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监管(一)

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监管(一)
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监管(一)

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监管(一)

【摘要】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在银行信贷管理中十分重要。频频发生的关联企业巨额贷款损失案件暴露出我国现行关联企业制度的缺陷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机制的漏洞。我国亟待借鉴国外经验,强化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首先国家要完善关联企业立法,从法律制度上保障银行债权;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关联企业信贷信息咨询系统,并做好对关联企业贷款的统一授信、贷前调查和财务分析,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和担保方式,在借款合同中设置预防性条款,加强贷后管理;最后银行监管机构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监管。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给银行信贷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对现行公司制度所提供的债权保护手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最近,农凯、铁本、德隆,华光等系列关联企业贷款相继出现问题,而且涉及贷款金额巨大,银行损失惨重。总结教训、借鉴国外经验、采取措施加强对关联企业信贷业务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已显得十分紧迫。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国外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对策。一、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分析

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以及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等特征的企业。关联企

业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以资产联系纽带为主要方式而连结成的联合体。关联企业体系内部利益上具有一致性。

(一)关联企业信贷的主要风险

关联企业信贷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膨胀的风险。从形式上看,一般关联企业各成员的贷款金额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从属企业受控制企业的支配,从属企业以自己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控制企业通过从属企业获得贷款。如果将关联企业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企业贷款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该关联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2.担保虚化的风险。信贷实践中,控制企业令从属企业为其贷款担保或为其他从属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较突出。从属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实质上,由于从属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常常被利用作为追求整体关联企业整体或控制企业利益的资源和工具,因此从属企业往往没有相应的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担保虚化,增加了其风险程度。

3.信贷资金挪用风险。在关联企业中,从属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贷款风险。虽然银行有权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欠缺及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银行在实践中很难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真正的监督。

4.贷款偿还风险。由于我国关联企业法律制度中欠缺对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规制,没有相应的制衡机制以规范控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此情况下,目前的法人制度实际上是严格的股东有限责任,加之当代中国社会信用基础和信用理念的薄弱,从而使商业银行在面对关联企业客户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债权时,难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最终导致贷款偿还出现风险。

(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关联企业集团内在的特点是风险产生的根源

关联企业集团是通过资产纽带,把众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联结在一起,内部经济成分复杂,成员企业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常常通过产权纽带,对子公司实行财务监控管理,而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弊端。同时关联企业间关系极其紧密,其风险变化呈联动效应,一旦风险爆发,将迅速波及其他成员,出现所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2.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关联企业集团规模庞大,其下往往注册了诸多的子公司、分公司,使银行对企业的真实情况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对贷款的资金流向难以监控,决策层有时只能在信息极大不对称下做出相应的信贷决策,潜伏着较大贷款风险。

3.关联交易成为企业利润的调节器和逃废银行债权的常用手段

关联交易双方在形式上法律地位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关联交易客观上存在着不公平的极大可能性和因关联企业内部人控制而滥用的巨大风险。关联交易客观上存在不公平及滥用的巨大风险,是关联交易法律特征的逻辑必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企业的利润并转移企业有效资产,对企业的还款能力造成很大影响,从而给债权人的利益带来损害。

4.商业银行内部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缺陷,管理粗放

部分银行信贷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对关联企业贷款贷前调查不细致,或者流于形式,贷款担保仅仅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贷后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及时的风险检测、预警体系,贷款出现风险时疲于应付,不知所措;少数信贷人员甚至与企业勾结起来,教唆企业编制虚假贷款资料,蒙骗上级行,贷款发放之初就隐含巨大风险。二、国外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之考察

1、加强关联企业立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均高度重视通过关联企业立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英美法系对关联企业债权人的保护立法以美国为典型。美国的公司法主要运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piercingthecorporateveil)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两个原则保护关联企业的债权人。根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法律原则上承认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各为不同的法律主体,但当控制公司过度操纵从属公司使从属公司实际上丧失独立

法人资格时,法律可以揭开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之间“面纱”,把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视为同一法律主体,从而责令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深石原则,控制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对从属公司的债权在从属公司支付不能或宣告破产时,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参与分配,或者分配顺序应次于其他债权人;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时发生支付不能或宣告破产时,则由母子公司合并组成破产财团,按照比例清偿母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以保护从属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大陆法系对关联企业债权人的保护立法以德国为典型,主要是通过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转移的最高数额、损失的承担、对债权人提供担保、控制公司负责人的责任、从属公司董事及监察人的责任、“不利影响”之禁止等措施来实现。此外,德国《股份公司法》创设了当今各国公司法上极为独特的归附制度。在此制度下,法律赋予了主公司对归附公司的原则上无限制的领导权,同时取消了对归附公司财产的限制,使得主公司可以将归附公司的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与此相适应,母公司必须对被归附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履行责任,从而建立了严密的债权人保护体系,大大强化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2、遵循“一个债务人原则”

