统一交付企业的传统模式,改革为企业以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在本单位自行打印税单,即企业以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系统将已经电子支付的税单生成版式文件直接推送到“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直接浏览在线打印税单、下载税单、导出数据。 二、哪些税单种类支持企业自主打印? 可以自主打印的税种包括:1、进口关税 2、出口关税 3、进口增值税 4、进口消费税 5、反倾销税 6、反补贴税 7、关税缓息 8、增值税缓息 9、消费税缓息。以上税种均可以生成版式文件供打印。 三、哪些企业可自行打印税单? 首先,企业必须可以电子支付税款才可以自行打印税单。税单打印系统支持报关单境内收发货人打印,代理和消费使用单位

无法打印。已试点海关反映试点开始以后申报的报关单,不论是属地或是异地注册企业,均可实现企业自行打印。 四、企业自行打印税单前后对比 经前期改革试点企业反映,自行打印税单带来了不少便利。主要体现在: 1、在税单获取方式上,由自行打印税单前报关公司向海关申请打印正本税单交企业改变为税款支付后企业即可以自行打印。 2、税单获取时效上,由不能立即获得税单改变为缴税完成后即可即时打印。 3、税单流转上,由税款支付->海关打印->报关公司内部流转->快递或者派人送达企业的模式改变为税款支付->企业自行打印税单。 4、预防遗失上,正本税单是重要的财务抵扣凭证,若有遗失需向海关提交资料申请补打,自行打印税单后,企业可以多次打印,税单上会显示税单是第几次打印。 5、企业内部税单单证管理上,减少了企业内部报关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资料流转的环节,节约了企业时间成本。 五、自行打印税单系统介绍 1、系统概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

用户申请流程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系统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前往开户银行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账号备案 ◆第二步:使用环境设置 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网; 第2步:浏览器应使用IE7.0以上,并依据现有的版本安装系统补丁KB980182。 补丁下载地址请登录微软网页进行下载安装: IE7.0 补丁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downloads/details.aspx?familyid=167ED896-D383-4DC0-9183-CD4CB73E17E7&displaylang=zh-cn IE8.0 补丁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downloads/details.aspx?displaylang=zh-cn&FamilyI D=46172617-293a-44c7-95b6-18202ab06a41 第3步:点击这里安装身份认证控件。 注意:检查电子口岸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子口岸IC 卡和现有IC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员卡。 ◆第三步:三方协议签署 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入法人卡,打开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点击“三方协议签署”,进入系统,输入8位法人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方协议新增”。 三方协议新增 第3步:签约支付平台——东方支付平台。 税单传输方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选择批量方 式 选择“上海 东方支付” 打“√”,并 保存。 注:用户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口岸关区。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范例

附件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第一条为确保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规范海关、中国电子口岸、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平台)的操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参与电子支付(含电子担保,下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支付平台应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总署业务审核和技术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第三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负责在海关业务系统中完成对商业银行的备案工作,并与商业银行商定有关联系配合办法。 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在海关业务系统中维护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当地国库代理行及账户等信息,确保海关业务系统中的电子信息与实际账号信息保持一致。 第四条参与电子支付业务的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直属海关关税部门在海关业务系统中备案后,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申请参与电子担保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直属海关关税部门进行担保业务备案。在同一个直属海关关区内,一家企业同时只能通过一家商业银行参与电子担保业务。 第五条进出口报关单通过电子审结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 — 1 —

向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发送税(费)信息。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或支付平台查询税(费)信息,并通过支付平台向商业银行发送税(费)预扣指令。其中,保证金不能采用电子担保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六条现场海关收到支付平台转发的银行税(费)预扣成功回执后,现场海关即为企业办理税单打印手续,打印有“电子支付”或“电子担保”标记的税(费)单,同时海关业务系统通过支付平台自动向商业银行转发税(费)实扣通知(保证金除外)。 对电子支付的保证金,现场海关收到预扣成功回执后再打印保证金收据;对电子支付的滞报金,现场海关在打印环节予以减收的,待收到预扣成功回执后再打印滞报金收据;海关在打印环节予以免除的,不需再打印滞报金收据。 第七条税(费)单打印成功后,银行接收支付平台转发的实扣通知并作实扣操作。现场海关收到实扣成功回执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核注税(费),核注日期为税(费)实扣成功日期。对于电子支付的保证金,在预扣成功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进行核注,并发送实扣通知,银行进行实扣操作。保证金的核注(入账)日期为预扣成功日期。 第八条在现场海关放行环节,若电子支付的税(费)已预扣成功,且税(费)单已打印,现场海关即可办理放行手续。在无纸化通关模式下,电子支付税(费)已预扣成功,现场海关即可办理放行手续 — 2 —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法人卡)

