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会诊制度流程

紧急会诊制度流程
紧急会诊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急诊会诊制度

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 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

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 (一)门诊会诊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2)必要的辅助检查;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 MRI、超声等)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xxx人民医院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试行) 肿瘤就是一个全身性疾病,常常需要局部与全身治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不同的治疗有不同的预后与生存率,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可提高生存率。为此卫生部肿瘤规范化治疗要求临床多学科协作团队(MDT)应作为肿瘤治疗的标准模式加以推广。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肿瘤治疗用药与肿瘤辅助用药规范化管理的苏卫医2014[30]号文件,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与规范,提高患者治愈率与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并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由与肿瘤诊治相关的科室如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介入微创科、消化科、呼吸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及肿瘤患者的疾病分期、病理类型与机体状况制定合理的序贯诊疗方案与最优化的治疗流程。 一、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院长 主任委员: 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肿瘤治疗相关学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秘书长: 医务科长 副秘书长:肿瘤中心护士长、肿瘤外科副主任 秘书:专科护师2名

委员(专家组成员):肿瘤多学科核心团队及支持团队成员(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首席专家:肿瘤科主任(肿瘤综合治疗知识较全面的资深肿瘤专家) 二、职责 主任委员负责行政、业务及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督查,牵头组织大查房,主持多学科会诊;定期召集小组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院部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副主委兼任委员会协调员,协助主委工作,定期参加小组会议,并对本组患者MDT会诊负责(个别专家)会诊时间的协调沟通,根据需要参加多学科会诊,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首席专家对患者的综合序贯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秘书长负责协调联络会诊人员、患者流程追踪,协助主委制定培训计划,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工负责协助本专业副主委工作,秘书(两人排班)负责肿瘤中心深部热疗、毫米波免疫治疗等并接受第一手资料(接听会诊申请电话)会议记录与档案的保存及追踪随访。委员根据主委、秘书长联络要求及时参加肿瘤多学科会诊。 三、工作流程(附流程图) 1、门诊:各门急诊医师发现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综合门诊(肿瘤内、外科在一个诊疗片区)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并确定收治病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病区。如需放疗、化疗,则收住放疗科、肿瘤内科病区。如需内镜检查可先收入呼吸科、消化科或肿瘤科、外科等首诊科病区,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各科室: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前往会诊;严禁应邀医师未查看患者而直接行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急诊班或值班医师(或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会诊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医师处理。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医疗组长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

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在会诊记录本上签字。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主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科。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主管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要向门诊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流程参照住院病人。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挥着质量,特制定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 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 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 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 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 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 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 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 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 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 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 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 单,经治疗小组组长何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

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 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 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技相关 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真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将要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目的。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

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版

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2018年修订) 为提高我院多学科联合诊疗水平,进一步规范多学科联合诊疗活动,加强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情况可申请医务科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门诊患者中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3.为恶性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4.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6.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二、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展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针对住院患者,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开展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

疗效,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模式。 三、多学科联合诊疗,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专科主治以上医师担任。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四、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时,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科。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各科室: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前往会诊;严禁应邀医师未查看患者而直接行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急诊班或值班医师(或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会诊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医师处理。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医疗组长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

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在会诊记录本上签字。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主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科。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主管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要向门诊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流程参照住院病人。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

会诊制度 (1)

1目的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业务科室。 3具体内容 3.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等。 3.2急诊会诊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后,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 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3科内会诊:入院三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 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应进行科 内会诊,全科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或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组织或 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临床责任医师或 科主任查房确定需要邀请会诊后,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受邀科室应 在48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邀请科室指定受邀医师的应由指定医师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 诊医师应填写会诊记录。

3.5全院会诊:入院七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病情疑难复杂且 需要多科共同协作治疗的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并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3.6医务科有选择性的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院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 3.7院外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按照《外聘专家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3.8会诊费用:科间会诊及院内会诊,按照《宜昌市医疗服务(价 格)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记入受邀科室收入,医院另配套同等费用计入会诊医师绩效收入。