国外银行对关联企业客户的风险控制遵循“一个债务人原则”,即将关联企业客户整体作为一个债务人进行管理。国外银行对关联客户一般定义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可以被视为一个整体的、互相关联的一批债务人(两个或更多法人单位)。一种情况是:集团内的一个或几个公司

对集团内的其他一个或几个公司拥有超过一半的股份,或者拥有对投票数量的控制地位,其决策影响集团中其他公司;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集团的一个或几个其他成员遭遇财务困难,集团的其他成员可能发现难以完成支付义务。前者比较容易界定和掌握,后者则是更广义的关联范围。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对第一种情况即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的风险控制,对不是集团客户但可以明显判断有关联关系的客户在风险控制上也会统一考虑。

3、建立客户经理网络作为组织保证

为实现对关联企业集团客户风险的统一控制,国外银行按照关联企业集团公司的组织层次,建立相应的客户经理网络作为组织保证。为每一关联企业集团客户配备一个“全球账户经理”,全球账户经理通常设在关联企业集团总部或母公司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如果关联企业集团的大部分业务由某一子公司承担,有时也会在分支机构这一层次设全球账户经理。全球账户经理统一负责银行对集团公司的所有事务,包括评级授信和所有信贷业务组织、协调,并报有权部门审批。全球账户经理承担对集团客户的所有风险,子公司所在地的分行不承担对子公司的业务风险,即使这些业务是在分行和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事实上在银行内部有一个风险转移机制,即由总行给分行提供内部担保,分行将风险转移给总行,从而实现对集团客户风险的集中控制。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分行为每一个子公司指派一个账户经理,账户经理直接对全球账户经理负责。账户经理的主要任务是经常访问子公司,了解他

们的经营情况和业务需求,并向全球账户经理报告重要的进展或变化。在收入分配方面,分行对子公司办理业务的收入由分行保留,收益记在当地账上。同时在银行内部建立一个管理会计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将所有来自于集团客户的收入最终记为全球账户经理的收入。

4、做好母子公司信用评级

一般情况下,对主要的子公司的信用评级比照集团公司的信用等级掌握,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出具担保或安慰函。如果分行认为某一个子公司有特殊的风险,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全球账户经理,并对子公司的信用等级作相应调整。与母公司关联度不强的子公司或规模较小的子公司通常比母公司信用等级调降。信用评级主要依据客户经审计的年报,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但同时注重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分析,因为贷款是在未来某一时间到期,企业未来的状况直接决定其到期偿债能力。如在西德意志州银行的信用评级体系中,历史数据只占40%,而前景分析占60%,充分体现其对企业发展前景的重视。对大型跨国集团,通常将外部评级如穆迪、标准普尔、费奇等权威评级公司的评其结果,作为掌握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

5、实行统一授信

在确定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授信额度时,集团总部所在行为授信主办行,各分支公司所在行为授信协办行。在授信中既有总的授信额度,也有结构授信,一是明确有多少额度是需要担保的,多少额度可以发放信

用贷款;二是产品结构,即按照不同业务种类进行分配;三是期限结构,即短期和中长期的信贷业务各占多少。授信又分为内部授信和外部授信。内部授信是银行机密,不得告知企业。对重要优质客户,可给予外部授信,亦即承诺授信,外部授信可以通知客户,对一年期以上的承诺授信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根据德国法律,银行对一年期以上的承诺授信要按授信额度的5%收取风险准备金)。在承诺授信额度内,分行可以自行审批发放贷款,不需上报总行。全球账户经理将对集团客户的总的授信额度根据需要分配给全部或部分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较好的子公司给予倾斜。全球账户经理通常预留一定的机动额度,以便能够对客户新的业务需求及时做出反应。对集团客户和所有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均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实时控制,全球账户经理可以在接受客户申请时准确掌握其授信额度的余额,做出是否同意提供贷款的决定,从而把对集团客户的信贷风险控制在事先核定的额度之内。未经全球账户经理同意,任何分行不得超过额度对集团客户的子公司发放贷款。

