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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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审批程序

旧村改造审批程序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旧村(居)改造项目办理流程及要求

为了便于具体操作旧村(居)改造项目,根据济发[2005]20号文、济政发[2005]23号文、济村改办字[2006]2号文、济村改字[2006]7号文等济南市旧村(居)改造的政策法规,归纳、梳理旧村(居)改造项目办理流程和要求如下:

第一步:旧村(居)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的编制

总体策划方案由镇(办)政府负责会同相关村(居),按照“济村改办字[2006]2号”《旧村(居)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编制提纲》、“济村改字[2006]7号”《济南市城区旧村(居)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编报及项目流程暂行规定》编制。

第二步:旧村(居)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的审批

总体策划方案编竣后,经区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区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报市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市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意见通过后,报市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行文批复。

第三步:申办旧村(居)改造用地审核意见

旧村(居)改造的村(居)委负责向济南市国土局申办旧村(居)改造用地审核意见。须提供材料:

1、村(居)委的申请文件

2、区领导小组书面意见

3、总体策划方案

4、市领导小组的批复

5、区国土局出具的土地权属,地类证明。

市国土局窗口受理后,填写村(居)委规划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及作业通知,开展标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居)建设用地图上作业,图上作业完成后报市国土局审核,市国土局完成地籍和规划对村(居)现状可利用土地的审核,出具旧村(居)改造用地审核意见及附图,并说明村(居)现状土地利用的有关要求。

第四步:申办规划策划方案审批

1、申办规划方案策划要求通知单。

取得市国土局出具的旧村(居)改造用地审核意见及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图后,村(居)委负责向市规划局申报,申请材料:(1)村(居)委的申请文件

(2)区领导小组书面意见

(3)总体策划方案及市领导小组的批复

(4)市国土局出具的旧村(居)改造用地审核意见,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图及旧村(居)现状土地利用的有关要求

(5)加盖供图专用章的1:500或1:1000准确反映旧村(居)现状的地形图

市规划局审查后出具规划方案策划要求通知单及附图,应包括用地性质、规划策划用地范围、市政设施及村(居)民安置、生活保障(含机动用地)、捆绑开发用地规模及规划条件。

2、编报规划策划方案

村(居)委依规划方案策划要求通知单,委托具有甲级或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旧村(居)改造策划方案,成果应达到修建性详规深度,同时满足《规划设计规范》、《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编制完成后,向市规划局窗口申报,申报材料:

(1)村(居)委的申请文件

(2)区领导小组意见

(3)1:500或1:1000规划总平面图及电子文档(含市土地局出具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1:500或1:1000地块控制指标图及电子文档

(5)1:500或1:1000指标核算图及电子文档

(6)旧(村)居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7)旧(村)居改造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旧(村)居改造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9)市规划局要求的其他图纸、资料

市规划局出具旧村(居)改造规划策划方案的审查意见后

第五步:旧村(居)改造项目立项核准

到此阶段,旧村(居)改造项目开始分为两条线实施,即村(居)民安置住宅项目、村(居)民生活保障建设项目为一条线,捆绑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熟化整理项目一条线。

以上为济南市旧村(居)改造项目办理流程,有关步骤可同时交叉、并行办理,具体办理事宜以济南市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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