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名姓氏的称呼

外国人名姓氏的称呼
外国人名姓氏的称呼

姓氏的称呼,是一种民族的历史现象。随着人类的进步,姓名结构和称呼含义也必然会发生新的变化。一般说,人名称呼的结构形式,是根据语言系统的不同而区别的。

一、英、美语系人名

姓名结构一般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George Walker Bush(中译:乔治·沃克·布什)。另外还有“名字·姓”,例如,威廉·莎土比亚;“名字·父名·姓”,例如,乔治·戈登·拜伦。

教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昵称),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中名: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

姓: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姓的词源主要有:借用教名,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借用动植物名的,由双姓合并而来的等。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詹姆士)、John(约翰)、David、Daniel、Michael(麦克)、杰克、威廉、乔治、大卫,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Mary(玛丽)、Elizabeth(伊莉莎白)、Ann、Sarah(莎拉)、Catherine (凯萨琳)、露西等。在英美的风俗习惯中,女人出嫁前跟从父姓,出嫁后改用丈夫姓,去掉父姓。

在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如“布朗”先生、“撒彻尔”夫人。汉译一般简称他的姓。除了正式的教名和姓外,英语中还常使用呢称来相互称呼,特别是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人们更喜欢用昵称。书写时,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H.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Reagan。但姓不能缩写。

西方有些国家的人名中,在姓前带有一个表示贵族身份的标记,英国人姓前用“劳特”或“恰尔德”。“恰尔德”是“贵公子”的称号,现已废除。“劳特”是爵士称号,也泛指—般贵族。另有冠于名前或全姓之前的“舍”。“舍”与“劳特”含义略同,但不单独冠于姓前。

二、法语人名

姓名结构的一般顺序为“名字·姓”,有的中间加上“特”或译作“德”表示贵族身份。例如,居伊·德·莫泊桑;奥瑙利·德·巴尔扎克。

三、德语人名

姓名结构的一般顺序为“名字·父名·姓”。例如:卡尔·亨利希·马克思。德国人习惯不用父名,通常只写卡尔·马克思;又例如,亨利希·海涅。德语系中,也有表示身份标志的。如:约翰·沃尔弗干格·封·歌德,其中“封”是贵族出身的标志。

四、西班牙语人名

姓名结构的一般顺序为“名字·父姓·母姓”,有的在父姓前用“德”(或翻译“台”)表示贵族出身。例如,米盖尔(名)·德塞万提斯(父姓)·萨阿维德拉(母姓)。西班牙人还有用“堂”(或“唐”)冠在全姓名之前作为贵族的特殊尊号。例如,堂·吉诃德的全称为:堂(表示贵族的特殊尊号)·古诃德(名)·台(贵族标记)·拉·曼却(地名)。这里的“拉·曼却”是作姓用,是以地名为姓的特殊形式。

五、俄罗斯语人名

在俄罗斯语系中,姓名结构的一般顺序为“名字·父称·姓”。例如,阿列克赛·马克西姆维奇·彼什柯夫(笔名高尔基);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普希金;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尼克拉·阿列克赛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亚历山大·亚历山大洛维奇·法捷耶夫。俄罗斯人的名字,父称和姓都有区别性的词尾作标志,从姓名上就可区别出男女来。男性的

父称词尾多译为“维奇”,与之相对应的女性的父称的词尾多译为“夫娜”。至于俄罗斯人的姓,男性的姓的词尾多为“夫”、“斯基”之类,与之相对应的女性的姓的词尾则为“娃”、“卡雅”之类。例如:巴维尔是男性,姓是“符拉索夫”,母亲则姓“符拉索娃”,其实是一个姓,只有词尾性的区别。俄罗斯人的名字,除了正名外,还有小名、爱称、卑称。一般简称他的姓。按俄国旧例,每人都有两个名称,平常相称,必用本名连父称,否则便是失礼。

六、阿拉伯语人名

只有名字,无姓,常见的姓名结构是“本人名·父名·祖父名”。例如“穆罕默德·阿里巴·艾哈迈德”,表示自己名字是“穆罕默德”,父亲名叫“阿里巴”,祖父名叫“艾哈迈德”。一般只用自己的名字,如“山鲁佐德或敦亚佐德”。

