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证明

工程延期证明
工程延期证明

工程延期证明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工程延期情况说明

工程延期情况说明

————————————————————————————————作者:————————————————————————————————日期: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延期报告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55.5849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1年2月2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650日历天,共计延期610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245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等调差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附表:1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 流水编号: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 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合同编号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55.5849万元 致: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 由于(根据)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1年2月20日开工,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止这段时间为超期养护时间原因:提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估算元,工期影响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负责人:陶永亮 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总监: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代表: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夜间施工专项措施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

关于工期延期证明写

关于工期延期证明写 工期是计划的产物,如果要延期是有证明的,不然是难以交差的。下面就是学习啦给大家的工期延期证明,希望对大家有用。 1、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施工技术条件齐备,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等。 关于施工许可证应注意: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6个月不开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满一年又恢复施工的,有无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 (8)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2、怎么认定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及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程延误,合同明确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确认,但其举证证明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过工期顺延,或者发包人的上述行为确实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对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的主张,可予支持。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6)发生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上这些情况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我人承担的风险。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都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及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及保证措施 1、编制原因 (1)根据施工工期及我部施工范围内受外围征拆、管线改迁(我部施工范围内管线种类众多,改迁量大,并相互干扰,改迁迟缓,严重影响施工工期)以及白天对施工车辆的交通限制(因白天交通量大,而施工运输车辆较大、运输的材料体积大,易出现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2)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施工的顺利连续进行,确保工程按合同要求如期完成,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采取24小时不间断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作业人员作息时间,做到各项资源经济合理的投入;同时保证所需的材料供应及时,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本施工方案以保证夜间施工的顺利开展,确实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确保在夜间施工中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管控,确保夜间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2、施工组织准备 项目经理部成立夜间施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程处长: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要求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3、技术与安全准备 夜间施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提出夜间施

工计划,为施工提供技术准备。 4、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临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2)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警示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必须具有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项目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 5、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工程延期情况说明

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延期报告 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55.5849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1年2月2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650日历天,共计延期610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245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等调差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附表:1 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 流水编号: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洽商记录施管表6第1号年月日

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延期报告

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86.0462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0年3月1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花蒋路道路施工和余杭塘路段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6月15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829日历天,共计延期789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424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调差等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0日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第一节编制依据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坑护坡钻孔灌注桩、基坑挖土、基坑打桩、砼浇筑、模板编制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佳程广场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第二节工程概况 2.1建筑概况 沈阳佳程广场项目位于沈阳市青年大街与十三纬路东北路口交叉的东北象限内,西临青年大街,南临热闹路,北临北热闹路。基坑平面形状不规则,大致呈L型,最长边约126m,最宽处约57m,基坑内拟建建筑物地上39 层,地下4 层,基坑深度22.2 米。拟建场地现为空地,原有建筑物已经拆除,场地地面高程约43m。 该项目基坑的西侧临近地铁二号线青年大街站~青年公园站区间,青青区间采用矿山法施做,马蹄形断面,最大宽度6m,最大高度6.72m,覆土厚为9.6~16.2m,其中左DK10+618~DK10+700,约80 米范围临近本基坑,其地下室距区间左线外轮廓水平距离约为15.1~19.8m,基底埋深与区间埋深基本一致。 第三节防扰民施工 1、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关于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关于南通中远重工有限公司 搬迁海门项目第三标段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我项目部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进场施工,于2012年4月10日进行办公楼和生产辅助楼基础验收,与提交的总进度计划(经审核通过)基本符合,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但是在后续施工中存在以下几点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我项目部在此说明下。 1、二次结构施工时,业主于2012年5月14日通知我项目部暂停办公楼和生产辅助楼内墙施工,待图纸变更出来后再施工,2012年6月14日我项目部才拿到有关变更草图,继续施工,整整延误一个月的工期。 2、墙体砌筑基本结束后,业主又几次通知我们部分门洞需做调整,故又不得不敲砸、清理,至今仍在施工,办公楼共计11扇门。 3、2012.6.19技术核定单当天给业主,但是业主直到7月初才给与我们答复。 4、按照我项目部提交的维修车间甲供构件进场计划,最早的部分构件应该于2012年5月15日进场而至今仍有部分构件尚未进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5、按照我项目部提交的空压站甲供构件进场计划,钢吊车梁应该于2012年5月20日进场,而至今仍未进场,并且业主要求暂停外墙施工,延误工期20天左右。 6、2012年5月3日业主通知我们暂停施工1#门卫,直到2012年5