子公司所在分行的客户经理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后,写出调查报告,送当地分行的信贷部门,分行信贷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全球账户经理。全球账户经理没有直接的信贷决策权,汇总有关情况后上报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查,超过信贷风险管理部审批权限的,上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在审批授权上存在两种模式,如汇丰银行实行个人授权,即将贷款审批权限授予制定的个人,在审批程序中也没有信

贷审查委员会,而有些银行则实行机构授权,并逐级设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查大额、疑难贷款。

6、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担保

国外商业银行接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银行通常也要求母公司提供这类担保,其目的是将关联企业集团绑在一起,实行统一的风险控制。有的母公司不直接提供担保,而是出具安慰函,声明:总公司知道该笔贷款,确保进行监督,使子公司正常发展以尽量归还贷款,母公司在未通知银行的情况下不会出售对子公司的股份,等等。即使有母公司提供担保,仍要对子公司本身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做好现金流的分析和预测,确保有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如果母公司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银行认为母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则要求子公司在集团公司之外另外提供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以抵押、质押为主),同时分行需要征得全球账户经理的同意,才可接受子公司从当地提供的担保。如果集团公司对集团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则担保金额相应从对集团公司的授信额度中予以扣除。很多情况下也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在授信额度内),但通常设定以下保护措施:一是要求客户不以资产对外提供抵押;二是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在偿还顺序上应一视同仁;三是设定交叉违约条款,即若客户对他行违约,银行将提前收回贷款。同时贷款发放的金额和期限要尽量与客户的现金流相匹配。

7、建立关联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国外银行均建立了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对集团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管理和使用。所有子公司的账户经理负责收集子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业务、调查报告、融资情况等,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及时向全球账户经理传送,全球账户经理汇总所有账户经理的上报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加工,建立一个可以授权共享的集团公司数据库,供全球账户经理和分行账户经理在处理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的业务时使用。总行通过该系统可以在任一时间掌握集团客户及其分布各地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为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8、银行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从国际上看,关联企业客户大额授信的风险管理问题早就引起了一些发达国家银行监管当局的重视。在发达国家的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管理中,银行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建立信贷咨询系统的做法对控制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德国,30年代中期就已经建立了大额授信的报告制度。1948年德国为加强对“单一借款单位(singleborrowerunit——即同属一个集团客户的企业或者通过利润转移协议附属于同一集团的企业)”授信的风险监管,建立了大额(100万马克或100万马克以上)信贷登记信息系统。德国在1997年第6次修订的《银行法》中规定,央行信贷登记信息系统收到贷款人给同一借款人超过300万德国马克的授信报告之后,将各家银行给同一借款人的授信进行汇总,并把借款人的情况及所涉及的贷款人的数量等信息反馈给所有的贷款人;比利时于1944年为加强对集团客户贷

款及其他大额贷款的风险管理,也制定了大额贷款的登记制度。现在比利时的规定是当某一法律实体(即企业)或者自然人从同一银行机构获得等于或者超过25,000欧元贷款,银行必须向CCCR(中央共同信贷登记中心)递交关于其银行客户的信息。大额授信监督管理制度对银行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贷款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

目前,我国关于关联企业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在税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等方面。在公司法等法律领域均没有专门的、系统的规定。因此目前我国法律在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从属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关联交易及董事抵触利益交易的规制等方面均是空白。关联企业法律制度的缺陷和空白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成为公司股东逃避法律监督的工具,甚至异化为一种法律追究股东责任的障碍,成为控制公司逃废银行债务、获取法外利益的工具。受关联企业立法缺陷的影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更是存在着将有限责任绝对化的倾向,即认为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不管控制公司的恶意行为给债权银行造成了多大的损害。

此外,从信贷业务实践来看,近年来关联企业信贷风险频频爆发(参见下表)。从表中不难看出,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常常涉及多家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巨大。虽然这些系列案例中没有公开的银行信贷损失详细数额,但据业内人士估计,上述巨额贷款损失绝对在50%以上,部分案

例中银行损失应在90%以上,绝大多数贷款将成为坏账。同时表中所列企业中除啤酒花是银行主动收缩贷款引发风险集中爆发外,其余风险爆发均出于外因,甚至偶然事件,如蓝田股份由于学者刘姝威对蓝田公开质疑而引爆。上述案例充分说明,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信贷人员缺乏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意识,对关联企业信贷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较差。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我国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已是当务之急。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方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风险管理制度18533

