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生社团章程及纪律规定

大学生学生社团章程及纪律规定
大学生学生社团章程及纪律规定

建工科协基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长安大学建工学院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简称“建工科协”)是一个在校党委、校团委的支持下,在院团委和校科协的直接带领下,秉承“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的精神,以“态度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为成长思路,以“营造科技氛围,引领建公思潮”为指导思想,以促进良好的学院科技氛围为工作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技类活动的院级科技学术组织。多年来,建工科协一直致力于为长大学子提供一系列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服务,借此帮助同学们了解各类新兴科技,增长科学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展出各类新奇科技发明的平台,激发大家科技创新的热情,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学习科学技术中成长,在社会实践中成才,切实做好长大科技知识的传播者,并不断提高自身在同学中的影响力与号召力。

第二条【成长思路】

态度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建工科协以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各类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的工作目标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与同学们共同成长!

第三条【指导思想】

营造科技氛围,引领建公思潮。建工科协时刻本着促进良好的学院科技氛围的原则,为广大同学营造浓郁的科技氛围,激发大家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带领广大建工学子广泛参与学术类实践活动,切实引领建工思潮。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科协章程的未触犯校纪校规的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在校本科学生均有权加入建工科协。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以建工科协名义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二)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科协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的权利;

(五)对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的权利;

(六)有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的权利;

(七)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平时工作中应自我约束,在各种场合体现学生干部的先进性;

(四)对各种不良现象应予以揭发或制止;

(五)按时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和会议等,积极执行本职任务,不可懈怠;

(六)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

第八条【会员要求】

(一)思想上进,乐于奉献,热爱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无干部至上的思想及作风。(三)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成绩优异,在学期末的综合考评中总分不低于75分,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五)遵守科协章程并能够严格履行。

第九条【干部产生办法】

(一)建工科协主要干部由竞选产生,竞选程序包括报名、面试、公示等。(二)面试评委主要由科协主管老师及上届主席团成员担任。

(三)寻求连任的上届主席团成员不得参与自身欲参选职务的面试评审工作。(四)主要干部名单拟定后须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之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生效。

(五)对草拟的干部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院团委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说明理由。

(六)主要干部人选正式确定后,由建工科协正式任命并颁发聘书或发放专用工作证。

第十条【委员产生办法】

(一)科协各部委员由建工学院在读学生自愿报名者产生。

(二)所有竞选者必须经过报名(填表)、面试、试用的程序层层选拔后,方可正式加入。

(三)各部笔试和面试试题由各部自行拟定、组织,并报秘书处存档。

(四)所有试题在使用前必须保密,泄密者视情况依照监察条例进行处罚。(五)在非学生会正常纳新时间加入学生会的人员,亦必须经过面试、试用的选拔程序,合格者方可正式加入。

(六)试用期后留用成员,经建工科协任命后方成为建工科协正式成员。

第三章机构

第十一条长安大学建工科协是由主席团、秘书处、实践部、创新部、竞赛部、公关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主席团负责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各部门之间为平等关系。如因职能需要,需增减部门,须上报院团委,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建工科协部门简介

【主席团】

(一)主席团是科协的行政及决策中心,现由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副秘书长一名组成。

(二)主席是建工科协的最高代表,主持和领导科协的各项工作,总理全局并负责监督各副主席的工作;副主席分别指导、监督和管理各自分管部门,协助主席管理科协工作;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

【秘书处】

(一)秘书处是建工科协的中枢机构,是联系主席团与各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由副秘书长负责管理,有秘书三名,下含若干委员。

(二)秘书处协助主席团统筹管理各部门、各项目的运作及人事安排;配合主席团筹备、组织、主持各种会议;负责记录科协日常工作和管理日志、活动总结和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与存档;负责科协内部财务整理;及时对各项活动进行通知、联系;负责组织科协内部联谊及各项活动。

【实践部】

(一)实践部是科协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与桥梁,现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

