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商户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营运管理部

工程物业部

版本: 1.0

页数: 5 页

1. 目的

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商业零售企业需不断调整商品结构、布局和品牌,是行业的发展需求。商场调整期间商铺的改造施工将对经营及卖场环境体验造成较大干扰,为保证商场正常的运营秩序,维护安全、洁净、舒适、优雅的购物环境,保障商场和供应商的共同利益,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共同制订《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指引》。

2. 原则

2.1 以客为先原则:顾客和供应商都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商户调整应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顾客购物体验,保证其他供应商正常经营。

2.2 安全有序原则:商户装修施工内容繁杂,涉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工序,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门店务必以保障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管理危险物品,严格管控施工风险,杜绝发生施工危险。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门店。

4.改造施工前准备

4.1 门店营业部(或集团招商中心)应向供应商提供柜位定位、尺寸及平面图,力求商户设计与商场总体的协调(色彩、风格)、并交代水电使用等事项。

4.2 供应商应现场复核尺寸,将围挡效果图、商户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道具图、电施图(包括照明的灯具品牌、功率计数量清单)等文件提交门店营业部,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批后,确认装修方案及施工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装修图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变动;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的任何设计。

4.3 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装修资质,并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意外保险证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后的一切意外行为承担相应的所有安全责任。

4.4 门店应按照集团工程物业部要求与供应商签订装修管理合同及相关安全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费用标准门店自定,报集团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备案),并办理施工人员入场证件。

4.5 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对装修监理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留存培训签名表。培训中应详细讲解各项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施工注意事项。

5.施工环境管理

5.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将装修现场全面进行围挡封闭(当晚能施工完毕的零星改造工程除外)。5.2 施工围挡应使用硬质板材且为阻燃物。围挡外立面应平整覆盖设计美观的写真布或喷绘,并标明品牌名称、LOGO,有条件的商户还应标注开柜时间等内容。

5.3 施工期间,除柜内隔断以及确需要在场内制作的道具外,其他道具均需场外制作(含开料),场内完成道具拼装。施工中若产生临时使用电锯、冲击钻、油漆等易产生噪音、粉尘、异味的工序,应经门店工程物业部审核批准后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5.4 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无刺激性油漆涂料,严禁施工区域粉尘、异味、垃圾等污染物影响商场经营。

5.5 改造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日结日清,由施工单位在非营业时间袋装运离商场,严禁将废弃物放置在商场内或商场周边。

6. 改造施工要求:

6.1 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封、挡、拆、移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改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 对商场现有通道、管线井道、强弱电桥架等设施设备,未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封堵、改道、改变用途、拆除。

6.3 对未办理施工手续和手续不全的供应商,门店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6.4 夜间施工时间为:商场闭店清场结束后至次日营业前2小时止。

6.5 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需更改,须报门店再次审批。

6.6 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商户施工。

7.施工材料管理

7.1 施工材料进场

7.1.1 运送施工材料的进场车辆,可在指定地点卸货,从卖场专用通道进入。

7.1.2 各类车辆禁止鸣按喇叭,避免噪音污染,严禁长时间停留。

7.1.3 门店工程部协助安保部门按规定审核物品进出,严禁违规材料入场。

7.2 施工材料运输

7.2.1 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供应商货梯尺寸、最大载重量、货运通道尺寸等数据。

7.2.2 材料运输禁止使用扶梯及客梯,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材料使用货梯。超重、超长、超宽材料,施工单位可从货运通道搬运或拆解后运输。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货梯、扶手、墙面、地面、天花等设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7.3 施工材料安全

7.3.1 施工材料进场时须提交材料的有效防火检测报告。

7.3.2 装修使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应使用符合商场规定带漏保装置的空气总开关和分开关。

7.3.3 阻燃板、木芯板、壁纸等施工材料须粉刷防火涂料,以不露出材料的原有材质为标准。

7.3.4施工材料、工具应堆放有序,不得散放在外。

8.人员管理

8.1 施工人员凭施工证件入场,随身携带工种资格证书,以备查验。

8.2 现场施工人员应衣着整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出其他商户或其他楼层。

8.3 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就餐、睡觉等不良行为。

8.4 夜间施工时,施工涉及楼层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值守。

8.5 油漆工艺施工前,应检查周边环境并在安保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8.6 施工中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通知门店安保部,工人下班后交由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集中定点存放。

