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

各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
各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

外国部分:

日本国宪法(1946至今)

日本国民决心通过正式选出的国会中的代表而行动,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确保与各国人民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和自由带给我们全国的恩惠,消除因政府的行为而再次发生的战祸,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并制定本宪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72年12月27日通过,1992年4月9日、1998年9月5日修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宪法(1924年版)

自各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以来,世界各国已分裂为二个阵营: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俄罗斯联邦宪法(1993年12月12日全民公决通过至今)

我们,在自己土地上由共同命运联合起来的多民族的俄罗斯联邦人民,确认人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和睦与和谐,维护历史形成的国家统一,依循普遍公认的各民族平等和自决的原则,缅怀将对祖国的热爱与尊重、对善良与正义的信念传递给我们的先辈,复兴俄罗斯主权的国体并确认其民主基础的不可动摇性,努力保证俄罗斯的繁荣和昌盛,基于为自己祖国而对当代和后代所承担的责任,意识到自己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特通过俄罗斯联邦宪法。

蒙古国宪法(1992年2月12日至今)

我们蒙古人民以巩固国家的独立、主权,崇尚人权、自由、正义和国家统一,珍惜和继承立

国典章、历史与文化传统,尊重人类文明成果,在我国建立和发展人道的、公民民主的社会为崇高目标,谨向大众宣布蒙古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至今)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美国宪法序言全部就这一句话)

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58年10月4日公布,1976年6月18日最后修改)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法国宪法序言就这两句话,故全部复制过来)

中国部分:

清朝-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清朝-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911年(无序言)

第一条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3月11日公布(无序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历史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2018宪法考试试题(答案)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年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D、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 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席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之前,应由谁临时代替主席的职位(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国务院总理 4、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哪些条件( ) A、赔偿 B、补偿 C、兑换 D、支付金钱 5、我国采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 A、“一国两制” B、统一的多民族 C、复合制 D、单一制 6、下列选项的制度中最能反映我国的政治生活全貌的是( )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 C、政治协商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 7、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是什么时间公布施行的( ) A、2004年2月28日 B、2004年3月4日 C、2004年3月14日 D、2004年3月15日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法定多数通过。

这个法定多数是指下列哪一项( ) A、3/4以上 B、2/3以上 C、3/5以上 D、1/2以上 9、根据宪法第91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下列那一主体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A、国务院 B、国务院总理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审计署 10、根据宪法第107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批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A、市一级人民政府 B、县、市级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 11、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对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构提出质询案( )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中央军委 12、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法定机关的许可不受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性质的审判( ) A、民事审判 B、刑事审判 C、经济审判 D、行政审判 13、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下列哪一项原则( ) A、首长负责制 B、民主集中制 C、分工协作制 D、议行合一制 14、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 )向党中央报告。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 C、人大主席团 D、最高人民法院 1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主席团以公报的形式公布 B、所有的行政法规都必须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C、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决议形式公布 D、单行条例经批准后由制定该条例的自治地方政府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序言 宪法典

