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流程

特殊工时流程
特殊工时流程

附:审批流程图如下:

(到期续报)

申报特殊工时所需材料核对目录

(单位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参考件,请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申报情况自行增删填写)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劳动合同签订数、社保缴纳数与总数不符的原因: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A.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B.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附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意见书)

三、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

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

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一)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一线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生产辅助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其他工作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半年,□季,□月,□周。

(二)对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经营管理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外勤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3.运输业仓储运输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4.非生产性值班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5.其他个体工作岗位:,现有人数人。

五、实施办法

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安排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本单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二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本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下方式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A.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年度工作日为250天/年,工作时间为2000个小时/年

B.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季度工作日为62.5天/季,工作时间为500个小时/季

C.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月度工作日为20.83天/月,工作时间为166.64个小时/月

D. 以周为周期综合计算,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周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将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会和职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4)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5)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单位每月将书面考勤记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单位应及时统计每个职工的周期内工作时间,并在10日内将职工本人的工作时间汇总统计清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

(6)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

2.不定时工作制

(1)本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一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本单位将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具体的职工劳动定额和考核标准为:

(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作为附件一同上报)(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4)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

(二)工资待遇

本单位在保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依法保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格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1.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本单位严格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在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及时进行结算,并在次月的发薪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

(4)劳动者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将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进行结算,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5)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关于不定时工作制

(1)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实行年薪制,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高于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外勤人员、运输行业的仓储运输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等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考核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制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作为附件一同上报)。用人单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经协商确定下列方式确定工资待遇,以保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后职工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A.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或提成考核的,基本工资调整为元/月,职工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工资按工作岗位约定的,其岗位工资调整为元/月,职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

(3)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

1. 本单位依法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2.在气温超过36℃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避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并针对工作性质采取下列措施:(1)高温期间露天作业的,在组织职工露天作业时,严格遵守“避中间”措施,即不得在中午12:00至15:00期间组织露天作业,防止中暑事件发生。

(2)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适当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如冰块、茶水、人丹等),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对于本单位使用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当缩短未成年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劳动。

4. 对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岗位的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同时保证生产环境能够达到卫

生防疫部门的法定标准,符合生产环境达标要求。

5.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依法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严

格控制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

六、本方案须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七、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将书面告知有关职工,并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5

个工作日。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

(样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如有人员变动,请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单位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履行民主程序公示说明

(参考件)

本单位①已经②讨论确定,并形成③。①与③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职工意见如下:。本单位对公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方案已按规定履行职工民主程序,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①属于初次申报的,填写“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属于延续申报的,填写“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情况报告”。②根据民主程序履行情况填写“职代会”或“职工大会”。③企业工会监督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填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职工大会决议”;未建工会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监督指导下履行民主程序的,填写上级工会签署意见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

(样稿)

本单位于年月日在召

开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正式职工代表名,实到代表名,超过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草案的情况说明,对《关于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进行表决。

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半数,《关于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获得通过。

公示责任单位:。

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代章)

年月日

×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样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经办人:申报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到期时间:年月日说明:1.编号、申报时间、到期时间三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填写。

2.实施区域填写“苏州市城区”或“昆山市”。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审批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绵阳市新益大厦十楼 法定时限20承诺时限 6 专家评审、现场勘查 等时限 3 是否年审否有无数量限制无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应交材料 序号应交材料份 数 是否属前置 条件 前置条件办理的 行政机关、基层 组织或中介机构 1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的申请 1 否 2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表》 1 否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1 否 4工会或职代会关于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 决议(参会人员签字) 1 否 5 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决议的公示(单位职工 代表签字) 1 否 6 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了集体合同 的需提供集体合同复印件 1 否 7缴纳社保相关证明(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 或单位近期缴费凭证) 1 否 8 再次申请的:还需提供上年度的批复、上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1 否 示范 文本 目录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含申请表)审批条件 序号审批条件 1(一)企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

