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59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二、施工安全监督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管理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

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四、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二)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询问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三)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

后,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的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五、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一)监督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二)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建设单位提出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单位工程数量、面积、结构形式、层数、总高度);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6)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9)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证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委派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方案;

(12)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2、监督机构审核、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审查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安全条件审查书》(见附件2)。

3、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向监督机构提交原件(审核)和复印件(留存),监督机构审核后,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3),并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组成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1、组成项目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组成,并明确工程项目责任监督员。

2、责任监督员审阅各项报监资料,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见附件4),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

(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

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应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五)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与随机抽查

1、监督人员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查前应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2、监督人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3、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5),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见附件6),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

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见附件7),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发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通知书》(见附件8)。

5、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逾期不整改的,约谈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的,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批

准,下达《工程项目强制停电告知书》(见附件9),通知有关单位依法强制执行停工指令;对情节严重的,将其行为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6、监督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抽查情况,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见附件10),监督记录包括抽查时间、部位、内容、结果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工程项目竣工后填写《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记录汇总表》(见附件11)并整理归档。

7、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包括冬季中止施工)预计达到15天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2),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中止施工确认书》(见附件12-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

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A)》

(见附件13)。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后若不按规定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经监督机构督促后仍不办理的,则监督机构视为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B)》(见附件14)。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8、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5),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项目复工联合验收表》(见附件15-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复工联合验收表》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16),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9、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7),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终止施工确认书》(见附件17-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18),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六)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依据《内蒙古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实施。

1、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施工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2、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件19);

(2)《工程项目竣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件20);

(3)工程项目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标准规范进行自评打分表;

(4)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材料);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不少于2次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见附件21),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见附件22)。

(完整版)《GB50656-2011_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G B50656-2011 2009北京

目次 前言 (1)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安全管理目标 (5)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 (6)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8) 10 安全技术管理 (9)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0)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 13 应急救援管理 (12)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2)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13)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国内外相关规范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9413332996.html,)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9413332996.html,),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三、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总程序及实施要点 实施要点 (1)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相关专业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2)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3)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4)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监理合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按制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5)严格执行我司《质量手册》各项工作要求;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现。 (6)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7)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是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8)强化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总程序

实施工点 (1)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测量放线控制成果等程序细化。 (2)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最新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襄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程序 为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开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监督室在建筑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后根据建筑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监督小组,具体实施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程进入基础施工前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五个工作日内,安全监督小组应督促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阐述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安全措施备案。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施工用电方案、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塔吊拆装方案、施工电梯拆装方案、基坑支护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有施工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6、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8、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9、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名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0、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计划;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工程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工程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 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 三、总监组织专业监理编写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1 工程项目概况 1.2 监理工作范围 1.3 监理工作内容 1.4 监理工作目标 1.5 监理工作依据 1.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1.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9 监理工作程序 1.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1 监理工作制度 1.12 监理设施 2、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编写,总监审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2.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2 监理工作的流程 2.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2.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安全监理规划,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3.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3.2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3.3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4 监理工作目标 3.5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6 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3.7 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3.8 监理工作程序 3.9 安全监理方法和措施 3.10 监理工作制度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4.1 工程概况 4.2 安全监理范围 4.3 安全监理的依据 4.4 安全监理的目的 4.5 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4.6 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4.7 安全监理的实施方法 4.8 主要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测及验收方法 4.9 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及程序 4.10 安全监理保证措施 5、旁站监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5.1 旁站监理的编制依据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程序(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最 新版)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

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 [2014]111)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性规定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二、施工安全监督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管理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

主要监理工作程序(研究材料)

嘉御豪庭项目(二期)工程 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编制: 审批: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监理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l、签订监理合同 由总监和项目的监理人与业主(建设单位)洽商接受任务,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2、建立监理组织: 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确定监理组织人选项目范围内的专业负责人、监理员由监理负责人(总监代表)分工安排。 3、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1)监理规划是指导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由总监主持编制。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负责人编写。 (2)监理规划及计划、由总监审签后送总工程师审定经理批准。分送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3)监理规划及计划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依据、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措施,监理制度等。 4、第一次工地会议 (l)工程开工前由总监主持召开第—次工地会议,检查合同各方按照合同条件开工的准备情况,参加人员为业主(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分包单位代表。