(二)实践部需要走出校园,面向社会,与社会进行充分接触;负责购买活动所需物品并整理好收据及发票,及时交给秘书处;负责对活动现场的布置规划。【创新部】

(一)创新部是引领建工学院科技热潮的中心部门。现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

(二)创新部负责各项活动策划方案的制定,在继承的基础上用新思维新思路使各项工作能够进一步发展;掌握excel、word、Photoshop、PowerPoint 等软件的基本应用;负责制作各项活动的PPT,以及科协网页的制作及其维护。

【竞赛部】

(一)竞赛部是引领建工学院学术氛围的中心部门。现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

(二)竞赛部负责各项科技及创业类大赛的策划及组织工作,主抓“挑战杯”课

外学术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结构力学竞赛、结构设计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工程项目管理沙盘模拟大赛、广联达软件算量大赛等竞赛的落实和开展工作。

【公关部】

(一)公关部是建工科协的对外代言人,现由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组成。

(二)公关部负责与其他各组织展开广泛交流,进行优势互补,友情联谊;与西安市各中小型企业以及商业网点洽谈,合作双赢,打造科技形象,为科协各项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筹备资金和争取社会支持;吸纳外联,负责各种活动的礼仪及接待工作,并主持各种活动;配合秘书处开展科协内部各项活动。

【宣传部】

(一)宣传部是反应建工科协实事动态的直接窗口,现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

(二)宣传部负责各项科技及创业大赛和相关活动的宣传,包括宣传板的制作,撰写海报、横幅及各种宣传资料的整理;负责活动时的拍照、摄影,并及时发送活动新闻稿;进一步研究新颖有效的宣传形式。

管理机制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主席团责任制】

(一)建工科协主席团由建工科协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组成,负责科协日常工作。

(二)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主席是建工科协的最高代表,主持和领导科协的各项工作,总理全局并负责监督各副主席的工作,同时按时向科协主管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副主席分别指导、监督和管理各自分管部门,协助主席管理科协内部工作;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主席团不定期可召开主席团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商议科协重大事宜。(四)主席团成员接受院团委老师和科协成员的监督。

(五)主席团应尊重各部部长的管理权。

(六)各部部长有权对主席团的违例指派提起内部调查,内部调查由秘书处负责,对负有责任的一方,将由秘书处按照建工科协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第二条【部门责任制】

(一)建工科协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部长负责管理本部门并执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二)建工科协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全力支持科协的各项工作,并应在学期初递交部门工作计划,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递交部门工作总结,还应在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三)建工科协各部部长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该制度在科协工作制度范围内进行,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由秘书处存档。

(四)建工科协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在加强内部建设的基础上,根据“营造科技氛围,引领建公思潮”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的科技创新活动,并努力拓展品牌性活动效应。

(五)科协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根据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

(六)科协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凡建工科协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由相关部门制定策划、执行方案,科协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主席团审核、通过,形成决议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章开展活动制度

第三条【活动计划】

科协各部预先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四条【活动上报】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科协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副主席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修改后上报院团委。第五条【活动举办】

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诿、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科协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总结制度

第六条【期末总结】

科协各部应按时递交部门期末工作总结,并报秘书处存档;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第七条【活动总结】

科协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副主席上报总结材料并报秘书处存档。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第八条【总结管理】

秘书处应妥善保管各部门工作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九条【主席团会议】

科协主席团须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总结上阶段工作,审议相关材料,安排下阶段工作。

第十条【部长级会议】

主席团不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由副主席主持,通报科协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第十一条【全体会议】

科协定期召开科协全体成员大会,由副秘书长主持,总结近期各项工作,布置近期工作的相关事宜,交流心得。

第十二条【部门会议】

科协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部门上阶段工作,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素质培训,布置下阶段工作。

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

第十四条【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场秩序。

(二)未能出席主席团会议和部长级会议者,须事先向主席团请假。未能出席科协全体成员大会者,须提前向本部部长和分管副主席请假,并向负责会议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三)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建工科协,由科协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团委。