目录 一、登录界面 (3) 二、税费系统 (3) 1、使用界面介绍 (4) 2、企业管理功能 (4) 2.1、企业信息查看 (4) 2.2、企业信息编辑 (5) 2.3、银行账号信息 (5) 2.4、关区备案信息 (7) 2.5、企业担保信息 (8) 3、操作员管理功能 (9) 3.1、操作员管理 (9) 4、法人卡信息管理功能 (14) 4.1、查看个人信息 (14) 4.2、编辑个人信息 (14) 4.3、修改密码 (15) 5、人性化设置 (15) 5.1、参数定制 (15) 二、增值功能 (16) 1、委托管理 (16) 1.1、我的委托 (16) 1.2、历史委托 (18) 2、代理管理 (19) 2.1、我的代理 (19) 2.2、历史代理 (21)

一、登录界面 二、税费系统 进出口企业的法人用户可通过本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法人卡信息管理和人性化设置等基础工作,便于企业操作员办理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的业务。

1、使用界面介绍 2、企业管理功能 2.1、企业信息查看 这里显示企业在海关登记的企业及联系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企业管理项下的“企业信息查看”。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该法人卡所属企业在海关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海关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和联系人信息等。 法人卡信息

2.2、企业信息编辑 如果企业在海关登记的联系人信息发生改变,可在这里相应进行修改。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企业信息编辑”。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或编辑法人卡所属企业的联系信息。 第三步: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2.3、银行账号信息 显示企业在东方支付平台登记用来进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账号的状态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审批状态和是否启用等。

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系统介绍

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系统介绍 第一章系统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作为中国电子口岸的配套服务项目,与中国电子口岸其它业务系统以及银行内部已有的业务系统相连接,改变传统的税费支付方式,为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缴纳税费服务。 采用网上支付的用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查询到税费通知后,可在网上发布支付指令,银行接到支付指令后,可直接从用户在银行开设的预储帐号中划转税费,划转成功后,用户可直接办理相关通关手续。网上支付业务的推出将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网上税费支付系统具有高强度的身份认证功能,有效地防止篡改和抵赖,保证支付交易的完整性,体现交易双方明确的意愿、承诺和责任,并提供充分的存证审核功能。 第二章功能介绍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网上支付子系统”企业用户端”,提供企业用户进行税费通知单查询、税费支付确认等功能,主要由以下几个功能组成: 一、税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 二、手续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费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 三、综合查询--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费情况等功能; 四、业务规范--介绍本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 第三章系统流程简介 3.1 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的前提条件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开展网上支付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用户是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已通过用户资格审查,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 2、用户已在银行指定分支机构开立能用于支付税费的预储帐户,开户行及帐号对海关不保密。 3、用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向银行提出企业备案、操作员备案及授权的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企业与银行签定服务协议完毕。 3.2 企业备案申请与审批 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向银行提出网上支付业务企业备案申请,银行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管理子系统,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3.3 海关电子税单税费通知 企业用户向海关电子申报,海关审结报关单后,生成海关”税费通知”传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将海关”税费通知”对申报单位、经营单位开放。 3.4 查询待支付税、费款清单 海关”税费通知”上网后首先对申报单位、经营单位开放,申报单位或经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主页,查询属于自己的”税费通知”,如有异议,则通过手工方式与海关联系,如无异议,则可进行网上付税的有关操作。 3.5 指定缴款单位 申报单位首先根据其与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的税费支付协议,网上指定税费缴款单位。缴款单位必须是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三者之一。协议由申报单位、经营单位代缴款时,代缴款单位名称及帐号应填报在”代缴款单位”栏中,税费凭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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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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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法人卡)