8.7 施工人员离场,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8.8 施工单位应配备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交安保部统一管理。

9. 施工安全管理:

9.1 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进场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9.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9.3 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明火的作业。若确有需要,事先向门店工程物业部申请开具动火证,审批后在安保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9.4 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过程中须注意安全,使用后妥善保管。

9.5 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接驳卖场线路,不得私接电路及其他电热设备,需临时用电或装修完毕后接线须经门店工程物业部门审批。

9.6施工人员空中作业必须使用保护装置,并和门店安保部签署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9.7商户货品周转仓须全部安装防爆灯具,并单独设置开关。

10. 工程验收

10.1 各部门应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

10.2 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商户区域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工程物业部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拍照存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

10.3 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商户区域装修完毕后,在商户确定开业前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

10.4 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商场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商场要求的商户区域开业。

10.5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各楼层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商户开业时间。

10.6 验收中,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仔细,导致损害商场形象和利益等事情发生的,商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7 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有关验收部门有权不予验收。

10.8 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

10.9 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20%,如确需增加,工程物业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同意后,由门店总经理审批。由此产生的电力增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本指引由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营运期装修处罚规定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12)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3)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100~200元。

14)现场施工人员在商场区域吸烟的,发现一次或一枚烟头罚款500元。

15)供应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导致门店遭受经济损失的,除相应罚款外,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注:本处罚规定供门店参考使用。

装修流程图:

办理进场施工手

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为树立商场形象,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商户需自觉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商场管理工作,依法经营,文明经商;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现制定以下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共同严格执行: 一、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协议。 2、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3、商户须按协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协议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协议。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协议。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协议。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可作为见证方予以证明。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要求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直到解除协议,也可协调相关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协议等处罚。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入场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入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及处罚相关规定为了公司发展和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免遭损失,现场的作业人员应服从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动,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以此做如下规定: 一、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反光背心,违者每项处罚100元。 二、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在施工区域内睡觉,违者处罚200元。 三、施工现场内严禁玩手机和戴耳机,违者每项处罚200元。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短裤、不准穿高跟鞋,违者每项处罚100元。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每项处罚200元。 六、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移动电气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警示标识,违者每项处罚1000元,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违者处罚200元。 七、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对打架斗殴者每人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 八、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一次每项处罚200~500元。 九、严禁在施工区域500米范围内下河、下塘捕鱼,违者处罚200元。 十、对本项目部或上级相关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各劳务班组应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项目部将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并处罚金500~2000元。另本项目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班组的罚款当月从所在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和存在的“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及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执行相关处罚并当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各劳务班组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对违反者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此安全管理及处罚规定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百货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一)品牌进场管理规定 1、品牌登记 1)所有进场品牌均须填写《供应商登记表》,此表由招商部填写,对品牌的风格、价位、铺货商场、销售情况、商品档次、厂方或代理商联系方式、商户要求等逐项填写清楚,并认真考察商户实力,验证有关证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委托书或代理证),留存相关销售报表资料、画册。 2)招商部根据商场整体情况,填写《品牌进场审批表》,对品牌进行总体把握,并与商户进一步洽谈,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报至品牌评审小组。 3)品牌评审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品牌。品牌评审小组由商场核心管理层人员组成。 ? 2、进场审批 1)品牌评审小组准予引进的品牌,由招商部负责办理品牌进场所须缴纳费用(即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用工费用等),将审批表附上缴费复印件转交财务部。 2)财务部接到《品牌进场审批表》后,要对合作条件认真审核,尤其是检查费用缴纳情况,财务部必须见到缴费凭证后方可签批。 3)商场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 3、签订合同 1)《品牌进场审批表》通过后,由招商部负责与商户签订《联营合同》一式四份,《补充条款》一式两份。 2)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文书,并与《品牌进场审批表》认真核对,尤其是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区域面积、扣率、促销费、合同期限、员工工资、销售提成等要项。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合同交总经理签批,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4)财务部负责将有关合同转招商部和商户各一份。 ?