伊斯兰教信徒的名字富有宗教色彩。他们往往用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以及历史上的圣贤和先知易卜拉欣、阿里、伊斯梅尔、欧麦尔等人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有些人为了崇敬真主,愿作安拉的奴仆,就把自己的名字称为“安拉的奴仆”。“阿卜杜勒”表示信仰伊斯兰教,意为“真主的仆人”。有些人在其名字前还加上“哈吉”,那是表示该人曾去过麦加圣地朝拜过。更有趣的,还有称为“某某人的父亲”,“某某人的儿子”这样的阿拉伯人名字。“阿布”阿拉伯文意思为父亲,“本”、“伊本”表示某某人的儿子。如“阿布·纳赛尔”,这个名字即为“纳赛尔的父亲”。

七、印度、尼泊尔人名

姓名结构一般为“名·姓”,中间有时加上一个称号。例如潘迪特·辛格,前为名,后为姓,卡特利(名字)·巴尔杜尔(表示英雄的意思)·夏尔马(姓)。男人通常只称呼姓,不称呼名;如特里帕蒂·辛格,只称辛格;妇女通常称呼名,如妮摩拉·西尔玛,只叫妮摩拉。

八、缅甸人名

只有名,没有姓。例如,波东。一般在波东前面加上表示辈份的称号,例如,儿波东,即“波东兄弟”;吴波东,即“波东伯伯”或“波东叔叔”;郭波东,即“波东大哥”。也有在前面加的是表示信仰、意志的词语,如:德钦波东,表示“为了独立”的人。“塞雅”是对教师或者有学问或者有地位的人的称呼。缅甸的女子,多在名字前面加上“玛”,表示姑娘,加上“社”,则表示姑姑、姨、婶。

九、泰国人名

与缅甸人一样有名无姓。在名字前面,男的加上“乃”,表示“先生”;女的加上“娘”,表示“女士”。例如,乃·巴威·帕他诺实,一般简称只用名字。

十、马来西亚人名

没有固定的姓,通常只有本身的名字,儿子以父亲的名字作姓,父亲则以祖父的名字作姓,所以一家几代都有不同的姓氏,马来西亚人的姓名顺序则是名排在前,姓排在后,男的在姓与名之间用一个“宾”字隔开,女的则用“宾蒂”一词隔开。

十一、日语人名

从前日本仅贵族有姓,平民无姓,明治之后,人口普查才规定人人有姓。日本现在有十二万姓,常见者四百姓,如田中、山本、中村、渡边等。男名往往带“郎”字,有的略去“郎”字,只用太、一、二(次、治)、三(造、藏)等字。青年女子中,约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用“子”字命名。日本人—般姓名结构为“姓+名”。例如,藤野(姓)严九郎(名)、武者小路(姓)实笃(名)、原(姓)敬(名)。现代日本人名,比较多的是双字姓,双字名。例如,夏目(姓)漱石(名);厨川(姓)白村(名)。日本人的姓名还有一种简称形式,就是将姓和名的第一个字连在一起所构成的。例如,费政,就是“费也(姓)政之辅(名)”的简称。

十二、匈牙利人名

姓名结构为“姓·名”。例如: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他的名字全称为:裴多菲·山陀尔,—般简称他的姓。这种现象是和匈牙利民族的历史相关联的,因为匈牙利民族是从亚洲迁至

