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演进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关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演进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关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演进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关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演进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论文摘要:西方国家养老保障方式经历了从家庭养老到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两种不同的主要方式,仍处于演进过程之中,表现为当代西方国家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处于调整争改革之中。西方国家养老保障方式变革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环境改变。使原有的养老保障方式的运行机制出现不适应的现象,从而产生了变革的需要。把握养老保障方式发展的规律。对正在建设之中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论文关键词:西方国家;家庭养老;养老保险制度;变革

西方养老保障方式经历了从家庭养老到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并仍处于演进过程之中。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西方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引起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理论界以及普通公民的广泛关注。为什么养老保险制度会面临调整和改革?本文试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的演进为着力点,分析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改变对养老保障方式变革的促动。和养老保障方式内在运行机制的自我优化,从而阐明当代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和改革的原因,并以此提出对中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启示。

一、社会经济环境改变给养老保障方式变革带来推动力量

养老保障方式的演进,是外部的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改变,使得原有的方式不再适应,从而需要进行变革的结果。

1.工业化为养老保险制度产生并替代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

农业社会中家庭养老是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工业化以及与其相联系的经济和社会变革,使得家庭养老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被大大削弱了。

从人口转变看。第一、人口的流动性增强了。机械化大生产使得人们不再需要被束缚在土地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使得扩展家庭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核心家庭。家庭规模的缩小,使原本由家庭内部可以解决的如养老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由家庭以外的安排来解决了。第二、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预期寿命延长使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市场以后,尚有一段较长的时期需要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第三、人口总量呈增长趋势。人口总量增长,使得老年人口在绝对量上增加了,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社会问题。

从生存方式看,就业成为工业社会中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途径。年老者退出劳动市场,也就失去了经济收入,若仅凭劳动者在年轻时积累的财富应对年老时的开支,则有极大的风险。此外,工业经济特有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周期性波动,对劳动者的就业、进而收入状况会造成影响。与农业社会的土地保障和扩展家庭中的成员互助相比,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更没法考虑若干年后的养老问题。

从社会总财富和公共事务管理来看,工业社会中,物质财富有了极大的积累。社会整体经济实力提高,从而有能力为年老者的生活提供部分保障。此外,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国家政权的力量也渐渐加强了。政府开始对公共领域展开管理。

2.二战以后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年龄结构转变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发展

养老保险制度于二战以后。在世界各工业国家迅猛发展并走向成熟阶段。这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战后经济高速增长和人口结构转变是密不可分的。

二战结束后各国的政治局势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发展经济成为各国的首要目标。经济实力的增强,物质财富的积累,为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调整和支出增加提供了经济资源。随着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提高,

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对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给付水平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这一时期,无论从养老保险开支总量绝对数还是从养老保险开支占GDP的比重来看,均呈上升的趋势。

人口年龄结构开始步入老龄化阶段。法国、瑞典、英国、爱尔兰、德国、美国、比利时、加拿大、意大利、苏联、日本先后步入老年型社会。啤龄结构的变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英国在二战之后经历了养老金支出急剧增长的时期。从1960年到1981年。养老金花费增长的大约25%可以用老年人口增长来解释。

战争需要政府对经济的大规模干预。战后需要政府对经济建设给予组织协调,加之凯恩斯主义盛行,使得国家干预的社会思潮被人们接受,为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张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持。

3.20世纪70年代经济增长放缓和人口老龄化促使养老保险制度变革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同样是经济和人口因素,只是这两个因素同时转向不利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轨迹上,这给维持庞大的养老保险制度带来极大的困难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冲击。失业、提前退休等问题突显出来,能够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供款的劳动力缩减了。要维持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成本

变得相对昂贵。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入不敷出的财务危机。

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不利于高保障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维持。OECD国家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1975年平均为10.9%,2000年为14.1%.预计202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0.1%,2050年达到24.6%。人口的迅速老化,意味着大量劳动力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力市场。养老保险制度要为其提供巨额养老金给付,而同期适龄劳动力的供给却呈下降趋势,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显然不会大幅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因而有收不抵支的风险。