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2(二)企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法定依据 序号法定依据类型(法律、法规或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 号)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 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 号)第七条第二款: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 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则上按照以下范围受理用人 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省属国有企业、在省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省直部门实行特殊工 时制度的申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受理,其所属具有法 人资格的机构或部门在其他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的,由登记注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部门规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绵阳市人社局联系电话(窗口电话)2316837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_______ 人; _______ 人; _______ 人。 (单位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参考件)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 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 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 ___________ 年_月_ 日至 ______________ 年_月_ 日;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 自 ______ 年_月 _ 日至 _____________ 年_月_ 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 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 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 基本情况 1単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金: 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 (二) 用工情况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_________ 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 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 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 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三、 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 下列 ____________ 情形: 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 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 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 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一)对下列 ____________ 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一线岗位,工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人数 生产辅助岗位,工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人数 其他工作岗位,工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人数 2. 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半年,□季,□月,□周。 (二)对下列 ___________ 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样本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者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三条【特殊工时】本规定所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

第二章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企业能够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二)劳动者能够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三)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第三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范围】企业能够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二)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鼓励或者扶持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定能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工时计算方法大全(各机床工时、各工序工时)

工时计算方法(各机床工时、各工序工时) 生产效率:是衡量生产单位或部门管理绩效的一个指标,体现生产单位或部门的管理能力,即总标准工时与生产总工时的百分比。为了准确快捷填写生产计划表,现将需计算之工时与相关注意事项做说明。为了提高生产效率,结合其定义,使工时定额更加合理、准确、科学,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制定此工时计算方法。 一.锯床工时定额计算标准 1.工时计算公式:T=(k m T 机+nT 吊+T 装卸)k 2 式中:k m —材料系数 n —一次装夹工件数;n=1-2; k 2—次装夹工件数修正系数,k 2=1(n=1);k 2=0.55(n=2) 2.机动时间:T 机 2.1. 方料: 式中: H- 板厚mm 材料宽度系数,查下表 k B - 2.2.棒料: 式中D —棒料外径 mm T 机 = k B H 2 0 T 机 = D 2 4 T 机= D —d 02

2.3. 管料: 式中d 0—管料 内径;mm 2.4..方管: 式中:H —方管外形高 mm ;H 0—方管内腔高mm ; B 0 —方管内腔宽 mm ; 3.吊料时间: 4.装卸料时间及其它时间: 综上所述: 方料: T=(0.12+n0.0519H+0.001L )k 2-0.00013 H 0*B 0 (min ) 圆料:T=(0.12+n0.0429D+0.001L )k 2-0.0001 d 02 (min ) n —一次装夹工件数;n=1-2; k 2—次装夹工件数修正系数,k 2=1(n=1);k 2=0.55(n=2) 二.剪板冲压折弯工时定额计算标准 1..剪板工时定额计算方法 剪板单件工时定额: a —每块工时系数、见表 b —剪角次数 2 4 1000 T 机= H — H 0*B 20 8000 T 吊= L 1000 T 装 卸 =0.12+ L D 1 800 8 40 T = k * a + b a 3

特殊工时的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者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三条【特殊工时】本规定所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二)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三)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第三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范围】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

(二)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鼓励或者扶持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第八条【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符合前条第(一)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季度或者年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 符合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周、月或者季度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 符合前条第(三)项规定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 第九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限制】按照本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 第十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休息保障】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 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报酬支付】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企业与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综合计算周期未满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时间为周期截止日,支付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报酬。 第四章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审批管理】下列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批,其设在地方的全资、控股的法人单位应当将获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批复文件以及企业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一)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企业;

成都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成都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办理部门劳动关系处 事项属性办事指南办事类型即办件 事项分类劳动权益保障,多级办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联系电话87706822 监督电话首问责任 人 任贤良 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社保 大厦1117室各区(市)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市)县自行公布办理地点) 地图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117661789.html,/?oid=2485 公交线路 前置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下列人员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劳务派遣公司不在申报范围) 1、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单位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2、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劳计[1995]2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对成