欧洲的,至今仍保留民族习惯的特色。再如“西多·维尔斯”,“西多”是姓。匈牙利妇女结婚后使用丈夫的名字,在其名字后加上ne(妮)字,表示夫人的意思。

十三、朝鲜、越南、新加坡等一些亚洲国家人名

与我国汉人相似,姓名结构为“姓+名”,而且多是单姓双名。例如,朝鲜的赵基天、越南的阮基石。

上述种种,是外国人名结构的一般情况。我们在识别外国人名时,不能以人名结构的基本形式任意框套,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另外,在识别外国作家和外国人物的姓名时,还有几点要注意的:首先是关于习惯称呼,外国人名在习惯称呼上,随着环境和对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法。一般地说,比较严肃庄重的场合用姓名全称,家人之间,长辈对幼辈,平辈对平辈,只呼名,不叫姓,在社交场合,比较亲密的朋友、同学和同事之间,一般都直呼其名或爱称。在俄罗斯一般友人或客人之间,为了表示客气或尊敬,多用名与父称连呼,或单用父称,否则便是失礼。在外国文学作品中,作者对人物的称呼,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对人物中的中老年,一般用姓;对青少年,一般用名。有时作家随他对作品中的人物的感情、态度的变化采用不同的称呼。再就是关于汉文译本的一些情况,外国人名中的名字,姓氏、父称和附带的称呼标记,在原文中各为一个单词,构成姓名全称时,词与词之间没有间隔号,只有缩写形式才在字母之间用区别音界的间隔号“·”隔开。汉译中的外国人名,除东方少数国家外,一般都在名字、姓氏和附带的称呼之间加有间隔号“·”。但也有极少数例外,如《堂吉诃德》,有的汉译本没有在“堂”与“吉诃德”之间加“·”。另外,就是译文中将外国人名中国化了,以致改变了原来的结构形式和字音。例如:英国著名作家肖伯纳,他的姓名顺序为:乔治·伯纳·肖,按汉译惯例简称姓应译作“肖”。鲁迅的文章中出现这位作家的名字就是这样译的。但当时也有人译为“肖伯纳”的,以后约定俗成,一直沿用至今,也就成定型了。又如法国十九世纪的女作家乔治·桑,原名:阿尔芒狄娜·露西·奥洛尔·杜帮,婚后改姓杜德望,乔治桑是她的笔名,本应译为桑,或乔治·桑,目前中译按习惯译为乔治桑。还有一种情况,外国人的姓或名相同的较多,而汉译一般都简称姓,因而有时难免混淆不清,这就需要注意他们的姓名合称和特殊标记的区别。例如,俄国文学史上较著名的作家中托尔斯泰。一个是叫阿历克塞·康斯坦丁诺维奇·托尔斯泰。另一个叫阿列克塞·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他们均是贵族,彼此的名字、父称有异,而姓均同。又如,俄罗斯文学中有两个奥斯特洛夫斯基,一个是旧俄时代的阿列克塞·尼古拉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另一个是尼古拉·阿列克赛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著有《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又如,法国有两个仲马,一个是亚历山大·仲马,著有《基督山伯爵》,是父亲,一个是亚历山大·仲马,著有《茶花女》,是儿子,这种同名同姓,实为罕见。为了区别,前者称大仲马,后者称小仲马。

欧美姓氏大全

转】外国人的姓氏大全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a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个人名字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 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III.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son,-ing;前缀 M'-,Mc-,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 De-, Du=, La-, Le-. 4.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5.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 Smith,Miller,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几点说明 1.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H.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外国人名翻译原则

戴問天:再谈外国人名(及地名)翻译问题 作者:戴問天来源:中华读书报 几年前我曾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的《英语姓名词典》,写过一篇《英语姓名词典与外国人名翻译问题》,发表在2002年第12期《博览群书》杂志上。近读景德祥先生《从“默克尔”谈起——小议德语人名的音译》的文章(《中华读书报·学林》2006年4月26日),觉得似乎还有必要再谈谈这个问题,并且连带涉及地名翻译,因为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常都采用音译的办法,很少采用意译。原因很简单,人名和地名,即令意思很清楚,也是不宜意译的。地名还有少数可以意译,例如“牛津”、“好望角”,人名则几乎无例外都应该音译。例如英语姓“Snow”不能意译为“雪”,只能音译为“斯诺”;德语姓“Faβbinder”不能意译为“箍桶匠”,只能音译为“法斯宾德”;俄语姓“Молотов”不能意译为“锤子”,只能音译为“莫洛托夫”——尽管原名斯克里亚宾(Скриабин)的那位革命者当初取这个假名就来自俄语“молот”(锤子)。 语音有差别,音译难准确 景德祥先生认为现在一些德语人名音译不恰当,举了许多例子,但是他所建议的一些译法也未必就恰当。例如他说“Nietzsche”译为“尼采”不准确,准确的音译应该是“尼切”、“尼策”或“尼秋”。然而读者很容易发现切、策、秋这三个汉字读音相差何其大也,可以用它们中的一个来译“-tzsche”,不正说明译得都不准确吗?德汉两种语言语音不尽相同,这是音译很难都准确的根本原因。例如,德语变元音ü与汉语韵母“ü”类似,但覿和觟在汉语里都没有相同或相近的音,这样有覿和觟的德语人名(像景先生举到的例子Vller)要音译成汉语就不可能准确。德语又多有辅音连缀的现象,像上面所说“Nietzsche”里的“-tzsche”便是典型例子。古汉语曾经有过类似情况,例如“笔”字现在的声母是“b”,古代曾经是双声母“bl”。双声母在汉语里早已消失,遇到德语(以及其他语言)的辅音连缀就不大好译。辅音连缀“Sch”在“Schüssel”里与“ü”相拼还不难翻译,在“Schmidt”和“Schr觟der”里它都不与元音相拼,翻译起来就不容易了。把不与元音相拼的“Sch”译作“施”,大概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译法,“Schleicher”、“Schlendorf”、“Schneider”、“Schwarz”都是这样。实际上德语“Sch”发音与汉语“施”、“许”都不大一样,译成哪一个都很难算得上准确。两位当总理期间为中国人民熟悉的德国人施密特和施罗德,还有以演“茜茜公主”为我们喜欢的奥地利电影明星罗米·施奈德(Romy Schneider),都姓“施”,如果让他们改姓“许”,许多中国人恐怕会感到陌生。 德语如此,其他许多语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各种语言的语音有一些是相同或者相近的,音译起来不困难,但遇到那些差别大、或者一种语言里有而另一种语言里无的语音,就不好办了。法语发鼻化音的字母组合“gn”(例如二战著名战场、比利时法语区的Bastogne),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都有而又不太一样的颤音,都是汉语没有的,音译起来都不可能准确。对于汉语,还存在一个有其音而无其字的问题。例如,法语姓“Dubois”里的辅音“d”与汉语拼音声母“d”类似,“u”则接近汉语拼音韵母“ü”(与德语变元音“ü”类似而不同于元音“u”),按说应该容易翻译了吧,然而汉语没有读“dü”的字,只好用读“du”的字代替。那样的字倒很多(都、读、堵、杜等),于是音译为“杜布瓦”。德国地名“Düsseldorf”译作“杜塞尔多夫”,也是同样原因。音译欠准确,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约定俗成的译名不准确的不在少数,可以小调,不宜大动 我在《英语姓名词典与外国人名翻译问题》一文中曾经建议,凡已有约定俗成译法的应该一律从“俗”,即令原来的译法不大合适,也不要轻易更改。人们熟悉的许多约定俗成的译名,实际上都存在与景先生所说阿登纳、俾斯麦、毛奇那样音译不准确的问题,译自英语的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和杜鲁门(Harry S.Truman),译自法语的戴高乐(Charlesde Gaulle)和大小两“仲马”(Alexander Dumaspère和Alexander Dumasfils)都是这样。二战苏联名将朱可夫(Г.К.Жуков)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但俄罗斯诗人В.А.Жуковский(1783-1852)却约定俗成地译作“茹可夫斯基”。应该说“Жу”音译为“茹”比“朱”准确,但如果把朱可夫改成“茹可夫”,恐怕许多对那场战争的历史很熟悉的人也会问:“他是谁?”民族名、地名、国名音译不准的例子就更多了,“俄罗斯”或“俄国”俄文是“Россия”,

