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或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召开。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本地区阶段性消防工作;

(二)国家、自治区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安排部署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三)国家和自治区及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四)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后,召开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要及时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地联系、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一、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方法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存储易爆化学物品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查处

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或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取证完毕后,按照报送程序规定,及时上报盟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认定审批。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公安消防部门对已确认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与其签定整改

承诺书。隐患单位接到整改令后,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四、火灾隐患的公示

消防部门把集体议案或经专家组认定后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并取得同意后,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重大火灾隐患的确认时间、火灾隐患的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建议、整改措施、整改进程和结果等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3—7天的公示。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被公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公示期满后的十日内,整改不积极或不见效的,由市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以市政府名义悬挂,并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

二、警示牌要标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字样,表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名称、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挂牌单位要注明xxx人民政府。

三、挂牌后,消防监督部门要安排专职监督人员抓好跟踪落实,并督促隐患单位做好整改期限内的防范措施。

火灾隐患举报制度

一、火灾隐患的举报受理和查处

(一)消防监督部门要认真接待举报人,高度重视各类举报,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二)要认真填写举报受理记录,对举报的内容要经领导阅示后处理。

(三)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根据情况予以酌情奖励。

(四)举报案件的查处实行分级负责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禁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

(六)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火灾隐患。火灾隐患举报的内容

(一)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的;

(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存在故障或已损坏的;

(三)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装臵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四)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上锁或封堵占用的;

(五)商住搂营业部分存储、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七)有“三合一”场所的(集体生活、集体生产、集体宿舍);

(八)损坏、圈占、埋压消防设施的;

(九)在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

(十)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存储、运输、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

(十一)其他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398119

(二)信件举报。信箱科右前旗消防大队一楼

(三)当面举报

(四)其他方式举报

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制度

一、火灾隐患初评

对最初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召集重大火灾隐患认定专家组进行认定,若初评为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及时提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二、综合评价

消防监督部门要对管辖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和消防安全状况。同时,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消防装备和基础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对存在的消防安全及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三、火灾定期分析

消防监督部门要根据各地发生火灾不同实际情况,先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积极调整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狠抓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一、隐患整改单位责任

火灾隐患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整改方案、筹集资金、组织实施整改等工作。火灾隐患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后,报请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二、火灾隐患监督部门责任

主要负责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组织验收、立案、销案和及时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等工作。

三、监督部门在火灾隐患整改中,要与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或隐患单位签定整改责任书,督促层层落实责任。

四、消防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工作档案,切实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凡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都要建档立卡,把已整改的火灾隐患场所也要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五、消防监督部门要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自身无能力解决或难以整改的隐患单位情况,应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记录在案。

消防监督检查公告、公示结果制度

一、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量化标准》(试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至少每半年一次监督抽查。每次抽查单位的数量大于消防监督人员的10倍。对其他单位的涓埃浓度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抽查单位的数量大于消防监督人员的8倍。

二、公安消防部门在组织监督检查时,应事先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检查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把监督检查的结果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落实的,办公室应以督办函形式通知承办单位限期落实,由承办单位办理并按时报告结果。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未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职能科室绩效考核时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理。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责任,是指消防工作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全区的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消防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消防监管、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五条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增长; (四)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 (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覆盖率;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法定时限内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 (八)对公安机关报告的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事项,以及公安机关报请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重大执法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

XXX整顿和规范 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烟草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以及贩假、售假等行为,仍是制约我县烟草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综治办牵头,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等单位参加组建XX县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XX烟草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组成。 (一)联席会议领导成员 联席会议在县综治办统一领导下,设立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XXXX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XXX 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成员:XXXX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处长 XXXXX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县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XXX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X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XXX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XXX 县邮政局副局长 XX 县火车站副站长 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便于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和联系,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和组织联络工作。 主任:X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员:XXXX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XXXXX 县交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XXXXX 县公安局治安中队长 XXXXX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 XXXX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围绕烟草市场行政执法的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进行检查、督促。主要包括: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 制 度 职 责 二 0一一年度

目录 乡镇制度、职责 1、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⑴ 2、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⑵ 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⑶ 4、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⑷ 5、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举报制度…………⑸ 6、火灾统计报告制度…………………………………………⑹ 7、乡、镇、村(社)防火安全公约…………………………⑺