(四)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先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建工科协,由科协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团委。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经费用途】

建工科协的经费用于各部的活动开展,科协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经费保管】

建工科协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由实践部保管。帐目明确,会里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经费报销】

科协各部门应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科协主管老师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三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报销方法】

(一)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对于购买物品金额较少,不能开正式发票的情况,须出具盖章收据,并由活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经费使用应本着“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建工科协主要文件资料】

建工科协主要文件资料有:

(一)建工科协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二)建工科协成员通讯录和档案。

(三)建工科协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四)建工科协各种会议记录及总结。

(五)建工科协个人的工作总结。

(六)建工科协的对外联系通讯录。

(七)建工科协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办法】

(一)秘书处负责管理所有文件资料。

(二)定期整理档案,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提取、查找。

第七章退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换届】

换届以竞选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程序以换届通知为准。换届前各部长对本职工作不得懈怠。

第二十二条【申请退出】

如有科协成员在换届前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并说明理由,否则将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三条【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科协成员,建工科协将在征求院团委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第二十四条【撤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建工科协将对其做出撤职处分:

(一)学期末综合考评低于75分者;

(二)严重违反科协有关规定屡教不改者;

(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四)使科协声誉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建工科协主席团。

平日监督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科协内部的管理,提高科协成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对象】

考核对象为科协全体成员。

第三条【方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量化计分,每学期开始每位成员拥有基础分30分。学期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科协成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负责】

科协各部门部员〈干事〉的考核工作由科协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及秘书处负责,由秘书处做统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科协主席团完成。

第二章原则

第五条【政治】

科协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于思想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第六条【法律法规】

科协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第七条【义务】

科协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具体情况依例会制度中的规定。

第八条【工作】

科协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于成绩平平、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若情节严重将予以劝退。

第九条【学习】

科协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对于期末综合考评低于75分者,予以劝退。第十条【任务】

科协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财务】

科协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于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对于私自挪用科协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十二条【名誉】

科协任何成员不得以科协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务,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三章科协成员开除处分程序

第十三条【委员】

对于委员,由所在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提出,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上报院团委征得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开除建工科协,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

对于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全体学生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上报院团委征得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开除出建工科协,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惩罚

第十五条【例会扣分制度】

(一)遵守例会制度。不能按时参加主席团例会者,须向主席请假;不能按时参加部长级例会者,须向分管主席团成员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全体会议者,须向分管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会议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二)秘书处负责签到并负责计分。

(三)各级会议(部门会议除外)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每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劝退。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考核分1分并存档。

(四)各部门会议,委员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每次扣考核分1分,秘书处存档,满三次者劝退。

第十六条【形象行为扣分】

(一)会员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工作中应佩戴工作牌,自觉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二)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劝退。

(三)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

第十七条【组织计划职责扣分】

组织开展活动应按时向主席团递交计划和总结。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扣相关负责人个人考核分3分;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扣相关负责人个人考核分5分;

第十八条【其他】

(一)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应积极主动参加。未按时到岗者,由相关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

(二)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扣个人考核分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个人考核分3分。

(三)因违反校纪校规被点名批评者,扣个人考核分3分;被严重警告者,扣个人考核分5分;记大过者,扣个人考核分8分;留校查看者,扣个人考核分10分。

(四)违反建工科协章程者,扣个人考核分2分;

(五)每学期例会请假次数超过3次者,以后每次请假,扣个人考核分1分;(六)开展活动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酌情扣个人考核分2-5分。

(七)有损建工科协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考核分5-10分。

(八)对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每门扣个人考核分3分。

(九)加分不封顶。

(十)期末考核总分3分以下者,予以劝退;扣分至0分者,作开除处理。

第五章嘉奖

第二十条【参与工作】

(一)积极制定科协工作计划、策划或批评建议,并被主席团采纳、实施者,加个人考核分4分。

(二)每项工作按时到岗并认真完成分配任务者,加个人考核分3分。

第二十一条【积极与会】

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个人考核分5分。

第二十二条【成绩奖项加分】

(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分别加个人考核分2分、4分。

(二)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者,分别加个人考核分5分、5分、4分、3分、2分、1分。(三)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或三级考试者,加个人考核分2分。