外国人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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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常用人名姓氏

美国常用人名姓氏 英文名字(first name) 男孩名字(MALE) 女孩名字(FEMALE) 1 Jacob Emily 2 Michael Hannah 3 Joshua Madison 4 Matthew Samantha 5 Andrew Ashley 6 Joseph Sarah 7 Nicholas Elizabeth 8 Anthony Kayla 9 Tyler Alexis 10 Daniel Abigail 11 Christopher Jessica 12 Alexander Taylor 13 John Anna 14 William Lauren 15 Brandon Megan 16 Dylan Brianna 17 Zachary Olivia 18 Ethan Victoria 19 Ryan Emma

20 Justin Grace 21 David Rachel 22 Benjamin Jasmine 23 Christian Nicole 24 Austin Destiny 25 Cameron Alyssa 26 James Chloe 27 Jonathan Julia 28 Logan Jennifer 29 Nathan Kaitlyn 30 Samuel Morgan 31 Hunter Isabella 32 Noah Natalie 33 Robert Alexandra 34 Jose Sydney 35 Thomas Katherine 36 Kyle Amanda 37 Kevin Stephanie 38 Gabriel Hailey 39 Elijah Maria 40 Jason Gabrielle 41 Luis Haley

西方姓氏大全

英国人名大全 英语姓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 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英美人的姓名和称呼

涨姿势 | 英美人的姓名和称呼 一位名叫Robert Blake的先生,听到有人问他:What‘s your name?他可回答:My name is Robert Blake.也可以回答:My name is Robert.或者, My name is Blake.为什么问name这一个问题会有三种回答呢?原来name一词在英语里既可以当“姓名”讲,也可以作“姓”或“名”解。英美人姓和名的排列顺序和中国人的姓名相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Robert Blake这个人,就是姓Blake,名叫Robert。但是在人名辞典、图片目录、索引以及某些表格中,是姓在前名在后,但在姓后面有一逗号,例如:Washington, George;Darwin,Charles Robert等。 英美人的“名”,因为在姓名中排列在前,所以英语叫first name(第一名),英国人也称之为Christian name,美国人常把它口L{做given name,即“教名”,是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婴孩在受洗入教时所起的名字,如英国作家Hardy的教名是Thomas,英国作家Dickens的教名是Charles。 还有些人的名是“双名”,即在教名和姓之间还有一个名,这第二个名字英语叫做middle name (中间名),一般是以和孩子关系密切的父系或母系的人名字命名的,如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创立者Charles Robert Darwin,曾获得195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英国政治家和作家