月15日才拿到变更图纸继续施工。 7、2012年5月3日提出2#门卫标高的问题,到2012年5月15日才给与我项目部答复。 8、办公楼外墙干挂大理石,二次设计方案至今未出来,影响施工进度。 9、砌体施工基本结束后,本该可以进行消防箱子安装,但是由于内墙更改,导致部分消防箱子无法安装,2012年7月20日,已向业主提出此问题,直到2012年8月3日才给出初步方案,最终方案仍未确定。 10、业主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款,造成我项目部资金流转十分困难,影响项目正常运转,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这也是造成整个工程工期延误的最重要原因。 希望业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会同业主、监理单位与我们共同协商一个合理竣工时间,以便我项目部重新制定一个进度计划,更好的指导我项目部工作。 南通万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项目部 2012-7-25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2) 3.1 夜间施工的施工安全 (2) 3.2工艺安全 (5) 3.3安全用电 (7) 3.4人身安全 (8) 1、触电紧急措施 (8) 2、物体打击紧急措施 (9) 3.5夜间照明 (10) 3.6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11) 四、质量与安全管控体系与措施 (11) 4.1 组织机构 (11) 4.2 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12) 4.3 质量保证措施 (12)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工程甲醇装置土建安装施工 业主: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集团第十六建设公司(CNCEC16)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浇筑、模板安装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且满足总包以及业主对工期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编制此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中煤程序HSE管理体系文件 三、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1 夜间施工的施工安全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 严禁在架上嬉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尤其是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 (2) 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3) 支架上垃圾应及时清除,以减轻自重并防止坠物伤人。

有关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的处罚依据

有关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依据 一、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依据 (一)原执法依据:《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已被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59号令废止,2017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公告附近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四十八条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现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二、环保保护执法依据和监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

工期延期证明范文

工期延期证明范文 工期延期证明 我公司于xx年 1月 1 日中标我市引黄工程建设项目部总 包6标工程,原截止日期为xx年12 月31日,合同承包方(中国水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引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临时账户到期日为xx年12月31日。因目前工程尚未交工,工程结算尚未办理。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将工程工期延长至xx年5月31日。 市引黄工程项目部:(公章) 年月日 工期延期证明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6)发生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隆重推荐)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上这些情况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我人承担的风险。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都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则工期不能顺延。当发生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时,应按以下做法予以确认。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

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 告要求已经被确认。当然,工程师确认的工期顺延期限应当是事件造成的合理延误,由工程师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工期定额、合同文件等的规定予以确认。经工程师确认顺延的工期应该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应顺延工期,办个工期顺延签证,再 办一个费用损失索赔签证,一定要分开办啊,这是关键! 如果合同约定停水停电费用一次包死,则只能办工期顺延了。 工程延期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而在实践中当承包 人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项时,发包人出于减少工程款项的支付金额、拖延工程款项的支付等目的,而以承包人施工逾期为由反诉承包人。而在诉讼过程中,承包人又往往会以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不具备、发包人指定分包衔接、不可抗力等作为工期逾期的抗辩事由。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建设工程工期违约金纠纷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承发包双方各自的证明标准又有着什么不同呢? 对于承包人而言,在施工过程中应如何做好工期顺延证据的搜集和工作呢? 在司法实践中,就建设工程工期违约金纠纷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尚 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通过认真研究代理的众多涉及建设工程工期逾期的案件,认为发包人只要证明承包人的实际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即可,而作为承包人而言,其若主张自身不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

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

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 我单位承建施工的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公寓一期1#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以下两方面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设计载体桩不符合质量要求,承载力不能满足需求,因此不得不待设计院重新出方案,出新设计图纸解决此问题。最终,重新出设计变更图纸,将独立基础变更为筏板基础,导致施工进度延误4个月。 2、博士生公寓一期1#楼于5月份施工完毕,但由于室外工程并未随主体结构一同设计、招标,因室外工程单独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甲方要求主体工程与室外工程一同竣工验收,导致主体竣工验收日期延后至2014年9月10日。 特此证明! 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公寓一期1#楼项目部

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 我单位承建施工的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公寓一期室外配套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将化粪池向南移至马路外,两个化粪池合并为一个成品化粪池。由于甲方一直未确认变更后化粪池的位置,导致工期延误一个月。室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中并未包含室外自行车棚及电动车棚,我方根据甲方要求及设计文件,对新增自行车棚及电动车棚进行施工。此工期并未包含在合同工期内。 特此证明! 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公寓一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部

