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地学总论

法理学、环境法著作推荐书单

法理学著作推荐书单: 1.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 2.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3.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4.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5.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6.德沃金:《原则问题》 7.德沃金:《法律帝国》 8.伊利.约翰.哈特:《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理论》 9.菲尼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 10.弗兰克:《法与现代精神》 11.富勒:《寻求自身的法》 12.富勒:《法的道德性》 13.格林.莱斯利:《国家的权威》 14.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法与民主的商谈理论》 15.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 16.哈特:《法律的概念》 17.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18.霍尔菲尔德:《司法推理中适用的基本法律概念》 19.霍姆斯:《普通法》 20.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21.凯尔森:《纯粹法学》 22.邓肯.肯尼迪:《司法裁决批判》 23.卢曼:《法:一种社会体制》 24.麦考米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 25.马默.安德烈编:《法与解释:法哲学文集》 26.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 27.佩雷尔曼:《正义的理念与论证的问题》 28.波斯纳:《法的经济学分析》 29.庞德:《法哲学导论》

30.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 31.罗尔斯:《正义论》 32.拉兹:《法的权威性:关于法与道德的论文集》 33.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 34.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 35.卡斯.桑斯坦:《行为法学与经济学》 36.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 37.昂格尔:《法律分析,路在何方》 环境法学著作推荐书单: 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 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4. 吕忠梅主持:《保守与超越——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 蔡守秋:《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 王曦:《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7. 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 《瑞典环境法》,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编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 9. 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民法和环境法诸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5年版; 10. [法]亚历山大·基斯:《国际环境法》,张若斯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 [美]爱蒂斯·布朗·魏伊斯:《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 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环境法》教学大纲

页眉内容 《环境法》教学大纲 Envilonment Law 课程名称: 环境法 课程编码:ENB 学分: 2 总学时: 32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学生 先修课程: 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模块课,是法学专业的限定选修课之一。通过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环境法的法律规范,以便在实践中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服 务。二、教学基本要求 了解:环境、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环境法的体系;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理解: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特征;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WTO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 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三、教学内容 (一)环境法总论学时:4 1、环境、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 (1)环境的概念 (2)自然资源的概念 (3)环境问题及其本质 (4)人类环境观与环境保护 2、环境法概述 (1)环境法的概念 (2)环境法的特征 (3)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4)环境法律关系 3、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环境法的兴起 (2)外国环境法的发展 (3)我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4、环境法的体系

(1)环境法律体系及其特点 (2)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5、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6、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1)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2)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7、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 (1)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的概念 (2)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的特点 (3)我国环境资源行政管理体制 (4)国务院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学时:4 1、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1)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及分类 (2)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概念和特征 2、大气污染防治法 (1)大气污染的概念 (2)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3)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3、水污染防治法 (1)水污染的概念 (2)水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3)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4、海洋污染防治法 (1)海洋污染的概念 (2)海洋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3)海洋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5、噪声污染防治法 (1)噪声污染的概念 (2)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3)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固体废物污染的概念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7、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放射性污染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教学大纲

《环境及资源保护法》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conservation law 授课专业:法学学时:51学分:3.0 开课学期:第5学期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一、课程性质及任务 1.性质:环境及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同时也是法学专业本科的专业核心课程。 2.任务: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环境法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了解环境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了解环境法学的研究领域,了解环境法学思维的特点、方法和一般模式;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及生态保护法以及国际环境法规范,了解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法规范维护合法环境权益和处理环境及资源纠纷的能力;掌握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精神及主要内容,提高学生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学生运用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并结合环境法律的规定分析和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使学生了解环境资源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使学生了解环境权的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具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使学生掌握自然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内容。 三、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2学时)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2学时) 第三章环境法的主要制度(2学时) 第四章环境法治(2学时)