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 1.1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规避和把控企业 经营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包括经营决策 风险、产品设计开发风险、产品质量和生产及服务提供等全过程。 2.2本制度对上述过程风险的识别和实施管控,作出了具体要求。 3、职责 3.1企业最高管理层负责对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战略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实施识 别和管控。 3.2公司办是公司管理层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归档管理,并 承担公司最高管理层实施科研生产经营决策风险的疏理并形成文件。3.3生产技术科负责产品研制开发过程中的营运风险的识别与管控。 3.4生产科负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营运风险的识别与管控 3.5质量科负责产品实现过程质量风险和产品交付质量风险评估和管控。3.6销售科负责与顾客有关过程风险及外包(协)及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市场风 险识别和控制。 3.7财务科负责财务资金管理风险识别与管控。 4、引用文件 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9001:201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细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秘书处2015年8月版) 5、风险定义 风险,即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影响是指偏离预定期,可以是正面的或负面的。风险一词有时在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使用即“危机”,也可在正面影响的可能性使用,即“机遇”。 6、基于风险思维,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 6.1公司领导层风险识别 6.1.1公司管理层应对风险识别与评估时,应基于组织层面(管理层)组织内部的 过程(包括管理过程和产品实现过程),树立基于风险思维,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风险,降低风险或者减缓风险的思想。 6.1.2公司管理层应基于风险核心系统,随时掌控质量、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持 续提高战略决策,建立并履行经济责任、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开展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1.3管理层应在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策划时识别战略决策和法律方面风险,洞 察预期结果方面做出描述。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组织范围、产品方向(项目)、实现过程及资源投入进行组合性风险评估,以组合性做出表达。 6.2质量科 6.2.1质量科应对质量风险进行识别,包括质量文化风险、质量战略风险、产 品符合性风险、过程监视、测量风险等方面实施识别与评估。 6.2.2质量信息风险来源于内部和外部,质量部应收集相关质量信息,用基于 风险思维方式,实施汇集、分析,形成文件信息进行传递,以求实施风

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XXX有限公司为了创建以(集团)公司运营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简称:风险管控/风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需求、公司的特性、战略发展和现实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控股与参股公司、筹建与并购业务和新老客户与项目。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控组织机构(可查《风控手册》):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一)专家评审委员会,每位委员享有与承担权责对等;(二)风险管控中心,风控中心由风险管控部、监察审计部、中介协作部构成,风控中心全员实行“严进错出”制度。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公司在实现其利润目标时,存在的不确定性与损失。公司风险管控体系构成:(一)组织体系:1、专家评审委员会;2、风险管控中心。(二)制度体系:1、本制度;2、《公司风险管控手册》;3、《融资(金融)租赁专业风险管控分册》各专业分册;4、《公司风险管控(200)综合指标体系》等;若有不一,按《手册》、《分册》等操作;或及时上报风控中心、制定风险管控解决方案。(三)IT信息通讯/物联网体系:1、独立服务器互联网系统;2、物联网系统;3、信息数据库系统;4、24小时人机信息应急备案系统。(四)统计、概率与数理模型技术体系:1、信息与数据统计分析软件系统;2、客户与项目测试软件;3、风险概率与损失评价软件系统;4、风险成本与经济价值技术模型。(五)学术、技术成果转化与输出体系:1、风控实证案例研究成果;2、风控体系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技术输出。 第五条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以事前及事中风险预警防范和风险前置管理为主导、控制减少生命伤亡和利益损失为理念,以“科学风控、实战实用”为宗旨,履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职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汇编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市**区**小额贷款(以下简称本公司)防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风险监控(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严格执行贷出款项单户金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5%等规定上。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 2 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 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公司风险管控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3) 第三章风险辨识 (5) 第四章风险分析 (6) 第五章解决方案 (7) 第六章风险评估报告 (10) 第七章报告与预警 (11) 第八章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11) 第九章监督与考核 (13) 第十章风险管控文化 (14) 第十一章附则 (14)

第一部分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持续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按类型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控,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控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控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风险管控策略、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控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开展风险管控力求实现以下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风险管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要点 股份公司内部制度之关联交易。 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 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 销售产品、商品; 13.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4.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5.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6.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17. 有关规定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本制度第八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5?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公司与第六条第2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第六条第2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八条 2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第六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1项和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根据与公司或者公司的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咼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企 业安 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旨在企业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 实现企业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 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 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 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 不因 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二、 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 响。 三、 按照企业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分为战略风险、经营 风 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 战略风 险: 实现的负面因素。 2. 经营风 险: 3. 财务风 险: 舞弊风险。 (1) 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 度的 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 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 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 度, 导致企业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 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 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 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影响 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四、 按风险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机会, 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 会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 影响战略目标 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

