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做股权激励效果更好

哪些企业做股权激励效果更好
哪些企业做股权激励效果更好

股权激励在激发员工动力,吸引优秀人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做股权激励,不仅提升了员工的动力,而且还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时,也大大提升了融资成功率以及公司溢价水平。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做股权激励呢?

比如一个生产企业,每个人的工作几乎是流水一样的工作,非常固定,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做好该做的事情就好了,不需要过多的激励,如果你对这些在流水线工作的工人做股权激励,肯定达不到效果。所以,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到底哪些企业更适合做股权激励?

一、人力资本依附性高

股权激励是对人力资本的再次开发,因此,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前,需要重新审视公司的人力资源战略。如果公司依靠的核心资源是土地、能源、政府关系等,对人力资本依附性不高,那么实施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推动并不明显。

如果是对人力资本依附性很高的企业,比如高科技企业、培训公司等,他们就很需要做好股权激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企业发展良好

股权激励能够发挥作用,一定是股份对激励对象产生了吸引力。如果公司的股份都没有吸引力,那么,股权激励做的再好,对员工的激励作用都不大,反而让激励对象更没有动力,他们甚至用怀疑的眼光看老板,是不是公司不行了,是不是老板要跑路了······

因此,在做股权激励之前,必须使公司的股份有价值或吸引力,这就需要公司发展良好,其中包括良好的运作模式,公司现在能赚到钱或者未来能赚到钱,公司蒸蒸日上,价值不断提升等。

三、管控模式到位

管控模式好,要求公司治理约束制度是否已经建立或完善,公司的内控系统是否能确保股东资产和权益不受侵害,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份收益是否能真实的反应激励对象的努力付出程度。

为此,建立良好的管控模式,一方面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需要做好激励对象的监督、考核工作。所以,在做股权激励时,必须配合绩效考核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做好量化工作。依靠制度说话,而不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

三顾咨询:企业“一站式”长期服务平台,长期致力于为优化企业股权激励模式,协助落地股权激励落地实施。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非上市公司方案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将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为“激励股权”) 奖励给部分员工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二、取得激励股权的前提和资格 、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1 、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2 、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3 、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 4 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三、激励股权的来源 员工可取得的激励股权主要来源于公司股东XXX先生(即“授予方”)实际持有的公司的

股权,包括: 、授予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 1 2、虽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由授予方实际持有的 股权; 、授予方已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 3 、经授予方同意由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员工的激励股权; 4 、其他授予方认为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 5 四、激励股权的取得方式 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激励股权: 、授予方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1 2

、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东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经授予方同意,股东之间相互或向非公司股东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3 、其他授予方认为合适的方式。 4 五、取得激励股权的股东享有的权利 、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红利、按照 1 持股比例参与决策等。本方案另有规定除外。 、可以通过转让、质押等方式处置激励股权,但须经授予方同意。 2 3 、经授予方同意,激励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服务期满后,股东即可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激励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 4 六、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应遵守的义务 、遵守服务期约定 1

挂牌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务操作指引

挂牌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务操作指引作者:吴则涛(合伙人)王楠楠(律师) 单位: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本文拟对中小企业申请挂牌新三板之前实行股权激励的实务操作进行研究,通过案例分析、经验汇总、重点提示等,拟为企业在挂牌前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一定的实务操作指引。 1案例分析 ▌仁会生物(830931) 【关键字】股票期权、定向发行 仁会生物有限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 该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指出,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317万股的公司股票,占当时公司股本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76万股,预留股票期权241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工作满6年且为公司主要产品研发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研发技术人员。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等,具体由董事会提名,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预留授予日均不得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30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确定的首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为等待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届满,即可分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元/股,预留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元/股。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行权条件为公司达到一定的经营计划、发展目标。 ▌盛本智能(837920) 【关键字】持股平台、股权转让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研究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张弘 近20年来,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以股票期权计划为代表的长期激励机制的发展非常迅速,这使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的传统薪酬体系,面临着股票期权计划等长期激励机制的冲击,后者是对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机制下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探索,它使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分享公司业绩与股东价值增长。目前股票期权在整体薪酬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国内,经历过承包制、年薪制、管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管理层激励之后,近期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长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也将因此发生重大改变。 一、股权激励是克服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局限的制度安排 目前无论在国内或是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还是主要来源于“基本工资、奖金、长期激励机制、福利计划”四部分,四部分之间的结构性演变,构成传统薪酬制度与现代薪酬制度的根本性差异。 传统薪酬制度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这是境内与境外公司薪酬制度的共同特点。但是,无论是基本工资或是年度资金,均是用于回报高级管理人员现期或上期对公司的贡献,其中年度奖金是对公司、部门或个人上一财政年度过往业绩的评价,基本工资一般情况下由各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每年一至两次根据企业、员工业绩与相似人才报酬情况进行评估,过往绩效占相当比重。 目前,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在国内仍是绝大部分国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最重要收入来源,但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偏重对过往业绩、短期业绩的评估的制度安排,却可能使企业长期发展面临着不利局面。我们采用一个很极端的案例来说明这种不利局面存在的可能性:当管理层考虑是否培育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时,就面临着“上该项目必然造成当期费用大幅上升,进而影响当期利润”、“项目成功之后,未来持续发展后劲十足”这样一对矛盾,在管理层任期有限且激励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从管理层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可能放弃、延缓或搁置那些短期内会给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但是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 正是由于传统薪酬制度过往偏重对过往业绩评价的局限,公司需要设立新型激励机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发展发方向