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 我单位承建施工的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模型室加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实施工程,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该工程。由于甲方一直未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导致最终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模型室加建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的竣工日期晚于实际完工日期191天,所以该工程工期延误并不属于我方责任。 特此证明! 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模型室加建工程项目部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1)

人民路(经开区段)绿化提质工程 夜 间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湖南省绿林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第三章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安全目标 适用范围 第四章夜间施工组织安排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夜间施工值班制度 第五章夜间施工风险评估 危险源的辨识 风险评估分析 危险源的监控 第六章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程序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车辆、设备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现场照明措施 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针对风险源的安全措施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车辆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第七章夜间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坍塌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机械伤害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车辆伤害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安全应急处置 触电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职业健康应急处置措施 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 集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第一章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CJJ2-2008、CJJ3-2008); 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6、《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人民东路(东四线-中轴路)南北两侧,对原有绿化带提质改造。本工程包括绿化部分、自行车道及人行道铺装部分、公共厕所及室外景观电气安装部分。该工程全长公里。景观工程分为A(东四线-东六线)、B (东六线-东七线)、C(东七线-东八线)、D(东八线-东九线)、E(东九线-中轴路)五个区,每个区分为新增苗木、场外移植、场内移植;自行车道及人行道铺装部分还包含公交站台、景观廊架;公共厕所及室外景观安装部分包括厕所装饰安装、道路景观电气照明、弱电、绿化给水及人行到排水。 第三章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和工人人身安全。为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安全目标 杜绝因工重大死亡责任事故,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以下,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争创安全标准化模板工地和平

工程延期情况说明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延期报告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55.5849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1年2月2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650日历天,共计延期610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245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等调差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附表:1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 流水编号: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 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合同编号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55.5849万元 致: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 由于(根据)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1年2月20日开工,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止这段时间为超期养护时间原因:提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估算元,工期影响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负责人:陶永亮 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总监: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代表: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夜间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填表人: 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1、施工单位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

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连续运输、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一般 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施工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夜间作业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 位置予以公告。 5、“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生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夜 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填表人: 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2、施工单位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连续运输、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一般 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施工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夜间作业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 位置予以公告。 5、“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生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夜 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第TJ0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江门大道互通立交 现浇箱梁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五年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2) 1.1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2.1工程概况 (2)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3.2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4) 第四章专项施工方案 (4) 第五章夜间施工应急预案 (5) 第六章防扰民施工 (5) 第七章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5) 6.1夜间施工安全规定 (5) 6.2安全管理措施 (5) 6.3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6) 6.4用电安全 (7) 6.5消防安全 (7) 6.6危险品管理 (8) 6.7班前管理活动 (8) 6.8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9)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由于现浇箱梁混凝土浇筑施工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厅质监字(2012)183号》文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江门大道互通立交为枢纽型互通立体交叉,功能为实现广中江主线与江门大道的交通流转换。本互通有多处立体交叉,互通区桥梁规模庞大、形态高耸;位于曲线段桥梁采用现浇连续梁,其余在直线段或曲线半径较大区段采用装配式预制梁;下部结构采用花瓶型桥墩或双柱式桥墩。桥梁整体景观效果通透感强、纤细度适合。 1、江门大道互通主线高架桥 江门大道互通主线高架桥分为左右两幅,左右两幅各十联。左幅桥跨布置为3×25m(预制简支小箱梁)+3×25m(现浇箱梁)+4×28m (预制连续小箱梁)+2×(3×28m) (预制简支小箱梁)+(20m+40m+25m)(现浇箱梁)+2×28m(现浇箱梁)+3×25m(预制简支小箱梁)+3×28m(预制连续小箱梁)+2×25m(预制简支小箱梁),右幅桥跨布置为2×(3×25m)(预制简支小箱梁)+2×(4×28m)(预制连续小箱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编制依据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坑护坡钻孔灌注桩、基坑挖土、基坑打桩、砼浇筑、模板编制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佳程广场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第二节工程概况 2.1建筑概况 沈阳佳程广场项目位于沈阳市青年大街与十三纬路东北路口交叉的东北象限内,西临青年大街,南临热闹路,北临北热闹路。基坑平面形状不规则,大致呈L型,最长边约126m,最宽处约57m,基坑内拟建建筑物地上39 层,地下4 层,基坑深度22.2 米。拟建场地现为空地,原有建筑物已经拆除,场地地面高程约43m。 该项目基坑的西侧临近地铁二号线青年大街站~青年公园站区间,青青区间采用矿山法施做,马蹄形断面,最大宽度6m,最大高度6.72m,覆土厚为9.6~16.2m,其中左DK10+618~DK10+700,约80 米范围临近本基坑,其地下室距区间左线外轮廓水平距离约为15.1~19.8m,基底埋深与区间埋深基本一致。 第三节防扰民施工 1、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工程延期证明