目录 一、登录界面 (5) 二、税费系统 (5) 1、使用界面介绍 (6) 2、企业管理功能 (6) 2.1、企业信息查看 (6) 2.2、企业信息编辑 (7) 2.3、银行账号信息 (7) 2.4、关区备案信息 (9) 2.5、企业担保信息 (10) 3、操作员管理功能 (11) 3.1、操作员管理 (11) 4、法人卡信息管理功能 (16) 4.1、查看个人信息 (16) 4.2、编辑个人信息 (16) 4.3、修改密码 (17) 5、人性化设置 (17) 5.1、参数定制 (17) 二、增值功能 (18) 1、委托管理 (18) 1.1、我的委托 18 1.2、历史委托 20 2、代理管理 (21) 2.1、我的代理 21 2.2、历史代理 23

一、登录界面 二、税费系统 进出口企业的法人用户可通过本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法人卡信息管理和人性化设置等基础工作,便于企业操作员办理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的业务。

1、使用界面介绍 2、企业管理功能 2.1、企业信息查看 这里显示企业在海关登记的企业及联系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企业管理项下的“企业信息查看”。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该法人卡所属企业在海关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海关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和联系人信息等。 导 法人 退 欢迎及信 公告栏及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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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流程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系统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前往开户银行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账号备案 ◆第二步:使用环境设置 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网; 第2步:浏览器应使用IE7.0以上,并依据现有的版本安装系统补丁KB980182。 补丁下载地址请登录微软网页进行下载安装: IE7.0 补丁下载地址: IE8.0 补丁下载地址: 第3步:点击这里安装身份认证控件。 注意:检查电子口岸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子口岸IC 卡和现有IC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员卡。 ◆第三步:三方协议签署 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入法人卡,打开http://,点击“三方协议签署”,进入系统,输入8位法人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方协议新增”。 三方协 第3步:签约支付平台——东方支付平台。 税单传输方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选择 选择 打 注:用户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口岸关区。

第4步:点击同意,并提交申请,提示协议申请中,退出系统。 同意 注:法人卡提交三方协议,支付平台立即接受,海关需要人工审核,因此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后三方协议才能生效。 三方协议变更: 三方协点击 如下图,在三方协议变更中,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只可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操作手册 准备工作:委托方与代理方均需要开通东方支付平台。 名词解释: 委托方:委托他人缴纳税费的企业。 代理方:代理他人缴纳税费的企业。 开通东方支付平台:请查看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 开通指南。 注: 1)无十位编码的代理企业无需签署三方协议,只需要登录东方支付平台做账号添加,并开通代理支付功能即可。 2)委托方如无需自行缴税,可不做账号添加。 第一步:委托方使用法人IC卡进行委托协议的添加: 1、法人卡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点击左侧导航栏上部“增值功能”中“委托管理”项下的“我的委托”。 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现有的委托记录: 2、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新增委托协议”生成一份新的委托协议。首先,法人卡用户需在弹