部分有效力说模糊效力说全部有效力说全部无效力说 我国宪法序言不仅具有法规范性质而且具有法律效力,不仅如此,由于宪法序言中宣布自身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宪法正文的上位法规范,因此较正文条款具有更高的形式效力。序言的规定对于正文的实施具有指导意义,正文的解释和修改不得违反序言的精神;序言具有隐含的规范性,序言中确立的隐含规范是宪法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尊重和遵守。 我国宪法序言逻辑严谨,结构紧密,不可分割,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阐明了权力及其效力的来源,具有整体性和时间顺序的连贯性,不可能进行分割。主张说明性内容的历史叙述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就是切割了宪法序言的整体性和连贯性,使之无法确立权力及其效力的来源,由此,确认基本原则的属于规范性的部分无须和宪法本文的规范结合起来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认为我国宪法序言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一部分没有法律效力的理由显然是不充分的。 同时,主张“我国宪法序言的抽象性特点可能导致一种效力的未确定状态,即模糊效力的状态”这样论说的理由也不充分。抽象性的特点并不会一定导致一种效力的未确定状态,即模糊效力的状态。我国宪法序言虽然具有抽象性的特点,但是宪法序言毕竟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阐明了权力及其效力的来源,因而不会也不可能导致一种效力的未确定状态,即模糊效力的状态。 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从最后一段的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宪法序言规定了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果宪法序言这一段规定了“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文字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宪法是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问题就没有宪法依据了。所以,我国宪法序言全部无效力说是一个悖论。 宪法典结构是指作为宪法典基本单元的宪法规范如何进行组合排列,形成具有内在的逻 辑关系,对国家的根本问题给予全面规定的统一的书面文件。宪法典的结构包括形式结构和 内容结构两个方面。其中形式结构是指宪法典的体例,也就是宪法典所涉内容被划分为多少 层次及如何进行组合排列,主要有三种类型:篇、章、节、条的体例;章、节、条的体例;不设篇、 章,也没有节的划分,纯粹由“条”组成的体例。内容结构是指宪法规范所调整的根本问题的类 别及所采取的原则依其性质做出的合乎逻辑或一定原理的排列。宪法典的内容结构反映了特 定国家的统治者治理国家的经验和理想,体现着一个国家政治的传统和精神。 支持不成文宪法的一方认为,走照搬西方立宪模式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法律是其特定文化传统和习俗民情的产物,中国的#本土现实历史和文化条件$完全迥异于西方,所以,中国宪法的实施只能走自己的道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宪法典往往是一个国家集中表示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宪法典的修正案作为宪法典不可分割的补充规定,也是宪法规范的僻源之一。在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性法律是规定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形式载体。

宪法

宪法知识测试题(教师卷) 姓名:_________ 答对____题答错____题 1、宪法序言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C )。 A.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B.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C.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2、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 ac D )。 A.具有中国国籍 B.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C.年满18周岁 D.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 abd C )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4、下列( a )可以作为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5、我国宪法中公民的表现自由或者称政治自由包括(ab C )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6、按照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要发展(a bcd )。 A.中等教育 B.职业教育 C.高等教育 D.学前教育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涵义包括下列( abc ) A.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B.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平等地予以追究 C.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D.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和守法上都一律平等 8、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 A )通过。 A.2/3 B.3/4 C.1/2 D.4/5 9、根据2004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 D、鼓励、支持和引导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共150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四十三条,其五个修正案共有(D)条。 A、三十一 B、三十二 C、五十一 D、五十二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D),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D)相适应。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境 D、社会发展计划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D)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B)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规定。 A、1999 B、1993 C、1988 D、1982 8、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D)、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 C、主权和领空 D、主权和领土完整 9、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A)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章程 D、法规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D工农联盟 1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A)。 A、重要组成部分 B、必要补充 C、重要基础 D、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部分 12、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A)。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D、个体经济 13、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D)集体经济的发展。 A、保障 B、监督、管理和指导 C、保护 D、鼓励、指导和帮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C)的原则。 A、单一制 B、议行合一 C、民主集中制 D、三权分立 1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A),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A、区域自治 B、民族自治 C、基层群众自治 D、特殊的经济制度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C)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17、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A)。 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8、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