万方数据

试论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发展发方向 作者:贾奇峰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刊名: 中国经贸 英文刊名:CHINA BUSINESS UPDATE 年,卷(期):2010(14) 参考文献(5条) 1.陈桂生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问题与出路[期刊论文]-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15) 2.丁芳艳"中国式"股权激励的三大难题 2006 3.李明辉试论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期刊论文]-河北法学 2006(6) 4.吴哲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模式的探析 2010 5.张传翔对国有企业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思考[期刊论文]-理论学刊 2010(2) 本文读者也读过(9条) 1.王岚.闪辉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和实施[期刊论文]-商情2010(37) 2.贺彦韬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期刊论文]-新财经(理论版)2010(3) 3.陈桂生.张蕾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问题与出路[期刊论文]-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5) 4.陈金华我国国有企业中股权激励必要性浅议[期刊论文]-中国经贸2009(10) 5.曹晶晶.陈园我国上市公司有股权激励实施现状研究[期刊论文]-商场现代化2010(13) 6.李明辉.LI Ming-hui试论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期刊论文]-河北法学2006,24(6) 7.邹宏秋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考察[期刊论文]-北方经贸2003(1) 8.张军.夏以群.ZHANG Jun.XIA Yi-qun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刊论文]-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 9.何捷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期刊论文]-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5)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9215574639.html,/Periodical_zgjm201014043.aspx

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问题(员工直接获得公司期权)

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问题 附件一 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 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共发展。XXX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XXX公司章程》制定《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监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XXX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XXX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岗位价值及对公司 业绩所做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公 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但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a、为XXX公司的正式员工;b、截至年月日,在公司连续司龄满年;c、为公司(生产、技术、销售、财务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员工。 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大)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大)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并经公司监 事会核实后生效。 四、标的股权的模式、数量、来源和分配

2020年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下,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目前,境内外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颇多,究其实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益结算为支付手段,一类是以现金结算为支付手段。顾名思义,权益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公司的股权,这类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干股,获得股份的员工享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股份来源可以是原始股东让渡,也可以是增发;而现金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现金,这类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为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员工仅享有增值权或分红权。 二、股权激励模式介绍 1、干股

干股指激励对象虽不实际出资,但却因为奖励/赠与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它是民间的一种股权法律制度创新。从法律意义上,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 干股具有5个特点:(1)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2)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3)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4)干股一般用来激励;(5)干股股东属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而不是隐名股东或被代持股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第五条,干股是登记在册的股东,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受公司法和民法保障的协议行为。 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指激励对象被赋予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有4个特点:(1)期权为看涨期权,即公司股价在高于行权价的条件下,激励对象行权后才能获利,如公司股价低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不行权;(2)期权是有价值的,但期权是公司免费赠送给激励对象的;(3)期权不能转让、赠与,但可以继承;(4)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必须通过“行权”。 股票期权涉及授予日、行权条件、等待期等概念。授权日即公司将期权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日期。行权条件可以分为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业绩条件就是指公司在未来必须达到事先约定的水平,激励对象才能行权,比如年净利增长率;非业绩条件就是与公司业绩无关的条件,比如公司需要达到约定的市值条件,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等待期即期权在授予后,不能立即行权,必须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行权。

剖析股权激励常用的四种模式

股权激励常用的四种模式剖析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本质差异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权。有股权就是资本。那么,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又如何设计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呢? 股票期权——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点: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预计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的问题,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连续几个月没有发放奖金,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经邦咨询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主要容: 1)授予对象: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460500股,首次发行730250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即可以变现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后不上市,则要求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