(四)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BEC”等国家级或省级统一考试者,加个人考核分2分。

第六章监督累积

第二十三条【记录方法】

(一)每两个月由各部部长将自己部内各部员加减分情况上报秘书处备案,作为本月基础分,再结合秘书处的独立监察检举渠道所做修正,作为各会员的本月总基础分。

(二)各部长、副部长基础分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给出。

(三)各副主席、副秘书长基础分由主席给出。

(四)主席基础分由副秘书长和秘书处独立监察给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备注】

秘书处独立监察职能有权对各会员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情况对会员进行加减分。

第二十五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建工科协主席团。

考核评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

为激发建工科协成员工作热情,提高成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建工科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考核评优制度。

第二章考核评比原则

第二条【评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评比方法】

质化量化相结合,量化优先原则。

第三章考核评比条件

第四条【必要条件】

(一)思想上进,乐于奉献,热爱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无干部至上的思想及作风。(三)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成绩优异,学期末综合考评不低于75分,并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五)遵守建工科协章程并能够严格履行。

第四章成员考评方法

第五条【评比时间】

评优在每学期的末期进行。

第六条【表现分评分办法】

(一)主席团评优办法:由副主席为主席打分,取平均分作为主席的最后得分。主席根据各副主席的主管部门综合情况为副主席打分,为副主席的最后得分。(二)副主席根据主管部门情况为各部长及副部长打分。

(三)部长根据各部员表现情况为部员打分,记60%为部员的总成绩。

(四)部员内部民主评选,各部员为同部成员打分,记40%为总成绩。

第七条【平时分评分程序】

该部分成绩即为各成员的平时监督总成绩。

第八条【考评评比统计】

(一)表现分由秘书处统计,统计方法为主席团为原始分,部长分数为原始分乘主管副主席分数除100(即主管副主席分数%,例副主席分数90,部长分数80,则部长分数为90×80%=72),部员依次类推。

(二)副秘书长和秘书处秘书的分数由各副主席评定(以方差统计方式计算)。(三)平时分由秘书处主管。

第九条【考评结果】

最后两项分相加即为各成员成绩,评优时根据百分比由上向下取,但每个部门的最低比为评优百分比的一半。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条【荣誉】

在建工科协例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当场颁发证书以及适当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建工科协主席团。

附录:

表1-1 部员绩效考核民主评议表

姓名:部门:填表时间:

表1-2 部员绩效考核评价表

表1-3 绩效考核申诉表

建工科协会议制度

为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协工作的发展,特对建工科协内部会议做以下规定:

一、建工科协会议分为主席团办公会议、部长级办公例会、部门办公例会和科协全体成员工作例会等。

二、主席团办公例会、部长级办公例会至少每月一次(视科协具体工作情况具体安排),部门办公例会由各部门自行订制。科协全体成员工作例会每两周一次。

三、与会人员必须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会议务必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五、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科协全体成员会议、部长级办公例会由秘书处负责筹备;部门办公会议由各分管副主席牵头联系。科协会议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主席团办公例会、部长级办公例会、科协全体成员会议中的正部级有事者须及时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科协全体成员会议的各干事向各部部长请假,并及时通知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请假时要有假条证明,不能随便代假条,紧急情况可先口头通知,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按缺席处理,请假条统一交到秘书处存档。六、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尽的会议记录。秘书处负责主席团办公例会、部长级办公例会、科协全体成员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各部门办公例会会议记录实行部长负责制。

七、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八、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和设想,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建工科协主席团。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定向越野协会 内部管理条例 中南“定协”理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