第五章环境侵权及环境民事责任(3学时) 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3学时) 第七章大气污染防治法(3学时) 第八章水污染防治法(3学时) 第九章海洋环境保护法(3学时) 第十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学时) 第十一章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3学时) 第十二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2学时) 第十三章生物资源保护法(3学时) 第十四章非生物资源保护法(3学时) 第十五章特定区域环境保护法(3学时) 第十六章能源法(3学时) 第十七章国际环境法概述(2学时) 第十八章国际环境法的渊源(1学时) 第十九章国际环境法中的国际组织(1学时) 第二十章国际环境责任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2学时) 第二十一章国际贸易及环境(2学时) 四、教学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本课程的重点在于“概述”、“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法及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一般理论,而对于其他部分可根据授课对象接受程度而加以取舍。 2.教学难点:在于如何指导学生建立理性地分析环境及资源问题,建议讲课中运用其他学科知识,如环境及资源经济学、环境伦理学的知识及成果。 五、教学时数分配 教学时数51学时,其中理论讲授51学时,实践教学0学时。(具体安排见附表) 六、教学方式

浅谈环境法教学中的四个关系

浅谈环境法教学中的四个关系 [摘要]环境法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新增设的核心课程。为增强环境法课程的实效性,环境法教学从内容到形式都需要变革;为了实现这种变革,需要妥善处理好环境法总论与环境法分论、实然环境法与应然环境法、环境法学与传统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环境法;教学改革;四个关系 环境法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新增设的核心课程。与其他部门法的教学相比,环境法的教学无论内容或形式都显“稚嫩”。也正因其“稚嫩”从而为环境法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可能。本文就环境法教学改革所需要处理的四个关系发表浅见。 一、环境法总论与环境法分论 环境法总论是对环境法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的阐述和研究,环境法分论是对具体各分支部门法的分析和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般而言,总论部分包括环境法导论、环境法的基本原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分论部分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建设法、环境行政法、环境侵害救济法、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国际环境责任。 但是,我国环境法总论与分论的教学并不协调。具体表现在;第一,总论未能有效地统率分论,致使分论结构不稳定且任意膨胀。比如,在生态保护建设法中,有的教师不仅讲授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而且讲授防洪、抗震之类的法律法规;有的教师则不将防洪法、抗震法等纳入环境法的体系之中。第二,总论中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和制度未能与分论中的分支部门法的具体原则和制度形成有效关联,致使总论分论“两张皮”。例如,讲授“水污染防治法”时,往往只是“就法论法”,仅对《水污染防治法》这一单行法律本身所规定的具体原则和制度作出分析和解释,而不注意关联其他与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更不会以总论来指导分论,这不仅不利于丰富和深化环境法总论的内涵,也不利于学生对环境法分论的深度把握。 因此,为增强环境法的教学效果,应对环境法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作出适当改进。一是以总论为指导优化分论内容,确保环境法的“纯洁性”。众所周知,环境问题一般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第二环境问题是指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作为环境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第二环境问题,也就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据此,诸如防洪、抗震之类的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环境破坏所实施的法律控制不应纳入环境法的体系。二是总论教学与分论教学要前后观照,彼此呼应。例如,讲授分论中水污染防治的三大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的原则、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时,要与

环境法阅读参考书目

环境法专业阅读参考书目 为了保证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如下参考资料。另外,还应结合讲课内容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资料。 (一)法律基础类 1.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000年版; 2.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 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 胡玉鸿:《法学方法论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6.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8. [美]约翰·麦·赞恩:《法律的故事》,刘昕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9. [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 [德]阿尔图·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1. [德]波恩·魏德士:《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 [美]博西格诺:《法律之门》,邓子滨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13.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1962年)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二十世纪文库); 14. 江平主编、贺卫方等人策划:《外国法律文库》,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分期出版(不能全部阅读,可择其部分阅读); 15. 徐章润、舒国滢策划,《西方法哲学文库》,中国法制出版社;(已出5本); 16. 季卫东主编、张志铭、贺卫方副主编:《当代法学名著译丛》,(已出9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分期出版; 17. 何勤华主编:《中国近代法学译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 贺卫方、高鸿钧策划,《比较法学丛书》,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一批4本)(第二批6本); 19. [德]K·茨威克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0.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1797年),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 21. [英]梅因:《古代法》(l551年)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1971年版; 22. [美]庞德:《普通法的精神》,唐前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3.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4.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1988年3月版。 ? (二)相关学科类 1. 绿色经典文库,吉林人民出版社,已出两批;第一批11本,第二批5本; 2. 绿色前沿译丛,上海译文出版社,第一辑6本; 3. [印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1999年版; 5. [美]R·科斯、A·阿尔钦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环境保护法备考练习题与答案