国内拟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分析

国内拟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分析 曾经接手过一个国有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般权激励财务顾问项目,参与过若干中国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对中国上市公司及要在中国上市的拟上市公司 的股权激励略微熟悉。 先说一说这个国有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财务顾问项目。企业内部先是对各项方式抉择不一,再就是针对何人成为激励对象,内部各种吵架(监事会主席为了能成为激励对象,不惜与主管该企业的国资委主管领导撒泼,辞去监事会主席,改任副总经理),好不容易内部达成一致。再去与各级国资委进行沟通,发现他们对〔I己出台的各种文件解读不一致(其至同一处室主任和副主任对同一条款的解释也不一致)。经过对授予要求、解锁条款等与省级国资委、国家国资委逐一沟通完毕,却发现股价已经下跌超过股权激励草案时的30%,该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预期收益不太可观,再加上预计当年业绩不太乐观,该公司草草的终止了该计划。后來证明终止是非常明智的,由于股价持续下滑,如果按照原來的计划,激励对象按照当时股价的50%购入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卖出,将会发生亏损。 这个项目是一个比较窝心的项目。见识了齐级国资委的风格之后,再次确认我朝证监会虽然也有各种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是相比较其他部门,己经是政策制定及解读最为清晰,审核要求、审核进程最为最为公开、审核预期最为明朗的部I】了。 上面都是扯淡,不喜考可以折栓。 下面说一说股权激励的方式。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 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居多。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审核较为简单,国有非常复杂。需要详细解答,请针对疑问点,另行发问。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亨有期权的员工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Z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 也不能得到股息。 股票期权模式有如下儿个特点:首先,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激励对象买与不买亨有完全的个人口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尢偿“赠 与的”,实际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其次,股票期权行权时的股票不是免 费得到的,必须支付“行权价”(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该行权价是一个“现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变的。最后,股票期权是 面向未來的,并且具有一种不可预测性和无限延展性。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协议样本

1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经XXXX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 召开的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特别说明...................................................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第三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第四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二、数量.................................................. 三、分配..................................................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二、授权日................................................ 三、可行权日.............................................. 四、禁售期................................................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二、授予价格..............................................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

(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二、高管人员 7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 152 合计 16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务规模不同,分为不同的标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在2008年度考核期间退休、病休人员,按照本计划全部计算资金兑现;期间个人辞职、被辞退、开除的人员等已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不享有此兑现。

上市公司定增式股权激励解析2

上市公司员工激励案例解析(二) ——定增1式“股权激励” 弱市行情反而成为不少上市公司加紧推进股权激励的良机,仅5月以来就有40余家上市公司发布股权激励相关公告,涉及上市公司股份6亿余股。其中, 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成,仍然是推动激励计划的绝对主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除了常规股权激励之外,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通过高管参与定增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试图达到与股权激励异曲同工的激励作用,这些“另类”股权激励模式正在成为通往国企改革的重要桥梁。 股权激励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通过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的有效绑定,促使各方共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但是,国企股权激励相比较民营企业而言限制很多,不少国企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均有不少顾虑。 不过,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借道其他创新形式实现股权激励中利益捆绑的目标。其中,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或高管直接参与认购定向增发股份,从而实现管理和员工团队与公司利益的绑定,成为国企试图实现股权激励效果的 新“门路”。 一、定增式“股权激励”案例 因获注中航系核心防务资产而股价飙升的成飞集成所推出的定增预案成为 这种“定增式股权激励”的典型案例。公司拟以16.6元每股的发行价,向中航工 业等定向发行约9.55亿股,以158.47亿元总价购买沈飞、成飞及洪都科技各100%股权;同时拟定增募集配套资金52.75亿元。 1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 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最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资料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 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下,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已势在必行。 、股权激励概述 目前,境内外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颇多,究其实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益结算为支付手段,一类是以现金结算为支付手段。顾名思义,权益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公司的股权,这类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干股,获得股份的员工享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股份来源可以是原始股东让渡,也可以是增发;而现金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现金,这类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为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员工仅享有增值权或分红权。 、股权激励模式介绍 1、干股 干股指激励对象虽不实际出资,但却因为奖励/ 赠与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它是民间的一 种股权法律制度创新。从法律意义上,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 干股具有5 个特点:(1)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2)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3)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4)干股一般用来激励;(5)干股股东属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而不是隐名股东或被代持股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第五条,干股是登记在册的股东,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受公司法和民法保障的协议行为。