出的对话框中输入代理方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搜索: 接着点击“搜索”,弹出具体的委托信息输入框: 协议起始日期:根据双方各自定义的协议日期期限,比如:“一年”或几年 “委托所有税单”选择打勾——代表本企业在委托关区生成的所有税单都可被代理方看到并进行电子支付。 如果选择不打勾——代表代理方只能输入税单号和金额查询到该笔税单并进行电子支付。 关区信息:委托方将需要委托的关区税单进行授权。 第二步:代理方审批委托代理协议 1、代理方使用法人IC卡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点击左侧导航栏上部“增值功能”中“代理管理”项下的“我的代理”。 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现有的代理协议记录: 2、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审批代理协议”对其他企业发过来的委托业务做审批。只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委托协议才会生效: 如果法人卡用户对委托协议没有异议,可点击“同意”按钮,此时代理协议状态变为“有效”。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协议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协议 甲方: 广东心怡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丙方: 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一、名词解释 1、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是指:由丙方负责运营,面向全国进出口企业服务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2、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服务,是指:甲方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电子支付平台,查询并确认其海关税费通知后向甲方付税开户银行发出电子支付指令,由银行按照甲方发出的电子支付指令进行海关税费款项的支付,以下简称“电子支付服务”。 3、电子支付指令,是指:进出口企业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向银行发送的电子指令,以实现资金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指令与纸质支付凭证可以相互转换,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二、各方权利义务: 签署本协议的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可随时登录乙方平台申请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 (2) 甲方接受开通协议,授权乙方将企业相关的身份认证信息和海关税费信息安全、实时地同步至电子支付系统。 (3) 在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之前,甲方必须已经向乙方申领过登录电子口岸的身份认证IC卡。 (4) 甲方应向乙方、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发生起10日之内,以纸面信函方式通知乙方和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申请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时提供的信息与电子口岸平台存储信息不符的,乙方有权不予甲方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2)乙方和丙方之间的数据交换必须遵守乙方和丙方互相约定的数据传输安全认证体系。(3)乙方保证在甲方通过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审批后,将甲方的相关认证信息和税单信息安全、实时地同步至电子支付平台,以便甲方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服务。(4)乙方保证在甲方通过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审批后,将甲方确认的开通协议以电子数据方式实时同步给丙方。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电子口岸端开通电子支付平台的信息,并同时获得甲方的身份认证信息。 (2)一旦甲方在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电子口岸端开通电子支付平台使用,丙方将通过乙方实时获得甲方的报关业务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信息。 (3)丙方应保持电子支付平台和网络设备7x24正常运行,满足实时接收乙方传送数据,和甲方登录使用需求。 (4)丙方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未经甲方和乙方授权的税费数据信息。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 一、电子支付系统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一)客户前往在光大银行的开户行,签署《中国光大银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服务协议》,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账号备案,备案后获得“备案受理号”。 (二)使用环境设置 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网的计算机; 第2步:计算机浏览器应使用IE7.0以上,IE浏览器配置可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点击“系统环境检查”,检测电脑浏览器配置是否符合标准; 如有检测失败的项目,可根据提示进行设置

第3步:检查电子口岸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子口岸IC卡和现有IC 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 员卡。 二、三方协议签署 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入法人卡,打开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点击“三方协议签署”,进入 系统,输入8位法人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方协议新增”。 第3步:签约支付平台——东方支付平台。 税单传输方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三方协议新增

注:用户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口岸关区。 第4步:点击同意,并提交申请,提示协议申请中,退出系统。 打“√”,并保存。

注:法人卡提交三方协议,支付平台立即接受,海关需要人工审核,因此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后三方协议才能生效。 三方协议变更: 如下图,在三方协议变更中,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如果要修改税单传输方式,请进入“三方协议查询”中做修改: 同意并提交 三方协议变更 点击协议号 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电子支付 要点总结

电子支付要点总结 一、重要性。目前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和上海海关EDI支付系统已运行多年,各有所长,各有利弊,已不能完全满足海关日益增长的税费管理工作需要。随着口岸作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进出口企业及合作银行对电子支付的需求也不断深化和扩展,因此,建设和运用一个功能更全、服务更好、覆盖更广的新的电子支付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通过科技进步帮助我们海关税费征管工作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从全国意义上实现关税电子支付模式的统一。 二、优越性。与现有的网上支付模式相比: (1)增加了税费支付种类 基本包含了进出口通关海关征收的全部税费种类。(违规滞纳金、手工税单、保证金转税除外) (2)客户联不需要银行流转 税单第一联可以直接交给报关客户,不需要银行流转 (3)为入库电子化提供可能 有条件的海关,通过国库联网后,由电子单据代替纸质单据,解决商业银行在关税业务中遇到的取单问题。 (4)缩短预扣和时扣之间的时间 税单打印时发起时扣 相对于货物放行,海关对时扣点可控制性更高 缩短了关税在银行的预扣时间,方便银行业务部门对账 (5)简化用户签约

在网上签署企业、中国电子口岸平台与东方支付平台三方协议 三、紧迫性。根据日前厦门海关关税处关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切换的通知》,我关将于2012年12月15日起正式关闭网上支付系统,并全面运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届时网上支付的税单将不再能支付,时间紧迫,为保障海关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安全入库,进出口货物能够顺利、正常的通关,应做到: (1)商业银行还未开展该项业务的要及时开展,以免企业客户无法正常支付税款。 (2)进出口企业应尽早与所在银行联系,签订相关协议及时开通电子支付业务,以确保税款正常支付。

最新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操作手册new.