中南“定协”内部管理条例 本条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多数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本条例所规定 内容为本协会日常管理细则。 本协会其它运作与管理办法依据《章程》之规定实 施。 本协会每位社员每月有 3次请假机会。(每周 2 次训练) 本协会每位社 员每月有 12 分的基本评价分。 每月底由勤务秘书统计当月出勤率和当月基本分 总分; 并据此,评出“最 佳社员”和“追风者”两项荣誉的获得者。 批假权归秘书处所有,由勤务秘书负责批假。 凡是奖、罚有关费用须财务秘书登 记; 处罚所得款项均充作本社团经费。 若协会干事违反相关规定,则加倍执行 处罚制度与之相应的处罚规定。 本协会社长、副社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不参 与“最佳社员”和“追 风者”两项荣誉的评比。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 01.凡是在每月底的评比中获评“最佳社员”或“追风者”的社员,予 以一定奖励。 02.凡是出勤率高于 80%(按月统计)的社员,加 1 分。 03.凡是积极参加各项赛事并且表现优秀的社员,加 1 分。 04. 凡是在会议中或平时提出有利于会议或社团的建议并被采纳的社 员,加 1 分。(所有奖励加分累计入下月基本评价分) 第十二条 处罚制度 01.凡是须出席本协会召开的相关会议的社员, 未经准假: 迟到 10分 钟以内 (含),扣 3 分;迟到超过 10 分钟或未出席会议的,罚 2 元并扣 5 分。 02. 在日常训练时段,凡是未经准假的社员 : 迟到 5分钟内,加训 1组俯卧撑,扣 2分;迟到 5-10 分钟,加训 2 组俯卧撑,扣 2 分;迟到超过 10分钟,加训 2组仰卧起坐,扣 2 分;无故缺勤的社员,罚 2 元,扣 5分。 03. 每月基本评价分被扣完的社员,罚 5 元。 第十三条 会议制度 01. 除紧急会议外,凡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例会或是其他重要 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学生社团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816学生社团章程范例 Sample student association chart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学生社团章程【1】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修养,展示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全面规范地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

和学校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民主,又要集中;既要活跃,又要秩序的原则,保证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一章社团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社团工作隶属于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由学校 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对社团全面负责,并安排工作和活动。 2.每个社团设指导教师一名,按学校确定的要求统一开展活动。 3.每个社团设一名社长,负责组织、宣传等活动。 第二章社团组建与审批、管理 1.学校成立社团筹备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各班分发各社团简介,做好动员工作。 3.班主任做好分类报名登记。 4.调整确立开展的社团活动。 5.报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6.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制订社团活动考核细则,进行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维护学生社团的权益,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团委下设学生社团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学生社团或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条学院按照学生自发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思想道德、技能成长、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类型的学生社团建设,学院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等手续;学生参加社团必须按社团章程的要求履行入团手续,并服从社团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同乡会”老“乡会”等类似性质的学生 -1

社团; (四)学生社团建设要结合我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实行两级管理。 院团委负责学院各类社团的组织审批、督促检查、指导教师课时津贴统计、院级及以上活动的经费预算、奖励等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院级学生社团,如大学生艺术团等。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第二课堂课程体系建设需要,根据学生规模结合实际按照至少100 名学生组建一个学生社团的原则,引导和统筹安排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活动实施、经费预算等工作,内容包括:(一)负责本部门学生社团成立的初审,学期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制定、活动过程管理、活动总结、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二)为学生社团配备一名专业指导教师。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对社团成员进行选拔、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院安排,积极主动组织学生社团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各二级学院(部)向院团委提交本部门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经院团委核准后予以实施;院团委与各二级学院(部)共同对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院团委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核算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津贴。 - 2 -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学生社团章程