4、厂商进场 1)《联营合同》签署后,由招商部给商户出具区域平面图,并通知商户将品牌装修立体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交工程部,由其办理《品牌装修方案审批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厂商到财务部交纳10元钱,持收据复印件到招商部购买《商户管理手册》,厂商方可进场装修。 2)厂商上货并标价,正式营业。 (二)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商户进场时间:商场每天提供两个时间段供各商户进场处理相关事宜:每天早8:30~9:00,晚19:00~19:30,其他时间不允许老板坐店经营。如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着我方规定的统一工装并服从我方统一规定。 2、调货规定:商场允许商户将专柜货品调出商场,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 3、进出货规定:商户进出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不允许使用客用步梯及观光电梯。 4、销售规定: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各商户不得在卖场内不经收银台,私收顾客现金或进行场外交易,各商户也不得将团购业务介绍到其他商场或专卖店。 5、商品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 6、装修规定: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详见《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7、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本商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凡达不到本商场业绩要求者,必须提前撤柜。本商场采取联营形式,经营权为本商场所有,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商户不得私自转让、转租。8、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9、处罚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商户货款中扣除,有另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1、施工单位在入场前携带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3月内)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交纳《施工人员出入证》成本费和押金。 2、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以色差予以识别。施工单位留存交费收据。 3、施工人员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须按指定出入口进出施工现场,并在指定标段或区域内施工,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小区内花园。因工作需要超标段或区域活动(如园林、围墙施工等)须报请地产项目公司批准后进行。 5、施工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现场。 6、临时进场人员须经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同意并办理《临时出入证》从指定入口进出。 7、施工开工前各出入口、电梯、地下室监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所有人员出入全程录像管理,图像保存15天,以便备查。 二、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施工人员须着装整洁。禁止不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敞胸、光背等仪容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2、严禁在现场大小便、高空抛物、赌博、打架。 3、公共区域或已完工成品区域的地面,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用足厚棉布套保护施工机器设备底脚(包括梯子、空压机等),保证使用时不会有坚硬部分触及地面。 4、施工人员严禁在现场乱丢弃和堆放砂、石、水泥、木、管、线、垃圾及工具,不得乱涂乱划。 5、施工单位仓库管理员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允许在工地留宿、生火做饭。 6、地下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出、退场管理 1、施工人员下班后必须在20分钟内按指定路径离开现场,不得无故逗留施工现

场;各楼栋秩序维护员须及时逐层清查。 2、施工单位在本项目完工后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撤离工地)时,须对所负责项目及工作面进行保护及清理,并在一天内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退还手续,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处理。 四、加班管理 1、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2、施工单位因施工进度需要更改作息时间时,须到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办理作息时间调整手续。 3、临时加班须提前半天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凭加班审批表进入施工现场。 4、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经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入现场,但施工单位须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 五、物料进出管理 1、所有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均需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沙石等散装材料须袋装方可进入楼层。 2、施工单位所有材料须按指定的地下室位置分区、分类堆放,并自行建立简易仓库,配专人看守。 3、所有离开工地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须持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具的《放行条》,由物业管理处出口秩序维护员查验方可放行。 4、批量材料出场装车前须物业管理处秩序维护员查验。未经查验私自装车的材料,秩序维护员有权要求装车单位卸车检查,装车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5、施工单位或人员强行搬运或携带无《放行条》的物料离开现场,按偷盗行为处理并由地产项目公司扣除该单位违约金。 六、施工设备管理 1、施工单位设备进入须凭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具的《设备放行条》,由物业管理处入口秩序维护员登记方可入场,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禁止该设备进场。 2、设备进场前须用多层套布包扎触地面或触地点,不得使用漏油、漏水设备,禁止对已完工成品面造成损坏,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禁止该设备进场。 3、使用对现场其他项目有影响的设备时,施工单位须作好周边成品的防护工作;高温作业设备(电焊机、电锯、切割机等)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2个以上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私人物品要收拾整齐,集中放置。 6、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在施工现场(除业主要求现场保留值班人员或项目具备独立的生活区并业主同意外)。 7、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责任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以前,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提倡落手清,杜绝隔夜垃圾预留现场。 9、施工现场的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有残渣、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严禁将残渣剩菜级杂物倒入坐便器及下水管道。 10、未经现场管理或业主驻场监理许可,不得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 1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与业主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一致(含预算清单表),如有变更应不低于同等材料的 品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或设立独立吸烟区)。 2、易燃物品如油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溶剂类,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并由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严禁一闸多机,严格强化配套插头插座意识。 4、电动机具操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强化垃圾袋装化管理。对临时堆放点材料或垃圾,要做到随走随清,防止随风飘散。 7、责任专人管理房间钥匙,负责对无人和风雪的门窗关闭检查。 8、严禁电工在通电情况下单人作业。 9、脚手架搭设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0、对装饰装修中需要施工的拆除、砼体、水电改造、瓦工铺贴、轻钢龙骨吊顶、全家找平、涂料滚刷、油漆喷涂、墙纸黏贴、木制品现场制作等工艺,必须要结合材料特性及气候、季节、结构负载等条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调整合理的工艺流程,杜绝不合理的违规现象。 三、撤场