与此同时,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主张自助、互助与国家保障相结合的理念逐渐成为主导当代西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理念。养老保险制度理念的变化推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

综上所述,从家庭养老安排。到养老保险制度产生,再到当今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经济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是决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主要环境条件。

二、养老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内在缺陷的调整完善

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是导致养老保障方式变革的外部原因,该制度变革的内部原因在于,当外部环境变化后,运行机制中有某些环节

变得不再适应而成为阻碍其发展的原因。对这样的缺陷需要作相应调整。

1.家庭养老存在的缺陷

首先,家庭养老无代际之内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家庭养老是一种代际之间的收入转移支付,不存在代际之内收入再分配的调剂安排。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与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中,老年人的生活境况差别很大,生活在经济状况差的家庭中的老年人,其赡养可能由于资源短缺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其次,家庭养老分散决策,依靠道德来保证其执行,无强制力。家庭养老的组织方式,是将养老问题分散到各个家庭,由其进行决策并予以实施,缺乏规模经济上的优势。由于每个家庭的知识存量并不一样.对于生命周期中的资源分配并不一定能够做到理性配置。一旦决策失误,对老年人影响将是难以扭转的。而且,只有道德来对家庭养老进行约束,当家庭内部出现矛盾、成员之员相互推诿而不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时,老年人的养老权益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再次,家庭养老无法应对人口流动性增加和人口老龄化问题。人口流动性低且年龄结构稳定。是保证家庭养老方式正常运行的两个条件。当这两个条件发生改变时。家庭养老方式就会出现问题。正如前文已提到,人口流动性增加,将使扩展家庭向核心家庭发展。家庭承

载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需要由养老之外的力量来共同分担养老的责任。人口老龄化,使工作的年轻一代人数量越来越少,而老年人口相对较多.结果是产出增长放缓,老年人赡养比提高,老年人的人均生活水平可能下降。

2.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问题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被夸大,激励机制被弱化。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由社会成员共同分担老年风险,保汪了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劳动者在职期问为年老做准备的动机因而减弱了。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养老金给付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养老金水平节节攀升。普遍和高水平的养老金使制度负担日益加重.保障水平具有向下的刚性,易升不易降,为平衡制度的收支.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或养老保险税成为必然的选择,而这进一步导致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下降,引发提前退休等现象。福利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这种情况比较严重。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影响宏观经济的因素之一。尽管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之初。是以解决养老问题、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为制度建构的出发点,更多的是考虑这项制度建立的目标、功能,并没有考虑到这种制度发展到日后,会成为影响宏观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它不可避免地需要运用经济工具来实现

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价值目标,这涉及到所有劳动者生命周期内的资源配置;而且,养老保险费用成为企业人工成本的构成部分;此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是以货币为媒介,以实物翔劳务为基础,使得其事实上成为影响经济的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再次,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最终依然需要依赖年轻一代人创造的物质财富以维持老年人的需求.仅仅靠制度内部的调整无法完全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赡养难题。有学者指出,无论是怎样的养老模式,维持养老金长期平衡的物质基础是年轻一代人口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总之,对养老保障方式运行机制中的缺陷的调整和改善,是养老保障方式的变革的内在原因。

三、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启示

从西方养老保障方式的发展可以看到.经济发展状况是养老保障方式水平的决定因素,人口年龄结构是其重要影响因素.养老保障方式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认识养老保障方式发展的规律,对正在建设之中的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指导意义。

1.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阶段,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流动性增大,

需要建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以保障各类劳动者退出经济活动时的收入来源

我国要抓紧时间,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国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然,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要求制度建立之初就统一各地标准,是不太现实的。可以允许地区之间按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关的保费征收标准和待遇给付标准,逐步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针对农民工等流动性大的群体,设计出灵活的可携带可转移可续保的养老保险计划,使养老保险为流动人口解除退休养老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也不至于成为影响劳动力市场流动性的因素。