特殊工时制度方案

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 **劳动局: 我公司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9月20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涉足移动商务、电子商务、互联网搜索引擎、广告传媒的高新投资公司,项目涉及文化传媒,移动商务、网络推广及优化、腾讯搜索推广的高科技互联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条款,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照这一规定,我们公司已在部分岗位中严格按该法规执行。但是,根据我们公司管理系统的运作特点,其中销售人员、管理人员(主管级或以上)。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主要原因和实施方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2、工作时间是根据和客户洽谈时间和客户维护时间而定。现行公司工作时间定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工作8小时,特殊情况可能8-10小时。如果客户需要,则周六需要继续工作。延长工作期间公司允许员工适当休息和活动。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0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2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绩效+业务提成,平均月工资为20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8天。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 1、管理人员比一般员工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比较难于界定在8小时之内。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实行相对的弹性工作时间,公司相信员工具有良好自觉性。公司从来没有明确要求管理人员加班,通常有一部分管理人员拖迟下班时间,是他们个人的工作责任心强,自愿留下加班工作。虽然,从主观上我们不排除公司是否给了超额的工作量,但是由于公司近几年业务的迅速发展,也给每个管理人员提供了个人发展的机会,有许多管理人员都希望主动地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锻炼自己。 2、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2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2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平均月工资30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8天。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希望贵局同意以上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以便我们公司继续保持原有管理运作系统。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特殊工时的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者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三条【特殊工时】本规定所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二)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三)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第三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范围】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

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 (二)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鼓励或者扶持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第八条【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符合前条第(一)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季度或者年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 符合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周、月或者季度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 符合前条第(三)项规定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 第九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限制】按照本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 第十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休息保障】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 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报酬支付】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企业与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综合计算周期未满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时间为周期截止日,支付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报酬。 第四章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审批管理】下列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批,其设在地方的全资、控股的法人单位应当将获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批复

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理材料范例(20210129203605)

南宁市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编号: 企业承办人: 联系电话:

南宁市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 (示范文本) 申请单位(盖章):南宁XX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号:2009001 企业承办人:张三联系电话:XXXXX

南宁XX混凝土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说明书(参考文本)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公司向贵局申请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公司系国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隶属于南宁市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 年5 月,现有在册职工500 人,主要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运输及泵送业务。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2 亿元,年生产C10-C60 标号混凝土100 万立方米,去年年产值1.3 亿元,销售额1.3 亿元,上缴利税980 万元。 二、申请理由 (一)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理由。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相关人员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预拌商品混凝土是为建筑施工服务,生产必须按施工方的生计划要求进行,工作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繁忙而繁忙,季节性比较明显,每年旱季生产任务饱满,雨季生产任务不饱满,以及因施工过程的连续性,导致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相关人员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作息,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特申请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理由。 1、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的时间 地点不确定,以项目或者工作任务的进度和要求安排工作时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作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2、业务员、采购员。业务员主要负责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以购销合同和订单为目标,以销售任务要求安排工作时间;采购员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原料水泥、沙石的采购,根据生产需求完成和采购要求安排工

道路工艺流程图

施工安排 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 墩、台身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沟塘处理、清除表土、修筑便道 桥梁工程施工 钻孔桩施工 空心板预制场地 承台、系梁施工 空心板预制 墩柱、桥台施工 帽梁施工 空心板吊装 桥面铺装层、栏杆 道路工程施工 路基软基处理 灰土底基层施工 水稳基层施工 沥青混凝土面层 路缘石安装 排水管道道沟管基施工 铺设管道 井室施工 管道回填 工程竣工验收 平整场地 定位放线 埋设护筒、桩机就位 钻孔 泥浆装备与处理 钢筋笼材料准备 清孔、吊放钢筋笼、检测用钢管和导管 钢筋笼制作 拌制混凝土 灌注混凝土 拔除护筒 凿除桩头 搭设脚手架工作平台 测量定位 绑扎柱钢筋 模板下口找平 柱模板就位 用螺栓将柱模组合 模板校正 混凝土浇筑 拆除模板 混凝土养护 原材料试验 配合比试验 混合料拌和 底基层验收 无损检测