工程延期证明 xxx项目工程延期证明 xx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 兹由xxxx承建的xxxxxx,原合同工期从xxxx 年x月xx 日至xxxx 年xx 月x日,现因xxx、xxx等影响,导致工程需延期至xxxx 年x月xx 日。 特此证明。 甲方名称: 开具日期:年月日 工程延期证明关于台海工程延期的证明 武装部 因台风原因造成台海工程竣工延期10天,特此证明。 国家气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附:卫星云图 这个证明自然要有甲方和承包方签字,说明某某某项目,地处何地,根据合同计划某时开工某时完成,但由于某某原因,施工没有如期进行并完成,双方约定将工期延后到某时间。 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某工程延期竣工的解释说明书内容介绍 关于“石油焦煅烧系统建安工程、生阳极制造系统建安工程、全厂综合管网安装工程”延期竣工的解释说明,word 格式,共38页,详细内容见资料目录。 1、工程简述 工期要求:煅烧系统工程开工日期:2014年1月20日;2014年10月15日前煅烧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煅烧系统具备负荷联动试车条件。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月28日。 煅烧工程由于施工时间紧、技术要求高、协调难度大,所以我方在布置施

工进度计划时,综合考虑了以上问题,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采取了各子单位工程、各专业平行法施工以加快工程进度,非关键线路仅煅烧循环水的土建、安装线路一条,其余均为关键线路,所以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会影响我方的关键线路,导致工期的延误。 2、合同日期错误对工期的影响 合同中,煅烧系统工程的开工日期要求为2014年1月20日,而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28日,合同签订日期在后,合同要求开工日期在前。 在合同签订后,经过施工准备后,经业主与监理单位批准的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1月28日。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

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正 式版

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概述 为了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早日投产,为了保证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的工期,为了加快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工程进度,项目部特制定本专项方案,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控制。 二、作业范围 根据分析在整个安装范围中为赶进度,特限制以下作业在夜间施工中不准进行。

1、即便采取照明设施,夜间施工光线也不如白天,上下作业在同一垂线时不准进行交叉作业; 2、因光线不强夜间施工时不准进行吊车的吊装作业; 3、不准进行大件吊装作业; 4、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三、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1、现场照明:照明对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既是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同时照明既要保证人员安全作业,又要保证照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照明设置: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

工期延期情况说明

关于洛水镇朱家桥村特色村落大王庙李冰纪念馆工程 工期延期的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 洛水镇朱家桥村特色村落大王庙李冰纪念馆工程2010年8月3日由发改委批准立项(什邡市发改【2010】570号),由什邡市风景名胜旅游管理局负责实施。工程于2011年5月3日由四川沅龙建筑装修有限公司中标(现更名为四川沅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因征地、迁坟、青苗补偿、沟渠改道、土地等问题一直到2014年3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 2014年3月23日什邡市领导调研大王庙李冰纪念馆时,要求大王庙门前区域建成具有道教文化特色的主题广场,同时要求正在建设中的李冰纪念馆工程暂停施工,待文化主题广场方案确定后再施工建设。此时施工进度为:偏殿施工至屋面部分,屋面板模板,钢筋均已施工完毕,并完成了屋面钢筋的隐蔽验收工作;厢房地梁以下部分已完成。停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成品保护工作。该项目于2015年10月23日通知复工,施工单位于10月24日进场进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停工时间较长,已绑扎好的钢筋锈蚀严重,请什邡市质量监督站、设计院等相关单位现场勘查处理方案,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对已经锈蚀的钢筋进行更换,重新搭设及加固临时设施,清除场地杂草等,于2015年11月24日浇筑完成偏殿屋面砼。 在办公用房及山门施工过程中,什邡市洛水镇政府开始修建幸

福美丽新村综合体项目(登山健步道),修建登山健步道无材料及机械的出入道路,必须从大王庙李冰纪念馆工程施工区域内通行,为配合幸福美丽新村(登山健步道)施工,大王庙李冰纪念馆工程再次暂停施工。 该项目中标后,由于现场场地、施工方案变更、配合洛水镇政府工作等等因素,已无法按照原定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多次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施工单位于2016年6月28日完工竣工验收。 特此说明! 监理单位: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沅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洛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什邡市风景名胜旅游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