1、国际环境法中的直接管制手段主要有()。 A. 环境标准 B. 环境影响评价 C. 关于报告和情报交流的规定 D. 综合污染控制 E. 经济手段 答案:【A;B;C;D】 2、《草原法》规定,草原包括()。 A. 草山 B. 草地 C. 天然草地、改良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 D. 草甸 E. 草场 答案:【A;B;C】 3、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直接规定主要包括()。 A. 国家环境保护职责 B. 公民环境权 C. 自然资源的权属 D. 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E. 相邻关系 答案:【A;C;D】 4、关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A.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B.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C.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入境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D.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 E.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交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答案:【A;B;C;D;E】 5、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 A. 污水 B. 废气 C. 固体废物 D. 噪声 E. 放射性物质 答案:【A;B;C;D;E】 6、指出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环境资源法体系的组成部分的是()。

A. 宪法性规定和综合性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 B. 环境资源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和环境标准 C. 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的法理 D. 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E.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答案:【A;B;D;E】 7、监控化学品分为四类()。 A.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B.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C.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D. 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E. 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 答案:【A;B;C;D】 8、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其主要内容有()。 A. 强调从整体上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B. 增加了对重点海域将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C. 增加了海洋法律事故应急制度 D. 强化了环境法律责任 E. 对国内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的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答案:【A;B;C;D;E】 9、有关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很多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要素 B. 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基本等同,包括生物资源与非生物资源两大类 C. 生态环境所包括的要素范围大于自然资源 D. 自然资源所包括的要素范围大于生态环境 E.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答案:【A;B;C;E】 10、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类型有()。 A.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B.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C.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D.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E. 风景名胜区 答案:【A;B;C;D】 11、国家公园的类型很多,包括()。 A. 国家自然公园 B. 国家历史公园

《环境法入门笔记》编写说明

《环境法入门笔记》编写说明 作为一门在国内兴起仅30余年并不断发展的新兴学科,环境法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环境法学不仅涉及法理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个法学学科的理论知识,更涉及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知识。这一特点决定了环境法学教材内容繁杂、体系宏大。为了尽量能适应相对而言课时明显不足的本科教学,各种环境法教材也只能无奈选择偏重理论。对于环境法初学者而言,上述客观现状决定了这门课程学习的难度。此外,环境法相关法律法规常处于不断更新、修改完善之中,这也给环境法教材的编写者和使用者额外增加了难度。 自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独立开设2学分的环境法必修课以来,随着讲授经验和思考的积累,我越来越感到,如果无法结合案例讲授知识点,难以引起法学本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触发法科学生学习的好奇心与探索欲;如果无法将厚厚的教材浓缩提炼成足够薄的小册子,难以帮助学生从浩如烟海的环境法学知识和法律知识中找到快速入门的“通行证”;如果无法博采众长各门派环境法教材的精华,难以为学生们提供最新近、最完整、最权威的解读集锦。所以,从2011年以来,我就尝试自己编写教学材料,并以第一堂课提供时间跨度为整个学期的完整、详细的教学大纲、进度计划、各章参考书目、参考法条目录,每次课前课后提供各章的课件、必读和补充法条、延伸阅读素材,甚至相关视频,以供学生预习与复习之用,这种自行编辑每学期更新的逐章汇编和提供的小举措,其最原始的目的在于节省学生们购买多本教材的财资,并避免重复检索下载的不必要重复劳动。可喜的是,这一极其耗费一位面临职称晋升科研发表压力的年轻教员的时间精力的教学实践的“土办法”尽然受到了人大本科生的普遍欢迎。 作为一个持续而未间断给本科生讲授环境法课的年轻“老同志”,经常以各种方式接到新入职的各校年轻博士们有关本科生环境法课教学的各种咨询、提问和求助。回想当年,自己何尝不是未经充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训练,就被推上了讲台,却不知作为环境法博士的我们绝大多数无奈仅接受了环境法学术研究的训练,甚至研究内容在专业知识的宽度方面尚无法满足本科教学的需求。不得不承认国内高校这一现当前普遍存在的教师选拔和职业前训练的现状,客观上加大了环境法教师讲授环境法课程的难度。 然而,随着国家、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随着环境法成为法学本科教学的核心课程,各大高校法学院纷纷开设了环境法课程。2013年,一种突发奇想于我脑海中慢慢巩固,似乎在环境法教学、学习与现有教材之间需要一种类似桥梁的新型教学工具,她应当将厚的教材变薄,应当方便新教师快速入道,方便本科生快速入门。此外,近年来,随着环境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加强,随着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刑事诉讼、环境行政诉讼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的不断发展,那些未曾系统学习过环境法却成为当前主力的环境执法人员和环境司法实践人士也急需一本能够使其迅速入门、并全面了解环境法的基础性的“敲门砖”似的新型教材。经与法律出版社谢清平编辑沟通,我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初步的肯定与鼓励,后我鼓足勇气,利用各种机会与相识的长期从事一