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指激励对象被赋予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有4 个特点:(1)期权为看涨期权,即公司股价在高于行权价的条件下,激励对象行权后才能获利,如公司股价低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不行权;(2)期权是 有价值的,但期权是公司免费赠送给激励对象的;(3)期权不能转让、赠与,但可以继承; (4)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必须通过“行权”。 股票期权涉及授予日、行权条件、等待期等概念。授权日即公司将期权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日期。行权条件可以分为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业绩条件就是指公司在未来必须达到事先约定的水平,激励对象才能行权,比如年净利增长率;非业绩条件就是与公司业绩无关的条件,比如公司需要达到约定的市值条件,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等待期即期权在授予后,不能立即行权,必须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行权。 股票期权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股价跌破约定价格时则失效,无激励意义。 1)互换期权 针对股权期权可能失效的情况,国外股权激励计划中有一项“互换期权”计划,即在公司股价下落条件下,为了保证股票期权预期目标的实现,避免员工的利益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调整行权价格的方式。例如,当股票市价从50 元/股下落到25 元/股时,公司就收回已发行 的旧期权而代之以新期权,新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5 元/股。在这种“互换期权”安排下,当 股票市价下跌时,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而员工却能避免损失。 2)员工持股计划 这里提到的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指“美国式员工持股计划” ,其特点是企业员工持股与退休计划结合,创造员工收入的多种来源;员工购买企业股票不是用过去劳动或现金支付,而是用预期劳动支付;员工拥有的股份与其年薪相挂钩;员工拥有的股份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兑现或转让。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2009-05-04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公司股权交易公开化、市场化,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也可以转让,所不同的是缺乏较规范的股权市场作为交易场所。非上市公司依然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当业绩不断提升时,股权转让价格亦将上升,这正是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的基础。 随着国内产权交易体系的不断完善,非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的外部条件更加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推行股权激励。岚顶咨询结合多年的股权激励咨询经验,总结出适用的“一四六”股权激励设计法,即选择一套股权激励工具组合,坚持四项基本激励原则,确定六个股权激励要素。 一、选择一套股权激励工具组合 股权激励工具有很多,不同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性与企业客观情况选择适合的激励工具或激励工具组合。股权激励工具根据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划分为两大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具主要有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其收益来源是股票的增值部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赠与计划、股票购买计划、期股计划、虚拟股份等,其收益来源是企业的利润。 股票赠与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拿出部分股份,一次性或分批赠与被激励对象,可以设置赠与附加条件,比如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完成约定的业绩指标等,也可以不设置附加条件,无偿赠送。股票赠与计划激励成本较高,不痛不痒的激励还容易导致被激励者不在乎,约束效果较差。股票赠与计划一般赠与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一般不会太高,并且通常会一次性授予,分批赠与。 股票购买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拿出一部分股份授予被激励者,但被激励者需要出资或用知识产权交换获得股份。被激励者获得是完整的股权,拥有股份所具有的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购买股份的价格可以是买卖双方认可的任何价格,但通常为每股净资产或相关的价格。股票购买计划可以提高被激励者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同时实现激励、约束和