2.人口老龄化将给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严峻考验

由于国家为控制人口总量,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曲生率迅速下降,再加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预期寿命延长,这样,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地出现了。中国65岁以上人口由7%上升到14%预计用267年,比法国的115年,瑞典的85年快得多。而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于上世纪末九十年代初进行改革。新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覆盖面不高。处于制度构建和扩展过程之中的新制度,基金积累尚不充足,要面对巨额的转轨费用,还要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形势异常严峻。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更加需要吸取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不能将保障标准定得过高,否则。将对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造成

严重的压力。

3.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要强调国家的责任。还要重视个人权益与责任的对等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能重蹈西方国家覆辙,要厘清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养老保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将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定位于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并充分发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在提高退休者生活水平的补充作用。在保险缴费和养老金给付关联性的设计上,既要考虑到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稳定器的收入分配功能.也要考虑到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活动中劳动者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影响,还要考虑到对劳动者参保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避免养老保险制度导致的逆向激励。

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初探

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初探 【摘要】本文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这一重大主题,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和论证。就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提出了新的见解和思路。对于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深入研究,具有积极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 (一)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分析 法律价值是指人们就规则的制定、解释适用形成的一系列价值共识或法律制度的取向。关于法律实体方面的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效率、平等,正义等等;程序方面的价值包括平等与参与、公正、效率等等。效率与公平正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所追求的价值。 在确定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时,笔者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是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明确的核心价值。公平价值在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主要体现在:其一,这种公平的实质是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基本养老保险的平等性和普遍性是其必然要求。其二,在基本养老保险运作过程中,必须体现公平的要求。 2.效率是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次要层次的价值目标。效率价值在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其一,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增长起推动作用,即效率性;其二,关注点在增进制度运行效率,例如: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的体系成本;打击非法挪用、侵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 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在此强调的主要是三种功能:保障和实现人的生存权及其他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 1.保障和实现人的生存权及其他人权。其一,保障和实现人的生存权,必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时生活所必需的条件;其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使老年人生活质量得以改善和提高。 2.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帮助社会成员在年老时摆脱贫困状态,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巩固是至关重要的。

发达国家养老模式

1)国外养老模式回顾 1.1 主要类型:西方福利(独居型)养老和东方儒文化养老(我认为这个分类不太好,因为我们在考察东方比较成功的养老模式时,通常选用的是日本和新加坡,这两个国家既是东方儒文化养老的代表,同时也享受着高福利的养老待遇)西方福利养老: 国外老年人的养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养老金、自身的积蓄和财产性收入、 社会捐赠和救助。国家养老金是发达国家普通百姓的主要养老资金来源。 目前,绝大多数DECD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待遇确定型和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养老金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税收收入,再加上每年资金的市场运营收益。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是指正在工作的下一代人缴费,直接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在支付规模小、人口负担较轻的情况下,这一制度运行是有效的。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这种模式会逐步面临财务不平衡问题。为应对这一问题,西方国家纷纷建立了公共养老储备基金。在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难以为继时,这些公共养老储备基金进入给付期,从收益或本金中拿出一定金额用于弥补养老金的不足。 以房养老也是西方国家养老资金的一项重要来源。即通过一定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获取一定数额养老金或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

