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三座,入选时都为县,现两县一地级市

安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三座,入选时都为县,现两县一地级市
安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三座,入选时都为县,现两县一地级市

歙县,位于安徽省南部皖南山区,现为黄山市辖县,是徽州府六县之一,为古徽州府府治所

在地。歙县历史文化底蕴格外厚重,徽州文化、京剧等与其均密不可分,歙县古城为我国保

存最完好的四座古城之一,1986年入选了第二批3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录。

歙县历史悠久,古属百越,春秋战国先后隶属于吴、越、楚等国,秦时就置歙县,属会稽郡,为两千多年古县,而“歙”就来源于古越语。三国吴时,为加强对周边地区的控制设新安郡,

隋时改称歙州,但州治到唐时才迁到歙县,自此歙县成为古徽州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北宋时,歙州方腊起义,宋徽宗在平定方腊后改歙州为徽州,企望加强对该地区的控制,自此以徽州为名,元时称徽州路,明清时为徽州府,均以歙县为治所。民国初,废府存县,歙县失去中心地位,至建国后,歙县属徽州专区,现在属黄山市。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旧称寿春、寿州,为历史名城,在我国历史上曾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现在为安徽省淮南市辖县。寿县历史悠久,曾为楚都,为三国名城,是安徽第一批入选国家

历史文化名城的三座城市之一。

寿县,古属扬州,春秋时属楚,战国末期楚国迁都于此,改称“郢”,公元前223年秦破郢楚

国灭亡,秦于此设立郡县,为九江郡寿春县,县为郡治。西汉时,寿春为淮南国国都,可能

淮南王刘安就是于此发明了豆腐。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寿春为南北要冲、战略重地,曾为

扬州、豫州两州治所。

隋时,于寿春设寿州,北宋时升为寿春府,元时称安丰路,至明时降为寿州,属凤阳府,清

袭明制。民国初,废州存县,寿州废为寿县,自此以寿县为名。建国后,寿县属六安,2015

年改属淮南市。

亳州,位于安徽省西北部、豫皖两省交界处,为安徽省地级市。亳州,旧称亳县,后称亳州,1986年底入选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安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亳州入选国家

历史文化名城时刚刚由亳县改为县级亳州市,所以安徽省首批三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均为县,后亳州升为地级市,现为两县一地级市。

亳州为历史名城,西周时属焦国,春秋属陈后属楚称焦城,秦时设谯县,东汉时为豫州刺史

部治所,汉末设谯郡,三国魏时为陪都。北魏时,谯县为南兖州治所,北周时改称亳州,历

史第一次以亳州为名。隋时,复称谯郡,唐时又改称亳州。元时,亳州属汴梁路,明时属凤

阳府,清初亳州曾升为直隶州,不久复降为散州。民国初,亳州废为亳县,自此以亳县为名。建国后,亳县属阜阳,1986年升格为县级亳州市,2000年地级亳州市成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请标准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指定工作。 二、条件标准 (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下列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之一。 1.与中国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有直接和重要关联。在国家政权、制度文明、国家礼仪、农业手工业发展、商贸交流、社会组织、思想文化、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城市与建筑、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军事防御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2.与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形态、科技文化发展有直接和重要关联。突出反映近现代战争冲突与灾害应对、革命运动与政治体制变革、工商业发展、生活方式变迁、新思想新文化传播、科学技术发展、城市与建筑等方面的历史进程或杰出成就。 3.见证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突出反映中国共产党诞生、创建革命根据地、长征、