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论文关键词】宪法序言;法律效力;宪法功能 【论文摘要】关于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历来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关于其效力有很多种观点,而大多数学者认为宪法序言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应从宪法功能和宪法序言整体的角度去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有关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问题,历来是学界争论比较激烈的问题。 1关于宪法序言法律效力的学说 1.1全部无效说 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序言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理由是: (1)宪法序言因其过于抽象而不具有规范性效力。 (2)宪法序言事实性的叙述不具效力。 (3)宪法序言不具备法规范的结构要件而无效力。 1.2全部有效说 随着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另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序言具有法律效力。其理由主要是: (1)序言作为宪法的组成部分,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宪法序言的通过、修改和解释程序,与宪法的正文是完全相同的。这在各国是个通例。 (3)宪法序言承担着重要职能,具有构成宪法法规的规范性基础。 1.3部分效力说 再一种观点,也就是“部分效力说”,从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有三种不同情况: (1)它记载历史事实的部分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2)确认基本原则的部分须和宪法正文的规范结合起来才有法律效力。 (3)属于规范性的部分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1.4模糊效力说 还有一种观点主要是针对“部分效力说”提出的,认为“部分效力说”对宪法序言内容所作的现象分析值得肯定,但不同意“部分效力”的提法,而主张以“模糊效力”来取代。 1.5强于正文效力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宪法序言是国家的宣言书、总纲领,是宪法正文的基础,其效力当然要强于宪法正文。 1.6其他的观点 当然除了上述观点外,关于宪法序言的效力还有其他一些观点和看法。如有学者认为,各国宪法序言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陈述性的序言(美国式),二是原则性的序言(法国式),三是纲领性的序言(中国式),四是综合性的序言(1974年前的南斯拉夫式)。 2关于宪法序言法律效力的问题的看法 对于宪法序言法律效力的问题,笔者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们不能孤立地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更不能与普通法律的效力混同起来。笔者认为宪法序言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笔者认为应该从下面两个角度来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2.1从宪法序言的功能上来考量宪法序言的效力 法的价值是指法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法的价值肯定包括法的目的因素,因此,从某个角度讲法的目的决定法的功能,因此宪法的目的决定宪法的功能,也就是宪法的目的决定宪法序言的功能。有的学者是这么说的宪法“把国家的理想目标

各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

外国部分: 日本国宪法(1946至今) 日本国民决心通过正式选出的国会中的代表而行动,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确保与各国人民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和自由带给我们全国的恩惠,消除因政府的行为而再次发生的战祸,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并制定本宪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72年12月27日通过,1992年4月9日、1998年9月5日修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宪法(1924年版) 自各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以来,世界各国已分裂为二个阵营: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俄罗斯联邦宪法(1993年12月12日全民公决通过至今) 我们,在自己土地上由共同命运联合起来的多民族的俄罗斯联邦人民,确认人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和睦与和谐,维护历史形成的国家统一,依循普遍公认的各民族平等和自决的原则,缅怀将对祖国的热爱与尊重、对善良与正义的信念传递给我们的先辈,复兴俄罗斯主权的国体并确认其民主基础的不可动摇性,努力保证俄罗斯的繁荣和昌盛,基于为自己祖国而对当代和后代所承担的责任,意识到自己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特通过俄罗斯联邦宪法。 蒙古国宪法(1992年2月12日至今) 我们蒙古人民以巩固国家的独立、主权,崇尚人权、自由、正义和国家统一,珍惜和继承立

国典章、历史与文化传统,尊重人类文明成果,在我国建立和发展人道的、公民民主的社会为崇高目标,谨向大众宣布蒙古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至今)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美国宪法序言全部就这一句话) 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58年10月4日公布,1976年6月18日最后修改)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法国宪法序言就这两句话,故全部复制过来) 中国部分: 清朝-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清朝-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911年(无序言) 第一条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论宪法序言

论宪法序言 [英文名] On Preamble of Constitution [内容摘要] 作为独立的有效的宪法组成部分,宪法序言不仅对宪法正文具有约束力,它本身也应具有法律效力。为避免频繁修改,写进宪法序言的内容要符合重大、长期、简约、原则的要求,并淡化意识形态色彩。 [关键词] 宪法序言概念特征争论评析 [作者简介] 谢维雁(1968-),男,重庆市忠县人,法学硕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教师。 [通讯]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邮政编码:264209 [电子信箱] xwyan3721@ xwyan3721@ 20XX年3月1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表决,以赞成2863票、反对10票、弃权17票通过了包括13项主要内容的宪法修正案(下称20XX年修正案)。其中,涉及对序言的修改共4处:一是将“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三是在“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四是在宪法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自十六大召开以来,修宪呼声渐次高涨,来自民间和官方的各种修宪建议纷至沓来,学界对宪法问题的争论更是异常激烈。争论中,有人提出取消或删除现行宪法序言的主张。20XX年修正案的高票通过,意味着取消或删除宪法序言主张的破产。因为,20XX年修正案不仅没有接受上述删除或取消序言的主张,而且还进一步完善了现行宪法的序言。但宪法序言的争论并不会因20XX年修正案的通过而自然平息。因此,本文拟对宪法序言的概念、特征、与宪法正文的关系及重点对宪法是否一定要有序言、宪法序言到底应该包括那些内容及序言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宪法序言的概念与特征 宪法序言,又称宪法前言,目前学界并无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所谓宪法序言,