(2)会议程序: A、业主、监理方、施工方各自介绍与会人员的姓名、职务、并出示有关证件。 B、各方提交各自的组织机构表。 C、各方介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情况。 D、对是否符合开工条件提出结论性意见。 (3)会议内客 A、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对参加本项目的管理、组织及人员配置情况作分析解答。 B、检查方式方动员情况(如现场临设、劳力、机械设备进场计划、防火安全设施等。 C、业主提交的场地情况(三通—平、设计图纸、工程坐标、水准点等)。 D、项目总监对监理程序作说明。 (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l、设计图纸交底各图纸会审程序 (l)项目有关的监理人员应认真审阅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提出审查意见送总工。 (2)由总监汇集意见或专门组织审查会议研究。并将意见提交设计单位(有关改变使用功能和标准、费用问题的应先征询业主意见)。 (3)项目监理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审阅图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645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XXXXX工程,位于XX发电厂-XXX有限公司区域内,是安全消防重点区域。因此对防意外触电伤害、防火、动火要特别加以重视,认真执行电厂的规章制度及规定,方能进入现场施工。针对此施工场所的特殊性,制定以下安全要求,希全体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1、进入厂区佩带胸卡,正确戴好安全帽及劳护用品,严禁吸烟。 2、工作区域内配置灭火器具。工作人员只能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工作活动,严禁进入与其不相干的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 序(新编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程序《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 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1)开工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具 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核 批准。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 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 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 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 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自1999-5-1起执行 目?录 ?? ?? ?? ?? ??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 1999年2月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中江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保证书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证号:联系电话: 3、安全员:证号: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认真履行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等资料报质安站备案。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拿权生产事故。 2、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志”。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实行总承包的,发包给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5、施工单位应当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脚手架等专业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流体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换,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9、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与规范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与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9、《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安技术规范》JGJ88-92 1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1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 劳工科的安全责任 一、凡新进单位人员,必须通知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和体格检查,否则不得直接分配工作,并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发放。 二、凡单位内的特殊工种(电工、起重要、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和公司内车辆架驶员、塔吊司机等),必须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工作,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便调动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职工技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职工转正、定级、评奖、升级的考核条件。 四、制订奖励制度时,应将安全方面的要求列入考核内容之一,对

重视或忽视安全生产的集体和个人预以奖励、表彰或扣发奖金、批评处分。 五、要关心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尽量不要安排不宜于女工生理健康的工作,对女工应执行“四期”(即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保护的规定。 六、对不宜于高温或者有害物质操作的工人,或因病确实不适宜原工作的职工,应及时适当调离,并妥善安排工作。 七、合理分配劳动力,注意职工的功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节假日加班,要做好报批手续。 八、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伤鉴定工作,在发生职工死亡事故后,根据有关政策,参加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保卫科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有关安全消防的各项政策、法令、指示、规定,负责有关消防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 二、负责制订本单位安全消防措施,消防器材合理分配设置,组织专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三、参加本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有权对火灾、火警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 四、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发现有特殊情况或不安全时,有权暂时停止,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组织定期或专业性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对其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制止,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者要给予处罚。 六、对全公司节假日和平时值班人员进行安排时,要同时负责安全工作。

监理工作程序(全)

实用文档 监理工作程序 组织协综合管理实施要点:·1.经营部向监理部及项目总监进行合同交底;项目总监组织项目班子进驻现场并根据工程情况及时安排专业监理人员进场;·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和检测器具以满足监理工作的开展;·推广应用软件,提高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并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等;·及时审签各种技术文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二)监理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协商实施要点:1)查验是否经编制单位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审签。2)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3)主要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且内容齐全。4)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审,在约定时间内审签完成,重点工程及施工复杂项目,监理部的审批意见应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复审。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实施要点:监理工程师除了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查外,还应对下列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1)劳动力是否进场且满足开工需要;2)机械设备、工机具是否满足开工需要;3)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已经批准,施工图纸是否满足开工;5)施工现场是否满足