(完整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本制度所称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规则第六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十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风控部管理制度新版

风控部管理制度 一、接单初审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部门接单、以及资料初审,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推动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加快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 第二条接单 部门内勤接单当天必须给分支机构回复意见,交换企业的基本信息。完善接单台帐报表,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 第三条审核资料 部门内勤对照融资担保业务材料清单理清贷款企业尚缺资料。同时与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联系,交换贷款企业基本情况,并督促分支机构负责人收集贷款企业尚缺资料。 第四条企业准入标准 部门负责人应当在审核资料后初审以下内容: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申请人,持有最近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持续、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款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的客户,能提供财务报表,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提供审计报告; (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欠款记录; (四)、企业最近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悬而未决诉讼案件缠身; (五)、企业经营稳健,未曾发生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

(六)、企业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著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企业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应为正,贷款到期时有能保证还款的现金流入;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九)、企业具备一定生产、销售规模,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在确认贷款企业基本资料齐全,反担保措施较好的情况下,与贷款企业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系,约定到企业调查的时间。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去企业调查之前,在OA系统上填写外出单,并提交审批。 二、调查工作制度 二.一融资担保业务的调查工作尤其是现场调查工作是整个业务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规范融资调查专员的行为,从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升融资调查专员的综合素质,有效的防范风险。 第一条融资调查专员必须在客户工作时间深入客户生产经营场所调查并拍照。生产经营场所包括:生产制作现场、施工现场、营业场所、种养殖基地、库房、办公场所等;拍照的内容包括:调查人员、客户名称、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生产制作情景等。 第二条融资调查专员在调查过程中不得与客户谈判担保费率

关联交易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关联交易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21丄1关联交易风险 企业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得利用 率等■但其中存在得风险损害债权人与中小股东得利益、降低企业得抗风险能力等。 这就需要我们仔细分析关联交易得风险并加强防范■具体风险如图21-1所示。 关联交易直粧霹讳反国家決律決抑?可能i曹甲外部〃卜罚?导往经济楣矢七 关联交易未经适当审批或胡械权限审批?可能因审大爭错、舞弊、欺诈而导关联方界宋不准确?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克实、不完幣 关联空易宋价不合理?可能导致金'"诰产栩失或中小附东权胡甲栩 关联空易;;> 星不当?可能导致C'少经营效率低下或诰产遭甲扌吊失 图21-1关联交易中存在得风险示意图 2LL2关联交易关键环节控制 关联交易虽然存在着巨大得风险/旦这种风险通过对关联交易关键环节得控制可以降 低到最小■具体得关键环节如图21-2所示。 关紳环节I 加悔对关联方得界宋?采m有效措询防范关联方占川或转移得诰源 关辭环节2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会计iP?录与价格肓线机制得准确性与适当性 加强对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得控制?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准则制度与其她法 关紳环节3 图21 — 2关联交易中关键环节示意图 21、2关联交易及其挖制 2121关联方界定依据编制流程

总裁财务总监企业关联方及高管财务人员门

2122关联方界定控制流程 门 萤爭会总裁财务部交易人员

2123关联交易控制流程

董事会及审总裁财务总监审il?人会计人员交易人员门

2124关联交易回避制度 第章总则 第I条为了规范企业御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特制定木制度。 第2条木制度中斜关联方就是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第3条木制度中御关联交易就是指木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得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御行为?而不论就是否收取价款。具体主要包枯但不限于下列17项交易。 I?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人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御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处与开发项目得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M?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销售产骷、商品。 13?提供或接受劳务。 14?委托或受托销售。 1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6?其她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得爭项。 17?法律法规认定御属于关联交易得其她爭项。 第2章关联交易回避规定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识别、处置、应对和化解能力,确保公司系统运营能力、项目运营能力稳步提升,以过程管理、等级管理和责任原理为全面风险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依据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通过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针对重大风险拟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落实规范化的风险防控要求,从而将风险控制在企业风险承受度范围以内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四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五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六条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风险管控原则。 (一)全面风险管控原则:公司风险管控工作应覆盖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所面 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中关键风险实施重点管控; (二)分级分类管控原则:公司各级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管控各自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三)可知、可控、可承受原则:公司应对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做到风险可知,通过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将风险降至各自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风险收益匹配原则:公司不能单纯追求业绩而忽略风险管控,也不能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方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公司应对关联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度及可能的结果等方面作出实质性判断,并作出不损害公司利益的选择。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七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以下交易或往来的,即视为关联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商品;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期货投资运营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期货投资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期货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期货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管理办法》、《XXX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合规风控部起草,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并由执行董事批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期货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期货金投资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期货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决策、执行、运营保障、监督、反馈、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三)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五)执行有效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六)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障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