环境法书目

环境法硕士研究生阅读书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硕士导师组 发布日期:2005-12-11 一、法律基础类 1、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 2、2000年版; 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胡玉鸿:《法学方法论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6、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8、[美]约翰·麦·赞恩:《法律的故事》,刘昕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9、[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德]阿尔图·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1、[德]波恩·魏德士:《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美]博西格诺:《法律之门》,邓子滨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1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1962年)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二十世纪文库); 15、徐章润、舒国滢策划,《西方法哲学文库》,中国法制出版社;(已出5本); 16、季卫东主编、张志铭、贺卫方副主编:《当代法学名著译丛》,(已出9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分期出版; 17、何勤华主编:《中国近代法学译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贺卫方、高鸿钧策划,《比较法学丛书》,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一批4本)(第二批6本); 23、[美]庞德:《普通法的精神》,唐前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4、[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1988年3月版。24、 二、相关学科类 1、绿色经典文库,吉林人民出版社,已出两批;第一批11本,第二批5本;

1环境法概述

第一部分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上环境的概念]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资源的概念 指对人有用的物质和能量。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环境要素,如土地、森林、水、动物界、植物界等,如森林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同时也是环境要素,具有多种功能。 环境与资源的相关性 (一)现代环境科学已经证明,环境由环境因素组成。而环境因素则是一定区域内具有生态联系的一切能为人类所利用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物质和能量,即自然资源。离开了物质和能量,环境就无从谈起。 (二)环境与资源两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对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则不仅对水环境的生态功能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对水资源的品质、渔业资源的产量和质量产生副作用。而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也会造成森林生态功能的丧失或下降。 (三)两者具有经济价值。如资源的稀缺就会产生经济价值,而环境的一些功能,如环境容量也具有经济价值。如排污权的交易。 环境与资源的区别 (一)两者所反映的动静关系不同。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和缺乏生态联系的条件下,资源表现为各种相互独立的静态物质和能量。而环境不仅是静的自然资源和能源的组合,还是动的统一体:它是由出于一定时空范围内的一定数量、结构、层次并能相生相容的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的统一体。 如1994年欧洲部长会议公布的《有关环境危害活动造成损害民事责任的欧洲公约》地2条第10款将环境定义为“环境是指但不限于下列要素:(1 )生物与非生物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塘,动植物种群及其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两者的形态不同。自然资源要么看得见,要么能为人类所具有直接感知。而环境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体,它由各种无形的生态功能和信息传递功能构成。 (三)两者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自然资源强调的是林木、风、地热等物质实体或能量的天然性和有用性。即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而环境则强调的是一定区域内的一定类型生态系统所表现出来的整体生态功能价值(如环境的舒适性、景观优美性、可欣赏性等。)这些生态功能不是通过实物形态来为人类服务,而是以脱离其实物载体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功能形式存在。如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宪法第44条第791条规定:“人民享有对清洁空气和水、对免受过量和不必要的噪声侵害以及对他们的环境的自然的、风景的、历史的、和美学的质量的权利”。两者的经济价值的性质不同。自然资源的价值属于有体财产,如煤的经济价值是建立在煤的实体使用价值的基础上的,而环境的经济价值则是以环境的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生态功能和信息的使用或可利用价值为基础,属于无体财产,如排污交易费、优美环境的欣赏费用和购买费用,其价值的核算方式与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的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的定义:(environmental problems),是指因为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于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环境问题的分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一章整理

