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申报材料要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申报材料要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复合预混合饲料是指以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其他饲料添加剂、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

理阶段的基本营养需求,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1%且不高于10%。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质微量元素

与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

微量元素需求,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1%且不高于10%。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维生素与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维生素含量应当

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维生素需求,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01%且不高于10%。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产品品种:根据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后面的“□”中打“√”。

1.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4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5 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6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

中打“√”。

1.7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

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

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

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

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

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内容(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

3.1生产线名称:按照产品品种进行命名,如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维生素和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等。.3.2生产能力(吨/小时):按照混合机有效容积×0.5(平均容重)×10(批/小时)计算。

3.3产品品种:按照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填写。

生产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还应当在产品品种前注明“液态”字样。

3.4产品系列:根据企业生产情况,按照饲喂动物划分并填写畜禽水产动物、反刍动物、宠物及特种动物。

4.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致的原料提升、混合、自动包装等设备及完整的除尘系统、电

控系统等辅助设备。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设备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

致的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设备,有均质工序的还应当填写高压均质设备。

4.2生产线名称及序号:与3.1对应,并逐一填写。

4.3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4材质:填写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名称。

4.5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检验仪器明细表

5.1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逐一列出。

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按5.2.

照仪器说明书或仪器铭牌填写。

5.3技术性能指标:填写检验仪器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6.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人员登记表

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其中检验化验员至少2名。尚未取得工商注册

的,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三)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机构图

提供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七)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提供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负责人和检验化验员、.

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提供劳动合同草案文本。

(八)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九)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提供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厂区平面布局图,并注明生产、检化验、生活、办公等功能区,其中生产区应当标明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基本尺寸。

(十一)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线数量逐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

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使用规范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

工艺说明应当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使用同一套生产设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十二)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配料、混合

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提供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的自检报告或专业检

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

复印件。

(十三)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提供本企业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十四)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按比例绘制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明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

(十五)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有检验仪器购置发票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提供检验仪器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十六)企业管理制度

提供企业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称、主要内容等。(1500字以内)

(十七)企业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八)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出变更

申请的,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

注1: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注2:表中序号12,仅适用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不适用于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3:表中序号3注.

企业承诺书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其相关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生产许可证编号: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申请书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种: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品产品

复合预混合饲料□

(公章)业名称:企

人:联系

联式:方系

设立□项:事请申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品系列□迁址□

年月期:日报申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二○一二年.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肉鸡的复合预混饲料

肉鸡的复合预混饲料配方设计和制作 配方设计思路: 根据鸡的饲养标准查出各种微量元素的需要量。 根据使用原料的计算值或实际测定值计算出基础日粮中各种微量元素的含量。 选择微量元素原料,将应添加的各元素量换算成微量元素纯原料量,再将纯原料量换算成商品原料量。 根据微量元素预混料在配合饲料中的配比,计算出载体的用量然后列出配方。 加工制作要求: 产品配方设计合理,产品与产品配方基本一致。 混合均匀,防止分级,有一定的粒度,有利于适合于对饲料添加剂微量组分的承载。 稳定性良好,便于贮存和加工,保证在加入饲料前或加到饲料中使饲料添加剂的活性不下降。 浓度适宜,包装良好,使用方便。 保证饲料添加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不会因载体质量不纯引入杂质,各种添加剂之间或与载体之间不会发生不利的反应,使添加剂失效或产生有害的物质。 合适的容重,适宜的表面特性,尽可能低的成本。 产品功效和特点:营养全衡,合理的粒度,确保产品真正符合配方质量要求,体现产品质量一致性。根据肉鸡各生长阶段的消化

生理特点添加酶制剂及有机矿物质,最大限度地缓解环境应激,提高饲料转化率,改善鸡的料肉比。 (一)微量元素预混料的用量和配方微量元素预混料在肉鸡的全价饲料中添加比例为0.3%,配方设计表如下: 微量元素预混料配方设计(每千克含量) 种类添加量(mg)元素含量(%)原料的用量(mg)预混料中含量(%) 硫酸铜8 25.5 32.7 1.09 硫酸亚铁80 20.1 404.1 13.47 硫酸锌80 22.7 356 11.87 亚硒酸钠0.3 30 1.1 0.037 硫酸锰80 32.5 251.2 8.37 碘化钾0.7 76.4 0.93 0.031 小计1046.03 34.868 载体(石粉)1953.97 65.132 合计3000 100 注:原料用量=添加量/元素含量;预混料中的含量=原料用量/5000*100 (二)确定维生素预混料的用量和配方维生素预混料在全价饲料中占的比例为0.2%,配方设计如下: 维生素预混料配方设计(每千克含量) 种类添加量(mg)原料规格(每克含量)原料用量(g) 预混料中的含量(%) 维生素A 2700IU 300000IU 0.009 0.9 维生素D 400IU 200000IU 0.002 0.2 维生素E 10IU 500IU 0.02 2 维生素K 0.5mg 950mg 0.00051 0.051 硫胺素 2.0mg 980mg 0.002 0.2 核黄素 5.0mg 930mg 0.0054 0.54 烟酸30mg 980mg 0.031 3.1 胆碱750mg 100000mg 0.0075 0.75 生物素0.10mg 950mg 0.0001 0.01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示范文本