学生社团章程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烦人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1、学生社团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初步形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国防等方面的修养,展示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规范的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2、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同时学生社团管理应遵循既要民主,又要集中;活动既要活跃,又要秩序的原则,保证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一章社团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社团工作隶属于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由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对社团全面负责,并安排工作和活动。 2、每个社团设指导教师1-2名,按学校确定的要求统一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组建与审批、管理 1、学校成立社团筹备领导小组,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各班分发各社团简介,做好动员工作。 3、班主任做好分类报名登记工作,并上交给领导小组。 4、社团指导教师制定好社团活动方案。 5、报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6、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社团活动考核细则,进行规范管理。 7、位保证活动质量,各社团有权对申请加入者进行考核并进行筛选。社团成员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原则上不超过55人)。 第三章会员管理 1、社团成员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完整篇.doc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以学生共同兴趣为基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在学校的有关部门的管理和领导下,有秩序、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内容必须注重思想性、趣味性、师范性、实践性和学术性,有利于校风校纪的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学生社团组织管理 第二条:我校学生社团必须每年十月在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注册登记并成为社联的团体成员,接受社联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条:成立社团的条件和程序: (一)学生社团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 (二)学生社团必须具备明确的章程以规定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原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等,必须拥有不少于二十名的成员、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及一名指导老师。 (三)凡拟成立社团组织,其发起者或主要组织者须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写出成立该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简述发起

人的基本情况,列出发起人3-5人,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如申报系级社团还应该先经本系党总支同意) (四)经社联审批后,由负责人确定社团章程。要求列出社团性质,总则、活动计划、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等。 (五)招收会员,首批会员至少20人。 (六)成立理事会,正式聘请指导老师。 (七)召开成立大会。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分校级社团和系级社团两类:系级社团,其成员主要是本系学生,必要时可经系团委批准并经社联同意,吸收少量外系成员,但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校级社团,其成员不受系别限制。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年第一学期初及早做好会员招新工作。并在社联规定的时间内向社联申请注册,登记会员(包括社团干部名单、会员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法等),逾期不履行重新登记手续的,作自动解散处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社联批准和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八条:未经社联批准各社团不得擅自办理会员证。社团如

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散打社。 第二条本组织是以学院全体散打爱好者为基地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本着自愿的原则,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形式,给散打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 第四条本社团是山西金融职业学院社团学生的成员,在山西金融职业学院院领导的领导下,由山西金融职业学院社团部进行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范围。 社团按照章程在团委的领导下,开办散打的培训班;社团要树立独特的创新意识,以原创为精神参加学院的社团评级活动,力创优秀社团。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团体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四) 对散打与浓厚的兴趣; (五) 遵守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守则;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 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 积极对外宣传社团的原创精神,为社团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远的发展;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学校社团管理办法

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小学 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 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 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 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 四、审核社团的创建。 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

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具体的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或学校发起,学生自愿参加,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二章鼓励条件 第四条. 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协助其开展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联系场地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大学生社团章程.doc

开拓者青春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开拓者青春联盟”,简称“青春联盟”。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社 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社团宗旨 发展自由,团结共进。 第四条文化:生即材,展即才! 价值观:追求成功的热情,追求人生的真意! 价值规则:不说“不可能”! 信念系统:我相信你!我们一起努力! 精神:友爱有才,敢想敢干! 使命:提供所有成员“提高智商、情商、胆商”的机会,并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

影响身边的人、影响学校、影响社会!促进人民社会的和谐发展! 青春联盟三不准:第一,不准不自信;第二,不准说负面的话;第三,不准不爱护自己! 第二章社团成员 第五条凡取得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 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 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条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成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条社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 20111年03月 201

目录 (44)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 (5) 第三章社团成立 (6) 第四章社团活动 (7) 第五章社团财务 (7) 第六章社团管理 (8) 第七章社团变更及解散 (10) 第八章附则 (11) 12 (12)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2)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与解散 (12) 第一节社团成立的条件 (12) 第二节社团成立的程序 (14) 第三节社团的解散 (16) 第三章社团的日常管理 (16) 第四章社团的活动管理 (22) 第一节通则 (22) 第二节社团重大活动的管理 (23) 第三节高安全风险社团活动的管理 (26) 第四节社团活动申请使用教室的管理 (27) 第五节社团宣传活动的管理 (28) 第六节社团涉及知识产权活动的管理 (29) 第七节社团募集资金活动的管理 (31)