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夺取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等方面的伟大历史贡献。 4.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突出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与发展、工业体系建立、科技进步、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5.见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突出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经济特区建设发展、沿海开放城市发展、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6.突出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集中反映本地区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或见证多民族交流融合。 (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能够体现上述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 1.体现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存完好。历史文化街区不少于2片,每片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50米以上历史街巷不少于4条、历史建筑不少于10处。 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少于10处,保存状态良好,且能够体现城市历史文化核心价值。 三、工作要求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县)应满足以下工作要求: (一)完成保护对象测绘建档、建库、挂牌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目前国务院已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达到117个(琼山与海口分记算2个)。 直辖市(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河北(5):保定市、承德市、正定县、邯郸市、山海关 山西(6):平遥县、大同市、新绛县、代县、祁县、太原市 内蒙古(1):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1):哈尔滨市 吉林(2):吉林市、集安市 辽宁(1):沈阳市 江苏(10):南京市、徐州市、淮安市、镇江市、常熟市、苏州市、扬州市、无锡市、南通市、宜兴市 浙江(7):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衢州市、临海市、金华市、嘉兴市 福建(4):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长汀县 江西(3):南昌市、赣州市、景德镇市 安徽(5):亳州市、歙县、寿县、安庆市、绩溪县 山东(8):济南市、曲阜市、青岛市、聊城市、邹城市、临淄市、泰安市、蓬莱市 河南(8):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安阳市、南阳市、商丘市、浚县、濮阳市 湖北(5):江陵(荆州市)、武汉市、襄樊市、随州市、钟祥市 湖南(3):长沙市、岳阳市、凤凰县 广东(7):广州市、潮州市、肇庆市、佛山市、梅州市、

雷州市、中山市 广西(3):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 海南(2):琼山市、海口市 四川(7):成都市、自贡市、宜宾市、阆中市、乐山市、都江堰市、泸州市 云南(5):昆明市、大理市、丽江县、建水县、巍山县贵州(2):遵义市、镇远县 西藏(3):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县 陕西(6):西安市、延安市、韩城市、榆林市、咸阳市、汉中市 甘肃(4):张掖市、武威市、敦煌市、天水市 青海(1):同仁县 宁夏(1):银川市 新疆(3):喀什市、吐鲁番市、特克斯县 一、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24座)(国务院1982年2月8日批准) 北京(直辖市)承德(河北)大同(山西)南京(江苏)泉州(福建)景德镇(江西) 曲阜(山东)洛阳(河南)开封(河南)苏州(江苏)扬州(江苏)杭州(浙江)绍兴(浙江)江陵(现荆州湖北)长沙(湖南)广州(广东)桂林(广西)成都(四川) 遵义(贵州)昆明(云南)大理(云南)拉萨(西藏)西安(陕西)延安(陕西) 二、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8座)(国务院1986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201115133513)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2月8日,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泉州市入选 1986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有38座,福州市、漳州市入选 1994年1月4日批准国家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7座)长汀县入选。 ?福州市 周属七闽地。 公元前222年,秦朝设闽中郡(今福州隶属于它)。汉高帝 五年(公元前202年)无诸被正式封为闽越国国王,今福州 冶山一带的冶城建都,又称东冶,乃福州建城之始。 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才在此设立冶县。东汉末改属南 部都尉。三国吴为建安郡地,时置候官县于此。晋太康三年 (282年),始置晋安郡,属扬州;东晋改隶江州。宋、齐、梁 因之。陈兼置闽州,寻废;又置丰州。隋平陈,郡废,改州 曰泉州;大业初,复曰闽州; 大业三年(607年),改为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仍曰泉州;景云二年(711年),改为闽州(并置中都督府,督闽、

建、泉、漳、潮五州););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原闽州改名为福州,福州之名肇始。二十一年置经略使,改督福、建、汀、泉四州.天宝初,曰长乐郡;乾元初,复为福州(改经略使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使, 元和六年废,又置福建观察使,领福、建、泉、漳、汀五州; 乾宁四年,升为威武军节度使,以授王潮)。 五代时,王氏据有其地,升为长乐府,后仍旧为福州。开平 三年(909年),王审知建立闽国、定都福州。后梁贞明六年(920年),升为大都督府;后唐天成元年(926年),王延翰建闽国;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升为长乐府;保大三年(945年)闽国被南唐所灭,王延政号为南都,也作东都; 三年,属南唐,明年属吴越,仍曰福州威武军;开运四年(947年)吴越击败军阀李弘义而控制了福州,直至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北宋吞并吴越、占领福州为止。 福州城在五代非常繁荣,城池的扩建将乌山、于山、屏山圈 入城内,从此福州也得名“三山”。 周广顺初,改曰彰武军。 宋仍为福州(亦曰长乐郡威武军),为福建路治;宋治平二年(1065年),福州太守张伯玉在福州遍植榕树,“榕城”之名由此而来。德祐二年(1276年),蒙古军队攻占临安后,南 宋益王赵昰以福州为行都称帝,改年号景炎,升福安府。元 改福州路,为福建道宣慰司、福建行省治。