生产许可证编号: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品品种: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复合预混合饲料□ 企业名称:xx公司(公章)联系人:张三 联系方式:手机:139***,电话0591123** ,传真123***申请事项: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品系列□迁址□申报日期:年月日 生产地址是否在福建自贸区或福州新区:是□否□ 福建省农业厅制 二○一七年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xx公司 生产地址福建省XX市Xx县xx路xx号通讯地址及邮编福建省XX市Xx县xx路xx号,350000 法定代表人张三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0123 住所(注册地址)Xx县xx路xx号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固定资产(万元) 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名称 住所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机构名称 人数 人员总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简介:

表2 产品基本情况 生产线序号生产线一生产线二生产线三 生产线名称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 线 生产能力(吨/小时) 5 产能合计(吨/小时) 5 产品品种产品系列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

表3 生产设备明细表 生产线名称及序号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生产线一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年月) 技术性能指标001 xx机xx 不锈钢xx公司x年x月 表4 检验仪器明细表

序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年月)出厂编号技术性能指标 1 xx机xx Xx公司X年x月0000 表5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人员登记表 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获证书时间、种类及编号发证机关

Q_JBSW 045-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液态溶菌酶

Q/JBSW 江西嘉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BSW045-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2019-09-01发布2019-09-10实施

Q/JBSW045-2019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嘉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志、李成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饲料添加剂溶菌酶按一定比例溶于纯化水中,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724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10648饲料标签 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309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13092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GB/T17480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3原料要求 生产产品所用原料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规定,所用添加物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和化学制品。 4技术要求 4.1感官 液态,色泽一致,久置有少量沉淀,无发霉变质及异味、异嗅。 4.2pH值 pH值应为3.0~7.0。

预混合饲料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预混合饲料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一、预混合饲料项目背景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而“中国制造2025”则是助力中国经济转型、迈向创新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把结构调整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二、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预混合饲料生产制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莆田某某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泓域咨询机构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综述 (一)项目建设选址

本期工程项目选址在莆田某工业园。 (二)项目建设地概况 莆田是福建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古称“兴化”,又称“莆阳”、“莆仙”,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莆田有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大海湾,陆域总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达329万人。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莆田市,2002年2月进行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辖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四个区和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两个管委会。莆田是著名的侨乡,截至2012年,莆田市共有海外侨胞150万人,分布在8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华侨31.43万人、华人118.57万人;莆田市累计批准侨资企业1518家,合同总投资75.77亿美元,合同利用侨资70.02亿美元,占莆田市全部利用外资75%以上。莆田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三)项目用地性质 本期工程项目计划在莆田某工业园建设。 (四)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属于工业项目建设占地规划区,建设区总用地面积20130.06平方米(折合约30.18亩),净用地面积20130.06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30.18亩),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0%;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预混合饲料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预混合饲料制造和经营的规划建设要求。 (五)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54.21%,建筑容积率1.01,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7.8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36.97万元/亩,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一)中国制造2025 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国制造2025反映在微笑曲线上,就是企业由曲线中间的低附加值环节向曲线高附加值的两端转移,或通过创新使低附加值的制造环节成为高附加值的环节,并进而引起生产经营模式的变革。提高效率的路径很多,但并不是要消灭

Q_HHK002-2018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ICS Q/HHK 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哈尔滨海康饲料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产品检验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哈尔滨海康饲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标准由哈尔滨海康饲料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迟玉美、丁宝川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 反刍动物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反刍动物牛羊鹿马属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公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物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两层筛筛分法 GB/T 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5 饲料水分和其它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测定方法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7778 饲料中生物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3 饲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397 饲料中泛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近红外光谱法 GB/T 18872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 ???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6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分为: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 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 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 增加或者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者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 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品种; 5. 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 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者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企业承诺书、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检验仪器购置发票、企业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的首页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具体受理工作的机构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者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七)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的工艺和设备,申报材料中相关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另附文字说明。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 封面

新建企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申请书范例教学文案

编号: 饲料行政许可案卷档案 申请事项: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人:XXXXXXX饲料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河南省畜牧局饲料处