Philip John Noel-Baker就各有中间名Robert和John。在交际场合一般不用中间名。在签名时,中间名一般用缩写形式,教名可以缩写,也可以不缩写,如:Charles R. Darwin,或C.R.Darwin。 英美人的姓,英语叫family name,surname,或last name,当然也是用来表明所属家族的。 英美人也有“双姓”的。双姓(double-barreled name)是由两个不同的姓组成的,例如英国十九世纪画家Edward Burne-Jones,Burne-Jones就是由他母系的姓Burne加上他父亲的姓Jones构成的双姓,因为这两个家族都很有名,值得纪念。再如上面提到的Philip John Noel—Baker既是双名又是双姓。 此外,也有的父母用自己的名字给孩子命名,为了表示区别,常在姓名后分别加上一个Senior(常缩写成Sr.)或Junior(常用缩写Jr.)如:I’m referring to John Jones Junior,not John Jones Senior.(我是指小约翰·琼斯,不是大约翰·琼斯。)再如John D.Rockefeller,Sr.(大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Jr.(小洛克菲勒)等。 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英美人通常把Mr、Mrs、Miss、Ms与姓连用,表示尊敬或礼貌。M r 用在男子的姓之前,例如: Good morning,M r Blake.(您早,布莱克先生。) Can I speak to Mr Lewis,please? (我要同刘易斯先生谈话,可以吗?) Mr还可用于男子职务(如President,Speaker等)之前,如:Mr Chairman is delivering an opening speech.(主席先生正在致开幕词),但不能说Mr Professor或Mr Engineer 等,因为“教授”、“工程师”等不是表示职务,而是表示职称的。 Mrs用在已婚女性的丈夫的姓前面。如:Nice to see you,Mrs Davis.(见到您很高兴,戴维斯夫人。)We‘ve got a new teacher called Mrs Campbell.(我们有了一位新老师,叫坎贝尔夫人。)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包括寡妇)的全名(full name)是由自己的名加上丈夫的姓组成的。比如说Alice Black和Peter Brown结婚后,她便改称为Alice Brown,在法律文件上签名时也必须写Mrs Alice Brown。她在未婚时被称为Miss Black,结婚以后就被称为Mrs Brown,而Black则作为她未出嫁时用的父姓(maiden name)很少使用了。假如Alice与Peter Brown离了婚,但还未和别人结婚时,她仍可被叫做Mrs Brown,但不是所有的离婚妇女都愿意被人这样称呼的。 Mr和Mrs Brown是指(布朗)先生和布朗夫人;the Browns是指布朗夫妇俩或布朗全家。

美国常用人名姓氏图文稿

美国常用人名姓氏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美国常用人名姓氏英文名字(first name)男孩名字 (MALE) 女孩名字 (FEMALE)1 Jacob Emily 2 Michael Hannah3 Joshua Madison4 Matthew Samantha5 Andrew Ashley6 Joseph Sarah7 Nicholas Elizabeth8 Anthony Kayla9 Tyler Alexis10 Daniel Abigail11 Christopher Jessica12 Alexander Taylor13 John Anna14 William Lauren15 Brandon Megan16 Dylan Brianna17 Zachary Olivia18 Ethan Victoria19 Ryan Emma20 Justin Grace21 David Rachel22 Benjamin Jasmine23 Christian Nicole24 Austin Destiny25 Cameron Alyssa26 James Chloe27 Jonathan Julia28 Logan Jennifer29 Nathan Kaitlyn30 Samuel Morgan31 Hunter Isabella32 Noah Natalie33 Robert Alexandra34 Jose Sydney35 Thomas Katherine36 Kyle Amanda37 Kevin Stephanie38 Gabriel Hailey39 Elijah Maria40 Jason Gabrielle41 Luis Haley42 Aaron Rebecca43 Caleb Madeline44 Connor Sophia45 Luke Mary46 Jordan Amber47 Jack Courtney48 Adam Jenna49 Eric Jordan50 Jackson Sierra51 Carlos Bailey52 Angel Mackenzie53 Isaiah Gabriella54 Alex Sara55 Evan Jada56 Mason Katelyn57 Isaac Savannah58 Jesus Kaylee59 Sean Allison60 Timothy