表4各国养老模式特点比较 东方儒文化养老: 日本: 亚洲国家受儒家文化特别是孝道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被看作是个人的美德是为人子女 应尽的义务,因此家庭养老模式被普遍提倡并以政策性加以鼓励。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方式 也逐渐由家庭走向社会其中把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目前日本流行的养老方式。其养老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父母与长子同住的家庭养老型模式在三代同堂的家庭里,父母将养老的希望完全寄托 于长子,而对较小的孩子则完全不抱以希望?同时,长子可继承父母家产,分家出去的孩子 则无继承的权利.近年来亦有学者呼吁应该差额分配父母财产,实现差额分财、共同养老. 政府支持并鼓励家庭养老日本政府推出了一项家庭养老保障措施,如:若子女照顾低收 入的70岁以上的老人,可享受免税;若老年人的照顾需要特殊设备,政府予以提供?此外,政 府也利用舆论呼吁提倡三代同堂,子女应赡养老人的观念 日本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机构服务(在养老机构接受全方位的服务)和居家服务(以家庭养老为主)?日本政府为居家服务提供全面的帮助,如对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进行专业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学校: 专业: 年级: 班别: 姓名: 指导教师及姓名; 摘要:我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10月正式试点推行。试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文献资料。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新农保的焦点问题,如新农保启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新农保启动的可行性、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分析了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给出了最终评价。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研究;老龄化 Abstract: China has been exploring to establish a new type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ince 2003,which pilot implementation in October of 2009.Rich experience and literature was accumulated while the pilot was introduced. Based on plenty of document resources, some focus problems of this research were summarized, such as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problems exist in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the feasible 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sues need to be researched in the next step were put forward, and evaluation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as given. Key Words: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tudies on system; Aging of population; Literature review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福利制度,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解除农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能有效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86~2003年,我国探索性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旧农保”),经历了摸索期与停滞期,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本文试着归纳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型的基本特征,研究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公平与效率取向的选择,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转型期的相关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对策研究与基本理论研究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具有明显的应用性研究特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目的应该是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服务,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决策依据和政策选择。 第二,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模式、经验和教训都具有历史性,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养老保险制度时,既要研究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也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历史发展进程。 最后,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转型时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试着总结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关于平等与效率协调的建议和政策主 7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张。 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试着归纳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以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对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试着总结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理念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 8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机制,亦被称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近年来,社会保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3月,“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将社会保障制度写进宪法,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启动了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着重要意义。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加以改革和完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之一,提出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长期忽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上日程。要求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①。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摆脱为国企改革配套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附属角色,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相继建立在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二)从效率优先向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性回归 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基础和前提,一般认为,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核心理念。原有制度下形成的是国民靠国家、靠单位、靠集体的传统保障观念,并且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公平不足到公平、正义理念的理性回归这一发展过程。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目标明确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新旧的改革阶段,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传统。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代写教育论文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脱离于单位所有制之外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但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经济领域内追求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甚至于“效率至上、不顾公平”的原则,也逐步的成为当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政策取向。事实上,从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我国的改革便开始了近二十年的强化效率和弱化公① 杜飞进、张怡恬:《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1期。 11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平的历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从平均主义转向效率优先的取向,主要表现保险基金筹集时对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规模的比例安排上。这一时期,体现公平具有再分配性质的社会统筹账户规模较小,而反映效率的个人账户规模则很大。虽然养老保险制度中在进行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同时引入个人账户机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长期以来,我国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也相对较多,这一群体的生活与我国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空巢老人等现象日益突出,研究农村养老保险问题逐渐成为迫切需要。本文简要概述了养老保险制度概念的沿革,必要性及意义和现实情况,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推进过程中的阻碍,并在此基礎上从健全立法、设计合理执法方式、引资等方面提出建议。 标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议 一、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曾经承载了中国9亿人口的农村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让农村强起来,农民富起来不仅仅是每一个农民内心的真切盼望,更是领导长期以来重视的问题。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空巢老人,农村空心化等现象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农民老年生活,研究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也成为时代发展的迫切需求。 1.概念的沿革及其重要意义 1.1概念的沿革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征收保险费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可以获得退休金,以此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我国最早的养老保险制度起于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旨在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保障体系。而农村的养老问题研究则明显相对落后,经过40年时间,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在1991年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方案中对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投保对象、保险资金的筹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历史的发展总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实施过程中的诸多问题,1999年该方案停止接受新业务,并按要求整顿规范。经过几年的摸索,汇聚了众多领导和学者智慧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于2009年出台,标志着中国开启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新篇章。 1.2必要性及意义 我们搜索国内外信息发现,最早在1951年德国就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农民养老保障法》。次年,法国专门为农民建立了相应制度。美国在1954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修正案》把老年保险扩大到农场主、农场雇员等,日本也在五年后,采取类似的做法,把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保体系。由此可见,经济越是发展,农民生活问题越得到关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越早。截止2014年末,我们人口数达到13.6亿人,其中老年人口占10%,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而随着青壮年人口流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不断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2010秋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卢筱昀 【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建国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很好地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出现,及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资金缺口、空帐运行、养老金替代率高且不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低等。政府可从重新确立政府职能、解决空帐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总之,一个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偏低 一、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进行控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发展之余,计划生育也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青年人数相对与老年人的比率越来越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一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现在中国老龄化呈现五个基本特征:老龄人口绝对数为世界之冠;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衰,经济压力很大;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从现在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随着20世纪60~70年代中期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2021~2050年是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由于总人口逐渐实现零增长并开始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2100年是稳定的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的两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就意味着作为非劳动力的老龄人