河南省畜牧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印章):XXXXXXX饲料有限公司 申请单位地址:河南省XXXXX 邮编: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手机):XXX 委托联系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手机):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申请事实和理由: 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1867号)的要求,本公司已经充分理解,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认为已经具备了全部要求。现向省畜牧局提出办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2014年2月28 日 注:待条件成熟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河南省畜牧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企业承诺书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其相关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复合预混合饲料标准模板

ICS Q/GDSL 广东饲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DSL 1—2013 复合预混合饲料 文稿版次选择 2013-06-01发布2013-06-05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分类与命名 (1) 4 要求 (2) 4.1 感官性状 (2) 4.2 加工质量标准 (2) 4.3 卫生指标 (2) 4.4 有效成分指标 (2) 5 检验方法 (3) 5.1 感官指标 (3) 5.2 加工质量指标检测 (3) 5.3 卫生指标检测 (3) 5.4 检验结果判定 (4) 6 检验规则 (4) 6.1 出厂检验 (4) 6.2 定期检验 (4) 6.3 型式检验 (4)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5) 7.1 标签 (5) 7.2 包装 (5) 7.3 运输 (5) 7.4 贮存 (5) 7.5 保质期 (5)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饲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饲料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 本标准于2013年06月01日首次发布。

复合预混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复合预混合饲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其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合于本企业加工、销售、调拨的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4700 饲料中维生素B1测定 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测定 GB/T 17778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72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3 产品分类与命名 产品分类和命名见表1:

江苏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江苏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和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批准文号是省农林厅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特定的生产企业按照有效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生产某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法律许可凭证,一品一号,具有专一性,不允许随意改变。 第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仅限于批准的企业在其批准的产品上使用。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改变的,产品异地生产的,企业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企业以联营等形式与其它企业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总(母)公司与分(子)公司之间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使用文件号或其他编号代替、冒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四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不得将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及其批准文号以任何形式委托其它生产企业加工生产。 第五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生产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生产企业向省农林厅申请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时,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三份)送省饲料站。 省饲料站受理申请后按规定进行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寄发"送样通知单"。 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送三个批次的样品至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每批次送样2包,每包200克。样品密封包装,袋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第八条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接到企业送样后进行质量复核检验,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第九条省饲料站在收到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报告后,三个批次全部合格的产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并由省农林厅核发批准文号。 三个批次样品中有一个或二个批次不合格,在出具检验报告一个月以后重新送三个批次样品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2012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公布《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该《许可条件》分总则,机构与人员,厂区、布局与设施,工艺与设备,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附则6章27条,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所称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第三条设立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条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机械、化工与制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八条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化验员。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与生产产品相关的省级以上医药、化工、食品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企业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当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一条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企业(以 简称企业)。 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 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复合预混合饲料是指以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中任何 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其他饲料添加剂、载体 和 (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营养性饲料添加 剂的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基本营养需求,在配合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质微量元素与载体 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矿物质微量元素 含量 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微量元素需求, 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 0.1%且不高 于 10%。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维生素与载体和(或)稀 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维生素含量应当满足其适用 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 0.01%且不高于 10%。 附件 3 饲料、 精料 业丰、[/、 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 0.1%且不高于 10%。 在配合饲料、 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维生素需求,在配合饲料、 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 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 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 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 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 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添 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 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 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Q_JHSW 006-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ICS65.120 B 46 Q/JHSW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HSW 006—2019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报批稿) 2019-11-26发布2019-12-26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明、张明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L-赖氨酸盐酸盐为原料,以单硬脂酸甘油酯为载体加工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 34466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3 要求 3.1 感官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状物。 3.2 加工质量指标 3.2.1 水分 水分不大于10%。 3.2.2 粒度 95%通过孔径为850μm的试验筛。 3.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企业生产地址: 申证名称: 申报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制 二○○四年十二月修订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格式由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统一规定。封面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统一编写:饲添XX(XXXX)XXX或饲预XX(XXXX)XXX。XX表示省份序号,(XXXX)表示年份,XXX表示企业固定编号。省份序号和企业固定编号与产品批准文号统一编号格式序列相同(见农业部1999年23号令)。换证申请、重新申报和饲料添加剂增项的企业需填写原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本申请书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企业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两份,自留存档一份;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上报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三、需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已开业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新建企业,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填报的产品名称应科学、规范。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复合预混料、维生素预混料和微量元素预混料。填报内容应客观真实。 六、企业需上报的其它材料: 1.厂区布局图; 2.生产工艺流程图; 3.(I)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提供环保证明。 七、如表1–––表6内容多,不够填写,可按统一格式增加,所有材料应装订成册。 八、此表用于首次申请许可证、期满换证申请、重新申请和饲料添加剂增项。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