的英语姓氏的来源和含义

常见英语姓氏的来源和含义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传说英语姓名的形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区别两个名字相同的人。姓氏在西欧的出现只能追溯到十四世纪初,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中国有百家姓,其实何止百家,可谓成千上万。英语姓氏也是多得惊人,牛津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姓氏词典》(由Patrick Hanks和?Flavia Hodges编辑)收录英国和爱尔兰两国常见的姓氏多达一万五千个。但大多数的姓氏都让人觉得非常陌生,使用的人不多,主要的姓氏也只有几十个。中国的三大姓是李、王、张,而英语三大姓氏则是Smith, Jones, Williams(史密斯、琼斯、威廉姆斯)。? 我们知道,中国人的姓氏的来源很复杂,但大部分和和生活有联系,有的以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为姓,如姓马、牛、龙、柳、梅、李、叶、谷、麦、江、金、石、等等;?有的以职业为姓,如巫、屠、卜等。英语姓氏也复杂多样。在中世纪的后期,英国人口开始增长,人口流动也在增加,这导致底层社会中英国人的名字不够用了。以前,一个英国农民叫约翰(John)、汤姆(Tom)、约伯(Job)就可以了,现在不行了,人多了有重名,必须发明新的名字了。 最早的办法是在名字后面附加son,表示是某人的儿子,比如约翰逊(Johnson),汤姆逊(Thomson),约伯逊(Jobson)。后来发现这个办法太单调太土气,于是又想出了许多别的方法。但归根到底,姓氏都源于生活或源于神话传说。大致可以分四类,即:以基督教教义或神话传说中的神为姓,以职业为姓、是以居住地为姓,以绰号为姓。 (一)以基督教教义或神话传说中的神为姓 1、Abraham亚伯拉翰? 原为希伯来文,意为"民族之父"。后来,它演变成"万物之父"的意思。大多数人将Abraham形容为高大壮硕留着胡子的领袖,诚实,庄严,聪明,像亚伯拉翰林肯总统一样 2、Alexander亚历山大?人们认为ALEX是身强体健有着希腊血统的男子,聪明,和善,令人喜爱。《新概念英语》主编名叫L.G. Alexander 3、Catherine凯瑟琳;纯洁? 4、Charles查尔斯;大丈夫 5、Diana黛安娜;月亮女神? 6、Elizabeth伊丽莎白;神的誓言? 7、Edward?爱德华;财富守护者? 8、Edwin爱德文;富有的朋友 (二)以职业为姓 以职业为姓,就是说祖先做什么起后代就姓什么。由此可知,美国歌星Karen Carpenter的祖先肯定是个木匠(carpenter);那个会变魔术的英俊男孩Harry Potter祖上肯定是做陶罐的(potter);英国前首相Mrs. Thatcher的夫家祖上也不像现在这么阔,原来是个盖茅草屋的(thatcher)。此外,以职业为姓的还有Baker(面包师),Cook(厨师),Smith(铁匠),Shoemaker(鞋匠),Fisher(渔夫),Hunter(猎人)Sawyer(拉大锯的)Sheriff(县长)等。这一点也与中国的姓氏不谋而合,姓陶的读者祖上便是做陶罐的,姓巫的读者祖上就是专门装神弄鬼糊弄皇上的。不消说,姓司马、司寇的人的祖先都是做大官的。 (三)是以居住地为姓

外国人的名字来历

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同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 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女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大。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

外国人称呼1

外国人的姓与名 有人曾经这样说:对于一个人来说,世界上的文字和声音,再也没有比他的姓名更重要、更亲切、更悦耳了。因此,要想搞好人际关系,迅速而准确地叫出周围人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这个说法有道理,因为一个人的名字马上被人叫出或者写出来,意味着自己的存在得到承认,个人得到关照自然是很高兴的。但是,由于文化传统各异,世界各国、各民族姓名的叫法各有规律,如果弄错,误叫或者误写别人的姓名,往往会闹出笑话,甚至引起被称呼者的反感。比如,我们的近邻缅甸人是有名无姓的。我们在报纸上常见到缅甸人名前冠以“吴”或“杜”字,这不是姓,而是一种尊称,意为“先生”和“女士”。假如我们也按照一般惯例,称这些人为吴先生或杜女士,岂不闹出笑话! 除了缅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顺序上,多数国家名在前,姓在后,只有中国(主要民族)、日本、朝鲜、越南、柬埔寨、蒙古和匈牙利等国的人姓在前名在后。 姓,一般只有一个字或一个词,但也有些民族习惯用复姓。比如西班牙人,他们的姓由父亲的姓和母亲的姓两部分组成,整个姓名由三节或四节组成,如菲德尔·卡斯特罗·鲁斯。这里,菲德尔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罗是父姓,鲁斯是母亲的姓。 中国古代人在名之外,还习惯起个字或号,如李白名白字太白;苏拭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外国人没这个惯。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Id·Adam·Smith(爱德华·亚当·史密斯),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l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Wilson,JMnio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Bmwn皿,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习俗,子女一般只继承父姓,女子在结婚后要改从夫姓。如玛丽布朗小姐与约翰·史密斯先生结婚,姓名就要改为玛丽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美国人常用名字