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2、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帐款、核准付款等。 3、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处理订单、信用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等。 4、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过程透明化、公平化、市场化、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夫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依法及时披露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与关联主衣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第五条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为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

风控部管理制度新

?风控部管理制度 一、接单初审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部门接单、以及资料初审,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推动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加快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 第二条接单 部门内勤接单当天必须给分支机构回复意见,交换企业的基本信息。完善接单台帐报表,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 第三条审核资料 部门内勤对照融资担保业务材料清单理清贷款企业尚缺资料。同时与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联系,交换贷款企业基本情况,并督促分支机构负责人收集贷款企业尚缺资料。 第四条企业准入标准 部门负责人应当在审核资料后初审以下内容: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申请人,持有最近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持续、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款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的客户,

能提供财务报表,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提供审计报告; (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欠款记录; (四)、企业最近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悬而未决诉讼案件缠身; (五)、企业经营稳健,未曾发生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 (六)、企业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著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企业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应为正,贷款到期时有能保证还款的现金流入;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九)、企业具备一定生产、销售规模,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在确认贷款企业基本资料齐全,反担保措施较好的情况下,与贷款企业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系,约定到企业调查的时间。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去企业调查之前,在OA系统上填写外出单,并提交审批。 二、调查工作制度 二.一融资担保业务的调查工作尤其是现场调查工作是整个业务流

2020年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计划

XXXXXXXX 2020年风险及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计划 XXXXXX公司董事会: 为提高关联交易的审查审批效率,切实加强XXXXX对关联交易的风险管理,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4年第3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以及XXXX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以规范发展、合规披露为主要工作目标,特制定2020年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计划,现报告董事会,请予审议。 一、完善组织架构,抓好统筹协调。 为着力防控关联交易风险,确保本行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行全体股东及本行客户的利益,促进本行业务稳健发展,确定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XX 委员:XX 田X XXX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风险合规部,由风险合规部总经理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风险合规部门为具体的关联交易管理部门,各支行、部室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风险控制。 (一)加强关联方名单动态更新,夯实合规管理基础。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实质上构成关联方

条件,但又不包含在名单中的,按实际认定为关联方,以便完善名单。2020年,本行努力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关联方管理模式。对于关联法人的管理,按照银监会及会计准则监管标准,定期于每年初对法人关联方名单进行更新;对于内部自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及其近亲属、相关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的更新,要求各支行、部室在变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告内上报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合规部按季根据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情况对关联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关联方名单的切实、有效运用以及关联交易得到有效监控。关联方名单经过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作为本行关联交易开展的基础。 (二)完善报备与审批机制,规范管理流程。 首先,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委员会办公室对本行今年将发生的关联方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在此基础上实行关联交易额度控制,分级审批制度:一方面,各支行、部室对本级单位员工及其近亲属、相关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在信贷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及时向风险合规部备案,以便进行关联交易统计和管控。另一方面,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义务。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就银行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该严格执行本行业务规定,使有关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禁止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禁止为关

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XX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公司系统权利运行,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制度、预警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位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公司党建计划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在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完成公司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二章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教育制度 第三条制定并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洁教育相关制度,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第四条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通过培训、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

纪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 第五条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洁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或者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专题讲座。 第六条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 第七条对各党(总)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通报学习进展情况,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载体,不断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第三章廉洁风险防控管理预警制度 第八条实行预警报告制度。预警报告制度是指通过日常监管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督察、明察暗访等途径,对党员干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问题向公司纪检部门所做的反映和汇报。 第九条凡是在重大事项运行及检查监督过程中,出现或发现违反国家政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的组织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都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本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情况和问题; (二)本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七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 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情形,以及公司、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 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情形。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人回避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战略, 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的持续过程。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时,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的总称。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受托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 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 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 门或岗位,负责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路线。 (三)权责匹配原则。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 当明确各自在风险管理体系中享有的职权及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四)一致性原则。公司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应确保

风险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五)适时有效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 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构架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等。 第一节董事会 第六条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 对策略; (二)审议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审批重大风险的解 决方案,批准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四)可以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履 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节公司管理层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 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全面、有效执行; (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 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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