安徽省情常识(全面整理)

安徽省情常识 一、安徽概况 ㈠地理位置与面积 1.地理位置 安徽省地处江淮咽喉,襟江近海,承东启西,沟通南北。位于黄淮海大平原南部,属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东南部内陆省份。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居华东地区腹地。境内有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 2.面积 安徽省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5%,居华东第3位,全国第22位。长江、淮河横贯其间,将全省分为淮北(皖北)、江淮(皖中)、江南(皖南)三大自然地理区。 ㈡人口与行政区划 1.人口 安徽是全国人口较多、人口密度较高的省份之一。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省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城镇化率43.01%。 阜阳市临泉县是全省人口最多的县,黄山市黟县为全省人口最少的县。(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 安徽人口年龄类型由成年型开始进入老年型。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5.7万人,占10.18%。 安徽现有少数民族55个,其中回族人口最多,其次为蒙古族、满族、苗族、彝族、壮族等。少数民族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沿淮淮北多且集中,沿江江南少且分散。 2.行政区划 安徽现有16个省辖市(地级市),6个县级市,56个县,43个市辖区,220个街道办事处,1716个乡镇(其中镇997个、乡719个)。 16个省辖市: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 6个县级市:合肥的巢湖市,阜阳的界首市,滁州的天长市、明光市,宣城的宁国市,安庆的桐城市。 安徽省省树为黄山松,省花为皖杜鹃,省鸟为灰喜鹊。 ㈢建省历史 1.安徽建省沿革 康熙6年(公元1667年)正式撤消江南省,改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为江苏布政使司,至此安徽正式建省(安徽省诞生纪念日:1667年8月30日)。安徽省当时辖七府(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三州(和州、滁州、广德州)。乾隆25年(公元1760年),安徽布政使司衙门从江宁迁至安庆。 1949年4-5月,安徽江北、江南先后解放。以长江为界,分设皖北(驻合肥)、皖南(驻芜湖)行署区。1952年撤消皖北、皖南行署区,恢复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2.省名与简称的由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安徽省省情

安徽省省情 一、概况 安徽于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始建省(原江南省分为安徽,江苏两省),省名取安庆府与徽州府名第一字为安徽。安徽因历史上有古皖国和境内的皖山、皖河而简称"皖"。 安徽省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繁昌县人字洞发现距今约250万年前人类活动遗址。在和县龙潭洞发掘的三、四十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和县猿人"遗址,表明远古时期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在安徽这块土地上。亳州在商代曾为成汤之部,古寿春(今寿县)在春秋战国时曾为楚国首都。 安徽位于华东腹地,是我国东部襟江近海的内陆省份,跨长江、淮河中下游,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 面积居华东第3位,全国第22位。其中:淮河流域6.7万平方公里,长江流域6.6 万平方公里,新安江流域0.65万平方公里。 二、区划人口 安徽位于东经114°54′~119°37′与北纬29°41′~34°38′之间,全省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5%,居华东第3位,全国第22位。安徽现设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17个省辖市,5个县级市,56个县。 2007年末,全省户籍人口66757万人,常住人口6118万人,城镇化率38.7%。 三、地理位置 安徽位于华东腹地,是我国东部襟江近海的内陆省份,跨长江、淮河中下游,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安徽清初属江南省,康熙6年(公元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而正式建省,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得名。境内有皖山、皖水,即现今的天柱山和皖河,春秋时(公元前722—前481年)曾被封为伯国,称为皖国,故安徽简称皖。 全省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地貌南北迥异,复杂多样。长江、淮河横贯省境,分别流经安徽省长达416公里和430公里,将全省划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和皖南山区三大自然区域。淮河以北,地势坦荡辽阔,为华北平原的一部分;江淮之间西耸崇山,东绵丘陵,山地岗丘逶迤曲折;长江两岸地势低平,河湖交错,平畴沃野,属于长江中下游平原;皖南山区层峦叠峰,峰奇岭峻,以山地丘陵为主。境内主要山脉有大别山、黄山、九华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建规[2012]195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2.11.16 【实施日期】2012.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的通知 (建规〔2012〕1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保护工作开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2年11月16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安徽省及主要城市概况