水稳基层施工工艺流程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工艺流程 摊铺 整形 碾压 密实度检测 试件制作 检查下承层 人员机械准备 监理检验 机械碾压 摊铺机摊铺 接缝处理 原材料试验 混合料配合比设监理审批 拌和场拌和 汽车运输 质量验收 测量放线 铺底模 安放钢筋骨架 安装抽芯管 立侧端模 混合料运输 挂线控制 含水量、水泥剂量检测 测量放样 侧端模准备 涂隔离剂 检查钢筋 钢筋骨架制作涂隔离剂

预制空心板施工艺流程 雨水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内胶模放气或抽拔 混凝土入模捣固 养护 拆模 吊装出槽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沟槽开挖 混凝土基础 稳管 水泥砂浆抹带 混凝土管座 施工放样 浮渣凿除 桥面清扫润湿 标高复核 模板检查 成品检查 压混凝土试件 砂石平基 安装橡胶圈 安管 砂石管座 检查井施工 闭水试验 回填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单位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参考件)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三、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 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 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一)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一线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生产辅助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其他工作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半年,□季,□月,□周。 (二)对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经营管理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外勤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3.运输业仓储运输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4.非生产性值班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2、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 4、《关于延长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实行期限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35号)。 二、申办对象(条件) 1、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 2、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3、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3)其他因生产工作需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三、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督科提出申请; 2、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督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或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6 四、申办材料 1、《XX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验; 4、浙江省劳动保障信用定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验; 5、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书面意见。已建立工会的,由工会组织召开实施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座谈会,讨论实施办法;未建立工会的,召开职工大会推选实行特殊工时制职工代表,讨论实施办法;工会(或职工代表)须在《审批表》及实施办法上签署意见; 6、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办法》一份。实施办法内容包括: ①安排劳动者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具体规定; 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加班加点工资的具体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再计发加班加点的工资; ③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要在五个工作日内结清包括加班工资在内的劳动报酬。 7、用人单位提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等其他材料; 8、审批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有效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仍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督科再次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除按初次申请规定递交的申请材料外,还应递交用人单位上年度特殊工时制执行情况说明和上年度特殊工时审批表复印件; 9、对符合特殊工时制实行期限延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获得县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或上年度特殊工时制执行情况较好、