浅谈员工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

浅谈员工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 随着大型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在企业里,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股权激励设计的主要几个关键点: 1. 激励模式的选择。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果。 2. 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 购股资金的来源。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4. 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5. 确定激励额度。 针对以上的几个关键点,对目前企业常用的几种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股票期权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激励相关法规汇总 1、股权激励相关法规汇总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2002年9月17日发布)A (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实施<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 ]508号,2002年11月18日发布)B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23号,2004年4月30日发布)C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 ]78号),2005年4月11日发布)D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2005年12月19日发布)E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6 ]1号,2006年1月5日发布)F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2008年9月16日发布)G (8)《财政部、科技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财企〔2010〕8号,2010年2月1日)H (9)《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0〕148号,2010年10月11日)I 2、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定 有关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就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国资委和财政部还专门发布了更为严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我国目前有关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规定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31日发布)J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史上最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史上最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2018-05-15 18:01 来源:股权投资论坛(PE821010),转载请注明 作者:吕顺辉 摘要 通过本报告搞清楚股权激励的如下几个核心问题 01资本运作下的股权激励意义 资本运作下的股权激励如何去做,如果公司没有资本运作的预期,让员工去搞股权激励,尤其是搞一些虚拟股忽悠员工最终没啥实际效果,一句话,没有资本运作的股权激励基本等于耍流氓。 02股权激励模式与工具选择 股权激励模式与工具的选择,每个企业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员工的素质和诉求不同,其股权激励模式和工具应有所区别,或者多种工具配合使用 03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股权激励只是公司激励体系的中的一种,股权激励不是一个万能药能解决一切问题,做股权激励的同时考虑其他激励方式配合 04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考虑 股权激励不是做全员激励,而是要对现有的及未来需要招募的核心人员进行激励,能够独挡一面或不可或缺的人是重点激励对象,同时需要考虑激励对象的出资能力与解决方案的结合,真正替激励对象去考虑 05股权激励税收及股份支付 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可能涉及相关税收,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股权激励税收的筹划,有志于未来资本运作IPO的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问题,需要提前规划,不要影响公司的IPO 06股权激励的考核 股权激励核心要旨是对预期进行管理,进而激励和提升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公司在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必须要有一套制度与规则,明确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并且通过公司绩效考核,确保相对的公平合理 07股权激励管理与调整 股权激励的管理与后续调整,通过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并且在核心激励对象离职或新授予对象加入进行调整 08股权激励的宣讲与公司愿景 股权激励方案完成后需要做的一点就是要全员宣讲,让公司员工了解,有欲望才有动力,并且结合公司发展愿景,让激励对象有希望 本报告主要针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了解与认知、股权激励要不要做、股权激励什么时候做、股权激励怎么做、股权激励怎么管、股权激励相关管理制度与协议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本报告核心内容包括如下五个部分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三种常见方式资料讲解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三种常见方式 1、现权激励 现权激励,就是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激励方式。 股权赠与。赠与是股权激励中最激进的模式,足够表达对激励者的信任和信心,一般由创始人与创业团队员工签署股权赠与协议,但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 原值转让。相对于股权赠与,按照公司注册资本价格,由创始人将股权转让给被激励员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但如果公司的净资产值高于注册资本,仍需要被税务部门核定纳税,但仅就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 股权代持。对于创始人授予股权的,也有采取协议方式约定股权代持关系,而不再办理股东的工商变更。通过协议明确,被赠与方所持有的股权由赠与方暂为代持,被代持方虽未登记为公司股东,但从协议角度,其作为赠与方,已经完成股权赠与,受赠方虽不持有公司股权,但其股东权益受合同法的保护。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应当召开股东会,通知其他股东参与,明确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的关系,至少保证对内部股东的约束力。但代持方式,对外部不知情的第三方并不具有对抗效力。 低价出资。由被激励的员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创始团队股权,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增资成为公司股东。两种模式,后者更适合。股权转让方式是创始人与激励对象之间发生交易,股权转让的价款直接给了创始人,没有发挥资金对创业企业的最大效用;而员工出资方式,资金直接进入创业企业,更能发挥资金效能,对于被激励的对象也更有激励作用。 2、期权

期权就是基于未来,由公司设定一个优惠条件,给员工在未来某个时点购入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行权时公司的状况,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股票的权利。股份期权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最常用的手段,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激励标的并非股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因此并不涉及行权时的公开市场价。但对于创业企业,由于其股权的价值,与其业绩、行业空间、产品等都有极大的关系。所以,创业公司可以考虑期权模式,并辅之以明确的行权条件,以达到激励效应。 期权定价。创业公司所属行业的差异很大,期权价格定价因素也完全不同。可以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值、业绩目标综合来确定,在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基础上,计算未来期权的定价。简单一些的,可以参考同类创业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估值,员工股权激励在此基础上进行折价。期权价格的关键是对公司未来市场价值有明确的核算,并以此给予员工足够的优惠折价。 行权条件。在确定期权价格的基础上,依据公司发展预期目标,设定激励对象购入股权的条件,一旦达到既定行权条件,员工则有权决定予以实施。具体行权条件,可以参考公司的主要业绩目标,例如,一些社交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更多考核活跃用户数,对于电商平台,更在于交易流水量等。 行权时点。期权方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确定一个合理期限实施。一般对期权授权日与获授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以避免短期利益的调节。 3、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一般只有分红权,而无其他股权权能,虚拟股权的股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除非经第三方认可或明知,一般并不具有外部对抗效力。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确定方法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定价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定价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有三种:股票期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和股票增值权激励。 1、股票期权激励定价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 2、限制性股票激励定价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未对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定价进行规定,根 据《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2008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相关指导意见: 一)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 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 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3、股票增值权激励定价方法 股票增值权激励定价方法应与股票期权激励定价方法一致。

从行权价格定价方式来讲,上市公司行权价格确定的一般做法是以期权协议签订时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期权的行权价基础,由于非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样的基础,一般的做法是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确定因素并结合与同行业同水平公司的比较情况进行确定行权价。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激励计划只要不违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 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 人以及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等。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来源及税收问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是原始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 原始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原始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需要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问题);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二是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原始股东的优先认购买权问题(针对有限公司)。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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