新天地购物中心-招商部管理制度

新天地购物中心-招商部管理制度招 商 工 作 管 理 手 册 新天地购物中心 前言 打造一支专业、高素质的招商团队,是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招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招商人员具备良好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以适应各种压力和挑战。因此,招商管理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招商工作管理手册为加强规范招商过程中的管理及监督,促进和提高公司的招商业绩,树立公司的集体形象及招商人员的专业形象而制订。 该手册详尽阐述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职责,招商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招商政策及流程等,新进招商人员应详尽了解各章章程,以便招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手册适用于招商部全体人员,为新进人员培训、日常行为准则及招商工作管理之标准,所有招商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招商人员应同心协力,为营造一个和诣、平等、友好的工作环境努力,为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希望我们能在该招商手册的引导下逐渐成长,成为一名优秀的招商人员~第一章组织架构图及岗位职责 第 1 页共 17 页 新天地购物中心 一、组织架构图 招商经理 招商文员 招招招商商商专专专员员员 二、岗位职责 一)招商代表工作职责: 1、按公司招商流程及工作制度要求进行日常招商工作; 2、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如:参观其他专业市场招商情况、市场调查等); 3、向上级领导汇报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法; 4、准时通知客人如何办理租赁手续及必备文件; 5、对客人成交后提出的各种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并协助客人解决等招商后的跟踪服务; 6、整理招商资料,确保资料整齐完整; 7、负责接待每天的到访客户;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劳务人员进场管理,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的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分包商入场规定 第二条各分包商进场之前,须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项目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安全部对材料存档备查。 分包商提交本款所规定的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场。 第三条项目安全部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完毕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总安全技术交底,总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分包单位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施工现场总危险源告知、分包单位合同范围的施工危险源告知、公司及项目的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作业人员入场规定 第四条分包单位入场手续完毕后,将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附有安全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复印件提交至工程部,彩色电子版照片提交至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工程部对以上材料存档备查。 对不符合本款条件的作业人员,责令分包将其清退,禁止入场。 第五条项目安全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作业人员已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项目安全部教育完毕后,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劳务人员已接受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资料递交1份安全部存档。 第七条经过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的作业人员,由项目综合