法国现行宪法

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 (2008年7月23日由现代的第五共和国最后修改宪法第2008-724。) 共和国政府根据1958年6月3日的宪法性法律建议。 法国人民通过, 共和国总统公布宪法性法律,其内容如下: 序言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第一条 共和国和依自由决定的行为通过本宪法的海外领地的人民组成共同体。 共同体建立在组成共同体的人民平等和团结的基础之上。 第一章主权 第二条法兰西是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它保证所有公民,不分出身、种族或者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尊重一切信仰。 国家的标志是蓝、白、红三色旗。 国歌是《马赛曲》。 共和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 它的原则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第三条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其代表和通过公民投票的方法行使国家主权。 任何一部分人民或者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依照宪法规定的条件,选举可以是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它必须是普遍的、平等的和秘密的。 凡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国成年男女国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选举人。 第四条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协助选举表达意见。它们可以自由地组织并进行活动。它们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民主原则。 第二章共和国总统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监督遵守宪法。他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持续性。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 第六条共和国总统由直接的、普遍的选举产生,任期七年。 本条的实施办法,由组织法规定。 第七条共和国总统以有效投票的绝对多数票当选。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无人获得绝对多数票时,应在其后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二轮投票。此时只可以有两名候选

宪法基本知识

宪法基本知识 在法治国家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规范,是制定其他各种法律法规的最高依据,构成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制统一的基础。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带有根本性的重要任务。 宪法的涵义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宪法制订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普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负有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义务,因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我国宪法对民主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公民的宪法地位;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规定选举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形式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等。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2、人权保障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

宪法发展史

答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订、修改与正的历史考察”(作者:李正华发布时间:2009/06/28 来源:国史网)一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括号中的“注”是我自己加的,便于你理解)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颁布了4部宪法(分别为1954、1975、1978、1982年),自1954年宪法制定以来,先后修改了三次、通过了四个修正案。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不具备制定宪法的条件(注:还未在全国实行普选,组成各级人大,选出各级人大代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经过近四年的建设和发展,195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颁布后,通过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普选,为召开全国人大、制订宪法准备了必要的条件。)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包括序言和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四章106条。它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阶级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特点,对我国的性质、政治经济制度、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内政外交、国防和社会发展前途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75年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由于这次修宪发生在文革后期,政治生活的不正常导致此次宪法的修改存在着许多重大错误。此次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错误的指导思想导致宪法的修改出现全局性错误;规定“四大”即“人民群众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为阶级斗争扩大化提供了理论和法律依据;取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使得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宪法的保障。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规定也不完备,取消了国国家主席的建制;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实际上取消了检察机关;取消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公开审判制度等。因此1975年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点和问题的社会主义宪法。 1978年的第二次修改:粉碎“四人帮”标志着“文革”的结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的发展要求对宪法进行修改。1978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中好的原则和制度,特别规定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参加各项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取消了1975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规定。但是,由于还未来得及全面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未来得及彻底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宪法中的一些错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没有恢复国家主席的建制,对“文革”采取肯定态度,继续规定公民有“四大”的权利,等等。 1982年宪法的第三次修改 1978年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清理“文革”的错误,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根据新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宪法在许多方面已经同现实情况和国家生活需要不相适应,有必要对它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1982年宪法除序言外,共4章138条。它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宪法。1982年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宪法肯定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肯定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原来宪法中关于“公民的权利义务”一章,由第三章调到第二章,放在总纲一章之后、“国家机构”一章之前,体现了宪法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宪法加强了人