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及流程图史上最全

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及流程图(史上最全) 1前期准备工作 <1>路基开工前,首先要进行测量定线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断面检查与补测。测量精度以交通部颁布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为标准。测量的工具,使用精度符合要求的全站仪,红外线测距仪,经纬仪和水准仪。当导线点与水准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 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对其进行加密,成果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签字认可后使用。 在开工前进行施工放样,放出路基边缘、坡口、坡脚、边沟护坡道、借土场 等具体位置,标明其轮廓,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对工程沿线及借土场应取有代表性的土样,按JTJ051-93 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天然液限、塑性指数、密度、含水量等的试验。用于填方的土样,测量最大干容性、最佳含水量或毛体积比重和土的加州承载比GBR fi,测试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清理掘除。在路线用地范围内的树木、杂草、灌木等应予清除,按照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深度和范围清除并运至工程师指定地点,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结构物按要求清除,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妥善保护。路基表面清理完工后, 并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填前碾压并达到监理工程师的规定要求。挖方或填方区域内,所有的腐植土、淤泥、表层植土均应挖出干净,按环保规定弃置路基范围用地以外, 并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弃土条例要求处理,对因挖出孔穴、障碍物而留下的孔洞、树根按要求进行处理。 2路基的填筑方法 路基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 即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 逐层向上填筑。如果原地面不够平坦, 填筑应从最低处分层填起, 每填一层经过压实达到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添一层。对于原路面纵坡大于12%的地段。可采用纵向分层填筑法施工,沿纵坡逐层、分层填压达到密实。但填之路堤的上部,仍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水平分层填筑是填筑路堤的基本方法,它最能保证质量,一般均采用。 在同一路段如果要用到不同性质填充材料时,要注意以下情况: <1>不同性质的填充材料要分层填筑,不得混填,以免内部形成薄弱面或水囊,影响路表的稳定性。 <2>路堤上部受车辆荷载的作用影响很大,一般宜将冻稳性、水稳性好的土质填在路堤的上层部位; 如果路堤的下部可能受水浸淹时,也应采用水稳性好的土质来填筑。 <3>透水性较大的土填在透水性小的土下面时,如果两者粒径差别较大,要在中间加铺过渡层。如果透水性较小的土填在透水性较大的土下面,其顶面应做成4%的双向向外横坡,以免积水。 <4>沿纵向同层次要改变填料种类时,应做成斜面衔接,且将透水性好的填料置于斜

特殊工时制度

沈阳XX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岗位的 作息时间和待遇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维护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公司工作和休息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的员工。 二、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岗位的工作时间为:8:00-14:00或12:00-18:00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周期内,工作时间不超过(40、、500、2000)小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为: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进行安排。保证每日连续工作不超过11小时。 2、工时制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按照不同工作岗位需求,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安排倒班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自行掌握、弹性工作为主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考勤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的相关规定。 4、加班 超出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付出的劳动,即为加班。每日延长工作/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优先安排换休、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换休、调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作。平时加班,按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 3倍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平日加班不执行加班费规定,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依法支付3倍加班工资。 三、休息休假制度 1、正常休息 1-1每周至少保证休息一天。(连续24小时) 1-2实行倒班的岗位,按照岗位排班表进行轮休。 1-3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岗位,由公司统一安排休息时间。 1-4拟自行换休的员工,需提前3天告知部门领导。 2、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为带薪休假。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0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20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 20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和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特点的变化、规范单位用工行为要求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对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05号),对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特殊工作制度的审批管理、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及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问题一并予以明确。 二、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和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 特殊工时制度分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

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员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旅游、地质、石油、建筑、制糖、制盐等行业和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轮班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

通信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图

通信施工工艺流程脚本 1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应齐全,管理机制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到人;施工人员数量、机具仪表配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针对具体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开工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于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前要与沿线相关部门及单位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安全配合协议等。项目部要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 4)对于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应了解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提前办理必要的准入手续。对于既有机房,调查机房内在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在用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动与工程无关的在用设备、设施。 5)GSM-R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工程铁塔安装、漏泄同轴吊挂等需要在车站站台、隧道、路肩等处进行施工,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签订安全配合协议。6)对于铁路车站客运服务信息系统工程,应了解车站的管理制度,提前办理准入证等各种相关手续。 7)技术交底的重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等。交底要交到施工操作人员。交底必须在作业前进行,要有交底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都要在记录上签字。8)对于通信工程,施工项目及工程特点不同,其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通信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写。 9)做好物资的进场和标识工作,物资应整齐码放,要注意防火、防盗。还应做好进货、领用的账目记录工作。 10)安排仪器仪表存放地点,建立管理台帐,采取防潮、防火、防盗措施,严格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 11)对于各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通信机房内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工艺实施主要内容 2.1总施工流程 通信工程施工总流程图:

成都市特殊工时申请流程资料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一、行政审批内容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 四、行政审批条件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下列人员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1.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单位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2.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五、申请材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内容应注明实施办法及方案); 2.《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4.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 5.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 6.企业工会意见,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则应提供“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申请表格 受理时领取(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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