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9-03-05T11:16:22.027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上作者:罗娜 [导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名工成了我国现有国情下的特殊群体。农民工的浮出,不仅提高了他们自己的收入,也推动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71006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名工成了我国现有国情下的特殊群体。农民工的浮出,不仅提高了他们自己的收入,也推动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农名工这一群体在我国人口之中所占比例相当之大,而目前我国也正着力于全面发展、以及人权制度的完善,可是我国现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却成为了实现这一伟大梦想的一个瓶颈,主要是体现在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这一方面,本文主要以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为研究主题,对完善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提出一些合理性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建议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内涵、法律现状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内涵 养老保险也就是所谓的老年保险,它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举足轻重,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对其内涵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其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 (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现状 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二元户籍制度,这形成了我国城乡的二元结构。在养老保险方面则表现为城镇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而农村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不过,最近几年我国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建设和发展中。但是,这并没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得到真真的落实。因为农民工一直是作为城市和农村的边缘人,即游离于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又不能完全融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之中。由于这种特殊性,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一直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符合现实需要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表现在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务院分别于2月5日和12月22日发布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前者考虑到了农民工就业特点,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以及能衔接的要求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的程序和规则做出了规定,后者将农民工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并增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延续性和便携性,使得养老保险可以一定的程序得以流转和存续。同时在2011年7月1日方能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这些举措无疑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同时,对于养老保险权的维权渠道方面,主要表现为2001年5月份实施的《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办法》,2008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2010年2月实施的《养老保险行政复议办法》,为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的疏通保障提供了多种渠道。 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适用对象存在局限性 尽管对于农名工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可是覆盖范围并不是包含所有的农名工,只是将在城镇就业并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其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其实质上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就业形式的多样性,其实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因此需要近一步扩大适用对象的范围。 (二)缴费比例较为模糊 一方面,《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金额的比例在4%到8%之间,其规定的范围过于模糊,也就表明了农民工缴纳保险金额的浮动比例范围比较大。另一方面,《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缴纳保费比例的决定者主体,可能会使农民工自身对参保产生一种抵触感。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太过单一 在我国虽然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是多元化形式,可是规定的参保方式却是单一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工数收入水平都处于底下状态,同时又由于我国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就出现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现象,而唯一金钱给付参保方式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重重 农民工群体的主要特征是总量大、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的长短不确定,这种特点在城乡、城市之间,在职业与单位之间体现的淋漓尽致,这种社会现象与养老保险的连续性特点存在矛盾。处于流动中的农民工群体,一是在我国各个地方关于养老转移接续政策不同一,并且账户转移操作的技术性更是一大难题,二是社会和城乡保险制度不相互兼容,三是相关部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水平不完善,转移接续手续繁琐,四是对于不同地区的不同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和方式不同一,这些都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遇到的严峻的问题。 三、完善其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扩大其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过狭窄,农民工同样都是雇佣者的职工,都是我国社会的劳动者,应该一视同仁,因此《办法》要扩大到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的范围,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规定明确的缴费比例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应该明确把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从浮动改为具体的,并且要采用从低原则,这样才可以和我国农民工低收入的现状相符合,这样也可以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保障法的真真价值。 (三)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出现农民工手中的金钱不能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时,可以采取“抵押财产、房产等”的方式去养老保险费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06851317.html,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作者:黄蕾 来源:《经营者》2019年第19期 摘要加拿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其次总结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先进经验,最后总结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扩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福利水平。 关键词中国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经验 一、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开始于20世纪初期,1927年頒布《老年养老金法》标志着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初步形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该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能够适应自身的发展需求,大大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满足该国国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需求。当前,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由5个部分组成,具体为: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加拿大养老保险主要为三支柱体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金计划,于1966年立法实施,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构成,缴纳比例为工资的6%,雇主、雇员各承担3%。该养老金计划具有国家强制性。第二支柱是雇主退休金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双方签订投保协议,雇主选择一个保险公司为雇员投保,且雇主必须缴费。该计划分为确定配额与确定福利两种,能够满足雇员流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但风险需要雇员承担。目前,加拿大有约50%私营企业加入了该项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是个人登记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由政府引导实施,缴纳的资金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8%,少于13500加元的收入,政府对其免除征税。它是私人养老金计划的一种。除此之外,加拿大还设计了老年保障计划,以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福利水平。 第二,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依靠公费医疗,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由私人医院或医生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该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加拿大10个省份和3个地区,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障计划,能够让国民享受优质的公费医疗,提升了加拿大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此外,该国还制定了补充性医疗福利计划,如商业医疗保险,国民在参加该计划后能够享受到公费医疗项目外的一些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国民医疗方面的负担,扩大了医疗保障服务覆盖面。 第三,失业保险制度。加拿大失业保障主要通过发放失业金实现,该资金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是给予失业者的一种短期补贴,包括失业津贴、怀孕津贴和育儿津贴等,能够解决他们失去工作后的生活困难问题。申请失业保险金,相关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连续7天无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并且个人账户规模缩小,全部归个人所有并且可以继承,具有与统筹基金不同的私有属性。 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今本养老金仍时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但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不再统一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仍然很窄,特别是对于特定人群,无法起到一种普遍,至少是较为普遍的覆盖效应。 二、我国现有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提到“立法”这个层面上,仅仅是在规章制度上体现,力度不足,基层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和操作效率大打折扣。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在个人账户上仅能体现个人缴存记录,对于统筹部分现阶段透明度仍不高,有可能成为贪污腐败的暖房。 四、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仍有很大限制。 五、个人账户“空帐”的金额不断递增。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要合理划分养老金体系的三个支柱 应适当调整我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划分范围:第一支柱是政府经办的、强制实施的、财政兜底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实施的、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第三支柱为政府鼓励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养老金,包括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等。 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的补贴,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养老基本保险覆盖范围。 二、完善立法。 应当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几个层次的立法,如社会保险(障)法、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规范筹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规范资金的运用与投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统一监管标准,保障资金的安全,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 三、加强对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应该在专门机构的指导下,通过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等管理方式实现养老保障的方便、高效。 就监管而言,首先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通过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性价格竞争、夸大投资收益和违规承诺保底收益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最后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加大社会统筹力度。 应尽快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建立省级统筹,逐步解决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问题;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的的转移接续的办法,卫华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顺利接续和转移养老关系奠定基础。 五、加强养老金商业化运作。 在遵循商业化操作原则基础上,交给具有利益约束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保证养老金的积累增值,而政府的责任限于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和最后担保。