我国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法律硕士学院(非法学)八班李敏学号20110351011223 摘要自党的十六大以来, 修宪呼声渐次高涨,来自民间和官方的各种修宪建议纷至沓来, 学界对宪法问题的争论更是异常激烈。争论中,有人提出取消或删除现行宪法序言的主张。2004 年修正案的高票通过, 意味着取消或删除宪法序言主张的破产。因为, 2004 年修正案不仅没有接受上述删除或取消序言的主张, 而且还进一步完善了现行宪法的序言。但宪法序言的争论并不会因2004 年修正案的通过而平息。因此,本文拟对宪法序言的概念、特征、与宪法正文的关系以及宪法是否一定要有序言、宪法序言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及序言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宪法序言; 效力;修改 一、宪法序言的概念与特征 宪法序言, 又称宪法前言, 目前学界并无统一定义。笔者认为, 所谓宪法序言, 是指由该宪法或该国传统、习惯、理论以“序言”(或“前言”等) 的名义所确认的, 位于宪法正文前, 具有相对独立性, 并成为该宪法正式文本之有效组成部分的叙述性文字。根据这一定义, 宪法序言的特征如下: 位于宪法正文之前;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主 要用以叙述立宪之根据、建国的由来、国家之目的、宪法之地位及确立意识形态等, 在内容上不属于宪法规范, 不适宜写进宪法正文。须注意的是, 宪法序言也有以条文形式表现的,如玻利维亚共和国宪法 的“序言”就由4个条文构成, 但是不能认为这些条文是宪法正文。

宪法直接将其确认为序言, 或者该国传统、习惯及宪法学理论将其视为序言。位于宪法正文之前的叙述性文字并不总是宪法序言, 还要看该宪法是否确认它是序言。如法国1958 年宪法在“序言”前另有一 段文字,宪法并未将这段文字视为序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则须尊重 该宪法的意愿。是正式公布的宪法文本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内容上具有相对独立性。 二、宪法序言与宪法正文的关系 首先, 宪法序言与正文共同构成完整的宪法典。这是从宪法的形式结构上讲的。一部拥有序言的宪法, 其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 对一部拥有序言的宪法而言, 其完整的形式结构一般包括: 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个组成部分。其次, 宪法序言与宪法正文分享共同的原则和精神。这意味着序言与宪法正文在内容和含义上必须保持高度和谐一致, 而不能出现矛盾、抵触。二者如有抵触或矛盾, 应当依序言优先的原则进行解释, 这是因为序言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往往是在政治层面上) 进行的原则概括和抽象, 应当具有更普遍的 适用性。如果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较大,不能用解释的办法进行弥合,则应考虑修宪。一些纯粹叙述性的宪法序言似乎并不包含什么原则和精神,但仍须保持序言与宪法正文之间内容和意义的一致性。再次, 宪法序言与宪法正文在内容上互为补充。包含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宪法序言, 对宪法正文的适用和解释具有约束力, 也即宪法具体条文的 适用与解释必须贯彻序言所载的原则和精神; 而对宪法具体条文没

谈谈对我国宪法序言的看法

谈谈对我国宪法序言的看法?【宪法作业,下周四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历史阶段。 二十多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乘胜前进,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取得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巩固和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这些矛盾,只能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来解决。 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的道路前进。 我们要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发展革命统一战线。要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要继续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备战、备荒、为人民。 在国际事务中,我们要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中国永远不做超级大国。我们要同社会主义国家、同一切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加强团结,互相支援;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争取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反对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 我国人民有充分的信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战胜国内外敌人,克服一切困难,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 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 (197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序言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

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是:(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二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1)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更加完整地表述党的基本路线,增加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等内容。(2)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3)删去宪法第八条中的“农村人民公社”,增加规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4)将宪法有关条文中的“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5)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6)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1)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2)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增加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4)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5)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6)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1)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3)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5)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6)完善土地征用制度;(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8)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10)完善紧急状态制度;(11)在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12)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13)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