办公室为其办理门禁卡,并收取合理的工本费及押金,具体数额由项目自行拟定。押金待工人退场时返还。 第八条专业分包单位的三级教育由专业单位具体负责,总包安全部对真实性予以核查。 第九条若作业工人不慎将门禁卡丢失,由劳务单位出具证明,将证明交至综合办公室,及时重新补办门禁卡。 第十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门禁卡,由项目自行商定办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刷门禁卡,且必须保证人卡相对应,不得一卡刷多人进入,项目保安具体实施监控。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须为每位劳务人员配备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劳务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对项目安保工作须进行每周及每月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经理部安监部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项目所对应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三章临时人员及嘉宾入场规定 第十五条由项目安全部牵头组织,技术部、工程部配合,根据工程进度编制《XX项目入场须知安全知识》的教育卡片,具体包括危险源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紧急疏散知识及路线等。当有临时人员或嘉宾入场时,项目部必须引导相关人员在教育卡片上签名确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卡片?一式3份,签署人1份、保安1份、安全部1份,责任人负责交安全部存档。保安凭?教育卡片?给相关人员发放?临时通行卡?或?VIP卡?,未经签署不得放行。 第十六条临时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天。保安所发放的?临时通行卡?或?VIP卡?的收回,由具体引入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临时通行卡与VIP卡,应与其他通行卡有明显区别,以便保安辨识。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充分加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风貌,保证该工程按照既定的目标顺利完成,经我监理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该工程特点;(1)现浇砼坡屋面;(2)水磨石地面;(3)施工工期短;(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5)施工场地狭窄;(6)涉及专业多(有土建、给排水、强弱电等);(7)设计及施工要求与以前相比有大幅度提高;(8)对现场参与管理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特点,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施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监控,为确保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组成了强有力的施工管理体系。(施工质量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管理: 为实现本工程预期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个方面都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始终积极贯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过程控制的方针,严格树立全民行动意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工期控制: 本工程定于2006年4月6日正式开工,2006年11月30日竣

工交验。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本工程组织技术力量强,设备到位,势力雄厚,整体素质较高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监理及甲方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围墙、临时房搭设、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敷设、场地内砼地坪的清除以及文物勘探、防空洞处理和土壤的氡浓度检测,待检测完之后立即投入到正式施工当中,要求施工队每周三下午例会要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进度计划,下次例会书面形式汇报上周完成情况并附以必要的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并由甲方及监理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对严重滞后的施工队伍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控制: 该工程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教师办公、学生学习的场所,整个施工全过程要完全按照新版本施工规范及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控制、落实,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以甲方代表为组长,总监、项目经理任副组长,监理部成员、项目主要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组织甲方、监理及施工队进行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按评分办法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2、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稳定有序的可控状态。 3、加强工程质量宣传教育,将质量保证作为企业的中心来抓,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南城国际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四川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城国际项目部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规范项目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提高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的经济效益,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材料使用等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具体情况若下: 一、入场须知 1、各施工班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入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要对入场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入场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男的不大于50周岁,女的不大于45周岁。 各施工班组人员未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入场的,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不了入场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的,工人年龄低于18周岁,男的大于50周岁,女的大于45周岁的,项目部一经查实,将对相关施工班组处以扣款,产生严重后果的,其所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施工班组全部承担。 2、各施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施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项目部一经查实,将对相关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处以200元/人·次的扣款,并要求停止特种操作,若造成损失的,相关施工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各施工班组人员入场后,必须在2日内报入场人员花名册(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项目部备案,并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及项目部规章制度交底;中途更换或新入场的人员必须在2日内报项目部备案,并对中途更换或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项目部规章制度交底。 各施工班组人员入场后,超过2日未上报入场人员花名册(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项目部备案,以100元/人·天的扣款;未进行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处以200元/人·天的扣款;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其一切后果由相关班组负责。 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处以200元/人·天的扣款。 二、质量 1、施工班组必须先要全面熟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后方可施工,对图纸中有疑问的,报项目部给予答疑。 施工班组未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而造成损失的,项目部将对施工班组处以扣罚,施工班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施工班组严格按“三检制度”(自检、项目部检查、监理单位 检查)。 ①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验收“三 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 ②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班长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量员; ③后续工序实施前,应对上道已自检工序进行互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工序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及时通知现场质量员,并不得进入后道工序施工; ④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经部质量员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