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3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4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5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6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技术要点概要

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技术要点 (一采用先进配方 预混合饲料配方是生产技术的核心,是由专一预混料生产厂家的动物营养专家根据动物生长及生产各阶段的营养需要特点,依照国内饲料原料的基本营养含量,以“缺什么补什么、经济合理、低值高效”为原则,同时考虑外界环境及加工工艺等诸多影响因素,精心设计而成。一方面结合需要、用户饲养水平与条件来选择恰当、适量的添加剂原料;另一方面要考虑加工的需要,对于大部分不影响安全的组分,如营养性添加剂等,掌握适量是配方技术的关键。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及某些敏感成分(如硒、铜等的用量及用法,必须要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和必要的实践经验,否则,极易出现差错而且后果严重。原料的配比是影响预混料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预混料中有效成分与稀释剂的比例、各种微量元素间的比例、相关活性成分间的比例等均应恰到好处。配方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应该不断地根据市场反馈、当地条件、季节变化、最新技术和产品信息,有把握地调整配方,做到严谨而不失灵活,永远使预混料产品贴近国情和生产实际。 (二选用优质原料 原料的品质对预混料的实际效用影响很大,优质原料的最基本要求是纯度高、不含有害有毒物质,其中最重要的是活性成分含量,尤其是易被破坏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等添加剂,应经过实际测定再决定其配合量。微量元素化合物原料必须具备生物学效价高、物理性质稳定和有毒有害物质少等特点。另外有些添加剂,它本身的品质和剂型对其他添加剂容易造成影响,也应特别注意。如七水硫酸亚铁的吸湿性很强,对维生素A的破坏性也很大,而一水硫酸亚铁对维生素A的影响则很小,若加了保护剂,则影响更小,且本身活性很好。生产预混料的厂家应选用优质原料,对原料的品质、效价等都要进行精确测定。在选用维生素时,应注意一下两点:(1选生物学价值高的;(2按气候特点选择不同的维生素,如湿热夏季选择单硝酸硫胺比盐酸硫胺效果好。在选择微量元素原料时,应考虑其成分的含量、粒度、结晶水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等诸多因素。药物饲料添加剂,还要注意安全性问题,使用时一定要根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

附件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企业。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所称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适用于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设立、迁址及其他情况。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迁址指已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厂区,搬迁到新的生产地址;其他指农业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打印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附页。全部申请材料要求干净、整洁、清晰。 (三)申报材料中不应夹带与申证无关的信息。 (四)电子文件要求PDF格式。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先行扫描成JPG

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相应位置,然后将所有材料(含打印材料)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为申请企业的全称。 (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农业部一份(含电子文件),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封面(见附件3) 1.1 申请书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编写原则填写。 1.2 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格式填写。尚未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填写,已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1.3 产品名称:依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类别或通用名称规范填写。 1.4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内容填写。 1.5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不填写。 1.6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不填写。 1.7 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联系电话,如手机号码或方便联系的办公电话。固定电话号码前标注区号。 1.8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工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饲料行业依法、正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法规,特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其处理方式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即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县区和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监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职责要求根据《条例》等规章制度确定。 (一)主要内容和负责单位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执行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二是企业人员与管理情况;三是厂区、车间、

仓储、配料区、辅助设备与设施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四是检化验室、留样室工作开展情况;五是执行《规范》情况;六是落实安全生产等法规制度情况。 负责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2、饲料经营者(含门、店)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二是经营工作是否规范。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4、畜禽养殖者(含场、户)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等情况。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二)处理方式 监管抽查检查后,现场填写《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指出存在的问题。属于一般性存在的问题,责成受检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时限、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饲料管理部门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属于违法违规问题并且事实清楚的,及时移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饲料生产企业自查自纠与市、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管委会职能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采用询问考核、查验证书、查阅记录和档案材料、现场察看等方法进行抽查检查。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XX年第5号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 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 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在生产前 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四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 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定制产品应当附具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并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定制产品仅限于定制企业自用,生产企业和定制企业不得将定制产品提供给其他饲料、 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五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一)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四)产品标签样式和使用说明; (五)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 (六)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饲料检验 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七)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复印件。 第六条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合格的,通知企业将产品样品送交指定的饲料质量检验机构 进行复核检测,并根据复核检测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发产品批准文号。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产品复核检测应当涵盖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主成分指标和卫生指标。 第七条企业同时申请多个产品批准文号的,提交复核检测的样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每个产品均应当提交样品; (二)申请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同一产品类别中,相同适用动物品种和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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