国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况(制度范本、doc格式)共7页word资料

国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况 在当今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为职工举办的私人养老保险与政府举办的养老社会保险和职工自己进行的个人养老储蓄一道,构成了老年经济保障的三大支柱。这种老年经济保障不完全依赖于国家,而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养老制度,也是我国今后的发展方向。最近,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为了使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今后能够顺利发展,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由于西方国家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很快,制度也比较成熟,所以本文着重对西方国家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加以介绍。 一、国外企业养老保险计划的举办万式 企业养老保险又称雇员养老金计划、是企业为本单位职工举办的一种福利项目。目前在西方国家,企业举办养老保险已十分普遍,举办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1、“直接承付”,又称“自身保险”,即企业直接承担向本企业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直接承付”法可以采取基金式和非基金式两种方式。基金式就是企业为今后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而事先积累一笔基金。这种积累可以采取“内部积累法”,即把积累的养老基金留在企业的帐面上;也可以采取“外部积累法”,即企业把为职工积累的养老基金单独存放在企业以外的金融机构。为了防止企业在发生财务困难时挪用企业积留的养老基金,一些国家规定,直接承付养老计划不得采用“内部积累法”。例如日本,企业为职工积累的养老基金通常是放在信托银行,从而为信托银行开办养老金信托业务创造了条件;在德国,企业的养老储备基金主要存放在“特别保障基金”中,该基金具有投资公司的性质,可以使企业的一部分养老基金投资到资本市场。非基金式企业养老保险计划是指企业不事先积累基金,而当养老金支付责任发生时,企业从当期收入中直接支付。非基金式养老计划的最大问题是一旦举办企业破产,其职工应享受的养老金将面临风险。为了解决企业破产时养老金的支付问题,一些企业组建了互助协会或互助基金会,以互保的办法预防企业破产时养老金的支付风险。直接承付养老计划目前