安徽地处暖温带过渡地区,以淮河为分界线,北部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主要特征是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全省年平均气温14~16°C,南北相差2°C 左右;年平均日照1800~2500小时,平均无霜期200~250天,平均降水量800~1600毫米。安徽建省始于清康熙初年,取旧时的安庆、徽州两府的首字而得名。安徽以长江为界,形成了皖北和皖南两大地域。安徽大地锦绣多姿,文化古迹甚多,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现有5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其中黄山为安徽山水典范,区内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堪称“四绝”,1990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正式列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名录》,令世人瞩目;九华山是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景色清幽,香火鼎盛,现存78座古寺庙,以佛教殿堂与皖南民居相结合而独树一帜;著名的道教圣地齐云山,摩崖石刻、道教遗存和别具一格的丹霞地貌令人瞩目;曾被汉武帝封为“南岳”的天柱山,雄奇灵秀兼备,有45峰、86怪石、18瀑等胜景;琅琊山以宋代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而名扬天下,它以茂林、幽洞、碧湖、流泉为特色。除国家级景区外,还有19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安徽文化遗存丰富而别具特色,歙县、寿县、亳州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是历史上的徽州府所在地,新安画派、新安医学、歙派篆刻、徽派版画、徽派园林建筑、徽菜和徽剧的发祥地就在于此。集中在歙县、黟县境内的明清民居、祠堂和石舫,数以千计,历经沧桑而古貌犹存,其数量之多,构思之奇巧,石、木、砖雕之精美,举国罕见,是民间建筑的杰作,成为安徽民俗旅游的必游之地。省内还有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安庆、黟县、桐城、凤阳。 合肥市,古称庐州,又名庐阳,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江淮之间、巢湖北岸,辖东市、西市、中市、郊区4区和长丰、肥东、肥西3县。总面积7266平方公里,人口425.9万。市内道路宽阔,绿树成荫,景色优美,既多现代建筑,又有名胜古迹,是一座古老而又年青的城市。合肥市位于江淮之间,处于中纬度地带,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5℃-16℃之间,极端最低气温-20.6℃,极端最高气温38℃以上。年平均降水量在900-1000毫米之间。全年气温变化的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总之气候条件优越,气候资源丰富。合肥市素以“三国旧地、包拯故里”闻名于世,具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的战略地位,常为兵家必争之地。三国时魏将张辽大败孙权十万大军的逍遥津战役,即发生在这里。两千多年前,这里就已开始形成商业都会。秦、汉在此设郡县,明、清为庐州府治,民国时为安徽省省会,如今已是千樯鳞次、商贾辐凑的商业都会。合肥素有“绿色城市”、“花园城市”的美名,其环城公园便修建在合肥古城墙的基础之上,沿着起伏的岗丘地形,加之原有的绿林带及护城河,精筑而成。环城公园总长约达9公里,分为六个景区,其中较为著名的有茂林修竹,夏河朝露的银河景区;湖峦相映、水碧枫赤的西山景区;林木葱茏、芳草常青的环北景区。这样的环城公园无城墙之隔阂,面水而立,一派迷人旖旎的江南风光。 安庆位于中国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北岸,毗邻湖北省和江西省,是长江北岸著名的历史文化古城。安庆市现为皖西南的中心城市,辖1市7县3区,人口600万,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66平方公里,境内山地、丘陵和洲圩湖泊各占三分之一。全境地形自西北向东南,分别为山地、丘陵和沿江平原;最高点为大别山腹地的岳西陀尖,海拔1751米。安庆属亚热带沿江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5℃~16.6℃,年平均降水量1300~1500毫米,无霜期248天。由于安庆地处黄山、庐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的几何中心,文化悠久绵长,地貌特征呈多样化,山、水、岩、洞俱全,古迹颇多。有以古南岳著称于世的国家级旅游胜地天柱山,各具特色的浮山、小孤山、白崖寨、花亭湖、司空山、明堂山、大龙山等自然风景区,万里长江第一塔振风塔等。绝对是个叫您来而忘归好地方。景观:安庆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柱山和省级风景名胜区6处,加上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网络,使安庆作为一座新兴的旅游城市,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芜湖位于安徽东部、濒临长江,脉连黄山、九华山,素为“皖南的门户”。全市面积3317平方公里,人口230万人,其中市区人口80万人。年均温约16摄氏度,年降水量1169.8毫米。芜湖历史悠久。春秋时代为吴国的鸠鹚邑,作为县名始于公元前109年,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境内有240万年前亚欧人类活动遗址“人字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青铜文化发祥地“大工山古铜冶遗址”、全国重点