中国电子口岸 网上支付系统培训教材 (试用版)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4/7

目录 第一章系统介绍 (2) 1.1.系统简介 (2) 1.2.功能介绍 (2) 1.3.系统流程简介 (2) 1.3.1.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的前提条件 (2) 1.3.2.企业备案、IC卡备案以及权限的申请与审批 (3) 1.3.3.海关电子税单税费通知 (3) 1.3.4.查询待支付税、费款清单 (3) 1.3.5.指定缴款单位 (3) 1.3.6.网上税、费支付 (4) 第二章系统操作说明 (4) 2.1.用户申请 (4) 2.1.1.企业备案、权限的申请与审批 (4) 2.2.税款支付 (12) 2.2.1.指定缴款单位 (13) 2.2.2.撤消指定缴款单位 (17) 2.2.3.支付审核与确认 (17) 2.3.手续费支付 (19) 2.3.1.指定缴款单位 (19) 2.3.2.撤消指定缴款单位 (19) 2.3.3.指定付款银行 (19) 2.4.税费单查询 (19) 2.5.业务规范 (21)

第一章系统介绍 1.1.系统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作为中国电子口岸的配套服务项目,与中国电子口岸其它业务系统以及银行内部已有的业务系统相连接,改变传统的税费支付方式,为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缴纳税费服务。 采用网上支付的用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查询到税费通知后,可在网上发布支付指令,银行接到支付指令后,可直接从用户在银行开设的预储帐号中划转税费,划转成功后,用户可直接办理相关通关手续。网上支付业务的推出将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网上税费支付系统具有高强度的身份认证功能,有效地防止篡改和抵赖,保证支付交易的完整性,体现交易双方明确的意愿、承诺和责任,并提供充分的存证审核功能。 1.2.功能介绍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网上支付子系统“企业用户端”,提供企业用户进行税费通知单查询、税费支付确认等功能,主要由以下几个功能组成: 一、税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 二、手续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费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 三、综合查询——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费情况等功能; 四、业务规范——介绍本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 1.3.系统流程简介 1.3.1.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的前提条件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开展网上支付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用户是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已通过用户资格审查,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

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常见问题解答

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常见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海关税费电子化支付率,保障海关税收及时、足额、安全入库,并更好地适应我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规范化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保留、吸取EDI、网上支付这两个系统优点的基础上,整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业务方面: 问:东方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哪些税费? 答:东方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12种税费: 1、进口关税5、反补贴税9、增值税缓息 2、出口关税6、进口增值税 10、监管手续费 3、特别关税7、关税缓息11、保证金 4、进口消费税8、消费税缓息12、滞报金 问: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的申请条件 答:持有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操作员卡(一张或多张),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 问:新平台与网上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不仅可以支付税,还可以支付费; 新平台担保支付有提前还款的功能; 新平台使用委托代理功能,非三类企业也可支付该税单 问:新平台与EDI电子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可以支付全国范围内申报的税费单; 新平台必须在税单打印前支付; 新平台的联网银行均有担保支付功能。 问:三方协议签署内容中甲乙丙各指什么? 答:甲方:企业用户 已方:数据中心 丙方:东方支付平台 问:支付成功后,税单怎么拿? 答:上海关区:采用第一联直接交给客户的税单流转方式。 非上海地区海关请咨询当地现场关。 问:新平台可以替其他企业(报关单上无该企业信息)缴税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可以支付。代理和委托的企业必须是新平台的用户,通过开通增值功能,在线签署我的 代理、我的委托电子协议 问:关区、银行备案已通过,为什么还是查不到税单信息? 答:查看用户在中国电子口岸上签署三方协议时选择税单传输方式是否为批量传输;查看法人卡是否授权了该备案关区; 查看该企业是否在税单上属于三类企业之一