美国人常用名字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常用的好听的美国人的名字 美国人最常用的50个姓名 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姆斯(Williams)、琼斯(Jones)、布朗(Brown)……这些姓氏均入围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前100个姓氏。下面把最常见的“百家姓”逐一列出,包括每一个姓氏的起源和含义。耐人寻味的是,美国人口调查局1990年编写这份姓氏报告以来,其中的两个西班牙姓氏——加西亚(Garcia)和罗德里格斯(Rodriguez)——如今已跃进前10名。 1.史密斯(Smith) 统计人数:2376206 这一姓氏源自一种职业,是从事金属加工业的男士的姓氏(smith本身有铁匠或锻工之意)。金属加工是最初几个对专业能力有特定要求的职业之一,任何

中国都需要这种手艺,这个姓氏随之“闻名天下”。 2.约翰逊(Johnson) 统计人数:1857160 约翰逊这个名字源自英国的一对父子,父亲的名字叫“约翰(John)”,儿子的名字是“约翰的儿子(Johnson)”含义是“上帝的馈赠”。 3.威廉姆斯(Williams) 统计人数:1534042 一般认为,威廉姆斯这个名字也源自一对父子,父亲的名字叫“威廉(William)”,儿子的名字是“威廉的儿子(Williams)”。不过也有其他说法。 4.布朗(Brown) 统计人数:1380145 这是一个具有描述性的词,意为“褐色头发的”或“棕色皮肤的”。 5.琼斯(Jones) 统计人数:1362755 这也是一个源自父亲名字的姓氏,“约翰(John)的儿子”,意为“上帝的恩

外国人姓名的结构与称呼

姓氏的称呼,是一种民族的历史现象。随着人类的进步,姓名结构和称呼含义也必然会发生新的变化。一般说,人名称呼的结构形式,是根据语言系统的不同而区别的。 一、英、美语系人名 姓名结构一般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 George Walker Bush (中译:乔治·沃克·布什)。另外还有“名字·姓”,例如,威廉·莎土比亚;“名字·父名·姓”,例如,乔治·戈登·拜伦。 教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昵称),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中名: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 姓: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姓的词源主要有:借用教名,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借用动植物名的,由双姓合并而来的等。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着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詹姆士)、 John(约翰)、 David、 Daniel、Michael(麦克)、杰克、威廉、乔治、大卫,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玛丽)、 Elizabeth(伊莉莎白)、 Ann、 Sarah(莎拉)、 Catherine(凯萨琳)、露西等。在英美的风俗习惯中,女人出嫁前跟从父姓,出嫁后改用丈夫姓,去掉父姓。 在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如“布朗”先生、“撒彻尔”夫人。汉译一般简称他的姓。除了正式的教名和姓外,英语中还常使用呢称来相互称呼,特别是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人们更喜欢用昵称。书写时,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 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姓不能缩写。 西方有些国家的人名中,在姓前带有一个表示贵族身份的标记,英国人姓前用“劳特”或“恰尔德”。“恰尔德”是“贵公子”的称号,现已废除。“劳特”是爵士称号,也泛指—般贵族。另有冠于名前或全姓之前的“舍”。“舍”与“劳特”含义略同,但不单独冠于姓前。 二、法语人名