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 选: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就使用了“人类环境”的概念。 环境定义的方法:1采用概括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1991年保加利亚《环境保护法》和1987年葡萄牙《环境基本法》将环境定义为现实中所有的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2采用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外延进行描述。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大类,并列举为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和水(包括海域、港湾、河口和淡水)以及陆地环境(包括森林、干地、湿地、山脉、城市、郊区和农村环境)。3采用概括加列举式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第2条将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定义三方面:1环境的范畴被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范围内,不包括社会、经济等其他因素;2这种自然因素既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也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3历史遗迹与自然状态也因其自然的本质属性而属于环境的范畴。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多选:我国《宪法》还对自然资源的权属作出了规定,《物权法》第46至48第则对这些规定进行了细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大部分。 简:三者关系:环境保护的目的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为人类的繁衍和健康奠定生存基础。自然资源保护的目的是维持人类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为人类福利的持续增长奠定物质基础。生态保护的目的则是将人类还原到自然的原始存在之中,从生物圈平等的境界强调人类及其发展的所有外部条件都应当符合生态系统平衡的自然规律。 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外延较,目的是实质性地协调人类环境特利用行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小,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同时间接实现自然保护的目的。 环境问题的概念和分类:1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2根据环境问题产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二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这被称为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态环境问题。3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第二环境问题。根据第二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主要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两种。 环境问题的演变历程,可以将其分为地域环境问题时期、国际环境问题时期以及全球环境时期三个阶段。 简:第一阶段为地域环境问题时期(18世纪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单选: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环境污染为突出表现的环境问题在主要工业国家发展到了顶峰。第二阶段为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80年代)。第三阶段为全球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可以归结:1市场失灵;2政策失误;3科学不确定性;4国际贸易的影响。 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表现:1妨害人类正常生活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观上对环境与自然舒适性认识的降低;2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3导致环

环境法阅读书目

环境法阅读书目 基础知识类 1.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2.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3.[日]原田尚彦:《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1 4.(英)帕特莎·波尼、埃伦·波义尔著:《国际法与环境(第2版)》,那力、王彦志、王小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5.林灿铃著:《国际环境法(修订版),人民出版社2011 6.《二十一世纪议程》,国家环境保护局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7.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8.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9.汪劲著:《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专题知识类 1.周训芳:《环境权论》,法律出版社2004 2.杜群、王利:《能源政策与法律:国别和制度比较》,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 3.肖国兴、肖乾刚:《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 4.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5.[美] 詹姆斯·萨尔兹曼,[美] 巴顿·汤普森著:《美国环境法(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6.彭峰著:《环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 7.才惠莲著:《比较环境法》,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 8.(美)魏伊丝著:《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王方,王鑫海译,法律出版社,2000 特殊知识类 9.[美] 科尔、严厚福著:《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 究》;王社坤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0.汪劲,王社坤,严厚福著:《抵御外来物种入侵:法律规制模式的比较 与选择·我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立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1.汪劲著:《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 律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2.[英] 斯伯丁著:《动物福利》,崔卫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案例类 13.汪劲,严厚福,孙晓璞著:《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美国联邦法院 环境诉讼经典判例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4.万霞编:《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绿色丛书类 15.《绿色经典文库》,吉林人民出版社,已出两批,第一批11本,第二批5本 相关学科类 16.[美] 汤姆·蒂滕伯格著:《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第7版)》,金志家,余发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17.(美)彼得·S.温茨著:《现代环境伦理》,宋玉波、朱丹琼译,上海人民 出版社,2007