东方支付平台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收费标准

东方支付平台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收费标准 一、重要提示: 1.本收费协议是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开通协议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特别注意有关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逾期责任等的规定。 2.请如实填写本收费标准内容,如因您填写错误导致的问题,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3.请按本收费标准的约定及时交纳平台使用费。 二、收费标准: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收费标准已报备中国人民银行,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版本收费标准公布之日; 2.本标准计费单位为一张税单,例如一票报关单中含有二张税单,则平台记录支付笔数为2笔。 3.计费样例供参考:某企业预付1000元,某月支付税单52笔,共使用一般代理、打印支付凭证和担保支付 三项增值功能,其中一般支付30笔,担保支付22笔,担保支付中50万元以上税单1笔、10万-50万税单11

笔共300万元、10万以下税单10笔。其当月平台使用费:基本功能使用费10×7+(50-10) ×5+(52-50) ×3=276元;增值功能使用费276×10%×2+(50×1+3000000×0.01% +10×10)=505元;总计781元。 4.平台使用费计费从平台在每月20日之前收到用户预付费当月开始计算。账单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平台每 月根据用户账单金额在预付费中抵扣,当余额不足时,系统会提示用户充值。 5.自账单生成日起第20天为系统用户的最后缴费日,逾期不付费,属用户违约。对于迟延付费,用户应从 最后缴费日过后第一天算起,按所欠账单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用户,系统将在账单生成之日后的第30天自动关闭欠费用户的使用权限。用户使用权限一旦关闭,如用户需重新开通系统使用权,必须将系统关闭之前所欠的款项(平台使用费及违约金)全部付清。6.平台将视实际情况对被认定的小微企业提供平台使用费减免优惠。 四、用户声明:本公司已完全理解以上收费标准,并对缴费日期、缴费方式、逾期责任等事项完全明白并 同意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按以上标准提供服务。同时本公司确认以下所填各项内容准 确、真实、有效。本收费标准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增值功能选择: 本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以上收费标准,并打勾确认开通以下增值功能: □一般代理支付□打印支付凭证□报关单统计□税费单统计 □交易流水查询□邮件通知□担保支付 六、预付费方式确认: 本公司确认按照□非预付或1000元以下□1000元-4999元□5000元以上(含5000元)计费方式缴纳。*注意:用户所支付的预付费,平台将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续如需退款,需支付退款金额税点。 *注意:请选择预付费的用户在确认此收费标准后当月将预付款转账至:(平台于下月1日开始起征) 上海及长三角企业: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9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 其他地区企业: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9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国际大厦支行 七、本公司性质为:□一般纳税人□非一般纳税人 八、增值税开票方式及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注册地址、电话: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账号) 九、发票寄送信息: 发票寄送地址、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手机号码: 请仔细填写以上内容,盖章后传真至:,或扫描件发送至: 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系统操作手册 一、系统概述 本系统适用于持有电子口岸IC卡的企业用户,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将已经电子支付的税单生成版式文件直接推送到“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在电子支付后,无需再到海关进行税单打印的工作。可通过互联网直接浏览在线打印税单、下载税单、导出数据。 二、软件环境 所插卡必须是本企业收发货人的IC卡。 电子税单系统推荐企业用户使用IE11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三、公共操作 1.登录 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8e4015184.html,,如图1所示:

图1 点击登录按钮,系统跳转至登录界面,如图2所示: 图2 登录成功后,如图3所示:

图3 在该页面,点击“电子税单”图标,即可进入电子税单系统页面,如图4所示: 图4 双企业卡号的企业用户点击电子税单后,需要选择企业号,如图5所示:

图5 四、功能概述 1.页面介绍,如图6所示 图6

2.模块1介绍 该模块分为两个区域,分别为用户须知和 IC卡企业编码,企业用户在使用税单查询功能前,需阅读该说明;IC 卡企业编码显示当前插入的IC卡编码。 3.模块2介绍 该模块提供了三种不同方式的查询条件,企业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查询、税单号查询或者缴款日期区间进行税单的查询。 4.模块3介绍 1)该模块用于显示查询结果,在根据缴款日期区间查询时,会出现分页,企业用户可在跳转页输入框中输入预想跳转的指定页码,并按下Enter键,即可跳转到相应的页数。

2)企业用户点击按钮,进入税单预览界面,如图7所示: 图7 点击右上角按钮,进行打印操作,界面展示以谷歌浏览器为例,如图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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