会诊管理办法

会诊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会诊工作,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根据我院医疗工作需要,经院内专家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诊范围 (一)疑难病例; (二)需其他科室协助检查、诊断、治疗者。 二、会诊种类 (一)院内会诊: 1、普通会诊:患者病情尚平稳,需其它科室协助诊断、检查、治疗者。 2、急会诊:住院患者病情危急、生命已受到严重威胁,急需相关科室提出诊治意见者。 3、急诊科会诊:经急诊科医师诊治,认为该急诊患者需要专业科室协助诊治者。 (二)院外会诊: 经院内会诊仍不能确诊或需院外专家协助治疗的疑难病例。 (三)多学科联合会诊: 病情涉及多系统且本科室难以明确诊断或需多学科协作制定治疗方案的疑难病例以及其他特殊患者。 三、会诊医师资格 (一)院内会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本院医师担任,进修医师不具备独立会诊资格。

(二)临床药师可担任院内会诊。 (三)多学科联合会诊原则上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承担。 四、会诊程序 (一)院内会诊 1、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主管医师开具会诊医嘱,发出会诊申请并填写《会诊申请单》中的相应部分;急诊科会诊、病房急会诊可先电话邀请,会诊时补齐手续。 2、科室负责会诊医师应及时登录电子病历系统查看本科会诊申请信息。 3、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急诊科会诊不超过10分钟;病房急会诊不超过30分钟;普通会诊不应超过48小时。 4、申请会诊科室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事先将有关资料备齐,介绍病情,并陪同会诊医师查看患者。 5、会诊完毕后,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并将其放入病案内,妥善保存。同时,主管医师应将会诊医师的意见记入病程中。 6、大内科以外的科室(包括中医科室)如需请大内科会诊,先请大内科住院总医师会诊,住院总医师需现场查看患者,填写会诊意见。如住院总医师难以解决,可再请专科医师会诊。 7、内科系统各专业科室之间会诊,可直接请主治或以上专科医师会诊。 (二)院外会诊: 1、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填写《院外会诊商请单》,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001]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多学科会诊制度及流程

急诊综合病区多学科会诊制度 一、需多学科会诊人员: 1.凡患者病情涉及多个学科 2.需要多专业协同诊治的病例; 3.入院3天诊断未明的疑难病例; 4.危重病例; 5.恶性肿瘤患者; 6.有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 7.某些特殊患者。 二、会诊申请: 1.急诊综合病区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病情超出本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须申请科间会诊,并提前开展科室内会诊、讨论。 2.急诊综合病区必须将各种资料准备齐全,时间允许时将科内讨论结果书面报医教科。 3.会诊经科室主任同意提出。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和拟邀请人员(原则上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或科主任)上报医教科(上班时间)或医疗总值班(下班时间),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会诊要求: 1.会诊时由医教科或医疗总值班主持召开,管床医师要详细汇报病情、可能诊断,提出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诊查,提出明确会诊意见。医教科

(医疗总值班)原则上应该参加,指定参加会诊人员中学术资历最高者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2.临床科室按照要求填写多学科会诊效果评价反馈表,医教科定期对多学科会诊进行效果评价、分析、汇总、反馈。 四、会诊绩效考核 1.对需申请会诊的病例而未申请会诊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2.申请科室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善与诊治有关的各项检查、病历打印、病情汇报、科内讨论等。急诊综合病区科主任、责任组组长、管床医师至少两人参加,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正常的会诊邀请,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科内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4.多学科会诊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将病人病情摘要、详细辅助检查、入院诊断、治疗情况、邀请会诊科室、各科室会诊目的、会诊时间、会诊地点详细写明,将电子版发至医教科科长内网邮箱及会诊科室主任邮箱,通知医教科时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送达医教科。会诊效果评价反馈表,会诊后3天内交至医教科,同时汇报会诊后疗效,违反规定扣除当月绩效考核3分/人次。 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0日

(完整版)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管理办法 会诊是解决患者诊断与治疗的手段之一,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各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收治非本专科病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会诊分为院内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会诊)、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二种。如需院外会诊,原则上应在已进行院内会诊的基础上再进行院外会诊。我院的会诊制度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职称的高低进行实施,即住院医师必须在主治医师的同意下,方可提出会诊要求;书写会诊单,主治医师必须签名确认。会诊工作必须由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完成。 一、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相关规定,需要邀请会诊时,由主管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至应邀会诊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需要申请全院会诊时,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及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