第八节社团离京活动的管理 (32) 第五章社团的财务管理 (34) 第六章社团变更 (36) 第七章社团奖励规定 (37) 第八章社团违章处罚规定 (40) 第一节总则 (40) 第二节违反社团成立相关规定的处罚 (41) 第三节违反社团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41) 第四节违反社团活动相关规定的处罚 (43) 第五节违反社团财务相关规定的处罚 (44) 第六节可直接予以勒令解散的违规情况 (44) 第九章附则 (45) 附件一:学生社团重大活动评分办法 (46) 附件二:学生社团活动借用学校公共教室流程说明 (51) 附件三:学生社团活动借用文史楼教室流程说明 (52) 附件四:学生社团活动申请使用外设临时展位流程说明..53附件五: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悬挂室外横幅流程说明 (54) 55 (55)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55) 第二章学生社团团工委 (56) 第三章学生社团团支部 (58) 第四章学生社团团支部团员 (59) 第五章学生社团团组织的团干部 (61) 第六章附则 (61)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学校社团章程(范例)

时光漫影动漫社社团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 时光漫影动漫社(又缩写为“时光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为: 由学生组织管理、老师指导的非盈利性文学艺术类社团,由个项目学生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学校、法律规定内进行社团活动的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目标为 “让每一段记录时光的思维都成为我们画板上最美的景色”。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指为 在一切场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校团委、社团联盟的规定,并尽可能在其范围内提高社员的能力及各方面的艺术修养,以达到社团的目标。 第五条本社团是在学校的领导监管下,受各指导老师及各负责老师的指导,由社团联盟及学生会监督管理。 第一章会员 第六条入会条件 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校学生会、校社团联盟规定,承认本协会章程及管理协议,自愿履行社团义务的目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进入。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及个人信息简介。 2.经社团管理负责人商讨通过。 3.报社团内部统计备案。 4.由社团统一发给会员证号(有关详见注释)。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拥有社团内部的发言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可以本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的参与权。 3.可以获得社团发放定时的各项福利。 4.拥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的权利。 5.获得接受社团辅导、拓展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学校、社团联盟、社团内部各项制度及本社团章程。 2.执行本社团的各项决议。 3.维护社团联及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 5.积极参与社团每项活动。 6.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社团辅导、举行会议时不无故不到、早退,有事应请假或托同学来通知。 第十条退会

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并在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社团制度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爱好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社团,发挥个人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第五条共青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院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并、注销、备案; 2. 指导社团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 负责社团大型、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 4. 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 5. 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社团开展活动; 6. 负责社团的年度考核评比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有关学生社团的各项章程、管理办法; 2. 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 3. 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 4.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 第八条社团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并按时上交院团委检查。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大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大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1.本社团的名称:仿真软件应用学会。 2.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为学术型社团。 3.本社团的宗旨:仿真软件是研究工程问题的得力工具,是写作科研论文的必经一步。本着充实同学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加强学术交流、共同进步的宗旨,我们创立仿真软件应用学会。4.本社团的任务:为同学们在数值模拟方面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平台。 5.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各种工程软件的学习及在工程中的应用。6. 最高原则:社团所有活动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章机构 1.会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 2.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统筹部、外联部、宣传部和项目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并根据活动情况成立不同的课题组。 (1) 策划部: 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 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并管理社团财务。

(3) 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软件学社的各项活动、发布学社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更新网站,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技术部: 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给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5) 理事会: 由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总结经验,筹划活动,考核新人。 (6) 联络组: 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3. 各部门下设具体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者降级。 4.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日常制度 1. 申请制度:凡本校研究生,热爱软件,遵守会规,均可申请参加。 2. 社员义务:社员应热爱社团,诚心为同学服务。社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和维护本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贯彻执行社团各项决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社团反映社员的意见和要求。 3. 社员权利:社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社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社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社员有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