居(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联席会议制度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实施方案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把服务我省重点工程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放在太原南部都市新区大发展的背景下予以建设,经过两年多定期或不定期在阳煤太化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系列预防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也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加强了与我院合作交流,打造起高效廉洁的新区发展环境。为了继续深化此项活动,保证省重点工程落地见实效,我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有效开展好清徐检察院2014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阳煤太化落户我县既是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同时也要求我院提供好法律服务以及落实好环境治理专项监督。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有超前意识,主动深入企业沟通联系,开展调研,为企业提供各类保障性服务,这与中央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三并重要求是一致的。召开预防工作大型企业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又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于清徐建设、服务于大型企业的重要手段,更是检企联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平台。 二、工作目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促使国企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我要求、保持良好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重点工程项目为专项预防对象,切实保障“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作为清徐检察机关也要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思想摆位、严格责任落实、创新思路举措、提升工作成效。 今后,检企双方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共同探索在企业投资发展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加强联系、互通情况、通力合作,构筑大型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网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清徐建设和企业的发展,营造勤政廉政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措施。 指导小组由检察院检察长、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乡镇(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xx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 联席会议在镇综治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研究制定大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大调解的相关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大调解工作情况,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镇综治委、派出所、司法所、劳保所、卫生院、国土所、建设所、镇民政办、林业站、农业中心、水利站、工商所、镇信访办、镇工会、镇妇联、共青团xx镇委员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镇综治委为牵头单位,镇综治委有关负责人为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大调解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情。 联席会议设三个调解指导小组和五个专门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由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必要时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开展。三个调解指导小组分别是人民调解指导小组、行政调解指导小组、司法调解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五个专门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分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医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

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消费权益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征地拆迁、医患关系、劳动争议、消费权益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平台的建立健全。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不同议题,联席会议可以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研究涉及大调解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召集全体成员参加。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对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镇大调解工作。 五、联席会议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交管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二)司法所 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建设。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小组、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调解室等多种方式,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反馈等制度。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建立名册,做好分类指导,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制定相关意见或办法,确保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程序效力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三)劳保所 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推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调解重心向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延伸。探索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导的,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突发性、集体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0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上述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二召集人。如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日常有关工作。经召集人同意,联络员可列席联席会议。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

物 业 管 理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四)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五)街道办事处会同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县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限要求解决,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需要立即研究或商量解决的问题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以便做好准备。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工作,强化监督。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部党组的部署,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结合个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通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对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明确各自的职责。(四)研究、协商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的意见;研究探讨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五)会议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街道、乡镇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综治办、安监站、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人员及消防大队监督网格责任人组成。联系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消防工作。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 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 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单位: 为正确把握北京法院新闻舆论引导方向,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实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院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和详细预案,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 为正确把握北京法院新闻舆论引导方向,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实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与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有关的负面报道和舆论炒作,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制度的意见》(政法〔2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法〔2010〕116号)、《北京市法院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预案》(京高法发〔2012〕8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1.建立全市法院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时间启动会商程序,统一组织实施敏感、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高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为联席会常任成员,高院各部门负责人、全市各级法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为成员。高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为召集人。召集人因故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常任成员临时召集会议。 2.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牵头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通报联席会议工作状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工作原则 1.准确及时,快速反应。敏感、重大舆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上级领导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进行研判,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实事求是,正面引导。坚持实事求是地发布舆情事件真相,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争取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3.健全机构,严格制度。全市法院要建立舆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制定本院实行细则,分解任务,严格纪律,责任到人。 4.统筹协调,有效管理。全市法院要坚持“一盘棋”,统筹协调各级法院和各个部门,把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纳入总体部署,坚决杜绝“两张皮”的现象。 三.工作程序 1.排查:高院各部门,全市各级法院要通过实时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并随时排查本领域、本辖区敏感、重大案(事)件舆情,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凡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敏感人员、敏感事项、敏感地区的案(事)件,或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案(事)件,或者执法办案过程、结果可能引发公众广泛关注、重大舆论争议、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的案(事)件,都属于排查范围; 2.报备:高院各部门,全市各级法院一旦发现敏感、重大案(事)件舆情,要第一时间向高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报告备案。接到上级领导机关关于敏感、重大案(事)件舆情的函件,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舆情,均应第一时间向高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报告备案; 3.启动:联席会议按照“先评估后启动”的原则,先期进行舆情风险预判和评估,明确可能引起舆论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 (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 (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确定议题。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

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镇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 (二)集体研究。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必要时,报请乡镇研究解决。 (三)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第四条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在执行中如发现决议或决定与现行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重新讨论。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或决定。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副省长 召集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

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或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召开。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本地区阶段性消防工作; (二)国家、自治区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安排部署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三)国家和自治区及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四)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后,召开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要及时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地联系、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一、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方法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存储易爆化学物品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查处 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或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取证完毕后,按照报送程序规定,及时上报盟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认定审批。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公安消防部门对已确认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与其签定整改承诺书。隐患单位接到整改令后,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四、火灾隐患的公示 消防部门把集体议案或经专家组认定后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并取得同意后,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重大火灾隐患的确认时间、火灾隐患的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建议、整改措施、整改进程和结果等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3—7天的公示。

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

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建立西台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市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镇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镇中心校。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

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法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综合治理工作的协同联动和推进落实,县政府决定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对欠薪案件高发频发、举报投诉数量较大的镇办、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督促检查和督办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主要组成部门共X个,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县人社局局长X 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二)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防止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开工建设。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督办落实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立案侦办工作,参与处置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县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县财政局:负责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并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 县人社局: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以及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本行业内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造成的欠薪案件。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领域监管,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本行业内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造成的欠薪案件。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监管,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本行业内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造成的欠薪案件。 县信访局: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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