环保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1)环境资源法有其特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即环境保护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这是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和标志。 (2)环境资源法有与其相应的综合的调整方法,由于环境保护社会关系十分广泛,所以它综合采用民事、刑事、行政等手段作为其调整方法。 (3)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历史必然性,因为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家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必须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综合管理,全面调整,这是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替代的,这使环境资源法有了自己独立体系。 2、防治地表水污染的措施。 答:(1)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包括:A、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渣; B、含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物;C、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0.5分)D、放射性固体废物或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3)对地表水排放其他污染物必须符合标准;(4)防止船舶污染地表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遵循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答:(1)全过程管理的原则;(2)“三化”管理原则;(3)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禁止排放和强制处置原则;(4)集中处置和分散防治相结合原则;(5)对危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 4、环境权的特点。 答:环境权具有主体广泛性客体多样性、内容丰富性、权力义务统一性、有限度性等特征。 5、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 答: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是,(1)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中的违法者;(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处罚具有单方强制性;(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 6、环境污染的特点 答:环境污染的特点:(1)环境污染是人类正常活动的有害负作用;(2)环境污染以环境为媒介,对不特定的人体造成危害;(3)环境污染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4)环境污染同时侵害多种权益;(5)环境污染危及的范围广;(6)环境污染引起的疾病往往难以发现和治疗。 7、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 答: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各有交通部门的航校政机关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3)各级铁道行政主管部门对铁路机车、铁路运输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4)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舶排气和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5)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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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环境保护法》课后练习与考试习题答案最新最全合集 一、多选题 1、国际环境法中的直接管制手段主要有(A;B;C;D )。 A. 环境标准 B. 环境影响评价 C. 关于报告和情报交流的规定 D. 综合污染控制 2、《草原法》规定,草原包括(A;B;C )。 A. 草山 B. 草地 C. 天然草地、改良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 3、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直接规定主要包括(A;C;D)。 A. 国家环境保护职责C. 自然资源的权属D. 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4、关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A;B;C;D;E )。 A.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B.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C.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入境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D.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 E.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交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5、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ABCDE )。 A. 污水 B. 废气 C. 固体废物 D. 噪声 E. 放射性物质 6、指出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环境资源法体系的组成部分的是(ABDE)。 A. 宪法性规定和综合性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 B. 环境资源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和环境标准D. 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E.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7、监控化学品分为四类(ABCD )。 A.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B.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C.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D. 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8、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其主要内容有(ABCDE)。 A. 强调从整体上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B. 增加了对重点海域将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C. 增加了海洋法律事故应急制度 D. 强化了环境法律责任 E. 对国内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的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9、有关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E)。 A. 很多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要素 B. 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基本等同,包括生物资源与非生物资源两大类 C. 生态环境所包括的要素范围大于自然资源 E.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环境资源法》阅读书目(张志辽汇总版)

本科必修课程《环境资源法》阅读书目 1.王曦:《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民法和环境法诸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5年版; 3.余谋昌:《生态伦理学——从理论走向实践》,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出版社1999年版; 4.徐嵩龄主编:《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5.张全明,王玉德等著:《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上、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6.林娅:《环境哲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8.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0.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王俊秀:《环境社会学的想像》,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1年版; 13.雷毅:《深层生态学思想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 14.方精云:《全球生态学-气候变化与生态响应》,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 15.赵晓英等:《恢复生态学》,北京: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4月; 16.孙铁衍等:《污染生态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 17.郑少华:《生态主义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8.蔡守秋主编:《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9.肖剑鸣:《比较环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20.裴广辉,林灿玲:《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21.林光洙:环境法与环境执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2月; 22.蔡守秋:《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4. 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5.徐祥民田其云:《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6.张梓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 27.蓝文艺:环境行政管理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 28.封志明:《资源科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9.窦学诚:《环境经济学范式研究》,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30.《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第6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 31.高丽红:《动物法律地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2.汪劲:《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与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 33.廖红:《美国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4.李挚萍:《环境法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 35.白平则:《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构建——环境法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36.阎政:《美国核法律与国家能源政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杨通进,高予远编:《现代文明的生态转型》,重庆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 37.别涛:《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8.郑杭生:《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的成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9.竺效:《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法理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0.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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