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城 原文地址: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城作者:书画佳人马青原 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城 北京:燕、蓟重镇,辽的陪都,金、元、明、清的故都,地上地下文物保存非常丰富,为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有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故宫、北海、天坛、颐和园、十三陵、万里长城和中国猿人遗址等重要革命和历史文物。 西安:位于关中平原渭河南岸,原名长安。周、秦、汉、西晋、前秦、赵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都建都于此,是世界闻名的历史古城。遗存有大量地上地下文物,如西周的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唐大明宫遗址、大雁塔、

小雁塔以及明钟楼、鼓楼、碑林等。周围还有秦俑博物馆、古咸阳城、半坡遗址等。 南京:公元前472年迄今建城史已有2471年。公元3世纪以来,先后有东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史称六朝)、以及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共10个朝代和政权在南京建都立国,文物古迹很多,有石头城、南朝陵墓、石刻和明孝陵、明故宫遗址、太平天国天王府、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办公处、中山陵等。 洛阳:为我国著名的九朝故都。名胜古迹以市南龙门石窟最有名。城东白马寺是我国第一座佛寺。还有汉魏故城遗址、

西周王城、隋唐故城遗址、关林以及大量的古墓葬。 苏州:公元前514年吴国建都于此,隋、唐为苏州治所,宋代为平江府,历来是商业手工业繁盛的江南大都市。保存着许多著名的古代园林,集中了宋元明清的园林艺术精华,文物保护单位现共有489处,数量仅次于北京和西安,世界文化遗产共9处。名胜古迹遍布全城,如虎丘、拙政园、狮子林、留园、沧浪亭、寒山寺等。 杭州:我国古都之一,秦置钱塘县,隋为杭州治,五代时是吴越国都,南宋时以此为行都,是世界著名的游览城市,西湖风景秀丽,名胜古迹很多,如灵隐寺、岳庙、六和塔等。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主要内容

一、城市简介

滔滔长江,奔流不息,在万顷波涛即将入海之际,她放缓匆匆东行的脚步,用甘甜的乳汁滋润着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有着“祥泰之州”美誉的泰州,具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和2100多年的建置史。江淮海三水在此交会,气势磅礴,唐代诗人王维为之惊叹:“浮于淮泗,浩然天波,海潮喷于乾坤,江城入于泱漭”。泰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人文荟萃,名贤辈出,“儒风之盛、夙冠淮南”,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 (一)基本情况 泰州市是江苏省省辖市,地处江苏中部,长江北岸。东邻南通,北接盐城,西连扬州,南与镇江、常州、无锡隔江相望。泰州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年平均气温为14.7度;地势平坦,河网纵横,南高北低,物产丰饶,经济繁荣,通江达海,是长三角经济区16座中心城市之一。 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地级泰州市;现辖兴化、靖江、泰 兴、姜堰四个县级市和海陵、高港两个区。2010年底,全市总面积5787平方公里,总人口504.65万;泰州市区处于市域西南,行政面积639.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人口82.72万,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泰州地处沿海和长江“T”型产业带的结合部,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资源条件和经济基础。2100多年的岁月流转、沧海变迁,泰州越发显得清新脱俗,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中国最佳管理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等。 (二)历史沿革 1、建制沿革 夏周至战国时期,淮夷散居滨海临江地带,多从事渔猎,其时泰州称海阳(面海朝阳),为滨海重镇。其地历属吴、越、楚等国,楚时为海阳邑地。 秦,海阳属东海郡。 西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设置临淮郡,下辖29个县,其中有海陵县,“以其地傍海而高故曰海陵”。 新莽,海陵县改称亭间,属淮平郡。 东汉,海陵县属广陵郡。 三国,江淮之间为魏吴战场,海陵县废。 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海陵县复立,属广陵郡。 东晋,义熙七年(公元411年)设海陵郡,辖建陵等5县。 刘宋,海陵县属广陵郡。 南齐,海陵县属广陵郡。 梁,海陵县改属海陵郡。海陵郡郡治移治海陵县,下辖海陵、建陵、宁海、如皋、临江、蒲涛、临泽7县。海陵郡属南兖州。 陈,太建五年(公元573年),海陵郡属南兖州,辖海陵等7县。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海陵郡废。建陵县并入海陵县,