8、购物中心商户促销活动管理制度

商户促销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为统一购物中心的形像,明确商户的促销方案。 (2)适用范围:主要针对购物广场和各个小商铺 (3)要求: 1)促销活动管理 A、陈列展示 ※承租人店面,除于内装设计中已核准之招牌外,不得任意增加设置、招贴或悬挂任何其它之广告、海报、宣传物品,以维持店面及本购物中心形象及统一性。 ※承租人之商品陈列及物品摆设,应经常保持整洁,装潢、家具、照明等如有破损、老旧,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为维护顾客之安全,所有陈列货架之锐角,应做适当之修边处理。 B、促销活动及广告 ※针对由本管理中心统一筹办的各项活动,承租人应全力配合。 ※公共区域于各项节庆的气氛及视觉布置,将由本管理中心统一筹划制作,并通知各承租人同时配合做必要之视觉陈列及整体规划,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各节庆之布置,承租人应接受本管理人员之协助或要求承租人店内整体规划以配合节令。 ※承租人应配合提供礼品用于各种促销活动。 ※承租人可自行举办各种不同的促销活动,但所有活动应仅规划于租赁物范围内。若有其它空间或设施、器材之需要,本中心可依性质不同,提供出租场

地、花车等。 C、媒体及公关 ※本购物中心之各项讯息,将由本中心统一设计及安排,透过适当媒体对外发布,,各承租人应配合提供所需之相关资料。 ※承租人就其促销活动和推广广告中,凡与本购物中心有关之广告、活动、新闻稿等均应事先征得本管理中心的同意。 ※承租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本购物中心的言词,或未经本管理中心同意之商场相关信息。 2)店招管理 ※本购物中心之大楼外观不得做任何私人之广告行为。 ※承租人所使用之任何暂时性招牌必须是印刷制品,不得使用手写或其它美工用笔。 ※承租人悬挂之旗帜或招牌,高度不得低于180公分,并要保持店面视觉之穿透性。 ※所有非固定式之招牌必须放置在租赁线以内。 ※店面外观或门或铁卷门不得有任何以胶带粘贴式之招牌。 ※本中心对承租人之招牌设计限制只要于保障本购物中心之美观以及整体性,承租人若有特殊之招牌设计构想,得事先与本管理中心协调沟通,并取得管理本中心同意书后始得制作。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与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交换、电源专业 由于通信机房是通信公司安全要害重点保卫部位,为确保通信机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信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工程项目相关入场手续,并确保每位参建人员熟知、遵守、执行机房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 针对以上规定,我施工处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由片区主管和施工队长汇同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及厂家督导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初步确定区域位置,进行区域标示工作(作业区、材料区、工具区、废料区、余料区、工程项目施工公告区、图纸贴区,金属切割区) 2、区域设置原则 1)、.基本原则 各区域的设定必须在摄像监控的围,根据现场空间的情况,各区域可设置在一起也可独立设置,同一类型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分成若干个子区域(如材料区:可发根据项目合同清单设备数量、类型,由一个材料区或分布不同位置的几个材料区组成)。 同时应避免区域色设定遮挡以下设施:

a)机房其它在网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b)机房主通道; c)硬件设施; ·线井、DDF/ODF等配套设施; ·UPS插座、市电插座; ·电池、配电箱、电源设备、配电柜等电力设备; ·维护区域及设备; ·监控设施; d)安全设施: ·消防器材(灭火气体释放口、灭火器、报警按钮、应急灯等);·消防指引标识(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逃生指引、消防器材指引等); ·消防通道; e)其他: ·图纸贴区、储物柜等; ·不能占用机房固定存放区域。 2)、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由于场地所限,不能避开线井、市电插座、UPS插座等位置时,必须按以下原则办理: a)存放区域和线井、DDF/ODF架、市电插座、UPS插座等设施之间设立安全通道,宽度要求不低于80cm; b)确定在材料存放期间不会使用插座时,可以用堵头或绝缘胶带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通信工程各参建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通信工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制造)商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管理部门指具体牵头实施该项工程的部门)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项目经理作为履行工程建设中相关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第二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第八条负责对本地区管理范围内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有关规定。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十条不得对合作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定期组织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组织或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必须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行本规定所有条款。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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