宪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第1题 下列选项中提到“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就没有宪法”的文件为可选答案: 1.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 2.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 3.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4.1791年的法国宪法 第2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下列选项中哪个表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可选答案: 1.监督原则 2.民主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分权原则 第3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作为宪法渊源形式的“宪法解释”指的是 可选答案: 1.立宪解释 2.行宪解释 3.违宪司法审查解释 4.监督解释 第4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我国现行宪法的效力条款出现在下列哪一选项之中? 可选答案: 1.正文的分则 2.正文的附则 3.序言 4.正文的总纲 第5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我国1982年宪法的序言属于下列哪种类型? 可选答案:

1.目的性序言 2.原则性序言 3.纲领性序言 4.综合性序言 第6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做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可选答案: 1.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2.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3.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4.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第7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我国现行《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条规范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可选答案: 1.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2.程序性规范 3.确认性规范 4.禁止性规范 第8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关于宪法规范性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可选答案: 1.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2.具有不完全的规范性 3.不具有规范性 4.其规范性需要部门法规范来体现 第9题 题目类型:单选题 题目:下列选项中有关宪法规范组织性的主要表现为 可选答案:

宪法答案

第一章.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①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②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实施。 3.我国宪法的结构是怎样的? 宪法序言 宪法正文,主要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象征。 4.我国宪法性法律(或宪法相关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法典,宪法修正案,宪法解释,立法法,组织法,选举法 5.我国宪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6.宪法修改的方式有哪些? 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 无形修改 7.美国宪法的修改程序是怎样的? ①.宪法修正案须由国会两院各以2/3以上的议员(出席议会的议员总数)通过,并交3/4州议会批准。

②.宪法修正案须由国会两院各以2/3以上的议员(出席议会的议员总数)通过,并交3/4州制宪会议批准。 ③.由2/3州议会申请提出修正案,国会应即召集修宪大会讨论该修正案,通过后提交经3/4州议会批准。 ④.由2/3州议会申请提出修正案,国会应即召集修宪大会讨论该修正案,通过后提交经3/4州制宪会议批准。 8.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哪些? ①.语法解释, ②限制解释, ③扩充解释. 9. 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之间是什么关系。 相关概念,宪法保障,宪法监督,司法审查,宪法诉讼. 相互关系: ①宪法保障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它包括一切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而违宪审查制度只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 ②在制度形态和严格意义上,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的含义相同 ③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具体审查方式 ④司法审查包括违宪审查. 论述题: 如何理解宪法是各种政治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从人民主权原则出发,人民是宪法的制定权主体,在人民中,又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和群体,这些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和群体又都具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所以,宪法反映了一国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而政治力量对比首要关系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宪法反映几节力量对比关系,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①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宪法总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从而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的,总是对阶级斗争的总结. ②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宪法由统治阶级制定,在制定宪法是,首要任务就是统治关系法律化,使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合法化,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③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①.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即统治关系发生根本转变时,发生宪法阶级性质的转换.②.在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读宪法序言有感

读宪法序言有感 大部分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每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有历史。 新中国迄今为止有几部宪法?共有4部。第一部就是54宪法。1953年12月,毛泽东乘火车从北京到达杭州,准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之前,新中国只有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据说,刘少奇当年去苏联参加会议,斯大林就建议他说:你们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权力,有三件事非做不可,其中之一就是必须要有一部正式的宪法,这是因为你们是通过革命获得政权的,如果没有一部宪法,敌人就会攻击你们的政权是建立在刺刀之上的。由此有了54年宪法。后来经过多次的大修改,为此有第二部的75年宪法,第三部78年宪法,第四部的82年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 宪法一般由3部分构成:序言,正文和附则。 其中,我国宪法序言的内容比较丰富:1.简述人民的革命史 2.记载了20世纪以来的四大历史事件 3.规定了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 4.确定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 5.指明实现现代化的国内外条件 6.确实了宪法的地位与作用中国宪法的历史也还是中国近代的政治史,也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争取国家富强而斗争的历史。 在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要把中国建设成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体现出宪法作为母法的地位,“现行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结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的四次修改,也反映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同时也充实了人们的宪法知识,提高了人们的宪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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