美国女孩常用名字及含义

美国女孩常用名字及含义 篇一:常见英文名及含义(女) Abigail (阿比盖尔)爸爸的喜悦,聪慧、谨慎Alice (爱丽斯)高贵,浪漫、好交际Alisa (爱丽莎)快乐,漂亮、甜甜的女孩Amy (艾米)所钟爱的,沉静优雅Angela (安琪拉)天使,豪爽、不驯、高尚Anne (安妮)充满仁慈,不浮华、心地善良Audrey (奥得丽)高贵,娇小、心细、有幽默感Autumn (奥婷)秋季,不自傲、有分寸Barbara (芭芭拉)外地人,平凡、善良(老布什妻子之名)Bonnie (邦妮)漂亮的红发女郎,美丽善解人意Bridget (碧奇)有力量,有活力、追求乐趣Carol (卡罗尔)喜悦之歌,忠诚、风趣、爱家庭Carolyn (卡罗琳)娇小的女子,黑发、富有、甜美Catherine (凯瑟琳)纯洁,出身尊贵、美丽端庄Charlotte (卡罗特)小美人,有爱心、不拘小节、豁达Cherie (雪莉)可爱的,身材修长、做事果断、动作敏捷Christiana (克丽斯蒂安娜)典雅但不古板,美丽但不放纵、有头脑Claire (克莱尔)明亮的,大家风范、和善果断Daisy (戴西)雏菊,温柔、乐观、淳朴Deanna (狄安娜)喜欢大海的人,面相清纯、不爱张扬Diana (戴安娜)月亮守卫女神,尊贵优雅、和蔼可亲(英国王妃之名)Donna (多娜)淑女,幽静寡言、友善诚恳,Dora (多拉)礼物,做事规矩、沉稳Doris (多丽丝)富足的,健谈、清新快乐Elizabeth(伊丽莎白)与上帝的誓约,高傲、华贵、美丽(英国女王之名)Ellen (艾伦)光明,愉快、大方、乐于

助人Emma (爱玛)宇宙的,天生随和美丽、热爱家庭Eve (伊)生命,美丽、文静、优雅Gina (姬娜)花园,笑声朗朗、漂亮Gloria (葛萝利亚)绚丽的,活泼、美丽Helen (海伦)光明,高贵美丽、端庄贤淑(欧洲古代第一美女之名)Irene (艾琳)和平,安详、高贵、成熟、温和Iris (爱丽斯)彩虹,身材修长、严谨、雅致Irma (艾尔玛)宇宙的,大方、多情善感Jamie (吉弥)继承者,性感、聪明、可爱Jane (简)上帝的恩典,可爱的邻家女孩(《简爱》女主人公之名)Jean (珍)上帝是仁慈的,温柔、干练Jennifer (珍妮弗)轻柔雪白的,活泼、受欢迎的Jessica (杰西卡)上帝是存在的,富家女、任性甜美Joanna (乔安娜)上帝是仁慈的,善解人意、亲切聪慧Joyce (乔伊斯)快乐的,精神充沛、诚实、调皮Judy (朱蒂)受欢迎的,可爱、善良、娇小佳人June (琼)六月,中等身材、聪明健康Katherine (凯瑟琳)纯洁,极有爱心、大家闺秀Kirsten (克芮斯藤)基督的随从者,文静、聪明风趣Laura (劳拉)月桂树,漂亮的金发女郎(小布什妻子之名)Linda (琳达)美丽的,文静、漂亮Lisa (丽莎)奉献给上帝的,肤色稍黑、漂亮、善良Lucy (露西)光明,红发女郎、风趣活泼Margaret (玛格丽特)珍珠,纯洁自重、聪明Martha (玛莎)淑女,个性坚强、容易相处Mary (玛丽)苦的,平凡、实在、可靠May (梅)伟大的,丰满漂亮、个性风趣Megan (玫根)伟大的,充满朝气、轻快活泼Monica (莫尼卡)金发女郎,教育良好,性格随和、漂亮风趣Nancy (南希)恩

[英国人姓氏的由来] 英国比较神秘的姓氏

[英国人姓氏的由来] 英国比较神秘的姓氏 英国人姓氏的由来 早期居住在英国本土上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Hilda。当时,人们群居共处,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有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这样,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John the Cook。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John the Shepherd,John the Thatcher。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John Cook,John Miller,John Shepherd,John Thatcher。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Charles Weaver等。 古英语中有个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国人至今还使用许多类似Wright,Cartwright 和Wainwright的姓。

更为常见的姓是Smith。英语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属材料制造东西的人,如:goldsmith,blacksmith,tinsmith,coppersmith。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smith一直是个重要的职业。现在虽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国人的姓氏中却仍被使用。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家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座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英文字意汉译 Wood 树林伍德 Field 田地弗尔德 Ford 小津福特 Street 街道斯特里特 Cliff 悬崖克利夫 Tree 树特里 Lane 小巷莱恩 Bush 灌木丛布什 Brook 小溪布鲁克 Pond 池塘庞德 Lake 湖莱克 Forest 森林福雷斯特

英国人姓名的构造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 arah, Catherine. I I. 昵称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 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Bill. III. 姓氏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 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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