名盖章后送有关科室,同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 3、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由二级及以上或副主任职称及以上医师提出并在会诊单上签名后送有关科室。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会诊科室,立即让病员到相应的科室就诊;就诊时分诊导医应予以优先安排。如病情特殊或危重致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须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以上的医师(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除外)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6、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安排主治以上职称的经管医师,或当天高年资的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全院会诊)陪同会诊,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诊记录。 (二)急会诊 1、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须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急会诊。会诊单右上方需注明“急会诊”字样,送会诊单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二线值班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会诊制度50868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会诊及远程会诊制度及流程

康复科 会诊制度及流程 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一、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科内会诊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可由主治医师提出病例,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两次,全科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4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医师应以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会诊后主管医师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四、多学科会诊

科内会诊制度

为充分体现我院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会诊工作,特制定会诊制度如下:(一)科室间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病情涉及本科以外其它专业的病例、特殊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一般会诊流程: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发送至被邀请科室,同时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内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至邀请科室会诊。无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科室,由主治医师承担。 、邀请科室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陪同会诊医师进行会诊。 、若会诊医师不能做出决定,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并将结果在6小时内由会诊医师补记于会诊记录。 、会诊结束后,被邀请会诊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给出较明确的会诊意见。必要时会诊医师应和邀请科室医师共同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3、急诊会诊: 经治医师开写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及时发送给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30分钟内)完成会诊记录。 经会诊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移动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转入前应邀会诊科室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医师协助患者所在科室的治疗。

危重抢救患者原则上不转科。 (二)院内会诊 1、属以下情况者可申请院内大会诊 经科内讨论并请相关专科会诊无法确诊者; 需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者; 重症、疑难病例须多科联合会诊; 特殊医疗保健人员及我院职工; 2、院内大会诊程序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拟定邀请人员,向医务科提出申请; 经医务科审批同意会诊后,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诊; 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记录; 主管科室于会诊结束后向医务科反馈会诊结果;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 3、相关人员职责 、申请科室:准备详尽系统的病历摘要及各种相关辅助检查、影像学资料,拟定邀请人员、会诊目的、时间、地点。主管医师详细记录讨论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本,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病历汇报人、发言记录、总结意见,随后主管医师将会诊记录另立专页归入住院病历。 、被邀会诊医师:视情况提前诊察患者,阅读病历摘要,进行充分准备。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协调会诊中出现的问题。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医师须具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做出病情小结,提出会诊目的,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后送出。应邀医师一般要在12h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四.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10分钟到)。紧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急诊会诊仅限于重危抢救或需紧急处置时提出,不得随意扩大急诊会诊范围。 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六.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向,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历,主管医师做好讨论记录,并认真执行确定的诊疗方案。 七.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八.计算机远程会诊遇本院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病人及其家属要求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备案后,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计算机远程会诊需将病历摘要录入计算机发送至会诊中心。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和做好会诊记录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和医务科参加。 九.会诊要求会诊应邀医师要及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提出诊治措施。应邀医师在执行会诊时,若遇特殊情况,应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 。遇危重病人,应邀医师应随访会诊意见实施结果。 危重疑难病人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急会诊普通会诊或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同意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报医务科,安排会诊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外出会诊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指定医院病人会诊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医院会诊流程图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诊疗,特制定本制度。 1.重症医学科建设符合要求,为积极收治危重患者创造条件。 2.各科抢救室设备、药品配置达到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3.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诊疗活动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负责,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患者入、出科符合标准。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有效落实改进措施。 4.各科室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完善各病种危重病人多学科综合诊疗体系,即疑难危重、恶性肿瘤病例多学科综合会诊讨论。 5.发现疑难危重、首次入院的恶性肿瘤患者,科内组织病例讨论,仍未能决定诊疗方案,提请院级会诊,进行多学科综合诊疗,明确最佳治疗方案。 6.多学科会诊参加人员组成包括:疑难危重患者诊疗过程中涉及的本科及其它专科人员、恶性肿瘤患者诊疗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专业人员(特别是选择治疗方案时涉及的专科)。会诊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是主治医师以上专业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护师。 7.对多学科会诊中涉及的疑难问题,如病人转科归属、需要但本院暂缺的特殊药品、特殊检查、检验,由医务科及相关职能科协调解决,必要时汇报主管院领导给予解决。 8.对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非预期并发症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9.科主任、护士长与质控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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