安徽省情(详细版)

安徽省情 一、省情总介 安徽省简称“皖”,位于中国东南部,地处长江下游,东连江苏,南邻浙江、江西,西靠湖北、河南,北接山东,居华东腹地,是我国东部地区南北之间和东西之间过渡地带。介于东经114(25'~119(50'、北纬29(25'~34(40'之间,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国土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6%。全省共有17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15个省辖市,2个行政公署),107个县级单位。 安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平原、丘陵、山地相间排列,其中以山地、丘陵为主。全省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北绵淮北平原,东迤江淮丘陵,西卧大别山脉,南迭皖南群峰。淮北平原是华北平原的一部分。江淮丘陵横亘于江淮地区中部。大别山区,婉蜒于鄂豫皖边境,其中主峰天柱山海拔1488米,是长江、淮河的分水岭。皖南山区位于安徽南部,以黄山、九华山为主。黄山莲花峰海拔1873米,为省内最高峰。沿江平原属长江中下游平原。 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淮北为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河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安徽跨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水系,湖泊众多,水域辽阔。长江自江西湖口进入安徽境内,流经安徽中南部,至和县乌江进入江苏省境,全长416公里,俗称“皖江”。长江流域在安徽境内面积6.6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784平方公里,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淮河自洪河口进入安徽境内,流经安徽北部,至嘉山县洪山头入江苏洪泽湖,长430公里,在安徽流域面积6.69万平方公里。新安江源出休宁、祁门的两条支流,在屯溪合流后称新安江,向东流经歙县街口,注入浙江新安江水库,总长194.3公里,流域面积6500平方公里。 安徽矿产资源品种多,分布广,产量大,且资源配套情况好,矿产分布相对集中,伴生、共生矿产多,在全国尤其是在华东地区十分突出。目前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已探明储量的达67种。其中,煤、铁、铜、硫、磷、明矾、水泥石灰岩等20多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10位。现已探明煤炭储量246.54亿吨,居全国第7位;铁矿储量299.9亿吨,铜矿储量384.9万吨,均居全国第5位;硫铁矿储量5.64亿吨,居全国第2位。 安徽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计有国家级、省级各类旅游点290多处,其中国家重点名胜风景区5处,历史文化名城3座,另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寺观多处。以黄山、九华山为中心的皖南旅游区,山水人文交相辉映,是我国品位最高、景点最集中、特色最鲜明的山岳风光旅游区。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闻名于世。九华山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齐云山是江南道教圣地,太平湖和新安江,素有“山水画廊”之誉。江淮之间有历史上享誉数百年的古南岳天柱山,有因宋代著名诗人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而驰誉古今的琅郎山。采石矾、敬亭山、桃花潭、五松山、齐山和秋浦河等江南山水,为唐代大诗人李白晚年的钟情之地,诗踪遗迹十分丰富。此外,小孤山、浮山、巢湖等名胜景观,都各具特色。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毫州、寿县,分别以其悠久的文化,古老的名胜建筑和著名的典故、传说而闻名遐迩。 安徽于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始建省,省名取安庆府与徽州府名第一字为安徽。安徽因历史上有古皖国和境内的皖山、皖河而简称"皖"。安徽省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在繁昌县人字洞发现距今约250万年前人类活动遗址。在和县龙潭洞发掘的三、四十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和县猿人"遗址,表明远古时期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在安徽这块土地上。毫州在商代曾为成汤之部,古寿春(今寿县)在春秋战国时曾为楚国首都。 安徽省是中国文化发达最早的地区之一,悠久的历史产生出对中国传统主流文化有重大影响的思想学派,至今仍影响着中国乃至世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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