养老保险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1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障制度则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的养老问题研究出现在西方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中,自西方现代福利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并经历了数年的快速发展以来,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效率研究则更加盛行,出现了大量关于养老保险理论的经典性文献。 1.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 虽然许多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普遍认为农民应该同城市职工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实际上,也是把农民直接纳入全民基本保障制度之中①,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期达到福利公平。所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是涵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理论是综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历史等多学科的研究领域,西方国家有两个主要流派对养老保险理论进行研究:政治经济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派。前者以经验描述的方法重点研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过程,指出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在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后者运用新古典主义研究方法重点研究不同养老金制度对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和各种养老金制度安排产生的经济绩效。在遭遇改革和实践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两派理论出现汲取对方精华,相互融合、互相补充之趋势。目前,西方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市场职能问题、养老保险效应研究、关于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财政支持等。 关于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市场职能问题,政治经济学派以政治因素在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为出发点,注重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政治因素赋予公民养老的社会权利,提出工业制度论、社会民主论、国家中心论等。工业制度论认为,经济发展促使社会对服务以及提供这些服务的劳动需求增加导致公共支出包括养老金支出增加,而这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社会民主论认为,政府的养老金计划和其他社会福利计划是阶级斗争的结果,社会养老金政策反映了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的组织与政党之间斗争的结果。国家中心论认为,民主水平对社会保障支出有积极影响。新古典经济学派以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以人在生命周期内效用最大化为出发点,注重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角度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及政府介入的起源,提出市场失灵论、个人短视与父爱主义论、再分配论等。市场失灵论认为,逆向选择引起市场失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2010.05(上 C h a C o c t e E c o n o m y 集体经济· 新农村建设·集体经济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农村养老保险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文章对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进行梳理,回顾了在制度和路径上的变迁历程,并归纳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变迁历程;制度创新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自改革开放以来历经传统性养老、社会养老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三个制度阶段,制度正式建立于 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中国养老保险 制度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如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及覆盖面积、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等问题。 对此理论界学者就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制度创新、发展路径等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总体方向基本确立,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研究其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与现状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步落后于城镇养老保险,并且随着经济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主要历经三个阶段,即以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的传统性养老保障制度阶段;以集体保障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阶段;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

助为辅,国际予以政策支持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阶段。研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是研究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学术起点,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有基础性的意义。 至今,农村养老保险已取得很大发展,但全国各地发展情况不平衡、缺乏统一管理和立法保障、保值增值困难仍是农村养老保险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冯章龙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强制性和国家责任性,随后从制度层面总结了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有学者也指出了其他原因,如刘子兰(2003所讲,政府主管部门及学术界建立中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险计划时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它的发展停滞。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趋势 通过已有研究结论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缺陷,政策的不稳定性不仅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而且损害了制度的威信和吸引力,而中国当前现状也凸显了改革的必要与紧迫性:一方面,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体制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无法承担农民养老的历史重任。随着老年农民老无所养问题越来越严重,与发达国家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形成了强烈反差,许多地区开始改革制度。 (一政府的作用 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作用 至关重要,大部分理论界学者赞同这个观点,也曾将目前农村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归因于政府涉足不够,但对政府深入程度则持不同看法。 李迎生指出,政府担负着构建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重要职责。阎安认为政府应承担全部转制成本和隐性债务,应从部分积累制过渡到完全积累制,在强制缴费的基础上鼓励个人多储蓄积累,建立多功能个人养老账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