开工条件;6)监理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开工。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3、分包单位审核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实施要点:1)对于施工方报审的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和拟分包的工程内容,总监根据承包合同和国家法规是否同意。2)总监同意签字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4

建设单位向商检局报送进口材料、设备清单商检局签署产品使用合格证实施要点:监理工程师参与进口设备开箱检查开箱时重点检查:1)外包装是否完好;2)随箱材料是否齐全;不能使用3)主体设备及配件是否正常;不合格(退货、进口材料抽检(监理见证)4)随箱件与装箱清单是否相符。索赔)合格同意使用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监督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五条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当增加抽查次数。

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应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第六条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委派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 监督人员应当在抽查前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第八条监督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第九条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了统一我国建筑施工各种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的施工。 1.0.3 建筑施工安全与卫生分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现场环境与卫生三方面内容,本规范仅对第二方面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应另执行其它标准及统一规定。 1.0.4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工人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及其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0.5 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定、监督实施程序,对施工方案及需设计计算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1.0.6 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加强监理监督。 1.0.7 企业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1.0.8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1.0.9 企业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正确使用。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 基本工作程序 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2 主要工作方法 1.2.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2.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流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流程 一、监督形式 工程正式开工15天内,由建设单位书面向监督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例会的申请,由监督部门派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告知监督的依据、程序、方式、内容、重点和监督检查处理方法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动态巡查形式为主,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大检查,同时质量监督人员定点到位监督时也会兼顾安全监督,回站后转交工程安全检查移送单。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方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反馈检查意见,通报存在问题。 二、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内容及要求 A、施工单位: 1、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开展情况:预申报、项目部周自评、施工总包单位月自评、监理审核。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并根据差别化管理要求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审、外审开展情况。 3、对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现场必须每日公示危险源,监控措施有针对性,重大危险源在开工和施工作业前分别向监督部门作好预申报;。 4、作业人员:(1)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抓好四个重点:开、竣工前后;节假日前后;施工阶段及季节转换;新进队伍、新进人员、转岗及换岗作业人员安全教育;(2)必须经过岗前培训;(3)必须持有健康证;(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5)办理综合保险手续;(6)签好用工和安全协议书; 5、安全防护用品:所从事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凡涉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施工的,必须确保防护措施及监护人员的落实; 6、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的数量按工程规模配备,必须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常驻施工现场不虚挂,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要确保到位率; 7、安全施工方案:无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施工,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后方能交付施工; 8、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必须建立检查、验收、保养、检测、等相关制度,凡大型机械和井架必须经有资质机械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报监督部门备案,现场使用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管理部门的年检证明; 9、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生命绳等)必须做到作业前有交底、使用前有验收、过程中有检查,相应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B、监理单位: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即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频率;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安全监理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故不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安全巡视; 4、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现场进行安保体系内审、外审认证,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中是否符合程序性(施工企业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各级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情况)、强制性(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效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实体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

安全员工作流程

安全员工作流程 1 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2 范围 公司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3 职责 3.1 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日常工作检查、监督。 3.2 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安全工作的全面负责人。 4 程序 4.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1.1 每年初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上报安监局。 4.1.2 培训对象 4.1.2.1 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全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对 负责对 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和考核,并将名册及试卷 存档。4.1. 2.2 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4.1.2.3 对复工人员进行复工教育培训。 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4.1.2.4 不合格者将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1.2.5 4.1.3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办理及年审、换证工作。 4.1.3.1 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 4.1.3.2 从事电工作业人员; 4.1.3.3 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 4.1.2 安全检查 4.1.2. 1 每月对所属安全管理区域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检查组由安全部、生产管理部门、行政管 理部门组成。 4.1.2.2 安全员每半月对所属安全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4.1.2.3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当场制止,并做好记录,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 4.1.2.4 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4.1.2.5 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对“三违”人员和接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没有按期整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 4.1.2.6 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及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4.1.2.7 及时填写安全现场检查表,各检查小组成员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